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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集锦5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随着个人法律观念的确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解民事关系。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签订合同是有必要的。怎样写合同才能生效?感谢您的光临,欢迎您查看本文。

简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部分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要求拒绝的。已更正;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故患病的;工作以外的原因。受伤,超过规定的医疗期限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外,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与协商不符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不明确,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无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满十年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对开放式劳动合同制度缺乏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开放式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开放式劳动合同一经签订,无法终止。因此,不少劳动者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终身包袱”,千方百计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未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无法确定,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双方没有约定的条件,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履行过程中,一方因故愿意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对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照本法第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终止。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发生时,劳动合同不固定期限可以根据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终止。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还有很多误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可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和本法协商变更的原则。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除劳动合同期限外,双方还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违约赔偿责任等。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不得采用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必须注意更改的内容不违法,否则此类更改将无效。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通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长期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高度保密、技术复杂、工作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种合同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因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频繁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对于上班族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的职业生涯,学习业务技能。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发生法律规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相对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只要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没有发生,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因此,法律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能随意要求或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只要出现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并劳动者同意的,即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得出结论。续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续订合同,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不同意。经劳动者同意,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种情况如下: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这是这种情况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来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连续十年。例如,有些工人为雇主工作五年后,就离职并

我为另一家雇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这个雇主工作了五年。虽然累计时间已达到十年,但劳动合同期限已中断,不符合“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不满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说明他有资格胜任该岗位,用人单位也确实需要在这个岗位上保持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劳动时间不满十年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制度是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责任和利益的一种新型用工制度,将雇佣制度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 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有企业新招用的职工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在各企业广泛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为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改变公司形式、改变股权结构、改变基本制度以适应自身特点。企业资产的组织形式。

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之前,或者国有企业改制之前,用人单位的部分职工已经在用人单位长期工作。新制度实施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劳动关系。一旦允许他们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限制也让他们没有足够的条件去提高和提高。他们应该说,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更担心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合同在他们退休前就到期了,但用人单位不会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到为国家和企业做出许多贡献的老员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的,不适用本规定。

3、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该规定,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又签订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签订后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份定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当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签订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慎重考虑。

该规定在该法制定时引起了较大争议。有人认为,如果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累计时间可能会很短。该规定仅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次数作为衡量标准,很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专业性较差的劳动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从而避免了签订开放式劳动合同的情况。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义务,加剧了短期劳动合同问题。之所以这样设计这个项目,是为了解决短期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者下次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保持用工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增加劳动力成本,公司将延长每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短期合同问题。问题。有人认为,这一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由于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签订次数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何种劳动者的决定权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的。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将劳动关系置于不明确的状态。当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证据可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对此,本法作出了相关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企业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或工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简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部分

关于订立和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

劳动者不知道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辞职,但不知道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对于这样的问题,我给大家具体解答一下。

问:我在印刷厂工作已经5年多了。公司过去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去年,当我要求签订无限期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同意,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判决结果是,印刷厂与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与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被分配去做一些又脏又累、没人愿意做的工作,每月工资总共只有1800元。我觉得继续在这里工作没有意义,想辞职。我的用人单位已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我主动辞职,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但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有关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企业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因为“你觉得工资低”,如果你因“继续在这里工作没有乐趣”等个人原因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你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劳务人员。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在工厂工作10年了。他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论是: (1) 劳工为雇主工作十年或以上的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二)劳动者请求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你问的问题来看,该员工已在贵公司连续工作十多年了。劳动合同到期时,他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既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也无权建议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简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部分

甲方:

合法代表:

乙方:

识别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现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决定于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工资支付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2、乙方辞职前必须交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资结算。

3、《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4、乙方放弃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权益。

5、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6、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简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4部分

公司名称:

住宅:

合法代表:

联系电话:

员工的名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1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或规定的终止条件发生为止。

(三)限期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直至工作任务完成。

试用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限为______天。

第2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3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伪造简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4条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乙方临时性工作任务,但时间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岗位,则必须与甲方协商,经得甲方同意后可变更劳动合同。

第5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6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7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种工时制。

(1)如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2)甲方因工作需要,经工会或全体员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日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8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9条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10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11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第12条 工资报酬。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第13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14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15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16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17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18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有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简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5部分

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雇主必须向工人支付双倍工资。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协议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除外: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与前款相对应: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签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离职不满10年的。法定退休年龄;

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是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结论;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规定的改组。

前款:订立或再订立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前款对应: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第二份合同期满时,就具备了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签,用人单位就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一旦进入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员工放弃,否则必然导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的目的是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第一份合同的时候,不能选择一年作为最佳选择,除非你每年都换一批人;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相差较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定的合同:出现法定情形时,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仅优先保留;经济性裁员条件有所放宽。

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稳定性外,还考虑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劳动力保持相对稳定和合理流动的需要。

这三种情况在逻辑上都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

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作为一种情形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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