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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风堂读后感的作文精练76条-作文

一、书籍简介

《唐·吉诃德》(又译作《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等)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长篇反骑士小说。

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唐·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

文学评论家称《唐·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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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堂吉诃德》一书全名是《拉曼却的机敏堂·吉诃德传》,共两部,第一部出版于1605年,第二部出版于1615年。

拉曼却地方一个乡村的小绅士叫吉桑诺,将近五十岁,身段颀长,面孔瘦削,有一匹瘦马,还有一支长矛.一面旧盾,家中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女管家,一个二十来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帮工,一般生活可以维持,但并不大富裕。他有一个嗜好是喜读骑士小说,读得入迷了,不打猎,不管家事,后来竟然把土地卖了去买这类书,并见人就与人议论书中的义理。从黑夜到白天,从白天到黑夜,他每天这样谈,以致脑汁渐渐枯竭下去,终于失掉了理性。他脑子里满是魔法、战车、决斗、挑战、受伤、漫游、恋爱、风波以及书中种种荒唐无理的事,凡是书中所写的他都信以为真。于是发生奇想,为了增进自己的声名利谋求公众的福利,他要去做游侠骑士,把书中见到的都实行起来,去解救苦难,去亲历危险,去建立功业。他于是给马起了名为罗齐南脱,意为从前劳役的马,找出矛和盾,把一个乡间女子臆想为身为骑士的自己的夫人,便出了村子去行侠仗义,游走天下。

在客店里,他把店主认作堡主,硬叫他封了自己,然后第一件遇到的不平事是一个富农拷打一个小牧童,是因为牧童放羊时丢了羊,堂吉诃德见状不平,他不仅叫富农放了牧童,还叫富农把欠下的九个月的工资照致发给放羊的孩子。那个财主叫郝屠多,当时虽然答应下来了,可是当吉诃德一走,又把小牧童安德列斯绑起来打了一顿,他的仗义毫无结果。后来,他回家来了,约见了他的邻居——个老实的农民桑丘·播萨,约请其为侍从,答应将来叫他做海岛总督。于是怀着梦想的桑丘,骑着小毛驴,作为侍从与他一起“建功立业”去了。在两次外出游侠冒险中,闹了无数的笑话,傻把风车当巨人,把旅店当城堡,把苦役犯当作被迫害的骑士,把皮囊当作巨人的头颅等等。他有百折不屈的精神,愈挫愈奋,最后是同村的加尔拉斯果学士,装做一个骑士把他打倒了,令他回家隐居一年,堂吉诃德这才履行诺言,回到了家。之后又外出冒险游侠,以善良愿望做了许多荒诞之事。最后在垂危中理智醒来,发现过去自己的荒唐,死前立下三条遗嘱,一是过去付给桑丘的一笔钱,都不用算了,花剩下的都给他用,因为这个人心地纯良,做事忠实;二是遗产全部归甥女,但如果嫁人时,那个人要读过骑士文学,就不要嫁给这样的人,遗产全部收回,拨给宗教充做宣传费用;三是向以他为题材的作者致歉,令其写出了这部荒唐的书,自己为此有良心负担。最后,这位骑士便安心地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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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1547一1616),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小说家、剧作家、诗人。

塞万提斯最初写的是剧本,以悲剧《奴曼西亚》(1584年)最为成功。其他作品有短篇小说《惩恶扬善的故事》(1613年)、长诗《巴尔纳斯游记》(1614年)、《八出喜剧和八出幕间短剧集》(1615年)以及一些诗歌。他在50多岁后开始写作长篇小说《堂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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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堂吉诃德》读后感45篇

第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拜读了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这一小说作品,塞万提斯被人们称为“现在小说之父”,这本书讽刺了在当时风靡的骑士文学,作者通过这本书反应了当时社会的封建文化,在他出版的一册《堂吉诃德》时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而第二册可不是太好,最后知道塞万提斯进入了棺材人们才了解的《堂吉诃德》,开始关注他,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堂吉诃德》的故事。

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小的、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一天他看了一本骑士小说被书上面骑士劫富济贫的精神感动了,于是他竟然骑上一匹消弱的老马,找到一柄生锈的长矛,带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顺便还雇了一位农民叫桑丘潘沙做侍从,还把邻村养猪的姑娘当作自己的女恩主,然后带着那位侍从上路了,在路上他们闹了不少的笑话,把风车看做巨人,把绵羊和放养男孩看做敌人,结果被男孩有石头砸得半死,还把乡村看做城堡,把老板看做债主,把妓女看做公主,最终在路途终于见了一伙被警察挟持的罪犯,堂吉诃德把警察打跑,救了罪犯,然罪犯去感谢他的女恩主,那个养猪的姑娘结果却被痛打了一顿。

最后到死堂吉诃德才悔悟,原来做好自己该做的才是最好的。看我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要扯英雄,做好该做的,再做其他的。

第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600字

读《堂吉诃德》让我马上联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他们有着共通的人物性格特点,也有着深层的讽刺意味。堂吉诃德是那么的“自以为事”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绝不会听别人说的。

阿Q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都有着许多荒谬让人不能理解的行为。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不相同,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惊奇地相似,他们都渴望得到“胜利”。堂吉诃德希望做一个正真的、出色的骑士,阿Q总是希望做别人的“爷爷”。

他们身上都有一份自尊自大的心理。另外有一点他们更是神似两兄弟,就是“精神胜利法”。堂吉诃德的精神胜利法用得比阿Q还出神入化,被人打得趴地上的时候堂吉诃德也如此啰嗦:“是我一时冲动,和下等人动起手来,严重违反了骑士制度,上天以此作为惩罚,这都是我的错……”但是这句话并非像阿Q一样是羞耻之甚而自圆其说,而是他在经历中摸索出的所谓“骑士道真理”。

所以阿Q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感,连他自己都懒得去信自己说了什么。而堂吉诃德就是硬要结个真理的套子让自己勇敢上吊。其实这两个角色的相似是必然的。因为两部作品的目的都是一个“批判当时的社会现实”。前者是揭示骑士社会的荒淫无度,后者揭示的是封建社会的愚味无知。他们都是普通人民的挣扎,也是作者对社会现象不满而缔造的武器。

意犹未尽,却书尽言毕,《堂吉诃德》这本外国名著用它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虽然“似懂非懂”,可是真真假假并不是阅读的初衷,享受了阅读中的思考,享受了阅读带来的体会,就算“懂”与“不懂”也再没有多少关系。《堂吉诃德》也正是让人在这个“似懂非懂”的过程中体会和感受,从而明白了、知道了。以上就是我对《堂吉诃德》这部作品的一些感受,希望以后还能赏读更多优秀的作品,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味。

第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800字

《堂吉诃德》乃是西班牙大文豪提斯的代表作。让我们看看,在他的笔下,堂吉诃德是怎么样的吧!

原来,堂吉诃德本是拉曼査某一地方的一个没落贵族,此人时年不惑,闲来在家无所事事,变好看骑士小说,来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其蛊惑,看不够,便自己备甲备马,准备效书中之人,成为游侠骑士,远征天涯。后来,因为人“决斗”落败而负伤,被邻里乡亲“押”回家。伤愈,便私叫其邻,桑乔做他侍从,并答应他征服一个国家后,分给他一座最好的岛屿,让他做总督。这一次。他“浪迹天涯”,无所不为——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发疯于荒野山岭,里限于奇山异洞,殴打木偶,解放“囚犯”与镜子骑士斗于森林,与白月骑士决斗于沙滩……无所不为,我所不做!

他虽然疯癫,但他却正义——他见到一群士兵押着一群囚犯走过,想象小说情节,以为是一群强盗押着一群教师,牧师。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指着士兵们的鼻子大骂,然后架盾挺矛,冲了过去——最后他当然被大扁了一顿。不论如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教士”,是正义的。

他虽然愚蠢,但却善良——他曾以为他“美丽的博托索的杜尔西内亚”是被一位邪恶的魔法师施放的大魔法所致,变成粗鲁的农妇,便在途中把桑乔打了三千鞭子(为了驱散魔法)

但最后,他被参孙卡拉斯科学士所扮演的银月骑士打败了!根据赌约,他们必须回到家乡,至少呆上一年,然后再也不能“重出江湖”!也就是说他不得不“金盆洗手”,“闭门封刀”了。他是一个诚实的骑士,自然会遵守承诺。

在回到家乡后,他由于长时间“远征”身体差到极点,发了数天高烧,立下遗嘱。熟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他在发烧后醒悟,才知道骑士小说害了他。最终,再抨击一番万恶的骑士小说侯溘然长逝。

小说内容虽然简单,但要仔细思考也不容易明白。

堂吉诃德虽然有病,但他却是最清醒的。他发疯时,做的无不是除暴安良,斩奸除恶之类的事。他为了向他心上人证明他的勇气,于是狮子”搏斗“,赢得了狮子骑士的称号;他为了”拯救少女“,向邪恶的魔法师,巨人勇敢的挑战;他为了对他心上人表决心,不惜在深山峻林中”苦修“……试问,着如此胆识,如此勇气,如此正义感,我们这些生在真实世界中的芸芸众生具备吗?《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对人性的批判!对现实的讽刺!对正义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幻想!

俱往矣,数英雄人物,还看前朝!

第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900字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第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1000字

作为文艺复兴时期,代表西班牙文学的一部杰出作品,《堂吉诃德》主要描写和讽刺了当时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向人们揭示了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疾苦。因为这一力作,塞万提斯的名字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他塑造那一瘦一胖、一高一矮的游侠骑士和侍从,更是老少皆知的文学形象。虽然,塞万提斯并没受到他那个时代的足够重视,甚至只被当成是一个平庸的诗人,没有成就的小说家,但就如同金子总会发光,这部小说的问世以及之后产生的巨大影响,却使塞万提斯在之后的世界文坛中跃升为声名显赫的伟大作家,乃至于狄更斯、福楼拜和托尔斯泰等都将他誉为“现代小说之父”。

塞万提斯出生在16世纪中期马德里附近一个小镇,在文艺复兴的冲击下,中世纪的基督教文明已岌岌可危。如果说,中世纪任何一个男子的最高荣耀和最大梦想,就是成为一个骑士的话,那么,直到16世纪,仍然有许许多多人妄想自己成为一个可以与历史上任何一个伟大骑士比肩的骑士,原因很简单,太多太多的骑士形象蛊惑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

塞万提斯基于“要世人厌恶荒诞的骑士小说”并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而创作了这本书。不得不说,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奇迹就这样诞生了,骑士小说就此销声匿迹。

这部作品,内容包罗万象,将近百万字的大作,涵盖了几乎整个西班牙社会全景。公爵、公爵夫人、封建领主、总督、僧侣、神父、士兵、牧羊人、农民、市侩,每一人群都出现在书中。作品尖锐地、全面地批判了这一时期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之成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巨著。

有人说,第一次读《堂吉诃德》,是笑;第二次读,是哭;第三次读,是思。堂吉诃德——一个立志锄强扶弱、见义勇为、英雄盖世的游侠骑士,其实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把脸盆当头盔、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厮杀的大军的头脑不支持的人。然而,就算他头脑不正常,他一生恪守自己的骑士精神,仗义疏财、保护妇女,对自己的意中人忠心耿耿。就算第一次出门,驼在驴背上被送回来;第二次,被关在笼子里送回来。他也不改初衷,孜孜追求自己的梦想。我们在觉得他可怜可笑的同时,是不是也要心生敬意才对?

以前,跟学生讲中世纪的骑士,是如何如何的风光无限。学生听了似懂非懂,半信半疑。后来,我就让学生自己阅读如下文字。“试问,哪个游侠骑士还交过产业税、贸易税、国王娶亲税、土地税、道路交通税和航道税呢?哪个裁缝给骑士做了衣服还收工钱?哪个国王不请骑士入席?哪个姑娘见了骑士不倾心相爱?”骑士的高人一等是否跃然纸上?你的心中是否也有了一个迷人的骑士?然而,再风光的骑士,也终将抵不住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第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一位拉·曼却地区无名的绅士;堂吉诃德,一位对骑士道走火入魔的疯子;堂吉诃德,一位被人耻笑,一生荒唐的怪人。这就是堂吉诃德·台·拉·曼却。

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将风车当作巨人,将客店当成堡垒,将砑布机当作妖魔。他放囚犯,助贫农,与骑士决斗。他只为了心中的理想:能够铲除世间不平等,匡扶正义。但塞万提斯描述他的离奇经历的本初却是为了讽刺骑士小说。这无疑一开始就是悲剧。

鲁迅先生说:“堂吉诃德是立志打不平,是不能说他错误的;不自量力,也并非错误。错误是在他的打法。因为糊涂的思想,引出了错误的打法。而且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的。”

鲁迅先生的评价,我实在不敢苟同,堂吉诃德的思想境界就比其余那些浑浑噩噩混日子之人要高出一层。他的做法虽然有点欠缺,可他的初衷,他的行为是无比高尚而可爱的。不是“并非错误”而是至高无上!不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而是“醒世警人,功德无量。”

堂吉诃德的傻又可爱的无畏行动,也深深地惊醒了我,让我体会到这当好男儿就不能浑浑噩噩,以至于让我想起在学校里混日子,上课捣乱的日子就不禁后悔万分。而堂吉诃德的行为被人唾弃与嘲笑也让我认识到,做任何一件事,无论你的初衷是多么的高尚,你也要讲究做事的方法,做事后的影响,否则不但一事无成,而且还会损人损己。这也让我明白为什么我的好心好意对同学进行管制,同学们反倒大怒不堪。

我敬仰堂吉诃德,但绝不做堂吉诃德。我要当一位无论主客观都清醒处事的智者,让生活变得如堂吉诃德所期望的那样美丽。

雨果曾说过:“塞万提斯的创作是如此地巧妙,可谓天衣无缝;主角与桑丘,骑着各自的牲口,浑然一体,可笑又可悲,感人至极……”《堂吉诃德》不愧为一部经典之作。

第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这本名著用堂吉诃德那幽默可笑的事迹告诉了我种种看似美好的精神品质在不断与现实生活碰撞后发出的生存的思索,让我从笑声中读史明理,了解当时西班牙的社会背景,而此时,也让我明白了堂吉诃德也是一种精神,一种守信、正义、勇敢、坚强、正直、乐观的精神。

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土壤与环境,所以总是找不到让它们发芽的阳光与温度,所以总让人觉得悲凉与心酸……同时也让我思考:人应该怎样即保持自己真实善良的本性又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生存的更好更有价值和意义!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悲剧,有人说它是一个喜剧。说它悲剧,是因为他虽然有着美好愿望、崇高理想却想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构成不可调的矛盾;说它喜剧,理由是他的疯癫、愚痴好、具有十足的讽刺意味,被世人所嘲笑。我觉得这部作品可能两方面都具有一点,这取决于个人立场的不同。正着看即为喜剧,反着看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当然就我个人而言,倾向于把它当作一个悲剧,毕竟堂吉诃德不论是在他自己的世界还是外在的世界里都是个十足的失败者。

然而“遗憾”的是,他最后竟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败。这恐怕也不是塞万提斯的本意,了达到警醒世人的目的才不得不作此选择。在我看来,这实在不够“完美”。

一个人到底应该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还是回到众人的世界中再死去?这实在是个问题!对于此问题的探讨极容易进入到在宗教领域中。尽管处在反对神学如火如荼的文艺复兴时期,但作者仍不免受到了基督教世界观的影响。认为死前需要忏悔才能升天堂。堂吉诃德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善的,不升入天堂似乎太不值。当然也可以从另一方面解释。堂吉诃德是为中世纪腐朽的东西所害,造就了荒唐一生,故在死前一定要从中解脱出来。我个人认为两种解释都具有合理性,虽然从意识形态上讲,第一种更合适。

我觉得堂吉诃德还可以用很多词来描绘,比如:打抱不平、志向远大……

之前还有一篇写他看《昆虫记》,讲了几种昆虫一个比一个厉害、每个都有制服它的天敌,然后总结道:我觉得世上没有永远的强者也没有永远的弱者。

第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部经典的讽刺喜剧小说。是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小贵族,由于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骑上一匹老马,找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他雇了农民桑丘·潘沙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做侍从,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堂吉诃德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奇怪的对待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第一卷最后被人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还不安生,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直到他死前才悔悟他糟糕的一生。

主人公堂吉诃德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当他沉浸在骑士文学里的时候,他是有着高度道德原则的正义骑士。而他的仆人桑丘·潘沙也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人物:对比起堂吉诃德疯狂幻想,他更加现实。对比起堂吉诃德丰富的学识,他知识非常贫乏。对比起堂吉诃德又瘦又高精干身材,他只是又矮又胖的圆滚体型。桑丘·潘沙和堂吉诃德其他事情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但是在品质上,他们都是鲜亮、纯洁的白色,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优良品质。

最开始时只是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是很滑稽罢了,但是真正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的讽刺的意味,只有主人公在看小说入迷时,才会体现出人身上的正直、善良。多么讽刺啊,在疯狂的、神志不清的精神世界,主人公却展现出了人身上真正的良好品质:无畏、正直、善良……但是也正是这样疯狂地时刻,越是遇到灾难、挫折,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越是愈挫愈勇,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就越显鲜明。

堂吉诃德可以说一生都沉迷于骑士小说,在他沉迷于小说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他的品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直到他死前。看起来似乎堂吉诃德的沉迷使他办了许多“奇怪的事”,当我们在旁边感慨:“千万不要干什么太入迷!”时,难道我们没有特别入迷过一些事吗?当我们看书入迷时,会随书上情节的起伏而惊心肉跳、激动不已;当我们玩电脑入迷时,会两眼发直时间观念完全消失;当我们工作学习入迷时,会不听不闻,专心致志……看似我们没有入迷或是说没入迷那么深,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会为感兴趣的东西沉迷不能自拔,我们都曾有堂吉诃德时刻。

第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读后感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刚开始没觉得怎么好看,可后来越看越有味,看到后面简直有点爱不释手了。一有空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他脑袋里装的全都是什么大力神、魔法师等等,因为看骑士小说他只知道打仗呀,魔法呀,奇迹呀……

有一次他看见风车,说巨人要把他们杀掉,不听侍从的劝告跑过去,结果被风车打了回来,事后还说这肯定是魔法师施的魔法,故意迷惑他的。粗粗一看,你一定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像疯子一样的人,疯疯颠颠的他可却是一位博学广闻的诗人,因为看了很多书而富有诗意。

堂吉诃德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书中比比皆是。看来,堂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堂吉诃德总是头头是道,立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疯疯傻傻,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从堂吉诃德的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我们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我们学的《鱼游到了纸上》这篇课文,故事主人公虽然是个聋哑青年,但为了学好画画的本领,每天坚持来西湖的玉泉边观察描摩,不论是天晴还是下雨,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冬,最后画出来的鱼栩栩如生,竟让鱼“游”到了纸上,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长期的努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第1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第1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第1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穷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第1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做书。书可以伴随我们快乐的成长。我家里的书很多,可令难忘的就是《堂吉诃德》了。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四五百年前,是个真实的故事。那时的欧洲的骑士时代已经结束,但是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先生却读骑士小说入了迷,有点走火入魔的境界了。于是他找出曾祖父曾经用过的盔甲、长矛和盾牌,打扮成骑士的模样去周游世界。他有一个忠实的仆人,每次收到挫折他都会想起老婆、孩子,但堂吉诃德许诺要给他封一块地,要让他做国王,做不了国王也要封他个伯爵,就这样这个仆人跟着主人堂吉诃德闯荡天下。

堂吉诃德自己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骑士,一心一意地要为人民、为国家除暴安良、打抱不平,他不怕苦,与敌人进行顽强的战斗。

书中还有许多地方会让人开怀大笑。例如:堂吉诃德已经走累了,他向前望了望,看见一座城堡,骑士那是一个简陋的茅舍。当他走到茅舍门前时,正好有两个姑娘站在门口,他认为她们是尊贵的夫人和美貌的公主在城门恭候自己的光临呢!可是当她们看见堂吉诃德的时候,她们却吓得躲进了屋子里。

如果你想得到快乐,就请你认真看看这本书吧!

第1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看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它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共上下两卷。

小说写了一位年逾五旬的乡下绅士堂吉诃德,因酷爱读骑士小说而陷入疯狂,走火入魔的故事。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骑士将骑士小说中的无稽内容与现实生活互相混交,因此从而产生一连串令人捧腹大笑的荒唐行为。他一下把风车当做巨人,与它大战,虽然在骑士生涯的途中,他被砍了一只耳朵,打掉了许多牙齿,也被打断了几根肋骨,虽屡战屡败,却执迷不悟,不知悔改。透过这种荒唐的行为,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理想社会的热望和高尚道德的赞美。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许多少年因不好好读书,很小就干上了偷窃等恶劣的勾当。还有,别人在椅子上落了一个手机,看见的人本应该还给失主,或拨打110,可良心终究敌不过贪婪,直接一转身将手机收入囊中,再溜之大吉。还有,银行卡调包事件,在你不注意时,立刻用手挡住卡,再只用一两秒的时间,就成功了。社会的风气不给力,可监控与民警很给力,现在到处都是坏人的“老鼠夹”,天罗地网,抓不抓只是早晚的事。像酒驾,还是有人乘机钻空子,最后不仅吊销了证件,还坐上了班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做坏事,你一定就会后悔。

堂吉诃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最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看书不能太沉迷了,否则就会走火入魔,控制不住自己,我们千万不能这样。

第1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这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走进了一段荒诞而又妙趣横生的游侠生活。

这本书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尽情嘲笑骑士那空虚的理想和可笑的制度,也体现出当时西班牙封建社会不好的气象,让读者真是哭笑不得呀!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英勇”的骑士在骇人的风车奇险中,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堂吉诃德发现了田野里的风车,他立刻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了一句:“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咱们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了,就靠边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然后拿上长矛奔了过去。风车那么大,显得他是那么的小,风一吹,那三十多个风车转了起来,堂吉诃德哪能经得住,一下子被摔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还有一次,堂吉诃德与他的随从正走着,前方一个牧羊人赶着很大一群羊。可是,这堂吉诃德非要说成是两军队在打仗。他就象书中的骑士那样,思考了一下该去帮哪一队。然后给他的随从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两个军队”的故事,比较现实的桑丘__堂吉诃德的随从竟然相信了。那两荒唐的人便杀了进去。牧羊人大喊大叫也劝不住他们的疯狂,牧羊人为了保护他的羊,就用石头砸那两“疯子”,结果打断了堂吉诃德两条肋骨。

在堂吉诃德眼里,他所见的一切都是他看的骑士小说里的片断,他会把自己放在小说里,扮演着小说里的骑士,幻想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结果,一次又一次,自己把自己弄得遍体粼伤。哎!真是自作自受。

最后,堂吉诃德醒悟了,他痛恨骑士小说,是骑士小说给他罩上了无知的阴云。堂际诃德生前疯疯癫癫,临死他意识到了读那些骑士小说的愚蠢性和危险性。可后悔自己觉悟太迟,没有时间能读一些启迪心灵的书来补救自己了,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第1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堂吉诃德的“疯”老头,因痴迷于骑士小说而离家出走去当游侠骑士,还带着同村桑丘出去冒险的精彩故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都被他那不切实际的骑士精神所“克服”。当我读到“堂吉诃德根本不理会桑丘的叫喊,很快冲进了羊群,举枪乱刺”这一节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正是讽刺那些不切实际的人们吗?整天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怎么可能获得成就呢?

这本书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地醒悟过来,看到了理想的梦幻性质,而桑丘则看到了他主人的精神世界渐渐地美好起来。

临死前,堂吉诃德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终于从梦幻中醒来,为了弥补过失,他把神父请来为自己忏悔。

这本书既幽默又讽刺了那些喜好幻想不切实际的人,它告诉人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去工作,才能会做出真正的成就来。

第1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本非常特别的小说,原本,我也只是听过这本书的名字,直到最近,我在我表哥家发现了这本书,于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把堂吉诃德借回家看了,没想到我居然被这本书给吸引得走火入魔了,两三天就看完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他完全迷失在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潘沙也是一个典型形象。他是作为反衬堂吉诃德先生的形象而创造出来的。他的形象从反面烘托了信仰主义的衰落这一主题。堂吉诃德充满幻想,桑丘潘沙则事事从实际出发;堂吉诃德是禁欲主义的苦行僧,而桑丘潘沙则是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堂吉诃德有丰富的学识,而桑丘潘沙是文盲;堂吉诃德瘦而高,桑丘潘沙胖而矮。桑丘潘沙是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可笑的实用主义者。

看完了堂吉诃德,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会看了,堂吉诃德不仅写得生动有趣,里面折射出的种种问题也引人深思,我喜欢这本堂吉诃德。

第1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第1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对此我感悟颇深。

《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真名被遗忘、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很帅气人中年人,因为痴迷于骑士小说而骑着一匹封为“第一瘦马”的马匹,带上年轻气盛的侍从,三次离家出走,追寻自己成为骑士的梦想。

在旅行中,堂吉诃德当过国王和伯爵,当过乞丐和身无分文的穷人,但,他没有放弃,他一心追着自己的梦想。有人说,堂吉诃德太傻了。不,他不傻,他是一个执着的人,并且,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确的。他的事在当时传遍了许多地方,而他受到的更多是尊敬与鼓励,他没有错,只是比常人更勇于追求梦想、实现梦想。

这是在书中的事,可能它并不真实,但真实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些他的精神吗?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名次不一定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于梦想的实现与这其中的过程,名次只是一次冲线,而过程是汗水换来的。就像我画的一幅画,我费了好长时间才画好的,而同学来了却不顾不问,说实话,它不美丽,但,它是我对梦想执着的见证。因为我实现了这个小小的梦想。

我喜欢堂吉诃德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我会发扬他,因为,我喜欢追求梦想。

第2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读了《堂吉诃德》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呆、傻、疯、痴……当读完了整册书时,我被打动了,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是疯,是癫,是笨,但是,我们这些处在现世,自认为很高明的人又如何呢?

至少,他有毅力,想做什么,就去做。他的马没有名字,他用了四天的功夫给它取了个好名字;盔甲生锈,他用尽所有办法来清洗;没有面甲,自己造!

尽管,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让自己摔得狼狈不堪,把修士当成法师;被客店里的人捉弄;被人们嘲笑……但,他没有放弃!

至少,他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只为了钱。在他心中,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念——骑士道。这,是任何东西无法改变的。

至少,他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宣扬骑士道,不管困难重重,他也是一生为其奋斗。

至少……

至少……

文章的最后,因遵守约定返回家乡的堂吉诃德发烧不止,当大夫说他性命不保时,大家都放声痛哭,可他却异常镇定。

在临死前,他醒悟了,他深深忏悔生前的一切,懊悔自己沉迷于骑士小说……

堂吉诃德,哦不,是待人和气,性情厚道的善人阿隆索。吉哈诺,安详虔诚的卧床而死了……

堂吉诃德固然疯,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的好。他是个疯子,但是,我郑重的告诉大家,他也是英雄,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拂开疯、呆、笨这些灰尘,我们可以看见,灰尘之下,是厚道、坚韧等等这些金子般珍贵的品质!而那些清醒的人的道貌岸然之下,却是势力、贪婪、贪生怕死,尔虞我诈、纸醉金迷……

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才是真正的疯、癫、傻呢?

第2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第2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今天我在书店里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堂吉诃德》,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文章讲了一位西班牙贵族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影响,陷入一场疯狂的幻想中,随着桑丘四处冒险的故事。一路上他们与风车羊群展开大战,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但是,堂吉诃德丝毫不知反省,还以为魔鬼在和他作对,最后不仅把国王的囚犯们放跑了,还把一家客栈搞得一团糟,虽然做了许多荒唐的事情,惹了很多祸端,但历经很多艰辛后,堂吉诃德依然保持着狂热的幻想力和勇气。临终前,他终于醒悟过来,不许他的唯一亲人,侄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人,否则就剥夺他的遗产继承权。

《堂吉诃德》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和危害,嘲笑了骑士理想和骑士制度。同时,作者,通过堂吉诃德的游历经历,反映了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西班牙广阔的社会现实

我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不畏强暴,坚持骑士道,不承认失败,不怕人们议论、讥笑、咒骂,不怕遭受侮辱和打击,甚至不怕死。为了追求自己的正义理想,为了社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善于幻想、主观主义。

堂吉诃德他的所作所为让我难以忘却,让我受益匪浅。

第2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暑假因为没有事情可做,便去书店看书,一本《堂吉诃德》映入我的眼帘,出于对这本书封面的好奇,我便把这本书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老人穿着铠甲,拿着长矛和盾,后面是一架风车,老人带着一顶破乱不堪的帽子,闭着眼,好像在享受阳光。好美的画面!

这本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作者塞万提斯,他出生于1547年。他是文艺复兴期间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是欧洲近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先驱。他被誉为是西班牙文学世界里最大的作家。评论家们称他的小说《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步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看完这本书的作者简介,于是我好奇的翻开了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个没落的贵族读骑士小说后鬼迷心窍决心复活骑士生活,于是他在家找到了破烂不堪的铠甲,长矛和盾,带上他们家瘦弱的马,带上了农民侍从桑乔,化名“堂吉诃德”去探险。在这一路上他闹了很多笑话,他把风车当成了巨人,与他决战,把绵羊当成了百万大军,搞的绵羊鸡犬不宁,他也被牧羊人狠狠揍了一顿,吃了不少苦头,闹了不少笑话,他在大家的眼中是神经病。可是他却不理会大家,丑态百出。我看了之后令我捧腹大笑,到了最后,他败归故里,直到快死了,才明白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

第2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一天下午,我没有事情,就去书店逛了一圈,这时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吸引了我。我就抽出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不觉哈哈大笑,因为主人公吉哈达太可笑了。

《堂吉诃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共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不少笑语,他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做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又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

堂吉诃德是个涂抹着喜剧油彩的悲剧主人公,一方面,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他是个天才的幻想家,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不断幻想着用过时的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而因屡屡上演闹剧,引爆了无数让人捧腹大笑的笑料,从而发人深省。

《堂吉诃德》以夸张而色彩斑斓的幻想,以生动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和极富情趣与荒诞色彩的各色人物,构建了这本传世佳作。真不愧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和欧洲最杰出的作品。

第2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堂吉诃德》。读完后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讲的是吉哈诺原本是一位绅士,由于读了大量的游侠骑士的小说,所以变得疯疯癫癫,竟想模仿游侠骑士,并把自己改名为堂吉诃德。他又收买了一个农民当他的仆人,这个人叫桑丘。他们去周游世界。一路上,堂吉诃德老是把客栈看成城堡;把店主的女儿看成公主;把风车看成巨人;把羊群看成军队···他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有时会给他人带来更大的困难和危险。直到他临死时,才悔悟过来。

这本搞笑的讽刺书籍常常令我忍俊不禁,开怀大笑。堂吉诃德的所为实在太幽默了,桑丘也是傻乎乎的。虽然有时他们会帮人家倒忙,但他们是善良的,是无恶意的,只是有点傻罢了。

其实,堂吉诃德如果不看那些骑士小说的话,绝对是一个完美的绅士。他是很富有哲学的。桑丘当海岛总督之前,他还叮嘱桑丘做总督的一些行为,比如要公正、仁慈还有宽容什么的,这证明堂吉诃德并不是傻到极点的人,不然绝对说不出这种话。也证明他是公正、仁慈和宽容的。而且他很讲义气,别人帮助了他,他永远不会忘记,并且努力报答。他也不会忘记那些与他朝夕相处的朋友,比如桑丘,他跟着堂吉诃德受了不少苦,挨了很多骂名,堂吉诃德悔悟时将家产分了桑丘一半,作为报答。

桑丘也是好样的。他在海岛当总督时公正,秉直,破了无数案子。给当地人民无数的温暖。走的时候他也没有拿走当地任何财产,只身来,只身去。跟现在的那些贪官是典型的对比。

读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凡事都要适可而止,否则会像堂吉诃德一样,疯疯癫癫,不务正业。

我记住了,“休息时间”也是很重要的!

第2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即使被所有的人嘲笑,被所有的人孤立,我们活着,只活这一次,当然是为心活,为我们理想的那个世界活。为什么要和大多数人一样,染上这种通病?堂吉诃德的不被人理解使我想到那个在荒原上绝望呐喊的梵高,被认为患有精神病,没人理解他的想法,悲苦地绝望挣扎,用画撕扯表达所有的强烈。如今,他的画作成为珍藏巨作。梵高为心爱的女人割下自己的左耳,这样的极端与偏执,是属于他自己顺从内心的作为,为什么要被别人评头论足,恶语中伤呢?没有任何人有资格。

行进途中多少次,堂吉诃德感到害怕畏缩,他不断鼓励自己勇敢,提醒自己是一个骑士,这才能够促使他不断迈向自己的理想。人的心,即是万物的主宰。你笑,这世界便与你一起笑了;你哭,世界都一片昏暗。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鲁迅如是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拥有理想主义的冒险家。初读《堂吉诃德》时,每每看到他那种疯狂的举动我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后来深入阅读下去,我渐渐开始敬佩堂吉诃德。人总是要在现实和理想主义中作出选择,堂吉诃德选择了后者,去实现他伟大的骑士梦,去实现他那个被别人嘲笑的梦想,坚定不移。这需要多天真的心情与足够的勇气。也许用世俗的标准判断,堂吉诃德的理想没有实现,失败了。但是用自己的心去衡量,堂吉诃德绝对是人生的真正的骑士,为自己的梦去闯荡这么一回,人生足够完美。

第2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现实与理想有什么区别呢?塞万提斯用她笔下的《堂吉诃德》来向我们做了完美介绍。而堂吉诃德,原是一个住在一个村里的乡绅,由于平常频繁的阅读骑士小说,在后来,终于忍不住,自己开始冒险。而作者以喜剧的效果展现了现实的悲惨。

对于作者,塞万提斯的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小的时候随父亲去闯荡,也可以说是他做了“助理医生”,生活不言而喻,他还做过教主的侍从,受教主影响开始写诗,还当过兵,却不幸受伤,又不幸被海盗抓了起来,那时的他,到底经历着什么,终于,很长时间后,他被放出来了,而他却成了无业游民,好不容易混个官还总是出问题,最后,他终于心灰意冷,开始创作。

人生总是一场悲剧的片段,塞万提斯历经苦难,却写下了幽默小说,无形在刺痛着人们的心。堂吉诃德,在冒险途中,令人耻笑,但他却无不代表了一类人,更代表了十六、17世纪西班牙社会的腐朽,也有着鲜明的个人主义倾向。

他对于骑士很执着,程序也很全,但就是东西不到位。他牵一头瘦马当做自己的宝马;还给自己封号,想到自己没有城堡,他就把客栈当做城堡,让主人给他册封;骑士的话当然要找公主,没有公主,他就找了个村姑,而那个村姑长得还特别像男人;又给自己找了一个随从。一切都无不衬托出幽默。

由他上演的精彩好戏——大战风车,大战羊群,更是闹剧一堆。在最后,有位公爵听到了他的故事,故意拿他寻开心,他派桑丘到自己属下的一个小镇当总督,并布置了各种疑案和海盗去吓唬他,又一次他差点送了命他在也不当了,而这时,堂吉诃德也成为了笑柄。而又有人假装跟他决斗,他失败后就只得回家去了,然后一病直到回光返照时,他才醒悟过来。

鲁迅说过“堂吉诃德立志打抱不平,是不能说他错误的,错误的是在他的打法。”确实也是,现实总是与理想相违背的,造成了一系列的悲剧。有人说,对于堂吉诃德是一种含泪的笑。当笑出现在某个特殊的时代是,便会出现不定程度的悲剧。

塞万提斯也说过“两种愿望一样的痴愚,或者要当前再回到过去,或者要未来马上在目前实现。”或许,就是这种想法才写出来了不朽名篇。

第2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无知,可我并不这样认为。

在这本书中塞万提斯写了堂吉诃德是个乡绅,因读骑士小说入迷而异想天开,自命为游侠骑士。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骑着一匹瘦马,带上一个侍从桑丘,便开始周游各地,行侠仗义。堂吉诃德满脑子都是骑士小说中的古怪念头。他把风车当巨人,把旅店当城堡,把羊群当军队,不顾一切地与之搏斗,结果闹出无数荒唐可笑的事情。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的无知可笑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让我们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无数的哲理。让我感受到了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坚毅和执着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没有找对方向,找对起点,只要起点错了,那么终点就会是一场悲剧。

他的勇敢、坚毅和执着值得我们所有人进行学习,我们也应该努力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但是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找对方向!

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方向。

走路需要方向,如果我们走路错了方向,就不可能到达目的地。《南辕北辙》故事中的想去楚国的那个人,就是如此。尽管他的马好,路费多,车夫也好,可是他走错了方向,永远也到达不了楚国。

做事需要方向,如果我们做事错了方向,就会把事做得一塌糊涂。记得有一次画手抄报,我并没有想好该怎么画,就随便地做了起来,想到什么是什么。结果,我换了好几张纸,画了好几遍,不是那位置错了,就是这边框画歪了,画得一塌糊涂。

人生亦需要方向,如果人生走错了方向。不然一生就只会是一场悲剧,堂吉诃德的一生就是以错误的方向完成骑士梦。人生不可以重来,走错了或许再也回不去了,这就是堂吉诃德的悲哀。

堂吉诃德——一个可悲可笑的疯子,一个可爱可亲的灵魂!他怀揣着一颗骑士的心追寻梦想,因为走错方向而毁了一生。所以,让我们找准人生的方向,带上勇敢与坚毅,用堂吉诃德式的执着,朝着梦想一路前进!

第2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作者是西班牙伟大的作家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吉哈达的破落乡绅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仿照骑士的做法,拼凑了一副旧盔甲,骑上一匹瘦马,并为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先后三次出门游历。第一次,他单枪匹马来到一个他认为是城堡的客店,哀求“城堡长官”封他为骑士。他离开城堡后,看见一个牧童被主人绑在树上打,他上前去解救,当其得意的扬鞭而去后,小孩又被主人打得死去活来。之后,堂吉诃德遇上几个商人,他认为他们是一伙骑士,便与之比试高低,结果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他找了同村农民桑丘·潘莎做侍从,再次出门行侠。

这次堂吉诃德把田野上的风车看做无法无天的巨人——干了一桩桩荒唐可笑之事。

最后,堂吉诃德与桑丘·潘莎第三次出游,经历了一次次离奇的冒险——最后他从自己古怪的思想中走出来,痛斥骑士小说的危害。

从这部小说中我感到不能空想、虚幻、异想天开、主观主义,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迷信。

第3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读过《堂吉诃德》吗?你们知道它是谁写的吗?你们知道堂吉诃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哈哈,不知道吧!那就同我一起走进《堂吉诃德》,让我带领你们进入堂吉诃德的世界吧!

《堂吉诃德》是赛万提斯写的,赛万提斯是西班牙人,这本《堂吉诃德》是他的代表作,堂吉诃德本不叫堂吉诃德,叫阿隆索。基哈诺,可他迷恋骑士小说,设想自己是骑士,还起了“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具有骑士风度的名字,他生活在虚拟的骑士世界里,见到什么都以为是敌人,是军队!他中间曾被家人“提回家”两次,但他都又固执地离家出走了。后来,因同情差不多已成为疯子的堂吉诃德的参子小博士,连续扮成“镜子骑士”,和堂吉诃德进行博杀,两次厮杀,第二次终于击败堂吉诃德,命令他回家一年。临死前,堂吉诃德终于变回阿隆索。基哈诺,虽然不疯了,但却死了。他的故事到此结束。

“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伟大的疯子,是一个人们欢迎的疯子。这本书尽情地讽刺了骑士制度。我佩服堂吉诃德的勇敢和执着,但不崇尚他的痴心和莽撞。

大家有空一定要读一读哦!

第3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名字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自从他看了些武侠小说后才改了这个名字。

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又是一个为了维护正义,拯救世人,甘愿牺牲自身生命的无畏勇士。他见义勇为,从不胆怯退缩,经常好心办坏事,他主张“一切东西都平等”,社会地位的尊卑是暂时的,只有“美德”才是真正的高贵。他尊敬妇女,主张个性解放、男女平等、恋爱自由。他心地善良、幽默可亲,学识渊博。作者实际上把自己的爱憎与希望寄托在了这个人物身上。

这本书先后出现了将近200个人物,描写了从贵族城堡到外省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广阔的生活场景,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无耻,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同时还广泛涉及了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方面的问题。

《堂吉诃德》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

第3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由于疯狂的迷恋上了骑士小说,便发誓成为一名骑士——这位时代的勇士的历险就开始了。

也许堂吉诃德的年代并不适合做一名骑士,但同样有许多人受到不公平、耻辱甚至虐待。所以堂吉诃德这位骑士变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他替人打抱不平、见义勇为。他为了世界的和平,他为了世界少一些黑暗面,把一生都献给了时代,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勇士!最后一章令我深受感动:堂吉诃德吃了一场败仗,这对一名武士,不,是一名优秀的武士来说,代表着什么?耻辱?因此他回到家乡时,垂头丧气,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其实那又如此呢?但这件让我们看起来不起眼的事,却使堂吉诃德这名优秀的骑士失去了机会——永远地失去了机会。他最终死于忧郁症。堂吉诃德的死令我惋惜又感慨。一位凡人中的明珠,他的生命之光却暗了下来,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光明永远战胜黑暗,一件事不代表永远!

当你挫败时,想一想美好的未来,当你愉快时,想一想更美好的未来!只要有信心就有许多成就。让我们一起期待胜利女神的微笑!

第3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读了《堂吉诃德》,我认为这本书带有一些讽刺意味,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好笑,笑过后又会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此书出版后,骑士小说就很少出版了。《堂吉诃德》写的是一个看骑士小说看得走火入魔的贵族,随便让人把他封为骑士,闹出许多搞笑的事。不过有些事是值得人深思的,比如冲进羊群里乱砍乱杀,结果让牧羊人打断两根骨头,这不就是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吗?自作自受,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别人是无法替你分担的,只有你自己忍受。

再比如,管家烧书的时候,把几本值得保存的书也给烧了,如果换成人际交往,就等于大家在交往的时候,一个人犯了错误,有可能会牵连到其他人,不过,书没有嘴,不能为自己辩解。可是人有嘴,难得就不能为自己辩解吗?如果人家原谅了你,你还为这点小事往心里去,岂不是太小肚鸡肠了吗?

第3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讽刺小说后,受益匪浅,我不仅认识到了不切实际,意气用事的后果,还了解到脚踏实地的重要性。故事的主人公吉哈达是一位乡绅,可他沉迷于骑士小说,导致自己的一生过得毫无意义。

他梦想自己是一位伟大的骑士,从自己的仓库中找到一件破破烂烂的盔甲,洗干净后披在身上,把自己用来扛东西的老马当作胯下坐骑,把一根生了锈的长矛和一把没有磨过的长剑当作武器,还物色了一个憨厚老实的仆人——桑丘,把自己暗恋多年的挤奶姑娘当作意中人,称杜尔希内娅,而自己则改名为堂吉诃德,三次荒谬的出游就开始了……

在这几次旅行中,堂吉诃德把袭击自己的人当作巨人,把看错的人当作魔法师的把戏,把酒囊当作敌手,把苦役犯当作骑士“同胞”。他和仆人桑丘挨了无数次打,遭了无数次骂。直到死,才幡然悔悟。

从这本书里,我悟出一个道理。一个人,无论你是懒懒散散地过完一生,还是争分夺秒地走完全程,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与其虚度光阴,不如珍惜时间;与其珍惜时间,不如多做奉献。千万不要向堂吉诃德“学习”,不能天天做白日梦,真正胜利的果实是要凭自己的努力摘取的!!

第3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最近,闲来无事,又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一遍,经典毕竟是经典,无论读多少遍都不会感到厌倦,想起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是感觉好笑,跟看笑话似的,看到堂吉诃德各种荒诞不经的行为,内心就感到好笑,感觉作者写这本书就是单纯描写了堂吉诃德这个搞笑的人物,并没有深入过去了解什么,鉴于当时比较年幼,社会阅历和文学素养的水平的不成熟,只把这本讽刺社会现实的名著当成了一本笑话书来看,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不过现在再看这本名著,渐渐发现了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所反映出来的深刻内涵,从堂吉诃德这个看似荒诞不经的人物身上,我读到了更深一层的内涵,已经没有了当时看笑话的心态了,更多的是对作者对于社会黑暗的揭露,这本书主要描写和讽刺了当时西班牙社会上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揭示出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困苦。塞万提斯表面上描写了这个行为搞笑的堂吉诃德,并通过堂吉诃德一系列离谱的行为展现了这个被骑士精神侵害的近似疯癫的搞笑人物,实际上是对社会黑暗和人民困苦的反映,作者通过辛辣的笔墨,严厉的批判了社会的黑暗和教会对人精神上的摧残。

在文章的最后,堂吉诃德终于清醒了,他意识到他以前的骑士精神在他看来也是一种疯癫,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骑士精神也是一种疯疯癫癫,在文章的最后,堂吉诃德对于骑士深恶痛绝,或许,这就是作者塞万提斯所要最终的目的,进一步批判了教会对人的残害,批判了骑士精神的荒诞。或许,这就是这本书,作者塞万提斯所要表达的深刻含义。

第3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对于读名著小说,我并不是很感兴趣,更喜欢一些网络小说。所以一直到现在我才翻开了这本由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万德拉写的西方最伟大文学作品之一《堂吉诃德》。

主角堂吉诃德,是一个爱好沉迷于骑士小说的人,他很崇拜那些游侠骑士。他痴心不已,简直走火入魔,居然卖掉了家里的大部分田地去买骑士小说。实际上他理性尽失,他产生了一个连疯子都没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要做一名游侠骑士维护正义。

既可以体改自己的威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居然真的开始就慢慢的准备了,先把他曾祖父的盔甲洗干净,再自己做了一个破烂不堪的头盔,买了一匹瘦骨嶙峋的马其了个名字叫罗西南多。离开了故土后,堂吉诃德就这样有些滑稽的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生活。

从出征的一刻开始,他自己已经完全认为自己是一个勇敢的骑士。把他碰到的所有事情都与其实小说里面的情节联系起来。尽管周围的人都知道堂吉诃德不再正常,但是还是像看笑话般的来配合他,比如一个店主和两位女士帮堂吉诃德举行骑士仪式。后面在堂吉诃德的劝说下以给一座小岛的报酬招了一个仆人桑丘。

在行走的路途上,堂吉诃德都把周围的景色当做小说里的情景,见到了一栋房子便说是城堡。遇到了几个人便认为他们是坏人。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堂吉诃德在干什么认为他是个疯子,可是堂吉诃德却总认为自己是对的,说一堆别人听不懂的话,攻击别人。最后的后果往往是自己受创。有一次碰到了几个好心的牧羊人,虽然他们都知道堂吉诃德不正常但是他们还是很友好的对他。堂吉诃德有很好的家人,他们知道堂吉诃德看了小说后失去理智,便将他的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给销毁了,心里一心只想他赶快好起来。《堂吉诃德》看完上部后只是觉得很可笑,一个这样的主人公的故事不知道后续是怎么样的。

第3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他创作的《堂吉诃德》更是开创了欧洲现代长篇小说的先河。由于一生的坎坷磨难,让他对生活、对世人更多了一份睿智的见解,自《堂吉诃德》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或许人们仅仅只为了主人公堂吉诃德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和疯子行为发笑,却不知这里面暗藏着作者多少心血、多少哲理。塞万提斯具有深厚的文学底蕴,他把对社会各阶层的描写同对社会现实的描写结合起来,逼真的再现出贵族绅士的专横跋扈和普通老百姓的辛酸苦辣。

在作品一开始,作者就让人跌入堂吉诃德真正姓名的迷雾,接着开始描绘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可怜遭遇,他告诉人们,阅读骑士小说会给人带来多可怕的影响。比如堂吉诃德在幻想自己作为骑士的意中人杜尔西内亚的时候,将她想象成一位公主、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王:她的头发是金丝,眉毛是天上的霓虹,眼睛是太阳等等,并且在每次杀敌前总是喃喃自语让她给他力量。还有最搞笑的是他把风车当做三头六臂的巨人,便骑着瘦马舍命冲去,结果被掀倒在地不能动弹,他的侍从桑丘告诉他那不是巨人是风车的时候,他仍然辩解说是魔法师把巨人变成风车。看到这些,你会认为那就是一个疯子。然而,在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还有另外美好的一面,那就是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以及对人类美好未来所持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

还有一方面让我赞叹不已的就是作品中有很多诗,特别是十四行诗,虽然是翻译过来的,仍然很优美、很押韵,很多都是爱情诗,抒发对情人的思念与祝福以及内心的孤独苦闷等。十四行诗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具特色的新诗,以上这些都可以看出“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以及勇于抒发个人思想情感的复兴精神。

第3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幻想自己能够得到小说中火剑骑士用过的剑,可见,他已经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将两者之间的界限擦掉了。并且,他将幻想世界中的一切搬到现实中来,将现实世界的事物抹杀掉。

堂吉诃德游侠的目的在于改造社会,清除人世间的不平。作者表达了自己对西班牙社会黑暗的不满和拯救社会的个人愿望。堂吉诃德虽然博学多识,但他的即兴想象和发挥,并不是简单得胡言乱语,必定要求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基本的文学素养,才能对许多事情顺利地进行描述。

每当堂吉诃德“发疯”的时候,桑丘总是会尽责地阻止他。但是,堂吉诃德对桑丘的警告总是置若罔闻,从而导致他的最终受害。本章对堂吉诃德与桑丘对话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堂吉诃德种种行为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富饱满的骑士形象。从堂吉诃德的言谈举止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沉于幻想,一切从主观出发,行为荒唐、鲁莽,不会吸取教训。如将羊群看成军队,并且对桑丘的劝阻置之不理。另一方面,他的所作所为的出发点,却有高尚的一面,即为了奉行一种崇高的原则,他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他要锄强扶弱,伸张正义,并为此而奋不顾身。主观上,堂吉诃德是追求和维护真理,只是他所追求的是脱离实际、早已过时的“骑士道”。所以,他在现实中注定只能碰壁,最终害人害己。

第3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第4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天真者才有真天地,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堂吉诃德式的梦想。堂吉诃德是一个形容词,它包含的意义是,知难而上,为理想与现实勇敢斗争,不管宇宙洪荒,天寒地冻或是路远马亡。

塞万提斯利用堂吉诃德这一形象无情地嘲笑和抨击了腐朽荒唐的骑士制度和流行的骑士小说,指出它对人的毒害,从而给骑士小说以致命的打击。实际上堂吉诃德在自己理想世界中没有成功,却在当时真正的现实社会中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自《堂吉诃德》问世以后,西班牙的骑士小说便销声匿迹了。塞万提斯用堂吉诃德讽刺了当时社会,以抨击当时社会舆论传播的信封教条,用无形的大手,扇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扇走了之前风靡流行的骑士小说,达到了作者初想的目的,甚至超出了作者预想的传播效果。塞万提斯用这部文字传声器起了无声的渲染作用,在传播过程和历史上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能够改变、引发一类社会现象,使之人人追随。足见想要传播和表达一种理念,思想,一定要选准确一种方式和具有代表性的东西。使其具有强大的舆论性和典型性,成为某种“子弹”,受众一旦接受就会应声倒下,成为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典型代表。一定选准传播武器中的典型,这是传播成功的先决条件。

伟大拉曼查的堂吉诃德骑士,你的主人是塞万提斯。但塞万提斯也是将他自己现实生活中全部的不得意倾注在你的身上,你是勇敢,你是理想,你是突破俗世陈约的真正斗士,这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第4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第4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只顾自己奋力奔向前,不顾桑丘因为追上他而从驴上掉下来,面色苍白。

堂吉诃德看到了桑丘狼狈劳累的样子,居然又认为是什么魔术师的把戏,并且更加确定了这一点,并发誓要帮桑求报仇。“我凭借自己的名誉发誓:要是我能爬过墙头,或者能下得马,我一定会替你向那些粗鲁的卑鄙小人狠狠报仇,让他们一辈子也忘记不了我对他们的严厉惩罚。”即使要违背骑士规则,堂吉诃德也愿意为桑丘报仇,这是他对现实妥协,也暗示了作者塞万提斯自己对现实的屈服与无奈。这里也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品质中善良的一面,这是他性格中的这一面,才会使他愿意为了自己的随从不惜违背自己的原则。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堂吉诃德才能相信与坚持他的正义理想。

但是桑丘听了这一番话并没有受到感动,而是反驳到:“不,我倒不管骑士不骑士的,宁愿自己报仇,只不过是无能为力罢了。”桑丘努力维护他自己的个人利益,他的话传达出他对骑士规则的蔑视,他跟随堂吉诃德出游根本不是因为支持和信任堂吉诃德的梦想,而是因为它自身的利益。

其实,桑丘早就看清了堂吉诃德的行径可笑,“我们这样到处冒险,到头来只会是自讨麻烦,吃尽苦头,恐怕连左脚右脚都分不清呢》”桑丘的话解释了一个一直存在却无人向堂吉诃德说透的事实,那就是堂吉诃德所谓的出征以及“斩妖除魔”,动机虽然善良,得到的却是危害人的后果。这不仅是小说中桑丘对堂吉诃德善意的劝告,也是作者对堂吉诃德行为的渗透到现实中认知,即既敬佩又无奈。

第4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第4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当读到《堂吉诃德》这本巨著时,便爱不释手,这本以骑士道为题材的小说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堂吉诃德与桑丘,这两个形象生动活泼,仿佛真实。他们趣味的谈论与奇妙的故事让人感到滑稽。但更多的,我感到的是铺于文字下的悲哀。

这本书的主角我认为是堂吉诃德与他的仆从桑丘共有的,他们仿佛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堂吉诃德是个没落的小贵族,因看骑士小说入迷,自命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锄强扶弱,维护正义与公道,实行他所崇信的骑士道,单枪匹马,与仆从桑丘出门冒险,历经了许多力气有趣的事,但最终一事无成,郁郁而终。

最初读到这本小说时,我为堂吉诃德的滑稽和桑丘的趣谈而忍俊不禁。因此我最初看到的堂吉诃德是一位疯癫可笑的骑士。但继续读下去,我感受到堂吉诃德所处的社会的悲哀,这也让我开始思考社会的内蕴。堂吉诃德对桑丘说过:“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的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堂吉诃德仿佛从被讽刺的对象成为了讽刺者。是啊,正是因为它与现实社会的不相符才令他人觉得他疯的无药可救,是这样么?我倒觉得堂吉诃德具有一种超然于社会的无畏精神。他是疯子么?也许是,但只与那些“清醒的人”疯的种类不同罢了。他因为他人所见的疯病而受到嘲笑,我们也会因其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感到可笑,但同时,在笑话他时,我也感受到了淡淡的可怜意味。他这么执着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受到嘲笑,却不以为然,“傻乎乎的”去踏这虚架的路。英国作家约翰生说:“堂吉诃德的失望招的我们又笑他,又可怜他。我们可怜他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失望;我们笑他的时候,自己心上明白,他并不比我们更可笑。”我想,我们也许与他有相同点,我们会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有时长或云云走的路不对或对我们的目标而嘲笑,我们是否会坚持?但同样我也想,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想堂吉诃德一样郁郁而终,还是开辟新的道路呢?堂吉诃德选择了坚持而不理睬他人的嘲笑,我认为不管结果如何,想要做的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坚持下去,至少可以因此而充满乐趣。这是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交错的。他的疯癫可笑是其中的一方面,但他的疯癫可笑似乎是体现在用骑士道讲道理,严肃而理性分析问题的时候。但同时,这也正体现了他所具有的美好品质。无可非议,堂吉诃德有理性、讲道德,象征着没有判断的理性和道德观念。而他的仆人也正象征着没有想象与理性的常识。这两者结合就是最完整的智慧。堂吉诃德具有强大的想象力、道德观念和理性,以至于撇开了感觉,以自己的想象行事,这才让他可笑,但实际上,这点也是因该受人钦佩的。所以当我看到堂吉诃德与桑丘意见的争执时,听从的是桑丘,但往往更敬重的是堂吉诃德。

第4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情愿牺牲自己,一心要实现一个与现实所不容实现的理想,所以既可悲又可笑。我猜想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作者,写作目的不是要笑声,而是为了讽刺,为了那些看不到的荒唐文字底下的泪水。读这本书时,我慢慢寻到这动人而伟大的思想感情,叫人失笑,又叫人下泪。联系到上面所述,他愿意去锄除强暴,或者组织罪恶,可是作者使人们感到无法实现的无奈。堂吉诃德追求正义,他的美德却使他成了疯子,狼狈不堪,更加一步说明,这的确是社会世事的可悲与可笑造就了堂吉诃德。所以堂吉诃德的崇高志愿成为了可笑的梦。令我感受到现在自己所处的环境的着一种复杂性。但堂吉诃德宁可舍弃性命,决不放弃理想,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在他身上存在着一种永恒而普遍的,必须是我们至诚地努力,经历过磨难才可以换得的东西。

可以看到,作品的客观内涵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但对不切实际的英雄的讽刺却还是有所体现的。骑士小说中的英雄武力超人,战无不胜。但堂吉诃德却被桑丘封成“哭丧着脸的骑士”。游侠骑士都有一位绝美美人作为意中人,可堂吉诃德却以一位粗壮的农家姑娘作为自己的杜尔西内娅,还为其写情诗发疯。但最终只成为了笑柄。

堂吉诃德不仅是一个夸张的滑稽的闹剧角色,他具有骑士应有的学识、修养以及大大小小的美德。他会写诗、会辩论、会说教、有着对笔杆子和对枪杆子的奇论。他的忠贞、慷慨、勇敢、建议、纯朴和坚持真理都让我对他深深敬佩。他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严肃,但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因这个而可笑。他严肃,一切以骑士道的规矩做事,虽可笑,却越发令人敬佩他的严格律己,至少我们是难做到的。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因堂吉诃德而逐渐充实。最初之时,我以为他是没有理性的傻子形象,当后来,他暗中打小算盘的样子然我印象深刻,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他狡黠可爱的一面。但同时他对主人的恩惠感激不忘,随受苦受难,却始终不肯背离。他与堂吉诃德形成了一种对照,两两衬托出对方的深层形象内涵。他们又结合成一体,理性与常识的结合,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最后,我还是要思考堂吉诃德是英雄还是疯子,是可笑还是可悲可敬可敬。从客观上看,他是疯子,却也可悲可敬;同时作者在主观上批判他,写其可笑。这也就让我们感受到了开怀大笑后的辛酸回味。我想作者的嘲笑也有着对自己身世艰苦的悲哀。堂吉诃德的确是个疯子,但社会中会看到很多人与他一样疯,看到自己和他的相同之处,桑丘的傻也是如此。也许他的这种令人回味无穷,捉摸不透的形象让他成为经典,《堂吉诃德》也成为传世巨著。读完后,对这荒唐可笑文字的底层,我产生了很多很多的社会与人生的思考,这便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最大最有价值的收获。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

当香港回归时,人们的心在沸腾!当读完《最后一分钟》时,我感到了香港回归的不易与人们期盼祖国的热情。

香港,祖国七个儿子之一,它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可恶的外国人却抢走了这片珍贵的土地,香港是我们中国的,为什么抢走它?偷盗的事不是人的东西才干的!如果我们抢走你们的领地,你们会怎么想?做了就要担起来,中国人是不忘国耻的!别指望再改教科书,别指望再抢走财宝!别指望抹去中国人心中的阴影,别指望再和好如初!

就如文中说的,“第1997页上,那深入骨髓的伤痕,已将血和刀光铸进我们的灵魂。”中国的儿女拥有着强大的尊严,放心吧!我们不能忍受这样的耻辱!我们要用行动来证实:我们才是最强大的!我们要用一句真诚的话语告诉你们:我们不记仇,但记辱!我们要用颗火热的爱国之心表明:我们是一定要把我国领土要回的!我们要用眼神表示:我们是有尊严的!我们不能容忍你们的行为!一个中国人,他们爱自己的祖国,一位外国人,也爱自己的祖国,各国都有各国的领土,为什么去抢?不要用刀枪撕裂土地,不要用鲜血染红清泉!别连累了可怜的百姓啊!

最后一分钟,是旗帜的形状,是天地间缓缓上升的红色,是旗杆——挺直的中国人的脊梁,是展开的……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或是肉体上,他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丧失信心,而是坚强的走了过来。

高尔基(1868—1936)前苏联著名作家。出生于木匠家庭,4岁丧父后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念过两年小学。

父亲死后,高尔基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我”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描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我”还交到了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但“好事情”却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备受众人排挤。

这本书让我惊叹的是高尔基既得不到父爱,也得不到家庭的温馨,不像我们,从小就有父母爱戴。时代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们却越来越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这就是《童年》给我带来的知识!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出色优秀的水电修理工,他的名字叫徐虎,他为这所小区的居民服务,他有着顾大家舍小家的精神。

他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他为了让大家能找早点用上水电,他对自己的女儿从来不负责。在徐虎的心里从来都没有星期六和星期天,晚上七时左右正是人们饭后休闲的黄金时间。有一天傍晚,徐虎的女儿发高烧,烧到40度,额头上和脸庞上烫的吓人,妻子要他赶快送女儿去医院,徐虎他为了让大家早点用上水电,徐虎拒绝了他的妻子。

徐虎是一个尽职、尽业、尽责的人,多年来,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无论周末假日、春节除夕每晚七点徐虎总是准点开箱服务。

现在的年轻人都非常的骄傲自满,不会尊师敬长,对工作非常不敬责,徐虎是一个好青年,是一个为社会无私奉献的青年。虽然水电修理工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工作,但却很伟大,每天点亮每一盏灯泡,照亮了希望,那些需要读书的,需要灯光的人们是非常重要的。他把自己宝贵的业余时间无私奉献给这里居民,带来光明,“晚上七点钟的太阳”,这个称呼是那样亲切,那是对徐虎的尊重和感谢。

徐虎当这个“晚上七点钟的太阳”,当之无愧啊!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4

梦想是每个生命主中最美好的渴望。人间的奇迹多出现在一个梦想过后,并经过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一文中的瑞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读完这篇文章后,瑞恩的善良、爱心、执着深深地感动了我。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给非洲的孩子挖一口井,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娱乐时间和玩耍时间。和他相比,我实在是感到有些惭愧,如果全家都看电影去了,我也一定要跟着去,为了微不足道的两块钱擦两个小时的窗户,实在是太不值得了。而瑞恩做的与我所想的正好相反,他认认真真地将窗户擦了一遍,取得了距离他的梦想又近了一步的两元钱。在擦窗户的过程中,瑞恩一定感到过累,也一定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是一想到非洲孩子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的情景,这种念头就被打消了。

多么善良的孩子呀!多么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呀!他那金子般的心打动了全世界的人,使全世界的人都像瑞恩一样帮助有困难的人。

看来,美好的善良的梦想,会给人带来希望,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动力,并能创造出奇迹。

这正是梦想的力量!它会给人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能让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创造一个个奇迹!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5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海伦·凯勒用勇敢的方式感动震撼我们。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我们带来光明的女性,还熬过八十七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的女性。也许大家都不会相信,正是这位残疾的女性,创造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多种语言,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克里夫学院!她就是用这种惊人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全世界的敬仰。

当读到海伦感悟到“水”的一节,我能体会到她有多么开心!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我在太湖广场上学溜冰。滑一下就摔一跤,滑一下就摔一跤……在我要放弃的时候,也是妈妈在一边不断鼓励我,终于,我不再摔跤了!我学会溜冰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么兴奋,高兴得无法形容!经过努力取得的收获真是让人十分快乐!

当读到海伦考上了哈佛大学克里夫学院的时候,我被海伦那种勤奋、刻苦的精神所感动。虽然,她自己看不见多姿多彩的世界,但我相信,世界在海伦的心中绚丽无比!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人活在这个世上就是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合理安排时间,绝不轻易放弃,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事物。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6

当我专心致志地读完了《黄河之迷》后才知道:黄河原先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后因人们乱砍滥伐黄河两畔小山上的树木,使小山渐渐变成细沙滑进黄河,就这样,黄河里的细沙日积月累,最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河水呈黄色。

这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国的第一大河――长江。曾被历代诗人赞不绝口的滔滔长江水现在会是什么样呢?我迫不及待地到网上查到一则信息:经科学家计算,再过几十年,长江会变成第二条“黄河”。这多么的令人吃惊而担心啊!

其实,我们身边的一些小河下场也和黄河一样惨重,比如:我去奶奶家的必经之桥跨过的小河肮脏透顶,什么易拉罐啦、塑料袋啦、包装纸啦……都悠闲自得地漂浮在水面上,其中让小河最失貌的也是沙子。虽然不太明显,但是天长地久,这条河就会变成第三条“黄河”。

我市为了保护姚江(河、湖)的干净,派人开船到姚江去捞垃圾,365天,天天如此,垃圾安居乐业了。

我市因此少了一条“臭虫”。虽然漂在水面上的水草不见了,但是江水还是那样浑浊。于是,政府领导就又派人去姚江水里建造了一个“水底花园”里面种上一些能净化水资源的植物。现在,我们的母亲河姚江正在慢慢恢复“健康”!

最后,我想在此呼吁全世界的人类:“请保护环境!”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7

在暑假里,我看了这样一本书:《信笺带我遇见你》。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共分五个部分:《魔幻季节的发卡》、《我的深蓝年代》、《信笺带我遇见你》、《班里来了妖怪同学》和《消失的海底圣地》。它们都让我受益匪浅。但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信笺带我遇见你》。

《信笺带我遇见你》主要讲了主人公潘语沐偶然在《纯小说》中看到了由“影子酱”写的征友启事。由于潘语沐与最好的朋友胡月颖发生了误会,导致胡月颖转学了,这让孤独的潘语沐很快地与“影子酱”成了好朋友。后来,潘语沐加入了由副班长李英音和林紫丹共建的“笔尖友情”组合。于是,她们便一起开始了寻找“影子酱”的旅程。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张照片的提示下,潘语沐惊奇地发现,原来“影子酱”就是胡月颖!更让她惊奇的是,所有的一切其实是由李英音、林紫丹和胡月颖共同设下的局!真是苍天有眼,在下一个学期,胡月颖又回到了班里?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的作者张海绮很了不起。这位年仅十一岁的小作家竟能写出如此优秀的文章来。而本书作者伍美珍写的前序更让我激动不已。现在很多家长都抗议孩子写小说,说这会影响孩子们学习。但我认为,适当的写小说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作文水平,还可以让孩子拥有想象力呢!

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

呼唤,大胆地构思,自由地表达,只有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哦!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8

《夏洛的网》这本书是我盼望以久的。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夏洛,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夏洛和威尔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自从夏洛交了威尔伯后,它们都很开心,然,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最后让威尔伯把卵袋带回家,不久,小蜘蛛出生了,在威尔伯绝望的时候,有三个细小的声音,它们是小蜘蛛,威尔伯开心极了,分别叫快乐、阿拉妮、内莉。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真正的朋友,没有忠诚的友谊,你将会是多么的孤独呀!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蜘蛛夏洛,威尔伯一定不会孤单的。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9

一页页飘香的纸张,萦绕鼻尖;一句句生动的文字,映入眼帘;一幅幅精美的插画,刻入脑海……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西游记》。

就让我介绍介绍这部名著吧!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书中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意志坚定,孙悟空智勇双全、神通广大,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有一颗善良的心,沙僧忠厚老实、吃苦耐劳,白龙马默默无闻、不出风头、知错就改、坚持到底,一路艰辛驮着唐僧去完成他们的梦想。在取经路上,师徒四人团结一心,遇到困难时,不退缩、不放弃。当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为他捏了一把汗;当孙悟空打败妖精时,我为他欢呼、鼓掌;当孙悟空被师傅误会时,赶回花果山时,我为他鸣不平;当孙悟空不计前嫌救师傅于危难时,我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笑,让我难过和愉悦,它紧紧地牵动着我的每一缕情绪。

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也有体现。记得上次拔河比赛,我们大家个个精神抖擞,都想为班级争光。班主任说:“人多计谋广,柴多火焰高,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取得胜利。”比赛中,我们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果然取得了第一名。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我们应该像《西游记》中的师徒学习。树立目标、勇往直前、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宝箱,名著更是宝箱中的精华,让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0

假期里,我一口气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一个有团队精神的人。

这本书中主要写的是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修成正果。在途中,他们虽然有分岐,也会时常抱怨对方,但最终他们都会和好,且从不放弃任何一个队友。

书中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悟空智勇双全,神通广大;八戒虽好吃懒做但心地却很善良;沙僧是师徒四人之中最为忠厚老实,也是最吃苦耐劳的。在取经的途中,虽然唐僧多次把妖怪当成了好人,与悟空产生了分岐,但只要是唐僧出了危险,悟空都会全心全意地去救师父,而不是丢下师父不管。尽量他们师徒四人的个性迥然不同,但为了共同的取经目标,团结一致,所以最终取得成功。从这里,我能体会到了“人心齐,泰山移”。在团队合作中不能抛弃任何一位成员。

在生活中,团结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这一个学期,老师划分了十个小组,一周内加分最高的小组可以得到奖励。同样扣分最多的小组会受到惩罚。当小组分配完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看着别人和自己心仪的组员组队,自信满满的样子,我更加觉得我们组会是倒数第一名。因为我们组中有一个出了名的调皮王,曾经一节课扣了40多分,但在我准备放弃时,我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和八戒也经常拖团队的后腿,但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彼此,那我也不应该就这么放弃了。终于,在我和组员的严格监督下,那位调皮王收了性子,变得乖巧无比。结果我们组取得令全班同学刮目相看的成绩。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团结友爱的人,不能因为一点分歧,就放弃自己的队友,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支持你的团队。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1

《西游记》是一篇长篇神魔小说,前七回讲孙悟空的身世和大闹天宫的故事,第八回介绍唐僧,交代西天取经这一中心事件的由来,第十三回到第一百回是小说的主题,讲述唐僧师徒取经路上战胜无数妖魔鬼怪,历经重重磨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小说中,孙悟空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独臂女孩张超凡因为天生不完整的左臂,她告诉我们:“我必须优秀,即使比别人付出多几倍的努力,也要活出个样儿来!”受父亲影响的张超凡,从小学习国画和书法,年少时便开始崭露头角,有一个星期她带回四个获奖证书,后来她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研习写意画鸟专业,如今的张超凡是周围人眼中的“天使”和“达人”,有人甚至称她为“东方维纳斯”。作为一个天生残疾的女孩,她骨子里的那份坚强勇敢,不怕困难,无所畏惧远远超过了常人,一份信念,让她成为自信的标杆。

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所不同,所以每个人看《西游记》的感悟也会不同。如果把唐僧师徒四人取经之路比作我们的成长之路,那九九八十一难一定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遇到的挫折与磨难,而那些妖魔鬼怪就好比我们心中不好的念想,如果稍一松懈,就会误入歧途,既影响了自己,又影响了他人,而那九九八十一难的成功通过,就好比我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我们成长路上的种种困难与磨难。

在抛开西游记的宗教外衣下,对今天的青少年来说,这部小说也许更像一个励志故事: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2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3

我读了《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孙悟空因嫌官太小,回了花果山,并且自封为“齐天大圣”,没想到惹怒了玉帝。玉帝派了托塔天王和哪吒三太子带领天兵天将前去捉拿孙悟空。托塔天王派巨灵神前去挑战。孙悟空把巨灵神的斧头打断了,于是巨灵神逃回去了。托塔天王见状忙叫哪吒前去应战。哪吒变成了三头六臂,手持六样兵器向孙悟空打来。孙悟空也变成三头六臂前去应战。他们大战了几百个回合,哪吒遭孙悟空偷袭败下阵去。托塔天王没招了,忙回天庭找玉帝。玉帝没办法,忙向众神征求好的方法来降伏孙悟空。后来太白金星献策,让孙悟空封一个有名无权的“齐天大圣”。玉帝答应了,后来孙悟空上了天庭。孙悟空看蟠桃熟了偷吃了几个没想到吃了还想吃就吃光了蟠桃,大闹了蟠桃会,并且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返回了花果山。后来玉皇大帝大怒,最后得到如来佛的帮助,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直到观音点化唐僧前去西天取经,孙悟空才得以脱身,保护师傅唐僧西天取经。

读了《西游记》这几个章节后,使我受益非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要想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是人是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没有擅长水性的沙河尚帮助,孙悟空的水中捉妖也没有那么顺利了。八戒力大无比,也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然不懂人情世故,但始终以慈悲为怀,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看了《西游记》真的让我懂得了许多。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4

书,是人们最有益的朋友。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吴承恩写得《西游记》了。它不仅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化民族的魁宝。

《西游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以及他在花果山逍遥自在、称王称霸的生活。后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让他知道做事不能无法无天还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后被去西天求取真经的三藏法师唐僧所就。自此,孙悟空保护唐僧,踏上了去西天的艰难道路。不久之后,猪八戒、沙和尚也加入了去西天取经的对伍之中。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他们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到了真经。

在这一本书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我觉得孙悟空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你看,他不仅敢和玉皇大帝争斗,并为自己争来了“齐天大圣”的美称,还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面对困难也绝不低头退缩。

我觉得,孙悟空虽然只是个神话英雄,但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的勇气,也同样值得我们去学习。在学习、生活,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困难,就拿我的作文水平来说吧。以前我的作文就像记流水账一样,基本上没有几个好词,没有几句好句,写得很不好。当时我想退缩,可是孙悟空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便想起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九九八十一取得真经的故事,于是我又坚持了下来,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不在像记流水账了,也增加了许许多多的好词佳句。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迎难而上,这样才能取得“真经” !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5

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各种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充满了好奇。于是,充满想象力的人类创造了神话和传说。如今,科技的脚步逐渐踏开了自然的大门,取代了虚幻的神话,但扔有一部分生动曲折的淋漓情节定格在人们的脑海中。《西游记》,这本纯种古代小说,就是一部经典之作。

《西游记》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风起云涌、变幻莫测的神奇时空和一个传统活跃的社会。一个僧人唐三藏,为了能到西天取得真经,先后在各种传说中的地方救下了三个拥有神力的人物---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成为了唐僧的徒弟。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这本书以积极浪漫的艺术手法及优美的幻想形式烘托出一种丰富的现实生活,创造许多具有传奇色彩的形象。在书内,作者大量运用了夸张的手法,夸张之余又不脱离现实,给人一种超越时空,摆脱束缚的感受。同样,这本书所反映的主题与思想也是十分深刻与进步的。作者通过对故事的点染,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反映了当代社会的封建各传统及各种不公平法则,表达了作者平等、自由的新生活。

同样,这本书为我们讲述的道理也是发人深省的。从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披荆斩棘、风雨无阻的取经历程中,我明白了只有坚持不懈,顽强不屈地为梦想而努力奋斗,才能有希望获得成功。虽然这只是个神话,但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需要拥有故事中人物坚贞不屈的品质,把锲而不舍的精神体现在一点一滴的生活中,为目标而奋斗,就会有很大的收获。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灵魂。《西游记》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神话的魅力,体会到作者浪漫的思想和细腻的文笔,也让我明白了要拥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真是受益匪浅。这本书可谓是一本畅泔淋漓的经典。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6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

一.做事都要处处留心,小心谨慎,不能粗心大意。比如第三十三章。唐僧听到了“救命”便上前查看,见一个女了被绑在树上,刚想救她,却被悟空拦住了,悟空告诉唐僧那是妖精,可唐僧不信,便把女子救了下来。可是,带了女子走一段路,女子便露出了真相,变成了一个妖精,乘悟空不注意的时候,把唐僧卷进了无底洞,要唐僧和她成亲。

二.做人不能骄傲,要谦虚。比如在第十八章中,金角大王想吃唐僧肉,便叫银角大王去捉唐僧他们。银角看见了唐僧他们,就变成了跌伤的道士,大声呼喊救命,把唐僧师徒四人引诱了过来。银角说他不能走路了,让悟空背着他走,悟空认出他是妖怪,背着他就在唐僧后面慢吞吞地走,想找机会把他摔死,孙悟空以为这是妙计肯定行,便自以为是,在心里暗暗自笑,可银角猜出了他的心思,便使出移山倒海的法术,调来了须弥山,娥眉山,泰山压住悟空。见悟空不移步,银角这是才露出本相,掀起狂风,把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卷进洞里。

三.做人不能贪心,贪心对身心不好。八戒看见了两个童子在吃人参果,馋提口水直流,嚷着让悟空去摘。悟空来到隔壁,偷走摘果用的金击子,跑到了后院,很快用金击子敲下一个果子。不料,果子掉在地上,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悟空生气地叫出土地神询问,这才得知:原来,人参果一遇到土就会钻进去。再打人参果时,悟空就用衣襟兜着,一连打下三个果子。回房后,悟空叫来八戒和沙和尚,一人吃了一个。八戒没吃够,又嚷着让悟空再去摘。这说明八戒是个贪心的人,我们不可以向他学习。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7

富含行事谋略的《三国演义》,仰慕过《水浒传》中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也深思过《红楼梦》里盘根错节的四大家族,但令我记忆最为深刻的还数降妖伏魔、大快人心的《西游记》。它没有军事谋略,行侠仗义,四大家族,可他那书中人物上天入地、行空下海、斗妖降魔的故事,在我的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书板《西游记》,里面有图画、文字,书中人物个个写得活灵活现,就像在我们身边一样。

孙悟空是一只从仙石中跳出来的石猴。他领着小猴子们进水帘洞,又去东海学艺,学会七十二变,练就一身本领,因为大闹天宫,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唐僧西天取经把他救了出来,又收留猪八戒和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在路上遇到了不少妖魔鬼怪,有的本领高强,有的诡计多端,他们都想吃唐僧肉来长生不老。孙悟空和师弟们打败了他们,历经磨难取得真经。

我来介绍一下人物。孙悟空,虽然有些霸道,还有些骄傲,但是他做事敢作敢当,从不贪生怕死。沙僧,你别看他长着一副凶样,其实他心地善良。沙僧值得表扬的是,他能化解悟空、八戒和师徒之间的很多矛盾呢!唐僧,你看他长得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可是就是太笨了,人妖不分,常常念那紧箍咒令保护自己的大徒弟孙悟空满地打滚折腾得死去来,还把他赶回了花果山,随后自己也吃尽了苦头。猪八戒这家伙长着猪头猪脑不说,还好吃懒做,经常向唐僧打孙悟空的小报告,搬弄事非,降妖时还经常被小妖怪们捉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书中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好吃懒做,唐僧没有主见,一路上全靠机智勇敢的孙悟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取得了成功。在我以后的学习中,要学习他们这种不怕困难敢于斗争的精神,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8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19

这已经是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翻看这本经典了,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每次翻阅总能有新的收获。

《西游记》里面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故事中孙悟空,这也是我童年最喜欢的人物,我也已经不记得买过多少次他的花脸了,带上它显得格外神奇,好像自己变成了齐天大圣一样,呼一声:“俺老孙来也”,这时候大人们会笑作一团。他历经磨难学到一身本领,生性鲁莽顽劣而大闹天宫,惹出一身祸,最终被佛主压在五行山下后幡然醒悟,最终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不畏强权,敢于天斗,最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唐僧也是有来头的,他的前世是如来佛祖的二弟子金蝉子,他乐善好施,心地善良,经常教导对徒儿们“出家人慈悲为怀”,他西天取经意志坚定,不为财色所迷惑,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最终取得真经。猪八戒前世是掌管天河水军的天蓬元帅,因触犯天条贬带凡间,阴差阳错投错胎变成猪,他也是《西游记》中的搞笑担当,很多有趣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他偷西瓜,搞小把戏,撞天婚。很多搞笑的情节把猪八戒描写好吃懒做,胆小怕事的形象。最不起眼的沙悟净来头也不小,他是卷帘大将,因为打碎琉璃盏而被贬入凡间,受尽磨难,幸运得唐僧搭救,陪伴去西天取经,一路负责行李物品,任劳任怨。而一路上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妖魔鬼怪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也各有各的本领,白骨精、黄袍怪、金角大王、银角大王、铁扇公主、六耳猕猴等等,有时候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不得不去天上请救兵。

《西游记》给我最大的体会是团队合作的精神,一个人再有本事也会总有它软肋,就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每个人都有弱点,想成大事必须懂得合作。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0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再取取经的途中,他们遇到了无数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想尽一切办法抓唐僧。他多亏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观音菩萨、如来佛祖等人的帮助,经历种种磨难,终于取得了正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部古典名著里,主要人物共有四人: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各有特点:唐僧诚心向佛,极为善良;孙悟空坚强勇敢,敢作敢为;猪八戒自私自利,好吃懒做;沙和尚诚信可靠,十分老实。在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敢作敢为,时时刻刻保护着唐僧、猪八戒还有沙和尚的安全。遇到妖魔鬼怪时,他从来都不心慈手软,总是能把那些妖魔鬼怪打得个人仰马翻。如果实在打不过的话,他就会请他的救兵——观音菩萨来帮忙。只要有了观音菩萨的帮助,唐僧师徒总是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西游记》这本书也教育了人们要团结合作、同心协力的精神。您想想看,如果唐僧不是诚心诚意要取得真经,他骂你还会取到真经吗?如果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不是一心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们还有可能会取到真经吗?所以,这本书也教育人们要团结互助、同心协力。

以实现生活中每人都要有一本真经去取。学生有学生的真经要取,教师有教学的真经要取,医生有医学的真经要取,科学家有科学的真经要取……我们既然有去取得自己职业上的那一本真经的志向,那我们就要向着这个志向出发,不达到目标决不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加辉煌的明天!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1

西游记的故事每个人或每个家庭都家喻户晓。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明明清楚的了解取经之路的危险与困难,却还是初心不改的一路向前在须弥山大雷寺中取得了真经。

他们为什么会取得真经,是因为他们拥有着坚持的力量,像爬山、做某件比较难的事其实都要坚持。那次我和爸爸和妈妈、姐姐、外婆一起爬黄山。

我在山脚下时迫不及待的想上山,眺望着远处的黄山我骄傲又自信的说:“切,才这么点儿高的山我分分钟就会把它给爬完。”一旁的外婆说:“锴锴,你可不要太骄傲,这个黄山可高了呢!”爸爸和妈妈拿着5瓶水和5根登杖走了过来。我又骄傲道:“就这点高的山,要什么水呀,要什么登山杖呀!”说着说着,我们就上了山。我心中暗想着:才这么点儿高的山,我发誓没到山顶,我誓不回家。

我走到了山腰才知道了这座山有多高。我气喘呼呼的走着,我走向爸爸那,委婉的说:“爸爸,我脚有点累了,你能把登山杖给我吗?”“你前面不是说,就这么点儿高的山么,怎么现在要用了?”随后爸爸把登山杖给了我。我们爬着爬着,眼前出现了个亭子,爸爸说:“我们不爬了,我怕我爬着爬着晕倒了,你和妈妈爬吧。”

当我们就要到山顶时,我整个人已经精疲力尽了。我的心开始纠结:到底要不要往上爬呢?虽然只有一步之遥,但是我真没有力气了,突然从我脑中想起了我在山下发的誓。顿时我的身体里奋走起了一腔热血,我走了几步,我就登上了山。

哇!原来从山上看着山下是这么美妙啊!早知道,我早点上来不就是了。

从登黄山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应该都要坚持到底,多吃苦可能后面会有你意想不到非常好的事。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2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由吴承恩编写而成,我最喜欢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我以前看的是《西游记》漫画,也听过《西游记》的'简版,这个暑假,我看了《西游记》的原著,才真正感受到里面的感情。

故事讲了:唐僧四人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白虎岭中的一个尸魔白骨精,白骨精为了长生不老,想吃唐僧肉,它变成一位村姑送斋饭,却被孙悟空识破,被悟空一棒打死。妖精用灵魂出窍逃走了。后来妖怪又变成一位老妇人从山坡里闪出,手拄着拐杖,一步一声地哭着走来,又被悟空一棒打死。妖精又跑了。妖怪又变成老头又被悟空识破,统统都被悟空打死。唐僧肉眼凡胎看不出是妖精,又加上猪八戒一再挑拨,不分青红皂白赶走了孙悟空,还写下了贬书,最后孙悟空给唐僧拜了一拜就回花果山了。

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三次识破白骨精的诡计,可见孙悟空的火眼睛睛能看透一切,那金箍棒也威力无穷。在师傅两次误会下,忍受紧箍咒也要降妖除魔,在被师傅赶走了情况下,也要拜一下师傅,这最后一拜可以看出孙悟空对师傅的情深意重,我非常喜欢孙悟空这个角色,在我的心中他也是无敌和正义的化身。

我看到唐僧因为分不清善恶对妖怪讲慈悲,错把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当成好人,并将孙悟空赶出师门时,我愤恨唐僧真糊涂。

当看到白骨精的三次变化,让孙悟空和唐僧分开了,可见她是一个狡猾、阴险和善于变化的妖魔,她还抓住了唐僧的善良。

在现实生活中也一样,大家千万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虛情假意所蒙骗,我还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体会到: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和一颗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心,我们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直到实现自己的理想。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3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的人物特点鲜明,唐僧、八戒、悟空、沙僧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情节曲折离奇,令人百看不厌。

从小就听人说孙悟空神通广大,长大后一看却不以为然。孙悟空多半是自己降服妖怪少,请众神帮忙除妖多。我们常常讲求自力更生!常常鄙视那些借助他人力量的人!总觉得他们靠别人成功――不算好汉!但现在一想,孙悟空的本领确实大,大就大在他能利用外界的力量帮助自己成功。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事情需要像孙悟空一样学会利用外界的力量帮助自己,可以让我们少碰很多壁,少走很多弯路!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个小男孩,在沙滩上想要移走一块对他而言是非常巨大的石头!可惜,他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移走那块石头!就在他坐在沙滩上嚎啕大哭的时候!他的父亲走过来问他,为什么不用上他所有的力量!

小男孩哭着说,“爸爸,我用了我所有的力气,我已经尽力了”

小男孩的爸爸说道“不,你没有!因为,你没有请求我的帮助!”说完,小男孩的爸爸弯下腰,轻而易举的就把那块对小男孩来说是“巨大”的石头移走了!

我自己出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道数学题,百思不得其解。我绞尽脑汁,怎么也解不出。于是捧着数学题去找爸爸。爸爸看后思考了一会儿,用手指着这题目,给我分析了他的思路,我茅塞顿开,很快解出了那道题。

确实,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外界的力量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这时的你就要有孙悟空的本领,紧紧地抓住这只有力的大手,助自己解决所处的困境。所以,朋友!好好借助你的资源吧!―――借他人之力,助几成功!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4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

一路上,又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在这段时间中,师傅多次被妖怪捉去,但孙悟空巧用计谋,保证了唐僧的安全。

他挥舞着能伸能缩的金箍棒,不辞辛苦,好药承受师傅的不信任。

师徒四人来到山下,要找吃的,一个妖精见了,就变成妇女,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她,她把假尸留着在那里,师傅却以为他在乱杀人。白骨精又来了两次,都把假尸留在那里,师傅执意要悟空离开,悟空一气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到了危险,八戒用了激将法让悟空打败妖怪,师徒两人又和好了。

孙悟空聪明勇敢,八戒憨态可掬,滑稽可笑,沙僧吃苦耐劳,每个人都让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添加了乐趣。

《西游记》是我国文化的瑰宝,每个故事都生动有趣,让我念念不忘。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这是四大名著之一。

在取经的路上,一共经历了100回,在100回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巧过火焰山那一回,我买的这一本《西游记》里面内容特别的深奥,幸好旁边还有解释,不然的话我会连一个字的意思都不知道,这一本书一共有746页,看这一本书如果不干其他事情,也要看一两天,在封面上,这么几行字,盖天地之数有,功须看西游记。欲知造化会无,明万物皆成善……想了老半天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哎?还是别想了吧!

从这一本书中我还知道了,唐僧又叫三藏,孙悟空是孙行者,沙悟净是和尚,猪悟能是八戒。

孙悟空为老大,八戒第二,和尚第三,当然唐僧比他们都要强。

我认为这本书特别的好看,所以我推荐你们看哦!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5

我觉得《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了。《红楼》过于缠绵,《三国》太多欺诈,《水浒》太过冲动。它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俗话说:好书不厌百回读。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西游记》。孙悟空的机灵的忠心,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贪吃可爱,沙和尚忠诚老实让我记忆犹新。其中的章节萦绕于心: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三件芭蕉扇、盘丝洞除妖、收服红孩儿…… 最吸引我的还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白骨精先后变成农家姑娘、老婆婆、老公公来欺骗唐僧,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最后落得个一命呜呼的下场。当读到唐僧因为听了猪八戒的挑唆误会悟空,念起紧箍咒,悟空痛得直求饶时,我既着急又气愤,急的是唐僧的善良仁慈被人利用,气的是猪八戒的是非不分、好色贪吃;读到白骨精终于现了原形,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好”。生活中也有不少假象,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擦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书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6

总记得对《西游记》最初的印象是从“86版”西游记连续剧一样开始的,个中学生不知自己多少没有妖魔鬼怪殆于金箍棒之下,直到可以触及到了原著后,才不由得我们感慨:西游记,多像一个具有荒诞不轻的梦啊。

吴京忠心耿耿,吴能滑头,唐僧好心,但太相信现在的错觉,但我最喜欢的是骄傲的悟空——一个叛逆者。

这不是因为他足智多谋,如果他没有玄奘,他可能无法得到佛经; 不是因为他是如此勇敢和勇敢,他被迫进入八卦炉,由各种神和鹰的眼睛; 不是因为他是如此足智多谋,他使用芭蕉扇作为手段得到它,白骨精。但是因为他的固执,他可以为‘主人有危险’这句话放下心来拯救。他有很多特点。

经过九九八十一个硬盘由该国的女儿,在黑风洞,进行多种危险的写作尽数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很难获得圣经毕竟落水,这是发现,翻晒这本书白??皮书,过马路日历苦头,并最终修成正果是一个筛子,所有的悲痛,同时也导致质疑佛悟空,到底是用了这最后的困难。

我有时我们禁不住的想,悟空是吴承恩先生将自身进行情感发展灌注过程中得来的人物,还是一个集合那千百人身上的一部分设计而成的塑性?师徒四人之间总是他最有自己主见,执着努力向着实现目标管理方向,即使到了天寒地冻,路遥马亡。细数悟空前半生,离经叛道,放荡不羁,我却觉得他一直不断追逐‘自由’两字,然而研究发现‘责任’才是最终归宿,汪国真先生有一问诗,我以为企业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他们质疑远处的道路?在路的脚下,梦在远方。

行者我们踽踽,梦啊,请驻留!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7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看书,才能明白更多的道理。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西游记》。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勇敢,不怕危险。

它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四位主人公去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困难重重,历经了千难万险。但他们都没有放弃,而是勇往直前,不怕艰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有一回,唐僧被妖怪捉住了,孙悟空被一个妖怪吞进了肚子,只剩下猪八戒和沙僧。八戒就想放弃取经,回高老庄去,然后把想法告诉了沙僧。而沙僧立场坚定,一定要取得真经,所以没有同意。后来孙悟空逃出来了,八戒见悟空回来了,又改变了想法。然后把唐僧救了出来,最后取得了真经。

看了这个故事,我就不由得想起我以前的一些事。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因为我早就渴望有一辆自行车了。开始,我骑上去,自行车都不听我的命令,都会摔倒。慢慢的,我没有信心了,不想学了。爸爸看了,走过来跟我说:“才摔了几跤,就想放弃了,一点都不勇敢。再说,骑自行车前要先学会平稳,不然,肯定会摔跤。”听了爸爸的话,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于是,我又重整信心,鼓足勇气继续学,还是经常摔倒,但是摔倒之后又爬起来,继续学。心里有一股信念,一定要学会。这样不断地摔倒,不断地爬起来,继续学。过了一个下午,我总算能骑一段路了。我在路上骑了一会儿,突然有一座墙,我不知该怎么办,就想起爸爸跟我说过,只要把把手挪动一下就能改变方向了,我照着这个方法挪动了把手,的确换了方向。过了几天,我终于学会了骑车。

这次经历,让我懂得了,不言放弃,是一种生活的勇气,不言放弃,是一种幸福,拥有了这种幸福,我们才会拥有奋进的源泉。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西游记》里的故事充满了离奇,当然是很精彩的。在我读起西游记时,会情不自禁地融入其中。

在小时候,自己才五六岁时,特别喜欢看《西游记》的电视剧,想起来,好像有看了二三遍了。小时候,总问妈妈:“我是从哪来的?”可妈妈总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人都听过这样的答案吧。当我看见孙悟空打败了妖怪,救出了唐僧。我心里很兴奋。为他欢呼;可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时,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齐天大圣,可当师弟,猪八戒,沙僧告诉孙悟空去救唐僧时,孙悟空也会去救唐僧。看到这里,我心里很难受,因为,我把孙悟空想象成了自己,慢慢融入其中了。

看到后面,知道了,唐僧、孙悟空、沙僧、猪八戒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城开工了。虽然很艰苦,可就像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布满了荆棘。最终,我们战胜了一个个难关,取得成功。“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的身上,最合适不过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怕困难,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就会取得成功的。

我想到了我们了我们的学习,其实我们的学习就像取经,有着像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一样性格的人。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什么事都是马马虎虎。还有,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的。有的还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是心地善良,不会气馁的人。我们在学习方面都像唐僧、沙僧、孙悟空一样,有对学习的信念,一定能取得成功。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29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妇孺皆知的作品。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这部作品,书中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令我流连忘返。

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战胜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赞扬了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可贵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成正果呢?没错,是坚持!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战胜白骨精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智取芭蕉扇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在比丘国救出婴儿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智取红孩儿吗?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有这样的例子。就拿我来说吧,在我五岁的时候,学过书法的妈妈的一手好字让我赞叹不已,于是我心血来潮,报名参加了书法班的学习。可想练就一手好字哪有那么容易啊,我每天都要闻着臭烘烘的墨汁,练习后还要搓洗脏兮兮的手掌,别提有多难受了!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这时,书桌上的《西游记》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想到了《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一路上风餐露宿,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但是他们依然坚持不懈,最终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我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不能碰到一点困难就知难而退,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我恍然大悟,打消了退缩的念头。于是,我加倍努力,认真练习书法。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写了一手好字,圆了我的书法梦。

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总会想到唐僧师徒坚持不懈的精神。是他们,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是他们,给了我勇气;是他们,给了我力量;是他们,让我学会了坚持!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0

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是《西游记》,主要讲述唐三藏一行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了十万八千里去西方天竺国取真经的故事。

在书中有一个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神通广大的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唐僧只不过帮他把符咒取下来,让他重获自由,可以他却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帮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为师父铲除妖魔鬼怪,保师父平安,但孙悟空的师父唐僧却经常错怪自己的徒弟悟空,说他伤天害理,甚至还把他赶走,就拿里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来说吧,白骨精久闻吃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化成凡人去骗唐僧,几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败了她,而唐僧肉眼凡胎,无法辨别他的伪装,竟然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是悟空却不计前嫌,在师父快下油锅之前救回他的性命。

我又想想我自己,对父母“呼风唤雨”,张嘴一个爸爸给我背书包,闭嘴一个妈教我做作业,仿佛父母为我服务就是天经地义,毫无感恩之心。孙悟空这种知恩图报的

看了这本书后,我真是受益非浅,它让我懂得了“美猴王”美在宽容,“齐天大圣“圣在感恩。

同学们,让我们与书籍为友,与高尚同行吧。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1

最近我买了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它与《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被称为中国四大名著。

讲述的是唐三藏从东土大唐出发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在五指山下收了孙悟空,高老庄收了猪八戒,在流沙河收了沙和尚.一路上他们遇到九九八十一难,经历了困难,最终取得了真经。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取得最后成功。

记得我读三年级时发生的故事,有一天放学,我看见别人骑自行车很方便,于是我恳求爸爸给我买一辆自行车,爸爸同意了,事情过了几天,自行车终于买回来了,我十分的开心,可是我还不会骑自行车,我本以为很简单,座在自行车上,两脚一蹬,“啪”的一声摔跤,我去找爸爸叫他教我,我们来到了公园里,爸爸说“骑自行车首先要看好前方,手握住把子……”等爸爸说完,我骑了上去,结果摔了下来,我并没有灰心,又骑了上去,还是摔了下来,身上摔得青一快紫一快,渐渐地天快黑了,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我心想:那么难骑的车我不骑了.想完我便把自行车推倒在地上,便去吃饭了。

第二天,爸爸见我没有去学自行车就问我“怎么不骑了”“那么难学,我不学了.”我生气的说到,爸爸又说“只有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取得最后成功,如果你半途而废,怎么会取得成功?”我听了后又去学了,这次我不管怎样都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我按照爸爸说的骑了上去,我不顾身上的伤坚持的炼习,渐渐地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高兴的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说“等到你大一点,就可以骑自行车去学校了”。

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2

吴承恩先生写的小说《西游记》,我们耳熟能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书里有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我记忆犹新,从小就对它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敢与玉皇大帝斗,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敢与妖魔鬼怪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敢与一切困难斗,决不退缩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满身毛病,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可是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沙和尚是勤快的,不像猪八戒,好吃懒做。遇到困难时,总是知难而进,与悟空一起解决问题。可是也有缺点,那就是不会反抗别人。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唐僧四人都有缺点,孙悟空的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僧的懦弱。可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到了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在学习上,在生活中取完真经,修成正果!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3

今天,我读了一本四大名著中的一篇《西游记》,我刚看了没多久,就立刻被文中的人物吸引住了。师父唐僧,为了取真经,意志坚定,不怕路途遥远,不半途而废,不畏艰难困苦,不怕妖魔鬼怪,徒弟孙悟空本领神通广大,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忠心义胆,与妖魔鬼怪斗志斗勇,排除万难,为西天取经扫除一切障碍;猪八戒样子非常可爱,虽然爱吃,爱占小便宜,但是他识大体,保护唐僧的意念至始至终没有改变;沙和尚是一位仁义之人,在西天取经路上不辞辛劳,挑担牵马,没有任何怨言,还不时地化解师徒四人之间的误会,总之,师徒四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家同心同力,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更让我感动,唐僧被妖怪卷走了,徒弟三人寻师若苦,历经艰辛,孙悟空请贵人相助,与妖怪斗志斗勇,想尽一切办法把唐僧给救走了,师徒四人这才相聚。

我读完后感到师徒四人最后取得真经实乃不易,是他们师徒四人紧密团结,互相帮助的结果。而我呢?父母给了我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我再不好好学习怎么能对得起他们,所以我暗下决心,从今天起我一定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没有太多的时间玩了,我要为我上初中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父母也给我鼓气,说:“只要我努力,我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也使我大受鼓舞,给了我后劲。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只有好好学习,才是唯一的出路。现在,我每天都有一点进步,这也得到父母的肯定和褒奖。但我也不会因此而感到骄傲,我会更加努力,请老师和父母看我今后的实际行动吧!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4

读《西游记》,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走上了一条修心之路。读完此书,让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之路充满光明,充满希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迷失方向,认为自己在世上毫无用处,可是,我们未曾想过:自己不正如书中的石猴,正是因为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才演绎出了一场奇幻的故事吗?要相信,每个人的出生都是有意义的,每个人都天赋异禀,只是有些人的天赋还未曾显现罢了。同时,我们应时时“紧张”,去期待时机的到来。

朋友,是分真假的,真朋友是在彼此之间产生很大矛盾时也会及时化解的,而假朋友是只会依靠你,在你失势时便会弃你而去的。

在我读到“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节时,不知不觉间,我感觉自己好像穿越一般来到了现场。我看到师徒四人正在跋山涉水,便想上前问候,不想却从他们身体中穿过,才知,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既然他们看不到我,便随他们一路前行。

突然,一股无形的力量把我推到了白骨精的洞府,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先后幻化成一个老奶奶、一个老爷爷和一位姑娘,狡兔三窟般地伪装自己,一环接着一环,让唐僧误会了孙悟空。此时,我真想为悟空辩解,却又不能,只好旁观,继续跟随。而唐僧在被抓住后才追悔莫及,却又无法逃脱。在他将被吃掉时,悟空又一次及时出现并大战白骨精,大捷。

此后,唐僧和悟空师徒二人的感情愈加深厚,最终“五圣成真”。

虽然这次只是重“读”了一遍《西游记》,但是却比之前有了新的感悟:人生就是一条修心之路,我们都不完美,但我们一路追求完美。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5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与大家一齐分享一下,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有很多个回合,可是看到里面“大闹天宫”“偷吃人参果”“三借芭蕉扇”等等片段的时候,我看的十分紧张,完全被生动的故事情节,形象的人物描述所吸引,看的我一会大笑,一会生气,有时候真想自我就变成孙悟空去说服那个糊涂的师傅,所以不一会就看完了全书。看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无论在生活中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在学习上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想办法去克服它。

就像有一段“三借芭蕉扇”中的唐僧师徒要过熊熊的火焰山时,山上的火太大了,根本无法走过去,于是,孙悟空勇敢地去问铁扇公主借芭蕉扇,虽然每一次都被无情地扇走,可是悟空他永不放弃,连续三次的锲而不舍的精神,最终借到了芭蕉扇,才让师徒四人平安地走过了火焰山。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做数学动脑筋题目的时候,我做了2次都没有做出来,我心想:还是别做了,明天实在不行去问问同学吧!正当我闪现这个念头的时候,突然眼前出现了《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很多故事情节,嘴里小声说着“不能放弃。”于是我又连续做了两遍,最终找到了正确的答案,原先并不是那么难。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在应对困难的时候要努力,要专心,不能选择放弃,要有勇于克服的精神,也期望很多同学都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6

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7

这个寒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

说起孙悟空,人们大多都会想到他保唐僧西天取经斩妖伏魔的故事,但我却喜欢孙悟空取经前的那一段“光辉事迹”。

孙悟空乃天地精华所生,是一只石猴,他十分胆大,凭借这点,他成功地穿越瀑布找到了水帘洞,成为了猴王,但他并未满足,他不想做个平凡的猴子,他想长生不老,于是他背井离乡,四处寻访高人,他走了八年,终于拜得一位高人为师,他又凭借着自己的聪明伶俐,跟师父学会了不少法术。回到家乡,孙悟空大显身手,成为威名远扬的美猴王,连玉帝也知道了他的大名,玉帝怕他惹事,召他上天去做弼马瘟,他本以为当上了大大官,后来才知道是个小小官,他一怒之下又回花果山做起了齐天大圣,从齐天大圣的名字上我们可以看出孙悟空志存高远,玉帝怕他闹事只好让他当了齐天大圣,并重新安排工作,分管蟠桃园,要知道猴子都爱吃桃,玉帝用猴不当,仙桃损失无数,都被孙悟空吃了,他还偷喝了蟠桃会上的仙酒,偷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玉帝大怒,派人捉拿孙悟空,大闹天空的序幕就这样拉开了。

孙悟空是个胆大妄为的猴子,他凭借一身本事,天不怕,地不怕,敢和天庭对抗,真是艺高人胆大呀!他还是个埋头苦干的猴子,他从普通猴子--美猴王---齐天大圣,简直就快到玉帝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当然,他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就是他太骄傲了,他藐视所有的神仙,还低估如来的实力,忘记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名言,被压在了五行山下,证明了那句话是千真万确的: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人。

不管怎么样,孙悟空在我心中永远都是聪明、勇敢的美猴王,我喜欢他!

名著读后感500字 篇38

《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对它都不陌生,它是我国四大明著之一,这本书主要讲得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千难险阻,最后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非常的聪明和勇敢,为人的个性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喜欢路见不平,仗义相助,忠心耿耿地保护着唐僧去西天取真经。但他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冷静爱冲动,就因为这些他没少挨“紧箍咒”的折磨。

其次我挺喜欢唐僧和沙和尚。在他们取经的路上,唐僧遇到了许多的金钱和美女,但他始终不受任何诱惑和阻力,心里想的只有如何才能取来真经,唐僧的这种精神真是令我折服!沙和尚是一个不贪图荣华富贵对师父和师兄都很忠心耿耿,忠厚老实的人,他为了师父和师兄把命搭上都没有怨言。

这本书中猪八戒也是一个我喜欢的人物,因为他心底善良对师父也很忠心,但是他好吃懒做、贪图富贵和美色,经常被妖怪和师兄们捉弄,没少受皮肉之若。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妙趣横生,在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情节中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比如: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那一章中,唐僧被白骨精的妖术迷惑了双眼,误认为孙悟空打死的是三个老百姓,一怒之下把孙悟空赶走了,当他被白骨精捉到洞里之后才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后悔莫及……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任何事情都要有清晰的头脑,才不会错怪好人。

这本书我非常的喜欢,它离奇的故事情节和经历,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使我知道了成功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但只要有不怕困难的精神和坚持不懈的信念就会到达目的地取到真经!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汪曾祺散文》是我20xx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如《跑警报》: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文革中,汪曾祺在被当做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便出自汪曾祺之手。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7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8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9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0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1

仲夏时节,手捧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北京燕山出版社2022年4月出版),从他清浅勾勒的笔墨里,却分明看到了春的蓬勃和世间的祥和。这些荟萃汪曾祺恬淡智慧的经典之作,集中代表了先生四十多年文学创作的思想精华,从容淡泊的叙述里,一幅宁静安详的和谐图徐徐在眼前展开。

书中所辑录的篇目,最早的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但大部分是汪曾祺写于后半生的作品。写作风格也由最初的华丽蜕变到后期的朴实,写作技巧也是逐渐臻于至境。全书共分“人间草木”、“四方食事”、“脚底烟云”、“联大岁月”、“师友相册”、“平淡人生”“文章杂事”等七辑。既聚焦各色花草景致,又书写故乡和各地美食,恬淡至性的笔墨里,泛着汪洋的文化气息。此外,还有游走性的笔记,真实记录着徜徉山水间的心情,流露出探访各地人文风情时的点滴欣喜。

对于师从沈从文的文学大家,西南联大的那段求学生涯,一直是汪曾祺笔下常常提及的话题,此番在《人间草木》里,汪曾祺用写实的手法,述说着寒窗苦读的艰辛,深情讲述着与恩师间的坦诚交往。或许是这种真挚的师生情触动了汪曾祺的心弦,让他由此又联想到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在本书中,他完全抛弃了游山玩水时的闲适和散淡,专门在“平淡人生”这辑中,用大量深情并茂的文字,写下了对父母的回想和怀念,彰显出汪曾祺重情重义的孝子情怀。毋庸赘言,作为现代文坛独树一帜的文学大师,汪曾祺对于文学创作自有一番独到的见解,这些心得体会也悉数收录在本书中,他既谈小说和散文的创作之道,也与读者分享多年从文的经验之谈,字里行间尽显汪曾祺对中国文化的敬仰和自信。

汪曾祺是一位真性情的作家,行文落笔简洁自如,往往寥寥几笔,就描绘出人间风情万种,在空灵幽静的意境里常让人浮想联翩。其洗尽铅华的文字亦如他灵动脱俗的书画,真实映照着他洒脱不羁的人生。所以,品读汪曾祺的文字,尤其是他的散文,根本看不出他轻车熟路驾驭文字时的刻意做作,他的功力总是在悠闲轻适中,不着痕迹地流露出来。那些平淡的字句好似泉眼里冒出的股股清泉,清澈明亮,汩汩流淌中还常常泛着生活的甜香,轻啜一口,总是那么回味绵长。这种出神入化拿捏文字的至高境界,在他谈及家乡和各地美食的篇章里,几乎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如写昆明野生菌一章里,写菌的品种不仅繁多,而且制作花样还层出不穷,从他不急不缓的表述中,已然闻到了这些野珍的草木芳香,一种急于品味人间美食的征服感,早已被他情趣盎然的文字俘虏殆尽。

在《人间草木》里,汪曾祺由风情也触及到了人生。但他绝不是浅白直露地来一通说教,而是把他对人生的理解对生活的感悟,悄然隐喻到笔下的一花一草一人一事里。先生一生经历坎坷,曾遭受过非人的待遇,但他鲜有愤世嫉俗的冷嘲热讽,更没有躲到一隅做生活的旁观者。他就像一个充满了童趣的告白者,流连于世间缤纷的草木间,闻着悠悠花香,品着四方美食,赏着九洲盛景,在触景生情中,还不忘当年一路走来的诸多不易……虽然生活对他有过不公,命运也对他有过苛刻,但他依然心怀感激地拿起笔,摊开洁白的稿纸,尽情讴歌着人间的美好和祥和。读这样的书,我们感觉不到生活的压抑,也没有心机上的负累,在他活色生香的文字里游走,内心的欣悦感禁不住油然而生。

古人说得好“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汪曾祺以《人间草木》为题,足见他对大自然的草木有着很深的感情。而草木又是与山和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汪曾祺其人也好,其文也罢,完全称得上是智仁相间的大师。故而,读懂了他笔下的草木,也就读懂了他那颗包容万物的智者仁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2

我的深度阅读的对象就是汪曾祺老先生,我对他的影响很淡很淡,也许是因为汪老这个人本来就并不招摇,在二十世纪40年代,汪老已经在文坛崭露头角了,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他失去了成为文学泰斗的机会,而这场灾难无疑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他的文字也开始变得成熟和淡淡的忧伤。

我之前在《邂逅集》中看见了一个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的阳光青年,“如果我注定要孤独一生,那就让我站着,寻找那孤独的轨迹,我相信,孤独有一天会死去。”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霎时呈现在读者面前,就是这样,汪曾祺在文坛创出了一番天地。

之后,汪曾祺在张家界知青下乡,他体会了十年之苦,他创作了很多优秀的作品,有他自己的影子,比如他形容的一个女工程师,因为一个莫须名的罪名,被划成右派,这和汪曾祺的经历多么的相似啊!他可以尽情地说出自己的内心的真正的想法。有他对这段生活的美好回忆,比如一篇小说《七里茶坊》,里面他和自己的同事们一起说说笑笑,似乎留下了一连串欢声笑语,但我总觉的,这中间包含淡淡的忧伤,这种忧伤伴随了汪曾祺的平淡的文字出现了神奇的效果,“我们带来一口袋莜面,顿顿饭吃莜面,而且都是推窝窝。——莜面吃完了,三套大车会又给我们捎来的。”“刚出屉的莜面,真香!用蒸莜面的水,洗洗脸,我们就蘸着麦麸子做的大酱吃起来,没有油,没有醋,尤其是没有辣椒!可是你得相信我说的是真话:我一辈子很少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那是什么时候呀?——一九六○年!”“这两年他常发牢骚——小王也有些不平之气。”仿佛有一种对时代的埋怨,我常常读着他的小说想流泪,自己似乎也到了那个时代,感受他的苦痛,这应该也算是他的优越之处吧。

这样的文字在汪老的散文中却没有体现,他饱尝了天下的美食,对于美食文化兴致勃勃,他的友人曾这样评价他:“我和汪曾祺同桌吃过饭,在座的宾客都把他视若一部毛边纸印刷的木刻菜谱。听其用不紧不慢的江浙腔调讲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与典故,这比听他讲小说的写作方法还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见得擅长烹调,但会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是两者俱佳。”这边可以体现了。还有汪曾祺对平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就是以平静的口吻来叙述,并不加任何感情的修饰,这与他认真的写作态度和他豁达平淡的人生态度是有关的。

撇开了这些汪曾祺的小说和散文,我更喜欢读他的两篇代表作,一篇是《大淖记事》,一篇是《受戒》,我更喜欢《受戒》,可能是更富童真,但其实,当读了很多遍以后,我开始觉得这与汪曾祺的语言风格是一致的,他依然是在表达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像冲破世俗束缚,渴望自由的感觉,这也是汪曾祺毕生追求的,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被称为“最后一个士大夫”,他践行的是大儒式的风格,他以天下博爱为己任,把普及苍生作为自己的信念。

读完了这本并不算厚的《汪曾祺作品精选》,好像是与一位文化名人隔了时空对话,他在平静而又耐心的叙述,我在不知疲倦地听着,不仅仅是故事,还有味道,浓浓的乡土文化味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3

布封说过:风格即人。

能够留下伟大作品的人是幸运的,即便风云变化、沧海桑田,有那一份作品为自己正身,验证一段充实丰盈的岁月,抑或是一场别样凝重的征途。

断断续续读完了《汪曾祺散文》,感觉真实纯粹、简单自然。书中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有对父亲家人的温情感念,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

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作者对大学生活的一段描述,可能每个人骨子里都对逝去的青春年华深深怀念,难怪这几年盛行致青春。青春里的自己都是快乐而无羁的,斗志昂扬、意气风发、满腔热血、壮志凌云,如果能掺杂一点爱情的甜蜜那就更完美了。《新校舍》《泡茶馆》《跑警报》让我对西南联大有了更多的了解。西南联大可真是一个不朽的历史名词。

百度百科中这样解释: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设于昆明的一所综合性大学,由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三所著名学府联合而成。具体背景应该为:1937年抗日战争发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先迁至湖南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同年10月25日开学。1938年4月又西迁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5月4日开始上课,设立文、理、法商、工、师范5个院26个系,两个专修科一个选修班。北大、清华、南开原均为著名的高等学府,组成西南联大与祖国的命运相关,在特殊的时期孕育了一群卓越的师生。当时的著名教师有:陈寅恪,吴有训,梁思成,金岳霖,朱自清,冯友兰,沈从文,闻一多,钱钟书,吴大猷,

华罗庚,朱光潜,林徽因,吴晗,吴宓,卞之琳,张伯苓。难道有一个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答案是:自由、时事。

兵荒马乱,前方抗战,云南联大的学子们却是清净活跃地经营着自己的生活。《泡茶馆》中的茶馆林林总总、规模各异、名目繁多,为学生们提供了休闲读书的好去处。有同学从早到晚泡在茶馆,甚至牙刷都寄存在茶馆,深夜才回宿舍。绍兴的老板惜才爱士,会资助学生奢侈的去南屏电影院看一场电影。《跑警报》中,虽然警报声声刺耳,而学子们更多地在警报声中寻出了乐趣。一位姓马的同学在每次跑警报时,不忘带上一壶水,一点吃的,还要夹上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才慢悠悠地向后山走去。哲学系的研究生在跑警报时推理出了自己的哲学。有人带金子,必有人会掉金子,有人掉金子,必有人会捡到金子,我是人,故我可以捡到金子。故此,每次解除警报时,他都会细心查看路面,还真有两次捡到了金子,由此实践了自己哲学的合理性。更有一位罗同学,在别人都去后山躲警报时,自己一人逍遥自在地在宿舍楼里洗头洗衣,因为此时,没有人和她争抢。形形色色的学子,诙谐幽默的生活。

《湘行二记》令我了神思,我也想去一趟湖南桃花县,去看一眼现实版的桃花源,虽然世人都说不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但慰藉一下多年的畅想也是可以的。还有岳阳楼,长江三胜,滕王阁,黄鹤楼都没有了,就剩下这座岳阳楼了。那么多岳阳楼的诗句,那么多洞庭湖的篇章,影响最深远的还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而范仲淹恰恰从没有去过岳阳楼,从没有看见洞庭水,却写的如此千回百转、荡气回肠,难得,难得啊!

《林肯的鼻子》一文中写到,林肯的墓前有林肯铜人雕塑,游客们为了借染好运,都要摸一摸林肯的大鼻子,日复一日,林肯的鼻子部位铜漆凋落,格外显眼。作者似乎不太认同这样旅游习俗,而回顾我们周围,不是也存在很多类似的情况吗?我倒觉得摸摸也无妨,游客们不远千里慕名而来,总得亲手碰触一下历史,这样才不留遗憾吧。

我是喜欢吃葡萄的,正应了一句广告酸酸甜甜真好吃。而看完《葡萄月令》,才让我对葡萄艰难神奇的生命有了切实了解。从来不知道葡萄的根在冬天是要下埋的,积雪覆盖。来年开春再挖出来,搭架、上棚。从不知道,葡萄的枝叶是一脉水管,将根部的水分尽情吸饮,这是多了多么神奇的植物啊。

《汪曾祺散文》值得翻阅,倘若喜欢,细致咀嚼,不合君意,那就大致浏览。开卷有益,更何况是大家名作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4

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5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6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7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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