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法律篇读后感
柏拉图伊安篇 读后感
读柏拉图的《伊安篇》的心得 这个周末,只有一天,没有看法律书籍。
翻看了《莎士比亚笔下的王者》中的《莎士比亚的凯撒计划》,大致翻看完毕 王双洪 对 柏拉图的《伊翁篇》(或者译为《伊安篇》,以下统一称为 “伊安”)的义疏部分。
其实朱光潜先生的翻译《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中的《伊安篇》不过16页,朱先生取的 副标题 也是“论诗歌的灵感”,对话集的题解和译后记对于《伊安篇》的分析也主要针对 文中苏格拉底的那个最长的谈论灵感的讲词。
.但是难再发现深意。
我在2011年一月有仔细看过 朱光潜先生 《伊安篇》的正文,似乎处处看得到 苏格拉底对于诵诗人伊安 的调侃 , 他似乎不像那些有具体 分工 的手艺人能干。
似乎有百无一用是书生 的调子。
此外,我发现不了新内容。
但是呢,王双洪的注疏就绵细很多,王的注疏本,除去开头结尾和国外专门论文,第一部分正文加上精密注释,第二部分为义疏部分,再对正文逐段疏解。
对于很多细节的点拨很到位,从荷马史诗到 当代布鲁姆等人的注释,要言不烦,引用恰当。
比如这个对话刚刚开头提到的伊安 穿越本邦 参加外邦 的对于医神 埃斯库勒普 的祭典 的诵诗活动获奖,就做了仔细的注疏。
这些行吟诗人居无定所,仿佛 走穴歌手,择水草而居,相对应的,苏格拉底在《克利同篇》中,就表明自己既然选择在雅典这个城邦生活,无意间因为自己的信仰和言论触犯了城邦大多数人 ,他就甘愿留在这个城邦受死。
对医神 埃斯库勒普 的祭典,说明了旧的城邦信仰的解体,由关注公共生活 和灵魂的平安转向为关注 个体和肉身的健康。
关注个体在更早期的城邦生活中,是自私的受到鄙弃的。
正如亚里士多德 的名言“离开城邦而生活的人,非神即兽”同样个体 的词根id 在英文中 有个贬义词 idiot,在古希腊的词源中这两个词 是一体的。
其余正文部分的注疏,还是推荐看王的书好了。
诗歌的创作和朗诵,是那个时代的城邦教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苏格拉底的一系列诘难,将 诗人以及诵诗人的事业 与 具体细化的普通的手艺或者劳动区别开,但是 伊安 显然 缺乏对于自己事业的理解,他更多时候,只是擅长背诵 荷马的诗句,对于 其他诗人的作品感到乏味、打瞌睡,比如赫西俄德的。
在舞台上面,他关注 各位听众的 表情变化,适时调整自己 的表演技巧,他虽然偶尔被 诗歌内容打动,但是更多时候,关注的是如何迎合观众需求,如何让他们满意地掏出银子。
如此,苏格拉底认为的诵诗人的理想的 自上而下的教化 作用,在伊安那里转变为 卑躬屈膝的迎合。
这种 剧场政体的模式,让苏格拉底非常反感,他认为这是 城邦德性败坏的征兆,在《理想国》(或称《王制篇》)还有《法律篇》(或称《法义篇》),苏格拉底更加旗帜鲜明地 举例要对 荷马史诗 的某些不适宜内容进行删节,要限制某些诗人进入城邦,甚至要驱逐一些诗人出城邦。
这类 举动,不免有 现代 警察国家的言论管制嫌疑,但是 语境却是完全 不同的。
那么诗人的作用,诵诗人的作用是什么
仅仅是 在迷狂状态下,在灵感的鼓动下,成为神意的传达者和再传达者
伊安在某个时候难得悟出诵诗人“会知道男人和女人,自由人和奴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怎样的身份,该说怎样话”,这样的表述,难得和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契合。
但是很快,这个难得的顿悟又被 苏格拉底的调侃淹没。
ps:虽然《伊安篇》记录的场景发生在公元前400多年,但是也的确 和当下的环境很类似。
我们的教育、工作越来越注意细化的分工,越来越具体化、技术化,国外精英大学的前2年会引导学生阅读 经典作品,塑造某种 共同体意识,不管学生 以后选择什么专业从事哪种工作。
教化城邦的职责,在东方,很早就由 学者-教师转向帝王。
难得眼下有了市场的空间,培育 更多的人,只能像伊安那样 懂得表演,却忘记了 诵诗人的另一个 职责--解释、教化。
我自己也深深感慨自己因为 工作上面如果要尽快摆脱现状,必须 尽快通过技术化的考试,但是眼界也逐步压缩受限。
柏拉图的理想国读后感不少于1500字少抄袭啊!
柏拉图的理想国读后感 4000 字 这是一部震古烁今的不朽经典,是对话式问答体裁的哲学杰作。
柏拉图生于-427到-347年。
是苏格拉底的弟子,也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
著有二十五篇对话。
《理想国》成于壮年(是在苏格拉底被民主政治判死后),影响深远。
他生于雅典城邦衰落时期,那时瘟疠流行,伯里克利染疾而死后,群龙无首,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危机四伏。
他出自名门,关心政治,他痛心疾首雅典(最好的)贵族政治堕落为(最坏的)寡头政治,《理想国》(王政或贵族政治)坚信哲学家兼政治家才能治理好这个城邦。
著文形式:采用对话的方式体现思辨的逻辑和自己的思想,文中主要对话者都是苏格拉底。
著文内容: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学问是分科性的,那么柏拉图的学问是综合性的。
正义问题的探讨贯穿整个著作,书中一直以某种方式,各个角度来谈论这个东西。
从第一卷的正义是什么开始谈起,旁涉诸如教育、婚姻、政制、音乐等等,最后建构了完整的理想国模型,也回答了正义的诸问题——定义,正义与非正义何者书中主要人物关系:阿里斯同之子——格老孔以及格老孔的弟弟阿德斯曼托斯诡辩派哲学家色拉叙马霍斯(也译为斯拉斯马寇)读本书常识:古希腊称知识,代表全部真理;古希腊音乐包括音乐、文学等义,相当于现在的“文化”。
城邦、国家、世界同意。
如中国人常用天下,实指国家;美德基本是在广义上使用的,即各种不同的优越;惯用的思为方式是目的伦的,认为万物都有其目的,每种技艺都有自己的利益;经常引用《荷马史诗(《奥德赛〉和〈伊里亚特〉)》和各种悲剧。
《理想国》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等,与柏拉图大多数著作一样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用对话体写成,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长仅次于《法律篇》,一般认为属于柏拉图中期的作品。
这部“哲学大全”不仅是柏拉图对自己前此哲学思想的概括和总结,而且是当时各门学科的综合,它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等等各方面的问题,以理念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
《理想国》是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
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
他鄙视个人幸福,无限地强调城邦整体、强调他一己以为的“正义”。
在柏拉图眼中,第三阶层的人民是低下的,可以欺骗的。
他赋予了统治者无上的权力,甚至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用撒谎来对付敌人或者公民” 《理想国》讨论的主题是正义问题,首先讨论国家的正义。
柏拉图认为一个好的国家应该具备智慧、勇敢、自制、正义这4种德性。
国家的智慧要求它有治理整个国家的知识,只有少数人才具有这样的智慧;国家的勇敢属于保卫它的卫士;国家的自制是一种和谐,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能够和谐一致,这个国家就达到了自制。
若一个国家有了这三种德性,也就有了正义。
哲学家是爱智慧的人,不过那种对任何事情都好奇的人还不是真正的哲学家,只有热忱于寻求真理的人才是哲学家,这就涉及到了真理问题。
柏拉图把世界划分为可感世界与理念,那些只爱好具体事物如美的声调或形象的人只有意见而无知识,只有那些认识美自身即美的理念,而且将其与具体事物区分开,而不互相混淆的人才是有知识的人。
柏拉图通过“太阳”的比喻说明,正如太阳是可见世界之所以可见的原因,善乃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
他又通过“线”的比喻进一步将两个世界划分为4个部分: 第一,影象; 第二,影象所像的实物; 第三,数理对象。
灵魂将影象的实物作为影象来研究,它只能从假设出发下降到结论; 第四,理念。
灵魂从假设出发上推到第一原理,它不再使用影象而是使用理念来作系统研究。
前两个部分属于可见世界,后两个部分组成了可知世界。
与此相应,灵魂的状态也可以分为4个阶段,这就是想象或猜测、信念、理智和理性。
柏拉图通过“洞穴”的比喻指出,认识的4个阶段并不是后天学习的发展过程,而是“灵魂的转向”。
因为灵魂本身具有一种认识能力,教育只是使这种能力掌握正确的方向,使它从黑暗转向光明,从现象的世界走向真实的世界,因此教育也是《理想国》的重要主题之一。
柏拉图设计了一套理想的教育课程,除了体育和音乐这两门初等课程之外,必须学习算术、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天文学和谐音学等5门课程,按照这个次序将灵魂从可见世界逐步引向哲学,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国家统治人才,促成他们的灵魂转向。
“理想国”的主题十分丰富,它虽是一部哲学经典著作,但内容包括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文艺学等诸方面。
这是因为,当时的哲学是一门综合学问,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还没有分化出为。
“理想国”包含的哲学体系可以说是一个关于人的综合学说,其中包含着各门学科的经典理论。
现在,人们研究西方文化传统,一定要追溯到希腊去寻找其渊源,因而有“言必称希腊”之说。
同样,西方哲学和各门社会科学,几乎都可以在“理想国”中找到一些最初的经典表达形式。
“理想国”堪称西方第一部政治学著作,柏拉图在其中讨论了国家的起源,性质和结构等根本问题,他还区分了不同的政体,比较它们的优劣得失,寻找它们的历史发展规律。
更重要的是,柏拉图设计了一套政治蓝图,既带有乌托邦的理想色彩,又有阶级国家的痕迹,对于西方政治思想具有难以估量的影响。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
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理想国》,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看这本书,会被苏格拉底睿智、深邃的思考所折服,他的诡辩不仅教对手难以招架,也让读书的人难以跟上他飞快、机智的思维。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辩论一步步将自己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完整表达出来,同时通过对城邦的哲学、道德、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争论,设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并在辩论中不断完善,一步步建立了他心目中的“理想国”的蓝图,向世人展现了自己的政治理想。
《理想国》传达了作者的政治理想。
柏拉图心目中的理想国实质应该是封建贵族专制的奴隶制国家。
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在这个理想的城邦中,人被分为三等:掌握哲学思想的贵族统治者、掌握武力的武士阶层,还有奴隶身份的广大平民。
柏拉图认为国家权力应掌握在哲学家的手中,哲学家必须是有护卫国家的智慧和能力的人,同时也是一些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城邦的正义。
而代表勇敢的武士应努力维护城邦的安全,并维护统治者的任何决定。
同时,他认为掌权者和被统治者间应保持和谐、团结的关系,被统治者要服从统治者的所有政策,这样,才做到了节制和正义。
柏拉图描绘的这一理想蓝图,满怀着憧憬,被后来的空想主义者所向往。
而读到这部分,我却觉得很多说法都似曾相识,早在中国的夏商周时期,就有用系统的礼制来约束臣民的做法,分封制要求奴隶服从统治,诸侯享有封地上一切努力的劳动所有,但有义务向君主定期朝贡、纳税,君王号召时要集合军队保护君主。
而在中国传承了千年的儒家文化,也与柏拉图的许多主张有着相似之处。
君主对全国的思想专制、用道德和礼仪约束人民行为、武力全部收归中央掌权者所有……通过一系列的比较和思考,我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专制统治的需要,这一系列的教育灌输、道德约束、假借神意,最终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封建统治,愚弄人民。
所以,通过书中的政治辩论,我发现了很多我并不认同的柏拉图的观点。
例如:为维护统治,掌权者可以用假话欺骗民众,甚至编造所谓的“腓尼基人的传说”,假借神意来证明人生来就有贵贱之分,“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
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
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
”这些都体现了柏拉图所倡导的“理想国”的实质——封建贵族专职的奴隶制国家,特权横行、等级森严,压迫沉重,人与人之间严重不平等。
我认为,柏拉图生在那样一个时代,他已经是具有创新意识、目光深远、有改革思考的智者。
但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以及阶级的局限性,柏拉图代表的是封建贵族的利益,这决定了他的政策主张都是为封建贵族服务的,他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很多的主张都不见得是正确的,他的主张也不见得是真正正义的。
《理想国》展现了作者超凡的教育理念。
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问题,他为理想国设定的很多规矩、礼仪、道德,都没制定成法律,而是寄希望于通过从小时候开始的教育来引导人的行为和方向。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
”柏拉图认为理想国的教育应从人小时候开始,包括质朴的音乐教育和体育教育,“朴质的音乐文艺教育则能产生心灵方面的节制,朴质的体育锻炼产生身体的健康。
”他希望监督诗人、强迫他们在诗篇里培植良好的形象,同时监督其他的艺人,禁止描绘邪恶、卑鄙的精神。
他希望通过这样,让城邦的护卫者远离罪恶的形象,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受到熏陶,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
这些从小抓教育的理念,无疑是有远见的,并抓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
从一个人的童年开始施加影响,将服从统治的信念根植于心中,必然是最彻底、最有效、最稳定的统治方法。
这些教育理念,对后世的教育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与前面一样,读到这里,我又有了一些和柏拉图相左的见解。
柏拉图觉得:为加强思想统治,应该不惜控制所有艺人,阻止他们不论在绘画或雕刻作品里,还是建筑或任何艺术作品里描绘邪恶、放荡、卑鄙、龌龊的坏精神,“哪个艺人不肯服从,就不让他在城邦中存在下去”。
但是,我认为:世界上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都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因为有恶,人们才可以感受到善;因为有丑,人们才能体会到美;因为邪恶的存在,人们才追求正义。
摒弃一切反面的食物只保留正面是不可能做到的,追求极端只会适得其反。
无论是艺术还是思想,都只有丰富、全面、博大精深时才是最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所以,或许不应该过分去追求社会思想的统一和单调,人的思想是不可能长期永远的被压制的。
《理想国》诠释了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
柏拉图认为理念社会和现实社会构成我们生存的世界,理念的社会真实存在而且处于永恒不变的状态之中,但人类所感受到的世界只是理念社会的影子,微弱而不真实。
人们感受到的世界由现象组成,时刻在时间、空间的作用下不断变化。
以这个理论为基础,柏拉图提出了与众不同的一种认识论,囊括理念论和认识论,以此来指导他的哲学教程。
柏拉图作为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创始人,书写并流传了丰富的哲学著作,创造了博大精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对后世哲学影响尤甚。
《理想国》几乎是一部“哲学大全”,大部分由对话体写成,文体之优美,思维缜密。
柏拉图认为我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分为可感世界与理念世界,只有有知识的人才能将具体事物与理念事物准确区分开,因为他们能真正认识到美。
柏拉图觉得善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唯物的,一切都互相联系的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人能主观能动的认识世界上的事物,但人的认识会受立场、知识、世界观等不同因素的影响。
虽然我和柏拉图的世界观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对于善、对于美,我们都是心怀感恩并敏锐感受着的,对于它们的歌颂我们有一颗同样的心。
看这本书,不仅能了解古希腊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风俗人文等,还能跟着苏格拉底的辩论培养一些哲学思维,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和对待生命的态度,同时也能学到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这些对我来说都是不小的启迪。
读这本书,我收获良多。
如何认识柏拉图早期的人治观念和晚期向法治观念的转变
一、柏拉图“正义”思想的发展 正义的价值可以说是西方法治的基石,同样,柏拉图的法治思想是建立在他的正义观基础之上的。
正义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正义是具体多变的,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博登海默把它描述为:“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间呈现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同样,柏拉图对于正义的阐述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柏拉图早期的正义观体现在《理想国》中,此时他对正义的论述与晚期在《法律篇》中对待正义的观点有相当大的不同,早期的正义观是精确、可具体计量的,有确切的定义,甚至是可以反证的,是一种实体正义的思想;而晚期则是一种程序正义的思想。
(一) 《理想国》中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理想国》的副标题为论正义,可以从一个角度上说,《理想国》通篇都是对正义的探讨,《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
从什么不是正义到论述什么是正义,从正义本身是什么到论述正义的结果及正义将带来的利益,从城邦正义到个人正义,柏拉图对正义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在《理想国》的开篇,苏格拉底在与克法洛斯的对话中引出对正义是什么的探讨,苏格拉底和克法洛斯都同意仅仅有话就说,有债照还不能算是正义,而“玻勒马霍斯插话说:这就是正义的定义,如果我们相信西蒙尼德的说法的话。
” 柏拉图接着摆了几种欠债就还不是正义的情况,此外,柏拉图还驳斥了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适如其分的报答;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不正义比正义有益这几种正义观。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是自视为立法者的身份的,因而也可以说他是在说明给社会生活制定的法律规则是需要体现正义的,并且这一正义是有实体的判断标准的。
他否认了那些通常的正义的定义,并阐述了自己的正义观。
他将正义看作是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即统治者、护卫者、农民及工匠)“按照其本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强调每个人在城邦都只能承担一项工作而不得相互僭越,只有这样,城邦才能稳定。
他从国家整体目标的视角出发,提出正义不仅是个人的德性,而且是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德性不但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国家的要求。
由此开始了他对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追求。
柏拉图首先以一个例子引入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探讨。
他说“假定我们视力不好,人家要我们读远处写着的小字,正在这时候有入发现别处用大字写着同样的字,那我们可就交了好运了,我们就可以先读大字后读小字,再看看它们是不是一样。
” 这个例子跟正义的关系是“有个人的正义,也有城邦的正义” 。
因此他认为大东西里边的正义可能更容易理解,主张用由大见小的方法,先探讨城邦的正义,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
他从一个城邦的成长讲起,来考察正义和非正义的成长。
。
柏拉图认为城邦起源于社会分工。
由于每个人各自的性格天赋不同,适合做不同的行业,于是产生了分工和交换。
随着分工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商业和对外贸易,还有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
城邦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同外界的战争不可避免,这就需要城邦保卫者。
城邦保卫者包括统治者和辅助者。
城邦的护卫者必定是经过良好教育培训,并被证明是最优秀的。
这样城邦社会被划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军事护卫者、生产者。
柏拉图引用腓尼基神话,提出了人有金、银、铜、铁之分的观点。
由于先天的差异,公民存在着金、银、铜、铁之区分,一个人在城邦中应居于什么样的等级,只取决于他身上的金、银、铜、铁的比例,也就是他的天性和努力。
人们追求各种美德如智慧、勇气、节制,一个正义的城邦也应该具有这些美德。
在一个理想的国家里,智慧、勇敢和节制要有序、合理的加以安排。
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国家就是智慧、勇敢、节制三者和谐有序的结合,而正义就是社会各个阶层周守本分、各尽其责,一个正义的城邦——理想国,就是一个各人按照天性,做自己应做的本分工作的共同体。
接着,柏拉图对照城邦正义论述了个人正义。
他认为,人可分为灵魂和肉体两部分,而人的灵魂有三种品质。
即理性、激情和欲望,而这三种品质又与三种德性——智慧、勇敢和节制相对应。
个体的正义就是灵魂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和谐,就是人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保持在各自的限度之内,从而求得各不同部分的和谐统一。
在这三种品质中,理性居于领导地位。
柏拉图的正义观中始终贯穿着对法律的论述,柏拉图似乎也自命为就是一位立法者。
他在《理想国》中明确指出不正义的法律不是好法律,并且认为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是相辅相成的,个人如果违法,城邦正义便不存在。
在他看来,人性中三部分和谐便是正义、美德,也即是合法的;当不正当欲望占主导地位,打破三者和谐时,便是不正义,一个人便会违法。
此外,他还在《理想国》中阐明了法律是否得到维护对国家的秩序和幸福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对保持勇敢这种美德的重要作用,他还把把法律和法律的精神看作是治国者、辅助者治国的依据。
由此可以看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是重视法律的价值的,只不过他重视的是人们心中的法律,珍视的是正义与理性所认可的法律,珍视的是正义和理性的实体标准所体现的那些价值,至于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则是并不重要的。
虽然此时柏拉图对法律的重视缺少了法治的核心程序正义,但不能由此否认他此时法律思想的法治性,笔者认为,柏拉图此时对正义的阐述和对法律的态度正是其法治思想的萌芽和探索阶段。
(二)《法律篇》中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据西方研究柏拉图的专家考证,《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的作品。
它成书于柏拉图三赴西西里岛上的叙古拉城邦之后。
柏拉图为实现自己在《理想国》中的“哲学王”的政治理想,试图在叙古拉实现自己哲学治国的理想,但无情的现实深深的打击了他。
尝试的失败使得柏拉图更加现实的考虑治理国家之道,由此,法治观念成熟起来。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步法学著作,它处处显示出法律的至上性。
在此,先关注一下它对正义的阐述。
正义在柏拉图的《法律篇》中,首先被认为是立法者的美德,因为这种美德要达到的目标是追求整个国家的美好与幸福。
他指出,每个立法者,除了最高的美德之外,不能考虑其他的见解。
而这种最高的美德,就是“决定时刻的忠诚”,人们也称其为“彻底的正义”。
关于正义的具体内容,柏拉图指出:“最好的政策是用他自己的新法律来统治帝国,这些法律给予所有的人以某种程度的平等。
” 他认为法的平等就是法的正义,从另一个方面说,正义就是“善”, 柏拉图认为,“立法者制定每项法律的目的是获得最大的善”,而“最大的善既不是对外战争也不是内战,而是人们之间的和平与善意”。
人性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受善的控制,由此达到最好的生活状态。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在对当时流行正义的观点进行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他自己的正义理论。
柏拉图《法律篇》中从法律理念的层面上继续了这种讨论,并明确提出了区分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他认为,人们通常所说的“正义是强者的权利”这样一种观点是错误的,政府权力不应给予最强者或最富有的人,而应给予服从法律者。
法律没有权威的国家易于毁灭,而法律高于统治者的国家则能得到神的祝福。
简言之,法治和平等是正义的;不依法办事,为强者立法是不正义的。
柏拉图通过对正义的阐述,宣传了他法律至上的思想,由此体现了他的法治思想。
柏拉图认为人的美德是至上的,因此与人的美德相符合的法律也应该是至上的。
法律的至上性意味着法律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性。
法律的地位是任何权威所不可比拟的。
此外,柏拉图还重视法律的稳定性,提出了法律修改的三个原则。
法律至上性下的柏拉图非常重视程序正义。
他对程序正义的主张体现在立法方面、司法方面、行政决策和选举程序方面。
这些都充分凸显了他的法治思想。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从《理想国》中的重视实体正义到《法律篇》中的重视程序正义,正是柏拉图法治思想发展的历程,体现了他的法治思想从萌芽探索到逐步发展的过程。
二、从“哲学王”之治到法治及其政体观念的发展 从《理想国》到《法律篇》,柏拉图的思想经历了从理性的立法者“哲学王”之治到明确强调法律至上的法治的发展过程。
其政体观念也有最初的批判各种政体发展到最终的混合政体观念。
所有这些,都可以验证柏拉图“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一)从“哲学王”之治到法治 柏拉图在其《理想国》所设想的乌托邦中,把城邦的完善、公民的幸福生活寄托在统治者个人身上,主张国家是通过“哲学王”进行统治的。
而在《法律篇》中,法律则具有至高无上性,统治者和臣民都必须服从法律。
由此,便有一种主流的观点认为从《理想国》到《法律篇》,柏拉图的思想经历了由“哲学王”的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但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法律篇》是《理想国》的延续,是柏拉图法治思想的发展和成型阶段。
《理想国》中“哲学王的政治意义并不可能在于哲学王从话语变为现实 ……哲学和权力结合的政治针对性在于它是智慧之人变革城邦立法的最佳形势,而哲学王对城邦的统治其实就是法治”。
由谁来立法,怎样立法,怎样实施,在柏拉图看来唯有通过教育、通过遴选由少数爱智慧的哲人来完成。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追求的哲学王是一个追求真理的立法者,是从城邦公民中经过筛选和长期教育培养出来的立法者。
《理想国》中柏拉图哲学王思想的展开是沿着哲学、哲学家、哲学王一步步推进的,洞喻是贯穿其中的重要线索。
在这个著名的比喻中太阳、洞穴、囚徒等都被赋予了深刻的寓意,柏拉图也以一种迫切而隐晦的形式宣告了哲学统领一切的开始。
他认为,哲学是对自在自为的真理和正义的意识,是对国家的普遍目的及对这种普遍目的的有效性的意识。
它所追求的是一种至高的“善”。
当然这种完美的善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它需要一系列精心的准备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因而柏拉图对现实中哲学家的培养和成长做出了进一步规划,即每一位哲学家都必须经历从体育到音乐,从算术到几何、天文学,再到辩证法这样一条漫长的道路。
在柏拉图看来,哲学家的成长过程是艰辛的,这正体现了他对哲学至上性、神圣性的论断;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哲学与现实政治之间的某种隔阂。
在这个基础上,柏拉图提出了“哲学王”的政治主张。
他认为哲学王要进行理性立法,必须具有真知,通过自身努力来追求至高的“善”。
同时,他又在《理想国》中明确说明,如果哲学王对于美的事情、正义的事情、善的事情无法进行最真实的把握,那也只能由守卫城邦的法律和习惯者来实现这一目的了。
由上述可知,在此时柏拉图的思想中,已经开始重视法律在治理城邦方面的作用。
只不过这时的法律依托于理性,是从理性角度为城邦的法律寻找依据的,坚持至上的理念。
到《法律篇》时,这种抽象的理念开始转化到具体的法律制度,逐渐勾画了一个有机的法治体系。
柏拉图的《法律篇》在简单地论述了法律制度的目标,城邦和立法的产生之后,便开始认认真真地为我们描述一个“第二好的国家”——新理想国在这个新理想国里,法律被提升到了重要位置,法律成为治理城邦的依据。
他在突出强调法律的作用的同时,也时时刻刻地提醒着关于美德智识哲学等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并没有完全抛弃《理想国》中哲学王的地位。
他在《法律篇》中依然强调要使一个国家尽快并有效的建立起最能让人民幸福的政治制度,统治者除拥有年轻、记忆力强、学得快、勇敢等品质外,还必须具有与生俱来的崇高品格。
因此,从《理想国》到《法律篇》是柏拉图法治思想的发展过程,而非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过程。
柏拉图这种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也可以从他的理念说中找到论证。
理念说渊源于古希腊思想中对本源问题的思考,可以追溯至赫拉克利特提出的logos理念,有命运、必然性、尺度等规定,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以普遍规律和共同法则为基本含义的理性范畴。
柏拉图思想体系中的理念说认为世界分为理念世界与现实世界。
现实世界虽能被感知,但却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因而不能被认识,是不真实的世界;而理念世界虽不能被感知,但却永恒不变,是可认识的真实世界。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描述的就是一个理念的世界,由于现实的挫败,到《法律篇》时,柏拉图开始关注与理念世界相对的现实世界,开始了对现实世界的思考。
但根据理念说,现实事物本质上是不完善的,只是对它的理念的不完美的模仿,它的完善也只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理念世界,它只能无限地追求和趋近于理念世界。
因此,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强调用树立法律权威,用法律的统治来弥补现实世界的不完满,同时也不能忽视“善”的重要性,以尽可能的使现实世界趋近于理念世界。
由此可见,从天上之城到地上城邦的构建,从《理想国》中的关注理念世界到《法律篇》中的走向现实世界,也是柏拉图理念思想的发展过程。
反映到柏拉图的政治制度设计中,这只不过是其思想关注点的变化而已,是对政治制度设计的一种探索,一种逐步走向现实的探索。
而非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二)柏拉图政体观念的发展 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四种政治制度,分别是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柏拉图对这四种政体分别给以了批判。
第一个是斯巴达政体,这是一个军人掌权的国家,他们争强好胜,贪慕虚荣。
第二种是寡头政体,从荣誉政治中产生,在社会采取财产私有制后出现,是一种根据财产标准确定资格的制度。
政治权力掌握在富人手里穷人是没有什么权力的。
在这种制度下,人人崇拜财富,贪欲之心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
在这样的国家里,统治者的奢靡使得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党争、内战很容易爆发。
第三是民主政体,在这种政体下,他们打着人人平等的口号,不加区别的把一种平等给予一切人,而不管他们是不是事实上的平等者。
这种极端化的自由破坏了民主社会的基础,最终导致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
第四是僭主政体,这个应该说是从民主政体发展而来,民主制下极端的放任和自由使人民不屑于任何的约束,不管是个人还是法律,最终走向了极端的奴役。
那些起初扮演穷人保护者的人民领袖利用民众的力量获得政权后便开始鱼肉人民,当人民发现他们培养和拥护的人的真实面目时,“他已经足够强大,他们已经没有办法把他赶出去了”。
这就是僭主政治。
柏拉图详细的评述了四种政体,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但并没有接着给我们一个可以替换这四种政体的理想政体。
到他的《法律篇》,在他的新理想国里,柏拉图认为存在着两种国家政体即君主制和民主制,其他政体形式均由此演绎而来。
“一切其他政制实际上都是这两种母制的变种”。
因此,如果要选择自由与法律的密切结合,在一个国家中就要有具备这两种因素的政体。
所以,在《法律篇》中,柏拉图在法治的大框架下,设计了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混合政体,即君主制和民主制相结合的“混合政制”。
这是一种在节制、平等、自由以及智慧等法治伦理基础上建构而成的政治模式。
他认为只有在在这种“ 混合政治”中,自由、和平以及智慧等政治精神才能真正的生根、成长并获得很好的发展。
在这种政治观的指导下,柏拉图认为在《理想国》中他曾经批判的四种政体都不是一种体制,而只不过是一些体制的主导性成分, 只有这种“ 混合政治”才是现实的最优体制,才是各种善理念的现实的体制根基。
对于君主制和民主制,柏拉图曾说“一个是极端的服从,一个是极端的不服从,那么其结果在两个社会都不能令人满意。
” 可以看出,柏拉图在此揭示了极端君主制的极权法则与极端民主制的自由原则,这两类权力原则由于违反权力的制约原则而在现实中无法取得理想的结果。
柏拉图主张以法治为核心内涵的混合政体, 在法律统治下的“混合政治”才是一个真正有效的政治模式,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
之所以说柏拉图的混合政体观念是建立在法治的大框架下,是因为混合政体中的君主原则,是在强调统治者必须以法律为准则进行统治,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这实质上展现的是柏拉图政治思想中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
同时,混合政体保留民主制的原则,是在法律统治下进行的,是希望公民能在法律的统治中实现自己的各种权利。
泰勒曾在其《柏拉图——生平及其著作》一书中说:“《法律篇》比柏拉图的任何其作品,更直接涉及写成它的时代的政治生活,而且是预定满足一种紧迫感的需要的。
” 结语: 至此,柏拉图的法治思想在《法律篇》中基本展现出来。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从正义的内核是法治与平等出发,对法治作了论述。
他认为,一个国家或者城邦,必须要用法律来治理,法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法律所施加的力量是极大的,每个人始终应该与它合作。
” 在法治理论方面,柏拉图开始强调,这种极大权威的法律是必须为整个国家的全体人民制定的,“不是为整个国家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是伪法律。
” 而且,这种法律也必须是受到民众欢迎和拥护的。
柏拉图从两个方面论述了法治的具体内涵,,即政府官员的依法办事和民众的遵守法律。
即守法包括立法者守法和老百姓守法。
城邦的稳定性要求公民尊重和遵守法律,柏拉图号召公民遵守法律,但他所号召的遵守是对人有益的自愿遵守。
法律应该得到遵守,因为它是有益的,而不仅仅因为它是法律。
为了使城邦的法治能够更好地实现,柏拉图还提出了分权的思想。
他认为如果权力分配不当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所以立法者立法时应该注意权力的分配。
柏拉图主张把单一的王权一分为二,把权力限制在更合理的比例上。
虽然这种分权思想还比较原始和简单,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两千多年前的柏拉图已经认识到必须限制王权,否则法律将无法获得执行。
柏拉图甚至指出,波斯人的政治腐败现象的理由是,他们过度地剥夺了人民的自由并且致力于引进极权政治,以致他们破坏了这个国家中的一切友谊和共同精神。
这与现代法学的权力过度集中必然导致腐败的法治理论几乎完全吻合。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说《法律篇》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法学著作了。
虽然其中的很多理论还不够完备,但他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正如罗素所说: “一切的开端总归是粗糙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因此便忽视它们的创造性。
柏拉图所说的话哪怕是加以一切必要的改正之后,其中仍然有某些东西是要保存下来的。
” 亚里士多德就是在其师柏拉图的基础上创建了系统的法治理论。
综上所述,从《理想国》到《法律篇》,柏拉图首先从法治的基石“正义”开始论述探索,从《理想国》中强调实体正义,经过发展,到《法律篇》时,现实的挫败使他转向强调程序正义,从而展现了他的法律至上思想,强调依法而治,并在法治的大框架下构建了混合政体这一全新的政制制度。
这个过程,是柏拉图法治思想从初步探索到最终成型的发展过程。
什么是柏拉图?
柏拉图(Plato,Πλάτων, 约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贤。
另有其创造或发展的概念包括:柏拉图思想、柏拉图主义、柏拉图式爱情等。
柏拉图的主要作品为对话录,其中绝大部分对话都有苏格拉底出场。
但学术界普遍认为,其中的苏格拉底形象并不完全是历史上的苏格拉底。
除了荷马之外,柏拉图也受到许多那之前的作家和思想家的影响,包括了毕达哥拉斯所提出的“和谐”概念,以及阿那克萨戈拉教导苏格拉底应该将心灵或理性作为判断任何事情的根据;巴门尼德提出的连结所有事物的理论也可能影响了柏拉图对于灵魂的概念。
柏拉图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创始人。
他继承和发展了苏格拉底的概念论和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建立了以理念论为核心的哲学体系。
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的本体论,也是柏拉图哲学的基石。
他的回忆说认为认识就是回忆,坚持了唯心主义先验论。
他的理念论承继了旧氏族时代的因袭的观点和思想方式,带有许多浓厚的宗教色彩和神秘主义因素。
柏拉图的生平事迹
巴门尼德提出的连结所有事物的理论也可能影响了柏拉图对于灵魂的概念。
柏拉图教育思想
著作《理想国》位)、《法律篇》等26作思想①柏拉图是对哲学的本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古代哲学家,它把可见的“现实世界”与抽象的“理念世界”区分开来。
②“回忆说”,知识即回忆(“观念”先天地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③《理想国》,理想国家的公民划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立法者、监护者;第二等级,军人;第三等级,劳动者(农民、手工业者、商人)。
实现理想国家的关键是,由具备最高智慧的哲学家来治理国家。
教育的最高目标是培养哲学家兼政治家——哲学王④重视学前教育,提出“寓学习于游戏”的思想⑤将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理论四门课程(后来成为四艺)列入教学科目⑥第一次提出以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手段之一⑦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有大量著作流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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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鲁篇》《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篇》 多篇》 《拉斯篇》《泰阿泰德篇》士篇》 《政治家篇》 《巴曼尼得斯篇》《菲力帕斯篇》 《飨宴篇》《斐德罗篇》 《阿奇拜得篇之一》《阿奇拜得篇之二》 《高尔吉亚篇》 《智者篇》《政治家篇》《斐利布斯篇》《法律篇》《理想国》 《苏格拉底的申辩》 《理想国》 《巴曼尼得斯篇》《苏格拉底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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