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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姿势读后感500字

《爱对姿势》读后感400字

星期天下午,我在家里看作文书,突然一篇文章映入我的眼帘,定睛一看,是一篇《爱的姿势》。

好奇的我,一看这题目,一大堆题目随之而来:为什么要用“爱的姿势”做题目?爱的姿势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好奇心促使我继续往下看: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救援人员发现了一位母亲做着虔诚跪拜的姿势,虽然她已经身体僵硬了,但是她始终坚持着这样奇怪的姿势,救援人员疑惑不解,挪开她时,才发现母亲用身体护住的正式自己的孩子!婴儿的襁褓中还有一个手机,显示屏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妈妈永远爱你!”救援人员顿时热泪盈眶,抱起婴孩,向眼前这位伟大的母亲致敬。

当看完这篇文章时,我的心震颤了:这位母亲是多么的伟大,大地震来临时,首先想到的是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惜失去逃生的机会用自己的身体挡下了危险。

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生活中还有一位同样可敬的母亲为了治好孩子的病,凑足药费,自己去卖血。

当孩子的病好时,母亲却倒下了。

这两位母亲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而牺牲自己,母爱的力量是多么得令人肃然起敬!母爱无华而神圣,无私而伟大,孝心无价,我们要知道报答母亲!要知道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爱自己的子女的。

只是方式不同,分分秒秒其实都是爱的凝聚,不过是你没有仔细体会罢了,甚至于那一句烦人的唠叨,都是爱的见证。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为我们百分百无怨无悔地付出,而我们呢?让我们来做-爱的传递,让父母也感受到你的温暖!

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今天读了姜戎的<狼图腾>,与其说读,不如说补.几个月前就在福的书架前读过一半.从翻开第起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袤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亲密接触.于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足足站了半天,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象是着了魔.最终还是一个电话把我从书里拉了回来.今天补读这本书,却是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的命运.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

各位达人,帮忙写一篇读后感

生命的姿态:老舍说过每位母亲必定是英雄,我今天读了一篇文章,证明老舍这句话是对的。

让我为您介绍精彩的内容。

主要的内容是两位登山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一周岁的生日,决定去七千米的高山攀登,在风和日丽的一天,他们出发了,登到大约五千米的时候,他们决定休息。

忽然刮起了狂风,气温降到零下三四十度,更糟糕的是他们没带方向定位仪,他们找到了一个山洞,他们躲了进去。

儿子哭着要喝奶,如果别喂了,母亲就得死;如果不喂,死的就是儿子。

母亲马上给儿子喂奶。

三天后,救护人员发现他们时,母亲已经死了,但是还保持喂奶的姿势。

父亲已昏过去了,儿子躺在父亲怀中,安详地睡着…… 我认为这一对夫妻十分粗心大意,如果他们带了方向定位仪,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还认为他们十分不负责任,孩子才刚一周岁,生命还很脆弱,怎么能带他去这么高的地方呢

真是拔苗助长,为什么不深思熟虑呢

另外还要表扬这位母亲,她十分伟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住儿子,或许她怕丈夫会伤心吧

她十分爱儿子、爱丈夫、十分爱这个家。

说到这位母亲,我就想到我的妈妈、想到她十多年对我的关爱、对我的期望。

这个故事,给了全天下的父母一个教训:照顾孩子不能粗心大意;不能拔苗助长;应该三思而后行,否则自食其果

谁与我同行读后感: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

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上初中的时候,特别害怕走夜路。

有一次,作者上晚自习,刚上山岭,就看见不远处有个火把,十分高兴。

以后,那个火把每天都为作者照亮回家的路。

作者从此不再害怕走夜路了。

后来,母亲告诉作者是他父亲打的火把。

本文语言十分巧妙,运用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以及大量环境描写,衬托出作者害怕走夜路的心理。

文章还运用了设置悬疑的方式,起到了震撼人心的作用。

读着文章,我就在想:到底是谁与作者同行呢

是哪儿来的火把呢? 经过思考,我明白了。

其实,并不是什么火把在与作者同行,而是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十分神奇,也许就是一种伟大的爱。

这种爱正是父母的爱,它拥有着无尽的力量。

其实,除了父母的爱,还有父母的关心、希望、鼓励,而只一切都化为了一种动力,一种为孩子照亮前方的路的动力。

当然,除了火把,为孩子照亮前方的路的,还有父母给予孩子的教导,以及对孩子成才的期望。

母爱似水,将我们包容;父爱如山,任我们依靠。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让我们一起去感受父母的爱。

伴随着父母的爱,让我们扬帆起航。

真爱无言的读后感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我们学习了《最后的姿势》这篇课文,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位普通老师,在5月12日大地震来时,拯救了四位同学的生命而因此牺牲了。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5月12日这天下午,谭老师正在教室了给同学们讲“人生的价值”。

“人生的价值”是什么

是大公无私,是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为祖国着想…… 忽然,课桌摇晃起来,楼房摇晃起来,谭千秋老师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来不及多想,就大声喊到:”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

“同学们立刻往操场跑去。

可是,有四位同学没冲出去,谭老师立即将他们拉到桌子底下,自己在桌子上面,双手撑在上面,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四位学生。

当救援人员赶到时,发现了谭老师头身凹下去,还是做着原来的动作,下面的四位学生都还活着,在场人员全都感动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体会到了,谭老师用自己的宝贵生命换取了四位学生的生命,他也许在新了想着:学生的未来很广阔,他们是祖国的花朵,绝不可以死去。

我们大家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城市英雄》读后感800字

如果说是单纯演讲 别人的稿子可能效果会不错 但是要感人 真的是还要源于自己的身边 人的心最柔软的部分一定是亲情和大爱 所以不妨把父母对你付出的点滴将给大家 这样还更容易引起共鸣 因为多数人都有同样的切身体会 才更容易被感动没有给你具体的稿子 但希望思路可以帮到你~

苏教版语文六年级上册习作七作文

再品《把我的心脏带回祖国》 今天,我又一次细细品读了《把我的心脏带回祖国》一文,读完之后,我再一次被肖邦至死不渝的爱国情感深深地打动了。

文章主要写了波兰音乐家肖邦身在异国他乡,不忘亡国之恨,弥留之际请求把自己的心脏带回祖国的感人事迹。

其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肖邦说的那句话:“我死后,请把我的心脏带回去,我要长眠在祖国的地下。

”这是肖邦临死前对姐姐的嘱咐。

“把自己的心脏带回祖国”,这是肖邦“生在祖国,死也在祖国,心里永远不会忘记祖国”的爱国情怀。

肖邦就这样带着亡国之恨在异国他乡与世长辞了。

当时他才39岁呢

这种爱国情怀把我给震撼了。

肖邦,6岁就开始学习钢琴,7岁学习作曲,8岁在音乐会上登台演出,16岁时进华沙音乐作曲班,不到20岁已是华沙很有名的钢琴和作曲家。

肖邦他热爱音乐,但他更热爱祖国。

在离开自己祖国的时候,他热泪盈眶。

当听到了华沙爆发了起义,而又失败后,他悲痛欲绝。

他把一切悲愤化为力量,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进行忘我创作。

他用自己的音乐来表达对沙皇俄国的愤怒抗争和对祖国的忧虑。

而又在弥留之际,他把自身的一切全部贡献出来,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古今中外,像肖邦这样的爱国仁人志士数不胜数。

宋朝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

他帮助国家抗击金兵,却不断遭到奸臣的嘲笑。

在他85岁时,他仍然不忘祖国统一的信念。

有一天,他突然感到身体一阵不适,知道自己将与世长辞,便拿来笔和纸写下了《示儿》这首诗。

写完之后,他慢慢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

肖邦,一个有着爱国精神的人、一个拥有爱国之心的人、一个让我敬佩的人…… 让我们也像肖邦一样,从小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吧语文书里有一篇课文叫《负荆请罪》,你知道吗在这个故事之前还有一个故事呢,下面我就讲给你们听听: 战国时有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叫蔺相如,他胆识超群,而且机智聪明。

在赵惠王统治时期,有一个姓和的人把一块美玉(璧)献给了赵王,秦国的国王秦昭王听说此事后,也非常想得到那块璧,就派人向赵王请求,假装用十五座城去换那块璧。

  赵惠王也完全知道那是个骗局,城是绝对不会给的。

但要是不将璧给秦王,又怕秦国会借机侵入赵国。

于是,就派蔺相如带璧出使秦国,要他做到既不失璧,又能揭穿秦昭王骗局。

  蔺相如带着璧来到了秦国,恭敬地将璧献给秦王。

秦昭王看后爱不释手,却只字不提割城给赵国的事。

  蔺相如马上灵机一动,说:“大王,其实这块璧有斑点,让我指给你看。

”秦王很震惊,就把璧交给了他。

蔺相如拿到璧后,就说:“我将璧给了您,可大王您却不提割城给我国。

如果您坚持不割的话,那么我就把这璧打碎。

”  秦昭王担心玉毁了,就只好假惺惺地让人拿出地图割城给赵国。

蔺相如明白那只不过是演一场戏,便又说:“这样的好玉给你们,你们秦国必须举行很大的庆祝活动,否则我们就不给。

”  秦昭王实在没办法只好照办。

  等庆祝活动的准备工作做好了,就让人请蔺相如将璧献给他。

蔺相如却说:“璧,我已经派人送回赵国了。

一定要等你们将城池交给我国后,我才会派人送过来。

我国一定遵守约定的。

若是您以为我欺骗您而要杀我,那我自杀算了。

”  秦昭王看喜欢的璧都不在了,杀了他也没有用,于是放了他。

后来,秦国没有割城给赵国,赵国也果真没有给秦国那块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用自己的智慧来战胜它,不退缩,不害怕。

我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一定会如蔺相如那样想办法、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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