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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谅解书范文(共30篇)

民事谅解函样本第1 部分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第25类)注册商标在中国大陆的被许可人。乙方在其商城对外销售商品时,未经甲方同意,在商品名称中添加“_______”,侵犯了甲方的权利。注册商标使用权。甲方就乙方侵权行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谅解协议: 1、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不再从事侵犯“_______”注册商标的行为。 3.甲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不再追究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侵犯“_______”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包括诉讼、媒体曝光等)。 4、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继续实施侵犯“_______”注册商标的行为,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 5、本协议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经甲、乙双方特别授权代理人签署后生效。如乙方未按照调解书及时支付赔偿金,甲方将根据诉讼标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月日 民事谅解书样本第二部分甲方: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地址: 乙方: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地址: 协议理由:××年农历五月初四下午,甲、乙双方在不说话的情况下发生争执。甲方殴打乙方,导致乙方受伤。为彻底、圆满解决此事,双方同意调解,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元。 2、今后甲、乙双方及其亲属不得再以此事为借口相互纠缠或制造麻烦。不准批评桑树、批评鸡狗。也不允许无事生非、故意制造事端、制造混乱,以达到相互尊重和理解。保持冷静,主动解决问题,否则政府部门将严肃处理。 3、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费用并双方签字后,乙方不再就此事追究甲方法律责任。若乙方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派出所、村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延期,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调解员: 年月日 —— 民事纠纷上诉(选3条) 民事谅解函样本第3 部分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谐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谅解协议: 1、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乙方因故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乙方已承担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字母)。 2、付款时间及条件: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数日内,乙方自愿不追究甲方相关民事、刑事责任。乙方也向公安机关提出撤案申请,该案被撤回。 3、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和办理。其安排的方式和后果将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4、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家属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赔偿要求。 5、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已解决,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今后本次赔偿事故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这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公平合理。 7、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了解违反本协议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止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一方各持有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指纹后生效。各方应以此为基础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9、乙方今后可能出现的任何身体或精神问题与甲方无关。 10、其他: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民事谅解书样本第4 部分甲方:(注明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等) 上述两方因××××起发生纠纷。乙方xx于x月x日向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经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同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x月x日;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3、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乙方撤回仲裁请求后数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4、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一切争议均得到解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索赔,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索赔的依据。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a公司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人: 20xx 年x 月x 日 民事谅解书样本第5 章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与甲方劳动争议的解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谅解协议,共同遵守。 1、因甲方未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乙方现依法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2、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特指乙方在广州、上海、青岛、西安等甲方门店内关联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等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3、甲方须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或其特授权代理人)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或其特约代理人)收到货款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4、乙方承诺,本协议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乙方将不再以任何理由或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也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解决的问题。甲、乙双方争议。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上述事项。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xxxxx

xxx元。

6、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已签订。

7、本协议自甲、乙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乙方代理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月日

民事谅解书样本第6 部分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信息:

姓名:xx 性别:xx 年龄:

(乙方从事农林牧鱼即可)给乙方。四至界线: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北以_______________为界,面积_______________整,多少以此面积为准。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商定委托代耕费_______________年共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由乙方付清甲方。 三、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的_______________亩田复耕。合同期间国家粮补由甲方享有,如若交农业税及三税提成由甲方负责交纳。 四、如若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将此田复耕,乙方必须赔偿此田块分配个人每亩面积_______________公斤稻谷、_______________公斤小麦市场行情利润为标准(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的费用,别无其它费用)。 五、乙方塘埂外围不得栽树。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加赔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17篇申请人名称: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人:袁____托**人:李x 被申请人名称: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人:____托**人:黄x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____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人: 被申请方**人: 调解员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18篇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儿子: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儿媳: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大腿受伤,导致“右侧股骨下段骨折”。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陆万贰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打入乙方贵州农村信用社账户______。) 该赔偿金包括: 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 ②生活护理费用、 ③住院伙食补助费、 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⑥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营养费、 ⑧继续医疗费用、 ⑨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贰万伍仟元(¥)元(出院时退回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 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 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19篇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农历)出生。 乙方: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农历)出生。 甲、乙双方经*等协商,自愿就土地代耕,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家庭承包经营的庙仙乡项寨村独东组三亩七分麦稻田委托代耕(乙方从事农林牧鱼即可)给乙方。四至界线:东以郑家力的池塘为界,西以郑维业一亩五分田为界,南以本组老渠道为界,北以郑国业稻场为界,面积三亩七分整,多少以此面积为准。承包期限为十五年,即_____年__月31日至20____年__月31日止。 二、双方商定委托代耕费十五年共计柒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由乙方付清甲方。 三、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的三亩七分田复耕。合同期间国家粮补由甲方享有,如若交农业税及三税提成由甲方负责交纳。 四、如若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将此田复耕,乙方必须赔偿此田块分配个人每亩面积500公斤稻谷、300公斤小麦市场行情利润为标准(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的费用,别无其它费用)。 五、乙方塘埂外围不得栽树。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加赔叁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乙方: 20__年4月27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0篇赔偿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区*局,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赔偿申请事项 1、请求****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请求****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______________天的损失费______________元。 3、请求****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__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及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下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重庆市*局渝公确复字[20_______________]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_______________。申请书),永川*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____________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乱抓乱捕****的违法行为。 二、(20_______________)渝五中法刑终字第125号刑事裁定书【20_______________,日】案件中认定袁影等8名人都是证明**分子薛从来伪造公文诈骗钱财的证人。首先,“证人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总是和一定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抗辩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证人在诉讼中则没有自身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其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而是客观地陈述一件事实”。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的钥匙”:________________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条,第***条的规定,故请求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要求**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元_____5倍=倍=元 2、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至20_______________年4月2日共计270天,减去羁押时间37天,其余233天元=元(以20_______________年社会职工*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确认申请人**办事的火车费238元,汽车费27元,住宿费2个月_____210元/月=420元。生活费每月按500元_____2个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关于**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判令永川区*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_____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_____元。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再次向庆市第五中级人民**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1篇申请人名称: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人:袁____ 托**人: 被申请人名称: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人:____ 托**人: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__年 月 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__年__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____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 年 月 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__年 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人: 被申请方**人: 调解员署名: 年 月 日 ——交通民事纠纷协议书 交通民事纠纷协议书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2篇甲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祥见授权委托书) 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不服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_民初字第____号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并均作为上诉人提出上诉; 2、甲乙双方在上诉过程中为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有意和解。 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给甲方,甲方自愿放弃一审判决书所认定的'赔偿金额;至此,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结清,且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事由向乙方要求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税款、管理费、补偿、返还、诉讼费以及因该工程项目所产生的其他债务)。 二、双方一致同意,一审时所产生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诉费的减退自行办理和承担。 三、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当天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承诺在上述款项支付后2日内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上诉的书面申请。 五、双方确认关于因承包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遵照本和解协议书执行。本和解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所确认的款项支付完毕时生效,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3篇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时___________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_______**。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甲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4篇甲方(受害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嫌疑人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年某月,张某因协助朋友向甲方索债,过程中存在对甲方进行抢劫的嫌疑,现其已被刑事拘留。乙方是张某的兄长。事发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对张某的谅解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及张某对甲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赔礼道歉,请求甲方予以充分谅解。 二、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代张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0000元(大写:叁萬圆整)作为全部赔偿及补偿,用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同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前述款项,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赔款后应当出具收据给乙方。 四、鉴于**嫌疑人张某并无意参与**行为,且事后有悔过意愿,对甲方深感歉疚。现乙方又自愿代替张某一次性支付甲方***30000元作为全部赔偿及补偿。甲方表示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自愿表示不再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甲方恳请办案机关**对张某的刑事处罚,对其从宽处理,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期早日回归社会。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办案留存备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5篇上诉人;殷素兰,女,汉族,1949年4月3日出生,职业;教师。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和*山361--6—3号,电话;66952002 66122253 被上诉人;重庆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6号,法定**人;雷军(董事长) 上诉人殷素兰因汽车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2006)南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因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实用法律法规错误,认定证据证明对象错误,认定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错误。 请求事项; 1、撤销一**决; 2、**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加二审诉讼费用; 3、或**予以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1998年11月18日,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将其所有的渝B06354号车辆发包给李庆新经营,经营期从1998年11月18日起至2006年11月18日止。李庆新另向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缴纳了15万元,获得了该车199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8日的经营资格,由于特殊情况,李庆新将渝B-06354号车于1999年6月23日转让于殷素兰,当日殷素兰与重庆市出租汽车总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李庆新的**义务随即转移给了殷素兰,殷素兰继续履行原李庆新与重庆市 出租汽车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剩余期限,**取得了原始承包人的相同的法律地位,随即;合同双方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 ,2005年6月10日,重庆市人民*发出(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方案)(2005-2010)年的通知,已经市人民*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要求主城区人民*,市*****,有关单位认真**实施,其实施方案规定;A类**区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限期改造CNG(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否则禁止在A区内行驶,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必须治理,经治理仍不达标的,**提前报废。20—25座公交客运柴油车不能在A类**区营运。达标排放的新车和在用车发放环保标识,未达标排放的不发环保标识,未取得环保标识的车辆不允许年审和上路行驶,上诉人经营的车辆已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年审,足以证明其排放已达标,行驶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其是26座公交车,也就说可以在A类**区营运。 从文件内容看;重庆市蓝天行动(2005)41号文件以序言标明。要求有关单位,****需认真**实施,并对出租车,公交车限期改造以“必须”这种行政命令要求提出。可见,出租车,公交车只能限期改造使用CNG(天然气)第清洁能源。 2005年9月13日被上诉人出具通知,称根据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即日收回车辆,其行为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渝府(2005)159号文件对交委(2005)227号请示文件的批复,要求按照市*专题会议纪要(2005-162)议定原则实施,**小组 会议要求“市交委对上述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批转实施”。进一步完善;“说明还不完善,需要重新作出或补充作出相关内容予以完善。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申请人重新作出或补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该明白;该请示内容必须进一步完善(重新完善或补充完善)后,同时还必须获得市*批转实施前,该请示内容是还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上诉人在这种情况下引用该文件内容显然是错误的。 对一**决书认定**查明的事实,上诉人能以足够的理由说明其马马虎虎,未认真细致,全面客观的**事实**及证据证明的对象。 1、一**决书**查明中称,渝交委财(2004)60号文件能证明,确认,上诉人承包的车辆是非公共交通企业的车辆,不得享受公交减免规费**,认定事实错误,其批复主题词就是;(关于公交集团所属巴士公司871等线路公交客运车辆减免交通规费的批复),渝公交文(2004)52号也是;(关于要求减免公交客运车辆规费的紧急请示),其内容明确了上诉人所经营的车辆在接收前与公交公司经营性质不同,接受后,在原包缴比例基础上又下降了十五个百分点,足以证明是公交车,享受了公交减免**。 2、一**决书**查明中称,渝府发(2005)41号文件规定的A类**区(是指主城九区)内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限期改造使用CNG(天然气)能源,也显然是错误的,文件指明为(九区内的80 个街道,镇),其这80个街道(镇)以外的出租车,公交车就不需改造。 3、一**决书**查明中称;渝府(2005)159号文件批复,同意按请示的议定原则实施,并且称车辆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于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其也极度错误,批复是同意按(专题会议纪要2005-162)议定原则实施,其中对会议议定的内容五个大项中,只有三和四两大项为中巴车退出主城的实质内容,第三大项明确了用已经过市*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的,渝府发(2003)84号文件作依据实施,第四大项;**小组会议要求,市交委对该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批转实施。也就是说该项内容是还没有获得通过的内容。会议最后的总结中;会议**小组组长,副*赵公卿专门指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重点提出《主城核心区20座及以上社会客运车辆调整规范工作方案》涉及到线路经营期问题,指明交委应积极与市**衔接。因此这第四大项内容还有问题需要解决,完善,报批,同意后方能实施。重点指明必须完善后报市*批转实施。该文件是明确车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此车型与车辆只一字之差,但有千差万别,车型;词典上称型号,类型,即大型,中型,微型,根据重庆市*交通管理局发出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中确定上诉人承包的车就是大型普通客车,型号根据(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证据确定如上诉人经营的车就是**XM6730型号。车辆和车型又岂能相提并论? 1、一**决书**查明中称;根据渝府(2005)159号文件规定,上诉人领取了保证金2万元,未领补偿款元,被上诉人收回持922线路牌的107辆车后,根据159号文注销107块线路牌,并对107辆车完清了报废手续,也严重错误,其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办法总额为万元包含2万元保证金,其2万元保证金合同约定为财产保证金,被上诉人已将车辆收回,不存在需要保证的财产,上诉人是以合同约定领回,与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无关,被上诉人虽然注销了107块线路牌,但并未对107辆车全部报废,现如今仍有这107辆车内的部分车辆在继续营运。又怎能以注销线路牌推断为报废车辆。 因此,上诉人对一审**查明的相关内容持否认态度。 针对一**决书中对争议焦点,分析评议,**认为。上诉人亦认定该大项的内容严重错误。 1、一**决书对被上诉人是否违约,是否应赔偿上诉人损失问题,其一、认为上诉人承包的车辆属社会客运车辆,不是出租车或公交车,以被上诉人举证(1)、(2)、(3),上诉人举证(1)、(4)、(5)能证实,理由是公交车免征养路费,以及渝交委(2004)60号文件确认为社会客运车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合同约定为社会客运车辆。显然是特别错误的,被上诉人举证(1)、(2)、(3)根本无法说明,被上诉人举证(1)是渝府发(2005)51号文件是已经废止的文件; (2)渝交委财(2004)60号文件非旦不能证明是社会客运车辆,而且还是只能说明是公交车,其申请也是要求减免公交车车辆规费,批 复也是对公交客运车辆的减免批复,其根本就不能说明公交车免交养路费;上诉人举证(1)、(4)、(5),也只能证明上诉人的车辆在被上诉人接收前是有社客编号31290接收后已变更为5222860(重庆市营业性运输车辆登记表),也只能证明现为公交车。减免的意思应该是既可以减少也可以**,不是一审人民**判决书中认定的“减免”等于“免”,虽一定之差,却有千差万别,根据渝府发(2005)2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必须交养路费,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条规定: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准,按规定承担荣誉**、残废人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公益性义务的城市公共汽车免交养路费,其它没有承担第十五条规定的公益性义务的公共汽车只能按规定减交养路费。所以不是所有公共汽车都享有免交**,如果以免交养路费来定是否属公交车,那么警车、救护车不就成了公交车了。(况且也不是所有警车、救护车都能免交养路费)。 2、一**决书中称,依据被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10(重庆市营业性运输车辆登记表),一审称159号文规定持922线路牌为社会客运车辆,简直太错,159号文规定调整退出的为主城区内持922线路牌运行的20座及以上的社会客运车辆,人家持922线路牌的面包车等就不属其调整范围,还有持922线路牌的公交车等。 3、一**决书中称,选择“一换一”置换方式的车辆必须达到2个条件(使用CNG即天然气,长度为米),上诉人承包的车辆长度为米,又是柴油车,属159号文件规定的调整范围的认定,简直是车拉西扯,159号文件是对置换后车辆的要求,假如达 到一审**的认为必须达到的条件,就不用选择“一换一”了,并且其对持922线路牌置换这四大项明确指明还必需完善后报批,其正确说法是:(选择“一换一”方式的车辆必须是持922线路牌的20座及以上的社会客运车辆)。 4、一**决书又称,持922线路牌营运的107辆社会客运柴油车,对主城蓝天行动举足轻重,159号文件规定对持922线路牌的社会客运车辆必须退出,上诉人持的正是持922线路牌的社会客运车辆,又犯了对认定事实**证据未客观细致、粗枝大叶的错,持922线路牌运行的107辆车,就有许多不是柴油车,有许多早已更新(已注销牌照),也无任何证据证明都是柴油车,159号文件也是对持922线路牌的一部分车退出,而上诉人承包的车早就不使用922线路牌了,有自己的线路标号(875)。又以何证据为依据认定上诉人承包的车是社会客运车辆,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875线终止经营合同退款表就能证实是公交编线。 5、一**决书又称,被上诉人按159号文对原告补偿万元视为合理,上诉人领取了2万元保证金视为上诉人同意执行159号文件终止合同。一审**又粗心大意、主观意断:被上诉人单方提出的补偿元内包含上诉人2万元财产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是要退的,而不是被上诉人的补偿款,上诉人领取2万元财产保证金是因为被上诉人已收回车辆,不存在需要保证金保证的财产,上诉人依约退回财产保证金,并未在被上诉人单方制定的补偿表上签字,又怎能以此推定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执行159号文件终止合同,一审对被上 诉人的行为认定为合理,又根据什么证据证明合理的呢? 6、一**决书还称:承包合同提前终止,是因*要求涉案车辆退出客运市场,导致合同客体不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被上诉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所致,被上诉人无过错和违约,并对被上诉人举证(1)至(6)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确认:一审**在这里可以说是一错再错,上诉人承包的车辆,*并没有文件要求退出客运市场,159号文件针对社会客支车辆,其中明确说明必须按(专题会议2005-162)的议定原则实施,该专题会议第四大项,会议要求其必须对该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批转实施,也就是说,在未重新完善和补充完善后同时获得市*批转实施前该内容不具法律效力,该内容不完善的地方比如:(1)赵公卿副*提出的对主城核心区20座及以上社会客运车辆调整规范工作方案涉及到的“线路经营期”的问题;(2)车型达不到方案第四条第二项车型要求的,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前调整退出,该方案第四条第二项就没有车型,上诉人也找过相关部门查找,都没有找到。(3)“社会客运车辆”是人们习惯性对民营公交客车的称呼,用于*文件,也有所不妥,从来*相关文件都无此名词,一审**认定被上诉人举证(1)合法,被上诉人举证(1)是已经废止的文件,其合法性在哪里? 7、一**决书称:合同客体不复存在,是非常错误的:合同客体可以是物、知识、技术等,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技术这种客体,必须用经纪人作为载体,上诉人的合同客体是有车辆,有用15万获得的8年经营指标,其主客体为经营指标,但其必须以副 客体车辆作为载体,假如上诉人的合同客体消失,其车辆已经报废,被上诉人用什么去置换? 8、对原一审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被上诉人意志之外的原因,被上诉人无过错和违约的说法是无根据的、是错误的。被上诉人依约、**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合同目的就能实现,被上诉人**履行渝府发(2005)41号文件合同就能全面履行,然而被上诉人用与自己毫无关联的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中还未完善的内容来张冠李戴,其主观用意是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违法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过错和违约责任。 一审人民**判决书中称损失金额是否成立的问题,上诉人举证 (9),虽为复印件,但有胡仕权提供的证明书,其证明书中称可以进行司法笔迹签定。在**前上诉人的**人拿到一审人民**,**没接收,该单车经营书中明确说明被上诉人每月收到9970元,其它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该经营车辆营运记录有原件,上诉人的**人亲自拿原件到一审**的**该案的**长处,**长称复制其中的部分就可以了,为此上诉人的**人才交部分复制记录,此二份证据,其中一份是来源于事实本身,属原始证据,另一份也可以通过鉴定等方式证实其真实性,以此结合其它证据证实上诉人的损失才能起到客观证明的效果,一审人民**不予确认是不对的。 从以上简述一审人民**判书中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认定证据证明对象,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方面的错误,归纳如下: 1、对渝府发(2004)60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2、对渝府发(2005)41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3、对渝府发(2005)159号文件内容理解认识错误。 4、对被上诉人提供的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是107辆车报废错误。 5、对被上诉人单方面制定的补偿表内容认识错误,以此据以推断上诉人同意按159号文终止合同错误。 6、在被上诉人没有出示任何能直接证明上诉人承包的车辆为社会客运车辆证据的情况下,在多种证据都能直接客观证明是公交车和座位数为26座的大型普通客车(即与159号文件)无关的.情况下,误认为全部公交车都免交养路费,以此推断上诉人承包的车为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7、将上诉人承包车辆在明知现已有公交编号的情况下用其以前早就不用的社客编号认定为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8、对159号文件规定调整退出“922”线路牌的部分社会客运车辆理解为所有持“922”线路牌的车辆都全部退出的认识错误。 9、对选择一换一置换方式的车辆的本身条件理解错误。 10、对被上诉认提供的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107辆车为柴油车错误。 11、对被告提供107块线路牌报废手续推断为是社会客运车辆错误。 12、对被告提供的补偿清单在判决书中引用其内容又与补偿清单内容不符错误。 13、将上诉人承包的车辆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纳入*要求退出客运市场的认定错误。 14、对合同客体不复存的事实认定错误。 15、对被上诉人作出无过错和违约的认定错误。 16、对合同不能履行是被告意志之外的认定错误。 17、对认定上诉人的损失金额是否构成错误。 18、对其它证据没有认真细致、全面客观**错误。 19、在上诉人有明确证据清单顺序递交证据的前提下将顺序予以颠倒错误。 20、判决不**上诉人一审中的请求错误。 据此:一审人民**对上诉人的第一审的确存在马马虎虎,未认真细致、全面客观的查明事实**及证据证明的对象,当然就构成了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认定证据的合法性及效力就错误,不以客观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过多的主观推断、想象。在被上诉人举证(1)渝府发(2000)51号文上诉人只认可其真实性,并没有认定其合法性的情况下,并且此文件又于*网公布,不****其合法性的前提下,将已经于2005年4月就废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拿来作为依据,并且认可其合法性。来认定案件事实足以证明一审人民**(2006)南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存在过多的错误。 因此,**于你院,请求你院查明事实**: 1、撤消原判。 2、**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加二审诉讼费用。 3、或**予以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上诉人:殷素兰 附注:以上是以一审**认定证据顺序展开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6篇甲方: 乙方: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与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__元,其余款项与**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与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与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签字: 年 月 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7篇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被乙方伤害一案的有关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费用,共计***xx元整(*** 整)。 二、以上款项于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条。 三、乙方对于造成甲方受伤的.行为深表悔意,乙方对甲方做出诚恳道歉。 四、甲方对乙方表示谅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伤害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次性解决完毕。 五、甲方同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建议,恳请司法机关免予追究乙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给乙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送相关办案司法机关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8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法定**人:______________托**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法定**人:______________托**人:______________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xx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x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xxxx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xxxxxxx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方**人:______________ 调解员署名: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29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xxxx建筑工程公司诉xxxx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xxxxx年xx月xx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xxxx元,于x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谅解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20X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xxxx元,于x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xxxxx年xx月xx日前,付款xxxx;于xxxxx年xx月xx日付款xxxx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谅解书范文 第30篇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发生纠纷造成甲方损伤,现双方同意协商处理,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在事件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造成甲方__________部位损伤,发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_____________钱。 2、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一次赔付_____________钱,不在通过诉讼或第三方向乙方主张任何**。 3、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款一次性打入该账户。 4、乙方逾期未将款打入账户,每逾期一日支付款项额10%的违约金。超过五日未打入款,或未足额打入。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失效。甲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解决,本协议内容不作为主张**的证据。 5、双方对协议条款内容理解,清楚。本协议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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