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12课读后感总汇66句-读后感
暮色读后感1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暮色读后感2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暮色读后感3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暮色读后感4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暮色读后感5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作文、备战小升初……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忙碌的背影,和一头略微发白的头发。看到我还未入睡,妈妈便装作生气地呵斥两句:“快睡觉!不要让我把你叫起来学习啊!”说罢,又一头扎进了屏幕……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暮色读后感6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暮色读后感7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完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看过许多的关于吸血鬼和狼人方面的电影了,只是喜欢那种奇幻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也喜欢以一种异类的角度所展现的世界。然而《暮光之城》创作得那么唯美,那么凄清,那么舒缓;所展现的爱情是那么醇厚,那么震撼。阳光穿过贴着多彩窗花的教堂,照在古典的钢琴上,照着弹琴师轮廓鲜明的面庞,睫毛很长,手指修长,手捧一杯陈年的红酒,慢慢品味,听着舒缓的音乐,每一个音符在心尖跳跃——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受。闲话少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还是来品评这部很喜欢的电影吧。可能感受很多,视角也很多,主题也很多,还是先说说这部电影打动我的地方吧!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题材都已经很俗套了,也有把吸血鬼题材和爱情结合起来的,比如《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只是制作没有这一部电精巧。当爱德华和贝拉躺在林间的草地上,镜头定格了几秒钟,那种舒缓的转换给你产生强烈的视觉美感。风吹着松树在轻轻摇晃,云雾在群山怀抱的山谷间流淌,阳光下面的绿总是那么新鲜,小镇上的高中生活总是那么悠闲。贝拉的神情总是那么单纯和真实,她的爱情也来得那么自然而然。读心术也读不出除开了性和金钱之外她的想法。爱德华的五官是那么精致,然而这只是他作为杀人工具的一个皮囊,身为吸血鬼的他,除开嗜血,他也是那么迷恋人世间的爱情,不想作为异类而生存。这部电影的选景和选角,让人赏心悦目。
死很简单,活着却很累。爱情不只是依附于精致的皮囊和庸俗的言辞,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灵魂,即使他是异类,即使他对自己的迷恋只是鲜血和气味。如果不能死去,不需要睡眠,不需要爱情,无法想象吸血鬼的生存有什么意义。如果仅凭本性而生存,爱德华不会把贝拉当作自己的生命。他具有超能力,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爱她,却不想为了永远得到她而将她改造为跟自己一样的身分,只羡慕鸳鸯不羡仙,爱情本来就很简单。如果连爱情都觉得累,活着就更累,如此说来,爱情就是一种让人逃避生存之累的手段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近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平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近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中国人要开放,什么:"i love you阿。kiss 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习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近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后感1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后感2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平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近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后感3
前不久,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精彩而又玄幻的小说,它就是《暮光之城》。它精彩的内容让我一口气把整套书看完了,作为外国文学史上的经典,《暮光之城》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后来也被改编为电影,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首先,从《暮光之城》的作者说起。斯蒂芬妮·梅尔并不是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学识渊博,写作经验丰富的作家,她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偶然间灵光一闪,写下了这精彩的《暮光之城》系列小说。她清晰的思维,超凡的想象,将爱情小说千篇一律的风格进行了大的改变。只要你读过《暮光之城》系列的书籍,你会发现它其中不仅仅有着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史诗,更有着古老的神话掺杂着,两者结合使全书迸发出独特的闪光。正是这超乎常人思维的爱情史诗才赢得无数读者的芳心。梅尔在自己年纪轻轻的时代便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畅销小说作家的地位。2008年5月梅尔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可见其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之深。
从情节方面来说,全书以爱德华与贝拉这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因素。而其中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简明的主旨,通过一系列的曲折坎坷,最终给爱德华与贝拉完美的结局,这也是全书写作的一大亮点。情节并没有一味地进行描述他俩的关系之暧昧,反而不断的分分合合,用反衬的手法更加凸显了两人的爱情之浪漫。文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到强烈的真实感,从细微的对吸血鬼的冰冷肌肤的描写,到后面宏大的吸血鬼家族的无情冷酷,这一切给人以真实的感觉,人物的性格在作者笔下也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描写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独特的性格。爱德华的温柔梦幻,贝拉的迷人善良,等都是在文中用着大量的笔墨描写的。
从给人的感触来说,《暮光之城》绝对是青少年们最喜爱的那类书籍。全书抓住了读者心中的亮点,不断的塑造一个个的敌人,让读者为之揪心。第二部《新月》中的贝拉险些被敌人抓住,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的英雄救美更是勾起了读者们无限的想象。
好的书籍就像是良师益友,《暮光之城》以其敏感而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当你细细品味完全书后,不妨也去看看同名电影,相信你一定能从中受到更多的思想启迪。
《暮光之城》读后感4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后感5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近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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