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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的读后感

想北平的读后感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

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

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

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

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

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

”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

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

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

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

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

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

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

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

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

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

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

”(《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

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老舍《想北平》的读后感

《狼烟北平》读后感《狼烟北平》这部长篇历史小说,我在2006年看过,最近看了同名电视剧的一、二两集,感觉还是小说更能给人带来想象的乐趣,不过电视剧也相当不错,演员都是实力派人物,如刘佩琦。

我总觉得文三儿这个角色由刘佩琦来扮演不太合适,刘佩琦的脸型和身材都比原著描写的文三儿的特征要高大,不适合表现这个市井小人物的心理世界,而且演员的台词跟背课文似地缺少激情和即兴演绎,显得比较死板。

全文的人物语言多为老北京土语,文三儿所代表的下层劳动者的对话鲜活生动,表现了老北京话的独特魅力,展现了老北京浓郁的历史风情。

尤为可贵的是该书比老舍先生的京味文学多出了一种“气”,这是一种英雄气,硬汉作风,徐金戈身上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体现了这种军人独有的气质,跟文三儿的猥琐怯懦形成了鲜明对比。

全书围绕着两条主线——抗日锄奸、内战、新中国建立、文革;文三儿等社会底层人物的人生经历——一一展开,老百姓对战争和民族兴亡的麻木、抗日志士的战斗、生活、爱情交织在一起,市井百态、世态炎凉随着两条线索不断推出新的场景,其中的亮点是方景林徐金戈与罗梦云杨秋萍的悲剧性爱情,徐金戈与文三儿慢慢发展起来的朋友关系,方景林与徐金戈半敌半友的微妙关系,历史和命运的捉弄让情侣生离死别,让敌人成为朋友,让本是不同阶级的人走到一起,最后文革时期徐金戈和文三儿见面的场景让人感动,人情味压倒了一切。

其中也有一些让人难忘的配角如白连旗、孙二爷、陆中庸、陈明泽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爱好,代表着不一样的阶级成员的心理世界,而在都梁笔下,连老流氓孙金发也可爱起来,这要归功于老北京人情味的魔力和作者的写作功力。

最后作者借徐金戈的口吟诵了纳兰性德的词作《南歌子.古戍》:“玉帐空分垒,金笳已罢吹,东风回首尽成非,不道兴亡命也,岂人为”。

表达了一种激愤苍凉、悲天悯人的情怀,也把战争与和平的矛盾、主人公徐金戈要在一个自己不想背叛却对之无限失望的政府和新中国之间做出抉择时的复杂矛盾心理展现得淋漓尽致。

也把本文情节推向了尾声。

总之,《狼烟北平》是一部难得的成功描写老北京文化与战争的长篇历史小说,如同他的《亮剑》、《血色浪漫》、《荣宝斋》一样,具有对民族性格的反思和批判,对民族文化的推崇和热爱,主题是勇气,民族气、文化气,《狼烟北平》在徐金戈身上寄托着作者希望看到的国民形象。

读后感北平的夏天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说不出的爱,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情

恋北平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隐藏起来的爱被慢慢唤醒,继而膨胀,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想北平读后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

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

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

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这时奇迹出现了,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

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我蓦地抬头,仰望着天空,那是北京的天空;我站在宏伟的纪念碑前,那是北京的宏伟;我嗅着校园中浓郁的花香,那是北京的气息;我听着志愿者整齐划一的口号,那是北京的召唤……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北京,我一定会再次回来,回到这个让无数人梦牵魂系的天堂……想北平》读后感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

《想北平》读后感

在我的童年中,书是我知心的伙伴。

书里包含着太多太多有趣的问题和知识,让我去思考,去回味。

这不,最近我又在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流知识”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

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北平的冬天》读后感

既已入冬,便必要读《北平的冬天》,不否认北平的冬天好看但言“冬天实在是很可怕”,想他烦恼季北平的沙尘和朔冬的。

我对季的来临却是蛮欣喜的,童稚时代的冬里有清晰在目的踏雪捕的记忆,有模糊得仅残存一种感觉的雪后玩羽毛球的生活碎片,有我傻呆呆想来又美滋滋的,……谈到冬季,不可不说及两件事:一是喝茶,一是饮酒。

茶、酒虽则于平日亦有,然则置季情调便不同往常。

茶早已成一种艺术,像我国古代的,今日日本的。

茶在生活中虽,但我对茶的认识依旧浅显得很,偶尔喝茶亦只是茶叶梗或廉价茶,、茅尖虽或遇也,每每谈及必口拙。

读《喝茶》一篇,对茶叶的品种多了些了解:北京的双窨、天津的、西湖的、四川的、云南的、的、的,最赫赫有名的是台湾的。

谈到酒,话题可多了。

前两日,众多人饮酒与寝室,喝的是陕西西风老窖、有近百年历史的和青岛产,买些零食做,规模可谓壮观。

今天,把话题简略些,上面提到饮酒,酒单指白酒。

‘酒实在很妙’。

确乎如是,适量饮用白酒,特别在冬季凄气,舒筋活血,飘飘然、醺醺然。

关于酒的发明者,一种说法是周朝杜康,即今天以其名命之的。

管他杜康还是仪逖,暂且置之不提。

倒是美365kUaIlE.cn国1920~间的酒禁颇为希奇。

在中国古代亦有同类事情,汉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四两”,终因律令远不及酒的诱惑力而未彻底实行。

当然,现今的酒不可与古代酒相提并论、相与媲美的。

时常见人借酒消愁,最后如一滩稀泥。

缺乏理智

岂知酒是用来享受的,所以我每饮酒必定心情舒畅而非愁肠百结。

北平的庙会读后感

记得知堂先生说北平是元明以来的古城,总应该有很多好吃的点心的。

北平不只零吃多,可玩赏的地方也多,单说庙会吧:每旬的九、十、一、二是隆福寺,三是土地庙,五、六是白塔寺,七、八是护国寺,几乎天天有;如再加上正月初一的东岳庙,初二的财神庙,十七八的白云观,三月初三的蟠桃宫,你会说北平真是庙会的天下了。

鉴赏北平应该自己去看,去尝,去听,靠书本的引导就不行。

不信你翻一翻《日下旧闻》、《春明梦余录》,以及《北平游览指南》等书,关于庙会就很少记载,盖庙会根本不为高文厚册所看重也。

苦念北平最后几章读后感

范文供参考:  小学过生日时,同学送了我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因为书中的生活与我的生活是那么遥远,有那么近。

有一天,我又买了一本她的书,看了之中的一篇文章《苦念北平》,深有感触。

  一开始看这篇文章,只是羡慕与老北京人的生活。

一切是那么富有情趣,春天看花池中的牡丹,艳艳的,有时候都害怕花的茎支持不了硕大的花朵;夏天,蝉鸣虽吵,但是坐在藤椅上看书却仍那么清幽,读书读进去了,一切蝉鸣都成了背景音,忽略掉了。

不知不觉间,天渐渐阴了,一声洪亮的雷声在耳边响起,紧接着是倾盆大雨,紧接着,又是晴天了

秋天,水果,红叶,油栗,涮羊肉;冬天,在湖上滑滑冰······  就这样,想着想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和老北京的差不多。

春天,到植物园里,芍药园,牡丹园,粉艳艳,红彤彤的,花茎被花压弯了腰,花却仍然昂着头。

如果来了风,花枝烂颤,地上全是破碎的花瓣。

夏天,每每傍晚总会发现天突然暗了下去,不得不把房间的灯打开,一道闪电,一声响雷,然后是哗哗啦啦的雨,争先恐后地往地上落。

路上的行人被雨来了个措手不及,就在找避雨处的功夫,雨就停了,太阳出来了。

草地湿湿的,润润的,让人想去俯身多闻一会。

秋天呢

总听大人说什么贴秋膘,餐桌上是一盘盘肉菜。

沉寂了好长时间的涮锅也搬了出来,把花生酱,韭菜花,红腐乳和香油在一起一拌,就是绝妙的自制火锅酱。

火锅上一团团热气扑面而来,把一身的寒气带走。

晚上,穿着棉衣到栗子摊买栗子,昏暗的灯光反而显得栗子格外油亮,刺激人的食欲。

而冬天,我们总要去未名湖滑冰,从床底下拖出冰鞋的盒子,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晚上的屋子总是显得有些凉,只好把被子紧紧地捂在身上······  突然间,发现了自己又有了那么多的财富。

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羡慕的老北京生活一样,都是很有情趣的。

传说的老北京其实没有丢,可能我们的新年过的没有那么有情趣了,但是,在生活中,我们没有改变多少,真的没有。

  《苦念北平》节选  春天看芍药牡丹,是富贵花。

中山公园的花事,先是芍药,一池一畦地开,跟着就是牡丹。

灯下看牡丹,像灯下观美人一样,可以细细地品赏,或者花前凝望。

一株牡丹一个样儿,一个名儿,什么“粉面金刚”、“二乔”、“金盆落月”。

牡丹都是土栽,不是盆栽,是露天的,春天无雨不怕,就是怕春风。

有时一夜狂风肆虐,把牡丹糟蹋得不成样子。

几阵狂风就扫尽了春意,寻春莫迟,春在北平是这样的短促呀

  许多夏季的黄昏,我们都在太庙静穆的松林下消磨,听夏蝉长鸣,懒洋洋地倒在藤椅里。

享受安静,并不要多说话,仰望松林上的天空,只要清淡地喝几口香片茶。

各人拿一本心爱的书看吧,或者起来走走,去看看那几只随着季节而来的灰鹤。

不是故意到太庙来充文雅,实在是比邻中山公园的情调,有时太嫌热闹了,偶然也要躲在太庙里享受清福。

但是太庙早早就要关门了,阵地不得不转移到中山公园去,那里有同样的松林,同样的茶座,可以坐到很久,一直到繁星满天,茶房收拾桌椅,我们才做最后离园的客人。

  最不能忘怀的是“说时迟,那时快”的暴雨;西北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一阵骤雨洗净了世间的污浊,有时不到一小时的功夫,太阳又出来了,土的气息被太阳蒸发出来,那种味道至今还感到熟悉和亲切。

我喜欢看雨后的红墙和黄绿玻璃瓦,雨后赶到北海划小船最惬意。

转过了北池子,经过景山前的文津街,是到北海的必经之路。

文津街是北平城里我最喜爱的一条路,走过那里,令人顿生怀古幽情。

  北平的春天,虽然稍纵即逝,秋日却长,从树叶转黄,到水面结冰,都是秋的领域。

秋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水果上市。

水果的种类比号称“果之王国”的台湾并不逊色,且犹有过之。

比如枣,像这里的桂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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