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境界读后感集合80句-经典语录
在读《人间草木》之前可谓是对汪曾祺先生毫无所知,如果搜索记忆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说出汪精卫来。读罢此书想出两个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
以前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现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生活的感触,纵使是游记也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与人贴的很近不是像纯粹歌颂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对吃是很有造诣的,在文章中有专门的一辑介绍各种各样的吃食,我是个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乱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经填饱而饭菜的味道还毫无所觉。关于吃,让我回忆的话我第一想起来的便是小时候母亲每天都要煮的面条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加上一盘醋溜白菜,再回忆便能想起红烧肉,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很少吃肉,所以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菜我可能会回答红烧肉的。
如果让我回忆各种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来,我是对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了又在我记忆中消失了。散文集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对西南联大的回忆,其中对西南联大老师学生还有抗战间生活状态的回忆让我着迷,由书中我得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学生比现在的学生要优秀何止千倍万倍,谁能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半个中国到达昆明仅为了考取西南联大求得学问。西南联大为什么会在八年的时间里比北京大学六十年时间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句话“自由”。他也在文中说之所以考西南联大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潇洒”。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2
星期六,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书的名字是《闪闪惹人爱》。早上一睁眼,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来到书房,翻到熟悉的页数,读着喜爱的字眼,让我回味深长。我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大体内容吧:缺少父爱的邱佳对关心她的数学老师关凌,产生了一种思念和依赖之情,受到班里的“爱情大师”冉小渝和酷儿的“启发”,他怀疑这就是成熟的暗恋和爱情。为此,他既饱受同学们的嫉妒嘲笑和自己内心的困扰,又第一次感到补老师重视和关心的欣慰和快乐。
这本书虽然很短,但是蕴含了无穷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邱佳,补同学嫉妒和嘲笑,但是在数学老师关凌的关爱下,它从同学的阴影中走出来。我的梦想也是在为这样关爱孩子的好老师。可是我现在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总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总想让别人明白我的心思,而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也从来不懂怎么去关心人,读了主本书后,我明白了要去怎样关爱别人,以后我应该好好像关凌老师学习,长大了也成为一位像她那样的好老师。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3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哈利波特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
还有第25个章节,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哈利波特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4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5
今天我读了《中华圣贤经典——仁》这本书,我知道了“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其理想的人格境界。“仁”的含义相当丰富,兼含礼、义、智、勇、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诸德。
我从“吾不如老农”里懂得了:“六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即使是普通人,他身上也会有你不曾拥有的品质,向他们学习便是弥补这些不足方面的最好办法。
我从《江革的孝心》里看到了江革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从江革不肯与盗贼为伍中看出他的的高尚人格。从《王览护兄》中看出王览对哥哥的一份友爱,王览反对母亲欺辱哥哥的行为,避免了一次大的家庭纠纷。一份孝悌让社会少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让家庭和社会都多了一份和谐。
“仁”是仁者,爱人,就是去爱别人、帮助别人、体恤别人,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故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
以后我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同时,也要帮助别人,爱护别人,做一个有仁爱之心的好少年。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6
近日,我读完了一部名著《昆虫记》,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通过细致地观察和多次实验,准确地描写了各种昆虫的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更了解大自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觉十分有趣,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法布尔从小爱观察各种昆虫,经常是口袋装满昆虫回来的,一些有趣的段落都是需要观察,观察使这篇文章变得更加生动,同时,读着读着我们知道的也多了,我知道蝉如何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如何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获得了不少知识。这样一本好书不读太可惜,我没有后悔把这本书放进购物车。
我叹服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独具匠心和认真细微的观察,它第一次让我进入一个生动的动物世界,这本书深刻的让我知道,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7
今天,我又看了一遍《笑猫
《笑猫日记》——《蓝色的兔耳朵草》主要讲了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而且生长在蓝山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不过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但是为了心爱的虎皮猫,笑猫这一路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于是,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但是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后,我为最后兔耳朵草被吃掉而感到悲伤,悲伤到久久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笑猫的精神而感动。希望大家心中都有爱,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8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开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其中贪生怕死的吕布,无能的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善于用兵却心胸狭窄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典韦,无不个极其形态。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不用多说众所周知他是忠和义的象征,与刘备一起经历了各种战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虽降了曹操,但最后还是回来了,这一种忠义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况且他恩怨分明面对敌人曹操去为大义而放了他即使自己会因此受军法处置。
当时需要的是将士们的衷心而不是数量,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无不透露着智慧,而这一切是常人所想不到的。这样的人让人以为他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在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但我认为他很会用人善用才人,并且可以抓住时机,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最后便是周瑜,周瑜虽具备大将之风与曹操赤壁一战大胜。但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想把诸葛亮杀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不难看出他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最后在既生亮何生瑜的无奈之中去世。
随然三国演义内容长而丰富阅读起来比较费时费力,但闲暇时来看一看也未必不可,而且也会有许多新的感受虽然现在在和平状态下到其中未免有不少人生哲理发人深思。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9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 “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
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10
在四大名着里,我最不了解的就是红楼了,通常看到一些红学评论,都不敢随便多嘴,今天看了小水叮铛转贴的《为什么要争宝玉》,实在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若有不当之处,诸位请多多指教。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六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读书笔记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六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红楼梦中的每一首诗词,每一幅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
姑姑送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很特别,它的名字叫《二十四孝》。我马上打开,看了起来。我读了第一篇《孝感天地》。
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有一个圣贤的君主,他的名字叫舜。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伤害他。他父亲还扬言要杀了他。但是,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回到父母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犁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在河里捕鱼,遇上了狂风暴雨,可是他却一点也没事。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己的王位让给了舜。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和同学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姑姑说:百善孝为先。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儿时必读的书。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己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么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努力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只有妈妈和我在家。突然,妈妈的肚子疼了起来,妈妈叫我拿药来,可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么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但是为了妈妈,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妈妈,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现在,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所以我的步伐加快了,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妈妈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相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学习,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对我的内心深处有了很大的启发。故事中刘恒的亲尝汤药,子路的百里负米,还有董永的卖身葬父,每一个孝心故事都能催人泪下,当我们今后长大成人后,爸爸妈妈也逐渐变老了,我们就要赡养他们,因为每个父母都曾经为了抚养子女而呕心沥血,日夜操劳。父母是最关心我们的人,我们也要善待自已的父母,总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也有变老的时候,那时,我们就需要孩子们的照顾,乌鸦尚且反哺,何况是我们人类。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4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5
我看了二十四孝这个故事,里面许多孝子都很有孝心,如舜……等人都很孝顺父母,都很有孝心,而现在都是父母疼我们,而不是我们孝父母,以前舜的弟弟象串通父母要杀了顺,可舜仍对父母很孝顺,什么事都以父母为天,因为是父母养活了他,他干什么都依着父母,而不依自己。
还有人为了让父母吃米刮多大的风下多大的雨都不怕,拿着钱去买米。直到排上队买上米才肯回家。想想以前那些人多么有孝心,多么孝父母啊!我们现在却不孝父母,而是父母疼我们。看来我们也要学他们一样孝父母,让父母不吃苦,让父母过上好生活!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世代相传,把孝传到千秋万代,让每个人都有孝心,来孝顺父母。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6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国人民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我们从中得到学习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没一个故事都让我们追捧和学习,我们要懂得从中筛选,知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我们从中去学习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
孝的传递者源于我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学习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要求我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希望我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我们着想,时刻为我们担忧,唯恐自己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我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我们没有能力的时候,我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我们放心,而在我们有能力给予的时候,我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起是他们很快乐的时光。因此,工作在外我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我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我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现在真是应该重新温习我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学习如何孝奉父母,学习在我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21世纪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的,还有待我们去继续发扬。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7
你看过二十四孝吗?它是一些以“弘扬孝道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孝心故事。其中讲述了二十四个生动的小故事,不仅有古代人孝敬长辈的故事,还有当代人如何尊敬长辈的典范,都是值得我们去用心体验的。
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其中有一篇讲述了古人舜的故事,令我感触特别深。舜的父亲是个失明的人,继母又蛮不讲理,他还有个异母兄弟叫象,从小被娇纵惯了,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娘儿俩成天合计着怎么伤害舜。有一个冬天,刮了几天的北风。风把家里粮仓顶上的稻草都掀翻了,舜就让象在下面帮他递送稻草,自己在屋顶修仓顶。不料这时粮仓着火了。他赶紧跳下屋顶。可是,火势很凶,已快烧到住房了,他顾不得自己,就冲进了火海,先救出了父亲,接着又救出了继母,这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全烧烂了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舜的行为让我深受感动,继母平时一直伤害他,但在最危险的时刻他还是忘我的去救她,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境界啊!此时,舜不只是教会了我们孝,更是一种宽容大度的心态。
想想舜当时的生活环境,不管继母怎样对待他,舜仍然时时想着孝顺父母,再对比一下我们现在优越的生活条件,我突然感到很残酷,父母平时辛苦的工作,尽可能地给我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让我们吃好的,穿好的,可我们总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孝”的观念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经非常淡薄了。我想:我们应该向
这些故事中的二十四位主人翁学习,尤其要向丁巧菊大义劝夫、河南大孝子背母打工、湖北老学生求学救母、北国好男儿割肝救父当代人物好好学习,有句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我们应该像他们那样,懂得感恩,懂得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高尚的人。
读完这些孝心故事,我觉得我也要更加的尊敬父母长辈,虽然不必像古人一样做那些激烈的行为,但是我也可以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去感恩他们,报答他们。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8
大家都说“百善孝为先”,这么多善举当中孝是排在第一位的,然而,大家知道古代的人是怎样尽孝心的吗?这个暑假我读了二十四孝的故事,让我给大家讲个卧冰求鲤的故事吧: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因为小的时候失去了母亲,后来继母朱氏对他很不慈爱,还常常在王祥父亲面前搬弄是非,父亲渐渐对儿子也冷淡了。王祥的继母喜欢吃鲤鱼,王祥不计前嫌,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到鲤鱼,正在他祷告的时候,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突然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他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供奉给继母。他的举动,在十里八乡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大家看,王祥不仅有一颗纯洁的孝心,我觉得他还有宽宏大度的品质,他的继母居心不良对他心存厌恶,还借着父亲百般刁难他,而王祥不管继母怎样,总是孝敬她,尊敬她,为了继母的爱好历经千辛万苦。虽然故事的结尾没有写到继母,但我想继母一定被王祥的孝心感动了。
除了这个故事,二十四孝里还有忠孝双全的沈云英、打虎救父的杨香、弃官奉亲的潘岳、卖身葬父的董永、都能给我们带来感动。
读完二十四孝,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突然觉得满足。因为我们现在不愁吃,不愁穿,一直在长辈的爱中成长。有什么事都可以由家长代劳,我们有什么需要他们总是尽量满足,身体不舒服或受到打击,前来关系的也是他们,指导学习,纠正错误的还是他们。长辈给予我们太多的爱,我们应该孝顺他们,不用像古人那么极端,泡一杯茶、捶一捶背、洗次脚、或是使成绩提高往往就是孝顺长辈的最好方法。
让我们怀着一颗孝心孝敬长辈吧!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9
《二十四孝图》图文并茂,非常感人。我发现,百事孝为先,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二十四孝有: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啮指痛心、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戏彩娱亲、卖身葬父、刻木事亲、行佣供母、怀橘遗亲、为母埋儿、扇枕温衾、拾萧异器、涌泉跃鲤、闻雷泣墓、乳姑不怠、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扼虎救父、哭竹生笋、尝粪忧心、弃官寻母、涤亲溺器。其中,我最喜欢刻木事亲,意思是: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南(今河南黄北)人。
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见面,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子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虽然这篇文章里木头人的手指会流血不现实但古代人真的是孝顺。现在有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代人一天到晚都是在想自己该怎么样,自己吃的好不好,玩得好不好,向父母要这要那,达不到要求就发脾气,有时对父母和长辈说话、行为很不礼貌。
和前人相比我真的对“孝顺”二字没有做好。读了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吧!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0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1
你读过《二十四孝》这本书吗?这里讲的都是有孝心的故事,这二十四个小故事写的生动感人,每一个故事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更值得我们去用心去体验。
《孝感动天》这个故事读后令我感触很深,这个故事讲了古人舜的故事。
舜是中国上古时代的“三皇五帝”之一,他开创了中华道德文明。舜是一个品行兼优的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妈妈,他的爸爸又是个双目失明的人,继母对他很苛刻,多次和自己的儿子想害死舜。一天,舜的爸爸叫他修补粮仓,后母想趁这个机会烧死他,舜在仓顶上看见起火了,但找不到梯子,他就把自己随身带的两顶斗笠当做翅膀,然后像鸟一样往下跳,结果他轻轻地落在了地上,一点也没受伤。他后母和弟弟并不甘心,又叫他去淘井,舜跳下井后,他们就把土石扔下去,把井填平,想把舜活埋在里面。舜有井边掘了一个孔道,钻了出来,虽然他知道这些事是后母和弟弟做的,但舜还是像过去一样和和气气地对待他的父母和弟弟,不过从此以后,后母再也不敢暗地里害他了。舜高尚的品德打动了尧,最终促使尧把他选定为自己的继承人,成为了一代英明的君主。
舜以德报怨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他不仅教会了我们要孝,更让我们学会了在生活中要宽容,要大度。“百善孝为先”,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读这些故事让我懂得感恩,懂得孝顺父母,并用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感恩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作《二十四孝的故事》,特别感人,我来讲一讲吧!
比如黄香,他夏天时害怕父亲睡觉时热,就用凉水倒在父亲的凉席上,再用扇子扇干,床就变得很凉快。他冬天时害怕父亲睡觉时冷,所以他在父亲耕地回来前钻进父亲的被窝把床暖热,床就会变的很暖和。总,之我要向二十四孝中的每一个大孝子学习!
这边书就算是我推荐给你们的',一定要看哦!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3
孝道,自古以来就是贯穿于国人伦理和美德的精髓。
闲暇的一个人去郑州城隍庙转了一圈,这是第三次来。第一次和同事,第二次和我弟。总觉得这个地方,有尘世难得的清净,总之,我喜欢这里。如果说前两次是看热闹的话,这一次应该是看到了门道。留心看了正殿两侧的垂直坡面上画的就是二十四孝彩图。想起了小时候,爸爸常常给我讲这样的故事。
常言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最近细细品味了儒家的经典著作,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感触良多。
个中,印象最深的当属,“戏彩娱亲”、扼虎救父、嗜指痛心、鹿乳奉亲等等。
戏彩娱亲,讲的是春秋时楚国的隐士老莱子的故事。楚王曾派使者请他出仕,他却表示不屑。这人很有意思,已经七十岁了,还说自己不老。对自己的双亲十分孝顺。他穿上五彩斑斓的衣服学者婴儿的样子嬉戏哄二老开心。取水上堂的时候,故意假装跌倒在地,学着婴儿那样啼哭,父母看了哈哈大笑。
今天看来,老莱子总是让人觉得少不了做作之嫌。鲁迅先生,对这一点就很是反感。但我觉得,这又有何妨,其初衷是好的,就是一个劲的让年迈的父母永葆一颗不老的心态。
扼虎救父,是关于晋朝杨香勇敢把父亲从虎口中解救的故事。一个年仅16岁的小女孩,随父亲去田间割稻,歘然闯出一只白额虎,把杨父叼在口中。幼冲的小杨香,情急之下,完全忽视了自己与老虎力量的悬殊,竟然用小手卡主老虎的咽喉,直至老虎瘫软在地,父亲得救。虽然摆布不了夸张的色彩,小小的一个女孩子力气能有多大,但是我们不得不由衷赞赏这样一个勇敢和孝顺的女孩。
曾参,孔夫子的得意门生。嗜指痛心就是讲的他的事迹。说他少时家穷,常去山中砍柴。一日,宾客来访,曾母不知所错,急的狠咬自己的手指。曾参猛的觉得心口疼痛,就迅速赶回家中,跪问其母,母亲说,我咬指嗜希望你回来。是啊,这充分显示了母子俩具有极强的感知力。
关于鹿乳奉亲,讲的是春秋时郯子身披鹿皮去去山中,混入鹿群中取鹿乳侍奉双亲的故事。我看着不觉得不佩服他,有点滑稽,十分敬佩。为什么呢,你看,如果他了解鹿群的生活习性又怎么会混入鹿群呢。体现了他能和自然很好的融为一体。
当然二十四孝,远不止上面我所提到的这些。每一个,看后都会有莫名的感动。敢问,看了这样,你觉得你对自己的父母亲做的够吗,不说想这些人一样。起码,你不让父母担心,常常给予必要地问候了吗?都扪心自问一下吧!
做一个孝顺的人,因为你也会有老去的一天。常怀感恩之心,不让二老再为我们把心操碎。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4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5
我们自打开始受教育,就知道“孝”是一种好品德,我们要做到孝。可是,真正做到的人并不多。《二十四孝故事》,不仅为我们讲述了“孝”之天子的孝行,更让我们进一步去了解“孝”的含义,并深刻的做到孝。
“孝”有很多种,可以用自身去做孝,做事表达孝,容忍表示孝。假如你做到了“孝”,天必有眼,奇迹出现。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的父母为我们做了那么多,孝一孝有何难?就算父母对我们不佳,也应孝。这种宽之孝道,定会感动父母,感化他人,孝感动天,不是吗?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6
中华美德小故事众多,其中二十四孝中的《打虎救父》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宣扬的对象。
晋朝时,有一位叫杨香的孝子,十四岁的时候就经常跟着父亲到田里收割庄稼。有一天,突然有一只老虎把他的父亲衔去。当时杨香手无寸铁,但他深深地知道必须去救自已的父亲。于是不顾自身的危险,立即爬上虎背,紧紧扼住老虎的脖子,老虎终于松口逃走。他的父亲也就脱离虎,保全了性命。
有诗颂曰:深山逢白额,努力搏腥风,父子俱无恙,脱离虎口。
主人公杨香在父亲遇到危难之时,爆发了身上的潜力,置老虎于死地。人的潜能不可低估,爱的力量不可低估。想想,生活中父母亲处处保护着我们,爱护着我们。为了我们能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宁愿牺牲自已的一切。当父母们遇到困难或老了、生病了、走不动了、行动不方便的时候,难道我们做子女的不应该 ‘孝’ 字当头,挺身而出吗?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7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敬父母是我们做人的根本。从古至今,从伟人到平民百姓,再从老人到我们身边的同龄人,很多人都给我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
《二十四孝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孝子们的孝心及行动。他们为了尽孝可以付出一切,时间,骨肉,生命……
《卧冰求鲤》中的王祥,年少的时候母亲就过世了,继母朱氏对他非常不好,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坏话,还对他百般的挑剔刁难,年幼的王祥受尽了委屈。
一天后母病了想吃鱼,就叫王祥去抓鱼,可是当时正值天寒地冻,冰河封面,哪里抓得到鱼呢?于是王祥顶着严寒来到河边,脱掉衣服趴在冰面上,希望用体温化开冰面,可以抓到鲤鱼。这时,冰面忽然自己裂开,尽然有两条鲤鱼跃上岸来,冻得浑身发抖的王祥终于如愿以偿。
是什么力量支撑王祥这么做的呢?我觉得唯有一个“孝”字。最终也正是王祥的一颗孝心感动了后母。
历史上感恩的故事很多。黄香九岁温席,李密陈情报祖母,花木兰替父从军,陈毅元帅为生病的母亲洗尿裤,还有失去父亲的八岁女孩唐银花,唐银花安慰自己失明的妈妈说:“妈妈——我就是你的眼睛!”……他们那一颗颗滚烫的孝心,凝成了一道道爱的长城。
我们的父母曾经为我们付出了许多,等我们长大,本应该享福的他们却还在为他的孩子们操心。同学们,鲜花可以枯萎,沧海可以变成桑田,但我们感恩的心却不能没有,也不能改变!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的去感恩父母!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2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
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5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6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7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8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9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94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