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和责任的摩擦读后感汇合60句-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
护士的读书笔记1
最近,我阅读了《学会感恩担当责任》和《责任胜于能力》两套书,透过书中一个个生动而简短的小故事,心中的感想油然而生,使我充分认识到责任的内涵。
每个人都肩负着责任,对工作、对家人、对朋友,我们都有一定的责任,千万不要自以为是而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责任就是团队精神的核心,强烈的责任感能唤醒一个人的良知,也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在一个团队里,最需要的是成员们的协作和彼此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团队的目标才能实现。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成员对团队的责任感,成员的成功靠的是彼此的责任感。
虽然有时候在工作中会因病人的不理解或急躁,遭到无端的责骂,但是想一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必须接受它的全部,包括屈辱和责骂,而不仅仅是享受工作带来的益处和快乐。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让能力得到最大的释放。我们做服务行业的,面对患者的指责,不能一味的只为自己申屈,我们应该抱以感恩之心去感谢患者及时告知我们服务中的缺陷,以便我们不断完善工作的不足。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每一项工作,就可以让自己有无穷的能量,推动自己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即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会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心做事,没有哪一件工作是没有意义的,每一个过程都成就了一个过程,护理工作是需要协作精神的,只有环环相扣,相互合作,整体才会和谐美好。让我们每一个人各就各位,努力尽责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保证我们可以顺利地完成一份共同的责任。
如果说“责任和忠诚,是军人精神的内核”,那么“责任和爱心,则是我们护理工作的内核”。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护士的责任就是对病人负责,保证病人的安全。同时责任感也体现敬业精神,每一个员工都希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增加收入,获得认可。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做服务工作的,必须要用负责、务实的精神,去做好每一天中的每一件事,不放过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不断提高自己,要让自己比过去做得更好,比别人做得更好!
护士的读书笔记2
护士,从走上工作岗位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病情,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患者,这就要求我们护士不仅要有娴熟的技术,还要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护理工作只有多理解患者的痛苦与需求,才能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真正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如何做一名会说话的好护士》这本书让我学到了护患沟通的技巧和方式。护士的职责是为病人减轻痛苦,恢复健康,维持健康,促进健康,把知识运用到临床护理中,就要求我们为患者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时,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所以我们护士要勤学、会学、善学,从患者的角度去思考和感受,理解患者的需要,并加强学习锻炼,把握良好的语言技巧。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批评是金,”病人和家属对我们工作大多不懂,所以难免会有误会,当患者有不良情绪时,我们应该把它看做是改善医疗服务的良机。我们要勤开口,用婉转的语气和病人及家属多解释,多沟通,让他们理解,才能减少摩擦,用我们的仪表,举止时时刻刻感动病人及家属。
沟通的前提依然是以德为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怀有同情心去理解患者的态度,我们所说的话才能深入到患者痛楚的内心,护士不仅要会说话,而且要会用心说话,才能学会感同身受的和患者沟通。语言是沟通的基础,这也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语言”的艺术性。其实语言表达更需要表情、语态、语气等各个方面的立体结合,有时虽然无语,但却胜过有言。患者生病后的心态往往会发生较大变化,对外界的事物及人都比较敏感,尤其是一些特殊患者,这时护士和患者的沟通更需要注意沟通方式和方法,跟患者沟通好了,消除患者的焦虑,药到病除。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护士这个行业。护士是很神圣的,有些时候护士的话就是“命令”,她会驱离一个个病魔,让病人重塑健康的体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增大与患者的“亲和力”,一言一行都要让患者感到亲切,我相信我会成为一名会说话的好护士。我相信,通过读这本书后,我的服务水平定会上升一个新的层次。
护士的读书笔记3
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不可能总是一路顺风,就像《护士
如今社会,大规模提倡优质服务,拥有较好的服务体制、服务流程、服务理念,是一个服务者,服务机构的责任,甚至是义务。不能以自己的个人目的或个人情绪影响了服务。捷连斯基说:“在学习中,在劳动中,在科学中,在为人民的忘我服务中,你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我们不是一直在追逐着我们的幸福吗?这就是我们需要做的。正如《护士日记》中,顾惠英在医务站给病人打针的时候,由于自己的情绪一点不在乎病人的感受,使得下个病人都不敢再让她打针,准备离开。然而简素华的贴心服务和较好技术让病人很舒适,很相信她,大加赞赏,愿意再来。这就是优质服务给带来的优质回馈。
有时候借口总是会拉远距离的,那种不知不觉的,无声无息的拉远,拉开。而我们常常也是在抱怨不随人愿,事与愿违,却从来不愿意花点时间,回头看一看,想一想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就像《护士日记》中那个沈浩如只顾自己个人的利益,一错再错,最后和简素华分开,自己提着行李走在迷茫里。而简素华则恰恰相反,经历过,磨砺过,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信念,勇敢地,大胆地克服一切困难,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同。也得到大家的爱戴。感染了周围的人一起改变。还有了新感情。就像李宗盛那首歌唱的“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都在为着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作为一名临床护士,我觉得我更有一种责任与义务,以积极的态度用自己的所学与专长,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为人民服务,让自己的青春得以绽放,在工作中成就梦想。
护士的读书笔记4
刚开始进入临床时,繁忙的工作、完全陌生的工作环境、知识的不足,角色的突然改变压得我喘不过气,甚至有过放弃的想法。偶而间,我翻起书架里的书,角落里刘庸的《领悟生活》落入我的眼底,在细细品读了一下里面的人生观念,改变了我许多。以前上学时的无忧无虑,使我觉得自己有能驾取生活的本领,但是工作后诸多不如意使我一下子站不住了脚步,思想也跌宕起伏。但是《领悟生活》给了我许多的启示:生活是确确实实的现实存在,无论你是接受还是抗拒,事件的演变照样发展,无可改变!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但前提是你必须懂得生活,使自己改变生活的同时去适应生活。现在的我豁然开朗,虽然工作与生活中依然有诸多的不称心,但是我明确了自己要走的路,明了了该如何走的方向。
在改变我的.思想的同时,我也借阅了《病历书写规范》一书。虽然,书里面的内容都是咱们平时耳熟能详的知识,但我觉得知识是该重复牢记的,诸如: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病人病情的动态化,文句通顺,字体清楚端正,不得涂改,剪贴,或滥用简化字。这也许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但护理记录单是记录病人病情和一切护理活动的真实反映,它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提供诊疗的依据,是医疗纠纷处理的客观资料,如果万一真的发生了意外,点点的错漏必将成为你一生的遗憾。我作为一个新人,知识有限,见识短浅,使我不得不每一项都得循规蹈矩,因此从最简单学起是必要的,正如现在有许多老师在书写护记时都有或多或少的简写,以前实习时我是按部就班写的,但是现在经过学习后我将会改掉这一不良习惯。又如: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在错字上用双划线,在划线的错字上方签全名,应当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灌肠的记录方法也得到了重温,因为在咱们儿科比较少遇到,但是现在又可以使我的记忆加深了。护理记记录书写应规范,记录应有针对性,运用医学术语。药名、治疗等均应写全名,记录重点突出和具有连续性,特殊用药、治疗后,应有效果观察,护理记录应与医生记录一致。
经过基础知识的重温,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知识的巩固加深,使我的迷惘减少了一点,相信不断的学习会使我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
护士的读书笔记5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道路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觉得悲伤。”对于书中这一句话我印象极深,它告诉我们护士要有爱心与责任心的同时,还要使病人感到舒心与放心。
如何才能让患者舒心与放心呢?下面我将自己在书中学到的技巧和方法与大家一起分享。首先作为一名护士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其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团队之间的合作也是关键所在,最后仪容仪表也很重要。
所谓“仁爱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如何将其正确运用成为关键的问题,患者选择了我们,我们就应该将他们视为亲人,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对于不配合的病人我们更要有耐心,使病人在理解与信任我们的同时,也使自己的身心放松,有利于病人的治疗。
作为一名护士,扎实的理论知识至关重要,某院妇科护士在为病人留置尿管导尿术时,尿管插入后,未见尿液流出,护士以为是患者刚去过厕所,没有尿液也属正常现象,半小时后,患者进入手术室后,手术结束后尿袋里面有100ml的红色液体,经检查后,发现尿管误插入阴道,虽未给患者带来实质性的伤害,但这件事情足以看出护士的理论知识不扎实,对患者无责任心;我们应该加以警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良好的沟通,也是做好一名护士的有效方法,它不仅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还可以增进护患之间的信任感,一举两得;某乡卫生院的一名护士在为患者行胃肠减压术时,患者及家属过分紧张、担忧,责任护士认为情况紧急,于是不假思索地说:“你们这么不配合,出现事情谁负责,你们负责吗?”当时患者及家属听后情绪有些激动,更是不配合护士的工作。如果当时该护士能用平和的心态去向患者解释护理操作的目的,护理工作肯定会及时有效地完成,患者的病情也能在最佳时间得到治疗。病人既然选择来医院治疗,他们是带着信任来的,使其放松,尽力配合,完成治疗,早日康复是我们护理工作者应尽的责任。
另外,好的仪容仪表,可以使患者舒心,也可以让患者更加信任我们,护士小李不注重形象,很是邋遢,患者以此为由,说她发的药不卫生,要求更换新药。当然这位患者以貌取人的做法不可取,仪容是天生的,但是仪表是后天可以塑造的,娇好的仪容仪表,可以体现护士的端庄、大方,不仅有提振精神的作用,也是对患者的尊重,患者的心情舒畅也有利于病情恢复。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护士更应该时刻牢记,另外我们还要贯彻落实“患者至上,真诚关爱”的服务理念,将其运用到护理工作中,让我们努力成为优秀的白衣天使。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十、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十一、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一、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二、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三、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四、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一、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文案】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文案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文案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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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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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三十九、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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