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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儿童版读后感汇合80句-读后感

我读《喜马拉雅守护者》心中有一种欢喜,像是重回拉萨,看天空中矮矮的云压过来,我便恣意地躲到云的影子里去;心中另有一种忧愁,像是复又高反,没日没夜的吐和头疼,大口大口的喘气却觉得于事无补,大有此去万事空的错觉。

我去西藏的时候,对高原没有戒备心,所以买了机票,便空空地去了。

对我漫不经心而又盲目的热爱西藏,高反这位同学毫不留情。于是我从机场大巴下来,便抱在垃圾桶旁边,涕泪并流,狂吐不已。自此开始了长达24小时无日无夜的高反。

在此之前,我对西藏的了解,仅留在天涯帖子里,那里有醉人心魄的蓝天白云和漫无边际的宗教信仰。高反过后,我又活过来了。

布达拉宫的转经筒转走了心中的浮尘,纳木错的湖水将忧虑涤地无类,南迦巴瓦的云遮雾绕伴着奔腾咆哮的雅鲁藏布江,似是身临仙境;在蜿蜒的山路上转了个弯,厚厚的云层中间,阳光直不楞登射下来,羞涩的.南迦巴瓦便在云的缝隙里露出峥嵘,那一刻,敬畏替代了所有。

喜马拉雅就这样展现在眼前,一个名词转换成了一幅触手可及的风景画。我在画外,也在画里。

“南伽巴瓦,没有被攀登过的处女峰。和大自然相比,人类何其愚蠢。总是以为攀登过便征服了。细想,我们存在之前它便存在了,我们离开之后它依然傲然挺立。不曾有任何改变。在自然面前,我们太渺小,那些烦恼,微不足道。”这是2012年去西藏时写的微博。

那几天,我微博里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是:渺小。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面前,任何的文字修饰,都已变得苍白无力。当我回来后,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机缘巧合,得到了这本书,作者蒋玲便把我又带到了西藏。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殊的团队——喜马拉雅商业登山服务团队,这个服务团队在国内的发展及在登山活动中发生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如果不是这本书,大约我从来也不会了解到那些无名英雄,那些故事自然无从知晓。登山,始终是少数人的运动。

媒体对登顶成功的人们大肆宣扬,于是他们很容易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扬名立万”,然而却很少人去了解他们登顶背后付出更多的高山协作、高山向导、登山修路组和后勤们。

这样的团队大部分是由藏区的青年组成,他们在喜马拉雅脚下出生,在喜马拉雅脚下成长,他们攀登并守护着喜马拉雅,他们为众多意欲攀登喜马拉雅的登山者实现梦想而付出,窃以为,他们才是更伟大的人。

“高山向导:高山向导是在登山活动中为队员或客户提供安全保障、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

“高山协作:负责整个登山活动建营、运输、接应(烧水、背负、协助)登顶队员以及救援等工作任务。”

“登山修路组:主要负责打通雪山艰难险路,保障各国登山组织团队顺利登顶。一般由5到10名技术娴熟,体能过硬人员组成。”

“后勤:是指一项通晓全盘、沟通上线、综合服务的工作。”

如果我没有去过高原,没有见过喜马拉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多半是带着抽象的敬畏心来欣赏吧?我想。

可是一个曾经在海拔五千米的皑皑雪山,在不分东西南北一望无际的白,“突突突突”头皮发紧的高原反应如影相随,即便大口大口呼吸也不能舒缓的人看起这本书的时候,仿佛走进了登山学校的向导们中间。我的心情随着书中的情节发展“一会儿欢欣,一会儿忧虑”。

作者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很高,她的很多文案让你如临其境,亦让怀念拉萨的我,感触颇深。

当我看到作者写:“拉萨的天空总是蓝得像一块没有裂痕的宝石”在心里默默点下一个又一个赞,我想起在念青唐古拉山看到纳木错的那一刻,心境澄明;

当我看到“齐美身高一米八,雪深没过他的胸,他感觉自己像是在沙漠中游泳,挣扎半天也前进步了半步。”这句话似乎又让我感受到了在米拉山口皑皑白雪里,高反的我寸步难行的情景;

当我看到玛校长从矮矮的平房里组建了登山学校,打心眼里觉得开心;当我看到他们早上集合时不小心“上厕所时淋湿了”一个学生,笑得我在床上打滚;当我看到登山学校的次仁旺姆和阿旺扎西结为伉俪,忍不住微笑着跑到微博上去搜索他们的信息;当我看到奥运会珠峰火炬传递,心跟着天气跟着修路队一阵一阵发紧;当我看到欧珠和老吴登顶后老吴发病去世,当我看到吉吉丈夫因飞来的碎石世,眼泪便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常常有人说,“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小事?”而对于登山服务团队的每一个成员来说,他们的工作便是在生死之间徘徊。喜马拉雅公平的对待每个人。时速20km的风、漫天飞扬的雪均匀地打在每个人身上,每个人脚下都有稍不留意便会坠落的悬崖。不管你是谁,在登山过程中,随时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山在前方,亦在脚下。

远方是浪子的诱惑,喜马拉雅是登山者的诱惑。远方在哪里?浪子不知道。而喜马拉雅,一直站在那里,岿然不动。以前,现在,未来。

读完这本书之后,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很纠结。我想起那些因为坚持成功登顶的人,也想起因为坚持而去世的老吴。我想替喜马拉雅问他们:“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又想起书中旺姆登顶后说过一句话:“阿扎老师,你知道吗,登顶的时候我就想,这下死了也值了。”如果说必须到达是登山人狂热的梦想,活过一次,或许就是坚持最好的解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追求人生有一次成功的登顶,皑皑的白雪告诉他们曾经活过一次。

可是对于帮助他们实现登顶梦想的登山向导和登山协作们来说,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登山“约会”中,死去活来。他们以登山服务为生,直射的阳光给了他们晒伤的皮肤,没有雾霾的蓝天给予他们最纯粹的心灵。他们生活在雪山的怀抱里,他们在转经筒的轮回里超脱,他们用脚丈量着雪山的路,这里是他们的家园,守护喜马拉雅,守护他们的家园,这是他们的宿命,也是他们的信仰。我曾经空空地去,也空空地归来。但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我的心留在了那里。

一如我读这本书,我似乎记住了所有的故事,然而却忘记了这本书在讲什么。那些故事像是在梦里曾经上演的情节,如梦如幻。不管高山向导们在哪里,在做什么,这些已经都不重要,因为他们将会永远守护着喜马拉雅,那是他们的来处,也是他们的去向,永远永远。

一、图书介绍

《十万个为什么》最新版本是第六版,第六版总主编是韩启德。50年来,这套书先后出版了6个版本,累计发行量超过1亿册,是新中国几代青少年的科学启蒙读物,已经成为中国原创科普图书的第一品牌。它在传播知识、普及科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影响几代青少年走上了科学的道路。受其影响,冠以“十万个为什么”的图书层出不穷,成为少儿科普类图书的代名词。

第六版《十万个为什么》于2013年8月13日首发,以全新面貌再次走进读者视野。和第五版相比,第六版的内容近九成都是全新的“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的名称是借用了苏联科学文艺作家伊林(真名为伊利亚·雅科甫列维奇·马尔夏克)的科普读物《十万个为什么》。伊林又是取自英国作家、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的一个诗句:“五千个在哪里?七千个怎么办?十万个为什么?” [2]  “十万”是一个虚指,用来形容许多。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图书品牌是由位于上海的少年儿童出版社在1961年出版的,文章通常采用“为什么?”的标题,每一篇文章是几千字的科学普及作品。该品牌诞生50多年来,以其贴近读者的编辑形式、严格筛选的图文内容影响了无数求知道路上的读者。

从1961年开始,《十万个为什么》被业界视作图书品牌,大规模开发利用,同名图书层出不穷,但是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凭借其独特的编辑理念和对质量的严格要求,仍然成为广大读者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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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获得荣誉

1998 年,《十万个为什么》荣获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殊荣。

新中国成立50周年前夕,这套书被千千万万的读者推选出来,成为“感动共和国的50本书 ”中的一种。

2008年,《十万个为什么》(新世纪版)被授予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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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每当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这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从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打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上说的是打蛇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的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所以,一但被打断,后面的器官也被破坏。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所在部位,心脏被打碎,蛇当然没命了。假期里,我经常随爸爸妈妈去山里旅游,听说山里有很多蛇,万一碰上了,就知道怎么对付它了。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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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62篇

篇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200字

在《十万个为什么》的这本书里,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科学知识。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科技,因为它在很多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帮助。

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类的身体是世界上最大的“机器”!我也了解了我们每个人的身体结构都是相同的,身体器官的功能也是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协调工作,才使我们能正常地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还了解了许多关于动物的知识,你们知道吗!水母会咬人,但它没有牙齿,怎样咬人呢?哦!原业,水母的解手上或伞盖边有着许多的刺细胞,刺细胞里有毒液和一根盘卷着的刺丝。当水母遇到猎物或敌害时,刺丝会立即弹射到对方体内,同时也放出毒液使害者仿佛咬了一下似的。哦!原业是这样啊。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好书。

篇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300字

我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后,我才知道科学很奇妙,也很神奇。可以让我学习到一些课本和日常生活中无法了解的知识。

在《动物和植物》篇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蜜蜂为什么叮人后会死掉呢?因为,它在叮人的同时也把自己身体里的内脏一起带出来了,好神奇啊。还有刺猬身上的刺有什么用呢?哦,原来刺猬身上的刺是用来收集食物的;同时,也是一种级好的防卫武器。等等还有很多动植物的知识哦!

在《饮食中的为什么》篇中我学习到了用蒸笼蒸馒头哪一层的先熟,当然是上层了。想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热气是往上走的,一直停留在上层,而下层的热气只是路过一下,所以上层的会先熟。还有很多有关饮食的小常识呢。

我在了解了这么多的知识后,我越来越喜欢科学了。

篇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500字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如《格林童话》、《公主梦想》、《小马宝丽》、《贝贝熊的故事》……但是,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却爱看一本平平常常的书《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也经常称它为“哑巴老师”。

有一次,我在公园里看见许多小蜻蜓在点水,觉得很奇怪,心想:蜻蜓点水,小蜻蜓难到是在洗澡吗?还是在干别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科学疑问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我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小蜻蜓是在生宝宝呢!

蜻蜓的卵是在水里孵化的,它们的幼虫也在水里生活。所以我们看到蜻蜓点水,实际上是蜻蜓在产卵。它们用尾巴点水的方式把卵排到水中。卵到了水中,会附着在水草上,不久便孵出幼虫。幼虫在水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就沿着水草爬出水面,长成蜻蜓了。

还有一次,我在老家看星星。看见有院子里有“星星”一闪一闪地在飞,心想:这是什么星星?怎么会一闪一闪地在飞呢?我查了《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是萤火虫。

原来萤火虫的尾部有发光器,里面含有荧光素和高能化合物,它们与氧化合,就能发出光来。萤火虫发光具有求偶和警示敌人两种作用呢。

谢谢你!我的“哑巴老师”,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给了我丰富的科学知识,是你让我变得更加聪明。

篇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600字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套书我可喜欢了,这套书还是我大姨妈家的哥哥看完后送给我的,共计六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读了这几本书,有什么样的问题都不需要问爸爸妈妈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它告诉了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它还告诉了我们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以前,我不知道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知道了是因为由于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质。氯化纳就是人们平时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氯化镁和硫酸镁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它告诉了我们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什么样的习性?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是怎么样相互依赖、相互生存的?……….让我懂得了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我们也就无法生存。

它里面还解答了虾和蟹活着的时候是青色的,而熟了后就变成红色的?那是因为没煮熟的虾和蟹里面有大量的黑色素,煮熟的虾和蟹里面的黑色素没有了,只有红色素,所以就变成红色的.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得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的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篇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800字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科普书籍——《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本蕴藏着许多奥秘的书,它能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视野,也能让我们领略科学世界的神奇,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

就拿“天上为什么会下雨”来说吧。以前我幼稚的认为天会下雨是因为天也会伤心,可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才明白,原来老天会下雨是因为:地球上的水受到太阳光的照射后,就变成水蒸气被蒸发到空气中去了。水汽在高空遇到冷空气便凝聚成小水滴。这些小水滴都很小,直径只有0.01~0.02毫米,最大也只有0.2毫米。它们又小又轻,被空气中的上升气流托在空中。就是这些小水滴在空中聚成了云。这些小水滴要变成雨滴降到地面,它的体积大约要增大100多万倍。

这些小水滴是怎样使自己的体积增长到100多万倍的呢?它主要依靠两个手段,其一是凝结和凝华增大。其二是依靠云滴的碰并增大。在雨滴形成的初期,云滴主要依靠不断吸收云体四周的水气来使自己凝结和凝华。如果云体内的水气能源源不断得到供应和补充,使云滴表面经常处于过饱和状态,那么,这种凝结过程将会继续下去,使云滴不断增大,成为雨滴。

但有时云内的水气含量有限,在同一块云里,水气往往供不应求,这样就不可能使每个云滴都增大为较大的雨滴,有些较小的云滴只好归并到较大的云滴中去。如果云内出现水滴和冰晶共存的情况,那么,这种凝结和凝华增大过程将大大加快。当云中的云滴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大云滴的体积和重量不断增加,它们在下降过程中不仅能赶上那些速度较慢的小云滴,而且还会“吞并”更多的小云滴而使自己壮大起来。当大云滴越长越大,最后大到空气再也托不住它时,便从云中直落到地面,成为我们常见的雨水。

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知识世界的丰富多彩,但它也有许多无穷无尽的难题,等着我们去解答。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给我们无穷的知识,让我们知道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的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观察、思考,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

知识来自于书籍,来自于思考,《十万个为什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的知识,为我们开创科学与知识的道路。

篇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上到天文下到地理,还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各种各样。它里面的每篇文章都让我们明白一个小道理。

比如:书中告诉我们天上有哪些星星,牵牛星,织女星,等等;太阳为什么会发光;海水为什么有苦的有咸的;沙漠之舟是什么;鱼死后为什么会肚子向上……我就不一一向你们介绍了。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海洋中有许多鱼都会为人类治病,被称为“医生鱼”。当患病的人进入温泉后,这些小鱼就会围上来,在患处啄咬,四五天之后,病人的患处就好了。还有四脚蛇不是蛇,实际上是一种常见的小蜥蜴。它的体长只有10厘米左右,它的身子是呈圆柱形的,上面覆盖着很多的鳞片,就像是一条小蛇,可是它的腹部却长了四只脚。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大自然真是太神奇了,太有趣了。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增加了很多的见识,懂得了很多的知识,还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问题,把一些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还会再看的。

篇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从小,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问爸爸妈妈问个为什么。但随着年纪的升高,渐渐的我会提出一些问题,于是我便请姐姐去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

现在,一遇到不会的问题,我只需要翻开这本书,就迎刃而解。这套书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发现生活中的许多小常识,它上面都有。这下,我就越喜欢阅读它了,现在《十万个为什么》已经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天天陪伴着我,遇到不会的问题在也无需向父母请教了。树立的知识可比爸爸妈妈的记忆车库管用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学一句谚语叫:良药苦口利于病的时候,我顿住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请教了《十万个为什么》这个“小老师”,很快帮我找到了答案。原来,虽然药是苦的,可是还很神奇呢?我的胃病就是吃中药吃好的,我不怕苦,因为能治好我的病就行。你们想:吃药比打针好吧!所以,我们以后要多看书,不懂的问题我们从课外书找答案。

啊!通过翻阅《十万个为什么》,我一下子知道了很多知识。在此,我十分感谢姐姐给我买的这部好书,是这本书让我的学习变得如此轻松、如此快乐。

我更喜欢这部书《十万个为什么》了,这部书给我们带来了学习的方便,还有一些小常识,所以我以后要多看书,了解一些方面的知识。

篇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自我识字之后,我便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

《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一套共有四本,分别介绍了“海洋与天文”、“人体与日常”、“动物与昆虫”、“植物与地球”等方面的知识。

当我翻开书本认真阅读时,我仿佛进入了无比奇妙、无比神秘的王国。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蓝色的海洋、多彩的植物、神秘的地球……我就像蜜蜂进入了五彩缤纷的百花园中,忘情地采花、酿蜜。

读了《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我懂得了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树叶为什么要长叶”、“鸟儿为什么要长翅膀”……的道理。它让我改变了偏食的坏习惯,也让我懂得了近视的道理,学会了如何保护好眼睛、防止近视的方法。它让我了解了更多大自然的奥秘,也让我懂得了大自然是无边无际的,学习也是无止境的。我觉得自己学习的知识不多,以后要多看些课外书,多点阅读各方面的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和阅读能力,不懂的字及时查字典或问长辈,直到弄懂为止。

《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图文并茂,彩色插图简单明了,文字说明简明扼要,而且有拼音注音,适合低年级的同学阅读。这本书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很强,值得同学们一读。

篇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为什么把天王星称作冷行星》。

在九大行星中,假如把木星称为“热行星”的话,那么天王星就是“冷行星”了。虽然,它与太阳的距离要比海王星近1倍,但表面温度却与海王星一样,比冥王星高不了多少。通过对它辐射能的测定得知,其辐射的能量只有6%来自星体内部,而木星、土星、海王星却有40%。由此可见,天王星是太阳系中惟一缺乏内部热能的行星。按照现行的天王星结构模型推算,它的中心温度只有2000℃——3000℃,远远低于其他行星。

另外,在其核外,是一层厚达10000千米左右的幔。与众不同的是,这层幔是由水冰、氨冰和甲烷冰组成的。若要从根本上说明天王星的“冷” ,还得追溯到它的起源与演化历史。根据它占总质量50%的高含冰量,有人认为它是由无数彗星聚合而成的,而彗星正是一颗颗冰冷的“脏雪球” 。

《十万个为什么》不仅帮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无穷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阅读兴趣,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篇1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它主要讲科学的内容。我很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最喜欢里面关于核武器的这一篇,我来给你讲讲吧!

核武器的威力可大了,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炸毁一座城市,所以非常危险。比如二战时期日本战败,就是给美国扔了核武器(原子弹),那片土地连草都死了。核武器在现在的世界上是禁止使用的。在太空中有卫星在探测核武器的存不存在,一旦发现,就可以及时得到情报,作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每当我看到这一篇关于核武器的故事,我就心惊胆战。核武器如此危险,我们应该避免世界上任何国家使用核武器。现在听说有的国家在抢夺北极和南极,因为把核武器存放在那里的冰层下面,卫星就探测不到了。这些国家真是居心何在呢?一旦核武器不小心被引爆或泄漏,那将要死多少人呢?(比如近去年日本福岛核泄漏影响了很多地方。)

核武器一旦爆炸或泄漏,世界的环境也会因此而改变。多么可怕啊!我们中国人没有想做这种事,我很自豪,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觉得应该禁止核武器的生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地球!

听了我的介绍,你觉得核武器很危险吧!

篇1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为什么?”“为什么?”在我小的时候,这句话总是在我嘴边环绕,年幼无知,什么事都要问爸爸妈妈,我渐渐长大了,会读书了,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只要有不懂的问题,就向“小老师”请教,它告诉了我许多知识,一直陪伴着我。

这套《十万个为什么》共有四本分别介绍了《动物与植物》、《科学与生活》、《生命与环境》、《社会与历史》,每一个问题都使我懂得了一种知识,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鼻子为什么能闻味?》因为我的鼻子很灵敏,想知道为什么,哦!原来一般人的鼻子大约能辨别4000种左右的气味,而高度灵敏的鼻子则可辨别1万多种气味呢,可能我就是高度灵敏鼻子的人吧!在鼻腔上部的嗅黏膜内,有大约1000万个嗅细胞,每个嗅细胞上伸出了6——8根嗅毛。当溶解在湿润液体中的气味刺激了嗅细胞,这种刺激传入大脑,人就能分辨出这种味道。

我现在长大了,这本书已经偏旧了,但我还是不时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开书,一股油墨书清香扑鼻而来,接着,我就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了,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我还是不犹自主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篇1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感悟很大,这本书的内容是各种各样的科普知识,它点燃了我的童心,升起了我对科学的热情,满足了我们对知识的渴望,让我们更多的了解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我们的头脑。

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地球上为什么有用不完的氧气?是因为我们呼吸消耗的氧气是可以再生的。绿色植物的叶片通过阳光制造养分的时候会产生氧气,所以,地球上的氧气不会短缺。

夏天为什么特别热?因为夏天太阳在我们的头顶上,太阳光笔直地照射不来,它的光线经过空气来到地面的路程短,把地面烤得火辣辣的,所以我们就感到特别热。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明白了知识是需要你去发现它的,只有发现了知识,你才能明白更多的东西。

篇1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面对这变化无穷的世界,我心中时常充满疑惑,爸爸妈妈也百思不得其解。一天,妈妈从新华书店给我买回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它里面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一个科学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所有疑虑,让我感觉它就是一位无声的小老师,告诉了我许多我不知道的'秘密。

它告诉我:兔子的耳朵为什么会特别长?是因为兔子是野生动物中最弱小的,为了逃避敌人的追捕,它必须经常竖起耳朵听四周的动静,久而久之兔子的耳朵就长的越来越长。

它告诉我:为什么老鼠喜欢啃硬东西?是因为老鼠是属于啮齿类动物,门牙很发达,倘若不磨牙,不啃硬东西,到老年后它们的牙齿会很长。

它还告诉我:为什么兔子的眼睛是红色,鸟儿为什么爱飞?公鸡为什么清早会打鸣?……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十万个为什么》便是这样一本好书,它不但增加了我的科学知识,还引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我长大后,一定要用自己的智慧去探索科学新的奥妙,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篇1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篇1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图书馆,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公主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告诉了我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学到了生活中的小科学常识,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对上面问题产生好奇心想了解这些知识。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不能边吃饭边看电视,因为吃饭时,除了消化器官在工作外,还需要有血液流到胃肠里帮助消化食物。看电视时,大脑也需要大量的血液帮助工作。如果边吃饭边看电视,大脑和胃肠就会争着要身体里有限的血液,结果胃会因得不到足够的血液影响对食物的消化。看了这本书我就不敢边吃饭边看电视了,有一天弟弟边吃饭边看电视,我连忙跑过去跟他讲边吃饭边看到电视坏处。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还能学到许多生活常识,增强自理能力,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1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为了“治”好我的病,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为什么》来看。这本书像一块磁石,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这本书介绍了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植物和神秘的人体,还讲了在植物世界里,有许多树木都有独特的作用,人们利用这些特征来为人类服务,例如:漆树的树干里,有很多像牛奶一样的树汁,用这种树汁就可以制成各种各样的油漆。所以说树木是人类的好朋友。……真使我大开眼界。

这本书还告诉我:有人做过统计,把一个人的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都加起来,长度9。6万千米!在这条生命的长河中,不停地流淌着人类赖以生存的血液!真是让人大吃一惊,里面还讲了蜻蜓的眼睛是由1000028000只小眼睛构成的复眼。可以提把从不同角度看到的东西集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图像……

正因为它的惊人一幕,神奇片段,有趣事件,让我爱不释手!

我平时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爸爸总是告诉我:“你只要认真学习,多看有益的课外书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答案,有时候科学才是最正确的答案。”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之后,也觉得有道理,生活中的谣言是不可信的,只有科学才最值得信赖。所以,我们要多看课外书,多吸取里面的知识,才能了解正确答案。现在,我的肚子里的墨水会也越来越多了。

平时我不太爱看书,觉得书里老讲一些无聊透顶的故事,没有什么合我口味的,但是,从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之后,我开始发现,其实,课外书也有些是很有趣的,但它还可以让我的知识丰富起来,也让我越来越喜欢摘抄阿訇词好句了。

这本书即丰富了我的知识,又增长了我对课外书的热爱。它真是一本好书啊!

篇1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花了几天时间读了一本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它是前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伊林撰写的作品,是我国著名儿童科普作家董纯才翻译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多方面的内容,本书采用屋内旅行记的方式,对日常生活中最为普通的生活中的事物,提出意想不到的却饶有兴趣的问题,用他那不可多得的才能,把复杂的事物简单讲出来,作家运用文艺的形式,散文的笔语,生动有趣的故事,形象具体的描写来引人入胜地讲解科学。比如:书中经常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炉子里的柴会毕剥作响?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水不会燃烧?……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独的,而是相互之间都有或多或少的关联,它们相互交错,形成一个个整体;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现象却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知识……《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它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掌握各种知识,使自己全面发展。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既可以增加知识,也能增长见识,让自己获益匪浅!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一些好书吧!

篇1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现在人类生活逐渐小康化、自动化,逐步走向智能化……这真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如今,家用电器数不胜数,通过电视,电脑,电话等就能让我们足不出户游览全球,通晓天下事。它优质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又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还真是其乐无穷啊!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来源于科学的日益发展。科学家们的辛苦与努力,才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酷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海量知识、包罗万象的科普读物。里面含有天文地理、自然界与动植物的探索,人体解密,科技交通等等十大版块。它知识广泛,应有尽有。宇宙的奥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地球上的生物奇妙无穷;人体结构的错综复杂;科学技术的蒸蒸日上……真的非常有意义。正如我小时候在电视里看到食人花这种植物,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虚构出来的一种东西,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世上的确存在着这一种食肉植物,它是靠一些小生物来补充养分的,它们分布在世界各地约有400多种。写到这里,不禁感慨:以前的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哪。自然界真的很了不起,哺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与植物。

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去热爱科学、拒绝迷信邪说。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坏境,人人有责。这本书让我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了自然界。展现在我们身边的这个精彩无限、奥妙无穷的大千世界,它引领我们踏上求知之路,去捕捉、发现、探索每一片未知的世界……

篇1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大千世界,神秘莫测。从天文到地理,从哲学到生活,从远古到新世纪……问有多少人能参透其中奥妙?多数人都了解甚少,但,有这么一套书,揭开了世界神秘的面纱,打开了万物生命的大门……

轻轻捧起厚重的大书,谁能想到这是中国第一本普及版的百科全书,它分物理、化学、天文气象、农业、生理卫生5卷,初版即发行五百多万册。它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以“套”出版的作品。谁又了解它在传播知识、普及科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影响几代青少年走上了科学的道路。手上隐隐传来的重量,让我不得不惊叹作者伊林深厚的意志力。或许,这本初始就给了我许多感悟我的书,也是深深吸引万千少年的源头吧!学无止境,目标专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这,便是这本书和作者给我的启迪。

这本书不仅在外在上深深吸引了我,而且它丰富多彩的内容也让我受益匪浅。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思索:为什么人的生命是不断运动的?后来,我也查阅过许多书,可是它们都没也给我明确详细的解答,直到我看见它,才明白了:人的生命之所以不断的运动,是缘于心脏不断的跳动。而心脏的跳动,又是为了身体各器官得到充足的养分,同时让血液川流不息的运动。同时,我也了解了生活中的一些小常识:每天早上,我都会以时间不够为借口少吃或不吃早饭,时间一长,上课时总感觉注意力分散,晨读时,记忆力大不如从前。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看了它,才知道:我们处于生长阶段,需要充分的营养物质,而上午消耗的能量占全天消耗能量的百分之四十,所以,早晨当精力不集中,头脑发昏啦!它就像我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启迪。它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它,是《十万个为什么》,是我人生的蜡烛,是我心灵的路碑,是我学海的游船,是我攀登的线缆。它给了我人生太多太多的震撼与启迪,它给了我梦想太多太多光明与希望,在它的怀抱里,我思索着,我感悟着,我聆听着,我成长着……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人生是那么奇妙无穷,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哲学是那么深不可测;它让我知道了探索就是挖掘,希望就是动力,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当我读完《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我不得不惊叹科学的无穷奥妙,知识的丰富多彩,让我感受到自己就像海洋里的一滴水,实在是太缈小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让人受益匪浅,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在对话,就是在为心田灌溉清泉,我爱《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受益匪浅。我爱读书,你呢?

篇2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过12岁生日时。爸爸妈妈一起送我一套价值1280元的《十万个为什么》。但在我看起来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为这是我爸爸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书可以给我无价的知识!

这套书一共有十二卷,共分为六册,这六册分别是:《日常生活卷》(上、下)、《文化艺术卷》(上、下)、《基础科学卷》(上、下)、《自然科学卷》(上、下)、《生命科学卷》(上、下)和《高新科技卷》(上、下)。这12本《十万个为什么》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增加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知识,还增长了许多许多

科学道理和文化艺术类的知识。

自从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生活卷后,一直埋在我心头的问题自然就解开了:为什么刚起床时感到全身无力?这是因为肌肉的活动完全受中枢神经系统的支配,当我们刚醒时,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过程刚过去,全身肌肉仍然处于松弛状态,肌肉只要不活动,就不会产生力量。所以觉得浑身没力,通过睡眠已经完全消除疲劳的肌肉,只要稍活动一会儿,人就会马上感到清醒,有力了。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中的自然科学卷后,我了解了一个关于自然方面的道理:“地球在转动时,我们为什么不会被甩出?”这是因为地球有一种吸引力,名叫地心引力,它能把地球上所有的东西都紧紧地吸附在地平面上。例如:飞鸟、走兽、山川、湖泊,甚至汪洋大海,都无一不被它吸在地球的表面上。人自然也不例外,也被地球的吸引力紧紧地吸在地面上。所以,尽管地球在不停地转动,我们却不会被甩出去。

我真喜欢这12本富有知识性的《十万个为什么》啊!我决定把这套书上的所有知识都记下来,在日常生活中时时用到,长大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

篇2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这次我给大家介绍《十万个为什么之科技、文化》,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我发现很多问题都深深的吸引住我了。有些问题虽然我知道“为什么”,但回答时有一些地方我也想不到,它的回答非常齐全,让我回味无穷,看了后还想看多一遍。

在科学这一大章里,让我懂得什么叫纳米技术、什么事“黑匣子”。我一看到什么是“黑匣子”这个问题,一直认为这是用来储存、装一些东西的,水之看了后原来是用来记录飞机飞行情况的记录仪。不但有飞机使用的,还有机动车行驶记录仪。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到飞机(汽车)的速度、高度等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它可以根据失事经过的情况,形象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还有一个问题也让我觉得很了不起,就是“什么是纳米技术”,把回答看完后,原来现在哪些科学家那么厉害,竟然可以把一些非常小的东西制成发明品,用这些技术来做发明比如照相机,它的屏幕比我们平时用的清楚好多,说明现在的科技非常发达,只要没有见过的人,一看到这么厉害的东西,肯定会非常吃惊。

“文化”这一章时,让我影响最深的是一系列关于奥运问题的回答,看完后还让我觉得那些为了夺得金牌、争取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人而感到恐惧。有一些运动员在男性比赛发展不了,就索性变成女性比赛,结果就对女性运动员很不公平,而当时人们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而且连验证的东西也没有,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有一个问题也让我觉得很奇怪,那就是:“举办奥运时间最长的是哪一届”,结果时间竟有六个多月长,我记得在2008年时举办了才一个多月而已,而那一届却举办了半年多,说出来有一些人还有一些怀疑呢!当时我也不太相信。

刚才我举得例子只是书上的一小部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科学、文化知识,就立即买《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吧!

篇2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最近,我在整理书籍时,看到了幼时所买的《十万个为什么》,强烈的阅读心促使我又重看了一遍,果真收获多多。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知识系列丛书,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千奇百变,主要介绍了关于动植物、大自然、宇宙等方面的一些奥秘。书中每一个新奇、有趣的问题,都非常的吸引人,并且为我们揭示一个又一个科学小道理,令我豁然开朗、爱不释手。

例如:鱼睡觉为什么不闭眼睛?那是因为鱼的眼睛外面没有眼睑,无法把眼闭上。因此鱼儿无论睡着、醒着,甚至死了,眼睛都一样睁得大大的。再例如:为什么象喜欢用泥巴洗澡?那是因为象没有汗腺和皮脂腺,泥巴中的水分蒸发时就像流汗一样,给象带来凉爽,同时还能驱除身上的寄生虫。还有:为什么冬天会下雪?为什么蜻蜓爱点水?为什么地震前会鸡飞狗跳?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本智慧宝典,把我心中的疑团都一一解开了。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不仅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还大大提高了学习兴趣。它让我们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还让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只有用心去观察、去思考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正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金钥匙,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人百读不厌、受益终身。

篇2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现在,我读了 《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这是一本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是由1000多亿颗恒星组成的盘状的恒星系统,太阳系本身就处在这个系统之中。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 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我们人还小,人生的路还很长,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仔细地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物,做一个有心人 ,并加上深入的思考,开动脑筋,展开想象,再加以实践。也许多年以后,《十万个为什么》上就会骄傲的登出你的科学实验哦!我们要努力,不断进取,永不放弃。

篇2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本上就像扑在面包上一样,”当我今天手捧这本精帧的《十万个为什么》,并如饥似渴地读着时,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图文并茂,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内容包罗万象,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样的丰富多彩,科学那么的神奇奥妙,知识是那么的益智有趣,真让我受益匪浅。

随着我渐渐翻去的扉页,我不禁在心头打下几个深深地问号“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是怎么得来的呢?”“科学家又是怎样获得这些知识的呢?”

“在科学家的大道上从不平坦,它需要科学家为之坚持不懈地努力”我的耳旁又想起杨振宁振聋发馈的话。这时各种画面一起在我脑海叠加:我仿佛看见了牛顿面对着苹果从树上掉下来时那双好奇明亮的眼睛,仿佛看到了张衡小时候面对浩淼的星空数着星星那专注的神情,仿佛看到了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目》终年累月奔波在悬崖峭壁上……

是呀,科学的哪条大道上不是为那些有好奇心,有恒心,有毅力的人准备的呢?

我们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我们都拥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多问几个为什么,并为之持之以恒地探索和努力,到时你一定会得到许多有趣的发现,一定会得到更多的知识。

“让我们心头的问号永开花!”这就是我读《十万个为什么》的最大收获吧!

篇2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在双休日里,我看了一本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这本书主要是讲宇宙的一些知识,譬如说太阳的寿命有多长?什么颜色的星星最冷?什么颜色的星星最热等等。

让我最感兴趣的有两个问题:

一、人类会灭绝吗?这一篇讲了科学家根据恐龙灭绝,最认可的说法是太阳系中有一颗行星在捣鬼,它叫复仇星。每过两千三百年就要大规模灭绝一次,是因为复仇星最靠近太阳的时候只有0、5光年,会招引来太阳系的很多行星撞击地球,引来很大的尘埃把太阳遮住了,导致植物枯死,恐龙灭绝。

二、太阳的寿命有多长?据科学家断定,太阳有一百亿年的寿命,至今已活了五十亿年,还有五十亿年的岁月,五十亿年后,太阳会变得更大更亮。慢慢的太阳会变成红巨星。接着太阳会因为氢的大量消耗,会有一次大爆炸,太阳就摧毁了。

我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我讲了许多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让我了解了这些东西,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篇2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小的时候老是爱问为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常常让妈妈犯了难。后来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可喜欢了!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以前不明白的问题,看了之后我恍然大悟。比如,我一直想不通大象用鼻子吸水时为什么不会呛着,这本书告诉了我答案,原来,大象的鼻子里有一个小盖子,平时呼吸的时候是开着的,吸水的时候会自动盖起来,这样水就不会进入气管了。还有,为什么猫的眼睛会一日三变?那是因为猫的瞳孔很大,“瞳孔括约肌”的收缩能力极强,能根据不同的光线对瞳孔进行调节,早晨阳光强度一般,瞳孔就成了枣核状;中午阳光强烈,瞳孔便缩成一条线;晚上光线昏暗,瞳孔就变得又大又圆了。真有意思!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大千世界奇奇怪怪的现象。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玉兰花先开花后长叶子?为什么蜘蛛不属于昆虫?舌头为什么能辨别味道?……快来看看这本书吧!它会告诉你所有答案。

篇2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自从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对奇妙的大千世界怀着童真的好奇和求知的渴望。我喜欢问为什么,有时我的问题把大人们也难住了,有些问题一直也找不到答案。

直到上小学,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逛书城,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这套图书分别从“人类生活、自然世界、天地万象”三部份的内容,以简洁的文字、生动有趣的图片,讲述了许多基本知识。

先说说“人类生活”部份的内容吧,为什么耳朵能听到声音?从书中了解到,外来声响进入耳道后遇到鼓膜,振动产生信号,传送给听觉神经,再转变成神经信号传给大脑,这就是我们听到的声音了。

在“自然世界”部份,我了解了为什么长颈鹿的脖子那么长?为什么秋天的树叶会变黄、会掉在地上?在“天地万象”部份中,解释了茫茫宇宙中的各种天象,如:为什么地球不是方的?为什么一年有四季?一个个有趣的问题让我更了解大自然和宇宙的奥秘。

《十万个为什么》增加了我的知识,让我的童年更加充实。

篇2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有人喜欢扣人心弦的小说,有人喜欢天真烂漫的童话,而我却喜欢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的中包含许多让人费解的生活中的疑问,比如:为什么在高山上煮不熟饭?为什么母亲生完蛋之后会格格的叫?为什么马喜欢站着睡觉?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为什么是“为什么蜜蜂蜇人后会死去?”原来蜜蜂尾巴上的毒针连着它的毒腺和内脏。如果蜜蜂叮了人,它的倒钩会钩住人的皮肤作,稍稍一使劲,就会把身体力的内脏拉出来,这样,蜜蜂就无法存活了。

除此之外,我还明白了很多其他问题。比如面包为什么会有小洞?那是二氧化碳的小屋子。马儿为什么要站着睡觉?因为是为了防御狮子等动物的袭击……

世界上有很多没有解开的谜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来解答它们,《十万个为什么》是我们的好朋友,帮助我们共同探索世界的奥妙。

篇2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是谁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知识?是它——《十万个为什么》。在这里,植物天地争奇斗艳,动物王国各展风采,人体机能奥秘揭示,历史天地多么神奇……漫游于“为什么”中,撑出知识与智慧的天空!

这本书分有三个小主题:《动物天地》、《植物花卉》、《历史天地》。《动物天地》这一主题是在告诉我们发生在小动物身上的千奇百怪的事情,究竟是为什么。《植物花卉》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植物界的奥秘。《历史天地》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一些未解之迷。

我最喜欢《动物世界》这一主题。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很喜欢小动物的孩子。这一主题有《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为何会咬食小兔》、《鱼儿为什么要跳出水面》、《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看完之后,我才明白:之所以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会咬食小兔,是因为怀胎时的母兔食量大增,当它生完小兔后若由于食量不足而感到饥饿,就会咬食小兔子。之所以鱼儿要跳出水面,有的是因为喜欢戏水,鱼儿跳出水面是为了好玩;有的是为了躲避敌害,使要吃它的鱼不能抓到它。之所以变色龙会变色,是因为变色龙身上表皮长有可随时改变颜色的色素细胞。之所以……作者把许多我们不明白的问题都生动地向我们解答了,通俗易懂,更是让我爱不释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读一读这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书籍,对开阔我们少年儿童的视野,提高我们的文学修养和精神境界,会大有裨益。

篇3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山: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最近,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就使我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就说养花这件事吧。我家十分爱养花,

家里养了好几盆,我十分爱护它,常常在早上或晚上到河里去舀一桶水给花浇水。

一天中午,天气十分炎热。盆里的花已经有点干瘪了,都耷拉着“脑袋”,盆里的土也裂开了嘴。一见此状,我连忙到水池里舀了一桶水,准备给花浇水。正在这时,爸爸看见了,连忙说:“快别浇水,现在不能浇。”我问:“为什么?花都快枯死了!”爸爸说:“不会死的。”我感到十分奇怪,再问爸爸:“为什么”可爸爸也讲不出个道理来。这时我想起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打开书后,我仔细翻看,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中午气温较高,这时植物根系吸水和叶面蒸发基本相同。如果冷水浇,土壤温度就会降低,这就会使植物生理失水,甚至死亡,所以中午不能浇水。看到这里,我明白了中午不能给花浇水的道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十万个为什么》的确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帮助我解决了生活当中遇到的许多难题。我想:利用假期,我一定要把它认真地阅读一遍,相信会有更大的收获。

篇3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星期六下午,我到书店买了一套书:《十万个为什么》。

回到家之后,我拆开包装皮,满怀着好奇心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认真的开始阅读起来。这套书里包含着动物王国、植物园地、生活百科、地理气象和人体奥秘等几方面知识。书本里的知识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而是既有文字,又有漫画。好看极了!

为什么大象的鼻子那么长?为什么人在太空中衰老的快?植物也会感冒发烧么?这些问题在语文书中是无法找到答案的,但在《十万个为什么》书中我都找到了。在这套书中,图文并茂,生动有趣,既能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学到更多的知识,又能提高我们的素质和成功能力的培养。这真是我的无声小老师呀!

读完这套《十万个为什么》之后,使我想起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实在太对了!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科学家很伟大,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研究出丰硕的科技成果,真是令人敬佩啊!最后我还懂得了一个大道理: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要想学得更多,就要付出得更多。

我今后一定要做一名认真仔细,爱动脑的学生,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掌握更多的知识。

篇3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今天就看了一本书,它就叫《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里有许多经典问题:为什么向日葵总是跟着太阳转?为什么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皮肤划破后会血流不止……这些问题都问得我们哑口无言,张口结舌。

在生活中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得到结论。比如那次,我的皮肤被划破后,没有流太多的血,我疑惑了,就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因为在我们的血液中有种叫血小板的细胞,血小板会……。”从此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仔细研究,才能发现更多问是页。

那一次,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往蜗牛身上撒盐会怎么样呢?我拿了一大包盐,往蜗牛的身上撒了一勺左右的盐,过了一小会儿,蜗牛就开始不断的冒泡了,一个个的泡泡不断地出现了,又过了一会儿,蜗牛看上去像非常干的东西。为什么蜗牛遇到盐会被弄成非常干的东西呢?我带着疑问去问妈妈,而妈妈却让我自己做实验,天呐!我要做实验了。

经过实验,我知道蜗牛是软体动物……看来我的实验成功了,我告诉了妈妈,妈妈又补充了我没有观察到的漏点,我开心极了,因为实验成功了!

通过那次实验我知道了:要仔细观察,亲身体验,这样你就不会变成十万个为什么啦!

篇3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注音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共八册。这本书使我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包括动物篇、植物篇、科技篇、宇宙篇、地球篇、交通篇、武器篇和人体篇。每一篇都讲述了许多有趣的科学道理。

《动物篇》让我认识了许多千奇百怪、五彩斑斓的海洋生物;《植物篇》让我了解到植物也睡觉,也需要休息;《科技篇》让我知道了乘坐宇宙飞船可以去太空旅游;《宇宙篇》告诉我们地球原来只是一颗美丽的星球。宇宙实在是无边无际,宇宙的奥秘需要我们去探索。

《十万个为什么》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人为什么会做梦?食物是怎样消化的?眼睛为什么会近视……它让我认识到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不仅满足了我的好奇心,让我大开眼界,增长知识,而且还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和识字能力。

篇3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知道药水为何要用深色瓶子去收藏?猫从高空坠落为什么会安然无恙呢?乘车时看书又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带着这些疑问,我为你们找到了一个解惑释疑的老师,现在我就给你们指点迷津吧!请看-----《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关于科普知识的书籍,它深入浅出地为我们作答了生活中常见 却很难解释的问题,它由《人体世界》、《生物百科》、《科技发展》几方面知识汇聚而成,成为了全球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知识。《人体百科》是通过解说人体的结构来分析疑问,其中最令我感叹的是为什么洗澡能消除人的疲倦?为什么人的头屑在冬季会产生的多余夏天……为什么鳄鱼会流眼泪?为何白熊只能在北极生存?这些是《生物百科》为我解答的难题。为什么告诉公路上不安装路灯?为什么大桥要造桥头堡?这些问题在《科技百科》中会得到解答。这是一本凝聚了很多智慧的百科全书,捧着这本书我爱不释手,带着惊奇和疑问将这本书读了又读,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啊!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兴趣难以忘记的是人的头屑为什么在冬季会产生的多余夏季呢?那是因为头皮的最外层又一个“角质层”,它具有推陈出新的作用,使得新细胞层出不穷地产生,老细胞则不断地死亡,老细胞和皮脂的混合物从头上脱落就形成了头屑,头屑又得人多,有的人少,之后和人体的皮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至于头屑冬季多,夏天少是因为和天气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你看,这个很复杂的问题经过百科老师的剖析是不是变得简单化了呢?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知识,我们应该读这本能够让我们终生受用的书,让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财富、更多的繁荣。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当我们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我们就有了改变中国的命运动力,让我们的国家永远成为世界强国的脊梁,那时我们再回首童年往事时千万不要忘记我们的启蒙老师------《十万个为什么》!

篇3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小时候,我总喜欢问爸爸妈妈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为什么太阳东边升西边落;为什么会有白天和黑夜;月亮为什么有时圆圆的像玉盘,有时弯弯的像镰刀;有时为什么艳阳高照,有时为什么烟雨绵绵……应对我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爸爸妈妈也无法回答,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而此刻,每当我好奇的时候,我不再问爸爸妈妈,而是去找我的第二个老师,那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在这大神秘的科学世界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也解开了我在生活中不少的迷团。

太阳东边升西边落,分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同时地球本身也在自转,当我们应对太阳的时候就是白天,背对太阳的时候就是黑夜。地球在自转的时候是从西向东转,所以我们看到太阳东边升起西边落。

以前,我以为:太阳比星星大许多,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大吃一惊,星星离我们实在是太遥远了,其实它们都像巨大的太阳,有的直径比太阳大几百倍,几千倍。它们的发光本领也很强,千倍万倍于太阳的有很多。我们所看到的太阳光那么亮是因为它离我们近,我们只能看到一点亮光是因为它们离我们远,如织女星,就距地球一亿四千七百五十八兆八百四十八万亿公里,那么看不清星星离我们就更远了。

从《十万个为什么》里,我明白了吃饭不能挑食,因为小朋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各种营养,每一种食物并不是什么营养都有,有的这种比较多些,有的那种比较多些,有的缺这种营养,有的缺那种营养,只有不挑食,才能增强体质。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我们无穷的知识,让我们明白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的千变万化。

篇3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当翻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觉得大自然真的非常奇妙。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它让我知道了宇宙奥秘无穷、月海不是月亮上的海、牛有三个胃、黑洞什么也“吃”……同学们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星吗?宇宙中有一些个头儿特别小的物质——行星际物质。它们闯进地球大气层后,运动速度非常快,会与空气产生剧烈摩擦并燃烧。燃烧发出的光在天空中形成美丽的弧光,即流星。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建议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它即能让你们知道更多知识又能让你对学习更感兴趣。快快行动吧!

篇3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读完《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我不能不惊叹科学的无比奥秘,知识的丰富充实。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极其丰富,包括地理,天文,药物,动物,植物,人体等好多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眼见,增长知识的科学读物。书中有问有答趣味十足的会让我感到世界各地的姹紫嫣红,五颜六色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变化多端。你看了一定会废寝忘食,手不择卷。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学会了,海水为什么又苦又咸,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每一个科学问题解答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知识。以前我还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介绍了天体的样子,特点,形成过程。它让我知道了火星,地球,木星,水星,金星等九大行星。我知道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未解之谜,等待我们去解答,去发现,去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学发现,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即能通便又能止泻,原因是苹果中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果蔬酸:为什么晚上要刷牙,是因为会有细菌让食物碎屑腐败发酵等等。这套书像一位经验丰富的人,无论你问什么,他都答得上来。

我喜欢看这套书,它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感觉到科学的力量!

篇3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从小到大,心里有千千万万的为什么,也有属于自己的书,我也有一本书叫《十万个为什么》。

去年,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在那时起我像是着了魔一样的,去读那一本书,我的心里的为什么也解了不少,可是有一个问题从小到大就缠的我,它就是——为什么说海洋是未来的粮仓呢?

我在这本书中知道。海洋里有许多有蛋白质,人们比较熟悉的有:褐藻类的海带,裙带菜,羊栖菜,马尾藻;红藻类的紫菜,鹧鸪菜,石花菜;绿藻类的石莼,浒苔等。它们在精心的人工养殖下,产量正在不断增加,其中仅海带一种,目前年产量就比早先的野生状态提高了2000多倍,可见增产潜力是多么强大啊!除海藻外。海洋中还有人们的肉眼看不到的浮游生物和鱼虾等,所以海洋被说为未来的粮仓。

在这个书中不只有这个问题,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果你们也有千千万万个为什么,就去看看《十万个为什么》吧!

篇3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比如:书中告诉我们天上有哪些星星,牵牛星,织女星,等等;太阳为什么会发光;海水为什么有苦的有咸的;沙漠之舟是什么;鱼死后为什么会肚子向上……我就不一一向你们介绍了。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海洋中有许多鱼都会为人类治病,被称为“医生鱼”。当患病的人进入温泉后,这些小鱼就会围上来,在患处啄咬,四五天之后,病人的患处就好了。还有四脚蛇不是蛇,实际上是一种常见的小蜥蜴。它的体长只有10厘米左右,它的身子是呈圆柱形的,上面覆盖着很多的鳞片,就像是一条小蛇,可是它的腹部却长了四只脚。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大自然真是太神奇了,太有趣了。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增加了很多的见识,懂得了很多的知识,还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问题,把一些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还会再看的。

篇4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小时候,我总喜欢问爸爸、妈妈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问题,为什么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为什么会有白天和黑夜;月亮为什么有时圆圆的像圆盘,有时弯弯的像镰刀;有时为什么艳阳高照,有时为什么烟雨绵绵……应对我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爸爸、妈妈也束手无策,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而现在的我喜欢上了这本欢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蕴含许多知识和科学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能够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我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后,终于明白了大自然为什么那么神奇。

以前,我以为太阳比星星大许多,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大吃一惊,星星离我们实在是太遥远了,其实它们很多都像巨大的太阳,有的直径比太阳大几百倍,几千倍。它们的发光本领也很强,千倍万倍于太阳的有很多。我作文https://wWw.ZuoWenwang.Net/们所看到的太阳光那么亮是因为它离我们近,我们只能看到一点亮光是因为它们离我们远,那么看不清的星星离我们就更远了。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蜜蜂为什么叮人后会死掉。因为它们在叮人的同时也把自我身体里的内脏一齐带出来了,好神奇啊!还有刺猬身上的刺有什么用呢?哦,原先刺猬身上的刺是用来收集食物的;同时,也是一种极好的防卫武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还明白了“为什么石头有毒”“什么是三角洲”“沙为什么会鸣叫”……《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百读不厌的科普书!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在这大神秘的科学世界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我无穷的智慧。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我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的千变万化。我好喜欢这本《十万个为什么》呀!

篇4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每天放学回家我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读书了,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很多的知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鳄鱼在吞食食物的时候为什么要流眼泪吗?是因为伤心?还是假装慈悲?其实都不是,原来鳄鱼的肾脏已经退化了,它每天要喝进大量的海水,里面有大量的盐分,鳄鱼的眼眶里有个分泌眼泪的小囊,它就是专门处理盐分的加工厂,这个小囊能把多余的盐集中起来,然后借助眼泪排泄到体外,所以鳄鱼流眼泪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并不是它要假装慈悲,所以人们都说鳄鱼的眼泪是假的。

还有乌龟为什么会长寿?蜜蜂的舞蹈有什么含义?老花镜为什么能看清字?手机是怎么传递声音的?卫星怎么知道我们的位置?……太多太多的知识需要我去书的海洋里探索。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带我走进自然,走进历史,走进科学,认识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篇4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篇4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喜欢看扣人心弦的侦探小说,也喜欢读天真烂漫的童话,但是我更喜欢探究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的科学道理。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十万个为什么》,忽然看到书上说牵牛花遇到醋就可以变成另外一种颜色,我感到很惊奇:牵牛花遇到醋真的会变色吗?眼“见”为虚,动手为实,我决定试验一下,探个究竟。

我走出家门,顶着炎炎烈日开始寻找牵牛花。可是当我汗流浃背找了一个小时,也没有看见牵牛花的踪影。好不容易我在院墙的角落找到了一株牵牛花,它的花却打着卷儿,丝毫没有开放的意思。这是怎么回事?我赶忙找来了正在院子里做事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傻孩子,你这是中午了,牵牛花当然枯萎了,想要采到牵牛花,你得起早,明儿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保准能看到开放的牵牛花。”原来是这样,牵牛花是朝开午谢的。

好不容易等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起来了,按捺了一个晚上了,我激动地跑到院墙的角落,“呀!”我不禁叫出声来,小小的藤蔓上果然盛开着四朵淡蓝色的牵牛花。上面的喇叭形的口是粉蓝,下面的长长的颈是白色,在绿叶的衬托下好不漂亮,犹如一位优雅娴静的淑女。我轻轻地摘下一朵淡蓝色的牵牛花。

一路小跑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到了一碗醋,然后我把牵牛花放进去,坐在板凳上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慢慢地,淡蓝的牵牛花竟然变成了红色了,《十万个为什么》书上说的是真的,牵牛花遇到醋真的会变色!书上还说了牵牛花变色的原理:原来牵牛花花瓣的细胞液里含有一种叫花青素的物质,这种物质遇到不同酸碱性质的液体时会显示不同的颜色。它遇到了酸性的醋自然就变成了红色。这时的我恍然大悟,我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奇妙,竟然赋予了一朵小小的牵牛花这么多道理。

除此之外,我还明白了很多其他问题。比如面包为什么会有小洞?那是二氧化碳的小屋子。马儿为什么要站着睡觉?因为是为了防御狮子等动物的袭击……

《十万个为什么》这位“哑巴”老师教会我无穷无尽的知识,我喜欢这本充满智慧的书!

篇4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可好看了,主要讲的是一些关于环境科学的事情,让我整天爱不释手。

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许多平常一无所知的东西,有:为什么会起沙尘暴?是由于过度垦荒、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森林,使地球上的植物被遭到严重破坏而造成的;为什么不宜在雾天进行锻炼?因为雾形成时,常伴有逆温层存在,因此大气很稳定,对流作用减弱,空气中水汽、尘埃和其他污染物不容易向高空扩散,便只能滞留在空中,造成严重的污染······还有许多问题书上都有详细的解答,让我看了恍然大悟。

《十万个为什么》还能帮助许多不知道的人。有一次中午,奶奶正在厨房里炒菜,我走进厨房想洗一下手,却发现厨房里全是烟,让我感到刺眼呛喉,好像都快不能呼吸了。我奇怪地问奶奶:“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啊!”奶奶被呛得咳嗽了几声。突然,我眼睛一亮,想到了在《十万个为什么》里看见厨房内油烟气会影响人的健康。于是,我恍然大悟地对奶奶说“这是因为你把油加热到了冒烟,这样操作,既会破坏菜肴的营养成份,又严重污染了厨房内的空气。”奶奶忙点头说“下次一定注意,不会这样了。”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了我许多知识,我决心要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的环境。

篇4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一开始,我不明白,蛇这么小的嘴巴,却能吃下很大的食物,看了后才知道,我们人类的嘴巴最多只能张道30度,可是蛇能张到180度,这其中的原因是蛇类头部与开关有关的骨骼和其它的动物不同,尽管蛇的嘴型很巧妙,但是在吞之前,还是将捕获的动物架构一番,它会将动物挤压弄成长条再吞咽。

以前,我以为豹子在树上进食是一种乐趣,爱好,现在我明白了,在自然界中豹子斗不过老虎,狮子,如果在地面吃,很可能会遭到它们的掠夺,而在树上没有笔豹子更强的动物了,因此它可以安心自在的品尝食物。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大自然的知识,我心中的那一个个谜团终于揭开了!

篇4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我读了其中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人们怎么知道地球在自转》。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地球自转的原因。地球自转的原因是因为:1851年,法国物理学家傅苛科从很高的天花板上吊下一根绳索,绳索上悬着一个很重的铁球,他发现地球摆动的路线是变动的。这证明地球是在自转的。

运动着的地球类似于旋转的陀螺,它可能会绕着一个点转圈儿地旋转。地球自转时,半边对着太阳,半边背着太阳。于是就产生了昼夜更替现象。地球自转时快时慢,这与海水水位上的上升或下降有关。冰川融水多,海平面会上升,地球质量分布半径随增大,就会导致自转速度减慢;反之,自转速度就会加快。

篇4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当我在炎炎夏日里一天一天读完《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我不得不惊叹科学的无穷奥妙,知识的丰富多彩,让我感受到自己就像海洋里的一滴水,实在是太缈小了。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套书我可喜欢了,它不仅制作精美,而且内容丰富,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共有12分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

它告诉了我们宇宙有多大 太阳系是怎样形成的 什么是光年 什么是黑洞 什么河外星系 什么是星云 ……让我知道了深邃而美丽的星空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瑰奇。

它告诉了我们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 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 什么是生活圈 什么是生物链 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怎样相互依赖、相互生存 ……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它告诉了我们早在几千年前人类便有着怎样的飞行梦想,并在二十世纪最终实现!告诉了我们各种工程和机械进行工作的基本原理,飞机的发动机怎样工作 汽车的发动机怎样发明 ……使我明白了人类要实现走出地球,飞越太阳系去探索遥远而神秘的太空,就必须从小好好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

它告诉了我们当今世界最新的物理和化学发现,告诉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基本的物理和化学知识,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 为什么要刷牙 为什么焰火会五光十色 ……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为什么。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篇4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十万个为什么》是每个人成长中必看的书,它知识面广,大到天文宇宙,小到家庭琐事样样齐全,这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

我从里面学到的知识举不胜举。比如我就知道宇宙中最低的温度是-362度,可以说是绝对零度,但是它只在蝶状星云里存在,是宇宙大爆炸的余温,它是蓝色的气体,会到处游荡并团聚在一起不分开。

在野外遇到蛇的时候,最好是打蛇的头部和劲部,这个最容易致蛇死,只要打断了这个头和身子的连接骨头,蛇的身子就会瘫痪,这个时候人就可以安全逃走,但是还是不要靠近蛇,因为蛇的热感应坑还是可以探测到而反咬你一口。并不像大家常常说打蛇打七寸,其实并不是通用的,因为很多蛇的心脏往往不是在七寸,打七寸大多数蛇都不会马上死去。

《十万个为什么》它在生活上也帮了我们的忙。有一次妈妈:“呀,土豆发芽了,应该还能吃吧!”我记得在十万个为什么上有说过,发芽的土豆是不能吃的,因为发芽了里面就会有一种叫龙葵素的物质,吃了会中毒,因为它会对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并能引起脑水肿,充血,而且对红细胞有溶血作用,但是要是把土豆煮透了,也能解掉龙葵素的毒,但是妈妈为了安全,还是把发芽的土豆扔了。

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之后才觉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倍感受益,趣味盎然的故事令我爱不释手,包罗万向的《十万个为什么》像知识的海洋一样,我恨不得变成鱼,在里面畅游、畅游……

篇4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让我知道我的渺小,世界的深邃与神奇。它仿佛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大人们总是说,因为有许多个“为什么”,所以这个世界是美丽的。于是我开始为了一个个“为什么”而努力,挖掘出世界的奥秘。一个个“为什么”,填满了我人生的每一个驿站。

这本书分为六个部分:我的动物朋友、奇妙的宇宙、地球的奥秘、神奇的自然、江河湖海、植物万花筒。而我最喜欢的是奇妙的宇宙了。宇宙无边无际,有好多不知道的星体要我们去探索、挖掘。你知道宇宙多少岁?我知道,天文学家通过分析,推算出宇宙的年龄大约在120亿~150亿岁之间,更确切的时间无法确定。哈勃太空望远镜测出宇宙有130亿~140亿年的历史。

你知道星系是怎么产生的吗?我知道,大部分星系是由大爆炸后产生的气体云互相吸引、装机形成的。如果气体云互相旋绕,就会产生漩涡星系;如果气体云不旋绕,则所有气体云都转变成恒星,形成没有气体的恒星————椭圆星系。《十万个为什么》带我飞进宇宙,了解宇宙,让我知道了宇宙的奥秘。它让我爱上了星系,爱上了这个充满奥秘的世界。我爱你,宇宙!

每一个“为什么”都是成长过程中的一段路,是一把金钥匙,是一对梦幻而温暖的翅膀,是知识海洋中的小帆船,是永远难忘的知心朋友。《十万个为什么》伴随着我成长。

篇5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唱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它不仅能帮助我开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

《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以前,我不知道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知道了是因为由于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质。氯化纳就是人们平时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氯化镁和硫酸镁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虾和蟹活着的时候是青色的,而熟了后就变成红色的 那是因为没煮熟的虾和蟹里面有大量的黑色素,煮熟的虾和蟹里面的黑色素没有了,只有红色素,所以就变成红色的.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篇5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籍吧,比如《格林童话》、《小英雄雨来》、《淘气包马小跳》……当然,我也有我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有许多科学知识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科学、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还很有趣呢,比如鱼儿为什么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能力只有几秒,所以鱼儿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晚上为什么不能吃苹果?因为它是碱性的,吃了会生病。还有:虫子的耳朵在哪里?接吻鱼真的会接吻吗……

从《十万个为什么》里,我还知道了吃饭不能挑食,因为小朋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各种营养,每一种食物并不是什么营养都有,有的这种比较多些,有的那种比较多些,有的缺这种营养,有的缺那种营养,只有不挑食,才能增强体质。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在这神秘的科学世界里,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解开了我在生活中不少的迷团,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篇5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妈妈前几天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深奥而有趣的故事,有智力测试题还有图片,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套知识系列丛书,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细节,无所不包,无奇不有。每篇文章都向我们介绍了新的科学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以前我根本没听别人说过八大行星,是《十万个为什么》向我说明了八大行星,有金星,水星,地球,土星,木星,天王星和海王星。里面还说到了冥王星,冥王星本来也是行星一族的,后来被八大行星赶出来了。里面说到了七大奇迹,有吉萨金字塔,大灯塔,空中花园,阿耳忒弥斯神庙和摩索拉斯王陵墓,宙斯神像,太阳神雕像。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我翻开书本,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令我爱不释手;当我合上书本,神奇绚烂的世界万物让我顿惑美妙。《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是这么的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的益智有趣,它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的道理!

篇53: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十万个为什么》收录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奇不有。书中用简单、有趣的语言对一些问题给出科学、的回答。大量的精美图片及趣味漫画穿插其中,带给你全新的科普感受。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的指纹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一旦形成,终生不变。有趣的是,每个人的指纹都和别人不一样,即使是双胞胎也如此。所以指纹可以帮助人们找出犯罪嫌疑人,协助破案。另外,指纹还被应用到银行系统、指纹身份证等高科技领域,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荷花为什么出淤泥而不染?”原来,荷花的表面覆盖着一层蜡质结晶,还有许多充满空气、突起的表皮细胞。当花芽从淤泥中抽出来时,由于表层的蜡质结晶能起到保护作用,污泥浊水很难渗进去。即使有少量的污泥附在花上,只要有流动的水珠就会把它们带走,达到自我洁净的效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宇航员如何在太空中行走?”原来,太空处于真空、失重的状态,没有氧气也没有地面,所以宇航员在太空中的行走实际上是离开飞船在太空中飘浮。他们身上穿的宇航服不仅供有氧气、无线电,还有一个喷气动力系统,宇航员通过该系统扶手上的开关控制方向和推力,在太空中自由移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购物?”那是因为买家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商品信息,用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商家则通过邮递方式给买家发货。网上购物能让我们坐在家中,点击鼠标,便能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不少事情。

篇54: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科学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生活中没有了科学,那么一定会少去许多乐趣,增加许多烦恼。今年暑假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套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令我废寝忘食,爱不释手。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在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地球一个天体,而是有水星、木星、金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和地球九大行星。而银河是由1000多亿颗恒星组成的盘状的恒星系统,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海水为什么发蓝?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等等,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十万个为什么》还告诉我一些有关人体的科普知识以及生活常识,例如人不停地呼吸是为了吸入空气中的氧,并把体内的二氧化碳排出去;人的头发颜色是由头发中的金属元素决定的,如果铁和铜一样多,头发就是黑色;钛多就是金黄色;钼多就是红褐色;睡前刷牙可以抑制细菌的活动,保持口腔卫生,同时有助于睡眠等等,让我学习到许多生活小窍门。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授予了我无穷的知识,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科学不断的发展,社会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同时它也让我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让我们一起做个有心人,去探索人类未知的秘密吧!

篇55: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太阳为什么不从西方神奇?为什么火星上有水?为什么恐龙会在亿年前消失?这样一个一个的题目引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这本书以科学家的名义而写成的,里面的答案有些是有很多种的因为这是对所有的科学家看法和猜测的总结,在这本书有很多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当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找到的,作者只是挑了一些热门的话题。

当我在看一遍时,还是那么有趣,从中我得了一些道理:每个人必须要认真的写作业,要专心志致,不要三心二意,一边吃水果一边写字。也不要遇到不会的就叫别人,别人要是没有来就开始玩其他的东西和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传说或自己胡思乱想,那样会导致整天担心。这些道理都是我看完这本《十万个为什么》得到的启发。每当看到别人的名字印在书上。我也情不自禁想当一名科学家。但是我还太小。

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是在大海中的一条小船,随波逐流,一个人有伟大的理想的人,然而,却没付出应有的行动。也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一个人有伟大的理想而且也付出了应有的行动,就会使自己成功对国家,对人民,对人做出了应做的贡献。

于是,就开始了幻想!我长大了,当上了一名科学家,那时地球的花草树木都快要被人砍光了,于是,我变开始实验,让植物分裂越来越多,结果,失败了。于是,我坚持不懈做了十几次实验结果十几次都失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搞好绿化还得靠每个人自己保护绿化环境增加小草和大树,我连和几个科学家办了一个植物绿化环境工作室让那些有爱心的人来这里领树苗带回家去种和不收任何钱。

此时,我回到现实生活,看了看周围的小草和大树还有好多,于是,我开始保护环境热爱生活。

谢谢你,这本《十万个为什么》是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我的目标和应作的贡献。

篇56: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很好看的百科书,书中有讲动植物的、有讲身体内外健康的、有讲地理和天文的、还有讲日常生活的。生活中总有问不完的“为什么”这些事物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书中的知识各式各样、千奇百怪,当我在看这本百科书的时候,有着许许多多的知识深深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看完一个知识又迫不及待的想看另一个知识,比如:云是怎么形成的?花为什么会散发香味?吸管是怎么吸到饮料的?地心引力等自然科学知识。

读完《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之后,我忽然想起来高尔基叔叔说过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棒了!不过,高尔基叔叔说的也对,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知识,学习更多的未知,才能丰富人的头脑,使人得以不断进步,我爱这本书!

篇57: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这么说过。暑假的时候我和妹妹一起去书城看书,我看了3本书,其中让我最受益匪浅的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有讲天文的、地理的、生物的、人体的、健康的,常识的,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的课外书。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世界的有趣,让你把那些道理深深记在脑海。

这本书里有二个小故事使我印象最为深刻。一个是关于苹果的。苹果,是一种水果,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的英文名字是(APPLE)。我们见到的大部分的苹果颜色是红色的,口感清香甜脆,水分充足。记得我每次感冒的时候,妈妈都会买苹果给我吃。我有时会不喜欢吃,但妈妈总会总想法子,有时将苹果切成小块,煮成汤给我吃,有时候把它做成沙拉给我吃。到底为什么非要我吃下去我也不知道,直到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是因为苹果里含有维生素。苹果里面的维生素很丰富,有维生素A、有维生素B一、有维生素B二、有维生素B六、有维生素C还有维生素E。苹果的含钙量比一般水果丰富得多。所以每次感冒妈妈都让我吃苹果,补充营养,难怪有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的说法。

还有一个是关于含羞草问题。我以前养过一棵小小含羞草,就放到书房的书桌上。闲得无聊的时候我都会去逗逗它。看它害羞的样,刷拉一下把叶子合起来,很是有趣。书里说,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是因为含羞草的叶枕里有水分,碰到后水流向两边,闭起来了。啊,原来是这样的!

《十万个为什么》还有更多有趣的道理和故事,我要慢慢去读她。

篇58: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暑假里,老师建议我们读一读《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虽然以前我也曾看过这本科普知识系列丛书,但这次因为看的是漫画版的,所以感觉更新奇些。

这是本关于动物、植物系列的书,讲述了一百多个深奥的知识,其中的每一篇小文章都告诉了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有解答为什么燕子低飞会下雨的,有关于萤火虫为什么能发光的,还有关于植物需要食物吗、植物能监测地震吗等等好多有趣的知识,看的时候配以彩色的图片和幽默逗趣的炫酷漫画,真是让我爱不释手。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的问题,书上是这样讲述的:因为萤火虫是发光生物的一种,它有专门的发光细胞,这些细胞里的化学物质荧光素和荧光素酶相互产生作用后产生的能量几乎全部以光的形式来释放,只有极少部分以热的形式来释放,所以称为“冷光”。萤火虫发出的冷光不仅有很高的发光效率,而且光的强度较高,很柔和,特别适合人类的眼睛。其实在大自然中有许多生物都能发出冷光,我们人类受此启发现在已经能用掺和某些化学物质的方法得到类似生物光的冷光,作为安全照明之用。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现在的我们正值处在一个有着强烈探索欲、求知欲的年龄段,面对自然界中奇奇怪怪的事物和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有着很强的好奇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们从中找到了很多答案,是一本令人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好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想说:“一本好书真的可以使我们受益非浅,大家一定要利用好假期多读好书呀!”

篇59: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可以让我知道关于许多人类与动物和大自然的有趣的知识。比如说为什么阳光会使人感到温暖?谁是太阳系的老大?地球会发生爆炸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揭晓答案。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人有第三只眼睛吗? 》其实,人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第三只眼睛已经退化了深深地埋在大脑里了,它位于丘脑上部。它的名字叫松果腺体,松果腺体对太阳光十分敏感,并通过神经纤维与眼睛相连。当太阳光十分强烈的时刻,松果腺体受阳光抑制,分泌的松果激素就会减少,反之就多。松果激素有调节人体内其它激素含量的本领,人从生到死,松果腺体都在积极的起着作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感到知识非常有趣,所以,我要经常读《十万个为什么》!

篇60: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这本书。这是一本与科学有关的书。并与我们生活中的数学也有联系,但是十分好奇,想把这本书看完,可惜由于时间短暂,我只读完了一部分。在这一本书中,让我感到有意思的内容《蜂窝为什么都是六角形的》开始我读完题目,想蜂窝也有圆的啊为啥都是六边形的?我拿着问题就认真的读了起来。边读边想,让我联想到现实中的真实的蜜蜂窝了。从正面看上去或者侧面看上去却是整齐的,但是六角形的蜂窝确实也有一定的科学性,而有法国的科学家“乌拉尔奇”,在18世纪初他测量了;他告诉我们一个规律,那就是蜂窝,每个菱形的钝角度是109°28′(读作109度28分)但有什么奥秘吗?由于计算得出,结果竟与蜂窝的角度完全相同,也存在稳定性,而与我们猜想的圆形有太大的差别。

从这次读书中让我感受到了虽然是一件和平常的事物。并非是不合理的的。万物的确有他们的科学性和规律性。而人类在蜂窝的构造上得到了不少的启示如:在制飞机的材料上应用到它这样可以节约材料减轻飞机重量又确保飞机结实和隔热、隔音。同样蜂窝的原理在建筑上也有广泛性啊!神奇的蜂窝凝结大自然无穷的智慧,让我不禁想到了许多,更让我感到智慧的伟大。我们应该多留心一点万物的规律,就会探索到更多的丰富的知识、道理。

只有时间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篇61: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我可喜欢看了,里面有非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我不知道的。

比如百慕大三角,里面很多船只和飞机都失踪了呢?可是为什么呢?妈妈说,现在都还没有找到原因,真神秘阿!我很想知道,可是我有点害怕阿?比如喜马拉雅山脉是怎么样形成的?我可喜欢雪山了,原来是板块碰撞形成的阿。喜马拉雅山可高了,等我长大了,我要去爬一下,妈妈说要带氧气罐,因为氧气太少了。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我要慢慢看,因为我还不认识字,只能看dvd。

篇62: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今天我写完作业又拿起《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老鹰为什么是千里眼?面包树真的会结出面包吗?……长了许多知识。

老鹰为什么是千里眼呢?因为老鹰可以在几千米的高空,准确无误地辨别地上的动物,就连蛇、田鼠等也逃不过它的眼睛。这是由于老鹰每只眼睛中央有两个凹槽,一个是专门用来向前方看,另一个专门用来向侧面看。这样它的视觉范围就宽的多。老鹰的每个中央凹槽内看东西的细胞比人多出六、七倍。所以,鹰得眼睛不仅比其它动物看得远,而且看得清楚,于是,人们就给它起了一个外号——千里眼。

面包树真的会结出面包。因为在太平洋的一些的小岛上有面包树,这种树会结出面包果,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核面包,第二类是没核面包。这些面包果只要摘下来烤上一会就可以吃了,味道和真的面包差不多,只不过核面包时候吃的需要吐核。

之所以我知道这些知识,都是从书上看的,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书,不断地去积累知识。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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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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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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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23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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