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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壮的两小时读后感

沉没的甲午读后感不少于1000字

[中日甲午战争读后感]书中是这样记载的: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八月17中午,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率舰队在黄海大东沟海面遭遇本舰队来犯,12点50分,双方舰队接火,拉开了甲午战争的序幕,中日甲午战争读后感。

此战我以10艘舰对敌舰12艘。

战斗异常惨烈,定远和其舰镇远舰在陷入敌舰的重围之中,仍然坚持战斗,定远舰右翼总兵刘步蟾和镇远舰左翼总兵林泰曾,互相合作,力挽危局,愈战愈勇。

3点半时,定远舰所发出的30厘米半径巨弹,命中松岛。

本旗舰被击中起火,完全丧失了指挥和作战能力。

致远舰管带邓世昌临危不惧,对大副陈金揆说:倭舰专恃吉,苟沉是船,则我军可以集事。

决定除掉敌舰主力吉舰,于是,陈金揆果断开足马力,直冲吉舰,但不幸被鱼雷击中,全舰将士全部殉难。

邓世昌坠海后,其随从刘忠持救生圈往救,但邓世昌以阖船俱没,义不独生,仍复自沉。

这天正是邓世昌45岁生,他与200余名官兵壮烈殉。

邓世昌大将怒沉舟的悲壮故事,给后世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为中华民族历史谱写了一曲壮烈的悲歌

经过4小时40分的酷战,我方5舰沉没,800余伤亡;方六舰受重创六舰受伤,伤亡300余。

读到这里,我的心异常焦虑,有如此英勇的战士,我们为啥还会惨败哪

我们再看看当是的清政府吧。

光绪十四年(1888年)慈待太后挪用海军经费3000万两白银,在清漪园的废墟兴建起颐和园。

致使北洋师没有更新装备,弹不足。

开战后清政府最高军事统师李鸿章,又执行避船的方针。

这样,北洋舰队深威海港内,坐待寇来攻。

后来,军从宽松登陆,占领威海,致使刘公岛为一个孤岛。

在外援断绝,内部叛的况下,丁汝昌仍连续击退倭寇8次进攻,最后,知大势已去,遂自杀殉。

在当时政府腐败、民羸弱、士不振的形势下,丁汝昌一是无法挽回败局的,壮志未酬先卒,常使英雄泪潢襟。

中近百前的历史悲剧,虽已为过去,但它几乎是一部中近代史的缩影,一个可悲可泣的历史教训,当引起后的无限深思

看今朝,美富强,他想打谁就打谁,没有敢惹,朝鲜战争,阿富汗战争,南斯拉夫战争,伊拉克战争等等,都是打着给家带来和平的谎言发动的。

多少百姓无家可归,多少妻儿老小惨遭涂炭,有谁给他们做主,有谁给他们撑腰,没有,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强大的祖,这就是强权,没有理可讲的。

沧海横流,惊涛岸,似乎还在默默地唱着一支早已消逝的悲歌……中甲午战争记录着清王朝的腐朽无能和中民不可侮的民族节

如今,在这个弱强食的世界里,我们要牢牢记住,落后就要挨打,要想不被欺负,就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家领导集团,带领民搞好建设,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提高综合力,加强防,把家建设的无比强大,下一心富强民,这样才能使我们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我们昂首立于世界之林,才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幸福安康的子过,这也就是我们要生存,要和平的唯一出路,读后感《中日甲午战争读后感》。

书中是这样记载的: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八月17日中午,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率舰队在黄海大东沟海面遭遇日本舰队来犯,12点50分,双方舰队接火,拉开了甲午战争的序幕。

此战我以10艘舰对敌舰12艘。

战斗异常惨烈,定远和其姐妹舰镇远舰在陷入敌舰的重围之中,仍然坚持战斗,定远舰右翼总兵刘步蟾和镇远舰左翼总兵林泰曾,互相合作,力挽危局,愈战愈勇。

3点半时,定远舰所发出的30厘米半口径巨弹,命中松岛。

日本旗舰被击中起火,完全丧失了指挥和作战能力。

致远舰管带邓世昌临危不惧,对大副陈金揆说:倭舰专恃吉野,苟沉是船,则我军可以集事。

决定除掉敌舰主力吉野舰,于是,陈金揆果断开足马力,直冲吉野舰,但不幸被鱼雷击中,全舰将士全部殉难。

邓世昌坠海后,其随从刘忠持救生圈往救,但邓世昌以阖船俱没,义不独生,仍复自沉。

这天正是邓世昌45岁生日,他与200余名官兵壮烈殉国。

邓世昌大将怒沉舟的悲壮故事,给后世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为中华民族历史谱写了一曲壮烈的悲歌

经过4小时40分的酷战,我方5舰沉没,800余人伤亡;日方六舰受重创六舰受伤,伤亡300余人。

    读到这里,我的心异常焦虑,有如此英勇的战士,我们为啥还会惨败哪

我们再看看当是的清政府吧。

    光绪十四年(1888年)慈待太后挪用海军经费3000万两白银,在清漪园的废墟上兴建起颐和园。

致使北洋水师没有更新装备,弹药不足。

开战后清政府最高军事统师李鸿章,又执行避战保船的方针。

这样,北洋舰队深藏威海港内,坐待日寇来攻。

后来,日军从宽松成登陆,占领威海,致使刘公岛成为一个孤岛。

在外援断绝,内部叛乱的情况下,丁汝昌仍连续击退倭寇8次进攻,最后,知大势已去,遂自杀殉国。

在当时政府腐败、国民羸弱、士气不振的形势下,丁汝昌一人是无法挽回败局的,壮志未酬身先卒,常使英雄泪潢襟。

    中国近百上前的历史悲剧,虽已成为过去,但它几乎是一部中国近代史的缩影,一个可悲可泣的历史教训,当引起后人的无限深思

    看

一个男孩的生命最后两小时读后感

鲁迅先生说:“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同学们,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我想大家都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好好地珍惜时间。

时间比金子还宝贵,时间是公平的,不会多给一个人一秒,也不会少给一个人一秒。

它是需要我们去珍惜的。

同学们,在生活中,你珍惜过时间吗

播音主持自备文学稿件300字

不知道你要什么样的你介绍点文学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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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燕秋是个天生的青衣胚子。

二十年前,京剧《奔月》的演出,让人们认识了一个真正的嫦娥。

可造化弄人,此后她沉寂了二十年,在远离舞台的戏校里教书。

学生春来的出现让筱燕秋重新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二十年后,《奔月》复排,这对师生成了嫦娥的AB角。

把命都给了嫦娥的筱燕秋一口气演了四场,她不让给春来,谁劝都没用。

可第五场,她来晚了。

筱燕秋冲进化妆间的时候,春来已经上好了妆。

她们对视了一眼,都没有开口。

筱燕秋一把抓住化妆师,她想大声告诉化妆师,她想告诉每一个人,“我才是嫦娥,只有我才是嫦娥”,但是她没有说,她现在只会抖动嘴唇,不会说话。

上了妆的春来真是比天仙还要美,她才是嫦娥,这个世上没有嫦娥,化妆师给谁上妆,谁就是嫦娥。

大幕拉开,锣鼓响起来了,筱燕秋目送着春来走向了上场门。

筱燕秋知道,她的嫦娥在她四十岁的那个雪夜,真的死了。

观众承认了春来,掌声和喝采声就是最好的证明。

筱燕秋无声地坐在化妆台前,她望着自己,目光像秋夜的月光,汪汪地散了一地。

她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她拿起青衣给自己披上,取过肉色底彩,挤在左手的掌心,均匀地一点一点往手上抹,往脖子上抹,往脸上抹……她请化妆师给她调眉,包头,上齐眉穗,戴头套,镇定自若地,出奇地安静。

筱燕秋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拉开了门,往门外走去。

筱燕秋穿着一身薄薄的戏装走进了风雪,她来到了剧场的大门口,站在了路灯下面,她看了大雪中的马路一眼,自己给自己数起了板眼。

她开始了唱,她唱的依旧是二簧慢板转原板、转流水、转高腔。

雪花在飞舞,戏场门口,人越来越多,车越来越挤,但没有一点声音。

筱燕秋旁若无人,边舞边唱。

她要给天唱,给地唱,给她心中的观众唱。

筱燕秋的告别演出轰轰烈烈地结束了。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不断地失去自己挚爱的过程,而且是永远的失去,这是每个人必经的巨大伤痛,而我们从筱燕秋的微笑中看到了她的释怀,看到了她的执著和期盼。

生活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失望在先,希望在后,有希望就不是悲

选择自备稿件,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适合自己的。

如果别人推荐的再好,不适合自己,也不要选择。

自备稿件 考的是你对文章的理解能力和你的语言表达能力。

这个还要根据你的声音条件来选择,如果是比较宽厚的,就适合读一些大气,有深度的文章,如果是偏细偏高的话,读寓言再好不过了。

要表达真情实感,最好是自己写的,能表达出自己真情实感的东西,往往才是能够打动考官的。

对于《红楼梦》中诗词的感悟

.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  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

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

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

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

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

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

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

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

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

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

我爱我的祖母。

母亲总是很忙

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

大宅门么,总是如此

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王熙凤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

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

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

母亲说这是金玉良缘。

  我不愿意。

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

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

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

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

“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

”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

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

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

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

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

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

奴才们也跟着狐假虎威,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

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

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

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

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

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

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

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

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

我不堪忍受这一切。

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

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林黛玉是最理解我的人了。

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

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

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

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第2句】:晴雯  “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

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

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

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

  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

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

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

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

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

”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

”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

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

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

  晴雯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

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

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

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

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

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

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

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

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

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

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

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

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

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

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

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芙蓉女儿诛》中。

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

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

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

  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

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

  

【第3句】:林黛玉  请参考:  

【第4句】:宝钗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的宿命。

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

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

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

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

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

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第5句】: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  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

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

  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

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

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

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

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

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

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

  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

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

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

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

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

你能不喜欢么

  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

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

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

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

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

  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

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

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  -------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

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第6句】: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

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

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

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

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

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

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

我的想法太极端了。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

”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

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

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

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

去追求功名利禄吗

”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

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

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

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

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

说来,得人心又如何

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

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

就此打住,多说无意。

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

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

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

韶华散尽,容颜衰。

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

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

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

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绝非原创,望能谅解

花开不败原文

花开不败  作者: 职烨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准确地说是不知道用怎样的文字把这一年的心情完整地串起来,让它们如绚丽的水晶不失原味地挂在那儿,让你们分享,让你们明白。

  在这个热得要命的八月写下第一个字符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窗外成片绽放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花,红的,黄的,粉白的,澄蓝的,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满目漂亮的色彩。

天啊,这些花是什么时候开放的呢

这样如火如荼的势头应该不会只有几天的时间吧。

  我不知道这一年里这些花儿是不是也是这样漂亮地开放着,如果是,我想我应该感谢它们。

我嗅得出空气里有许多甜美的味道,有一个很美丽的词突然冒出来:花开不败!  花开不败。

  花开不败啊!我想我终于可以平静下来,告诉你们这一年里发生的许多故事,我想无论将来再发生什么事情,这一年里的点点滴滴、滴滴点点,我是再也不会忘记了。

  高三开始的前一个星期,开了一次家长会。

  那是一次很严肃的家长会,一次没有人缺席,甚至没有人迟到的家长会。

班主任在那次会议上调动起了家长几乎所有的情感。

高三的重要性自是不用多言的,所谓成也高三,败也高三,无论过去孩子们多么辉煌,也不论他们多么失败。

班主任那么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竟然靠在讲台边上一讲就是斗志昂扬的两个小时,无非是让我们相信,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奇迹或恶果,都会在这一年里戏剧般地粉墨登场。

  学校为了让每个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在班级、年级,甚至在区里、全市的排名位置,精心制作了一张高一高二的各科成绩排名表。

现在想起来,我不得不佩服那张表的细致程度了。

每一门成绩的总分、标分、名次,与年级里的均分对比情况,甚至还有精心设计的由此得出的成绩曲线走势图,最后还附带综合名次的具体分析。

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一张纸,真可谓煞费苦心。

  父亲是阴着脸从学校回来的,情况如我所估计的一样不容乐观:年级排名290名。

可怕的位置。

  还有希望的。

老师说的,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父亲说他是相信我的,然而我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再相信自己一次。

可是,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们是过了河的孩子,不能回头。

  我惟有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老师,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

  十一年漫漫的准备期,终于到了要拉开战幕,拼命一战的时刻了。

我必须和我的散漫、不负责任的过去说声再见。

  我在已输得一败涂地的情况下仓促应战,然而战斗已经开始了,躲都躲不掉。

  高三真的很不一样。

  对于高三来说,写文章绝对是一件奢侈又浪费的事情。

我不得不佩服高三的强大动力,书桌上的催稿单越积越多,我收拾起钢笔和稿纸,毅然地和它们说再见。

那只雕着好看的龙纹的银白色钢笔太沉重,我拿起来的时候真有点力不从心,所以,我决定放弃。

  在高三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几乎每个人都是踌躇满志地跃跃欲试,每个人都魄力异常得非复旦交大不进。

我在床头贴了一张杀进复旦的特大标语,在每天早起和入睡前都大喊几遍,以增加自己那点少得可怜的信心。

所有的梦想都在高考的压力下抽象成了自己认定的那座神圣学府。

当时一听到关于复旦的一切消息,我就立即热血沸腾,激动不已,仿佛所有的东西都在那所学堂耀眼的光环下黯然失色。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第290名的分数和复旦的巨大差距,周围的同学们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那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可怕阵势。

我们固守着心中的梦想,祥林嫂般地嚷嚷着我要××,那种心理和由此制造的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是没有高三经历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来自高三的第一次真正较量很快来临了。

  第一学期的期中测验。

一次我们认为已经准备得很好却被杀得惨不忍睹的考试。

  我们的排名就如同老师先前所预言的那样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班里许多从前名不见经传的同学如同一匹匹的黑马,一下子让大家大跌眼镜,起起浮浮、窜上滑下之间,许多人开始变得实际起来。

北大的校门的确艺术得够格,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在那儿感受高雅的,粥少僧多的尴尬让每个高三学生在现实与梦想的巨大落差前狼狈不已。

  我是极少数仍抱着幻想不放的人。

请注意我用的是幻想一词,也就是那种在当时看来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事。

按理说,我这种在高一高二不争气地徘徊在二、三百名之间,而在高三已开始1\\\/4,却仍是保持小幅盘长势头的人对复旦这样一所全国顶尖的学府是不应该再产生任何幻想的。

可是天晓得我当时怎么就会有如此一种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我固执地抱着每考一次,前进50的念头,痴痴地盘算,傻傻地得意。

  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正是由于当初自己那种吓人的乐观,才有了执著下去的动力,才使绝对不可能的事逐渐地一步步闪现出希望的曙光。

  接下去的日子开始变得越来越平淡,越来越简单,单一得重复。

  每天早晨,我气喘吁吁地冲进那间坐得扑扑满的教室,放书包,拿练习,开始演算。

那一个个相似却又不太相同的日子现在想来已经抽象成了总是写得密密麻麻的草稿纸,黑板上一直擦不干净的公式、习题,教师一句句发自肺腑的叮咛和永远飘浮在空气里的粉笔屑。

  班里同学的幽默细胞在这种单纯的环境中被训练得异常尖锐,任何一点细枝末节的小事一旦被抓住了,就立即被夸张地扩大再扩大,然后引来全体的轰动。

某作家的一篇关于放狗屁\\\/狗放屁\\\/放屁狗的文章,竟然引来了全班同学拍桌子大笑、拆桌腿敲打的疯狂举动。

老师说,这是一种高三综合症的表现,因为我们的生活太单一了,因此,任何一点能激得起涟漪的东西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快乐。

  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后的短暂时光被我们定为游戏日,我们绞尽脑汁拼命地往学校带东西玩。

有一种弹硬币的小儿科游戏,特别受到我们的青睐。

弄几个一角、一元的硬币放在桌上,用几块橡皮搭起来做球门,不管男生女生全都趴在桌上大叫大笑,煞有介事地玩得不亦乐乎。

我自己也搞不明白,已经举行过成人仪式的我们怎会这么就容易满足,笑起来怎么就这样歇斯底里。

  玩的时候就拼命地玩,学习的时候就拼命地学习。

是我们高三学生信奉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高考倒计时牌上的数字越来越小,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老师向我们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后来有一天,不知是谁在教室里插了一捆新鲜的百合,粉白的那种香水百合。

整个秋季,教室里始终萦绕着百合恬静的味道。

我们就不经心地在淡淡的甜香里一日复一日地演算,没有人去刻意注意那捆恬然的百合,但它和它的味道却真真实实地深深烙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准确地表达那一阶段自己的感觉,可能是踏实吧。

我依旧在每天早起和晚睡的时候大喊一句杀进复旦,但却不再一遍又一遍地将复旦挂在口头了。

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将梦想收藏在心底,用各自的方法尽最大的可能努力着。

进步和荣誉这些缥缈的东西都是我们不能抓住的,只有这一天一天实实在在的日子是我们可以看到并握有的。

我看得见我的同学们和我自己在这一天天质朴的日子中真实地努力着,我的成绩就在这种踏实感中稳步攀升,一点一点不快也不慢地前进。

这种感觉,现在想起来,真是很好。

  高三第二学期的日子较之第一学期的平静有了较大的改变,增添了许多躁动与不安的成分。

  第一轮对知识的梳理和第二轮对综合题的系统掌握已经告一个段落,第三轮紧张的考试和题海战术的轰炸接踵而至。

  那真是一段难以形容的日子。

  课表改成了语语数数外外+1+1自修自修这样可怕的形式。

老师上课通常不再帮我们概括什么,只是发下一叠一叠的各科模拟卷当堂测验。

我不知道老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考卷,每个区的每种卷子我们都要做一遍,分析一遍,再抽查一遍。

还有别的市的、全国的各类统考卷,甚至连那些不知名的学习类报刊上的怪试题也被老师无一遗漏地搜罗下来给我们做。

  一节课的小测验,两节课连在一起的大测验,全年级统一的自修课模拟考,所有的考卷都要算分,老师来不及批的小测验就让同学互相交替着批。

分数于是成了这个冬春交替的忽冷忽热的季节里最刺激人又最不值钱的东西。

  那真是一种强有力的刺激。

  每天背n个单词,每天做n张试卷,每天完成n份订正。

  计划表上涂得密密麻麻,每完成一样就用彩笔划去一样。

那一道一道触目惊心的杠杠和考卷上红艳艳的大**,滴零滴落地洒满了每一个黄昏和早晨,铺满了学校和家庭那条惟一看得见漂亮花朵的小路。

  像山一样高的发黄的纸页,浸在发霉的空气里缓缓地挪动。

有时候在家背书背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书都想扔到窗外去。

可是,只要默念几遍复旦马上就会平静下来。

我载着沉重的脑袋、空白的心,心甘情愿地埋在那间要馊掉的屋子里一遍遍地之乎者也,abcd,执著啊执著,我不明白我这么一个散漫惯了的人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正襟危坐,感天动地。

  那是高三最刻骨铭心的一段日子。

  到如今,我坐在空调房里惬意地整理着高三一年的书籍,仍是佩服自己当时的毅力和勇气。

几大本密密麻麻写满批注的笔记,半米高的每张都仔仔细细做、仔仔细细订正和分析的考卷,还有一本字典一样厚16开的数学经典习题,每道题竟都有四、五种解法,被看了不下10遍。

在那个冷得要命的冬日和气候怪异的春天里,我用龟裂的双手和粗糙的笔迹一个字一个字、一道题一道题地编织着心中那个惟一的梦想。

我想这就是高三所带给我的影响与改变吧。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月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  老狼的歌我很喜欢,在那一段日子里,老狼让我安静,让我释然。

我想如果要用一个人的歌声去给我的高三配乐,老狼的,很合适。

平静下藏着波澜的声音。

  我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作最后的搏斗。

我仔细审视了一下手中的砝码,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努力。

我想,每个曾经拼搏过高三的人都体会过这种拦截掉所有退路的狭隘的美丽,都是在用心在感受最后的心情里的那种悲壮情怀。

  填志愿是一件要命的事情,远比我设想的要复杂,让人受不了。

  我以为我会潇洒地在第一志愿填上复旦大学的字眼,然后得意地继续我的梦想。

我甚至设想了假如父母反对或老师不赞成,我会用怎样的话语去填塞,用怎样的言辞去反驳。

然而,那都是填志愿以前的想法了。

以为是以为,现实是现实。

  而事实上,填志愿这一过程,的确成了我高三历程中最为波折的一件大事。

  老师反复强调一定要根据以前几次重大考试的分数和排名以及高一高二的一切表现来衡量自己的位置,我的信心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地排序和比较中消失殆尽。

我行吗

我可以吗?在杀进复旦的横幅前我的回答一次比一次底气不足,细弱的声音在残酷的现实里被搅得支离破碎。

  老师们原本鼓励的态度在这个时候全都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他们找你谈话,用升学率,用前几届惨不忍睹的失败例子想方设法地让你害怕,让你体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毛骨悚然。

  保守,保守,再保守些。

成了填报志愿的首要原则。

  我的处境有些令人绝望。

全家上下的那点可怜的背景不足以引起任何能人慈爱的眷顾,自己的成绩又软弱得没有一点呐喊的能力。

纵是大半年的努力换来了年级前80名的稍稍靠前的位置,但在290名的阴影和复旦这道高不可攀的门槛前也变得怅然无力起来。

  开始不断地有同盟者退出来。

  他们中有的因为某所次一点的学校的五分承诺,有的因为父亲认识某所高校的灵魂性人物,还有的因为被老师们的软磨硬缠弄得晕头转向,总之,他们放弃了。

  我一下子变得孤立无援起来。

父亲甚至背着我去华政领了一张10分的加分表格,整日没完没了地向我陈述学法律的无量前途。

最后,甚至连校长也发话了:你考复旦,只有30%的希望。

要考虑清楚啊。

  那几日我的神经变得空前脆弱起来,在难以企及的梦想与相对保险的退步中飘忽不定,犹豫不决。

一位华政的学长竟然用这样的话安慰我:先填我们学校吧。

要是真的考了很高的分数,大不了坐到复旦门口去哭一场嘛!  于是,我选择放弃。

我不敢让复旦如同一个美丽的童话仅仅存在于口头,我不敢用不自信的鸡蛋去碰一下那坚硬无比的石头。

我无法忍受万一失败所带来的那种从天堂到地狱的绝望。

我在全票赞成的欢呼声中,颤颤抖抖地写下了那所想也没有想过的学校的名字,任背叛的字眼在脑中炸开。

  交掉表格后,我一个人坐了两个小时车偷偷地跑到复旦的校园里去坐了一个下午,去哀悼我梦想的破灭。

  复旦真漂亮啊。

铺天盖地的杜鹃安静地在校园里醉人地开放,恰到好处地映衬着我想象中肃穆、神圣的复旦校园。

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下来。

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一个做了12年的梦就这样被一张薄薄的纸所彻底打碎,我不甘心高三这一年来日日不顾一切的拼搏就这样被一句保险的理由而葬送。

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复旦在我心中的那种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是真的以高分进了其他学校的任何一个系,那种遗憾又岂是坐到复旦门口去大哭一场所能排遣的呢?  我知道那一个燥热无比的星期天下午,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执著信念的胜利。

现在想起来,那一个下午的宁静美丽的复旦,帮助我做出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多么重要的决定。

  我终于还是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下要回了我的那张志愿表,郑重地在表格上工工整整地填上了复旦大学那四个令我激动的大字。

那真是我12年来写得最舒服的、最漂亮的四个字。

这四个字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凭自己的意愿所做出的最重要的一个决定,是体现我人生最初分量的一个决定。

  我要我所要的,纵使是在现实面前被撞得头破血流,纵使是在高考场上输得一败涂地,这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接下去的日子就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书写的地方了。

交掉了志愿表的我们,没有什么再值得劳心伤神的东西,读好书,做好卷子,放松下心情,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至于那被无数人称之为黑色的三天,我以为紧张是有的,但对于身经百战的我们来说,当它是一次特殊的模拟考,坦然面对就可以了。

我觉得自己当时真是超乎寻常的冷静,心不慌手不抖地就做完了所有的考卷,监考老师露出难得的微笑,考完了?嗯。

我的高中结束了。

走出考场的时候,脚有一点发软,脑子里嗡嗡作响。

整个身子像被抽去了主心骨一般瘫作一团。

疲倦像小山一样压过来,我累了,真的累了。

交掉了考卷,仿佛交走了半生的嘱托。

三百多个饱含汗水与泪水的日日夜夜呀!  排山倒海的感觉涌过来,把我无声无息地淹没。

  拿到复旦的通知书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去看了那间熟悉的教室。

五楼南边走廊向里走的最后一间屋子,高三一年的青春从这里流走。

讲台上的玻璃瓶里意外地插着一束淡紫色的勿忘我,嫩绿的小碎花瓣零星地点缀其中,轻轻地在风里摇曳。

  我和我的朋友们就在这样一间一年四季都有花朵绽放的屋子里共同走过了一段最最艰苦的岁月。

现在,他们中间有的去了北京,有的去了南京,或是留在了上海的某一个遥远的角落。

我想起我的同学们把头埋在乱七八糟的草稿纸里演算水的张力的情景,我想起我把脚跷在前座的凳子上叽哩呱啦地背政治的情景,我小心翼翼地将这个小屋子里曾经那么真实地上演过的每一个饱含酸甜苦辣的小故事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它们都是我难忘的高三一年的最好见证。

  我们都曾经因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相聚在这里,现在,每个人又不得不为了新的目标而各奔前程。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毕业晚会上许多男生都留下了眼泪,欢乐也好,痛苦也罢,毕竟这一段的真实是我们共同携手走过的最具有分量的人生。

  高三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里的一点一滴,也正如一朵一朵姹紫嫣红的小花,开在每个人的心里。

也许不是每朵花都美丽得惊天动地,不是每朵花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但那些花儿的确真真实实地在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绽放过一回,也确确实实留下过一些花开的甜香。

这些花儿的影子连同高三带给我们的,是今天我们用来看世界的一双成熟的眼睛,这份刻骨铭心会影响着我们今后在人生路上的每一个选择,每一次决定。

  花儿开过了。

我们承认也好,忽略也好,只要花开,就会不败

  作者职烨,2001年从上海市北中学考入复旦大学中文系,目前在《申报》当记者。

  职烨,上海申报任新闻部记者,生于上海,2001年7月毕业于上海市市北中学,进入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

其作品有《花开不败》、《刻在生命线上的故事》等;爸爸叫我小丫,朋友叫我毛毛,被办公室的同事取了个难听的绰号叫鸭毛。

  自我描述:爸爸叫我小丫,朋友叫我毛毛,被办公室的同事取了个难听的绰号叫鸭毛。

不是黄毛丫头,偶尔有些少女情怀。

很乖,但也倔强。

没心眼,尚有脑子。

走过很多路,写过很多字,心里却只有一个纯白少年。

红楼梦中的人物分析1500字作文

【第1句】: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我爱我的祖母.母亲总是很忙!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么,总是如此!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母亲说这是. 我不愿意.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奴才们也跟着,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我不堪忍受这一切.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是最理解我的人了.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

【第2句】:晴雯“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晴雯作为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中.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

【第3句】:请参考:

【第4句】:宝钗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第5句】: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你能不喜欢么?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第6句】: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第7句】:1 赵姨娘 贾府中唯一的起义者,唯一的厌恶奴性的人,也是唯一的女英雄 这便是赵姨娘 他身为姨娘,半个珠子,从未甘于“半个”.生下一男一女之后,就抢先自以为是当然主子,他整日发牢骚,鸣不平,一大半原因全在于不满于儿子和贾宝玉的“待遇差”,这一点说明他是真正的母亲,比起那位驯良的周姨娘-连对女儿迎春的悲惨婚姻也不问不闻.不知要强多少倍!她在马道婆的帮助下,大发狠心,像贾府的两条命根子(贾宝玉,王熙凤)开了刀,险些置二人于死地.她是贾府中唯一有过叛逆行为而且不惜性命的人.《红楼梦》的作者讨厌她 丑化她,只能证明这位作者本人的视角毕竟还是贾府“主子”的一支视角

斑羚飞渡读后感

《斑羚飞渡》读后感 读完《斑羚飞渡》合上书,斑羚那奋力一跳,仍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多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蹿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死亡的彩虹. 在斑羚集体遇难时,为了让部分的斑羚存活,斑羚群以一半的牺牲,挽救了另一半的生命.老斑羚及一些成年的大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成为一块工具般的跳板.牺牲的斑羚们那样地从容,接受生命的援助的斑羚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感激,只是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没有什么要特别感激的,因为这些获救者有一天也会站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为另一群年轻斑羚做桥墩. 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生命的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读后感:《斑羚飞渡》读后感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美好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的家园.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 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 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 《斑羚飞渡》读后感 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是可怕的,同样对于自然界的任何一个生命也是可怕的. 但文章中斑羚群面对进退两难的情况时,面对自己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时,它们也有害怕过,因为文中老斑羚娴熟的跳跃技巧,而使羚群中的小斑羚得以生存,那样从容的走向死亡,我们能做到吗 而在跳跃中,没有一只老斑羚跑到可以生存的那只队伍中,而是静静的(地)等待着死亡降临. 文中的镰刀头羊作为头领,没有使用特权让自己生存下去,而是毅然决然的站到了将会死亡的队伍中,它并没有为自己的生命而惋惜,而是为这些生存下来的半大斑羚将来的生活而担心. 文章最后写了镰刀头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彩虹桥,其结果无疑是死亡,狩猎队被这一幕惊呆了,我想不仅是狩猎队,读者都会感到震惊吧,这样的伟大怎能让人不震撼呢 狩猎队的惊呆是因为他们没有想到,斑羚群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延续种族的后代. 镰刀头羊给我最深的印象是,勇敢,神圣与机智.因为它在作出决定的时候自己与羚群的一半都会死亡但它还是决定了,面对一半死亡与全部死亡,镰刀头羊选择了前者;再决定之后没有反抗的,都很服从(语句不完整);而最后剩下自己时,它镇静的走向彩虹桥,那是需要勇气的!(分析要注意思路) 在生活中,有些事我们应该学着斑羚群一样的勇敢,机智! (结尾较简单) 简评:文章的选材特别好.《斑羚飞渡》一文故事的主角斑羚,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作出了令人震撼的选择.它们的行为是伟大的,它们的精神是可贵的.作者也充分赞颂了斑羚的首领镰刀头羊.文章的内容在组织上思路不够清晰.作者的感想会有很多,作者要有层次地把它们表述出来.结尾过于简单. 成功之路 —--读《斑羚飞渡》有感面对稿纸,我忽然有了一种慌惶感.刚才心中涌动那么多汹涌澎湃的话,在这一瞬间,竟然不知从何说起;我有些犹豫,担心自己写下的话能表达出心中的那份感动吗 担心我的话,我的不完美的话,会亵渎了那篇文章,那群神圣的令人敬仰的动物…… 一个盛夏的傍晚,狩猎队将一群大约七八十只的斑羚群逼上了阿尔卑斯山脉一处名曰伤心崖的绝壁.猎人们笑了,他们认定自己即将拥有很丰盛的收获.落日的余辉洒满了天空,斑羚们似乎有些绝望了.这两堵陡崖距离至少6米,已经超越了斑羚4-5米的超强跳跃能力.生的希望就在前方,但却是那般遥不可及.天幕愈发的鲜红起来,夕阳在顽强的燃烧着自己最后的光和热.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由于老眼昏花还是由于绝望而出现的判断错误,竟然在伤心崖上后退了十几步,急速地助跑并奋力起跳,想跃过6米宽的山涧,结果还是在离对面山峰1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才听到扑通的落水声. 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滑的公斑羚身上,毫无疑问,它们是在等候这只领头羊能拿出使整个种群免遭灭绝的好办法来.领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仰望着雨后湛蓝的天空,突然发出一声吼叫,这叫声沉郁有力,随着这声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为老少两拨,只见一老一少两只斑羚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年轻羚羊朝前飞奔起来,几乎同时,老羚羊也快速助跑,当年轻羚羊的身体从最高点向下落的瞬间,老羚羊恰巧出现在它的蹄下,年轻羚羊在老羚羊背上一蹬,下坠的身体在次跃起,轻巧地落在对面的悬崖上,而老羚羊却似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地坠下悬崖.试跳成功,一对对斑羚凌空而起,在山涧上空划出一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而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斑羚的粉身碎骨…… ……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有想到,面对死亡,老斑羚竟是如此从容.感谢斑羚,是它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飞渡,什么叫牺牲,什么叫伟大. 当我初读这篇文章时,我的泪,是为老羚羊的自我牺牲精神而流,心灵因老羚羊的伟大与崇高而震撼.然而,斑羚更是智慧的,这是我再读文章时所获得的宝贵财富.它们清楚地意识到,要通往生命的彼岸,必须作出巨大的牺牲,当然,作出了这牺牲,就必定会得到比这牺牲更巨大辉煌的收获……年轻斑羚获得了生命,整个种群得到了延续,这难道不正是那些牺牲了的老斑羚的智慧之处吗 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也同样有一道道有如伤心崖天堑般的困难.那么,在面对这些阻碍时,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在面对诱惑时,我们是否也应该像老斑羚一样,牺牲一些利益,一些不必要的乐趣和欢娱,去换取成功和希望呢 明智的抉择往往是痛苦的,就像老斑羚为了种族的新生而选择了自己的死亡一样,但是,我想我们所做的选择和牺牲,一定不会有老斑羚做得更痛苦,更巨大吧!通往成功的路上,我们还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困难呢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克服一切困难,不去抵制一切诱惑,不去作出一切必要的牺牲呢 智慧而伟大的斑羚,尚且明白为飞渡天堑时需要的正确抉择而作出巨大的牺牲,而我,又何尝不能体会,不能学习它们呢 感谢斑羚,为我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我要将 斑羚渡这四个字工整地写下来,贴在我的桌子上;我要将这篇故事铭记在心,让它时刻鞭策我飞渡天堑,奋勇前进!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字十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那段美丽而残忍的友谊_250字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为你追来了那只蓝色的风筝,虽然付出了某种沉重的代价,但这真的很棒,不是么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你闭上眼睛,然后听到自己说。

“我想我无法再面对哈桑。

”  于是你把自己崭新的手表与阿富汗尼钞票塞在了哈桑的毛毯下面,你大概想不到他会承认他做了一场子虚乌有的偷窃。

  你说你能够想象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如何的掩面哭泣,哈桑恳求阿里不要揭发你。

  那么我认为哈桑是幸福的,他也是不幸的。

  他的内心一片坦荡,从来不做令自己愧疚的事情,他成功的用自己的一切守护了你。

离开后他至死没有再见到你,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与你有着同一脉血缘。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我再没有见过令一本像这样动人心弦的书。

  犯错。

错过。

然后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阿米尔。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100字  再次看到风筝时,已然是七月。

绿草如茵的空地上,几个人在放风筝,脸上的笑容宛若夏日雨后的天空。

我坐下,神思有些困倦。

不知是睁眼之时还是闭眼之时,我望见一片瑰丽的苍穹,灿烂的云朵中是成片的风筝,如同飞鸟。

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

一切都如此熟悉。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

我在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

  那晚霞的移动荡漾着我的眼睛,那风筝的弧线激扬我的心神。

感动与欣慰,害怕与无助,心酸与悲凉,这本书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是如人生百味般的悸动。

是什么得以有这样大的力量让心灵颤抖

那质朴的语言敲响的到底是怎样一种伟大的乐律

  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

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

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

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

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

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

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

”……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

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那时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会挺身而出吗

如果阿米尔当时用自己救下哈桑,他们之后又会如何

我不知道。

这世界没有如果。

但我知道,阿米尔在他尚且年幼人生中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而正是这一错过,将用他的一生来补救。

我们的人生究竟禁得起几次这样的错过

人生竟是这样坚强而又脆弱

  无尽的痛苦让阿米尔逼走了哈桑。

而同时,阿富汗的战火也开始燃起。

阿米尔随着父亲逃到了美国,背离了战火却始终无法背离对哈桑的自责和愧疚。

终于,在朋友的指引和劝导下,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回到阿富汗,拼了命从塔利班手中救出哈桑饱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

而此时的哈桑早已死在了塔利班的魔爪下,阿米尔能为昔日友人所做的,就只有为他可怜的孩子找回一颗心,一颗过去的心,一颗未来的心。

这心,又何尝不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延续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那风筝究竟是什么

到底谁才是追风筝的人

这两个问题一直伴随我到最后。

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知道,这问题阿米尔已经明白了,我也已经明白了。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

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

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

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担起责任,鼓起勇气,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

我相信,我的风筝一定会在某座山的后面等着我。

  睁开眼睛,声旁依然是碧绿的草地。

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阳光在各种风筝下投下细碎的光斑。

夏意正好,此时的我仰望天穹,仰望天穹上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

  呐,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等候花开、无声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400字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

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

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

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

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

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

甚至……那痛苦的背叛。

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

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

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

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

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

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

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

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

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

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

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

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

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

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

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

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

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

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

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

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

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

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

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

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

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

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

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

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

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

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

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

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

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

花开,还是会枯萎。

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

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

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

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

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

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

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

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心灵的救赎_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

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

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

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

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

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

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

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

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

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

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

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

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

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3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

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

《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

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

更享受拼搏的过程

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

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

“我不在乎,我能等。

那就像酸苹果。

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

”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

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

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

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

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

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

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

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

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

在路途中奔跑,我追。

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追风筝的人》_800字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

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快乐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

上面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

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己。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

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

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理念,人们信任自己种族的领袖,依靠自己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

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己

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

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

你一定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读了《理想的风筝》有感_300字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

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

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

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生活虽然是残酷的,可路是人走出来的。

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逢生。

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

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

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感恩父母的作文400字

【第1句】: 你知道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吗

你知道世界上最无私的爱是什么吗

那就是母爱。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温馨的,母爱也是神圣而博大的。

这种爱不求回报,它有如甜甜的清泉那样纯真;有如细密的春雨滋润着大地,绵绵不断,情深谊长;有如生命长河里的泥沙,在冲刷中渐渐沉淀,融入生命的记忆里,让人回味无穷。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很爱她的孩子,把什么都给了他,她问他:“你还要我给你什么呢

”小孩说:“我要你的心。

”母亲就把她的心挖了出来,小孩棒着手上,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去玩了,一不小心,摔了一跤,那心掉在地上碎了,可那碎心的第一句话是问:“孩子,摔疼了没有

”每每看到这个故事,我的泪会掉下来,可怜天下父母亲啊

我也有一个疼我爱我的母亲,在童年的记忆里,母亲给了我太多的爱。

小时侯的我体弱多病,时常发高烧,每次都是母亲守在我床边,不停地给我量体温、端水喂药、用湿毛巾敷我烫烫的额头,常常是一整夜都不曾合眼。

等我的病好了,母亲就得病倒了。

有一次,我的数学成绩只考了70多分,这对我这个一向成绩挺好的学生来讲,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回到家,我哭倒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却柔情的对我说,没事 !孩子,做不了一个伟大的人,可以做一个快乐的人,但至少要像小草一样,可以为人们,奉献绿色,提供氧气。

人生路上还会有很多次失败发生,不能因为一次失 败就承受不了,这一次没考好说明你,没有努力,平时要多努才行。

听母亲的话,我又对学习有了信心。

从此我上课认真听讲,晚上回家写完作业,就做一些练习题。

我的成绩渐渐提高上来了,母亲的话虽然不是什么名言名句,可是它给我勇气。

白云奉献给蓝天,于是蓝天便拥有了一颗感恩的心,它便把晴空万里给予人们。

绿叶奉献给大树,于是大树便拥有了一颗感恩的心,它便把一片片绿荫撒向大地。

可是“谁言寸草心,难报三春晖”,我又能为我平凡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我想,为母亲倒一杯水,帮母亲干点家务,努力地去学习……这也许在母亲的眼里就是最好的回报了吧。

母亲节就要到了,就让我为母亲唱一首《母亲》这首歌:“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啊,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第2句】: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很想帮妈妈做几件事,让她过一个快乐的节日。

中午,我回到家,发现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香喷喷的饭菜,但就是不见妈妈。

突然,我听到一阵洗衣服的声音,到洗衣台前一看,妈妈正在洗衣服。

我说:“妈妈,您去吃饭,我来洗。

因为今天是您的节日,我要让您高兴。

”“你行吗

”妈妈笑着问。

“行”我说。

妈妈半信半疑地吃饭去了。

我抱起袖子,拿出一件衣服,用水泡湿,然后抹上肥皂,再用力搓。

搓呀搓,我的手都搓红了,但衣服上还有一点儿油污没搓干净。

我只好用刷子涮,涮好后再用清水把衣服洗干净。

我洗了几件衣服,妈妈来了,看着我卖力地样子,妈妈笑了,笑得那样开心,那样欣慰。

晚上,我又抢着帮妈妈洗碗,我把洗好的碗筷摆放得整整齐齐。

妈妈看了,微笑着说:“原来这就是尧尧送给我的节日‘礼物’

” 今天我虽然比往常累些,但我很高兴,因为我让妈妈过了一个快乐的节日。

难忘的一天—―献给三八妇女节的妈妈

【第3句】: 今天是三月八日 ,妇女过的节日,我今天准备给妈妈和奶奶买一些礼物,什么

说我小屁孩儿能买什么

唉,也是的,我兜里仅有三十八元而已,你可不许笑,这钱是我省吃俭用苛扣口粮攒了十天的,“三”十“八”元,够吉利吧。

我拿上钱一路狂奔到超市,先看见了地瓜干,四元一斤,太便宜了,买别的。

哇噻

二十八元的放大镜,给奶奶买正合适。

继续找,咦,巧克力耶,德芙白巧克力,妈妈的最爱,十元,正好

回去以后,妈妈和奶奶一定高兴的不得了

“当当当当

妈妈,送您一包巧克力,愿你健康又美丽

呛呛才

送你一个放大镜,愿你永远不得病

”妈妈笑了,奶奶笑了,全家都笑了。

这钱花的真值

“爸妈,今天我做饭,您二老进屋休息吧。

”“开饭喽,热菜:吉祥三宝,是土豆丁、黄瓜丁和花生米。

凉菜:黄瓜金针菇。

主食是速冻饺子。

”“爸妈,给个屁昂家吧。

”“真香

”奶奶你呢

”“爽口

” 我今天虽然折腾的有点累,但我心里非常的高兴

【第4句】: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

从一大早,我就开始想,怎么给妈妈过这节呢

放学回来,我还没有想好:送礼物,太单调;送贺卡,太老套。

.....对了,电脑。

哈哈,当然不是送给妈妈电脑,而是用电脑给妈妈设计一个幻灯片。

说干就干,我打开电脑,认真的制作着幻灯片。

我还在上面加了这样一句话:妈妈,您辛苦了,祝您节日快乐。

半个小时后,大功告成。

我得意地欣赏着这幅画面。

那一朵朵盛开的康乃馨,红艳红艳的,我对妈妈的祝福;幻灯片的底色是黄色的,因为黄色是太阳的颜色,妈妈的爱就像太阳光一样,时刻刻温暖着我,照耀着我。

这时,妈妈也快下班了。

我提前十分钟就打开了预览。

妈妈下班后,我带他来到电脑桌前。

郑重其事的说:“,这是我为您设计的”电子礼物“,您喜欢吗

”妈妈既吃惊又欣慰的说:“喜欢,喜欢,女儿送给妈妈的礼物我都喜欢。

” 妈妈笑着,笑得多么甜。

我也笑着,笑得多么开心。

此时此刻,黄昏的红霞温柔的照在屋子里,照在我跟妈妈的笑脸上,照在我们亲情洋溢的心里。

求10篇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了冰心奶奶写的一本散文选——《繁星。

春水》。

冰心奶奶写的散文里,有快乐的回忆,有人生的哲理,有长大的烦闷、顾虑……从冰心奶奶写的每一篇散文里,我都感觉到冰心奶奶写散文时的每一种心情:有高兴、有伤感……现在,我给大家说一说我从《繁星。

春水》中的几篇散文得到的感受和收获吧!从第三十四篇散文中,我读懂了做出伟大事业不单只是一些伟大的人,也 有可能是一些犹如细小的泥沙的小人物这一个道理。

从第四十五篇中,我读懂了我们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能对别人承诺过的事一点也不做实际行动,必须言必信,行 必果。

从第五十五篇散文中,我又明白了不能去一昧羡慕别人的一个成果,还要看见别人为了这一个成果而花费了多少心血和努力。

我也从第一百四十九篇散文中明 白了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因为,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我还从后面的长篇散文中得到了感受。

从《不忍》中,我感受到冰心奶奶伤感的心情,也感受到了生命成果的脆弱。

《中秋前三日》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朋友的思念之情。

《乡愁》一诗更体现冰心奶奶思念家乡。

而《纸船》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母亲的爱慕之心……啊!冰心奶奶,您写的诗呀!充满了真情实感,它们让我明白了多少人身的道理!

【第二篇】爱的教育读书笔记500字《爱的教育》是一本值得父母和孩子一起细细品味的名着。

我怀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书,看了这些故事深深感到其中的爱!书中有关于孩子、家长、老师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给我和孩子留下深刻印象。

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共同学习和成长。

它以日记的形式,通过看似平凡的人和事。

作为一名家长,当我看到父亲教育儿子的细节,我常常想,生活中的我好象少了些耐心,多了些浮躁;少了些宽容,多了些挑剔;少了些鼓励,多了些批评……自己希望孩子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又希望孩子成为怎样的人?孩子原本是可爱的,在其成长的路上真的需要爱的精神,爱的教育,教会孩子学习,让她拥有爱心,让她懂得做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爱的教育家长读后感。

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

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

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

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同这首《明天会更好》的歌一样,只要有爱人间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温暖。

【第三篇】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第四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500字“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段话是一书中主人公保尔一生恪守的人生原则,这段话激励我:要努力,要坚强,要奋进!保尔,他是一个那样坚强的人,他以他顽强的毅力震撼着我,虽然饱受战争的洗礼,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他仍经受得住更严峻的考验。

他奋力在人生的乐曲中谱写辉煌的音符。

1927年,23岁的保尔已经全身瘫痪,接着双目失明。

但他顽强地生活下来,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在母亲与妻子的帮助下,丝毫没有写作经验的他竟出版了一本小说!难以想象,在这背后保尔付出了多少努力,他那如钢铁般的意志是达到了怎样高地境界啊!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冰心的《成功的花》的精神。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是啊,古今中外的名人,人们只看到他们“现时的明艳”,却看不到“奋斗的泪泉”与“牺牲的血雨”。

正如保尔一样,他们让我了解到炼成的钢铁的背后:司马迁编撰《史记》,经历千辛万苦,走访百家,最终才得以名垂青史;李时珍编撰《本草纲目》,亲自尝草药,餐风露宿,才著成医学巨著;海伦·凯勒,命运是那么地不幸的她却以钢铁般的意志取得了成功;居里夫人在简陋的环境下,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提炼出了镭……试问,哪一位名人志士不具有坚定的信念与钢铁般顽强的意志呢?再想想自己,题目做烦了就当作不会做,不去思考了;爬山爬累了就没有勇气去征服这座山了;长跑累了就停下走路了。

再想到保尔就觉得一股羞愧之感席卷而来。

宽容看了书架上摆着一本《周作人散文》,匆忙拿下来阅读.记得两年前看过一本《周氏三兄弟,印象颇为深刻,从头至尾细细读下来,兄弟三人传奇的一生和那些未能解释缘由的错综往事萦绕心头,久久不得释怀.现在想起那本书,很有回肠荡气的感觉,还是有很多话在心中,忙不迭的表达.三人同为兄弟,命运却不尽相同,尤其是老二作人,非议最多.我想这非议肯定不是他想得到的吧,青年时代的周作人又何偿愿意去做什么伪差,留下个汉奸的污名呢.历史的结论,容不得任何理由,他说在北京“苦住”是因为有“家累”,说他自己的十口之家不好轻易抛下不管,还要照顾母亲和鲁迅的遗孀.事情的真相笔者不得而知,这些话也只能和那段历史一般苍白罢.我想世人的评说还是太绝对了,历史上的人和事往往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英雄,或者,就是贼子了,对他们的评价往往也都是一句话,没有中间者,而我想,周作人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中间者吧.在这里笔者并没有要为他正名的意思,只是笔者有着中国人几千年来喜好皆大欢喜结尾的完美主义思想,总想让知堂先生的名份真能如其文章一样供人欣赏,至少,不被人唾弃罢了.历史的问题不便深究,也究不明了,只能越辩越混,越辩越缠绕的紧,只是尝试着找到一些慰藉,哪怕是理由.这本书的前言写的不错,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Essay书中摘了胡适的一段话:“这几年来,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深刻的意味,有时很象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笔者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类的文章罢,简单明快,有生活琐事,支言片语,或夹杂着激情澎湃的战斗檄文.看到这些文章,总能让我有种恬静的感觉,像是午后的阳光照在桌前,只是注入墨水,眼盯着纸,即刻伏案了.我在想自己也能写出这般的文字,到了那一天,我可以来感受自己的阳光了.周作人等等的一批作家把这些给我们端了上来,如若把文学作品比作一盘菜的话,厨艺疏浅的我们真的矛盾着不敢碰那些生命中最美的佳肴了.作文作文终究是难的,周作人一生作品无数,小品短文三千多篇,没有发表成集的和翻译书信等等更是不计其数,在爱好作文的笔者看来,这些文字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功绩.只是它们的主人叫周作人,一个当过伪差的汉奸.后人是不能给他思想家的名号的,如今还能成全个文学家,也是不小的福份了.常写作的人都会常思考,因为无论写出的文字是好是坏,是精华还是糟粕,也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老笑话说的:做文章到底是苦事,因为肚子里原是没有的,而且即使腹中有那四五百字,一时也有点凑不起来.周作人在《作文难》里说:“说话本来只是信号,我们举猫为例,它在饿时,怒时,痛时和叫春时才开口作声,平时决不多叫,人虽是比较进步的,根本还是一样,那里有这许多话来,不饿不叫,不怒不痛或是不叫春而叫,无话可寻,岂不都是假的么?即使有了想说的话,话怎么说,这也是一个大难问题,我的确还不知道是应该怎么说的.”把这一段抄下来,笔者感觉畅快多了,终于找到了应该推崇的对象.这不也正是对于写作还不是很熟练的我的真切感受嘛.难道写作都是无话寻话,都是不饿,不怒不痛抑或不叫春而叫?当然不是.周作人只是换了个看起来更吸引人的说法,我想这就是小品文吧(英文中的essay),随笔、絮语散文也无妨.要的只是表达,至于语言,还是那句话:写文章没有别的决窍,只有一字曰简单.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垂钓》是作家余秋雨写的一篇充满了深刻人生哲理的美文,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相伴共存的. 文章篇幅虽然短小,但喻义深广.在海参崴游玩,作者见到了一胖一瘦两个垂钓老人:胖老人的钓绳上有六个小小的钓钩,每次举起钓钩,每一个钩上都有一条小鱼,他忙忙碌碌地,举起又放下,我们看时,水桶里早已有半桶小鱼.不一会儿,便满载而归;而瘦老人的钓钩硕大无比,他一心只想钓大鱼.他认为胖老人“根本是在糟蹋钓鱼者的取舍标准和堂皇形象”.胖老人在胜利凯旋之时,他仍然端坐在那里.“两个都在嘲讽对方,两个谁也不服谁.”作者认为,“一个是喜剧美,一个是悲剧美.他们天天在互相批判,但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人类”.作者借助对这两位垂钓者的描写,意在阐发: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两位垂钓者,实际上代表了两种人生追求:一个是物质的,知足常乐;另一个是精神的,永不满足.《垂钓》中描述的生活现象是简单的,但余秋雨的叙述却引发了许多的人生思考,其一:胖老人与瘦老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对峙;其二:胖老人与瘦老人是喜剧人生和悲剧人生的互相批判;其三:胖老人与瘦老人是人类社会多样性的写照;其四:人生的对手与朋友是相互依存的; 胖老人活泼、随和、容易满足,追求物质,大小鱼都要.瘦老人执著、倔强、追求精神,只钓大鱼,不等待大海琐碎的施舍.胖老人生活滋润、快乐,可以代表生活中世俗的人生态度.瘦老人孤独、悲壮,然而却崇高,可以代表生活中崇高的人生态度.胖老人与瘦老人因钓鱼观念不同而互相对立,他们天天互相嘲讽,但他们的价值都得由对手来证明,丧失了一方则另一方不会存在.这篇散文叙事真实、说理真情到位 . 是一片优美散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多方位的思维方式,体现了余秋雨的博学和睿智,及深厚的文字功底. 因此,推荐大家读读余秋雨的作品.从容的文化风度——余秋雨散文读后感最近读了余秋雨的散文,感觉读书的过程其实是一场心路的旅行.“只有书籍,能把遥远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带来给你;只有书籍,能把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只有书籍,能把一切美好与智慧对比着丑陋与愚蠢呈现给你.”这是余秋雨的原话,读了它,唤起了人们对书籍的珍视.从未见过这样的文章,一点儿也没有做作;从未进入过这样的天地,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巨人也变成侏儒;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侏儒也变成巨人.《风雨天一阁》是我最喜爱的一篇散文.余秋雨对它的处理正可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钱绣芸那一段.——“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令人感动的.”《历史的暗角》给我们剖析了历史上诸多的小人!恶奴型小人、乞丐型小人、流氓型小人、文痞型小人,被余秋雨描述得淋漓尽致.小人的特征也被他刻画的形象至极——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见不得权势;小人不怕麻烦;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需要博取同情;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的最终大都以悲剧而告终!《遥远的绝响》让我认识了魏晋时代的文化,认识了行为怪异的阮籍,文采横溢却有自由洒脱的嵇康!而他们的悲惨结局,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的遗憾!文化,可以成为一种点缀,但文化有最终指向.正是这种真善美的指向,维护了人类.这是余秋雨散文的精髓.安静下来,以一派宁静和从容的文化风度前进,这,就是余秋雨.《荷塘月色》写于1927年7月,是一篇写景抒情的散文.作品通过对月下荷塘的描写,抒写作者在政治形势剧变之后,在严酷现实的重压下的苦闷、彷徨和寂寞的心境,表现了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面情绪以及对未来美好自由生活的朦胧追求.《荷塘月色》起句简洁,为排遣心中的郁闷,于是踏着月光向清静的荷塘走去.“心不宁静”是全文的情感线索,它给荷塘、月色染上了不同一般的色彩,也给以后的抒情写景创造了特定的条件.在淡淡的月光下,独处于荷塘世界,感到是个“自由的人”.于是徜徉于荷塘,沉醉于月色,一幅美不胜收的荷塘月色画便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先鸟瞰月下曲曲折折的荷塘全景,给人以总的印象,然后有层次地从上到下写来,田田的荷叶,美如舞女的裙;荷花零星点缀,姿态万千,如星星熠熠,似明珠乳白;微风送清香,叶动花颤,流水脉脉含情.在这幅画里,作家不满足于对客观景象作静止的摹写,而动静结合,形象地传达出荷塘富有生机的风姿.接着作家着力写月光之美.光是难以捉摸的,作家却借助于景物,创造出一种勾人心魂令人陶醉的意境.那流水一般的月光,倾泻在花和叶上,如“薄薄的青雾”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既有实写,也有虚写,虚中见实,贴切地表现了朦胧月色下荷花飘忽的姿态.为强化月光效果,作者着力摹写月的投影,如有“参差斑驳”丛生灌木的“黑影”,也有“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而这些“影”又像是“画在荷叶上”,这里光影交错,岸边的树、塘中的荷连结,着意写月色,但处处不忘荷塘,满塘光与影的和谐的旋律,细腻地展现了荷塘月色的令人惊异之美,使人神醉.最后写荷塘四面,着墨较浓的是柳树,写下月下的情景,面对树梢的远山,树缝里的灯光,以及蝉声蛙鼓则是随意点染,只为增加生气,静中有声,浓淡相间地反衬了荷塘的幽静.作者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是片刻的,回到现实立刻又感到重压,心里越发不平静了.文章最后写了作者遥想古代江南采莲胜景,虽不在现实之中,然而借助联想,使荷塘画面扩展,更显清新雅致,同时也表达作者对美好、自由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荷塘月色》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首先文章追求的是一种诗情画意之美.作者调动一切艺术手法,着意创造一个诗意盎然、情景交融的境界.作品中满贮诗意的是风采绮丽的荷塘月色.作者层次有序地时而以荷塘为主景,月色为背景,动静结合,运用鲜明的比喻,通感手法,由远及近,从里及外地描绘了月光下荷塘的无边风光.作者时而又以月色为主景,荷塘为背景,别出心裁地虚实为用,浓淡相宜地勾勒了整个荷塘的月夜风采.作者努力挖掘蕴含在大自然中的诗意,让声、光、色、味都透出神韵,共同点染荷塘月色绰约的风情.这样的以景衬情,情景交融的写法,不仅使作品富有诗情画意,也使作品具有情趣美.精于构思、巧于布局,是《荷塘月色》又一显著特色.作品开头写心情颇不宁静,这是作品抒情线索的缘起,文章以“我”去观赏荷塘为脉络,以人物的行止为线索,全文的写景抒情过程,都是随着作者的脚步和视线的移动逐步深化的.行文中以荷塘、月色为中心,又适当点染周围背景.布局上层次清晰分明,详略得当,疏密相间,自然舒展.朱自清散文的语言典雅清丽、新颖自然.《荷塘月色》保持了这一持色.朱自清很注重语言的锤炼,且以轻笔淡彩的口语来绘神状态,表情达意.《荷塘月色》中动词与叠字叠词的运用,不仅准确而传神地渲染和强化了诗情画意,而且节奏明朗,韵律协调.富有音乐美.《匆匆》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充实的.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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