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生道歉的话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柳巷天价捞水果”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大量网友关注。
据早前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15岁女孩在留香夜市购买水果。称重后显示,一个水果的售价为47元。 15岁女孩觉得价格高,拒绝付款。
后来摊主让她买。女孩给父亲打电话后,两人被摊主骂道:“没钱就别放牲口。”他还称这个女孩为“情妇”。
8月13日,山西太原留乡一家水果捞摊主向一名拒绝花47元购买水果捞的女孩道歉。 “那天我不应该对孩子们说难听的话,希望你们能够接受。”拒绝购买水果钓鱼者的父亲常某某说,“我和女儿接受你们的道歉,希望我们的家人和孩子能够恢复正常生活。感谢网友对我们的关注。” ”
针对此事件,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于8月10日发布了首份报警报告。(详情见>>>>)对女生道歉的话。
报道称,8月7日20时左右,迎泽分局接到群众电话称,一名消费者与留香铜锣湾小吃街“果老”经营者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此事。
经查,消费者常某玉与“水果捞”经营者刘便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跃某等三人因销售价格等问题发生纠纷。常某宇的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冲突升级,两人互相辱骂。双方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越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刘卞分别罚款500元、300元,对常明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热议。
有网友在问:“为什么女孩是受害者,女孩的父亲却被罚款500元?”有网友认为处罚太轻,也有网友调侃:“以前有打,现在有骂。”
针对网络上的各种意见,8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第二次发布通报,回应网络担忧。 对女生道歉的话。
回应称,近日,警方通报了网上报道的“钓鱼纠纷”案件的调查结果,引起了网友和舆论的高度关注。为切实提高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目前警方正在针对网上关注的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回应。
1. 案例详情
2023年8月7日晚案件发生后,警方当晚将涉案人员依法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详细询问多方当事人和证人,并观看双方拍摄的视频,得知:
2023年8月7日20时30分左右,两名未成年人到刘边、刘旭某(姐妹关系)经营的“水果捞”摊位购买水果捞。询问价格后,小A自行选择了水果原料。摊主刘便某将水果切成块,装进塑料盒里。现场称重,共计47元。小A听到售价后,怀疑重量不够,决定不买,准备离开。摊主刘便某表示,水果已经被切开,不能转售,所以不让他离开。小A给父亲常明打电话告知了情况。 10分钟左右,常明到达现场,刘辩的三姐刘悦也赶到了现场。双方协商无果后,刘辩打电话给夜市管理人员当场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时40分左右,常明仍不愿购买,准备离开。刘辩和三姐妹阻止常明离开。此时,常某明先是使用粗俗语言互相侮辱,随后刘月某三姐妹与常某明长时间使用极其粗俗的语言互相侮辱。在此过程中,刘跃某的辱骂行为有一部分涉及到了未成年人A。在辱骂过程中,刘跃某与常某明还互相吐口水。民警到达现场后调解未果,当事人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女生道歉的话。
2.证据支持
案发后,民警走访了现场群众,反复查看了双方提供的各自手机录制的视频、音频内容(双方各录制了约10分钟的完整视频),并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他们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采访。问。结合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的证言以及双方录制的音频、视频证据,事实充分查明。
三、处罚依据
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因购买水果发生纠纷后,双方未能就商品购销达成一致,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展到了用极其粗俗的语言互相辱骂、吐口水的地步。现阶段,双方行为均已构成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双方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罚结果应当与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在互骂过程中,刘跃某使用极其粗俗、侮辱性的语言,伤害了未成年人,造成了负面影响。警方依法对罪犯刘跃某拘留5日。
常明先是辱骂对方,随后他与刘旭等人用极其粗俗的语言互相辱骂、吐口水,久久不愈。警方依法对违法者常明、刘旭某各罚款500元。
刘辩在争吵、互相侮辱过程中,情节较轻,警方依法对其处以300元罚款。
综合/中央广播网、法治日报(记者马超)、《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王泽宇)、中国妇女报此前报道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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