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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季羡林的读后感精练70条-读后感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大

说起兔子,我从小就喜欢的。在故乡里的时候,同村的许多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又有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面。不知为什么,我们却总不记得家里有过这样的洞。每次随了大人往别的养兔子的家里去玩的时候,大人们正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的当儿,我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里瞧——兔子正在小洞外面徘徊着呢。有黑白花的,有纯黑的。我顶喜欢纯白的,因为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嘴也仿佛战栗似地

在我走出了童年以前的某一个春天,记得是刚过了年,因为一种机缘的凑巧,我离开故乡,到一个以湖山著名的都市里去。从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上面是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

童年在故乡里的时候,伏在别人的洞口上,羡慕人家的兔子,现在居然也有三只在我的床下了。对此,这简直比童话还不可信。最初,才从笼里放出来的时候,立刻就有猫挤上来。兔子仿佛是很胆怯,伏在地上,不敢动。耳朵紧贴在头上,只有嘴

就这样,我的床下面便凭空添了三个小生命。每当我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的旁边读书的时候,兔子便偷偷地从床下面踱出来,没有一点声音。我从书页上面屏息地看着它们。先是大的一探头,又缩回去;再一探头,走出来了,一溜黑烟似地。紧随着的是两只小的,都白得像一团雪,眼睛红亮,像一—我简直说不出像什么。像玛瑙么宁比玛瑙还光莹。

就用这小小的红亮的眼睛四面看着,走到从花盆里垂出的拂着地的草叶下面,嘴战栗似地

是秋天,前面已经说过。我住的屋的窗外有一棵海棠树。以前常听人说,兔子是顶孱弱的。猫对它便是个大的威胁。在兔子没来我床下面住以前,屋里也常有猫的踪迹。门关严了的时候,这棵海棠树就成了猫来我屋的路。自从有了兔子以后,在冷寂的秋的长夜里,我常常无所谓地

第二天早晨起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伏下头去看,兔子丢了没有。看到两个小兔两团白絮似地偎在大的身旁熟睡的时候,心里仿佛得到点安慰。过了一会儿,再回到屋里来读书的时候,又可以看到它们在脚下来回地跑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声息,屋里总仿佛充满了生气与欢腾似的。周围的空气,也软浓浓地变得甜美了。兔子也渐渐不胆怯起来,看见我也不很躲避了。第一次一个小兔很驯顺地让我抚摸的时候,我简直欢喜得流泪呢。

倘若我的记忆靠得住的话,大约总有半个秋天,就在这样的颇有诗意的情况里度过去。我还能模模糊糊地记得:兔子才在笼里装来的时候,满院子里都挤满了花。我一闭眼,还能看到当时院子里飘动着的那一层淡淡的绿色。兔子常从屋里跑出来,到花盆缝里去玩,金鱼缸里的子午莲还仿佛从水面上突出两朵白花来。只依稀有一点影,这记忆恐怕靠不大住了。随了这绿气,这金鱼缸,我又能看到靠近海棠树的涂上了红油绿油的窗子,嵌着一方不小的

我不是说大

本来,几天以来,大兔子的胆更大了,常常自己偷跑到天井里去。这次恐怕又是自己偷跑出去了吧。但各处,屋里,屋外,都找到了,没有影,回头又看到两个小兔子偎在我的脚下,一种莫名其妙的凄凉袭进了我的心。我哭了,我是很早就离开母亲的,我时常想到她。我感到凄凉和寂寞。看来这两个小兔子也同我一样的感到凄凉和寂寞呢。我没地方倾诉,除非在梦里,小兔子又向哪里,而且又怎样倾诉呢?——我又哭了。

起初,我还有希望,我希望大兔子会自己跑回来,

这样的情况也没能延长多久。两三天以后,我忽然发现在屋里跑着的只有一个兔子了,那个同伴到哪里去了呢,我又慌了,有各处都找到:墙隅,桌下,又在天井各处找,低声唤着,落叶在脚下咯吱响。终于,没有影。当我看到这剩下的一个小生灵孤独地踱着的时候,再听檐边秋天特有的.风声,眼泪又流下来了。——它在找它的母亲吗?找它的兄弟吗?为什么连叹息一声也不呢?宝石似的眼睛也仿佛含着晶莹的泪珠了。夜里,在微明的灯光下,我不见它在床下沉睡;这只是不停地在屋里跑着。这冷硬的土地,这漫漫的秋的长夜,没有母亲,没有兄弟偎着。凄凉的冷梦萦绕着它,它怎能睡得下去呢?

第二天的早晨,天更蓝,蓝得有点古怪。小屋里照得通明,小兔在我眼前跑过的时候,洁白的绒毛上,仿佛有一点红,一闪,我再看,就在透明红润的耳朵旁边,发现一点血痕——只一点,衬了雪白的毛,更显得红艳,,像鸡血石上的斑,像西天一点晚

我把它抱了起来,仿佛也知道有什么不幸要临到它身上,只伏在我怀里,不动,放下,也不大跑了。就在这天的末尾,在黄昏的微光里,当我再伏下头去看床下的时候,除了一些白菜和豆芽以外,什么也看不到了。我各处找了找,也没找到什么。我早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而且,我也想:这样也倒好。不然,孤零零的一个活在世界上,得不到一点温热,在凄凉和寂寞的袭击下,这长长的一生又怎样消瘦呢?我不哭,但是眼泪却流到肚子里去了,悲哀沉重的压在心头,我想到了故乡里的母亲。

就这样,半个秋天以来,在我床下面跑出跑进的三个兔子一个都不见了。我再坐在靠窗的桌子旁读书的时候,从书页上面,什么也看不到了。从有着风和雨的痕迹的

这样的情况也没能延长多久。两三天以后,我忽然发现在屋里跑着的只有一个兔子了,那个同伴到哪里去了呢,我又慌了,有各处都找到:墙隅,桌下,又在天井各处找,低声唤着,落叶在脚下咯吱响。终于,没有影。当我看到这剩下的一个小生灵孤独地踱着的时候,再听檐边秋天特有的风声,眼泪又流下来了。——它在找它的母亲吗?找它的兄弟吗?为什么连叹息一声也不呢?宝石似的眼睛也仿佛含着晶莹的泪珠了。夜里,在微明的灯光下,我不见它在床下沉睡;这只是不停地在屋里跑着。这冷硬的土地,这漫漫的秋的长夜,没有母亲,没有兄弟偎着。凄凉的冷梦萦绕着它,它怎能睡得下去呢?

第二天的早晨,天更蓝,蓝得有点古怪。小屋里照得通明,小兔在我眼前跑过的时候,洁白的绒毛上,仿佛有一点红,一闪,我再看,就在透明红润的耳朵旁边,发现一点血痕——只一点,衬了雪白的毛,更显得红艳,,像鸡血石上的斑,像西天一点晚

我把它抱了起来,仿佛也知道有什么不幸要临到它身上,只伏在我怀里,不动,放下,也不大跑了。就在这天的末尾,在黄昏的微光里,当我再伏下头去看床下的时候,除了一些白菜和豆芽以外,什么也看不到了。我各处找了找,也没找到什么。我早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而且,我也想:这样也倒好。不然,孤零零的一个活在世界上,得不到一点温热,在凄凉和寂寞的袭击下,这长长的一生又怎样消瘦呢?我不哭,但是眼泪却流到肚子里去了,悲哀沉重的压在心头,我想到了故乡里的母亲。

就这样,半个秋天以来,在我床下面跑出跑进的三个兔子一个都不见了。我再坐在靠窗的桌子旁读书的时候,从书页上面,什么也看不到了。从有着风和雨的痕迹的

在读《人间草木》之前可谓是对汪曾祺先生毫无所知,如果搜索记忆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说出汪精卫来。读罢此书想出两个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

以前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现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生活的感触,纵使是游记也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与人贴的很近不是像纯粹歌颂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对吃是很有造诣的,在文章中有专门的一辑介绍各种各样的吃食,我是个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乱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经填饱而饭菜的味道还毫无所觉。关于吃,让我回忆的话我第一想起来的便是小时候母亲每天都要煮的面条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加上一盘醋溜白菜,再回忆便能想起红烧肉,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很少吃肉,所以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菜我可能会回答红烧肉的。

如果让我回忆各种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来,我是对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了又在我记忆中消失了。散文集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对西南联大的回忆,其中对西南联大老师学生还有抗战间生活状态的回忆让我着迷,由书中我得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学生比现在的学生要优秀何止千倍万倍,谁能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半个中国到达昆明仅为了考取西南联大求得学问。西南联大为什么会在八年的时间里比北京大学六十年时间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句话“自由”。他也在文中说之所以考西南联大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潇洒”。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2

星期六,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书的名字是《闪闪惹人爱》。早上一睁眼,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来到书房,翻到熟悉的页数,读着喜爱的字眼,让我回味深长。我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大体内容吧:缺少父爱的邱佳对关心她的数学老师关凌,产生了一种思念和依赖之情,受到班里的“爱情大师”冉小渝和酷儿的“启发”,他怀疑这就是成熟的暗恋和爱情。为此,他既饱受同学们的嫉妒嘲笑和自己内心的困扰,又第一次感到补老师重视和关心的欣慰和快乐。

这本书虽然很短,但是蕴含了无穷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邱佳,补同学嫉妒和嘲笑,但是在数学老师关凌的关爱下,它从同学的阴影中走出来。我的梦想也是在为这样关爱孩子的好老师。可是我现在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总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总想让别人明白我的心思,而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也从来不懂怎么去关心人,读了主本书后,我明白了要去怎样关爱别人,以后我应该好好像关凌老师学习,长大了也成为一位像她那样的好老师。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3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哈利波特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

还有第25个章节,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哈利波特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4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5

今天我读了《中华圣贤经典——仁》这本书,我知道了“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其理想的人格境界。“仁”的含义相当丰富,兼含礼、义、智、勇、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诸德。

我从“吾不如老农”里懂得了:“六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即使是普通人,他身上也会有你不曾拥有的品质,向他们学习便是弥补这些不足方面的最好办法。

我从《江革的孝心》里看到了江革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从江革不肯与盗贼为伍中看出他的的高尚人格。从《王览护兄》中看出王览对哥哥的一份友爱,王览反对母亲欺辱哥哥的行为,避免了一次大的家庭纠纷。一份孝悌让社会少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让家庭和社会都多了一份和谐。

“仁”是仁者,爱人,就是去爱别人、帮助别人、体恤别人,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故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

以后我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同时,也要帮助别人,爱护别人,做一个有仁爱之心的好少年。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6

近日,我读完了一部名著《昆虫记》,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通过细致地观察和多次实验,准确地描写了各种昆虫的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更了解大自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觉十分有趣,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法布尔从小爱观察各种昆虫,经常是口袋装满昆虫回来的,一些有趣的段落都是需要观察,观察使这篇文章变得更加生动,同时,读着读着我们知道的也多了,我知道蝉如何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如何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获得了不少知识。这样一本好书不读太可惜,我没有后悔把这本书放进购物车。

我叹服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独具匠心和认真细微的观察,它第一次让我进入一个生动的动物世界,这本书深刻的让我知道,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7

今天,我又看了一遍《笑猫

《笑猫日记》——《蓝色的兔耳朵草》主要讲了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而且生长在蓝山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不过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但是为了心爱的虎皮猫,笑猫这一路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于是,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但是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后,我为最后兔耳朵草被吃掉而感到悲伤,悲伤到久久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笑猫的精神而感动。希望大家心中都有爱,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8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开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其中贪生怕死的吕布,无能的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善于用兵却心胸狭窄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典韦,无不个极其形态。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不用多说众所周知他是忠和义的象征,与刘备一起经历了各种战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虽降了曹操,但最后还是回来了,这一种忠义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况且他恩怨分明面对敌人曹操去为大义而放了他即使自己会因此受军法处置。

当时需要的是将士们的衷心而不是数量,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无不透露着智慧,而这一切是常人所想不到的。这样的人让人以为他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在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但我认为他很会用人善用才人,并且可以抓住时机,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最后便是周瑜,周瑜虽具备大将之风与曹操赤壁一战大胜。但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想把诸葛亮杀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不难看出他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最后在既生亮何生瑜的无奈之中去世。

随然三国演义内容长而丰富阅读起来比较费时费力,但闲暇时来看一看也未必不可,而且也会有许多新的感受虽然现在在和平状态下到其中未免有不少人生哲理发人深思。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9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 “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

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10

在四大名着里,我最不了解的就是红楼了,通常看到一些红学评论,都不敢随便多嘴,今天看了小水叮铛转贴的《为什么要争宝玉》,实在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若有不当之处,诸位请多多指教。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六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读书笔记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六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红楼梦中的每一首诗词,每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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