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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进口合同(范例十五篇)

进口合同。

当今社会,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若当事人为公司法人,只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即可。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份优秀的合同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Qublessing编辑为您精选了一篇优秀的《进口合同》文章。希望其中的策略能为您的问题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进口合同第1部分

编号:(87)CM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______

______进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市____路____号,供电地点:“INDUKT”KWANG-CHOW,___市无线电一厂,(以下简称甲方)和AMEREKINTERNATIOAL (H.K.) LTD HONGKONG,地址:ELDEX BUILDING, BLOCKB。 21, MATAUWEIROAD, IST FLOOB.KOWLOON HONGKONG,电气连接装置:“AMINTOR” HONGKONG,以及___ 有限公司,地址:香港29 号楼____ 楼,电气连接装置:“HKSPLY”HONO-KONG,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代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收音机、电子钟收音机组装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合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乙方首先提供四台收音机、电子钟收音机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检验仪器,月产量5.4万台。这些设备、仪器新颖、先进、价格优惠,必须经甲方确认允许。设备、仪器的价款应在甲方收取的组装费内分期支付。

乙方还负责无偿提供组装上述产品所需的全部零部件、装置及包装材料;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和电力,组织组装,收取加工费,并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进行步骤:

(1)甲方应于9月30日前向乙方提交负责组装任务的工厂平面图(草案),乙方于10月20日前派工程技术人员携带工厂调整方案到佛山无线电一厂及设备安装图纸。并与甲方共同商定施工方案。

(2)自11月1日起,乙方应在90日至120日内将相关设备、仪器运至上述工厂;甲方应同期完成厂区调整,立即启动设备安装工程。

(3)乙方应在设备、仪器到达上述工厂后1个月内交付足够三个月且无价提供的所有用于组装上述产品的零部件、装置和包装材料;甲方收到设备、仪器后1个月内交付上述工厂。自收到上述部件、器件和包装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试组装阶段,第二个月开始正式组装。

(4)双方同意,计算机、电视等电子产品的组装任务将在上述两种产品组装正式投产后立即进行。

第二阶段,为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竞争力,双方同意逐步采用甲方生产的零部件和器件。为此,在收音机组装正式投产后,乙方将立即提供制造上述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和设备。一切设备、仪器及其提供条件和价款报销办法,按照上述设备、仪器提供条件和价款报销方式办理。

第二条 装配费计算

由于每批装配的具体品种不同,工艺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不同,双方同意每个品种的装配费用将在相关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三条 损耗率

由于组装产品的品种、款式不同,损耗率也不同。因此,双方同意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另行约定合理的损失限额。 (此损失限额是指所有组装前检验合格的产品在组装过程中的自然损失率)。

第四条 交货条件

相关设备和仪器均从香港交货。元器件、器件及包装材料到达佛山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将组装好的成品运至香港或九龙交货,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期

为了使甲方能够正常、连续生产,乙方提供的元器件、器件和包装材料应在生产月份前15天到达甲方工厂;每批合同中均规定了组装成品的交货时间。

第六条 责任问题

因装配技术造成的产品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延迟交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若元器件、器件、包装材料不合格、不匹配或不能按时交付给甲方,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延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技术交流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尽快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佛山市无线电一厂提供设备安装、组装等技术指导,直至该厂完全掌握正常生产的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

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工厂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工资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也可向乙方工厂派遣工程技术人员交流技术,所需生活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一式中、英文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两个版本同等有效,将于1998年9月22日正式生效,有效期10年。任何一方需要延长本协议的,必须提前六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方得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中国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

美国运通国际机场

____省分行

国家的

____无线电一厂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_____ 有限公司

进口合同第2部分

营业地址: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口货物航空运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期双方遵守。

(一)委托范围:国际空运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仓储报关转关保险报检报检支付运输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格式向乙方出具授权书以及乙方代提货物所需的文件。

(3) 甲方应在货物发货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由甲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细的书面交货信息。交货信息应当注明交货时间、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以及收货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1)甲方委托乙方报关的,应在货物到达口岸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授权书,并提供货物报关所需的各类单证。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对于因查验而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或相应的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支付甲方应缴纳的报关代理费及其他报关、报检费用。

(一)甲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委托货物投保。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货物运输保险的,应出具委托书并承担保险费用。

(1)乙方在航空公司提货时发现货物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协助甲方处理商检事宜,甲方可以要求赔偿。

(2)乙方应小心、妥善地装卸、运输、储存其直接管辖的货物,确保其安全。

(3)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和甲方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承运人和运输时间,以确保货物能够及时送达目的地和收货人。

(4)货物到达后,乙方应与收货人一起验收货物。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无需开箱或拆封即可目视识别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外包装及质量。包装内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识为准。大宗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1)乙方应在货物发出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货物的签收情况。

(2)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输进展情况通知甲方。货物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采取对甲方有利的措施,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月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统计报告。

双方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文件和信息,并承担保密责任。

(一)乙方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费。若乙方垫付运输过程中需要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甲方将在结算时将费用与利息一并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账单清单。

(3)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单并核对无误后,应于当月一日前向乙方付款。 (单次发货需在发货前付款)

(4)乙方付款后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发票有错误或不规范,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数天内通知乙方。

(五)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的,应按每迟延一天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保留货物获得相关赔偿的权利。

(1)因甲方提供的取货、送货信息不正确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 货物在乙方直接管控期间,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瑕疵或灭失,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货物进行赔偿。规则。

(4)对于乙方以外的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货损、货差或货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索赔证据,并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5)因下列原因造成货物延误、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或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应同意(两者择一):

(一)将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将案件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在双方书面确认修改或补充之前仍应执行。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期满后双方拟继续合作的,应当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履行但尚未完成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并同意共同遵守和执行。

其他:

该品牌在省/自治区、市(区)(市/县)渠道的(代理商/特约经销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本品牌的产品,并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和形象的行为,否则应承担以下责任:赔偿。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__月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1 乙方确认合同期内向甲方品牌的首次付款总额不得低于还款指标总额人民币10,000元。其中,首付款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字母)人民币10000元,且该笔款项最迟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数天内全额支付,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4.2 乙方必须通过银行电汇或汇票向甲方付款。甲方拒绝接受现金。账户信息请参阅附件。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5.1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货物是合格产品,并提供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5.2 在乙方按照3.2框架内的时间表履行付款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向乙方供货。反之,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货款收款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享有开发该领域新客户的权利。

5.3 乙方所在地区的全球或全国连锁超市(如家乐福、沃尔玛、华联、联华等)规定其总部实行全国统一采购的,由甲方统一供货,且销售量与乙方无关。其他地区连锁也实行以总部所在地为准的供货原则。

5.4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宣传、推广和维护甲方产品在其所代表的区域内的形象。

6.1 甲方采用第三方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输至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或码头,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县级市及城镇,所有从现场至仓库的装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数量少或包装缺陷,影响销售的,应立即要求承运人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并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向甲方索赔。载体。乙方未注明或未履行提供文件义务的,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正确签署所有文件。

甲方原则上不接受无质量问题的退货。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予乙方还款总额20%的转货额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应折旧(货物调拨额度以合同年度为准)。相关费用包括: 双向中转运费;内部和外部包装丢失;其他配件; 5%人工整理费。相应折旧是指:购买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折旧10%;如果购买期限在7-9个月之间,则为原订单价格的75%;购买期限为10-12个月,按原价的50%定价;如果购买期限超过12个月,将不接受退款。应乙方要求,乙方在此停止营业后,甲方将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按进货价的70%回收乙方产品(同时乙方承担5%的手册费用)分拣费和双向运费)。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货,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1 所有市场支持均以货物形式兑现,当月结算,次月记入账户或与乙方同期账户抵扣。

具体金额请参阅合同补充条款。

7.2 本合同补充条款所列各项支持的实现,是以按照本合同第3.2条完成每月汇款任务为前提的,否则乙方无权享受。但如果乙方在合同年末完成全年汇款任务,那么甲方才能补足乙方未享受到的每月政策支持。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3.1条规定,累计完成销售额达到30万元时,获得5%的返利;累计完成销售额达到50万元时,获得8%的返利;累计完成销售额达到50万元时,获得10%的返利。销售额达到80万元。

8.2 所有奖励均以实物形式兑现,并于当月结算。下个月的账户将从乙方同期账户中扣除。

9.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且无特别声明的,以本合同为准。

9.2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详情请参阅第2.1条。乙方完成年度额定付款额度后,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合同,除非主动放弃。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续订合同。否则,应与对方结算。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客户签订合同。

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并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项下的有效附件,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第3部分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按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公司,或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财产继承人。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一家位于_________的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和继承人。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录1所列产品及其型号、规格。

1.4“技术数据”——是指本合同附录2所列的所有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护和产品检验数据。

1.5“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材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地点,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___的_________工厂。省____市。

1.6“净销售价格”——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外购件等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按照附件5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进口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以及本合同的6 条。

1.8“商业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_________合同产品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政府当局最后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向卖方采购,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工程(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包括保证安全稳定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品备件合同工厂(以下简称“合同工厂设备”)的运营,以及合同工厂(以下简称“合同工厂”)的组装、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生产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和信息“技术信息”)

卖方供货详情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录3。

2.2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技术性能以及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提供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2.3 卖方应派遣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建设、安装、调试、材料投入、试生产和考核等提供技术指导。人员数量、技术服务范围及处理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2.4 卖方负责对买方派出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6。

2.5 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的价格提供买方“合同工厂”正常运转所需的全部备件。双方随后将签署另一份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章规定向合同工厂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明细价格如下:

3.2.1机械设备部分:

(一)设备材料费

(2)备品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详细价格表请参见附件4。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是在fob____________港买方指定的承运船上交货的固定价格,包括运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之前的所有费用。买方。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数据部分是指技术数据交付给北京机械之前的所有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中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付款将通过电汇(T/T)的方式进行。买方向卖方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付款,卖方向买方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付款。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由买方按下列方式和比例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并经核实无误后,应在三十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大写字母:_________)正确的。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上述文件。

(1)卖方所在国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

(3) 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四)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 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大写字母:_________),当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五章交货时,买方应最迟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文件超过三十天内,将每批总交货价的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整洁无误,有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运费到付目的港”注意”;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三)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证明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大写字母:_____________),应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核实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一)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第九章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明复印件;

(三)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大写字母:_____________)。按照本合同第10章规定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不得晚于三十天向卖方付款:

(1)产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第十章签署的确认合同工厂保修期结束的确认书复印件;

甲人乙:

日期: 日期:

进口合同第4部分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贸易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经甲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

1、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由甲方代表,对外合同内容由双方共同确定。

2、委托内容:委托进口货物的品名、质量、数量、价格范围、付款方式、币种、交货期、包装及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审批手续: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2、进口合同审核并签字确认:甲方有义务对进口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果您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一致且无法接受,应在收到进口合同后三日内或在得知进口合同内容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则视为默认。

3、进口货物加工复出口的,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物品的合同号和进口料件/物品的内容。

4、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的支付: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保证甲方B完全履行了进口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扣留进口货物/提单。

5、进口关税及费用的缴纳:代理进口相关的一切关税(含增值税)及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我司承担。甲方按照规定,如乙方应预付货款,甲方最迟应在提货前全额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扣留进口货物/提单。

6、商品检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品检验或检疫。发现货物质量、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的,应当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明和灭失证明应直接报告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所有港口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收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甲方办理国内运输(含国内运输保险) ) 在其自己的。

4、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1、谈判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并通知甲方执行情况及时签订进口合同。根据您自己的技能和判断,真诚并谨慎地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的要求,采用信用证付款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或修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的信用。但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出证。

3、审核单证:根据进口合同、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证(如发票、汇票、提单、商检证明等)。若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将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的免税事宜。

5、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口岸杂费、理货费用由A方承担

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0.0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合同 篇5 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外销合同的签订由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执行或者代理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采取对策。 货物到港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接货。 海关核准并通知可付汇(取得可付汇海关单)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个工作日内办理对外支付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进口合同价款、费用及其支付和结算 进口合同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价格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的条款。 进口代理费率为进口货物完税后人民币总价的。除此以外的进口报关费、打单费、海关正常查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装卸货费、汽运费、保险费、商检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根据实际结汇汇率。 进口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具体合同执行进度将所需费用和货款资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1)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将相当于关税、增值税的人民币和进口综合费支付给乙方,供乙方办理报、清关手续及支付其他海关杂费; (2)甲方应在乙方向银行对外付汇前3个工作日将与进口合同价格相对应的足额货款支付给乙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购汇当日银行牌价),乙方负责提前做好向银行购汇相关手续,收到甲方货款后应及时(暂定为3个工作日)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及时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报关单的复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进口合同 篇6 摘要:文章对冶金设备制造项目成本管理进行探讨和研究,从项目成本管理存在问题、成本管理改善必要性、成本管理的原则和目标、项目成本控制程序、项目成本控制实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升了对冶金设备制造项目的成本管控能 关键词:成套设备 成本控制 探讨 冶金成套设备大多由单件小批量零部件构成,项目制造难度大,项目制造周期长,管理幅度大,成本控制较难。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就必须提高管理能力,通过完善组织体系、成本控制等环节,提高公司的成本管控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能力。 成本管理人员对项目成本意识薄弱,工作缺乏主动性,成本管理人员缺乏机械行业成本管理实践经验,缺少项目成本的理论知识和实战技巧,使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缺少计划性和预测性,使项目成本控制不能按照成本计划进行,从而使项目成本失去控制,成本管理走向一种表面化、形式化。 项目的成本管理不能仅限于项目预算编制阶段,缺乏项目成本控制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实际水平和加强项目成本动态控制管理水平。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没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进行成本跟踪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的难度较大,项目的成本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管理理念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一切皆项目,用项目管理的思维和理论来进行项目的具体运作是大势所趋。冶金设备制造业,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机械设备多为单一小批量,加工、装配周期长、工序复杂、管理幅度大、利润薄,目前的成本管理已无法及时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风险,导致项目成本无法达到目标,因此必须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积极改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成本管理水平,构建适合公司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是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监督、指导、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偏差,把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确保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低利润、高要求是冶金设备制造行业的特点之一,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如何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和控制水平,降本增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是项目管理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分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控制相集合的原则、全面控制的原则、及时性原则、动态控制原则。 项目成本控制的目标主要为项目总成本不能超过项目总预算,其中涉及分交范围变动及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要单独核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用户进行确认,在项目完工后与用户进行追加结算。 如图1-1所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首先将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生产技术准备费、材料费、设备器具费、委外制造费、其他制造费、管理费用、其他待摊费等七个大类,每个大类再进行细化分类,并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项目的成本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全员参与的管理工作,其核心是项目的成本控制,是在项目运作中采取经济的、技术的和组织的手段,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消耗尽可能地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项目成本控制的流程主要主含接受询价、编制总预算、确定项目成本目标、报价、分解落实目标、成本监督、跟踪核算实际成本、项目成本动态变更、成本持续控制、项目交付等几个步骤。 根据项目的成本预算,尽可能细地细化各子项预算,列出预算子项名称、单价、重量、工时、金额等名细,将子项预算不但分解到职能单位同时落实到责任人。与各责任人签定成本责任控制书,纳入项目成本绩效考核指标。 在工业和建筑等行业中挣值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理论和实践均逐步走向成熟。随着项目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挣值法在电信、金融、医药等行业也得到了一定规模的应用。随着对挣值法的进一步研究,其在项目进度与成本控制、成本动态控制领域、项目完工预测领域均得到了大力发展。 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因设计更改以及技术、质量、生产、外协等各方面要素引起的项目成本发生变化,为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以及更有效、真实地控制好后续项目成本,适时进行项目成本变更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Cass D J,Earnde Value program for DOE projects,AACE-I Transactions,,AACE-I,1998,P187-194. Christensen D S,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the Earnde Value management process,Acquisition Review Quarterly,1998 fall,P78-86. 王春.成本-进度系统动态控制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6):P20-22. 丁乐群.基于挣得值法改进的“三控制”分析方法研究.煤炭经济研究,(11):P53-57. 戚安邦.挣值分析中项目完工成本预测方法的问题与出路.预测,2004(2):P54-61. 进口合同 篇7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 %,计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________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________国由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罗斯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进口合同 篇8 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样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乙方仅对甲方送样样品负责。 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有效。 五、收费方式: 甲方送检前付委托检验费,乙方待甲方费用付清后再作检验。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检验质量符合计量认证有关要求,检验报告书及时通知并交给乙方签收。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五、开始实施受理/代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2)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4)在认证各个阶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认证受理/代理工作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2)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4)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申请的,其申请/受理费不予退回。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方,受理/代理方各存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合同 篇9 进口采购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于中国·北京市订立: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A、B、C、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进口境外原厂、正品机动车零部件的渠道和途径。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完善的采购流程及承运体系。甲方授权乙方为其进口机动车零部件的代理商,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渠道完成机动车零部件 进口采购及运输,乙方接受委托,并遵循国家进出口、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 故此,以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1.1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1 1.1.2 中国法律 商业秘密 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 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 b) c) d) 1.1.3 1.1.4 生效日 不可抗力 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具有实用性;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定义与解释 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 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 协议的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法规 调整、政府管制或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相似不可抗拒事件。 1.2 解释 1.2.1 1.2.3 本协议所指之日为日历日,本协议所指之营业日系指中国的商业银行均营业之日。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 1.2.2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2.1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1.1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据此,甲方应提供: a)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1.2 2.1.3 2.1.4 2.2 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Page 1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及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法律效力 2.2.1 2.2.2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自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甲方负责开拓境外知名机动车零部件采购渠道,并引荐给乙方。 3.1.2甲方保证为合作提供的供货渠道合法有效,且货物供应商均为境外品牌机动车原厂、正品零部件供应商。 3.1.3甲方负责与境外机动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并负责确定货物品质、数量以及 采购价格、采购方式等。 3.1.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各项资质,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身 份证明文件;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明文件;国际货物承运资质证明文件和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3.1.5 甲方有权全程参与乙方与供货商的签约过程,并享有监督权和最终决定权。3.1.6 甲方有权就货物质量问题授权乙方或与乙方一同对供货商进行主张或索赔。 3.1.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指定的数量、方式向供货商进货,并要求乙方提供安全、准确、有效的承运服务。 3.1.8 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机动车改装加工单位,对乙方进口的零部件进行改装并形成整车产 品;甲方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的后期销售(含直销和分销)业务。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与货物进口相关的各类批准文件、手续及 许可,并承担各项费用成本。 3.2.2乙方负责与甲方指定的境外供货商签订机动车零部件进口协议及相关文件、支付货款,并有义务在签约前将签署文件及其内容告知甲方且在获得甲方确认后方可签约。3.2.3乙方应在FOB或CIF条件下与境外供货商完成进口贸易,并在FOB条件下承担货物的运输及保险。 3.2.4乙方负责货物进口的报关手续及相关税费。 3.2.5乙方应在货物过关后,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签收 手续。 3.2.6乙方承担货物送达甲方前的保险以及货物风险。 行代理工作汇报。 第四章 4.1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Page 2 3.2.7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及建议、指导,并不定期的按照甲方要求进 乙方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称“代理期”)。甲方有权以提取【】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4.2 延期 在代理期到期前30日,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个代理期。 第五章 5.1采购费及其他成本 5.1.1进口采购及其他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报关税费、保险、承运费),由乙方先行 支付。 5.1.2甲方按照如下第【】种方式与乙方结算采购及成本费用: ①货物运抵海关,且乙方办理完毕全部报关手续后,双方结算采购款及相关成本费用;②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全部货物、入关手续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结算 采购及成本费用; ③甲方对货物进行加工并将产品投入销售后,甲方从销售款中优先结清乙方垫付的采 购及成本费用,即甲方每销售一辆整车产品,均在收到全部销售款后【】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整车产品所涉及的零部件采购费及成本费。 5.1.3乙方应在双方结算采购及成本费用前,向甲方出具上述费用产生的合法凭证和票据。 5.2代理费 5.2.1基于乙方的进口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按照整车产品销售价格的【】%计算,甲方每销售一辆乙方进口零部件改装的整车产品,在取得全部销售款项后的【】日内一次性按照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5.2.2 乙方应于收到代理费之日起【3】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发票。 第六章 6.1 6.2 承担。 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依据本协议的明确规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本协议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章 7.17.2 一般义务 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惟第7.2条款所规定之情况属于除外。商业秘密之披露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采购费及代理费支付与结算 特别约定 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 保密义务 7.2.1 7.2.2 第八章 8.1 一般性违约 违约 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Page 3 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而披露,前提必须为披露之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8.2 违约责任 8.2.1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或能力,导致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有效履行的,乙方 按照甲方预期利润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违反有关进出口、采购、保险、承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受到追诉或处罚的,乙方独立承担责任,并使甲方免受索赔。 8.2.2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和/或代理费的,每日按照应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章 9.1 第十章 10.1 终止之情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0.1.1 10.1.2 10.1.3 10.1.4 10.2 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展; 守约方依据第7.1条款终止本协议;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据第12.6.3条款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于本协议所定义之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终止后之事项 10.2.1 本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之付款义务以及其它 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10.2.2 即使本协议终止,第七章及第10.2.1条款所规定之义务对双方仍具约束力。 第十一章 11.1 11.2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商与调解 11.2.1 11.2.2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终止 一般要求 每一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税务 第十二章 12.1 弃权 附则 Page 4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2.212.3 12.4 修改 本协议唯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方可修改。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通知 12.4.1 12.4.2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英文或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局所出具之收据为凭,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2.4.3双方联系人信息如下: 甲方联系人资料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通讯地址: 邮编: 12.5 继受者 乙方联系人资料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通迅地址:邮编: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受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受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12.6 不可抗力 12.6.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2.6.2 12.6.3 12.712.8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国法律之规定执行。 Page 5 甲方:【】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授权代表:(盖章) 进口合同 篇10 货物进口合同协议书 甲方:(进口商名称) 地址:(进口商地址) 电话:(进口商电话) 邮编:(进口商邮编) 法定代表人:(进口商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子邮件:(进口商电子邮件) 乙方:(出口商名称) 地址:(出口商地址) 电话:(出口商电话) 邮编:(出口商邮编) 法定代表人:(出口商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子邮件:(出口商电子邮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订立。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货物名称:(填写货物名称) 规格:(填写货物规格) 数量:(填写货物数量) 单价:(填写货物单价)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填写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填写交货地点) 三、支付方式: 1. 货款支付:(填写货款支付方式) 2. 其他费用支付:(填写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四、质量要求: 1. 质量检验:(填写质量检验标准) 2. 不合格品标准:(填写不合格品标准) 3. 损失责任:(填写损失责任方) 五、保险责任: 1. 单证:(填写单证保险) 2. CIF/CFR:(填写CIF/CFR保险) 3. FOB/C&F:(填写FOB/C&F保险)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填写乙方违约条款) 2. 甲方违约:(填写甲方违约条款)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八、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及盖章后,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进口合同 篇11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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