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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书

旅游合同书。

在这个人人都懂法律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交易时选择签订合同。您是否想过应该从合同的哪些方面入手,使其更有条理?经过多次筛选,Qublessing的编辑为您找到了最新最全的“旅游合同书”。仅供大家工作学习参考。不侵犯他人利益或个人权利!

旅游合同书(第1部分)

甲方:

乙方:

甲方策划活动并与乙方合作。乙方组织策划部分活动的室内激光/烟火表演。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性能要求

演出时间:

演出地点:

演出内容:

激光表演每天时间不超过1小时。

安装站:现场详细分析。

表演效果:参考效果图。造型清晰,色彩鲜艳。具体现场条件由乙方专业设计师与甲方协商确定。

甲方的职责:

设备到达后,甲方协助乙方安全放置、存放演出设备。

负责协调与地方当局和现场领导的关系。使设备的存放和安装能够安全、合理、合法地进行。

甲方负责维护安装演出期间的现场秩序。并保证工作区域内无游客、闲人(工作区域由乙方征求甲方意见后共同确定)。

乙方的职责:

负责安排激光烟火表演设备和技术人员。

负责设备、器材的运输。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设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负责性能和设备控制。

负责演出结束后清理现场(激光工作区)。

表演设备

激光部分:

激光器:绿离子激光器一台,蓝光离子激光器一台,激光表演软件及电脑两套。三色小型激光器、红色激光器、烟雾机、自动升降幕布。

激光显示操作员姓名。

每一辆工程车辆。

烟花部分:

点火控制箱

烟火安装和燃放操作员

烟火设备:

现场要求

电源要求:与舞台灯光分开5kb元

链接:

甲、乙双方签订本《激光秀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将准备激光表演设备、节目编排、技术人员、交通到现场,提前排练表演并与甲方协商调整。演出通过后,乙方将开始正式的现场安装及演出。

余款人民币将在履约后由甲方以现金/支票支付。

日程

乙方于20xx年12月签订本合同,甲方支付预付款。

乙方将在20xx年逐月做好准备。

20xx 年月至20xx 年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条款:

帐户:

发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旅游合同书(二)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概念和定义

1、旅游费用:又称旅行团费用,是指游客向旅行社购买出境旅游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交通费用(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不含饮料费用) 、景区首期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因境外旅游期间生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经领队同意,团队游客未完成与团队约定的行程。

3、离团:团体旅游者未经领队允许,擅自离开旅游团出境,不完成与团队约定行程的行为。

4、团体接送:旅行团社取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旅行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6.公共交通:公共交通经营者经营的、面向不特定公众、用于客运的各类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

第二条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要求旅行社颁发相应的经营资格。

2、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作出真实、准确的说明。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旅行社擅自安排团体接送和拒绝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

5、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旅游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差旅费。

2、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确保您持有的签证(签注)在旅行期间有效。

3、如实告知与旅行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您的健康状况适合本次旅行,不会危及其他游客的健康和安全。

4、自行安排活动时,应在自己能够控制的风险范围内选择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五、旅游活动中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珍惜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文明行为准则》。 《出国旅游(出境)》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旅游活动中遵守安全警示。

六、不得非法滞留境外,跟团旅游的游客不得擅自离团。游客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离团的,必须取得领队的书面同意。

七、配合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八、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及其他相关经营者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伤害工作人员。

9、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时,您还应随身携带上述物品或存放在酒店的贵重物品寄存处。

10、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旅行社协助索赔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第四条旅行社的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向游客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团队遇到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无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对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旅行社应当告知旅游者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宜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责任的信息;

(四)游客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旅游目的地的宗教禁忌以及中国法律规定不宜参加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2、委托旅行社代销跟团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本合同的,本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机构的基本信息。

3、提醒参加团体旅游的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核实游客本人申请的签证(签注)有效期以及游客提供的护照或通行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旅游行程开始前应向游客提供《旅游行程单》。 《旅行行程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包含以下信息:

(一)旅行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

(二)交通、住宿、餐饮等出行服务安排和标准;

(三)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五)地面运输代理机构信息及提供地面运输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旅行行程表》中的用语应准确、清晰,不得出现“准确星级”、“仅供参考”、“准确无误”、“超豪华级别”等不确定性用语。

6、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7、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游客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不得指定特定购物场所,不得安排额外的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同意或游客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的除外。

九、对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游客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10.要求指定导游、领队引导游客健康文明出行,制止游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差旅费以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旅行社应当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2. 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及其协助人员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仍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造成的交通拥堵、火车航班延误、临时航班延误等)影响了旅行行程。景区关闭),适用下列规定: 处理方法: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说明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果有多个变更方案,旅行社可以选择半数以上(含)游客同意的方案。没有半数旅游者同意方案的,由旅行社确定方案;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变更,合同可以终止。

(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扣除向当地旅行社或履约助理支付的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游客承担。费用退还给游客。

(三)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将由游客自行承担;增加的回程费用将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分担。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旅游者在旅行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必要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差旅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的预期利润损失;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费用(预订押金)、旅游用车人均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服务费等。例如旅行社购买团体票实行团体优惠价格,并严格限制使用(不得变更、不得转让、不得退款)。行程前合同解除后,票价按实际费用为准。

旅行社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费。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点且退出时未参加旅游团的,旅游者于出发当日视为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疾病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拒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不听劝阻、无法制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旅行社应当按照本条第一项的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并将余额退还给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行程期间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所产生的协助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因旅行社或履约助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回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4、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组团外出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游客。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不能组团外出的,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因未达到约定参团人数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将已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第八条合同转让

在旅行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旅行社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游客和第三方承担。正当理由包括:原注册人办理的相关服务无法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无法按时完成签证申请、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动对注册人身份及资质有特殊要求等。游客等

第九条特别提醒

为保证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请游客在出行前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如果您有以下健康问题,请勿报名。如果您在游览过程中隐瞒事故,我们将追究您的责任。自负:

(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伤寒等传染性疾病;

(2)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死等患者;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

(4)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类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患者,如血红蛋白水平低于50g/L;

(七)大、中型手术恢复期患者;

(8)孕妇和行动不便的人;

(九)其他不适宜旅行的身体状况。

第十条老年游客和未成年游客的特别协议

1.老年游客特别协议

(一)60岁以上游客应向旅行社提供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报名参加旅游团时,必须如实填写您的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并具体申报根据您的情况不适合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饮食、特殊地理环境限制等。身体健康状况。

(三)如您因生病或其他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您必须及时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旅行社应协助您就医或返程。医疗费用和返程费用由老年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应当遵守本合同总则第七条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余额退还给老年游客。

2. 未成年游客特别协议

(一)未成年游客单独或者非监护人陪同出行,必须取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二)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含30日,下同)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将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30至15天,支付旅行费用总额的2%;

(2)出发前14至7天,支付旅行费用总额的5%;

(3)出发前6至4天,支付旅行费用总额的10%;

(4)出发前3至1天,支付总旅费的15%;

(5)出发当天,支付总旅费的20%。

旅行社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游者赔偿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办发[20__]44号)。旅行社具有履行资格,不顾旅游者的要求而拒不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旅游法。

3、旅游者违反本合同,未按照约定金额或时间支付旅游费用的,应承担旅游费用5%的罚款。除有特别约定外,旅游团出发前三天未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承担必要费用。第1项,并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行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游客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乘机(车、船)等方式延误行程、脱团。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五、旅游者非法滞留、擅自离团的,旅行社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游客非法滞留境外的,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将暂停旅行社办理签证,旅行社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缴纳出境旅游押金的,游客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押金。

六、游客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或者途经国家、地区的强制性规定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对自身行为判断错误、自担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给他人造成损失或损失的,游客应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协助办理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援措施。

3、旅行社已就旅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向游客发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援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游客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因公共交通经营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旅游者索赔。公共交通运营商。因公共交通延误而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退还旅游者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游客):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居住或工作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旅行社):

地址邮编:

业务范围:

旅行社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本次行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若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跟团旅游产品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请填写委托代理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乙方委托以下地面运输机构提供地面运输服务:

当地旅行社名称: 地址:

当地旅行社名称: 地址:

当地旅行社名称: 地址:

当地旅行社名称: 地址:

旅游合同书(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包租的车辆服务(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出于考虑游客健康状况的考虑,甲、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龄较大(60岁以上)、或身体状况较差的卫生不适合自驾游必须说实话。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乙方同意租赁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双方商定的价格为_______元/天,总费用为_____元。

4、本车使用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燃油费由____方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车型为__________(_____旅游车牌)的车辆,该车允许乘坐的人数为____(不含司机)。乙方船上人数不得超过本规定。人数。

6. 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车主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辆法人为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8.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本次包车行驶的路线为

除非有特殊情况,双方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确需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变更。如果费用增加,则由乙方支付。

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向甲方进行全面、真实的介绍,确保不进行虚假宣传。

7、甲方应详细咨询乙方其旅行行程及服务标准,并确保其身体状况足以完成行程。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行行程的,需提供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缴纳的费用后,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川产品、商店告示等符合合同报价条件的,将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或非乙方原因而增加或减少的差旅费用均予以退还或补偿。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

12、按照规定,乙方应推荐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金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旅费的,合同终止。乙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或相关信息,导致乙方无法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合同将终止。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不准确信息,或目的地国家(地区)不予签证或入境许可,导致行程失败,合同终止。所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不遵守合同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中途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购物地点或标准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行程的旅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甲方违反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拘留、驱逐出境以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旅游景点,退还该景点的门票和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增加合同外购物地点数量的,每增加一个购物地点,乙方应支付旅游合同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在合同外增加旅游、娱乐项目的,应当承担额外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且持有相应税务发票的,应将商品进行举报15日内返还给乙方,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标准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缴纳的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差额,并支付与差额等额的违约金。

5、乙方因第三方原因降低住宿、餐饮、交通标准或无法游览景点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差额,并赔偿甲方实际费用的_____________%。差额作为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补偿试行标准》办理退款和赔偿。国家旅游局.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在出发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承担乙方本次旅游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违约金。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旅游日期____日前通知甲方。乙方自行承担本次旅游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金子。

第七条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合同。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八条旅游安全责任

行程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甲方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解释、提醒、劝告、警告;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疏忽或者不可预见的。或乙方是否已采取预防措施;旅游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措施的,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通过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因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一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有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游合同书(第四部分)

人A 人B:______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位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国内团体旅游服务关系。本合同所称国内跟团旅游服务,是指负责运送中国内地旅行团或组团游客从外地前往中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区的旅行社。旅行社依法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提供旅游服务。由经营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一般条款”和协议式“特别条款”组成。 《通用条款》是行业内普遍适用的关于国内团体旅游活动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的规定;

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具体约定。 三、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通讯地址: ______邮编:______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写) 湖北省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号,邮编:______。 湖北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 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投诉电话:______号。 五、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旅游者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或按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 六、《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团社盖章,标有合同编号和出发日期的《国内旅游报名表》、《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补充约定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网站,核对合同文本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使用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从而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许可证号:______经营范围:______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旅游合同书(篇5) 当今旅游已经成为一种产业,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有关"交通、邮电和旅游"内容显示,2014年,全年国内游客3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7%,国内旅游收入30312亿元,增长15.4%.但旅游业强劲发展的同时,旅游消费市场却是乱象频发。在报团即包价旅游中,因为全程由旅行社安排住宿、交通、餐饮等事项更是纠纷迭起。2013年《旅游法》的正式颁布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方,其中关于旅游合同解除的规定使得当事人双方能够从合同困境中走出来。 一、旅游合同的解除情形 除开《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可以适用到旅游合同当中,因为旅游合同的显著特征,旅游合同还有以下特殊解除情形。 (一)旅游者的任意解除权 旅游合同成立后,旅游行程未结束前,旅游者可无需提出正当理由随时解除合同。旅游者享有任意解除权是因为:第一,旅游合同需旅游者的亲自参与才能完成且旅游者旅游的目的是为了舒缓身心,主观感受对合同履行影响重大,不愿时不应强迫参加。第二,旅游者相对于旅行社处于弱者的地位,旅游者对于旅行目的地的气候、风俗等细节了解很少,其获取这些内容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旅行社的介绍,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该倾向于保护在信息获得方面处于劣势的旅游者的利益。 (二)组团人数未达到 旅游合同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团体性,旅游经营者在组团时一般要求需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出游,如果到期未能满足,又未能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团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时,旅游经营者就享有合同的解除权。在包价旅游中,只有旅游团达到一定的规模,旅游经营者才能从航空、铁路、饭店、景区等其他旅游业者处得到相应的优惠,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才有利可图。[1] 旅游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法律不能要求经营者在明知亏损的情况下也继续履行合同。 (三)旅游经营者瑕疵给付 旅游瑕疵的概念是指旅游中出现的偏离与所约定特质的主观的、具体的瑕疵。所有非因旅游者的原因引起的整体给付或个别给付的障碍,均属于旅游瑕疵。 旅游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旅游者参加旅游是支付了对价的,因此不论旅游经营者有无过失,都应提供无瑕疵的服务。且旅游产品究竟如何旅游者事先不能体验,无法掌控,只能凭借旅行社的具体介绍。因此当出现旅游经营者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景点、严重降低服务标准等瑕疵给付行为时,旅游经营者拒不改正,致使旅游目的无法实现的话,旅游者可解除旅游合同。 (四)旅游者未履行协助义务 包价旅游是团体行为,当旅游者自身不配合旅行经营者的行前准备工作或是危及其他旅游者利益时,为了兼顾整体,旅游经营者可以解除合同。对此,《旅游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有具体规定四种情形和一项兜底条款。 二、旅游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旅游尚未开始时,旅游合同溯及既往消灭。在旅游过程中解除合同,此时旅游者已经体验了部分旅游服务,无法恢复原状,旅游合同无溯及力,只向将来产生合同消灭的后果。旅游合同解除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一)双方均无过错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此时应是风险负担原则。《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对此有具体规定。 2.未达到组团人数。未达到组团人数而解除旅游合同是商业惯例,双方对此均无过错,而此时旅游尚未开始,可恢复原状。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二)旅游者一方过错 1.旅游者行使任意解除权。依《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对于必要费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应理解为旅游经营者向其他旅游业者支付的不可退还的费用和实际产生的费用。 2.旅游者未履行协助义务。旅游者的协助义务是为了旅游的顺利进行,因旅游者不履行而导致旅游经营者解除合同时,旅游经营者可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若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三)旅游经营者一方过错 旅游经营者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主要是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后不组织旅游和旅游过程中瑕疵给付,两种情形均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解除合同后,旅游经营者应当赔偿旅游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于旅游费用按比例收取,剩余部分返还旅游者。将旅游者送回始发地的费用由旅游经营者承担。此外,如果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三、结语 旅游合同解除无疑是旅游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只对此作了粗略的探讨,深度有限。并且我国《旅游法》作为旅游领域内第一部综合性法律,无疑为解决合同解除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规则指导,也符合实践的需要。但立法缺陷和空白仍有,值得继续深入加以研究。 参考文献: [1]董玉明,陈耀东,孟凡哲。旅游法学论点评述[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2]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旅游合同书(篇6)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旅游合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合同范本《旅游合同》。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旅游合同书(篇7)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6、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8、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书(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____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团号:_______________ 。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 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 1、□飞机:_____舱。 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 4、□轮船等舱。 住宿安排:□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第一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旅游合同书(篇9)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 方: 办公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的赴英国团,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织内容 线路为:英国 17.5 日 出发时间为:20xx 年 7 月 20 日 结束时间为:20xx 年 8 月 06 日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由甲乙双方约定 2.1 交通:乙方为甲方全程提供 7 月 20 号-8 月 06 号 5-9 座车; 2.2 导服: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中文导游 2.3 小费:乙方已收取全程小费 2.4 餐补乙方已收取全程司机餐补及伦敦外住宿 第三条 费用 本团接待费用总计:人民币为 63000 人民币 第四条 委托收款人: 账户名: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赴英国人数为 3 人 第六条 更改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法约定,或者提供与 合同内容和承诺的服务质量不符时,乙方需补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接待费用,同时支付合同约定总费用的 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自然灾害 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活动不能进行,乙方免除责任。 第八条 甲方取消 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在乙方落实后因甲方变更或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酒店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将有关损失和费用及时通知 甲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非人力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义务权利协助甲方工作。乙方 应尽最大努力,将甲方损失降到最低,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商讨,并对后续 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与本协议的附件(行程),均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 年 7 月 13 日 20xx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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