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决战17到20集读后感合集96句-读后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常言道:“天道酬勤”,所以我也常用它们给自己补补。对于这些“营养品”,我家就有一书柜:《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海底两万里》······这些都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若问及我的最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它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当我沉浸在书中时,真正体会到“我扑在这本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无比兴奋;还有时让我流下感动泪水……这部作品真让我爱不释手。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人物:有忠君爱民具有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奸诈多疑的一代枭雄曹操;仁慈善良,胸怀大志的刘备;勇猛、忠义的关羽,还有心直口快、鲁莽的张飞,还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当他刮骨疗毒时我倍感震憾,华佗用尖锐的刀切开关羽皮肉,他帮若无事地下着自己的棋,疗伤完毕,血流一盆,他仍谈笑风生。当读到他夜走麦城被孙权抓获,囚赴刑场,孙权劝他投靠,他不失儒将风采,慷慨就义,让我敬佩不已。我终于明白今天的人们为什么那样敬仰他。
最让我惊叹不已的还是书上的各种计谋,比如:诸葛亮使用空城计骗了司马懿十五万精兵的那段精彩内容——当时诸葛亮城里就剩五千老弱病残的将士守城时,诸葛亮面无惧色、不慌不忙,让兵士把四扇城门打开,每扇城门仅派二十兵士装成扫地,洒水的样子,自己坐在城门上弹古琴。那琴声悠然,音律流畅,在天地间回响。司马懿见诸葛亮这般风采,恐有埋伏,无赖地带领大军撤退了。读到此处我对孔明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增长的才干。相信你读了也会乐此不疲,如果你也喜欢就和我一起来鉴赏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孤岛上呆了35年,但他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还建立一个小王国。
他,就是鲁滨逊。
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没有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三四十天。没错,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了一条船,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精力,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他是生活和精神上的强者,一个富有创造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软蛋。而且,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那些家大都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孩子做,天天都说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有用,但生活却更为重要。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得了吗?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喂了鱼;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建庇护所吗?会找食物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文案,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近来,我读了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如果你还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让我来做一下介绍吧。
海伦在19个月时,因一场重病而导致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以及失语。这”三失“让海伦变得愈来愈暴躁、任性和孤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这样的过了六年多,海伦6岁零9个月时,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引导海伦走出了黑暗。她费尽心思的教海伦知识,使海伦感受到了语言的奥秘,领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伦凯勒从此如饥似渴,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师细心、耐心的指导及帮助下,海伦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之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海伦凯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这只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们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丽了吗?没有。我们要从这一刻开始,走进大自然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
我们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现在所有的,用微笑战胜一切,顽强不屈克服种种”拦路虎“,记住一句话:”忘我就是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第1句】: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 。” 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终于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还了一次手。顿时,妹妹的鼻涕眼泪就下来了。 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责问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虽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为姐姐,这点挠痒痒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讲一个忍字。” 我听了觉得有些不服气,但我平时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谈的来,所以只是看着别处翻了翻眼皮,不出声。 表哥好像没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你看看她才几岁,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计较什么?你应该有姐姐的范,还是那个子忍!”我刚要辩驳,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开口:“你看她多可爱,是你的妹妹,你对她还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个字……” 于是,我也大声说:“忍——”我们相视而笑。 很奇怪,表哥的开导,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谅了我,我们和好如初,以后也没有再发生不愉快,从书里,故事里我学到了怎样做一个好姐姐,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书籍简介
《明朝那些事儿》,网络连载历史小说,作者是当年明月,本名石悦,广东顺德海关公务员。2006年3月在天涯社区首次发表,2009年3月21日连载完毕,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它以一种网络语言向读者娓娓道出明朝三百多年的历史故事、人物。其中原本在历史中陌生、模糊的历史人物在书中一个个变得鲜活起来。《明朝那些事儿》为读者解读历史中的另一面,让历史变成一部活生生的生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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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故事。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便要削藩。燕王朱棣以“靖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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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明朝那些事儿》源自历史记载书籍《明史》。当年明月在反复研究《明史》等正史史料的基础上,探寻晚明三大著名疑案等历史真相并使用现代的方式阐述了明朝发生的事,它结合着一些档案、笔记、野史、碑刻等,以各地发现的墓志而论对历史的空白进行填充。
在网络和出版界,有关明朝历史的图书和话题接连不断:张宏杰的《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十年砍柴的《皇帝、太监和文臣:明朝政局的三角恋》;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述《明十七帝疑案》的毛佩琦也出版了《明朝顶级文臣》、《毛佩琦正说永乐大帝朱棣》等书籍,甚至在2006年8月份举办的北京书展上,毛佩琦、当年明月、十年砍柴三位作家联手举办中国人需要重新认识明朝主题活动,详细解读明朝。大量明史图书的出版,使2006年被人们称为“明”年,而进入2007年后,明史热继续持续,在这样的文化的背景下以明朝历史为题材的小说和影视剧颇受人们的青睐,因此《明朝那些事儿》走红于天涯网的一个小众论坛“煮酒论史”也并不奇怪。
《明朝那些事儿》问世多年来一直是最畅销的史学读本,如今它的漫画版也推出了。漫画版在《明朝那些事儿》史实性、趣味性基础上,用超萌的绘画风格讲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跌宕起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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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当年明月,本名石悦,男,顺德海关公务员,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明史学会会员,青年历史学者,心灵历史开拓者,担任国内多家电视台文史类节目主持人,畅销书作家,所著作品《明朝那些事儿》销量过一千万册,多次获得“新浪图书风云榜”最佳图书、当当网“终身五星级最佳图书”、“卓越亚马逊畅销书大奖”等荣誉,位列全国十大畅销书之一,2007-2008年度系列畅销书第一名,该系列作品已被译为日、韩、英等多国文字出版发行。1979年出生,现为中国海关总署缉私警察。当年明月成名后获重用,被借调北京(任海关总署下属杂志《金钥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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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
一提到历史,似乎在人们的印象当中都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东西。要将原本一眼一板、循规蹈矩,而且语言深刻难以体会的历史用生动有趣的白话文来体现,《明朝那些事儿》正是让我们学习历史的一条捷径。
《明朝那些事儿》共着七本,虽然只拜读了前两本,却已经让我受益无穷、爱不释手。
第一部可分为三部分:明朝的诞生,开国治国,叔侄反目。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第一部,那就是“奋斗”。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朱棣,都是经过许多生生死死,在冒死的拼搏奋斗下打下的江山,是用无数条生命铺出走向皇位的路。那么就先从朱元璋的一生说起吧。朱元璋从苦难的童年——从一个放牛娃开始。长大后在饥荒之下家破人亡,之得入寺为僧,维持生计,却被人指谋反,无奈之下“逼上梁山”,加入了起义军对抗元朝。朱元璋在起义军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先后击败强大的对手——陈友谅、张士诚和元朝。在鄱阳湖与陈友谅的“无敌军舰”殊死一搏,在易守难攻的“第一坚城”平江与张士诚斗智斗勇,最终将自己最大的敌人——元朝击败,北伐肃清北元获得全盘胜利。
朱元璋用他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将天下征服。他一直尽心尽力,想要管理好国家,打击、杜绝贪污腐败,用残酷的刑罚令人望而生畏,但在他死后明朝却成为历史上贪污最严重的朝代之一。为了保证天下永远在他的手中,同时也为自己的下一代铺路,劳心劳力,将后代所有的事都先做好,以防不测——夺去兵权、斩杀许多开国功臣。但历史这个不被人力左右的编导,却让朱元璋呕心沥血铺好的路在百年内尽殆。
终究,皇位还是被自己的儿子——朱棣从孙子朱允炆的手上夺走了。如此,即使你机关算尽,但还是不能改变未来这个不可抗拒的结果,未来是不能被人所操控的,总会有一些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却无法避免,命运之神总是出人意料。接下来的这个人,他在父亲朱元璋的基础上,虽然谋权篡位夺了侄子朱允炆的皇位,但还是将大明发扬光大,成为万国朝拜的“帝国”,对明朝的影响也是十分深远,他就是双面人——朱棣。他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仁慈和善——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为他们主持正义,爱民如子;残暴嗜杀——残忍荼毒一切不服从他的人。他野心勃勃,战功显赫,长期在名将常遇春、徐达、傅友德等名将中长大,对战争和死亡早就司空见惯,自然而然成为了一个骁勇善战的军事家。
因为自己是并非是朱元璋的将来接班人的培养对象,对于朱元璋对太子朱标及其儿子朱允炆的偏爱而变得冷酷,对死后朱元璋传位给侄子朱允炆却没有传给他而心存愤恨,在明朝第一阴谋家——一个名叫道衍的和尚的引诱下,终于走上造反这条不归路上。朱棣固然残暴,但也是在他的统治之下,将明朝的发展推向了巅峰。郑和七下西洋,用友好和强盛将大明帝国的名字传遍世界。朱棣后的两任继承人也选的不错,可惜统治的时间都很短,朱高炽和其子朱瞻基一共只统治了十一载,虽然没有朱棣和朱元璋的惊天动地,但在这十一载中,却是明朝的黄金时期,两人合称“仁宣”。
书中有令后人敬佩的、宁死不屈的铮铮傲骨,如铁铉、方孝孺,虽然都只是一介书生,一个文臣,但在朱棣的暴行之下,仍不屈服,心中怀中对正义的信念,无所畏惧。这不禁震撼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是无可战胜的,执着的信念与不灭的正义才是最强大的武器。书中除了正经的历史,但幽默是在每一行中都能体会到的。其中令我觉得最经典的黑色幽默:“……如果你有幸拿到两张铁劵,倒也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第一版‘开国辅运’,因为据有关部门统计,拿到这张铁劵的人80%以上都会有朱元璋同志额外附送一张阴曹地府的观光游览劵。
此外特别说明:单程票,适用于全家老小,可反复使用多次,不限人数。”除了幽默的调侃,还凸显出朱元璋当时灭臣人数之多。这就是《明朝那些事儿》,能将历史如此简洁明了,幽默生动的娓娓道来,一篇伟大的着作。能将历史写成如此,已是一种创世之举。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
早在小学,这本书就被同学们传阅,当时对史事并不怎感兴趣,所以不大在意。当推荐书目出现这一本时,便立马问以前的同学哪本最好看,她说,大结局,悲壮凄惨。
顾名思义,《明朝那些事儿》是以明朝史事为内容,大结局则讲述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朱由检,史称崇祯皇帝。
崇祯刚登基,心中有的只是恐惧,因为贱人魏忠贤魏太监。然而在恐慌之中不忘平反乱贼。处事妥当,思前顾后以及强大的政治头脑使猖狂两朝的魏太监下了台。
读到这,不仅钦佩崇祯处事有方,然而在后文中与民军及清军的对抗之中,我想说,他用人不周,处事不精,育人不足,不善官兵,过于信人。前后认识反差很大。
可能是我读得不够深刻,见解略偏,但私下总结,这应该是崇祯的弱点,最起码,我认为是。
所以,到最后,明末的大将猛人被用完,死的死,投降的投降,崇祯看淡,无可奈何,留下一句“诸臣误我”,走向了那棵树,将自己的生命终结。
自始至终,作者当年明月的笔调是诙谐,诙谐的语句诙谐的笔风,诠释了整个明朝。
我曾想问,为何崇祯如期兢兢业业却还要遭受亡国之灾?为何要将其化成悲剧,示在众人面前?当年明月告诉我,因为它是历史。无论你怎样伤心流泪,怎样替主人公追悔莫及,它都无法改变,因为它早已随红尘而去,因为它既不是观点也不是议题,它,是事实。它,是历史。
我明白了。
于是我不再去郁闷这个结局如何如何悲壮,如何如何凄惨。事实就是如此。
但,为何明知从先帝手中接过的是个烂摊子,他却还要苦心积虑地收拾下去?顿悟之:当从先帝手中接过摊子后,就意味着崇祯做好了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肩负责任的准备。是的,就因责任二字。他要为大明江山负责。所以,就算到最后战况如何惨烈,他仍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试图力挽狂澜,直至兵临城下,他依旧没有放弃。明月用他的文章告诉我,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说道到文章,之前说过它很诙谐,很幽默,而读者在大笑之中却能品味出历史带来的古韵古味。而且明月时不时加入自身体会,更为深入人心。如一杯清茶,散发着袅袅茶香,浅尝初试,舌尖感到略微苦涩,但苦涩中夹带着甘美,沁人心脾。篇末,一读者说,如此奇文亘古少有,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正是如此,读者能在书中畅快淋漓,受益匪浅。
这样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从古至今争议颇多的皇帝,书中的崇祯是个失败者,二百七十四年的江山最终毁于他手。但是,我认为,他做到了皇帝的职责,在位约莫十三年,尽心尽责,平定江山,然而世事难料,尽管崇祯一心想稳住天下,但由于破洞似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导致悲剧发生。
在我心中,他是个成功者,为何?为书中的结束语。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崇祯做到了。
一朝悟书,一暮思书,思何?思崇祯之年,战乱不断,改朝换代,崇祯亦无奈。欲平江山,奈何惨之。余虽思,可思而不欲多言,仰望夜空,点点星辰叹息,与我一起,为夕叹矣。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4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历史是一个舞台,这个舞台上有无数个演员,有动物有植物,但既然是舞台,就有人承包,恐龙灭绝后,人类就承包了这个舞台。亿亿万万个人都在台上出演过,有的人被历史记住,他的光荣事迹也呗刻在了历史长流的隧道上;然而更多的人只是这急流漫无目的漂浮着的无根草,被冲刷掉,被无情的忘记,但他们也是历史洪流中的一滴水,人生舞台上的一个演员,历史的参与者,至少,他们活过。
大江东去浪淘尽。
朱元璋,朱棣,刘基,胡惟庸,常遇春,蓝玉,张玉,郭子兴,汤和,李善长,陈友谅,宋濂,王保保,徐达……这些人,他们斗争,斗争,再斗争,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到达权利的巅峰,实在是残酷,只有一个人的游戏是孤独的,即使他是皇帝。朱元璋先生,不,是朱元璋皇帝以其疾风怒涛之势,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完成了由放牛娃到帝国皇帝的伟大转变,统一了泱泱天朝,是那个时代的超人,传奇由此开始。
白驹过隙,光阴似箭。
王守仁,张居正,徐阶,于谦,刘瑾,王振,魏忠贤,朱氏若干皇帝,袁崇焕,李自成,吴三桂,努尔哈赤,皇太极,丰臣秀吉,李成梁,李如松,俞大猷,戚继光,郑成功,唐伯虎,杨涟,杨慎,杨廷和,汤显祖,俺答,也先,徐霞客,徐渭,卢象升,张献忠,李时珍,罗贯中,解缙,海瑞,方孝孺,李梦阳,严嵩,大阉之乱五人众。(排名不分先后)
这些人,都曾是权倾天下的人物,勾心斗角,战场厮杀,有些是民族英雄,有些是心学圣人,有些是内阁首辅,有些是贪官巨恶,有些是外邦蛮夷,还有些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可如今,安在哉?无论他们是与非,都无所谓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最后的笑谈,只能是对于英雄悲壮的无奈之笑,是对于英雄悲壮的感叹之声!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5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6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7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史上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8
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
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9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部洪武大帝》,他让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朱元璋从一个不起眼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位一言九鼎的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
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朱元璋的这种精神是很难能可贵的,他让我看到了朱元璋的勇敢、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不然他怎么能推翻元朝的统治,怎么能创造庞大的帝国呢?因此,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不应该总是靠着自己的父母、家庭,做一朵生活在温室里的小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向朱元璋这位优秀统帅学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很好看!他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不息、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它让我受益匪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
这本书是由当年明月所作,讲的是明朝时的势力纷争,言官们的雄心壮志,为国家奉献的精神,李如松等名将在朝鲜和日本展开的殊死搏斗。
本书是用生动形象现代的语言,以白话形式讲述历史但也不乏幽默。
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的是大明王朝帮助朝鲜抗击日本的经典战役,李如松凭借自身的聪明才智仅用一万人并使用大明王朝的先进技术以及优良火器杀退了日本近十万人,打退日本获得短暂性的和平,不久日本再次出击,明朝果敢迎战,派出极善用人的麻贵等明朝将领向日本发动最后的猛攻,最后海路夹击,将日本打得落花流水,止得落荒而逃。此后的上百年日本在没来骚扰。
此次战役中国仅派出8万人,而日本则派出十万有余,此次战役完全体现了中国的民族传统:自信、乐于助人、勇敢、智慧和坚强。成为了中国人民都具备的品质,只要有勇气,善于利用自己的智慧,勇于向恶势力挑战就没有不成功的事!
这就是历史的价值历史,它给予人们的是启迪和反思,见证历史的长河,同时也见证中户民族的辉煌!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1
今天,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他向我们展示了一段精彩的历史,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2
我读过许多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有历史故事,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明朝那些事儿》,他让我知道了许多历史知识。明朝有276年之久,有16位皇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永乐皇帝——朱棣。
在我看来朱棣并不是一个好人,但它的确是个好皇帝,因为他很有远见。在他统治的时代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荒地被开垦,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仓库里堆满了粮食和钱币,经济和科技文化都有很大的发展,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打造出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他还命郑和出海下西洋,把中华民族的先进科学和文明成就传播到世界各地。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用了风趣和幽默解说了这段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3
这个星期,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心血之作《明朝那些事》。本书以通俗小说的形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喜剧演员的幽默,来为我们展示几百年前的风风雨雨。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永恒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着戚继光抗击倭寇,不畏困难;支持着于谦打响“北京保卫战”,力挽狂澜,延续了大明两百多年的历史;支持着海瑞冒着杀头的危险,“抬棺骂嘉靖”------这种力量,叫做爱国!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我有责”。我开始只是懵懵懂懂地懂一些,可自从拜读了《明朝那些事》后,我看到了张居正、徐阶、夏炎等人的爱国事迹,才真正懂得了爱国的含义,我从中汲取了无穷的力量。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4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5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贪官,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贪官,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6
《明朝那些事儿》是用白话文写的明朝历史,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细细读来,卷卷有收益。作者能把晦涩难懂的正史写得这么生动有趣,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文采、毅力和恒心。
第一卷的主人公就是朱元璋,从他身上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是:每个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但殊不知,每个人最最坚强的地方也是心,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我们的心智走向成熟,让我们心的力量变得强大。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他们不断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朱元璋正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没有被痛苦失败击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的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变成了最强大的力量的来源。而陈友谅失败的很大原因就是他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武器是最强大的,不是军队的人数,不是先进的武器,不是强大的舰队,而是,人心。
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把生命中的磨难视作宝贵的财富,正是它们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坚强了我们的心灵。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面对困难和失败,我们要勇于调整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更坚强,永不言弃,一路走来,你会发现收获很多。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7
前几天,我妈妈买了一套《明朝那些事儿》书给我看,我想:历史的书,我可不感兴趣。可我刚看了第一篇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只讲述了明朝的整个历史,还告诉了我们许多的道理。书里既讲解了正史,又有幽默的语句,而且,书中的人物都被描述得栩栩如生,严厉的朱元璋、一脸正气的方孝孺、骄横的蓝玉、精神抖擞的朱棣……这些历史人物都有声有色地被描写了出来,好像站在你面前似的。
看来,如果不进步,就会被他人超越。后来的清朝,“以铁骑平天下”,最后还是输给了八国联军、英法联军,被迫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公平条约。这就是因为别人在进步、图强,战斗力飞快地上升;八旗却在渐渐腐败,战斗力越来越差。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也要不断进步,不能虚度时光。比如,放假的时候复习一下知识,有空补习一下自己比较薄弱的科目等等。只有不断进步,才能不断超越自我。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8
《明朝哪些事》是一套我非常爱看的历史读物,尤其是第一部。这一本书先是由朱元璋的农民出身开始讲起,到永乐大帝夺位的靖难之役为止。叙述了明朝人民起义军艰难的开国过程。名将如云的朱元璋pk拥有千军万马的陈友谅,龙虎之间的战争,刀光剑影,谁堪问鼎天下?战太平、惊天动地的太湖大决战。卧榻之侧埋恶虎,用计铲除器小的张士诚。徐达、常遇春等不世名将势如破竹,乘胜逐北直破北元王朝。更有明朝历史上最大的谜团——永乐夺位、建文失踪的靖难之役。高潮不断,留给人们的只剩下一声声惊叹。
读完这本书,人们都说知识面广的我这才发现,自己对历史的了解竟然如此的少。读着这本书,我敢打赌,你会立刻被书本中那一行行幽默、诙谐的文字给深深地吸引住,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合上这本书,慢慢地回味,呀,我的收获可多啦:知道了元朝是怎样灭亡、明朝是怎样雄起的以及相关的历史背景;了解了朱元璋儿时在元朝的统治下生活的艰苦与不容易。我终于明白了他对元朝、腐败的社会的痛恨;我还从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明白了一代名将是怎样炼成的……
一句话,我认为,这是一片知识的海洋,快乐的源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9
《明朝那些事》这本书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记载了明朝的历史,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将朱元璋的成功之路完整的记录下来了,讲述了他为推翻元朝政治的英勇作为,让人钦佩不已。一场场战役都诉说着他的智慧,一个个决策都显出他的敏锐,哪怕有时的一个错误也不会影响他在读者心中的形象——勇敢、冷静、敏锐、聪慧。为了推翻元朝的阴暗统治,朱元璋带领起义军一点点的把原称霸一时的元军,一点点的击败。他的英勇形象永远留在读者心中。他的成功不能只归功于他一人,还有他手下的大将们和谋士——李善长、常遇春、郭兴、汤和、刘基……他们伴着朱元璋坐上皇上之位。
朱元璋从一个放牛娃,到元朝末年,父母兄弟饿死,他觉得极其不解,觉得好人不是该有好报吗?为了有口饭吃朱元璋当上了和尚,他做粗活还要兼职清洁工、仓库管理员、添油工,他忍着。长期的困难生活,磨练着他的意志。朱元璋当了起义军,从一个亲兵长做到一个首领,他用自己的计谋打败了强大的敌人。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地了解明朝的历史,更加了解朱元璋,更加懂得了朱元璋当上皇帝的艰辛。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0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我读了受益匪浅。此书讲的是中国历史中1344年到1644年明朝的事。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它语句轻松幽默,十分搞笑。把每一个人(即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都讲得十分详细。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令我很钦佩。
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朱元璋。他是个一无所有的贫民,是通过造反才有了天下。他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练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真是逆境出人才啊!我们要学习朱元璋的果断、坚持、冷静这三样“宝物”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怎样的困难都迎刃而解,最后登上成功的彼岸。
下面是我在读书中看到的哲理句: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
人生最痛苦的地方不在于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在于知道了结局却无法改变。
越接近对方的水平,就越了解对方的强大,就会越来越畏惧。当他的畏惧达到极点的时候,也就是他能与对手匹敌的时候。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1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2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3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结束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政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4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
从和尚到皇帝
朱元璋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曾是个一无所有的和尚,随郭子兴对抗陈友谅,亲自领兵在鄱阳湖上与陈友谅展开激战,最后大获全胜。后来,朱元璋又灭了张士诚等人,逐步建立了明王朝,成为赫赫有名的洪武大帝。在我看来,和尚和皇帝有着天壤之别,许多人做不到的事情朱元璋却可以做到,是因为他遇事冷静沉着,不半途而废,在困境中也善于发现并把握机会,从而成就了光辉灿烂的帝王霸业。的确,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上,执着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
乱臣or明君
朱棣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皇帝,他以藩王的身份争夺皇位,发动了靖难之役,杀戮无数,是名副其实的乱臣贼子。但他登基后迁都北京,建造了恢宏的紫禁城,派人编撰了“世界上最丰富的百科全书”——《永乐大典》。他还派郑和七下西洋,把军事、外交、经济等多方面都推上了巅峰时期。从朱棣身上,我体会到了他的雄才大略,敢作敢为,为了建功立业,作了不计其数的准备。尽管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绝对是一位明君!
每个王朝的建立、兴盛、再到衰败,都是一部血泪史,许多皇帝都有他们过人的才干,也有阴暗的一面。从朱元璋、朱棣身上,我要学的是他们的大智大谋,抱有坚定的信念,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努力!生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更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牢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为祖国的富强美丽贡献智慧和力量!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5
用近四个月时间看完了《明朝那些事儿》,很幽默。勾心斗角,权力的斗争,极其细微的小事,足以致命,甚至满门。每一次文官的对决都是一场精彩的演出,成败只在一瞬之间,细微的动作足以扭转整个战局。反观武将对垒似乎略为逊色,没有腥风血雨之感,仅限于拳头的较量,却那无力,心灵的对决才是真正强者对垒。每朝每代正与恶两方此起彼伏,没有永远的胜利,而胜败就在一瞬之间,一言一行充满杀机,为了权力的争夺,诛杀良臣,排除异己,抄其满门仿佛一切就在一言一行当中,为了权利诛杀功臣,一切都是假的。战争就好一点,胜生败死,战略战术系于一人之手,即使兵力在强大,明三大营全军覆没就是在好的例子。皇帝移位便是一场战争,对心灵认知的改变。
文章中的史实改变了我对常规历史的看法,一切看似平淡无奇,却暗藏杀机,动与不动皆处死地。到头来杀与被杀只是别人的棋子,死的那样不明不白,无缘无故,有的到头来只是一撮黄土。顾全大局,从别人思想出发,按其套路出牌,揣摩对手后招与意图,出奇制胜,自己的想法必让被别人所猜。不论辽东铁骑、戚家军还是后来的关宁铁骑,尽管有万夫不当之勇,但终究灭亡,明朝就此完了。在没有成功之前尽量装孙子,一朝成功,斩草除根,成就霸业。
文章最后徐霞客思想与我不谋而合,一个成功的人就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度过一生,他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自己心中信仰。别人看法没有改变他,他对朝代没有贡献,仅一本游记,却被作者用于结语,在我看来他的出现加强了自己的看法,自己过好就行,在乎别人干嘛,我将按照自己方式方法来,这就是读罢此书最大的收获,不谋而合之心无意语言表。
朝始朝末,二佰七拾年,完了,就这样,这就是历史,很简单,它就在那,谁看都可以。以史为鉴。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6
今年暑假,我终于读完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
《明朝那些事儿》是作家当年明月创作的一部历史小说。全书共七册,主要讲述的是明朝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发生的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具体年代和风云人物为主线,以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身平事迹进行多方面的阐述,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史学巨著。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册是《万国来朝》。其中,我最敬佩的是著名的忠臣于谦。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曾任兵部尚书兼太子太保(正一品),世称于太保。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应奸臣王振限制蒙古肉质产品冲击国内市场,瓦剌首领也先开始了对明朝的进攻。同年,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朱祁镇被俘获,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坚守北平(北京),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力挽狂澜,列阵北京九门外,大破瓦剌之军。后派遣杨善说服也先,成功带回太上皇(朱祁镇)。最终被石亨等人所杀,结束了自己多彩的一生。
纵观于谦的身平事迹,似乎也不是那么的突出,可他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爱国人士。北京保卫战中,他主动进攻,以二十二万军队拼死保卫北京城门,斩敌数十万,使瓦剌溃不成军,毁于一旦。
于谦也是一位伟大的演说家,可是他也证实了“只说不做事没有用的”这个道理。古代的雅典雄辩家们口才极好,擅长骂阵,指东喝西,十分威风,但马其顿的亚历山大长枪一指,便把他们打得东倒西歪,四散奔逃。
辩论和演讲从来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是靠实力说话的。而于谦恰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成功了。
历史是千百万人的历史,是大家的历史。每个人都有解读历史的权利。《明朝那些事儿》是别开生面的,是一种创造。而我们也应该支持这种创造。
去发现更奇妙、更有趣的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7
《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的著作,讲述了1344年至1644年关于明朝的历史,主要是对官场政治斗争、战争等方面的描写。整套书一共七册,其中,第二部《万国来朝》最为精彩。
第二部讲述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光辉事迹。这本书的内容自永乐大帝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事迹——朱棣指挥军队北上五征蒙古、派遣郑和七下西洋等。后永乐帝病逝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仁宣之治”后,明朝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於一旦。
我非常欣赏“三杨”中的杨士奇,杨士奇出生在袁州,一岁半时,父亲杨美去世。他的母亲在四处流浪时也不忘教他读书。后来母亲改嫁给一位姓罗的人,此人十分孤傲,强行将杨士奇改为罗姓。在罗家举行祭祀先祖时,杨士奇悄悄地给自己的父亲跪拜行礼。这事被其继父知道,继父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让他恢复了杨姓。自此以后,继父对杨士奇刮目相看,着力去培养他,杨士奇不负厚望,发奋读书,努力学习,在困境中不断努力,在贫困中坚持信念,最终成就一番事业。正是“人穷,志不可短!”
于谦是位了不起的将军。那场战役中如果没有他,蒙古也先部队打过来,恐怕大明王朝将从此灭亡。正统十四年十月八日,于谦下达总动员令。他分派诸将守护九门,还列了条规定:如有失守者,立斩!德胜门是最重要的门,因为它在北京城的北面,面对也先的大军,他想了一下让自己镇守,最后一道命令: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胆敢擅自放入城者,斩!简单说就是:不胜就亡!正是这种敢死的精神打败了也先的部队,挽救了大明王朝。
我想,冷静、果断与坚持也许就是成功的秘诀吧!或许,只有像杨士奇、于谦那样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8
记得这个暑假一直在家里看《明朝那些事儿》,当时的版本是前三册的合订本。记得以前读爸爸的那些很专业的历史书《世界古代史》《中国古代史》《西方文明史》等等时,虽然是厚厚的枯燥的书,当时的自己看得津津有味。现在还依稀记得其中的一些内容。到了大学之后,找到了一直梦寐以求的《古文观止》,看得如痴如醉。至于《孙子兵法》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是爸爸的手抄本。再到后来,很久没有看过这么让人看得下去的历史类书籍了。
直到这个暑假,我和弟弟在家里抢着看《明朝那些事儿》。看到时候,我想说,最重要的一点,他可以让你看下去,不会让你起厌恶之心。而且,他写的不仅仅是历史中的人,也写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写在中华文化中浸淫的中国人。许多的情节,让人很喜欢。至少我觉得让我这个变俗了的人喜欢。不能说文章没有缺点,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看他的优点要好一些。
这本书我觉得太好了,导致我对于许多的事情看得太透彻,许多的事情看得太开。反而减少了现实生活中的乐趣。人生应该是在一场场的欢笑与哭闹中度过,太理智了,少了许多的生气。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9
大明的灭亡,不是因为辽东的满清,不是因为关中的李自成,不是因为四川的张献忠,不是因为罕见的连年陕西大旱,不是因为两百年一遇的河南大旱,不是因为直隶遍地的蝗祸,不是因为手下的一群窝囊废(猛人只是少数),而是因为这一切的累加总和。
李成梁放纵了努尔哈赤,帮他扫清了几乎所有障碍,于是这个忘恩负义的人一统女真(蒙古奄奄一息),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于是他打起了大明的主意。满洲八旗的战斗力是惊人的,为了生存,只能抢掠,抢劫与屠城在他们看来是一件光荣的事业,每次上战场,家人总是兴高采烈(同日军侵华出征时的欢送场面有些相似),全然没有杜甫诗中的凄凉,悲惨。皇太极同志更是在老爹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烧杀抢掠、建国建制(拜叛徒汉奸范文程所赐)两不误。如果不是“以辽人守辽土”的关宁铁骑的强悍,如果不是伟大的孙承宗的关宁防线固若金汤,如果不是皮岛总兵毛文龙的屡次偷袭令后金军瞻前顾后,如果不是袁崇焕、祖大寿等人的誓死抵抗,明亡已。
然,明终究没亡于清手。满清入关全因一人,“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虽说是传说,但事实上他确实打开了山海关。而清军入关所打的旗号居然是为崇祯大哥报仇(顺治多次在公开场合称崇祯为大哥,并曾在崇祯的坟头很是哭了一场),打垮李自成。搞笑,相当之搞笑。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0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可以自豪地说我看过的书绝对可以填满半个房间。但是说到要写读后感,脑海里出现的第一本书是《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并没有华丽的语言,连插图都没有,可我依旧被这本书给吸引住了。正是那朴实无华的文字,将我带进了明朝,似乎穿越到了那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我比较喜欢在第四部中出现的人物徐阶。第四部上接第三部从“嘉靖即位”、“仪礼之争”开始。嘉靖借“仪礼之争”清除了一批前朝忠臣,总揽大权,但此后他的生活日渐腐化,一心想得道成仙,将国家大事抛之于脑后,从而令奸臣严嵩有机可乘,趁机把持大权,谗佞专权、欺上压下、结党营私,导致明朝国库亏空。
徐阶的老师夏言不计前嫌提拔他,这让徐阶对夏言敬佩不已。当时夏言与严嵩在朝堂上分庭抗礼,心胸狭隘的严嵩趁机设计陷害,导致夏言锒铛入狱。徐阶无能为力,最终默默看着自己的老师人头落地。同时许多无辜之人也被严嵩陷害。由于严嵩的贪婪暴政,很多老百姓们被迫流落街头活活饿死。徐阶敢怒不敢言,十多年来卧薪尝胆,卑躬屈膝,他的隐忍,令严嵩放松了警惕,最终他打败了严嵩。正如作者当年明月所说的一样“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旷课!”在我看来,徐阶比他那流传千古,发明了一条鞭法的学生张居正更令人敬佩。
“历史原本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写的很好看!”我想大概这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让我们再次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天空下,开始明朝之路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1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国畅销书作家当年明月所著。
《明朝那些事儿》(最新图文精印版)共有9册,由于语言幽默、风趣,所以广受读者喜爱。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部,叫做《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这一本通过大量图片、延伸内容以及幽默生动的语言文字,为我们生动地介绍了朱元璋从一个讨饭地穷和尚,后来起兵反元,最终击败其他起义军和元朝,建立明朝的全过程。
朱元璋出生在贫困的农民家庭,小时候为了谋生就不得不去四处讨饭,经常遭受冷眼和讥讽。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落魄潦倒的人,最终名震天下,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是什么造就了他?时代?有这个成分:如果当时元朝不腐败,朱元璋也不可能消灭元朝。当然了,这个原因只是次要,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格。
他做事果断,遇到困难冷静沉着、不慌张,他还懂得坚持。很多次处于劣势的时候,他沉着地指挥部队,脸上毫无慌乱之色,最终反败为胜,成功逆转,他的这些优点功不可没。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当年明月对许多我们普遍的认识错误,进行了更正,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是我们不再被错误观念误导。我觉得这是十分有价值的。
《明朝那些事儿》适合我们阅读,是一套很好的历史书。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2
爸爸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最近一套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吸引了我,通过这套书,我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书中写了明朝16位皇帝,在位最长的有48年,而在位最短却只有一个月,其中有一位皇帝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他是谁呢?他不是开创了大明王朝的洪武大帝朱元璋,也不是组织郑和七下西洋的永乐大帝,更不是在位时间最长的万历皇帝,他是被人们评价为“既是一个好人,又是个好皇帝”的明孝宗——朱佑樘。
虽然他36岁就去世了,但是他为人宽厚仁慈、勤于政事,努力收拾老爸留下来的烂摊子,让大明帝国重新走上了正轨。而且他对老百姓也非常的好,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让老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受到了大家的爱戴。
读了这套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生命的长短,而在于你这一生做了多少对社会有益的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3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套叫做《明朝那些事儿》的书,这套书一共有七本,讲了整个明朝的历史。目前,我正在读第一本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经历。
元朝末年,老百姓生活特别困难,起义军越来越多,朱元璋的亲人一个个饿死病死、饿死,他特别悲痛。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将领,和陈友谅在鄱阳湖进行了一次水军决战,陈友谅大败。然后,朱元璋又派手下的将领斩杀了元朝的至正皇帝,大明王朝因此就这样而诞生,朱元璋成了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他给自己的年号起名叫“洪武”,他当皇帝的时候特别反贪,要是发现贪污的人就会立刻杀头。但我觉得他做人特别狠心,他把自己的很多员大将都杀死了。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了解了明朝的很多历史知识,知道了很多厉害的历史人物,后面还有永乐、宣德等很多伟大的明朝皇帝,我很期待看他们的'故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4
一口气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六》(简称明六),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明六主要是写了张居正死后,万历十年(1582)至天启六年(1626)朝廷中发生的政治、权利争斗,边界的入侵,百姓的生活。主要描写了东林党的崛起和覆灭,魏忠贤的阴谋及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的强大和对明朝的入侵,最后以袁崇焕领导的艰苦卓绝的宁远大捷和努尔哈赤的死亡作为结局。
明六已经是才子当年明月的第六部作品了,风格不改,幽默、耍宝、充满智慧,虽然已经没有初次拜读明一的惊艳,没有其后五部的叹为观止,但是出于对明朝系列发自肺腑的喜爱,还是对明六充满赞赏,对作者充满钦佩。
读完明六,相比前五部,感觉能让人记住的可圈可点、才华横溢、名垂千古的名臣、名将明显少了,不是作者的写作枯竭,而是——真的没有了,明末那些像杨一清、李东阳、徐阶、张居正等那些很牛很牛的人死光了,接班人要么是天资平庸要么历练尚浅,况且朝廷面临前所未有的黑暗:作为老板的能力太差,奸佞魏忠贤等的素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的低。没有很牛很牛的能力,想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妖风肆虐、黑暗无比的时代明哲保身、肩负重任,几乎,是不可能的。
天启年间,太乱。书中的几句对现实的细节描写真的让我毛骨悚然:某财主故意杀人,七品县官判其死罪,财主找关系,此人是魏忠贤之流,索要一万两,财主予之,附加条件因知县判刑,杀知县,允。没有天理了。庆幸自己没活在那个时候。
虽然没有可圈可点的人物,还是被一个天资平凡的人感动了——杨涟,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名垂千古、载入史册的人,当我看到黑暗中死囚杨涟的绝密遗书和绝笔还有素不相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水平未必好的监狱看守不顾生死、不顾地狱的折磨留存,寻找机会昭示天下的时候,我真的流泪了,我知道不管多残酷,高尚的操守终能唤醒良知!
阅罢明六,感悟良多,如果是我,出于黑暗的天启年间,若身居高位,我是选择尚有操守和良知的东林,还是明哲保身的沉默?面对天启年间权监魏忠贤不顾家国天下,任人投靠即给官给权的拉拢与诱惑,我想,能直面魏忠贤的东林党人,即便有很多缺点,也可称作不朽,因为,他们尚存良知,尚悲天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5
我总觉得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哪个不死了几万官员啊。虽说朱元璋十分能干,把大明帝国治理得仅仅有条,但如此残暴,简直成了魔鬼了!朝廷上人人自危,只盼自己可以多活上几天,其实这与朱元璋少年时期的悲惨经历有关,小时候,因为官府贪财,导致十天之内,除他以外全家人都饿死了,因此他十分痛恨贪官污吏,于是,狠命肃贪。
不过,他对老百姓来说是个非常好皇帝,不乱收税,百姓安居落业,为后来朱棣干下的修书、挖河丶下西洋的壮举以及后来的仁宣盛世奠定了基础。
我觉得朱元璋这个人有功也有过,创建明朝,稳定国家。过者,改变规则,滥杀朝臣,不过使华夏国泰民安,已盖过了所有过失。他,是个好皇帝!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6
假期一口气读完了当下十分火爆的创造网络奇迹的奇书——《明朝那些事儿》,读后确实感觉酣畅淋漓,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读后的感觉,那就是“爽”。一提到历史想必大家都会联想到枯燥乏味,而本书的作者当今明月却一改常规,取而代之的是调侃幽默风趣,让读者欲罢不能。
本书文风严谨而又不乏幽默,而作者穿插的一些评论尤其是恰到好处,我除了佩服作者那丰厚的史学知识,更是感叹其无与伦比的社会洞察力。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人,一个非文学和历史学专业出身的普通公务员,用如此老道、通俗、幽默的手法,写出共计七册总计861285字史学巨著,将历史还原得清晰深刻、丰满圆润,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而本书在新浪博客连载三个月逾百万点量,创造了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因此我也常感叹到“奇人也”!
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的小说,说的是自大明武太祖皇帝朱元璋起,到明朝灭亡近三百年的事。第一卷则从朱元璋出朱元璋农民起义,经过艰苦战斗,打败陈友谅,凭借徐达,常遇春等人的辅佐登上王位,又杀掉胡惟庸,重权独揽;朱棣被逼造反,迁都北上,开创永乐盛世;无奈朱祁镇亲信宦官王振,断送了“宣统之治”的太平圣景;嘉靖万历爷孙更是深居简出,不理朝政,东林党与阉党的争斗四起;谁知明朝气数已尽,任凭勤劳努力的崇祯如何力挽狂澜,也无法挽救颓势,明朝最终在内忧外患下灭亡。
徐阶严嵩的政权夺势,尔虞我诈;于谦王守仁的力挽狂澜,刚正不阿;张居正变法的百废待兴,改革反腐;戚继光俞大猷的英勇拼杀,抗击倭寇;袁崇焕卢象升的巧用兵法,评定内乱;孙承宗的老谋深算和李自成皇太极的最终进攻……
作者详细地剖析了每个人的心理、特征,让历史又一次精彩了起来,对于这个我曾不太熟悉的朝代,我在短短数日间便了如指掌。这里面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朱元璋了。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他在位期间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明朝政权。但是他也有许多措施功过难断或者遭人诽议,如廷杖大臣、废丞相、设锦衣卫、大杀功臣、擅杀文人、重开殉葬制度、八股文取士制度、实行君主集权和高压统治等举措,所以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皇帝之一。
读了这套书,我不禁被书中表现的“厚黑学”惊呆了!这些忠臣、奸臣大都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人与人之间哪里还有真诚、信义可言?彼此经常搞些你死我活的斗争。很多有才华的人:唐寅、徐文长、方孝孺、解缙,哪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家,都是在政治斗争中得到了极其可悲的下场。他们的失败有的源于一句话,一篇文章。真可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被别有用心的人一曲解,给大老板——皇帝奏一本,说上句“此人别有用心”,再分析一下这句话可能危及你的皇位,事情就办妥了。圣旨很快下了:满门抄斩,灭九族,还有的灭十族!冤案就此诞生!
正如当年明月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历史从来就不幽默,也不乐观,而且在目前可知的范围内,都没有什么大团圆结局。“所谓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哀嚎、悲伤、落寞、追悔,它都无法改变。
“虽然结局未必愉快,但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将继续幽默下去。”正是这样的幽默,使我在《明朝那些事儿》中,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精彩纷呈的大时代中去了,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历史,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除此之外,从历史中,我们是否可以懂得一些生活的道理呢?
在明朝末年,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任由无数人坚强地活了下去。在这期间,徐霞客穿着布衣,带着干粮,游遍全国;郑成功自己准备,自己招兵,远征琉球。他们相信生活,相信未来,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成功地度过了人生。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执着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7
石悦(《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网名“当年明月”)本来只想娱乐自己,想不到发表以后捧场的人数以百万计。这精彩“一网打尽”好多识文断字的地球人。呵呵,看了一篇两篇就会上瘾。为什么呢?精彩呗。为什么能精彩呢?我想不外乎这几点:
一把历史人物当“人”看。朱重八能征善战,铁腕治国,也是一个“念旧”的人,对发妻马皇后恩爱有加。被某些人抬上天了“清官”海瑞,除了会折腾再无任何政绩。一代名臣张居正权力欲不得了,抗倭名将戚继光贪财。大奸相严崧和发妻恩爱终老。呵呵,还原历史原貌,也让我们感慨,膜拜,愤怒,为这些有血有肉的帝王将相,或者贩夫走卒。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也像邻家阿哥一样,渴望爱和温暖,渴望扬名立万,渴望良田美宅。
二故事说话。政治争斗、权谋之术、疆场之策,这些刀光剑影,运筹帷幄,官场职场潜规则显规则,全在有声有色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故事扣人心弦,环环相扣,悬念丛生,叫人欲罢不能,任他忽悠到底,爱它(《明朝那些事儿》)没商量。
三语言鲜活。石悦特别能来事儿,常常通过史料今译,情景置换,打比方,做类比,等等,总之,是将我们看不懂的冷着面孔的古人生活、心态还原到当下,让他们和我们面对面,嬉笑间接受了鲁豫大家豫的采访。他称朱皇大仙们为“朱老板”“朱同志”。严崧为“老牌的职业流氓”。亘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仙逝后,他引用毛爷爷的话:“赞:王守仁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这样的史书怎不精彩?怎不叫人击掌叫好呢?
我们的语文课堂能否从里面吸收点营养呢?
一把学生当成成长中的人。既要放眼学生的未来,也要关注孩子的当下。他们需要老师的理解、尊重、呵护和关爱。一代名相张居正用毕生的心血培养皇帝学生万历,想让他与汉武帝、唐太宗并列,千古传诵,青史留芳。结果怎么样呢?这位张大哥死后差点叫学生万历爷鞭了尸。多么刻骨的仇恨!看来我们真的要蹲下身子,走进学生的心灵,想学生之所想,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
二教师要善于讲故事。美国孩子最喜欢侃故事。我们的孩子喜欢听故事,听多了也会侃嘛。课堂上,讲点文字的故事,作者的故事,成语的故事,课文背后的故事——老师侃,学生侃,师生总动员,还怕学不好语文,还怕课堂不精彩?
三教师要会“善喻”。古人云:善教者善喻。字写得好的,管他(她)叫大书法家“王羲之’。读书读得好的,管他(她)叫小黄莺小“赵忠祥”。会侃大山的叫“于丹”“易中天”。习作好的叫他“韩寒”或者什么“宝贝”。会管事的叫“老总”或某某老师。读课文时,孩子们又自我设定角色,“我是小露珠”“我是天空”“我是太阳公公”——娱乐的情境中,受到语感和朗读的训练。这样的课堂又怎不风生水起呢?精彩无限,叫人期待呢?
历史永恒。
历史没有对和错,只有成和败;历史是无情的,但也是公平的,历史给了每个人同样的成功的机会,我们没有必要为失败叹息。
历史上的成功与失败,似乎都仅有一步之遥,微不足道的失误可能会导致惨烈的失败;小人物却往往是决定历史发展的关键因素。很多让人遗憾的历史,许多的人似乎都是好像就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失败了,或许成功本来就是一种能力,既然他们已经失败,那就只是证明了他么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
开国容易建国难。开国需要得更多的或许是拼杀的勇气,但是建国需要的是权谋的智慧。更多的时候,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比气拔山兮力盖世的武夫更为可怕,金笔一挥,横扫千军万马。
尔虞我咋似乎就是官场上的潜规则,改变这个潜规则的人是悲哀的,却也是伟大的。手段对历史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成功了错误的也是正确的,失败了正确的也是错误的,历史从来不讲究仁慈,有时候为了仁慈却不能不残忍,这是历史的无奈,却也是历史的精彩。
皇权的衰落必然导致相权的兴起,这是历史的必然。只有当皇帝具有强大的统治力量的时候,皇权的权威才会存在;欺软怕硬并不关乎人格问题,这是人类在冲突中的必然反映,人们在权衡利益的时候,总会选择用最低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利润,当他们的敌对势力比较弱小的时候,他们具备了反抗的条件,理所当然的要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当他们的敌对势力比较强大的时候,他们选择的沉默也是符合他们的自身利益的。欺软怕硬显然是利益倾向问题,并且这个倾向总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道德上的评判标准了。
或许当皇帝无能的时候,在他的统治时期并没有太多的统治危机,因为这个皇帝凭借祖宗传承的遗产可以将这个帝国维持下去,所有的矛盾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危机只是在逐渐累积,并没有爆发;一旦这个皇帝驾崩,这个帝国的统治危机就会立刻显现出来,人们也迫切的需要改变现状,而如果现实没有满足人们的需要时,危机就会无法掩盖下去。
奸险的小人似乎都有过辉煌的经历,甚至是最后的成功;而正直的人却都遭受苦难的命运。这并不是历史没有了公论,如果那些小人物没有了让他们炫耀的历史,他们就不可能能成为某段历史的主角,自然也就不存在让人唾弃的历史情节;而如果那些值得我们纪念的人没有他们坎坷的命运或许就只能默默无闻的湮没在历史中,也就不会有他们抗争的丰功伟绩?在批判奸臣汉奸宣扬伟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历史是公平的。所有的一切没有脱离历史的正常轨道,存在即合理,看来也是有道理的。
历史就像一个巨大的舞台,岁月在期间上演了一幕幕成功与失败、欢乐与哀愁的闹剧。等到风消云淡的时候,蓦然回首,才发现人们终究无法改变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8
我一直在问我看完这本书收获了什么?毫无疑问,这本书是一本好书。
知道《明朝》这本书的时候,大致是200【第8句】:2009年的时候,不幸的是,被当时的我斥责为:无聊的网络小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自我的成长,慢慢的我,开始涉猎很多以前从未的涉猎过的书籍。而《明朝》也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我的读书计划。
毫无怀疑的是《明朝》颠覆了我的很多历史观念。
戚继光,是民族英雄,但也并不是神,相反在当时并不是一个能够左右时代的人!海瑞,是清官,但却不是能干事的官员。崇祯,明末一帝,却不是商纣王似的昏君!
同时,在我批判过去自我的同时,《明朝》也印证了现在的我的想法。
要想能干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社会,梦想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东林党“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非但未能促进明朝的兴盛,反而在客观上,制造出了明朝最强大的敌对势力: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加速了明朝的衰亡。徐阶,在严嵩面前,十几年装孙子,做了很多不愿做又不能不做的事情,他本可以洁身自好,远离朝廷这潭浑水,然而他没有;当十几年的隐忍之后,终于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悲观!
翻看七本书,明朝十七帝,很多人在《明朝》前几页还是执天下之牛耳,后几页就一无所有,甚至身首异处。张居正、徐阶、李东阳等等都是如此。终于,我明白了,电视剧里的大团圆是美好的,但并不是现实,于是,现在的我基本上不再看电视剧。最近热播的《花木兰》、《精忠岳飞》一集都没看过。因为我知道,那些都是虚假的。
希望!
千年来,时代变了,衣服变了,技术变了,但人心未变,千年后也是一样。岳飞还是会被秦桧害死,当官的贪污还是会继续,老百姓造反也是避免不了的。为什么?因为,所选择的的这条路,是没有办法回头的,有开始就会有结束。
突然发现,那些在黑暗里发出最嘹亮的声音的人,以前我总以为是最乐观的人,现在才发现他们是最悲观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消沉,看到了黑暗,却没有与之妥协,他们用他们自己的身躯去追寻黑暗里的光亮。
人生苦难重重,他们认识到了;苦难中成就自己,他们的选择。
最后的结尾:老实做人,勤奋做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9
这个冬天的夜晚,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大作《明朝那些事儿》。虽说窗外无轻扬的雪花,屋内也没有温暖的火炉,但我依然读得很舒服。
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当年明月讲述了很多他读史和写作时的感受。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所读过的历史故事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是悲剧结局。
想想我们的历史,可以说真的是这样。
“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来说不过只有几页。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这大概是作者内心最真切的感受。
我看着书桌上那七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大明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三百年的时光,就呈现在这寥寥数千页的纸上。三百年,是十万九千五百七十五天,是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小时,还有明朝十六位皇帝,大明帝国的前前后后繁华衰落,都在这七本书中。其中一些著名人物的命运,他们每个人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的确确就只有几页。比如常遇春,这位大明开国第一功臣,自太平之战时自告奋勇,在其后几年中参与了帝国建立的所有重大战役。后北出大漠取得大胜,班师回朝,经柳河川时暴病而亡,年仅四十。即便是这颗耀眼的将星,在这本书中的记述,也不过就数页而已。
仿佛是逃脱不掉的魔咒一般,无论什么人自出世那天起,就注定了死亡的结局。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消逝,王朝也逃脱不了坍塌,地球总有一天也会因为太阳的消亡而消亡。再想想,其实毁灭又何尝不是新生命的开始?
春去秋来,斗转星移,在这沧桑的转换中我们终究还是把握住了一项权力——这就是能够驾驭自己生命的过程。是的,如何去驾驭生命的过程,演绎出属于你的精彩,是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自己的权力。或许每个生命都不能决定自己出生时的形态——或许我是一只飞翔的小鸟,或许我是一条游动的小鱼,或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入世的态度与方式:是鸟儿就要振翅翱翔于天空,是鱼儿就要游川入海跃向龙门……每一个生命体都要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精彩中去,去冲击生命的极限。
面对最终的毁灭,我们唯一所能倚仗的就是那个过程。我们必须以百倍的精力去充分装点、尽情享受这个美好的过程。毛泽东说“万类霜天竞自由”,我看到的就是每一个个体在生命的过程中尽情享受着自由的可贵与欢乐。
也许,生命的真谛就在于此——按自我独有的方式去创造和经历一个精彩的过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40
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明智。我以前总对历史有些枯燥、乏味、无聊的感觉,但从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以后,我对历史的看法改变了,我才知道历史是那么有趣。
《明朝那些事》是当年明月以史书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运用小说的手法而写成的。文笔生动流畅,语言幽默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开国皇帝朱元璋1368年建立明朝,到1644年吴三桂引清入关这三百年间的事。这之中有一些趣事,战争、谋权夺位、宦官当权;还有许多英雄,像戚继光、王守仁,李东阳、张居正、孙承宗他们。虽然这些人有文有武,但在我眼里,这些人都为国家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这些英雄的人生并不完美,但每一个人都不平凡,他们的姓名也将千古流芳,被后人所敬佩……
直到明朝灭亡之前,这一直是一个精彩而又有趣的故事。但一个王朝总会有灭亡的时候,一个朝代灭亡的时候,不免让人有些悲凉。但历史不只是精彩的,也是残酷的。历史只留在时光里,不可能改变。但在历史的长河中,每个人都不应愧对他所处的时代!想起现在的我,还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少年,但我一定要活出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当年明月在这本书的最后一段写下了他写这本书的原因,他讲了一个故事,大意为:历史就在那里。是啊!历史就在那里,在那里让我们欣赏,让我们了解,让我们借鉴。一本好书读着一直让人好奇,这本书让我一直好奇,直到我读完了它,我还希望这本书有下一本,我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篇一:《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奇妙的数王国》是一本关于数学的故事书,书里有10个故事:奇妙的数王国、猪八戒新传、长鼻子大仙……都很有趣。
我最喜欢“奇妙的数王国”,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小强和他的弟弟小华来到了数王国做客,游览数王国时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一次大地震,小数们被震变了形,小强把它们治好了。这本书我很喜欢。
篇二:《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非常好看,讲了许多的数学童话,寓教于乐,能激发我们对数学的兴趣,里面的故事很有趣,也很搞笑。
说了猴法官和熊警探联合破案,除暴安良,保护动物的故事,用智慧与狐狸等狡猾的动物轮番交战,最后以猴法官的机智勇敢而告终。
从这本书我懂得了:做班干部,一档尽到自己应该做的,不是拿权力来约束别人,要起带头作用。
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篇三:《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这本书还是一套丛书中的一本,一套共22本呢!这本里包含《奇妙的数王国》、《猪八戒新传》、《长鼻子大仙》、《熊法官和猴警探》、《梦游“零王国”》、《有理数和无理数之战》、《小数点大闹整数王国》、《7和8的故事》和《鹰击长空》十篇故事。
这本书的故事一个个都既形象又生动,这使得我废寝忘食地看它。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数学的兴趣更浓厚了,更爱看李毓佩的数学故事了,更想要数学故事书了。
你想要这本书吗?如果想,就去买一本吧!
篇四:《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在寒假放假期间回广东的路上,我看了一本“奇妙的数王国”,我发觉原来数学也是这么有趣,原来数学也并不枯躁乏味的,原来数学中的每一个数也是有生命的.,原来数学中也可以找到童话故事中的奇幻情节。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了毕达哥拉斯,他是古希腊的数学家; 我认识了费马,他是17世纪法国的数学家;我认识了欧拉,他是18世纪瑞士数学家;我还认识了16岁的巴格尼,他是1886年的意大利数学家,原来他们都发现了相亲数。
再往后看,哈哈,我又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它叫作“小数点”,原来,一旦被小数点点上的数后,比1小的还有千千万万个数,如“0。678,0。356,0。442”,这些都是比1小的哦。
原来,在课外书上数学也可以学到这么多东西。
篇五:《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这本 “ 奇妙的数王国 ” 之后 ,我就学会了许多许多的关于数学的知识。
在这本书里面 ,通过用童话故事和有趣的讲解关于数学方面的知识 ,让我们了解到很多的数学知识 ,读了一个故事后 ,就会让我知道了数学的一个知识 ,当我做这个题的时候 ,就知道了这题是怎么做的 ,当我把这整本书读完后 ,我就学会了很多很多的数学的知识 ,比如 :在字母表中 ,字母 “a ” ,在数学里 ,它是一个重要的人物 ,它想代替哪个数 ,就可以代替那个数 ;零乘以任何不是零的数都得零……
在这本书中 ,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数学其实并没有那么的不难 ,如果你用心的去学 ,就会觉得数学题根本不难 ,而且 ,非常有趣 。
篇六:《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读了《奇妙的数王国》,我感到了数学的乐趣,这本书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变得有趣。什么事都离不开数学。
这本书讲了:小强和小华一起解数学难题,让数王国变得平静。这本书中还有0国王,1司令,2司令,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零国王苦斗跳蚤 ”、“速算专家数8 ”、“追杀小数点”、有理数和无理数之战、神奇的小数点等好玩的故事。
作者讲的故事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读完这本书,我对数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原来我认为枯燥无味的数学,竟然变得如此有趣,吸引我看下去,小朋友们,快来读这本书吧!从这本书中你们可以热爱数学。
篇七:《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书中有很多数学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我的数学成绩不是很好,看了这本书,我渐渐的对这些数字有了很大的兴趣, 并和数字们交上了朋友。
小华,小强,小毅等个个都是数学天才,整数王国、分数王国、小数点王国,三角形家族、四边形家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数字故事,数字7和数字8度过了一个奇妙的历险。
在这里孙悟空竟然也有数学问题,孙悟空学好了数学,师徒四人乘着数学往西天取经去。这些数字真是太神奇了!
我喜欢小小的字母a。因为它什么数字都能变得出来,连最奇妙的∏都拿它没办法,字母a的小尾巴一翘一翘的,真可爱,我也想变成小小的字母a。
小数点王国里居住着无限循环小数,零国王的国家里,发生了许多奇妙的事件。
数学王国可真奇妙,它让我了解了方程,让我懂得了有理数、无理数,偶数、奇数,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数学。
此外,我还认识了相亲数。220和284就是一对相亲数。220的所有真因数相加就是284,284的所有真因数相加就是220。相亲数让我知道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亲相爱,永不斗争。
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数学的许多奥秘,数学在我眼里变得更奇妙了,我对数学的兴趣又增加了一层。
篇八:《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昨天,妈妈送给了我一本书,叫做《奇妙的数王国》,我先看了这一篇《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
这一篇故事讲的是:弟弟小华和哥哥小强听到了枪炮声,就跑到了山顶上,他们看到有两支军队正在打架,一支军队穿着红色军装,他们胸前都有一个数字,这些数字都是偶数,另一支队伍穿着绿色军装,他们胸前也都有一个数字,但是,这些数字都是奇数。这时,小强和小华听到草丛里有人哭泣,于是小强就扒开草地一看,有一个衣着华丽的胖老头,他就是正在哭泣的人。
小强发现这个人胸前的数字是0,就以为他是0号,其实那个人告诉小强他就是0,那个人就是零国王。这时,响起了嘹亮的军号声,接着,偶数队伍中亮出了一面大红旗,突然,出来了一位军官,他的胸前写着一个“2”字,他就是偶数军团的2司令,在奇数这边也有一个军官,他的胸前写着一个“1”字,他就是奇数军团的1司令。这时,1司令和2司令已经让战斗进入了高潮。
其实,1司令和2司令是零国王的左膀右臂。这时,小强就问零国王:“是不是最小的正整数就能当司令?”其实不是这样的,1司令和2司令都有一种很特殊的能力。2司令逼着1司令和零国王把偶数叫做男人数,把奇数叫做女人数,可1司令和零国王都不同意,2司令这下可发火了,他就让战争继续开始。
篇九:《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李毓佩教授写的《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这是一本数学童话故事书。我很喜欢这本书,妈妈也说写的很好。
这本书一共有10个故事,都和数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李教授用讲故事的方法把枯燥的数学知识讲的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
我最喜欢“鹰击长空”系列中的“空中大决战”、“鸦鸡搏杀”和“最后一战”这三个故事。它们讲了小鹰阿尔法、褐马鸡跟秃鹫、秃鼻乌鸦和红脚隼之间的战斗。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阿尔法和秃鹫的最后一战:阿尔法厉声说到:“我让你两招儿,你现在投降还为时不晚,不然的话,我要在你身上啄许许多多的洞!”“啄洞?”秃鹫问,“你准备啄多少个洞呢?”阿尔法说:“在你头和背共啄4个洞,在头和腹共啄6个洞,在背和腹共啄8个洞。你算算一共啄几个洞?”秃鹫算了半天也没算出来。“这个容易算。”阿尔法说,“头+背+=4,头+腹=6,背+腹=8。三个式子相加有2(头+背+腹)=4+6+8=18,所以头+背+腹=9。不多,只有9个洞。”秃鹫吓得一缩脖子,他自言自语地说:“不成,我和他拼啦!”秃鹫煽动翅膀加速向阿尔法冲去。阿尔法缺身体腾空,飞到了秃鹫上面乘势在秃鹫背上狠狠啄了一下。“砰”的一声,秃鹫重重地摔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本书写得太精彩啦!看完它让我明白,原来我认为枯燥无味的数学竟然变得如此有趣,让我在愉悦中掌握很多数学知识。虽然有些知识我还没有学到,不是很明白,但我依然喜欢这本书。我也很喜欢和妈妈一起读书的时间,看到好笑的地方,我们会一起哈哈大笑,我还会继续和妈妈一起读书的。
篇十:《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
我最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奇妙的数王国》作者是让我们尊敬的李毓佩教授,这本书主要让我们知道数字的作用和数字在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东西。
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而每个小故事都有着大道理,就说《神秘数》的故事。神秘数就是a,故事通过假5和真5都说对方是假的,让数居民们来判断谁是真5,结果——【第5句】:1/【第5句】:0。1都无法辨认。——5跳进来,其中的一个围着——5转了一圈,变成了两个——5,它又围着无理数π转了一圈,变成了两个π,大家议论纷纷:“看来这个坏数是一个本领高强,变化莫测的神秘数。”故事的结尾用小毅的话,让我明白了代数abc的意思,他解释说:“这个神秘数就是他代数书中丢失的a。所谓代数,就是用abc来代替具体的数。”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a可以表示正数,又可以表示负数,还可以表示0。
这本书 用少年儿童喜闻未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的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这本书不仅我喜欢看,连我的妈妈也喜欢看。
喜欢的话,朋友们有空也去读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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