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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欠条怎么写收藏8篇_法律欠条

合法的欠条。

在很多重要的日子里,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很多美好的祝福。祝福是表达祝福和关怀或传递给他人。勇敢地传递你的美好祝愿吧!关于祝福的格式,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小编收集整理了《如何写合法欠条8本合集》。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收藏。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1 部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向别人借钱,或者别人向你借钱。这时候最好写一张欠条。我该如何写借条?为了尽可能避免纠纷,应该怎样写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欠条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写欠条要注意格式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小写字母金额;

3、贷款期限要写清楚,包括贷款起止日期以及明确的贷款期限;

4、具体还款年、月、日要写清楚;

5、贷款利息要写清楚,并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后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小写字母金额), ETC。

6、应写明偿还贷款本息的年、月、日、时间和支付方式;

7、应有借款人签名、印章、指印或者笔迹。

欠条的书写格式及内容示例如下:

欠条

今天,A借给B 10000元,即人民币10000.00元,期限为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总额为人民币480.元,即人民币480.00元,于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

借款人:B(签名、指印、签字)

IOU 的有效期有两种:

1.仅约定借款时间而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在二年诉讼时效届满前或者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且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时,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无力偿还债务;

2、欠条中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时效期限自约定还款时间起两年内计算。防范措施:

由于欠条是借贷关系的证据,所以欠条的持有者当然就是债权人。借钱的时候会写一张欠条,但当债权人还钱时找不到欠条时,债务人就会把钱退还。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记账干净的民间习俗,也违反国家规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触犯禁忌。一旦债权人否认收到还款的事实,转而以欠条为证据向债务人甚至人民法院要求还款,债务人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岂不是不公平?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继续向债权人索要欠条,或者要求他写一份偿还某年某月某日收到的某某某某款项的收据。某年作为还款证据,即使债务人以后继续以欠条为由索要钱款,也可以凭借手中的收据来对抗他的恶意诈骗。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2 部分]

1、借据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建立权利义务关系时,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资信凭证。

IOU,也称为IOU,是更正式的名称。借据最常用于借贷现金。贷款人在发放贷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据并交给贷款人收据,以确认贷款事实;借物时,出借人有时还要求对方开具借据。欠条。欠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债权的必要证据。它是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贷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发放贷款的事实依据。 “借”字不仅体现了贷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也体现了贷款人履行了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义务。如果借款人不诚信,未履行偿还贷款义务,贷款人可以持欠条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这时,借条就成为贷款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只要欠条能够充分证明双方借款的事实,法院就会支持贷款人的主张。至于贷款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含本金)的四倍。利率金额)。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贷款,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仍未还款,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的。利息提醒后,可按银行同类贷款规定执行。利息按利率计算。

写欠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1)查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真实姓名(以身份证、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并查明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借条右下角应有借款人真实姓名签名。签字相当于确认欠条上所载明的内容。没有签名,就意味着没有确认。如果借款人后来不同意,没有签名或者假名,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 (2) 最好在欠条中约定好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3)欠条必须清楚地描述贷款的事实。如果内容不明确或者金额不明确,一旦产生争议而借款人不同意,诉讼风险很大。贷款金额最好先写大写中文数字,然后写阿拉伯数字。应该提醒的是,贷款协议与欠条不同。也就是说,贷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贷款达成了协议,但钱是否实际交付给借款人需要借据等证据来证明钱已经交付。欠条是贷款发生的证明。因此,请勿将贷款协议作为欠条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对于载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借款人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贷款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以约定的还款期限为准。从该日算起,已有2年。贷款人可以在明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二年的,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贷款人自还款期限届满后还有两年内向借款人追偿债务,则构成时效的中断,时效期限自贷款人收回之日起重新计算。借款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签署或者盖章催告通知书的,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也受法律保护。贷款人追回债权时,必须要求借款人在欠条上写明:某年某月某日向谁追回贷款,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追回事实;有些欠条没有规定明确的还款期限。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自贷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二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又称欠条,通常是债务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向债权人开具的信用凭证。

“欠”字和“借”字有很大区别。 “欠”体现了一种状态,“借”表明因借用而形成债权关系,“欠条”不能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 IOU 和IOU 本质上是不同的。欠条用于确认贷款的法律事实。欠条是欠款证明,是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告性质。当欠条持有者依据欠条起诉法院时,由于通过欠条本身更容易识别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借贷事实,因此欠条持有者一般只需向法院简要陈述借贷事实即可,并且对方需要否认一般是困难的。但当欠条持有人依据欠条起诉法院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说明债务已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者必须进一步证明欠条成立事实的存在。

产生借条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能是原因之一。其他包括履行销售合同、承接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只要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开具欠条。很多情况下,借据往往是双方经济交易的结算凭证,表明自借据书写之日起,双方之间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写欠条时除了要注意的事项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的原因,即为什么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仅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原因一定要写清楚,这也说明了欠费的合法性。非法债务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因赌博、贩毒等而欠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法院就不会支持此类主张。再比如,爱情欠条是否还的情况。黄辉(化名)和李娟(化名)认识2年多了,但前段时间,黄辉认识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这让李娟一时难以接受。她突然想起了黄辉写的爱情欠条,我黄辉和李娟关系很好,明年就要结婚了。如果我不珍惜李娟,和她分手,我就还她20万元的债。本人特此声明。在李娟看来,她并不是真的想要欠债,只是想敲诈她,让她回心转意。笔者提醒:爱情欠条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婚姻是私人关系,私人关系是不能强求的,这样的爱情欠条显然违反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通常,欠条往往附有基础合同,它确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支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欠条实际上确认了债权人履行了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不仅可以在一般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开具欠条,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欠条。 XX年4月1日之前,工资纠纷往往被视为劳动争议案件,这意味着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法院诉讼。手续相对复杂、繁琐,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合法利益。随着工资纠纷案件的增多,为了让劳动者更好更快地收回工资,200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其他纠纷,则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样,工人可以直接拿着工资欠条起诉法院索要工资,程序大大简化。

在债务纠纷中,应注意诉讼时效。欠条和欠条都是债权人和债务关系的证明。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然而,它们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欠条、欠条不标明还款期限或履约期限。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显着差异。欠条的时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债务人在约定的履约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出具无还款日期的欠条,即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履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视为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债权人未能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书面债权凭证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二年。因为当债务人开具借条时,债权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除非在以往的经济交易中有书面合同约定晚于开具借条之日后的某个日期付款)。因此,债权人应当在债务票据开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约定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并订立债务条款而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中规定。对计算问题的回复指出:双方原本约定供货商交货后立即付款,但需方收到货后却无钱付款。经供应商同意,写了一份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款。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第一条规定,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供方未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供方收到需方书面债务条款的次日起重新计算。此次批准,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权利人在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无明确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未支付价款,并向债权人发出无还款日期的债务条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主张其债权之时起计算。针对债务人的权利。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借条是借贷关系的证据,也可以认定为借条。

三、收据,是指接受他人或者单位的财物或者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收据。

正式收据也称为收据。无论您收到金钱还是物品,都可以发出它。收据可用于证明您已履行交付金钱或货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履行货款义务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必须向甲方开具收据(收据或发票)以供收据。收据一般附有基础合同,可以是销售合同、承诺合同、运输合同等。欠条和收据的法律效力不同。欠条的目的是证明单方履行的借贷合同关系。借款时必须开具欠条,不能用收据代替。 IOU 是一种简化的贷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借款或物品归还贷款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收据与欠条完全不同。单独收据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已支付、接受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收据并不是债务的必然证据。有这样一个案例:A借钱给B,B给A开具收据收据。后来,B拒绝还钱,A凭收据将B告至法院,但B拒不承认自己借了钱。结果,法院判决A败诉。 A败诉的原因很简单。在B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凭收据并不能证明B欠A的钱,因此,收据和欠条不能混用。

此外,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价款或费用的一方往往要求另一方开具发票。发票和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收据更为正式、规范。所谓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和收取的收支凭证。无论是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在正式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

综上所述,欠条和收据是三种不同类型的书证,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使用。由于三类文件一般属于私人行为,因此双方最好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人,并注意文件的书写格式:标题、正文、签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原因和还款日期。如果涉及金额,必须大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最好包含双方的身份证号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债务人签字时,债权人必须亲自看到签字。最后,在欠条的措辞上,还要注意句子的运用,尽量避免含糊的句子,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语义简单的文档是最标准的。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3 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给另一方写欠条时,就与另一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对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开具的欠条应视为双方就部分财产达成的特别协议,形成双方明确的债务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合法有效。

但如果双方因离婚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债务,并达成私下协议的,则该协议是在夫妻关系内产生的,与夫妻关系相分离。如果离婚调解书没有列入,则法律规定,当一方不能履行付款承诺时,另一方将难以实现其权利。最终,双方有可能重新提起离婚后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应当写在有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有效的调解书) 。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获得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权益。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四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条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收据、欠条等债权证据或者借款合同,但贷款人未注明保证人身份、未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断为保证人的,贷款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对于指导案件审理乃至指导公民日常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在实践中,行为人签署或封印债务凭证的行为非常复杂,值得讨论。

一、典型案例

原告张某称,自XX年3月起,被告李某的兄弟就向自己借钱。截至XX年10月,他尚欠10万元,尚未偿还。为此,李某的哥哥给他开了一张欠条;此后,李某的兄弟某兄弟按照约定向其支付利息,直至2005年4月李某去世;李某的兄弟去世后,被告人李某作为债务人自愿承担还款义务,并签署欠条确认;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偿还债务。付款失败,故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债务并支付利息。

被告辩称,原告张某的说法与事实不符。他没有签署欠条来偿还哥哥的钱。签字的原因是其兄弟公司的会计要求其在欠条上签字,以证明李某兄弟确实欠原告的钱。张的签名作为这笔钱的证明人。其对原告的还款责任主张不予认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的观点

1、被告人在其兄弟去世后承担了债务,构成民法上的债务追加,应当承担还款和利息的责任。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第十七条,债务连带的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或者第三人单方面向债权人承诺第三人可以履行债务人的债务。被告人的兄弟于XX年4月左右去世后,被告人自愿承担债务,并签署了欠条。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符合民事活动自愿原则,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构成民事债务,应当承担还款和利息的法律责任。

2、被告的签名不构成所欠债务的见证。

本案涉及的欠条证据,从法律性质上看是债权凭证,该欠条是被告的兄弟于XX年10月出具的。此时,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建立。被告签署欠条的时间是XX年4月左右,其兄弟去世后。当时,欠条的资信证明已经形成,被告无需证明债务事实的存在。

原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主体地位即丧失。理论上,只有原债务人有遗产,但被告自愿承担债务并签署欠条的情况下,才能向其继承人主张这一主张。当时的客观情况是原债务人已死亡,被告在原债务人的公司工作。原告前来索要债务。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必要要求被告证明债务事实。

如果被告认为自己的签名仅起到证明作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充分认识到签署欠条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如果他主观上只是充当见证人,则在签名时应注明见证人:如此这般,此举符合生活常识。

3、本案应当根据证据规则和经验规则进行审理,判令被告承担还款和利息的责任。

本案被告与原债务人之间存在特殊的身份(兄弟)关系,且原债务人与原告生前也是朋友。被告兄弟的后事处理完毕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处理债务。被告当场表示不能让弟弟难堪,自愿承担债务,并当场签字确认。虽然被告现在否认了这一事实,但从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来看,原告的说法更为合理。

另外,从举证责任的分配来看,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证人。从证据形式看,被告在欠条上签字,并没有表明自己是证人。我只是认为他是证人。作为证人签署的证言,显然是主观判断而非客观描述,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此外,也正是由于被告签署的承诺,使得原告失去了采取自救措施实现债权的机会。正如原告所说,如果被告不承诺还款,他完全可以从原债务人的公司中运走一些钢材来抵偿债务。正是被告的承诺,导致原告失去了私自自救的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法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遵守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使用证据。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来评估证据。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程度应当独立判断,并公开判断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省高院的司法意见,本案被告在欠条上签署了债务人的签字,应在法律上认定为单方承担连带债务的承诺,且其自愿履行了义务作为债务人偿还债务。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合理、符合生活实际,符合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司法原则,法院应予支持。

三、一审的裁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了一份有被告签名的欠条及其与实际借款人的银行交易明细,证明了本案系争债务的真实存在,且被告的签名构成债务合并,完成了提起诉讼的初步证据。责任。

但通过案件审理发现,原告在要求被告签字的过程中,既没有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也没有明确说明签字后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据此,被告人的供述与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结合被告夫妇月收入不足3000元的客观情况,原告签署被告签名主动承担债务的行为与日常行为相悖。逻辑和客观发生的可能性较小;被告人在证人劝说下所作的辩护并作为证人签字,有先前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支持。他的行为的发生符合日常行为逻辑,可能性很大。形成合理怀疑被告的签名是以证明人身份签署的。

针对这一合理怀疑,原告有责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被告自愿承担债务,以消除合理怀疑。但如果原告未能继续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则应承担无法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因原告撤诉,未进入二审,判决已生效。作为一个确实存在争议且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案例,笔者深表歉意。

四、对《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的评析

从以上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出,实践中债权凭证的签字盖章情况非常复杂。可以是联合借款人、担保人、见证人或证明人等,可以准确识别签名人身份的性质,最简单的判断方式是在签名前有一个身份限定词,如担保人、证明人等在未注明签字人身份的情况下,法院应当结合其他案件事实进行推论,查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事实后不能确定签字人身份性质,贷款人请求签字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上所述,如果贷款人要求签字人承担借款人的责任,构成债务追加等,难道不应该支持吗?

因此,笔者认为,《民间借贷解释》第二十一条应当明确,在签字盖章人身份不明,法院无法根据其他案件事实作出明确结论的情况下,贷款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得到支持。您可以讨论是否适当作如下调整:他人在欠条、收据、欠条等信用单据或贷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不表明其身份性质或承担责任,或不表明其身份性质无法从其他事实推断出来。贷款人请求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当事实真相不明时,法官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即法官根据举证责任的归属作出判决。如果该事实属于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法律要件事实,则判决原告败诉;如果该事实属于被告负有举证责任的法律要件事实,则判决被告败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能得出此类案件可以简单处理的结论。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引用的判例仍有进一步审视的空间。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五部分】

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和解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实践审判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真正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体缺陷,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性交,且难以治愈。

2、婚前不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困难。

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结婚,或者夫妻同居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 - 长期治疗。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领取结婚证的。

5、双方登记结婚后,并未同居,不存在和解的可能。

六、包办婚姻或商业婚姻,结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共同生活多年但夫妻关系尚未确立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又未履行婚姻义务的。

八、一方通奸或者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经过批评、教育、处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致夫妻生活困难。

十一、一方当事人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两年多,另一方提出离婚,经公示、搜查,找到一方下落。

13、被对方虐待、遗弃,或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对方不理解。

14.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15、夫妻关系确实因其他原因破裂。

如何写合法的欠条【第六部分】

一、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

欠条、欠条是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文件。两种文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某物或一定数额金钱的凭证。一般用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欠条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或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借出某物或一定数额金钱的凭证。一般用于证明借贷或借贷关系。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无法准确把握什么时候开借条、什么时候开借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 IOU 和IOU 之间至少有两点不同:

首先,欠条背后一般都有资金或实物的流动,但不存在欠条这种东西。在写借据时,贷方“刚刚”、“正在”或“即将”向借款人交付物品或金钱。为了确认这个“流”的事实,用IOU来固定;欠条一般用于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权。占有的相反状态是所有者的东西被占有者占有和使用。这个状态在发IOU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发IOU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这个状态的存在。

其次,欠条一般都有贷款期限和利息。计算欠条贷款期限和利息的起点通常是贷款日期。虽然借条也可以规定还款期限以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就是借条。发行后的某个时间点。

具体而言: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欠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算起。如果两年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再保护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从贷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贷款人在签发借据后20年内未主张其权利,则诉讼时效将不再开始计算。

IOU 的诉讼时效也是2 年。

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温馨提示: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2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欠条怎么写【篇7】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出借人可以自约定清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2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债权时,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借款,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有些“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民法通则》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再如,案例“爱情欠条”要不要还。黄辉和李娟相识了2年多,但前段时间,黄辉结识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这让李娟难以接受,其忽然想到黄辉写的“爱情欠条”,我黄辉,与李娟感情甚好,将在明年与其完婚,结为伉俪。假如我不珍惜李娟,与其分手,将向其支付20万元的欠款,特此声明。在李娟看来,她并不是真正想要欠款,只是希望以此“要挟”其回心转意。”笔者提醒:“爱情欠条”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不可以有强制性,而这样的“爱情欠条”明显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欠条”往往附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20xx年10月1日前,工资纠纷往往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来对待的,这就意味着必须先经仲裁程序,才能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程序会相对复杂繁琐,这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工资纠纷案件的增多,也为了劳动者更好更快的追讨到工资,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样,劳动者追讨工资就可以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了,程序也就大大的简化了。 债务纠纷要注意诉讼时效,“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都要注意诉讼的时效性,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上则是有显著区别的。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2年。因为,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若在先前的经济往来中,有书面合同约定了迟于“出具欠条”之日后的某个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债权人应当在欠据出具之次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该批复对此作了明确答复。如果权利人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债务人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当然,如有证据证明欠条是借贷关系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借条来认定。 三、“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 另外,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发票”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不同的字据凭证,应视具体情况恰当使用。由于三种字据一般都是民间行为,所以双方当事人最好请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证人,并注意字据的书写格式: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同时要注意的是,最好附带在字据中体现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债务人签名时,债权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最后,在借条的措辞上,也要注意语句的应用,尽量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语句,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字据才是最标准的。 法律欠条怎么写【篇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xx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以上祝福语大全的精彩内容由祝福语网提供,感谢您阅读《法律欠条怎么写收藏8篇》相关内容,如需访问更多关于法律欠条内容,请访问法律欠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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