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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字旁一个冉读后感锦集60条-读后感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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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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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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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文案,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一、书籍简介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春》、《秋》。最早于1931年在《时报》开始连载,原篇名为《激流》。开明书局于1933年5月出版首本《家》单行本。

该小说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家》被认为是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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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巴金(1904—200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现代文学家、翻译家、出版家,“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中国现代文坛的巨匠。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波及成都,巴金阅读《新青年》等杂志,受到新思潮的熏陶。1923年,巴金离开家乡到上海、南京等地求学,192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附中。1927年远赴在法国创作了处女作《灭亡》,发表时使用笔名“巴金”。1928年底回到上海,主要从事创作和翻译。1929—1937年,创作了“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等中长篇小说,有力地奠定了巴金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抗战爆发后,巴金积极投身于抗战文化工作。创作转向对现实的理性审视和批判,显示出日益走向成熟的坚实姿态。主要作品有《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等中长篇小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任《收获》杂志主编。“文革”结束后曾担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等职务。从1978年开始写作《随想录》,对“文革”进行反思。2005年10月在上海去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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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读书笔记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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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读后感50篇

第1篇:《家》读后感600字

刚刚读完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家》,感受很强烈,就想写些什么来表达此刻的情感。

《家》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力量”与“激情”!固然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有其他的感受,例如鸣凤与梅的死,令人悲痛与惋惜,瑞钰的死与觉新跪在门前的绝望的痛哭,仿佛也哭进我的心里,不禁眼睛湿润。固然这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们牺牲了,但是我也在作品中读出了希望,那就是觉慧、觉民、琴和黄存仁一类的新青年。我尤其喜爱觉慧这个人物,正如觉新最后所说,也正如巴金在序中所讲,“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封建礼教需要一个叛徒。”觉慧这个性情古怪的、幼稚的却激进的独立的青年,用他的坚持与信仰反叛着一切。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觉慧知道梅死后,对觉新说的一句话,“苦恼还没有完结!还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纯洁少女的死,亲人的死,都警告着觉慧,无论如何也要走出这个家!

这是一部充满激情与信仰的小说,正如巴金所讲,青春是美丽的,它是鼓舞人的源泉。面对书中的人物,虽然在纸上是虚幻,却是社会中存在的真实的人,他(她)们的生与死,爱与恨,悲哀与欢乐,种种情感,我在巴金所写的文字中也感受到一丝一缕。觉慧兄弟的青春与力量,激情与斗争,也可以在文字中感受的到。当我读到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数所说的。…一些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有我自己努力去解决!这类话,仿佛自己也充满了力量与信心。是的,我们也应该成为独立的人,成为坚强与乐观的人,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正如巴金先生所说,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生活的激流在动荡:爱,恨,欢乐,痛苦在动荡,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他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第2篇:《家》读后感700字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第3篇:《家》读后感800字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第4篇:《家》读后感900字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作文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

第5篇:《家》读后感1000字

读巴金的文字,你总能感受到一股暗涌的激情和深切的共鸣。《家》正如巴金自己所说的,是“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组织成的生活之激流”的动荡。在这里,我不仅读到了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垂死的封建统治力量如何疯狂地吞噬着年轻的生命,也读到了深为革命潮流所吸引的青年一代开始了觉醒、挣扎与斗争的悲壮历程。

《家》中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当时中国还很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逐步激化。于是,三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就在这“两个永远沉默的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的高公馆里发生,而后凄惨地落幕。觉慧与鸣凤、觉新和梅表姐以及瑞钰,都成为那个巨大黑洞下的牺牲品。封建势力蛀虫般的对高家的腐蚀以及以觉慧、觉民为代表的对高家统治原则的公然反抗,如同两把各自向着相反方向撕裂的钳子,把高家温情脉脉的情感纱幕撕得粉碎。

在《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觉慧和鸣凤,反而是觉新。对于这个病态的灵魂,我给予了最多的同情和无奈。觉新原先是一个相貌清秀、聪慧好学的青年,思想进步、心地善良、正直、忠厚,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实际上他却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因为择偶时一次荒唐透顶的拈阄而把前途断送了。他的聪明才智被用来做三亲六故的婚娶、丧嫁、陪客、庆典的主持或帮手,必须依长辈的意志躬行他所反对的那一切。他的软弱动摇的性格完全是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所造成的。他“长房长孙”的地位决定了他要来维护这个制度,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家庭机制。现实和理想的冲突,造就了他人格的分裂,这是怎样一种巨大的悲哀!冯乐山、高老太爷、还有克明、克安、克定等长辈就像高高的金字塔重重压在他的头上。他和瑞钰在不幸中相濡以沫的爱情是《家》中极为动人的篇章。读来使人深为叹息。

至于觉慧,他的形象是活生生的,富有真实感的。他身上的那些长处和短处都是那个时代的先进青年所特有的。他爱国,追求科学与民主,因而他不信神,反对专制主义。他平时不乘轿子,并能爱上婢女鸣凤,归根结蒂还是出于民主精神的指导。但是,他并不是已经彻底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彻底背叛地主阶级的英雄,他的思想里仍然有少数剥削阶级的东西。比如,他对鸣凤的爱情就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

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正是千千万万这种腐朽的封建家庭的消亡,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子曰:“君子不器”。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不受束缚,获得全面的发展。

第6篇:《家》读后感

家像什么?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次飞翔,那么家是一只小小的风筝。家是宽广的天空,家也是永远的线,如果把生命比做一次旅行,那么家是沿途最美的风景,家是旅行最后的终点。

阅读了巴金的著名作品《家》一书,给予了我更多关于封建家庭的看法,《家》主要讲的是在上世纪20年代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高家逐渐腐败的故事。巴金透过对高家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诉了人与人交往中黑暗的内心和阿谀奉承,通过兄弟之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层的分析,让人眼看一亮,感情交错纵横回味无穷。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黑暗的影子。而《家》的那些主人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的腐败,贪婪的官员。还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挑战权威的刚烈丫头鸣凤。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思想影响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风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和斗争。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又不敢而顶撞长辈,从小受到了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当时社会腐蚀下的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钰,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了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读完整篇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描写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钰的是“整个社会腐朽的礼教,整个社会的封建传统,整个社会的迷信,”但他无力挣扎抵抗,只能伤心的痛哭,忍受着内心精神上的痛苦。他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背负上整个家庭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在稚嫩,不在激情,他已经不在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着青年学生。他采取不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意愿,而是他在复杂的家庭斗争中所做出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着种种无奈中张开的。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还是社会下的腐败高家带给他的苦难。这是新社会的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下表现最终结果。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从多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造就人物的不幸。

觉慧是巴金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评价:“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就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来了。”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却被指婚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河自尽,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经历了多种的磨难,他有了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依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

总之,《家》这部作品是从思想作品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投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给予了无线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支持。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的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家像一桌菜肴,一桌美味的菜肴,它包含着亲人们的喜怒哀乐。

第7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第8篇:《家》读后感

我喜欢看那些写大家族的书,从日常琐事里浮现出的一张张个性鲜明的脸庞,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着兴衰荣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共性,而共性下或暗藏或浮于表面的个性,常将人深深的吸引。纵观整个世界史,不是没有声名赫赫的大家族,却无法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们虽为一家人,却特立独行得可以,每个人都能独立展开一段故事,家族就像“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一样,不过是个功过簿、记事本,在介绍某某家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XX君曾是XX国王的首席枢密大臣,XX君的母亲是XX伯爵的妻子之类”,难怪选修英国皇室史的学生会说他们的老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堆的威廉和一堆的玛格丽特结婚生了一堆的伊丽莎白。这虽是笑话,不过也小小说明了为什么国外的家族不太能引起我探究的兴趣。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式家族其实是很有其独特的韵味的,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也有极强的血缘观念,家庭是家族成员的凝结点,也是他们心灵的唯一后援,没有家族的旧时中国人,就像被驱除出地盘的狼群一样,下场是很凄凉的。所以有的女子一辈子只在两个家庭中活动,一个是娘家,一个是夫家;男子的处境稍好一些,他们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过大多也基于家庭的基础,他们接触结交的对象不会超越所在的阶级和其家族凭借阶级背景可以扩展到的社交圈。上层社会里,与其说是一群群具有相同地位的人的交往,不如说是一个个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家族的交往。古老的家族,是打开中国人性格迷题的一把钥匙。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这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其间虽然时不时冒出一些想法,总有写点什么的欲望,但始终觉得欠缺一些,现在想想,是少了对高氏家族最终命运的认知,虽然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得出预示的迹象,却不是一锤定音的凄惶。当一幕戏曲曲折折走向尾声,总少不了一声教人心惊胆战的锣响,或是一刻灯火通明的落幕,我想我等待的就是那一声锣响和一个余音袅袅的落幕。这一套书的终了,落幕了大家族中众人的命运,也落幕了中国最后的封建式家族,一个时代至此结束,尽管它曾经辉煌过,但在某些人的心中,它只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便是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心态,痛恨旧的体制,又无法彻底割断彼此的联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有了反抗的理由,大的反抗是对抗整个陈腐的社会制度,小的反抗是对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命运,封建式家族就在这样内外的冲击下一点点土崩瓦解,支离破碎,祖宗们费尽心机保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家长制在短短几十年里荡然无存,让你不得不惊异外来文化先进思想的异常旺盛生命力,也生出些许的担忧,我们的青年未经过洗练便直接从封建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可能吗?即使可能,能保持多久?一切来得太快太迅速,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一边看着觉民们热血沸腾得办报社、搞社团、和自己的家庭做鱼死网破的斗争;一边心里悄悄认同觉新的说法: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是牺牲也轮不到你的牺牲。太热血太理想便容易轻言生死,被吃人的礼教逼死固然悲惨,毫无价值的牺牲更教人心痛。看着梅、瑞玉、惠这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毫无反抗得顺从长辈愚昧的安排一步步走向死亡,我觉得哀伤,却哀而不痛,我心里当她们是已死的人一样了,因为从她们顺着父母长辈的第一句话做起时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我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只是认为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便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可若是觉民社团的成员们,黄存仁、张惠如、张还如他们就这样牺牲了,我是会感到深切的悲痛的,他们的觉悟经历了多少先天的后天的磨练,他们饱读诗书,他们出洋留学,他们带着一腔热血只为开创崭新的局面,随便牺牲哪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黑屋子里浑然无知的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吧,至少给清醒的人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我们的青年热爱自己的国家,所以不顾及抛弃荣辱生命,只是那是多么的可惜……幸而巴金先生始终是仁慈的,他留给我们一个希望,他让这些可爱的青年继续奋斗着而不为他们标注一种命运,也许在他的心里,他们仍有无限的可能,纵然前方黑暗混沌见不到光明。

觉民们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里,高氏家族的其余人却无一例外得被命运控制住了,作揖主义的大哥觉新必将在无所作为中死去,尖酸刻薄的太太姨太们挥金如土之后只会堕落,更不需想象官宦老爷们和他们骄气的公子们的下场了,家财散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可以预见他们的行乞生涯。人是多么渺小的生物啊,既不拥有长久的生命,也很难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早得觉醒,许多人的一生就这样毫无意义的度过,在临死前都不曾了解生命的意义。曾经他们的家族挣来辉煌和荣耀,如果妥为利用,是可以让他们“好风凭借力,直上青云”的;然而在那样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家,苟延残喘着,被时间和岁月磨去棱角,更被子孙们一层层消耗,再不具有令人心醉的魅力,或者因为这样,支离破碎才在所难免。

我们总想保留一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失去了更多。遥想当年意图打破一切旧物的“愤青”们,不知他们活到今天是否还会那样执着;如果觉民们尚在人世,“家”对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意义。。。往事以已,只是徒留一份感慨罢了。

第9篇:《家》读后感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第10篇:《家》读后感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第11篇:《家》读后感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第12篇:《家》读后感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

第13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第14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15篇:《家》读后感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社会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第16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第17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题记

“家”,一个温馨、亲切的地方,一个一回忆起来就心头一门暖流的地方。在家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可以随意释放生活的烦恼。家,是一个港湾,一个充满爱的避风港,累了,困了,伤心了,委屈了,都可以躲进来,避过风吹雨打,等待云升日出,期许云淡风轻。

可是,在那个时代,在巴金的笔下,“家”,不再温暖,不再是避风港,而是一个牢笼,是一只无形的手。在这个“家”里,没有快乐,有的只是吵闹;没有温暖,有的只是离散;更没有民主,有的只是无谓的权威。高家是一个豪门,但在这个钱多,人也多的地方,没有原本应该存在的知足常乐,这里的一切都被封建礼教这只黑暗的大手所统治着。于是,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出摄人心魄、令人悲痛的惨剧,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一对对情侣们不得不劳燕分飞,主人们之间的交易,葬送了一个个旖旎如花的生命······看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痛苦挣扎的时候,我的心也不由得揪紧了,那可是充溢着青春活力的一代啊!

青春,想起觉新的青春。小说中觉新一直是一个被封建大家庭和新思想所困扰的人。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想的教育和洗礼,但又因为他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在专制和压迫下,摒弃了他宝贵的青春,无奈中选择了“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把年轻有为的自己活生生地断送了。

青春,想起觉明的青春。彷徨、犹豫的觉明,也曾在封建礼教与现代新思想的边缘徘徊着,一边是有着千年历史的封建旧土地,另一边是“五四”新思想的新土地。但是觉明在弟弟觉慧的影响下,在新思想的不断冲击下,毅然选择了与旧势力奋斗。他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琴,大胆的反抗了高老爷的意志,,拒绝了冯家的亲事,带着琴离家出走。也正是因为他的斗争,为自己、为琴博得了幸福,也让琴摆脱了像瑞钰、梅表姐一样的命运,成了高家最最幸福、最最美丽的女子。

青春,想起觉慧的青春。觉慧是一个新青年的典型,他热情、大胆、叛逆,追求着新思想。在奢靡的高家,觉慧敢于向各种封建礼教做斗争。在家里,他支持并且帮助了觉明逃婚,又大胆地向婢女鸣凤表达自己的爱情;在社会上,他积极地参加新青年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是觉慧,给他的哥哥们带来了精神的食粮;是觉慧,给这个高家大院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他发誓,他要做一个具有明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反抗者,于是,他也选择了离家出走。

青春,想起我自己的青春。对于高家三兄弟而言,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把握着自己的美丽青春。那我们该怎样去把握它呢?无疑的,读书学习是青春亘古不变的主题,怎样做人是青春永恒的必修课。我们需要接受青春赋予我们的知识文化,也需要聆听青春给予我们的教诲。可以说,人生是一个大舞台,我们自己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是这个舞台上永远的主角,但,如何让我们的人生大舞台掌声迭起、星光闪耀?我想,这只有用我们的旖旎青春来打造,若这个大舞台星光黯淡、寂寞无言,那我们的青春也将不再美丽,不在充满活力。

雨果曾将说过:“青春是一年的青春,青春是生命的春天。”从我们呱呱坠地到我们升入天堂,漫漫几十年的人生路,青春,这个花样年华,无疑是最最美好、最最宝贵的,在这里,充满着对憧憬的追寻,洋溢着活力的交响曲。

看来青春真的是一个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

可是,郭敬明却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仔细想想,这也对,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难免在选择长大和活力的时候,同时选择了惶恐与不安了,我们那颗敏感且脆弱的心虽然存储着美好的幻想,承载着我们乃至父母所有的希望和寄托。但在不易发现的一隅仍隐藏着一些细微有莫名的感伤,淡淡的抑郁和无穷的烦恼。有时,我们会把这份感伤埋藏的很深很深,但有时,我们亦会任意的发泄。但总而言之,不论是欢笑,亦或是泪水,使他们共同的构造了人生最绚丽的风景。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巴金先生在《家》的后记中这样写道。是啊,青春是美好的,她洋溢着希望与憧憬,她充满着活力与精彩,她弥漫着追寻与探索……“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用她来悉心点缀我们的人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终生。

“家”,缓缓落幕了,而青春,永不帷幕。

第18篇:《家》读后感

里面尽是残酷的刑具,杀人的器物。那是保守者的天堂,进步者的地狱。在那里,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毫无家的温馨。在那里,只要你服从,绝对的服从,容不得争辩。家,家,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权力的试验场,家是一个争斗的火药库。

高家大院,这个千年的僵尸集中营。高老太爷无疑是那高高在上的“盖世太保”,他的那些保守的儿子,也许就是那残忍好斗的“纳粹分子”。而他的那些渴望自由与光明的孙子们就成了受苦受难的犹太人了。他们在经受了五四的洗礼后,俨然成了进步的细胞。可他们那些自以为是正统的卫道家长们,却把他们当成了腐蚀身体的坏细胞,想把他们用中国那数千年的包含着杂七杂八的枯草的中药治好,甚至不惜从身体中剔除出去,最后来一句大公无私。然而进步与保守是不可妥协的,犹如正义与邪恶一般。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进步终会打倒保守。他们唱着自由的歌,迈着豪迈的步伐,昂首挺胸,迎接那冉冉升起的光明。

高家大院,这个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缩影。折射出中国社会的苦难,一个民族的屈辱。也深深地印证着一个真理:当社会陷入苦难之中,青年才是真真的救世主。

高家大院,走近一步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仿佛是地狱修罗的道场。高老太爷,这个千年的僵尸,不死不生,不生不死,两只眼就是做梦也挥之不去的阴影,注视着自己年轻时所挣下的那一切,谁敢破坏,他可要用那千年的朽木吓死他,打已经不是他的所长了。他用他的余威使他的孙儿们颤抖不已,就是他死了,进入了坟墓,这种余威仍不可抹杀。但这种余威总有消失的时候,况胆大的人对它早已司空见惯,吓吓可以,但绝不至于死人。因而,光明是压不住的,黑暗总有消失的一天。这不,光明驱逐了黑暗,在我们的头颅上照耀。

读《家》,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说,这是进步与保守力量斗争的激烈所致;有人说,这是黑暗的腐朽所发出的恶气。众说云云。至于什么理由,我也无从说起。只能说,《家》里的那种感觉,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所无法体会的,亦无发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我只能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因为今天的我们真的很幸运。

今天,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前辈用生命去争取的;我们的尊严,是我们的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原来,今天这和平的环境,竟是我们的祖先用鲜血绘制的一件艺术品。现在我可以说,高家大院那令人发呕的味道不正是我们的前辈为了他们心中的梦想所留下的血与肉嘛。至于他们的梦想是什么?那就是“自由万岁”。

第19篇:《家》读后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0篇:《家》读后感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

第21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第22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里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里的九曲回肠;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里的那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也是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

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

“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后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那样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顺从。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离,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夜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事事要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23篇:《家》读后感

小说主要以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展开,他们生活在四世同堂,充满复杂关系的大家族公馆里。那里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情味,有的只要压迫、拘束与折磨,让人看尽了悲欢离合,各种的嘲笑,还有表面的虚伪、邪恶,背后的黑暗、腐朽,那是中国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的缩影。

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叛逆者,觉慧三兄弟都有反抗意识,只是觉新由于身为长子的责任和各种原因,最终放弃了,而与觉民相比,觉慧显得更激进,反抗得更强烈。

或许因为觉民与觉新替他担当很多责任,觉慧无所顾忌地追求新思想,是进步的新青年,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从来都不愿做任人摆布的傀儡,和哥哥有共同的理想与事业,他常常贪婪地阅读《新青年》等新刊物,即使被祖父关在家里,也要通过诗报等了解时事,他参加反军阀请愿,也参与罢课、游行,还积极参与《黎明周报》的工作,写一些反封建的文章,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走在通往希望与光明的道路上,且从未放弃过新思想,从未放弃过理想与追求。

他觉得人人平等,不应有等级之分,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并平等对待每一个下人,可是公馆里却是充满了不公,女人的地位总是低人一等,而奴婢又像物品一样被人给来给去,那里的人永远做着不避要的牺牲品,以致鸣凤投湖自尽,梅芬郁郁寡欢致死,瑞珏痛苦着分娩而死,这些疼痛都更加坚定了觉慧反封建的决心,也让他更清楚地看到旧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同时,觉慧也有不自信的一面,练习话剧时也曾感到紧张和不安,“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上讲台就慌了。好像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他有时也会矛盾,会犹豫,他喜欢鸣凤,可她是丫头,婢女与少爷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觉得爱情与理想不能两全,甚至会遗憾和抱怨她没有像琴那样的出身。他曾给过他鼓励、希望和勇气,他的爱也在黑暗中给过她光明,因而她爱得无怨无悔又不求回报。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她的爱终究比他的更坚贞。

“一个希望鼓舞着在僻静的街上走的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可是觉慧却始终觉得家是一个狭小的笼,所以他不愿像大哥觉新那样惟命是从,持“作揖主义”“不抵抗主义”,面对拥有绝对权威又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他从未害怕,他敢反抗高老太爷的命令,他支持和帮助觉民退婚……他做了那样多,最后他做了别人没做过的决定,他早已对这个家感到痛恨,无奈而又厌倦了。他看到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痛苦,那样多的眼泪,周围的悲剧是那样多,而“这个悲剧的受害者又往往成为另一个悲剧的制造者的帮凶”。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他已经忍了十八年了,他现在就要离开这个死气沉沉、布满乌云的家,去到上海、北京去,哪里有他的理想,他相信新的思想总会代替旧的,就像皑皑白雪,“上面留着重重叠叠的新旧脚印,常常是一步踏在一布上面,新的掩盖了旧的。”

所以,他独自一人毅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家,怀着不知是快乐还是悲伤的心情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去。

第24篇:《家》读后感

《家》这本书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巴金中国四川成都人,百岁老人,现代小说家,散文家。

《家》长篇小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生命是用来征服的。“对于生活的信仰,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方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巴金说。

《家》的主角是围绕高觉惠写的,写述了在绅士家庭下的故事,这个家庭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充满了仇恨和战争。觉惠是三少爷,二少爷高觉民和大少爷高觉新。《家》是一部想哭,有悲愤,有喜悦的书,明白了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家》不仅围绕了三个少爷,还写了梅、琴、瑞钰和鸣凤。梅初见时穿着“一件玄青缎子的背心”,她是这个家庭的远方亲戚;瑞钰是大少爷的太太;鸣凤是一位丫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女人叫出一声:“冤枉”。

这个家庭里有许多人和事都是腐败的,许多人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正如女子不应和男子同班读书;女子不应剪短发;女子应照意结婚……许多不公平的事都在《激流三部曲》中展现。而觉惠正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在这个悲欢离合,不稳定的家庭中你忍无可忍,直到一个你深爱和爱你的少女死后,你才毅然决然地打算,离开这个家庭!

《家》中的这个家庭,随处都可以找到,也许吧,现在可能不怎么找到,但在那时,可能是一抓一大把!那时的封建是难以想象的,你的兄弟依然在那个你憎恨的家庭里生活,有的绝望、有的乐观,他们都在为生活生存下去,而你,离开这个家庭,会怎么样?

《家》这部充满生机、封建的书,让许多人都深有感触,我也如此。

第25篇:《家》读后感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游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第26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不仅是巴金文学道路上树起的第一块丰碑,也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之一。同时,《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

《家》与《红楼梦》不单是内容主旨相契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取材源于作者本人的生活,有自传的性质。《家》中许多感人至深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字字句句浸透了作者青年时期鲜明的爱与恨。高觉慧像是巴金先生的影子,高觉新则是其因破产而自杀的大哥的映照。

作品中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原型多是巴金所熟悉的人,故而栩栩如生。巴金曾说过:“要是没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书中那些人物却都是我所爱过的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由此可见,作者丰富深厚的人生阅历,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匠心独运的艺术手法对人物的塑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某个特定时代中的角色往往有着一些相似之处,这是由社会背景所决定的。例如《家》中的青年们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他们的性情又因身份、阅历、教育的不同而有着多样的色彩。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近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于是三人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同时,三兄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觉新爱的是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却因长孙的身份无法自主婚姻,像傀儡一样,被支配着同意了李家的亲事,酿成一个爱情的悲剧。觉民与琴之间是新青年志同道合的爱情,他坚决抵抗高老太爷为他安排的冯家的亲事,誓要与心爱的琴在一起,也如愿以偿地有情人终成眷属。觉慧爱上的是丫头鸣凤,主子与仆人间的爱情较之于其他更加难以有完满结局。鸣凤被许给了冯家做小,她本性的刚烈让她在反抗无果后毅然决然地带着对觉慧的爱自尽了。可觉慧,一名新青年,却因鸣凤被许给冯家而选择放弃她,放弃爱情。可见觉慧的“新”,还是没有改到骨子里的。三人身上的纠缠与矛盾,由此被淋漓尽致地摆在了读者面前。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7篇:《家》读后感

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第28篇:《家》读后感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第29篇:《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第30篇:《家》读后感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他不懦弱吗?懦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说:“不!”一味顺承。他懦弱吗?那么在战火侵袭的那天晚上是谁把众人安排去花园里头避难而自己独自在公馆内面对未知的恐怖?他不懦弱!说到底高觉新只是这个病态的、封建专制制度社会下的受害者罢了!

愈发感到如今生活的美好,这样的美好是多少前人奋力抵抗了多少个春秋的结果啊!

第31篇:《家》读后感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第32篇:《家》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虽然他哥哥是这样的不愿意死,因为他写了三次遗书,又撕了三次,但终于写了第四次,字里行间控诉着“我不想死”,但终究还是走进了深渊。与觉新一样,觉新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最后在压迫下痛苦的死去。

而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进行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此外《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其实,巴金写觉新、觉民、觉慧是想体现三种不同的性格,他写梅琴、瑞玉、鸣风,也是想体现那个年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思想,但都是同样的约束和封建。鸣风倒没什么原形,只是灵感来自于巴金家后来一个叫翠环的丫头,寄饭在他们家,当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取她去做小老婆,被她严词拒绝,后来她快乐的嫁给一个农夫,虽然很贫穷,但只有无价的快乐和幸福。鸣风是从这迸发出的灵感从而塑造了这人物,由于封建礼节约束,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而最后出嫁的婉儿,也是这场悲剧是一个替代品。

可以说这整本书说的都是一个家庭悲剧,一个被封建礼教约束的悲剧。

第33篇:《家》读后感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第34篇:《家》读后感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第35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

第36篇:《家》读后感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37篇:《家》读后感

“觉新在这一房里是长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决定了。”

巴金的《家》中,有着许多可爱而又鲜活的生命,他们却无一不受到来自黑暗封建思想的打击,但他们中一些人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像觉民、觉琴和觉慧,他们最终站了起来,到达了光明的彼岸;而另外一些可怜的生命终究只能带着悲恨死去,如同鸣凤、梅、瑞珏一样,饱受折磨而未尝在最后得到解脱。而不在其中,位于中间,生活在夹缝中的觉新,则是最为煎熬,又是最为可恨的“大哥”了,因为他顺应了黑暗,而又不得不始终在黑暗泥潭的封建家庭和光明的进步社会间挣扎,为一生遗憾和悔恨。

“他的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慧,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到先生的赞美”小时候的觉新便已天资聪颖慧,上了中学“又名列第一”、“是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美丽的幻想“。

可父亲在母亲死后的安排摧毁了他的幻梦,他被迫早早成家,而且未能做出反抗,而这便为他今后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埋下了伏笔,可想而知,为了封建礼教的家庭和谐,他竟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表妹,在其他一些情感的选择上,他还有什么不能向黑暗的封建势力低头呢?

到了父亲临终前,他的嘱托迫使觉新又“卖掉了自己的前程”,这是封建礼教对他降下的又一道枷锁,从此以后,他的利益都属于他的“家”,封建的专制也剥夺了他的自由,短短一个月,他仿佛已然失去了自己的半生和未来,但父亲的临终便最终使得黑暗降临在了觉新身上,让他彻底消逝在了黑暗中,他的妻子瑞珏、深爱着他的表妹也随他一同坠入黑暗深渊。

“又过了一些时候,他的第一个婴儿出世了,这是一个男孩”、“把他的抱负拿来在儿子的身上实现。”觉新如此想到,可他的父母呢?他们不也一样,对觉新发出过“充满感激、希望与爱的语言”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觉新的命运不属于自己,而他的孩子海臣的命运,如果不是因为这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分崩离析,也必然无法掌控在自己手中。邪恶的封建制度就是这样,通过剥夺一个人的命运,进而剥夺一群人的命运,一代人的命运,几代人的命运得以苟延残喘的。这样封建制度的延伸就像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碾压一切,势不可挡。但幸运的是,新一代革命奋斗的光明足以与之抗衡,因为新青年为了未来,决心付出一切以打破觉新那般悲惨命运的轮回,让自己的命运得以由自己来掌控!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应当始终不忘理想,为属于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第38篇:《家》读后感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去,以至于我三天就已经将它阅读完毕。《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春》《秋》是另外两部,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决心将这个悲情的故事读下去。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外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个人,书中的人物更多。在这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有着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思想、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他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的冯乐山让鸣凤死去,梅小姐在与自己所爱之人失之交臂后成为寡妇,最后得了肺病失去。后来高老太爷的死,使封建礼教的人们更加疯狂,最后让觉新的妻子含恨离开人世。这些让封建思想说害死的人们地位从一家之主到婢女,说明封建制度所危害的是所有的人,并不是只有低贱的人。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第39篇:《家》读后感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

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第40篇:《家》读后感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短暂的生命不应该逆来顺受,要伸出勇敢的双手把它剪贴得有意义。《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赛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

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空”,“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觉慧,觉民和琴是书中年轻一代的代表,他们敢爱敢恨,勇于反扩,试图冲破封建的囚牢,但现实并像想得那么顺利,在他们努力帜起“自由平等”旗帜的同时,不少人已因封建制度所陷害,但他们的牺牲更是激起了这群少年们的决心,他们不会因长辈的走阻挠与斥骂而退缩,他们勇敢地支起帆,在暴风雨的淋漓下远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并努力坚持着去实现。

觉慧,觉民等人因有信念支撑着,所以他们一直向前跌跌撞撞地闯去,但是他们的大哥学,觉新早已被封建制度折磨得深思筋疲力尽,成为旧时代的受害者,停在原地。觉新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又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自觉不自觉地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让他的一生陷入极度的矛盾痛苦中,在不满时也只能在无人时用泪水来一遍又一遍地洗刷愤慨。

他说不能那么做,他说没人理解,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他能做的,只有强装着笑完成一件又一件不想干的事,一切都是他在维系着,他没办法像自己的弟妹一样再去追求改变些什么,这样的他总是让人又怜又恨。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激励,随落无望的深渊时,他们安慰,他们帮助,他们伸出双手,友谊让信念更加坚定,有了友谊,他们已经是幸福的了。而觉新在曾经最无助的时候,没有安慰,没有鼓励,更没有帮助,有的只是长辈无法妥协的坚定的命令,他的奋力争扎只是无法逆转的命运后绝望的毒药,他被逼迫地喝下了这致命和毒药,从此变得顺从,变得懦弱。不再抱任何希望的觉新面对弟妹们的新思想和大胆行为,只有更多的无耐和悲痛,他们的责备总是一再地刺痛他,曾经反抗失败的他觉得有点落寞。

勇敢不会是永远,信念不会是永远,但永远的充满温暖的关心,友谊会让一切破碎恢复成原样。大家手牵手一起克服重重障碍,一切会因过程而变得更美好,或许那时结果怎样也无所谓了,不会害怕失败,因为友谊让前方总是充满阳光。

第41篇:《家》读后感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第42篇:《家》读后感

封建,迷信,毒害,反抗,逃避,黑暗,这几个词在《家》的字里行间不断地穿梭着,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四世,少年们的爱爱情悲剧,家族之间的纷争与利益,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让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种种的历史悲剧,仿佛清末的腐朽在《家》中重现。

高觉新与梅,高觉民与琴,高觉慧与鸣凤的悲惨经历我认为是这个故事的三条线索。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束缚。新其实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也想跟民与慧一起接受新思想,但高老太爷却剥夺了他学业与爱情,他奉父亲之命娶了瑞珏,包括鸣凤最后没能与慧成亲,被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等。封建束缚仿佛是一把牢牢地枷锁在当时小孩一生下来就被戴上了链铐,不但束缚了他们的行动也束缚了他们的成长。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迷信。在高老太爷办梅死后的丧事时,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把即将临盆的瑞珏赶到郊外生产导致瑞珏难产而死。说着是封建迷信不如说这是封建中辈分象征着权力,陈姨太就为了一时不满而要毒害人命,我在管中窥见了封建时期的人性泯灭。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毒害。梅和新相爱,后被迫嫁姓赵的人家,可惜一年后守寡,她回到城中和觉新之间的感情却始终不能泯灭。最后含冤死去。封建的漩涡中没有自由,命运总是被长辈控制,到长辈死后,自己也沦落为封建顽固的代表,这也让这个黑暗的制度没有光明。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反抗。民与琴的爱情和爷爷坚决斗争,离家逃婚,做了高家从来没有人敢做的事,可惜最终失败;琴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琴想上男女同校;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等都说明了青年学生是时代的领袖。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逃避。最典型的代表是慧,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并在哥哥的帮助下逃脱。

封建的黑暗自然不用多说,无论是从巴金还是鲁迅的文章中都有,想想自己因为青春期一点点矛盾而与父母意见不合,再想想与封建家庭中那种看不见的壁垒相比,我们是万幸的。

第43篇:《家》读后感

一阵寒风过后,我抬手关上窗户。望着刚和上的书,摸着冰冷的刺金书名,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刚洗完冷水的手放在火炉上取暖,犹如将刚煮熟的鸡蛋放在冷水中冷却。心中有如一股劲在不断的上升、上升……

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一左一右的车流,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觉新和觉慧两兄弟,虽在同一道路出发,却是朝着不同的方向行驶,宛如一对平行线,在思想上注定没有交集。觉新的“不反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使我愤懑不已;而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追求自我,使我略感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带来的传统旧思想的束缚,葬送了觉新这个有为青年。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在封建家庭孝道日益的感染下,在全家不懈的思想的带动下,他放弃了,他不敢反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他的婚姻时,他默许了;当家里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也默许了……当他意识到家庭内腐败的封建思想,正想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之后,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反而使他在腐败的封建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的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在觉新的镜面世界中,觉慧这条他的平行线,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桎梏了他18年的可怖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死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虽然他没有与鸣凤终成眷属,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得充满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我觉得他们两人就像当今社会的缩影,一种是妥协,而另一种是不言放弃,敢于拼搏,追寻真实的自我和理想。

第44篇:《家》读后感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着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第45篇:《家》读后感

“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第46篇:《家》读后感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第47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九曲回肠;家是《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秋思;家是李白《春夜洛城闻笛》中“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亲切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就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过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另一类则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唯命是从,最终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生活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放弃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现在,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唯命是从,和封建社会的那一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那些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向我们充分展现了封建社会的家庭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家》中那封建社会中不像我们这样开放,他们不敢创新,没有民主。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像《家》中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以为的盲目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会苦了自己,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长辈为我们日益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大部分父母事事征求我们的尊重和意见,宠爱并溺爱我们,在如此幸福的环境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回报他们,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更幸福,我们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尽管现在的生活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好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48篇:《家》读后感

“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文章的开头就以环境描写开篇,“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有深意的结尾。读完《家》,我的内心十分沉重又复杂。

封建社会的种种恶意悲惨残酷与知识分子的无知、迷茫表现在种种方面。

对于大哥觉新的婚姻大事,父亲竟用草率简单的抓阄决定,从骨子里透露出冷漠、无情、毫无人性的感情色彩,如此愚昧、无知。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知识青年被封建社会的纽带束缚,一步步被拉向深渊,没有半点挣扎,我的内心很压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何不反抗。在描写方面,作者也“动了手脚”,只用第三人称淡漠的形式“他想,他……”给环境笼上一层悲凉的社会面纱,与本文开头大不相同,开头以两兄弟互相对话而呈现,给开头充满活力,有积极向上的情感。现在看来,或许作者只是想欲扬先抑、以乐衬哀罢了。

在“梅表姐”一节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不管时代如何改变,我的境遇是不会改变的。”也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无知思想。时代、环境的影响虽大,但它们都是人造的,人可以通过斗争来改变环境,但也需要时间,我悲哀他们生活在这个战火硝烟弥漫、水生火热、黑暗封建的社会里,若到如今,知书达理、文化渊博的人(不分男女)总有让自己展示的舞台,而不是从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愤怒他们的无用哀悼,妥协,退让,我的情感十分复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最让我欣慰的就是三少爷觉慧,透过纸书,我仿佛看到一个勇敢,敢于反抗的年轻知识分子,他比大少爷、二少爷更来得果断,比如最后的离家出走,对“捉鬼”的反抗,但,他也有朦胧迷茫的地方。或许怀着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我很期待鸣凤与觉慧在一起,而不料鸣凤抗冯爷婚不成投湖自尽,在我眼里的鸣凤,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聪慧的女子,在死前她还心心念念想着觉慧,而觉慧——在这个时段却不断地放下、重拾、放下、重拾爱情,不够成熟,表现彷徨、纠结。最后他们没有走在一起,吞噬他们爱情的不是湖,而是黑暗封建的社会深渊。

我为当时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感到惋惜,也庆幸现在的我生活在如此开放幸福的时代,在黑暗中寻找光明,我是我的观音。这大概是我所学到的吧。

第49篇:《家》读后感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

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

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第50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黄昏》

《黄昏》这一文是季羡林先生早期的作品,写于他大学毕业前夕的1934年1月14日,本文是以作者独特眼光来审观生活中的黄昏的匆匆流逝以及作者对黄昏的来和去提出了提问。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

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一天的黄昏有一天的美丽。夏日里看墙角渐暗,看四周的白墙也布上一层阴影,一直看到暗灰的天空里嵌上闪着眼的小星。在冬季,黄昏来得早了,是寒风吹走了它的光和热吗?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颤抖,渐渐地它的身影也模糊了。

黄昏真美丽,可他不能久留。当日子悠悠流走,你是否留够时间体会人生的美好,别被太多的梦牵绊,别让这关在门外。

《黄昏》读后感2

何其芳的《黄昏》,尽管有着细致的场面感,通篇却是一种暗淡的色彩,宛如一部灰色调的电影。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作者似乎什么也没有说,除了某些情绪。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幼稚的伤感,年轻时候的孤独(抑或寂寞),莫名的伤感,看不清前路的茫然。

马蹄声永远是那么的单调,它不会孤独也不会忧郁。街道,它就在那里,沉默也好,热闹也罢。所有的情绪,都来自人,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

作者叩问宫墙,其实是在叩问自己:我到底在寻找什么?这个问题当然不会有答案,否则他就不会写出《黄昏》。

那个始终无法到达的小山巅的亭子是一个隐喻。也许那里就是作者所寻找的所在,也许那里有的仅仅是另外的一些孤独和忧郁。重点在于它的不可到达。在我们的生命里,无疑都有那么一个亭子存在,差别只在于有些人发现了它,有些人没有发现。

《黄昏》读后感3

我曾经读过不少描写黄昏的诗文,度过毛对笔下气势雄厚的黄昏,也读过何其芳笔下的那寂寞惆怅的黄昏,还读过诗人勃洛克那缠绵悱恻的黄昏,而季羡林老先生笔下的黄昏却是一种别样的感觉。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这梦一般的《黄昏》。

《黄昏》是一篇意象清新奇雨、思绪轻倩澄清的美文。季羡林既是名扬四海的学者,又是文笔优美、风格隽永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家兼备东方哲人的思维方式和西方哲人的睿智。对人生百态处处表现出广大悲伤,这是我崇敬他最大的原因。黄昏本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而季老先生却把他描写得美轮美奂,用诗化的优美以至于华丽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黄昏画卷。黄昏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是黑暗的序幕,漫漫黑夜的起点,但是在季老先生的笔下,黄昏却是神秘的是平凡无奇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黄昏天天与人们打着交道;然而,它却是十分美丽迷人的:“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每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真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不足,只能赞叹。一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可叹人们为何不能发现他的美呢?我们不就正好是将美丽的黄昏关在门外的那些人吗?黄昏天天与自己擦肩而过,却无法发现它的美丽之所在。罗丹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阅读,是因为整篇文章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和忧愁,作者反复咏唱黄昏“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的主题,强调“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这一意象,采用 的手法,往还回旋变文章变得层层深入,逐步揭示出富有深意的主题。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借用这句话来形容季老先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他散文动人心灵的原因之所在。季老先生这种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比喻渲染了黄昏的美,这样几大亮点整式我要向你推荐的理由。《黄昏》中黄昏的灵性与美会使你沉醉于其中,是你真正意识到大自然中那神奇之美。

《黄昏》读后感4

读了何其芳的《黄昏》这篇富有诗意的散文后,感触极深。在里面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一种感伤的沉郁,一种大的苦闷。作者有极高的文字驾驭能力,这使作品更具有感染力,满贮感情因子的语言风格也给读者留下探寻和想象的余地。

90后的一代,大多数青少年是沉郁、感伤的。我们的青春狂傲不羁,会叛逆,会放荡,会去寻找自己的爱情。无论是苦涩的暗恋,还是青涩的初恋,都是春雨洗涤后爱情的朝露,容易消失,容易破碎。

在大多时候我们会感到寂寞,不知不觉中有种莫名的感伤。而当我们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的时候,却是一种苦闷感到现实无法超越梦想,只能在幻想的国度里踱步。时常会问幸福是什么?也许那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情缘,或黯淡时光里一个无法触及的微笑,很甜,却是在梦里……

《黄昏》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灵安瑞村有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是:安妮卡、勇纳斯和大卫。有一次,西蓝德庄园的长期租客悦然森老太太去度假了,爸爸妈妈让他们三人去庄园里照看花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进入了西蓝德庄园最秘密的夏天房间,又在金龟虫的指引下进入了地板下的神秘夹层。在地板夹层里,他们读到了艾米丽与安德里亚的爱情故事,同时也使一个三千年前的安东纳德法老的'双子雕塑的秘密浮出水面:艾米丽的家十分富裕,可是她却爱上了贫穷的安德里亚,自然而然,受到了双方父母的极度阻挠,最后,他们二人突破家族的警戒线,订下了婚礼。

之后,安德里亚又因师父林耐得命令前往埃及,和同事拉姆费德。派恩带回两座附着诅咒的双子雕塑和西蓝德花。可是,拥有雕塑的两个家族成员在一年内都先后送了性命,从此,这两个家族就永远绝迹了,连其他家族也被卷入进来。最终,三个小伙伴从大记者叶普那里找回了双子雕塑的照片,仔细观察、研究、琢磨了一个星期,知道了安德里亚本应带来瑞典的雕塑其实已经放在了英国,而另一具雕塑却不知去向。之后,他们又了解了其实一直通过电话指引他们的朱莉亚老太太在几年前就已经死了!至于电话是谁打的和第二具雕塑的下落这两个大问题就只能有读者来解密了。

《黄昏》读后感6

前几个星期我挑了一本书〈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之所以挑这书是因为这名字吸引住了我,后来我只准备慢慢“品尝”的,可是这本书不但书名吸引人,里面的内容更是精彩。

这是一位著名作家,玛丽亚.格里珀写的。全文主写:勇纳斯,大卫,安妮卡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接着大卫做梦,梦到西蓝得花,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个好朋友请到了那儿去帮忙,然后一阵咳嗽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不知道是碰巧还是什么,他们在庄园夏天的房里竟发现两捆18世纪的书信,从而引出安得里亚和艾米丽的一段悲惨的爱情故事,然后又是一次偶然,勇纳斯,大卫,安妮卡发现了一个丢失了三千年的埃及雕塑,决定去找。而且,他们借用电话里下象棋这个有趣的活动和他们的勇敢,金龟虫的启发。

最后,我也终于跟着他们一起解开这个谜团,而且在我把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完后,这里的一个个惊险,刺激的故事深记在我的脑海里,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同样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虎队〉,可,当我读到安得里亚和艾米丽那段悲惨的爱情故事时,感到艾米丽好伟大。并且,在这本书里的三位主人公,让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总之,我一定会象他们一样不会被一点点的小挫折而被打败,打退堂鼓,而会一直用这个故事来激励自己鞭策自己,告诉我自己我不能就这么认输了,我要向目标前进。

我建议大家去购买这本书,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也要相信我的眼光哦!

《黄昏》读后感7

这本书是在网上买的,原本是给家里买套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的vcd,之后又想买本书看看,网页上列着很多本余华的书可以选择,比如《许三观记》,《活着》等,我选了《黄昏里的男孩》,大概因为题目吧,只简单看了书摘,就点击确认了。

收到网站两封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后,第二天书和vcd就送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vcd的塑料外盒摸起来很凉很凉,书也是凉的,于是先放进抽屉里。过了一会儿,觉得可能变暖和了就拿出书来看,不是读,只是看看封皮,看看序,看看目录。

封皮是土黄色的,左边中下方有些许凸起,我死活也看不出来那些许凸起构成了什么图案,只得联想起了毕加索的作品,比如《萨比诺的女人》。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的短篇小说集,讲述故事的语言风格让我想起《许三观买血记》和《活着》。《许三观买血记》是上学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看的,读的毛骨悚然,尤其是关于的那些讲述;《活着》是我站在三联书店里看完的,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面讲冉·阿让的话“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

《黄昏里的男孩》里的故事的题目很奇怪,我总是读了几段或一页后就忘记了故事的题目,于是往前翻,看了之后就想,为什么会叫这个题目呢,等看了七八成,却又觉得那题目再恰当不过,也有的时候读到了结尾便恍然大悟,题目就自己跳出来了。

故事的内容我看在了眼里,可还需要我猜猜究竟故事是什么意思,摆在眼前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只能靠猜测了——幸好《黄昏里的男孩》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细节,诸多暗示;另外,还需要多读几遍,到时其意自现。

《黄昏》读后感8

最近读《季羡林》。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怎样才是正确的路?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

《黄昏》读后感9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童年童心,正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开始,无邪、无欲。只是,这开端的美好却终究会消逝。

人总会长大,继而慢慢染上大人的一些陋习,渐渐的改变自己的初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但至少,我相信,我能做到现在的坚持!

说实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并没有完全读透,只是每看完一个故事,心里便愈发的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悲凉,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很简单的忧心,很沉重,却又不是那种撕心裂肺无法忍受的痛苦,它就那么沉沉的坠着,令人感受到一股窒息。

老人鱼中,在看到穗子最后收到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来信时,在看到穗子后来开始厌烦自己的那个“祖父”,在看到穗子祖父的言行,我不禁想到:只是一个农村的孤单老人啊!因为知识的贫乏,让他身败名裂;又因为年轻时的经历,导致了他痞痞的性子,但是,这又怪得了他吗?要怪只能怪那个时代吧!最后,老人请人代笔写给穗子的信,真的很简单,当他说“病不严重,只是疼得厉害”时,老人心里想的是什么?终究是不想让穗子担心,可是,他却又实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因此,他提到让穗子寄钱给他。毫无疑问,老人的谎撒的很差劲,让人一看就能明白事情的真实程度,穗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没有回去,因为,她听到了老人的“豪言壮语”。为什么不回去呢?感到丢脸?还是有其他原因?

毋庸置疑,老人的行为有狐假虎威的样式,可是,“狐假虎威”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老人为自己子女的骄傲?举个例子来说,你总不能奢望一个杀人犯的长辈动不动就拿“杀人犯”的名号来壮自己的气势吧!在小说的最后,穗子并没有回去,这又说明了什么?

我想,不用太多的解释就可以明白:这是一个年轻人对长辈,对老人的不耐烦。

说说我们自己吧,现在我们许多的年轻人都喜欢追随潮流,对那些老式的东西越来越没兴趣,对长辈的唠叨越来越不耐烦……针对这一点,我们是否该反省一下呢?

亲情真的很重要!有些事,有些人你错过了一定会抱憾终身。

也许,当你满不在乎的不愿去探望亲戚朋友时,当你信誓旦旦的说着以后时,真的不会再有以后。

说实话,现在的我很后悔,为自己的任性,为自己的不在意,如果生活可以重来,就像周星驰所说的那样,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不会只顾自己,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亲情,没有重播!

《黄昏》读后感10

《麦山的黄昏》这本同《男孩的街》一样,也是常新港的书。我很喜欢这一系列的八册书。

在《麦山的黄昏》这本书中,十二篇故事讲的都是困惑。他是我们必须去认识的陌生人。当你看见他,你必须鼓起勇气去面对他。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陈一言和谭子的平常夏天》。

这个故事是:有一个男生,他叫陈一言。他们班还有一个女生,是他们班上男生最注意的女生,她叫谭子。陈一言和谭子住的很近,有一次,他们回家必须经过的一条街着火了,他们班上的同学都在火焰旁边,包括陈一言和谭子。当一阵风吹来的时候,火屑飘到了谭子的脸上,谭子叫了一声,转身扑到了距离她最近的人陈一言的怀里。他很照顾谭子。但是因此产生了误会。

常新港写的所有的书,都会教我们一个道理,而这本书教我们的是:当你见到一个陌生人,他名叫“困惑”,该怎么做。是应该面对,还是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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