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仇终得报读后感20字聚集66句-读后感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1
《西游记》第二十二回“八戒大战流沙河,木叉奉法收悟净”,说的是唐僧师徒三人被阻八百里流沙河,八戒大战沙悟净,欲建首功,最后还是观世音菩萨派木叉去帮唐僧收服了沙悟净。
读完后,我认为这一回在《西游记》中是很重要的一回,因为从这一回沙僧加入了取经集体,他们这个各有所能,优势互补的团队就形成了:唐僧虽软弱,但能掌控这个团队,孙悟空太张扬,但不畏强悍,敢作敢当;猪八戒贪吃好色,但仍衷心耿耿,能活跃这个团队的气氛;沙悟净谨小慎微,但能不辞辛劳,忍辱负重。他们就是靠这个团队精神,一路上跋山涉水,攻坚克难,降妖伏魔,行慈扬善,历经十四年十万八千里,终于取回了真经。
我想,他们四个人是个小团队,我们七(10)班是个大团队,我们要靠团队精神。如果我们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都能勤奋学习,遵章守纪;如果我们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都能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团结互助、共同向上;如果我们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都始终能把班级的荣誉放在第一位;我们也一定能够取到“真经”。文明班级,优秀集体离我们还会远吗?
我们什么时候都要重视发扬团队精神。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2
在许多人眼里,猪八戒是一个懒惰、爱说谎,一见妖怪就逃之夭夭,一见美食就口水直流的家伙,可自从我读了《西游记》中“八戒大战流沙河”这一情节,我对八戒有了新的看法。
“那八戒放下担子,掣出铁钯,望妖精便筑。”读到这里,我的心不禁一颤,平时贪生怕死的猪八戒,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变得这么勇敢了。想想自己,平时连小虫都惧怕三分,真是惭愧!
“且不说辛苦,只是降了妖精,送得你过河,方是万全之策。”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八戒与行者做了一条船,一起保护师傅渡过了流沙河的情景。可是现实是残酷的,这八百里流沙河“浪涌如山,波翻若岭”,愿望总是不能马上实现。想不到八戒对唐僧这么忠心,“赤心凛凛保唐僧”,八戒的功劳可真不小啊!
常听别人说,八戒笨手笨脚,呆子一个。嘿嘿,说错啦!“只见那八戒虚幌一钯,佯输诈败,转回头往东岸上走。”兵不厌诈,为了引妖精上岸,八戒使出了调虎离山之计,要不是行者一时性急,恐怕妖精早就被活捉了,这可见八戒的聪明。
“声如霹雳动鱼龙,云暗天昏神鬼伏。”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流沙河畔,看到了八戒正满头大汗地和妖精大战,这场战斗打得惊心动魄,难解难分。八戒决不是胆小如鼠的小人,他那种为了保师傅去西天取经而置生死于度外的精神真令我感动!我真想大喊一声:八戒,好样的!
八戒的勇敢、机智和忠诚,使我一生受用。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3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我看中了一本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我拿了两本,一本原版的,一本青少版的。
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不到一个星期就读完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写的非常精彩,我读着读着就完全沉浸在了故事情节中,我仿佛真的看到孙悟空大闹天宫,猪八戒和二郎神一起大战九头怪。这本书也教给我们一个个真理,如:做事要不怕失败,不要一碰到挫折就放弃,做事要勇于尝试,才会成功。一定要懂得体谅别人,否则自己就会不可原谅。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应该懂得的,所以请大家记住。
对了,我还没介绍这本书只要讲什么,这本书说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和白龙马,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有猛兽、妖怪、强盗,去阻挡他们前进,但他们没有放弃,而是勇往直前,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比起青少版的我更喜欢原版的,因为青少版的有的地方说的不清楚,所以就不是很精彩,但原版的又有一些深奥了,我在读时身边总要有一本词典,所以我建议大家先从青少版的看起。我很喜欢这本书哦!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4
这几天,我在网上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我读了特别有感受。
《西游记》是一则神话故事,他记述了孙悟空、唐僧、沙和尚与猪八戒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去取经的经历,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唐僧在这些困难中几乎伤失了生命。而三位徒弟本领高强,多少次与困难做斗争,最终救出了师傅,取得了真经。并且,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几次被师傅错怪而一次次变紧,孙悟空的头因此而受疼痛,而他并没有因此事而离开师傅,继续取经,这并不是他服从上天的命令,还表现出他不屈不饶的奋斗精神。
我们在社会上不也要这种精神吗?在任何时候,都要不屈不饶地消除它们,面对困难,要知难而进、勇往直前,不可以知难而退、半途而废;朋友之间还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关于朋友的名言。如果你具备这些精神,一定会成为国家的栋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5
《西游记》经无数民间艺人和作者付出巨大劳动之后,于明朝中叶,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品写于明朝中期,当时社会经济虽繁荣,但政治日渐败坏,百姓生活困苦。作者对此不合理的现象,通过故事提出批评。此作品共一百回,六十万余字。故事叙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传奇历险故事。是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也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大。
《西游记》此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等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和反抗者,它好动,调皮,武艺高强,勇敢机智,疾恶如仇。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打败妖魔,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但唐僧却有些看不清事实,被妖怪伪装成的善良表面所蒙蔽,责怪悟空杀了他们,念紧箍咒,甚至把它赶走,但它还是对唐僧非常忠心,一路保护着,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终于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之一,它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但在妖魔面前,担着保护师傅的重任之下,他也会扛起他那把九齿钉钯,勇敢的与妖魔作斗争。它就是这样,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虽然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却很忠诚。所以令读者不但不觉得很讨厌它,还觉得它有几分可爱之处。
沙和尚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从电视剧里他喊“大师兄”那种厚重的声音和真诚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不象孙悟空那么好动调皮,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师傅唐僧勤敏好学,悟性极高,在寺庙僧人中脱颖而出。最终被唐朝皇上选定,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唐僧先后收服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诚实善良,一心向佛,但胆小怕事,鉴别能力差。虽然没有高强的武艺,但是却有很大的毅力,坚持不懈的一直向西走去,不被困难所抵挡,直到达到目标才肯罢休。在此之前绝不半途而废。
《西游记》有着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以外,还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众多情节中,我记忆最清楚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和《三打白骨精》这两回。
《孙悟空大闹天宫》中孙悟空自称“美猴王”。去东海龙宫得到“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最后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捉。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很多天后依然毫发无损,还在天宫大打出手。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三大白骨精》中,悟空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鉴别能力差,容易被表面所蒙蔽,所以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最后还是就了师傅。这些情节都非常精彩。
《西游记》除却本身引人入胜的情节外,还包含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比如唐僧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
再比如,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是能力挽狂澜的,就像猪八戒那样。沙僧和小白龙还使我明白了,班级中同样不能没有默默奉献者,也许他没什么能力,但是如果一个班级没了他们默默无闻的工作,同样是出不了成绩的。
从唐僧身上我还知道了,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然而,师徒四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要吸取他们的长处,如果自己也有他们的短处则要改正。
这些其看了《西游记》的启示都是终身受益的,这也使我明白了读好书,读名著的重要性。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6
在我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西游记》,因为这是明代著名的文学家吴承恩写的。我不仅仅喜欢里面精彩绝伦的神魔武打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还喜欢这本书给我们做人的启示。自从我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受益匪浅,知道了人处于社会该如何做人的方法。
要想剖析这本书的内涵,就要找到一只眼睛——分析故事人物的精神风貌和他们的性格特征以及面对危难时的不同态度。
在这部书里有四个主要人物,转世的金蝉子唐僧,美猴王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僧。
唐僧是取经队伍里的领导人物。但是在四个人中他是能力最弱的,甚至还是个累赘。在吴承恩的笔下并不是要褒奖他,而对他是大大的批评了。取经路上,他显得十分窝囊,每次遇到妖魔鬼怪侵袭,他总是束手无策,吓得滚下马鞍来,次次遇险都需要徒弟来救。只要一离开徒弟,便寸步难行。他没有一双慧眼,即使妖怪站在他面前他也认不出来。在徒弟正要打死妖怪的时候,他横加阻拦。便酿成了白骨精一战气走悟空的悲剧。唐僧就这样是非不分。但是作为领导人物,他也有自己的优点——坚定不移,始终坚守信念。明知前方路途危险重重,也要走过去。勇往直前是他最严谨的态度。面对女色的诱惑,他也不动心。对于徒儿,他有时也能十分细腻的关心。在西天取经的重任上,他是最坚定的人。
唐僧我们是要为他翘起大拇指的。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精神——坚忍不拔,始终如一。对于一件事应该至始至终的做下去,不应该半途而废。即使遇到了危险要学会勇敢,永不言退缩和放弃。唐僧的缺点是值得警醒的,应该学会自立,不能事事依赖他人的帮助,要用自己的能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坏人,要有一双亮眼,看清他们的面目,不能轻易的相信他们。不能感化的要勇于消灭他们。
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神话人物,他有“斗战胜佛”的称号,说明他十分的英勇善战。是的!取经队伍里他是斩妖除魔的主力。我喜欢他的嫉恶如仇,他的勇敢正直,顽皮与热爱自由的品格。还有他的一双火眼金睛。
孙悟空我们是一定要学习的。我们要有他那样的精神风貌,面对敌人的进攻,勇于挑战,而且是他那样的智慧挑战。斩尽一切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坏人。做事情,要有孙悟空的果断,说做就做,不要明日复明日般的堕落。以后我们长大了,总要立足社会,就需要一双“火眼金睛”。要看清人心险恶,看清自己的路该如何走,如何选择正确的路,避免误入歧途,悔恨终身。猪八戒缺点十分多,好色,贪吃贪睡,逃跑的时候很多。不过他也是一个心地不坏的人,取经路上一些脏活累活他都干。与妖精作战的紧要关头,他总会有责任心的留下来顽强作战。他也十分聪明,师父被抓走了,他演绎了一幕精彩的“义激美猴王”,最终救了身陷囚笼的师父。
猪八戒我也要翘起大拇指,对于自卑的人来讲是该好好学习的。在我看的西游记里猪八戒尽是缺点,但是细细看来,优点也很多嘛!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到自己的缺点,也要看到自己的优点。像猪八戒一样自信的做人,展现自信的笑容,到最后,因为自己的努力得了个净坛使者。所以我们要学会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终究会取得一份属于自己的成功。
沙僧我是比较喜欢的,喜欢他的正直憨厚,老实勤恳,任劳任怨,他就像老黄牛一样的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为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我还欣赏他的胸怀与集体的责任感,在取经队伍遇到内讧时他总是当着润滑油的角色,尽力解除师兄弟的误会。尽管他在《西游记》里的戏份很少,但是我我也要送给他主角一样的掌声。
沙僧的品格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我们这浮夸的一代少年。我们要学沙僧做人的低调,他的谦虚。因为在这个社会,张扬的人总是会翻船的。与此同时做人也要像沙僧一样的厚道。因为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坦诚,而不是勾心斗角,只有对别人有一颗真诚的心,自己才会受到众人的欢迎。即使像沙僧一样并不显眼,但是却在别人的心中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形象。
在《西游记》里衬托正义的当然还有邪恶了。那些形形色色的妖魔都想吃掉唐僧,但是到最后都被消灭了,这告诉我们邪恶的力量总是胜不过正义的力量。即使再强大,也会被镇压。这同样告诉我们遇到邪恶的力量,只要一直勇敢的斗争下去,到最后,一定会取得一片光明的蓝天。
不过看透了《西游记》,细细品味这些妖怪的的内心与它们的行为,便会与鲁迅先生有同感——神魔皆有情,精魅亦通世故。它们有着人一样的感情。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铁扇公主。她为了被擒的丈夫牛魔王,放下了心中的仇恨,把芭蕉扇借给了孙悟空。纵看妖魔,他们能够像人一样,在亲人面对危险时甘愿舍弃一切,这就是亲情的力量。所以在我们眼里的那些毫无人性的妖怪其实同人一样也是情感动物,只不过殊途同归,走的路不同罢了!
这是《西游记》里隐藏的最深的一点。当我读懂它时,便能知道这个世界最广阔的是人性,是人的情感,是本质最美好的亲情。亲情能够战胜一切,就像铁石心肠的铁扇公主为了亲情能够放下妖魔的仇恨。这告诉我们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纵然还有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但他们的本性并不坏,不能一味的用强制手段来使他们变好。要用人类最美的情感去感化他们的心,才能把我们这个社会建设得更好,更和谐。
读了《西游记》感慨颇深,有勇敢顽强的正义者,有普度众人的神佛,也有一些妖魔鬼怪。其中一些有血有肉的东西是需要我们用心去读懂的。一本书的灵魂就是能否给人读书的启迪。而我最喜爱的《西游记》给了我的人生启示,让我学会了如何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生存下去,既不影响他人,也不伤害了自己。我相信这本流传了几百年的《西游记》,经过我的不断阅读还会给我带来新的人生启示呢!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7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之一,四大名著有《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和这四个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就这么一个故事,竟然吸引这么多的读者。
总共去西天取经的人有四个人,他们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首先先说唐僧吧!唐僧,身材高大,举止文雅,他很善良,因为他善良才会被妖怪捉住。因为有好几次妖怪都装扮成老人摔倒的样子,因为这些妖怪听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妖怪们都去捉唐僧。唐僧还非常吃苦,要去西天取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以宽带待人,谦卑有礼。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这个名字是菩提老祖取的,并传授孙悟空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和长生不老术。孙悟空是我在这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人。孙悟空,他搅乱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偷吃太老尚君的老金丹,最后玉帝请来如来,将他反压在五行山整整五百年。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孙悟空,而且是一个勇敢的人。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猪八戒的武器为九齿耙,原名上宝泌金耙是太上老军用神冰铁锤炼的,重五千零四十八斤。猪八戒的性格温和,憨厚老实,力气大,但好吃又懒做,爱占小便宜。虽然猪八戒好吃又懒做,但对唐僧非常的忠心,讨人喜爱。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每天都扛着一个大扁担走在向西天取经的路上,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到吃苦耐劳师多么的重要。
读了这本《西游记》,我体会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来修成了正果。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8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也是习爷爷曾经读过的书,趁放假期间,我又看了一遍,学到了很多。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你认真的去读里面的内容,从中你会学到很多的知识,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八戒的憨厚,沙僧的忠实,唐僧的善良。但我这次看,与以往有所不一样,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的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很重要。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画的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画出了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西天取的了真经,这期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成功的。
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在我们眼前塑造出了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固执。但作者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丑陋。
虽然如此,唐僧师徒四人还是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
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就像我们的一个班集体,我们需要的是团结,可不能学的像猪八戒那样一遇到困难就喊着喊散伙。相信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往直前!敢于和困难做斗争,学习悟空精神!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9
在寒假期间里,我看了一本叫《西游记》的名著,作者吴承恩。这本书主要是讲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孙悟空很忠心的保护师傅,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刚开始的内容里,写了孙悟空大闹天空,在天宫里神仙想尽办法想把孙悟空给处死,可是都是徒劳。而后,太上老君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孙悟空关在八卦炉里,用文武火来烧他。把他身体里的灵气和仙丹都炼化出来,他自然化为灰烬了。可是,之后孙悟空不仅没有化为灰烬,而且拿出了金箍棒,一路杀到凌霄宝殿去了。其后悟空又和神仙们打起来,后来玉帝便派游弈灵官和翎圣真君去找如来佛祖求助,如来佛祖用计将孙悟空在五指山下,并贴上了:“俺嫲妮叭咪吽”的六字灵符,这下悟空再也挪不动身子,只剩下手和头露在五指山外面。
其后唐僧在机缘之下救出了大师兄孙悟空,二师兄猪八戒,三师弟沙和尚,自此开启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取经之路,困难重重,一路降妖除魔,虽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取经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宝贵的真经。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的英勇,猪八戒的智慧,沙和尚的憨厚,都值得我好好学习!
西游记第22回读后感10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书中主要叙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途中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的过程。故事情节传奇、惊险,每次阅读,我都深深沉醉其中。
我觉得最引人入胜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悟空三次痛打变为人形的白骨精,但是唐僧心地善良,容易被表面所蒙蔽,所以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完全不听悟空的解释,而是用紧箍咒制止悟空,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师傅是十分真心的,而且最后还救了师傅。这些情节都非常精彩,让我难以忘怀。
《西游记》除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外,还包含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比如唐僧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有时还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怀好意的意见,反而会变得更糟糕。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是可以力挽狂澜的,就像猪八戒那样。沙僧和小白龙还使我明白了,无论在班级中还是团队中,都不能没有默默奉献者的付出,也许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但是如果一个班级没了他们默默无闻的付出,同样是出不了成绩的。从唐僧身上我还知道了,做人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要坚定不移的将目标执行下去。然而,他们师徒四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一定要吸取他们的长处,如果自己也有他们的短处则要改正。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既让我看到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又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使我终生受益。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长篇代表作,创作于1936年。作者曾受英国作家狄更斯影响,创作过《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等等带有狄更斯式写作技巧的作品。
骆驼祥子的感受20字篇一:
我非常喜欢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舒庆春笔下的作品。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饶有兴趣的阅读了《骆驼祥子》。看后,我浮想联翩,感触多多。
《骆驼祥子》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当时正是中国现代史上黑暗,混乱,多灾多难的年代。讲述祥子经过了3年的拼搏奋斗,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辛被乱兵抢去;后来在刘四爷的人和车厂当一名车夫,但所挣的钱又被孙侦探敲诈掉;不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又卖掉。三起三落,让他看清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处境终是不可能的。祥子对社会失去信心,最终沉沦的悲惨遭遇。
小说,真实的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然而这种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的丑恶面目,也是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我不得不说,现在的社会虽然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但却又不是那样人性话。虽然不是当时的旧社会,但也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例如:2013年的撞车事件,李启铭将两名女生撞出十米远,一个证实抢救无效,一个受重伤。但肇事者李启铭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而李刚只是某个局的副局长。敢口出狂言,想必是靠着官爸平时作威作福了很久。这件事和药家鑫事件都应如《西游记》中“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没有后台的都被一棍打死了”的这句话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今天,积极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么黑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美好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应该为明天努力建设。
骆驼祥子的感受20字篇二: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青年农民祥子由乡下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也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上自己的洋车。终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劳动中,祥子攒钱买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了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 ,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奸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骆驼祥子的感受20字篇三: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
《天狼》读后感1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天狼》读后感3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4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5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6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天狼》读后感7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文案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8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9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10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天狼》读后感11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12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13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14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书,书中写到了许多的主人公,它并不像我们以前读的书一样,只有一两个主角,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有十三个主角,十三个主角中有狗、狼还有人,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来历也非常的神奇,是作者偶尔在一个小山村中的一个老人家中,发现了一件上面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据老人说,那个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上,是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一个故事,只不过,那个老人一直没有看懂那份古卷轴上到底写的是什么故事。作者过去看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看出一点眉目来,作者去请求老人把这一份古卷轴借给他看看研究一下。老人同意了,几年之后,作者终于看出来了一点眉目,写下了这本叫做《天狼》的书。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内容也颇为有趣,其中讲了三个种族之间的恩恩怨怨,那三个种族,自然就是刚才我说到的狗、狼还有人,狼族为了报仇,牺牲掉了三代的祖祖孙孙,直到第四代狼崽中,有一只叫做山妖的小狼崽,她的妈妈被一只狗咬死了,在心中立下一定要为母亲报仇的志向,去了一个叫:葵氏部落,的狼族部落,他在那里面经历了重重磨难,终于,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狼,变成了狼族第一大部落的领袖,山妖即位之后,立即向他仇人所在的地方,发起了一次冲击…………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名字也实在让人不禁推敲一下,名字叫《天狼》,结合这本书的内容,想一下,《天狼》到底是指的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是指的山妖吗?当然不是,他的妈妈,他的哥哥,他的弟弟,他的妹妹,都是一只只的狼族精英,所以他们都是“天之娇狼”,如果你读完这一些,心动了的话,就赶快来看看这本“旷世奇作”吧!
《天狼》读后感15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天狼》读后感16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17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18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19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20
纷争,仇恨,爱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悲剧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助,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达到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达到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只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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