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颜色的贼读后感集合86条-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一)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
法肯纳把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偷走了以后,被阿敏先生和我(仔仔)发现了,我就告诉了阿敏先生。于是,阿敏先生找到了法肯纳以后,就开始和他展开了激烈的战争。他们互相都用剑来攻击对方,一开始是阿敏先生被法肯纳的剑刺到了,后来,阿敏先生又把剑深深的刺到了法肯纳的肚子里,法肯纳用很高傲的态度把剑拔了出来以后,鲜血很快的从他的'伤口里涌出来。
阿敏先生用一块棉布把伤口包扎起来以后,就去看法肯纳的伤势,一看很严重,就帮法肯纳包扎,可是法肯纳不肯让阿敏先生包扎。法肯纳痛苦的叫了一声以后,倒在地上,用手捂着他那张有伤疤的脸。
法肯纳说:"我可以让你们看看死者的脸。"于是,他把自己有伤疤的脸皮揭下来,我大吃一惊,原来是巴先生!后来,法肯纳,也就是巴先生死了。我又回到了剧团,知道了家的意思。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我(仔仔)懂得了"家"的意思,对于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来说,很难知道"家"的意思,可是仔仔通过在剧团生活的过程中,渐渐的懂得了家的意思,也改掉了自己的土话。
《偷莎士比亚的贼》?谁偷莎士比亚了?到底偷了什么? 偷成了吗? 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有没有把贼捉住?贼浪子回头了吗?……看了这本书的题目,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箩筐的问题。为了解开这些问题,我便开始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它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了。出人意料的事,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地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十四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黑衣人命令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的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他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
读了这本书,我意识到了两点:第一点,友情是可贵的,可以使任何人感动,友情又是伟大的,可以使任何人改变,友情还是纯洁的,而不是为了获取利益;第二点,犯了错,并且意识到自己错了,就要立刻改正,迷途知返,而不是任由自己将错就错,更不能因为利益而明知顾犯,错上加错。
"书籍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读书能让我们获得知识,明白道理。我们一定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三)
前几天, 我看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作者是加里。 布莱客伍德。
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 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 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而这时,剧院却着火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当了演员没多久,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然后,仔仔多次上台演出,还在女皇面前表演了。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但我相信,仔仔只是被利用,心地没那么坏,果然不出我所料,仔仔没偷走剧本。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一个演员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任,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不但我这样想,文中也写到,战胜对方不仅是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胜利。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1
时间像一条奔流的小溪,不管遇到什么阻碍,它总会匆匆向前,永远不停留。在你不经意间,它也会悄悄流逝,再不回头。—题记
懒懒地坐在沙发上,拿起身旁的这本书——《偷时间的贼》。呵,多么有意思的书名,一定是个很有趣儿的故事。正想着,双手就情不自禁地翻开了书页。
暑假里,欧皮皮约了几个好伙伴去公园里玩,偶遇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白爷爷发现了欧皮皮与伙伴们身边偷时间的贼,便派出“小福尔摩斯”周睿奇去把这些看不见又抓不着的贼捉拿归案。于是,周睿奇来到伙伴们的家里,一一抓到了各种各样的偷时间偷快乐的贼,解决了大家的烦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回想着故事里的一个个精彩片段,思考书名的意义。“滴答,滴答”钟表里的指针始终在转动。我看了一眼,天哪,在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看了大约一个上午。不过,我很庆幸,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浪费,而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获得了一笔精神上的财富。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也深深触动着我的心。在正确的时间里干正确的事,就不会错过一切该去珍惜的东西。
同样一分钟,我们可以去打电脑,也可以去认认真真地读一篇课文。那边更有价值?一边是玩耍,而失去了可以得到的知识,另一边是学习,则恰恰取得了知识,更有意义。所以,明白这些的人们总是常常跟时间赛跑,争取任何一个能够学习的机会。不明白这些的人,总是想起该做的事情时,已经晚了。
时间就是金钱,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一定的时间里,会一心一意去做该做的事,不浪费一寸光阴,珍惜时间,不让自己后悔。
下定决心,我匆匆把看完的书放回书柜,写下读后感,我想,这也应该是一件正确的事。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2
每天24小时,每个人不会多来也不会少。有人却把时间丢,偷时间的贼——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抓贼了!”小福尔摩斯快来啊。这是一本充满成长的精力,是珍贵的记忆,今年暑假,我再一次翻阅这本书——偷时间的贼。
这本书讲述了皮皮和伙伴们在公园里乱逛,偶遇白头发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神人白爷爷发现了躲在皮皮们身边的偷时间的贼,派出使者小福尔摩斯,要把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可怕的贼捉拿归案!
是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多么宝贵。欧皮皮与周睿奇一起抓住了偷时间的贼————随性不按照事先计划的去做,把大块的时间随意胡乱分配,到最后你才发现,时间悄悄流失,哪样也没有干好。
看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我的阿姨。每年暑假我去阿姨家写作业,阿姨让我们上午九点到九点半写作业本,休息20分钟,十点左右到10点40写一篇作文——————阿姨把我们的时间一段一段的分配好,由于我的懒惰,总是耽误了很多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又在我耳边回荡着,这时我的心里充满了对时间的渴望,只要好好利用时间才能使自己更好的学有成就。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3
《偷时间的贼》是滕婧阿姨写的《欧皮皮事件簿》系列童话小说中的一部。这本书主要写皮皮和伙伴们在公园乱逛,偶遇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白爷爷发现了躲在皮皮们身边偷时间的贼,派出特使“小福尔摩斯”,帮助小伙伴们抓住了偷时间的贼的故事。故事生动有趣,我非常喜欢。
我又特别喜欢书里的一句话:“时间总是以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飞逝。”我想的的确确是这样,时间过得很快。如暑假两个月的时间,不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吗?从这句话里,你就能明白一个道理,对任何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对我们小学生来说时间既是生命,又是知识。时间一去就不回头,我们要一分一秒地珍时间。
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欧皮皮、尚进、庞君、孙强、莎菲、琪琪、马娟。他们个个都非常聪明活泼,充满朝气,又具有好奇心。他们虽然贪玩,但又非常珍惜时间。特别是尚进,他每天都准时完成作业、看书。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是要告诉我们要把时间放到学习上,学好知识,长大后才能为祖国争光。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4
时间又从指尖滑过,看不到。触摸不到,即使听,也只不过能听到“滴滴答答”的钟声、表声……
于是,我们开始忽视完全感觉不到的时间,纵使它的的确确存在。时间还多着呢!”安慰这失去时间的人。的确,氧气还有它的化学分子方程式时间呢,什么都没有,自然只有被遗忘了……
就在大家都放松警惕的时候,三大窃贼开始猖狂了,他们专偷时间,这种宝贵但又不被好好珍惜的东西,往往是最容易上手的。
考试又到了,考前的复习往往是最枯燥乏味的,懂的知识点一遍遍翻滚,不懂的地方也只有拼拼凑凑。“滴答”的时间成了伴奏……不知道明天会出什么题目,会不会很难呢考好又可以出去玩了,去哪儿玩呢……不知不觉,时间的一大盗贼_白日梦出现了。当我醒过来时,时间已被偷掉了许多。
于是,正愤愤不平之时,我又立志要抓住这一盗贼。困倦来袭,脑子又不由自主地胡思乱想,白日梦又要来光顾了。偷时间的贼读书笔记 还好,趁意识还没被白日梦灌醉,我眼疾手快。拿起一本书大声读起来……终于,抓住了第一盗贼。
寒假的时间总是最快过去的,这一定又是一个盗贼在偷时间,流水般的时间抓也抓不住,这个盗贼可是这三大窃贼中的“首领”。妈妈又在叫了:“做作业了,寒假过去一半了!”我的回答振振有词:“才一半呀,再玩会儿吧,反正……”还没说完,就又沉迷进了游戏。正是此时,首领“拖延”带着它最欣赏的部下“惰性”来了,我想抓住时间,但那—刹那,时间随着盗贼一同消失了。那天起。我立下目标:只有每天完成一小时作业,才能玩一小时。又有两个盗贼落网了。
时间还是如流水般过去,从出生起的十四年啊,真不知道被偷掉了多少!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5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有些人不懂得运用时间,导致时间白白浪费。今天,我读了《偷时间的'贼》,里面的道理让我没齿难忘。
书中讲述了欧皮皮、马琪琪、庞军等人在公园玩耍,无意中发现了一位高深莫测的白爷爷。白爷爷有一个让他们甘拜下风的地方——能准确的判断出每个人身上的那个“偷时间的贼”。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懒,这个贼他不喜欢做运动。能坐车的,绝不走路;能多睡点的,绝不起床;能不做家务活的,绝不帮忙……另外,他还特别贪吃,饭量很大。这样光吃不做事,那就会让你变胖,而且也浪费了你那宝贵的时间。
二、磨蹭,这个贼会使你的时间像流水一样消失,让你在最后的时间里忙碌起来。比如﹕小明的爸爸妈妈要去上班,临走前让他做作业、发邮件、剪窗花。而小明则趁爸妈走后去看电视。4点了,小明什么都没有做,可他却说:“不着急,不着急。”到了晚上7点,他发现爸妈快下班了,赶紧做事情。可是在仓促之急赶着做,质量又如何?能做完吗?结果,作业没写完,写过的几乎全错,更别提字迹了。发邮件,只发了两行不到,还有许多错别字。窗花呢?剪得全破了。我们一定要小心那个讨厌的家伙,争取把它消灭。
三、平均,这个贼是他们家族中危害最小的一个贼了。不过他会让你做很多事让你做了也是白做。举一个例子:一个小女孩,她上午练钢琴、小提琴,下午练书法、跳舞等。他最喜欢的是弹钢琴,可是她把每一样都平均起来,不突出重点,那就等于不做。我们一定要抓紧练习自己所喜欢的,这样才能使所学的,得到成功。
读了这本书,我也明白了。所谓那些“偷时间的贼”,指的是你生活中的一些小毛病,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善于应用它,谁叫“时间就是金钱”哪!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6
时间,总是以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飞逝,似乎昨天我刚读一年级,今天就要读四年级了。《偷时间的贼》是一本告诉我们要好好利用时间的书,就像书里的男主角欧皮皮一样:虽然已经过了半个暑假,但他觉得好像暑假还未开始,因为他经常听人说,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还没品尝够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嗖”的飞走了,我相信好多小朋友都像他一样吧!感叹快乐的时光过得快、长假过得慢,原本都计划了一大堆的暑假活动,到了暑假都懒得去实行这些计划。
就像我一样7月份一直呆在家里除了学习早上早起床,每天都睡到8点多才起床,不是写写作业就是上上网,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无聊。我想欧皮皮的想法也是这样的吧:没有放假的时候,玩的时间少,天天盼着快放长假,可以撒了欢的玩。可暑假一到,明明有大把时间,自己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连玩的“激情”都没了。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其实在学校里读书才是最快乐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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