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肯赤脚踏过一生读后感汇聚96句-读后感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1
今天是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的诞辰。前段时间我看了《安徒生童话》,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首先,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安徒生有了一些了解。他是一位诗人、哲学家、思想家和民族主义者。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促使他的童话成了不朽的篇章。
《海的女儿》这篇文章大家一定非常熟悉吧!“海的女儿”是作者安徒生写的童话中的主人公。她生活在海里,是一条美人鱼。她可以在海底世界自由自在地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无忧无虑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要长好几倍,但是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特有的那种“不灭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生命的较高级境界,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忍着痛把自己的尾巴换成一双人腿后,便喜欢上了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那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而那个王子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若她再想成为“海的女儿”,就得在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能变回鱼尾,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她这样对生命的追求,打动了成千上万读者的心,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在任何事情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要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去对周围的每个人,在事情来临的时候,为他人着想,体现自己的胸襟和气量,这才是人生的追求。
安徒生的童话里还有很多其他优美的故事,使我百看不厌,在那一段时间里,这本书几乎成了我的朋友。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教育。我喜欢《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2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把我引入梦幻般的世界,让我收获很多。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长得很丑,别人都嘲笑它,看不起它,它受尽了苦难和折磨,但是它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美丽的天鹅。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不怕吃苦,坚持努力,这样才能取得成功。虽然我也不聪明,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像丑小鸭一样努力,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只卖火柴的小女孩》讲的是一个贫苦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大年夜去卖火柴,一整天没卖出一根火柴,没挣到一分钱,又冷又饿,她点燃火柴,看到了火炉、烤鹅、美丽的圣诞树,最后在幻想中和奶奶一起飞到了天上……小女孩被冻死的画面让我泪流满面,和小女孩相比,我生活的真是幸福啊,有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服,可爱的玩具,美丽的校园,父母的关爱,可是我却不懂得珍惜。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来我家,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让她像我一样享受家庭的温暖。
童话里还有的文章揭露,有的描写人物美好品质,有的表现友谊的纯真……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珍惜生活。我喜欢《安徒生童话》。美丽的天鹅。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3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农场里,鸭妈妈费了好大的劲孵出了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它就是丑小鸭。
丑小鸭生下来因为长得丑,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危险。它的同伴欺负它,嘲笑它,最让它伤心的是连它的妈妈也慢慢地讨厌它了。最后它从家里跑出来了,去寻找自己的快乐,又遇到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是它很坚强。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丑小鸭从湖水的倒影中发现自己长出了雪白的羽毛,变成了一只非常美丽年轻的白天鹅,小朋友们都喜欢它,它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变成一只白天鹅。
我觉得丑小鸭特别的可怜,如果我在丑小鸭身边我会保护它,安慰它,还会帮助它。我可以把我的好东西都给它,我可以给它好多好吃的,让它在我的温暖房间里取暖,我可以和它一起分享快乐,把我的悄悄话都告诉它:“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美,要看心灵美不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才是品德美”
不管丑小鸭最后变没变成白天鹅,我都喜欢它;我爱丑小鸭。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皇帝的新装》,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皇帝特别傻,傻到什么地步呢?让我来告诉大家吧!他花了很多钱请两个骗子给他做衣服,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后来皇帝穿上了他们做的"衣服",就这样,他什么也没穿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他以为自己很漂亮,其实出尽了洋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信别人。文章通过一个昏庸无能而又穷奢极欲的皇帝受骗上当的故事,揭露和讽刺了皇帝和大臣们的虚伪、愚蠢和自欺欺人的丑行。文章中骗局和皇权就结合起来了。事实是根本没有衣服,说:“看不见”是一句真话,但敢说真话就是“不称职”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在这样的威压之下,“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什么也看不出,因为这样酒会显出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
从皇帝到大臣,到朝廷大小官员,谁都自欺欺人,最后演出了一出皇帝赤身裸体举行大典的丑剧。老百姓起先也得说假话,最后一个小孩子说了真话,最后所有的老百姓都说出了真话,而皇帝和大臣们硬是装摸作样,直至游—行大典举行完毕。
作者凭借自己天才的想象,通过两个骗子设的骗局,对皇帝极尽戏弄,让他丑态百出,,对皇帝极尽戏弄,让他丑态百出,丧尽尊严,童话以讽刺之鞭无情地批评了腐朽的封建王朝、至高无上的皇帝和一群道貌岸然的大臣,把他们的愚蠢、卑鄙、虚伪,为了保持权利不惜自欺欺人等等恶行,那出来示众。童话还告诉我们,应该保持天真烂漫的童心,无私无畏,敢于说真话。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5
捧一本书,闻着它的淡淡书香,浮躁的心终于得到平静。然而今天偶然的打扫书房,看到那本被遗弃在书架角落的《安徒生童话》。平静的心就像一汪平静的湖水被一个顽皮的小孩丢下一颗颗石头,漾起阵阵涟漪,最终颤巍巍的翻开了它,也翻开了它的“故事”。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也不清楚,只是隐约的记得有人告诉过我。或许是在母亲的腹中,或许是在襁褓中,亦或许是在牙牙学语中。但不管怎么样,它都印在了我的心里,同那个影子一起。
从有记忆开始,它就是我的朋友,而我也经常陪它一起玩。记得第一次独自读这本书,我只觉得故事很有趣,很生动。读完之后,也只是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而感到同情,为海的女儿的痴情感动伤心,为拇指姑娘的勇敢而感到佩服。于是我巴掌大的脸就像一个调色板一样,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又满脸愤怒。举起自己胖乎乎的小手在空中义愤填膺,又似虚张声势地挥舞几下。那是妈妈会说:“看你那样,小朋友都不会跟你玩了。”每到这时,我立刻又像霜打的茄子,完全没战斗力了。随即脸上便浮现出天使般无害的笑容望着妈妈。
现在时隔多年,我又拿起它,细细品味后的感觉与小时候一点也不像。因为现在多了一份认真,少了一丝玩笑;多了一份哲学,少了一丝无知;多了一份心痛,少了一丝无赖。
安徒生先生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是十分鲜活的,他们的命运也十分的蜿蜒曲折,何尝不像这个社会的道路呢?但他们最终都是获得了幸福.和我们联系起来,又何尝不是呢?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只丑小鸭,只不过在于蜕变的早与晚罢了.但有些人却永远也成不了天鹅.因为他们内心的罪恶已经把灵魂卖给了地狱的恶魔,飞不上天空.
对任何歌唱者来说,聆听者眼中的泪水是最好的报酬.然而对任何作者来说,阅读者心中的感悟又何尝不是最大的欣慰呢?没有经历过苦难就不会理解弱者的痛苦.社会里,也有着这样一群弱者,但他们正在尽最大努力将自己变为强者,因为他们相信胜利是属于拼搏者的`。看着那些生命即将不久存于人世,仿佛一朵朵血红色的曼陀罗花盛开在白色床单上,好像只要开出一片花海,就是上帝召他们回家了,所以他们需要需要心灵的寄托,他们需要童话。
现代科技时代面临着童话故事幻灭和消亡的危险。不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需要童话。有谁不曾渴望过自己变成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亦或是一条无忧无虑的小鱼呢?即使这脱离现实的向往,也能给他们带来片刻的轻松和嘴角噙着的一丝微笑。
我们要相信童话能给我们带来这一切,即使身处万丈深渊,往前走,才会看到阳光。记得吗?
葱葱树林中宛转吟唱的夜莺和被两个骗子戏弄的愚蠢国王,会告诉你什么才是“真”的。
小美人鱼化作泡沫升入天堂,在那里她透过海上星辉展现“善”的优雅;天鹅之“美”被空中的片片彩霞勾勒得熠熠生辉,一边展翅一边告诉大家:曾经,它只是一只灰头土脸,遭人嫌弃的丑小鸭。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6
第一篇:《安徒生童话》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充满对人类美好的愿望,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一种天真与朴素的特有气质。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第二篇:《海伦凯勒》这篇文章真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读完这篇文章后,受益匪浅。这个故事讲述了凯勒的一声坎坷。在海伦一岁半时,一场飞来横祸使她丧失了人的本能,从此,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但她没有向命运而屈服。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她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且还掌握了五种文字。24岁时的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是著名的哈佛大学从那以后,她把所有的爱都投到了残疾人身上,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悔恨。这使我懂得一个道理:我们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光阴,应该珍惜这美好的时光,珍惜这美好的生活。
第三篇:《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
这个故事读过很多遍,但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故事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在这个小女孩的鞋子掉了时,一个小男孩把它捡走了,却没有还给她,说是要拿去做摇篮。这个男孩没有丝毫同情心,爱心,他只知道去嘲笑别人,现实的生活中,一定也不乏这样的人。安徒生通过他,批评了所有的“他”。当这些人读到这个故事时,应该感到羞愧,感到耻辱。我不禁自我反省,有过这样过分的举动吗?像小男孩这样过分的当然没有,但是嘲笑别人的事也会有的。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的丑陋。其实童话故事真的能反映现实生活中的许多。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最经典的童话故事之一,社会、人性的黑暗都从他的笔下反应出来,真的很希望世界上再不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人与人之间本就应该相互友爱,我们要学会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
第四篇:《窃读记》读后感我觉得作者读书已经读到了忘我的境界,似乎整个人融进了书里,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文章中提到过: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钟头了。这说明作者在读书时,根本没有感觉到时间在流逝,并且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尽管她很饿,很想吃一碗热乎乎的面条;尽管她的腿很酸,很想有一张沙发坐下;尽管,她有可能再次被店员赶出去,非常难堪;尽管……但她还是在不停地吮吸着甘甜的书,虽然有时要走好几家书店才能把一本书吮吸完。当作者看完一本书时,她总是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了下去,接着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最后才觉得脚有些麻木,却浑身轻松。每逢这时,作者就会想起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我会铭记在心,永远不会忘记!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名字叫做《拇指姑娘》。
这个童话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只有拇指那么大的小女孩,人们叫她拇指姑娘。拇指姑娘并不因为她的弱小而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她不愿和癞蛤蟆、鼹鼠一起生活,她要去光明的、永远有太阳的地方!因为有一颗善良的心,拇指姑娘救了一只冻僵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帮助她飞到了温暖的地方,最终和花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拇指姑娘有一颗善良的心,她坚强、勇敢,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们做事情的时候,要向拇指姑娘学习,不断努力,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8
这是我非常喜欢读的第一本童话书。每阅读一篇文章都能给人一种新鲜而又惊喜地感觉,特别是《丑小鸭》。
自从丑小鸭生下来,人们就说它很丑。丑小鸭听到后感到伤心和难过,于是自己离开了群体,过起了流浪的生活。它走呀走,走到河边,水面上浮着三只美丽的白天鹅。小鸭一下子认出了那就是自己心中的偶像,它自从见到它们以后,再也不曾忘记。
丑小鸭坚定地说:“我要像白天鹅飞得一样高。”它们会因为我这么丑陋还敢接近它们而要弄死我的,但也没关系。即使被它们弄死,总比被鸭子啄、被鸡叼、被猫奚落好得多,于是它就降落在水面上,向天鹅游去。
天鹅也向它靠拢过来。可怜的小鸭子把头垂下来等待受死,天鹅却毫无伤害它的意思。小鸭睁开眼睛,它在这清亮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真正的天鹅。
过去它因为自己的丑陋遭受了那么多的不幸和苦难,酸楚的心终于得到了豁解,现在它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幸福和美向它招手。
小游客们向水上抛洒许多面包片,他们拍着手高声喊着:“你们看,那只新来的天鹅最漂亮。那么年轻,那么好看。人们也就跟着抛下了更多的面包和饼干。”
它感到非常羞愧,把头藏在翅膀里,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它太感动了,它感到太幸福了,可它一点也不自满,因为它永远不会忘记那些被迫害和讥笑的日子。它心里拨出一个快乐的声音:“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不曾想到今生会有这么幸福。”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它既不自满,又不骄傲。我非常佩服它这一点。
《安徒生童话精选》读后感篇9
假日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受到很大的教益。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有一座铜像冒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就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一个象征。但它既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某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呢?谁也猜不出来。也没有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的一篇童话的主人公。
“海的女儿”生活在海里。她可以在那深蓝色的海底世界自由自在地度过三百年的泡沫,结束她无忧无滤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但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所特有的那种“不灭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生命的较高级的境界,她放弃了无忧无滤的生活,忍受着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一双美丽的人腿后所带来的巨大痛苦,而热恋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和他的爱情能分得一份人类的灵魂。但这个王子最后同一个人间女子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如果她想仍然成为“海的女儿”继续度过她那无忧无虑的三百年的岁月,就得在那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可以恢复成鱼尾,她就能再度回到海底世界,回到她的家人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进海里,化为泡沫。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我为她的死感到惋惜。
童年,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的童年生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妈妈就为我备好早餐;中午,我刚放学回家,一盘盘美味佳肴便在我眼前;晚上,我非要看一会儿电视才去睡觉。然儿,卖火柴中的小女孩却像一叶浮在茫茫大海中的小船,被无情的惊涛骇浪吞没了……
还有《老路灯》《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和《拇指姑娘》中的拇指姑娘等等都具有优良品质:勤劳,勇敢,坚强的毅力,牺牲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一定能走向光明,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丑小鸭变天鹅不就是个例子吗?
读完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我开始明白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不经一番寒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呢?世事的起伏本来是波浪式的,人们要能够趁着高潮一往无前,一定会达到光辉的顶点!
《青铜葵花》读后感600字1
今天,我读完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葵花的女孩,她唯一的亲人爸爸被淹死后,大麦地的青铜一家领养了她,他们一起长大。12岁那年,葵花又被接回城市。从此,青铜就一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却能让人体会到浓浓的亲情。
为盖了茅草屋,奶奶当掉了戴了一辈子的玉坠。面对家人的问题,她只是说:“要盖茅草屋。”这是一句简单的话,却又是一句充满着亲情的话。这个慈祥的老人只为了孙子的孙女能过上好的生活。我感到老人身上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为了给葵花交学费,青铜在冬天里去卖芦花鞋。在桥头上,寒风刮在身上,像刀子一样,大雪纷飞。寒冷不断地向青铜袭来,但他没有退却。为了多赚一点钱,他把自己穿的鞋也卖了出去,光着脚跑回了家。
曹文轩写的人物特点鲜明,用各种修辞手法写出了乡下困难家庭的生活,从而体现出了乡下人家浓浓的亲情。我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乐观面对,什么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青铜葵花》带我领略了人生间的苦难和真情。让我学到了应当尊敬痛苦,真正享受痛苦的人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
《青铜葵花》读后感600字2
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从中认识了聪明、善良的乡村哑巴男孩和乖巧、懂事的女孩葵花。葵花的爸爸是用青铜雕刻葵花的艺术家,有一次他带着她女儿葵花和其他人一起到乡下劳动,葵花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因此葵花成了孤儿。
青铜五岁发高烧烧成了哑巴,他不能与人用语言交流,不能背着书包上学,经历了很多苦难。在闹蝗灾时,全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可还要下地干活,拼命攒钱,供葵花上学。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其中使我最感动的是第四章“芦花鞋”讲述的内容。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着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蜕变得更加坚强、乐观。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青铜变得有些痴呆,甚至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这是青铜的“心声”!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600字3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得《青铜葵花》这本书,被一种纯真的爱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讲得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男孩叫青铜。葵花的爸爸妈妈先后去世,葵花就跟着青铜一家生活,从此葵花和青铜就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可葵花12岁时,城里把她接走了。青铜从此孤独寂寞,眺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青铜是一个称职的哥哥,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葵花。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自己上学的梦想。为给葵花挣钱,在冰天雪地里卖掉自己的芦花鞋。有一次看马戏时,他俩不小心招惹了一些男孩子,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受欺负,被打得鼻青脸肿,可青铜还是尽力保护葵花。
我也是做姐姐的。我也想像青铜一样做一个好姐姐。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下楼去玩,碰上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他们以大欺小,还拿石粒撒我弟弟。我勇敢地上前,挡住他们。他们发现我,又朝我扑来,我勉强躲开。他们用树枝戳我的脸,还用泡沫塑料烧火,放到我裤脚下,想烧我……我虽然被打了,但看看弟弟很安全,我心里很安慰。
和谐社会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每个人都要扮演自己的角色,遇到麻烦和危险时,能挺身而出。有真心付出,就会有青铜葵花那种纯真的爱。
《青铜葵花》读后感600字4
在我所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最让我感动的就数去年寒暑假看的《青铜葵花》了。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
年仅三岁就失去母亲的小女孩葵花跟着爸爸到和大麦地仅隔一条河的干校干活。她的爸爸是个艺术家庭,制作了著名的青铜葵花。一天她的爸爸去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画,坐船过河时不幸被淹死了。葵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但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青铜家把葵花领养了。青铜从此成了她的哥哥,青铜是个哑巴,但对妹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家里人在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放弃青铜的学业,而把机会留给了葵花。村里人也给了这个特殊的家庭许多帮助。一家人过着清贫而幸福的生活。葵花上五年级的时候,青铜奶奶染上了重病,不幸仙逝。在这不久后,葵花爸爸的单位来人,要把她接到城里去,养父养母全家听到这个消息后悲痛万分,在多年的朝夕相处中,他们视葵花为自己的亲骨肉,青铜也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
葵花被领走后,一连数日,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从早到晚就坐在河边的大草垛上。望着葵花离去的.方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他在等妹妹归来!终于有一天,他看见葵花向他跑来,激动的使出平生的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路过的人都惊呆了,因为对葵花的思念,竟然使多年的哑巴开口说话了!
这本书最让人感动的是:人与人之间无私奉献的精神,真挚的关爱之情,还有两位小主人公纯真而深厚的友谊。书读完很久了,文章中美妙的文字,动人的情节还时不时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青铜葵花》读后感600字5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合上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也早已飘出了九霄云外。
青铜是一个乡下孩子,更是一个哑巴,而葵花是城里孩子,自幼丧母,父亲后来也溺水而亡,他们两个相遇,青铜把葵花带回了家,青铜一家把葵花当亲生女儿看待。青铜也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葵花没钱拍照,青铜就帮妹妹卖了100多双芦花鞋,连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赤着脚从冰天雪地里走了回来;妹妹没有灯写作业,哥哥就帮妹妹捉萤火虫做灯。后来,葵花被接到城里了,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去世了,青铜每天都在等葵花。最后,当葵花回来时,青铜竟奇迹般地喊了一声“葵花”
当青铜喊出这一声“葵花”的时候,让人震惊,更令人感动。青铜、葵花,一对不是兄妹的兄妹,却拥有比亲生兄妹更深的感情。青铜面对一个素未平生的人,却肯一心意义的付出,可见他是多么善良啊!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一份简单的爱,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份简单的爱,诠释了一个不简单的奇迹!
然而,在现代人看来,青铜不过是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几人还能保持像青铜一样单纯的心呢?又有谁会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落难者而付出呢?是啊,对于一个在马路边摔倒的老人,我们也许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善良的人想去扶一下,可又担心这担心那。在现代,人们都学会了见风转舵、明哲保身,单纯、不计后果的为他人付出的人是少之又少,却不知,也许单纯才会铸就奇迹吧!
《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青铜葵花一生的传奇。因为爱,造就青铜和葵花共同的奇迹,爱是一缕阳光,可以使万物生长,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爱与被爱,仰望天空默默祈祷——愿爱之奇迹永存!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 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2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3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4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5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6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毛泽东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
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活着读后感8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9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10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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