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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分享_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申请贷款买房。

写申请的时候,需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而不是胡乱编造。我们经常被要求在工作中使用申请表。正式且标准化的申请表是什么样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购房贷款申请表》的相关信息。我们很高兴为您提供这些信息,供您参考和使用!

申请贷款买房第1部分

如果我在其他州缴纳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广州买房吗?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在外地缴纳存款的员工在广州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是的,这种情况就是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员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员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者当事人向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提出申请。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根据员工的申请,核实员工的存款贷款状况。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存款的职工应当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证明》。

3、贷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员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将与员工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中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审核无误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至市公积金中心。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进行认定,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明细账。

4、存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还贷期内异地转移的,原存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通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移的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收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应及时重新识别并记录异地贷款情况。

5、异地贷款逾期时,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应配合放贷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除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1份);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家庭主页、个人页)和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者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您是单身,需要提供雇主的结婚证(原件1份);

3、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核对正本,接受2份);

4、定金收据(需正本核对,复印件1份即可);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份以备核对,正反面需打印);

6、配偶身份证(打印正本、复印件各1份以备查验)。

申请贷款买房第2部分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势

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处。大家都知道的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便宜。那么,这里我主要讲一下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

公积金贷款还款更方便灵活

如果使用公积金抵押贷款买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买房更加灵活。借款人可以自行确定每月还款金额,但前提是每月还款金额不得低于银行规定。最低还款额可以让借款人根据自己的财务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款人安排每月的财务支出。提前还款公积金按揭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无需缴纳任何罚金。

但如果借款人选择商业贷款,银行贷款的还款方式就没那么灵活了。对于商业贷款来说,提前还款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性提前还款,二是按万倍数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对购买房产的限制较少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二手房贷款有诸多限制。太旧、位置不好、房地产流动性差的二手房很难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但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银行对二手房房龄的限制相对较少。如果二手房房龄与住房贷款期限合计不超过50年,可以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说完了公积金贷款的优点,我们再来说说它的小缺点。我个人认为公积金贷款的缺点是贷款申请审批流程比商业贷款审批流程复杂得多。商业贷款的批准取决于贷款银行。经主行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贷款。但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还涉及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因此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普遍高于商业贷款。大多是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

本文摘自

申请贷款买房第3部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作者:小宇常见房贷信息2008-4-25

(一)贷款对象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资格;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且在贷款时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并连续缴存超过6个月; (五)具有合法资格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规定的产权人;购买的房屋为济南地区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公积金住房、房改房、二手房;

(六)已支付购房总价30%以上的首付款;

(七)同意以购买的房屋或者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集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定期贷款担保。无法提供担保的行政机构应当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并负责扣留贷款。支付借款人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八)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未结清前,另一方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审批程序

作者:小宇常见房贷信息2008-4-25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一)受理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应当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月主动缴纳、按比例缴存。 (二)申请材料

1、开户申请内容:一、单位申请开立公积金账户;二是员工工资基数(不含住房补贴)由哪些部分组成;第三,年销售收入。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住房公积金汇款缴款清单和缴款登记表;

3、企业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应当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领取公积金缴款清单和存款登记表,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持审核通过的汇款付款清单和存款登记表到公积金委托银行开户。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当日作出批准决定。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未分类2008-4-25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按揭贷款常见信息2008-4-25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存管、变更、缓缴、封存等。

第三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设立、存款、结算等汇款金融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岗职工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积极缴纳住房公积金。第二章单位和个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立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内的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到指定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招用、调动职工的单位,必须自招用、调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存款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划转手续。

第八条缴存登记具体程序为: 办理开户单位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存款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缴付表》。 “库存”(以下简称“库存”),并持单位开户申请书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每位职工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五县(以下简称五县市),可直接到当地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立手续帐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受托银行将相关信息报送管理中心。

第九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正;处理完毕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缴款清单的填写要求

第十条缴款登记表是单位在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存量是缴款登记表的详细反映,是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依据。单位的职工。单位填写存款登记表和存货清单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名单(职工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工作年限一年以上的职工)年)。

(二)确定工资基数,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含住房补贴)、福利费之和;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为小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之和。第十一条职工月工资收入较为稳定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12月份工资基数为依据。职工月工资收入波动较大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保存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一年内保持不变。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后,可以按照基本生活费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第十二条单位按照规定填写存款登记表和清单并加盖公章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连同填写完整的开户印章卡和开户批准函报送委托银行。第十三条银行收到单位提交的存款登记表、清单、印章卡并核对无误后,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户,并在存款登记表上加盖印章,退回单位。交货单位。管理中心一键通。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首存。发薪日后五日内,各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表》一式三份,并凭《住房公积金汇出清单》转帐支票作为汇出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到账户开户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缴费。支付。第十五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正常月份缴存。各单位首次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汇款操作流程与首次汇款相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单》。受托银行须按照“日终同步”要求,及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划转等相关信息的动态变化传输至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月与受托经办银行对账,核实信息真实性。

第十七条职工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得低于上月职工平均工资的7%。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正常支付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存款比例,最高可达15%。具体增加比例由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存款比例一经确定,一年内保持不变。第十八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批准后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或封户手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办发[2003]2号》规定,关闭、破产企业挪用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出售房屋时扣除;如果企业出售了房屋,当地政府可以从中央财政继续拨付的损失补贴和留给当地的利润企业所得税中,补缴欠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第五章住房公积金催缴、欠缴和变更

第十九条除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困难单位外,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少缴。单位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缴费用:

(一)新增职工、调动职工未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因任何原因漏缴或者错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三)因其他原因需要还款的。

单位办理欠缴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表》一式三份和《住房公积金欠缴清单》一式两份。连同开具的转账支票,一起送到账户开户受托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单位撤销、破产、解散的,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由单位或者清算组在所欠职工工资中优先清偿。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核减手续后未缴存的部分,视为未缴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逾期无法偿还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出具证明,报管理中心核对逾期金额。单位清算计划中不包含住房公积金清算的,其未清偿金额由管理中心核销。

第二十二条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单》。

(一)员工调入、调出;

(二)员工退休或者定居国外;

(三)职工在工作期间死亡的;

(四)劳动者解除或者恢复工资关系的;

(五)新入职员工转为全职员工。

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划转、增加或者注销时,应当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单》,并凭银行盖章的相关凭证及时编制《住房公积金汇出变更单》,单位及受托银行应提交各存单一份,作为变更后汇款的依据。第六章住房公积金减缴和缓缴比例

第二十三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批准,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暂时降低存款比例:

(一)企业亏损经营,无法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确实无力缴纳,且拖欠住房公积金金额超过年度应缴金额三倍的;

(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实际工资连续12个月低于正常工资标准70%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在一定期限内缓缴:

(一)企业亏损严重,连续拖欠职工工资6个月以上,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因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被法院强制查封其主要财产和账户,导致企业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十六条单位申请降低缴费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本单位缓缴期限前向管理中心提交预申报,并在缓缴期限结束后一个月内召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预先声明。然后,向管理中心正式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延期付款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提高缴存比例或返还缓缴金额。申请降低存款比例或者缓缴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审批期限届满后,单位存款仍存在困难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仅缓缴本单位存款的,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必须正常存入受托银行;如果全部延期付款,则应在延期期间扣除应付金额。内部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查封。第七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封存和启封

第二十八条职工因故工资关系中断时,与住房公积金的关系随之中断,住房公积金剩余本金和利息仍保留在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单位并将被密封。工资关系恢复后,印章解封,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论封存还是启封,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时均应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单》。密封则减少,开封则增加。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 年2 月1 日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方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转移、封户管理等。

第三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第四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第二章提取条件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从职工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改造、大修城镇产权自住住房;

(二)退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户籍迁出济南市行政区域或者定居国外的;

(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在工作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缴纳租金。

第六条同时遵守第五条

符合第(一)、(五)项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第(五)项提取条件办理。第三章提款金额

第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改造、大修城镇自有产权住房的,每购买、建造、改造、大修房屋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费用。

第八条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款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符合第(二)、(三)、(四)、(七)项提取条件的,可以全额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可以同时处理。

第十条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符合第(一)、(五)、(六)项提取条件的,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从其配偶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不足部分。同时具有相同户籍的亲属(我的父母和孩子)。提款金额为一百元的整数倍。

第十一条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租金可以用存入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当年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12%以上家庭的工资收入。第十二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缴纳房租的人员,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当年实际缴纳的房租。第四章提款凭证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购买有产权自住房屋的,须提供付款人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购买地址不明的,须出示购房合同正本)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夫妻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还应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簿。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自住房屋,应当提供付款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应当提供镇级以上城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材料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五条检修自住房屋时,应当携带付款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管局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应提供材料。

第十六条单位筹集资金购买、建造房屋,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募集资金建设房屋的文件。职工身份证、购房合同、预付购房定金收据原件由单位送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单位应在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后30日内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购房证明文件。已筹集资金为职工购建住房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单位,不得凭后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收回提取资金的本息。

第十七条户籍迁出济南市行政区域的,必须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户籍证明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户口在外省市的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第十八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以及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九条职工退休、退休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批准辞职、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须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和还款凭证(银行还款单或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一条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时,必须提供医院、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合法继承证明、或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的经济状况。经过公证的遗嘱证明等。如因继承、遗赠权有争议,还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第二十二条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所居住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居住证明)相关证明)。

第二十三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缴纳租金的,必须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

第二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申请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五章退出程序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提取申请审批表。经单位批准后,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财务部门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单位指定专人向管理人员提供收款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退出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第二十七条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封存。如果符合这些措施的退出条件,员工可以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直辖五县(市、区)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持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当地委托银行进行初审,然后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报管理中心审批。通过银行。可以撤回。第六章转让程序

第二十九条职工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由原单位划入转出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应调整。转出单位时,完成工资转移关系后,转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职工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号码,开具一式五份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由单位经理发送给用人单位。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第三十条财政发薪机构人员划转住房公积金时,须持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审批。批准后,须持《住房公积金划转凭证》到银行办理划转手续。

第三十一条转出单位经办银行凭《住房公积金转入凭证》打印出被转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清单》,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清单》转至所属经办银行。通过交换转入单位,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凭证》发放相关单位备案。

第三十二条转入单位经办行对从转入单位经办行收到的凭证进行处理。其中:(1)《转账凭证》第三联为经办行记账凭证; (2)将《转账凭证》第五联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转移凭证》第四联将两份《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和打印出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合并交回转移单位。转入单位以第四联转入凭证作为登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凭证。 《公积金转移明细表》是登记单位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凭证,另交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明细表》退还给调出的职工。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原因调出济南市时完成调动、调薪关系后,持相关调动材料(调动单、预约通知书、调薪表等)到管理中心审批。

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第七章 封存户管理 第三十四条济南行政区域内因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暂时不能安置的,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五条 凡符合纳入封存户管理条件的单位,应当自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申请。 第三十六条 单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当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要求纳入封存户管理的申请; (二)申请封存管理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转出方为本单位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方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专用账号由中心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单位持"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入手续。第三十八条 管理中心审核认为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退还单位,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保留在原单位封存。 第三十九条 因辞职、合同期满、解聘、自动离职、开除、判刑等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落实新工作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原单位账户中做个人封存。对于单位封存确有困难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集中办理,转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待职工再就业或符合支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或支取。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一)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支取条件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二)封存户管理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指模; (三)经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支取条件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职工本人持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七)项支取条件的,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本息并销户。 第四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转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户转移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职工应出具盖有转入单位公章的证明函(证明函中应注明转入单位的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第四十三条 管理中心审核封存户内职工的转移申请,审核同意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财务印鉴。职工本人将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交至转入单位,由转入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出手续。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支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4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外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集资购、建房而暂时又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支取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正式购房发票或房产证30日内,由单位统一办理补录手续。 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篇4 我男朋友是辽宁锦州户口,工作地点在河北廊坊,我是天津人,在天津的国企上班,我们准备在天津贷款买房,我对贷款不太了解,问一些初级问题,请大家帮忙耐心解答,具体点最好。 1、我们的资金不富裕,想买50万左右的房子,最低首付是房价的20%还是30%?除了首付还要交税,防盗门费,燃气开口费等大概需要多少钱? 2、我在现公司工作一年多,月薪1000多,每个月的公积金是268元,现在卡里余额为5000元,能否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标准?要如何计算? 3、组合贷款该怎么办理,有什么具体要求和程序吗? 4、天津中德住房贷款的利率比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都低,它的办理需要什么流程,我们是否可以采纳? 您好,我是中德银行客户经理,我来帮您解答下: 1.最低首付20%;【www.Dm566.CoM 66职场网】 2.缴存满一年即可贷款,余额5000,应该能贷20万; 3.组合贷挺好办的,如果和建行按揭组合贷会省事些,毕竟公积金也是建行管的,没什么具体要求,都是付了首付就可以贷(当然首付证明,和收入证明要齐全); 4.中德银行的贷款,需要事先做个小额存款,额度根据您买房时间来定,这个需要计算,有机会和您具体聊聊吧。 1.首付是多少,要看一下银行和贷款性质 2.应该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1.90平米以下的,收费20%,交纳契税1%,维修基金2%。 2.可能要加一点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到银行会帮你办的,你只要按银行要求做就是了。 4.一般说,四大商业银行较好 你好!首付款在百分之二十,交一个百分之一的契税.按五十万算,建议你做公积金贷款,每月可以节省二三百呢 你一月公司给你交2千,个人最高能贷款40万,你一月还1500,如果贷款20年的话,就是贷了25万左右!怎么还用组合贷款呢? 可能你要说补充公积金不能贷款,一月2千扣除补充的也起码1500左右,一年单位就可以给你交18000元,就是可以公积金贷款36万,也不用组合贷款呀! 公积金贷款部分有方法可以直接支付还贷,但手续比较复杂。 无论公积金还是按揭都适用的方法是:个人先交了当月的贷款,在凭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而且,提取的金额和你帐户余额有关,和你每月扣除的公积金缴存金额无关 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可以担保.2.住房公积金不能用来抵月供.3.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取出来支付房款,但一年只能取一次.4.购房、建房、大修和翻建、还贷、死亡、调 出都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下第四点,虽然条例上规定有这么多的使用方法,但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允许你买房贷款或者退休后或死亡领取。大修和翻建基本用不了,手续繁杂不说,主要是他们根本不想让你用。 五险养老, 失业工伤, 医疗, 生育 一金:公积金 缴费标准:养老(单位20%,个人8%) 生育(单位交) 工伤(单位交,个人不交) 医疗(单位10%, 个人2%*基数+3) 失业单位1.5%个人0.5%) 公积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不超10%,单位个人各一半)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 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 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 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的), 断不断不要紧, 我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 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 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 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 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 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 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 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 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 不管单位是否变化, 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 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 就是医疗本, 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 比如花了2500, 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 住院要带上.4.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 单位给你300, 你自己扣除300, 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 只能一年取一次, 要去公积金中心取, 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 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 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另外, 每年四月左右是调整下养老失业医疗基数的时间,每年六月是调整下公积金的时间.下面再说说现在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情况 1.很多单位不按本人工资给上保险和公积金, 比如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上, 个人就吃亏了.所以找工作的时候要问清楚.2.现在很多人才都规定养老失业和大病是捆绑的, 要么都不上,要么都一起上,而且必须档案在人才的才给上.如果个人在人才上, 就必须把单位的钱和个人的钱都自己交 , 挺多的, 据说按最低标准, 每月也得交一千多, 而且没有多少钱到个人帐户上, 建议如果比较年轻, 身体还 好, 只是暂时失业, 不必自己交了, 以后到单位再上吧.3.有钱人可以不上养老保险, 穷人最好上,指望能有点钱养老.有人说自己存着, 但国家对养老金还是有所保障的,会根据经济情况上调.4.有些单位以档案不在本单位,不给上, 是不对的, 因为档案和保险不挂钩 5.外地户口的同样,应该给上所有的保险和公积金, 和户口没关系, 以后如果去其他城市, 都是可以转的公积金如果你不在此单位工作了,封存几年就可以取出来,大约几年我忘记了,另外帐户的公积金是可以充月的还款的,我之前就是那么做的,但亏了不省利息,都是我不懂被那个中介给忽悠了~~~~ 只要你单位办理并为你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审批中一个重要的条件是:你的月还款额必须小于月收入的50%。所以,你每月不是最少还多少,而是最多能够还500元。 当然,实际上审批贷款时要把你的工资和其它相对固定的收入一并计算为月收入。这个收入证明将由你的工作单位出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公积金贷款首先根据你参工的时间和你所在单位为你缴纳公积金的金额来核算你能贷款多少!你今年5月份刚参加工作,你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每月工资的5%,单位帮你缴纳5%,1000*10%=100,你每月的公积金也就是交100元,贷款金额好象是公积金缴纳的3倍,具体你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篇5 2014年兰州买房新优惠政策:缴存6个月公积金可申请贷款 “户籍在兰州市的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购买房产时,可以向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11月4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实,该中心已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兰州实际,作出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政策调整,同时,即日起还对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接续、贷款额度等作出了调整。这也是继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上周公开系列“新政”落地后,我市范围内第二个积极公开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管理中心。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外中心转入该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缴存期限可合并计算。举个例子,如果您已在嘉峪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连续足额缴存了公积金4个月,现在可能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将手续转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再连续足额缴纳2个月,就可达到“6个月”的时限要求,具备了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权利。该中心表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在贷款额度上也有放宽调整: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所购房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比例由不得超过总房款的40%调高至不得超过50%;所购房产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比例由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40%调高到50%。 另外,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逐步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功能,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受理、审批、资金划拨等手续,压缩贷款办理时限。 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篇6 目前,异地缴存职工在深圳市购买住房,且有深圳市户籍,并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条件下,可以持缴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异地缴存职工在深圳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圳户籍职工,可在深圳申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同时,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在深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为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今年上半年深圳连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如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等。 今年4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还发布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第三条要求,8月1日起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此次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的扩大,再次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门槛,让越来越多的职工可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想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这位负责人提醒,职工申请贷款时仍需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缴存职工如何在深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前,可以先登录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相关贷款办事指南,按要求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特别是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缴存证明样本可在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材料准备完整后,职工可直接到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贷款,无需提前预约。 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篇7 申请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如果想申请内蒙古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 步骤如下:(我申请时候的步骤): 第一步:首先去内蒙古住房公积金处,在大学东街内蒙古测绘事业局对过.16路公交车到驰誉下车.然后去四楼,领一些申请表,包括贷款申请表,还有如果是担保人担保的话,再去领担保人的表.第二步:回去填写表格,需要单位盖章的,要盖单位的一级公章.还要填写工资证明.当然工资高的话, 申请的贷款额越多,最多能贷20万.一般两个人的工资达到5000,能贷下18万.第三步:把表格交回公积金处,等待审批,一般是半个月.第四步:公积处通知出审批结果下来,去公积金处签正式合同,夫妻双方和担保人亲自去,要按手印的.同时办理担保.担保有两种:一个是房产担保,另一个是保证人担保.第五步:等待放款,放款下来后,给你打电话,去领回执单,同时领取公证书.第六步:将回执单其中的一份交给售楼部.然后过两周,去指定的银行领取存折.从放款的下个月开始还贷.第七步:申请结束了.开始房奴生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首先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或区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步骤: 第一步:到“资金运用科”领“申请审批书”等表,一定记住要拿购房合同和交房款的发票。第二步:回去填写表格,需要单位盖章的,要盖单位的一级公章.还要填写工资证明.第三步:把表格交回公积金处,等待审批(公积金中心的人要到现场看房的)第四步:公积处通知出审批结果下来,去公积金处签正式合同,夫妻双方和担保人亲自去,要按手印的.办担保时,如果选择担保公司作担保,要交费用:5年(含)以下的,按贷款额的0.8%缴纳,10年(含)以下,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担保服务费增加0.16%,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每增一年,担保服务费增加0.11%。如果选择交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所贷款额度10%,还完贷款后给退回。第五步:等待放款,放款下来后,给你打电话,去领回执单,同时领取公证书.第六步:将回执单其中的一份交给售楼部.然后过两周,去指定的银行领取存折.从放款的下个月开始还贷.地点:兴安南路与大学东街十字路口(燃气公司那两个大绿罐子的路口)向东50M。与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法院正对门。 交通:4路,79路,驰誉站下车,前行10米。楼是面向北开门。4楼。电话:资金运用科—2207876、2207885、220787 担保公司—2207808 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 篇8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不仅够降低贷款利率,还能提前还贷,轻松方便,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才一直备受购房者的喜爱。那么,在外省买房可以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我们来看看文章怎么说! 申请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深圳市内购买的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购房的职工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我中心可为缴存职工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异地购房提取 异地购房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条件: (1)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票据在有效期内(三年以内)。 (3)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额度: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点 1、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同样的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较的话就可以节省数万元利息。而且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还少了很多。 2、还款方式灵活方便。 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银行的还款方式也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来得更加的方便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较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 3、可提前还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也就是说可以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以上祝福语大全的精彩内容由祝福语网提供,感谢您阅读《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分享》相关内容,如需访问更多关于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内容,请访问申请贷款买房申请书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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