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时读书出自哪里的名言
鲁迅的散文:人生识字糊涂始
鲁迅先生在30年代曾经发表过一篇名日《人生识字糊涂始》的文章,该文论述了识字和读书的关系,建议青年少看那些经文、文言之类的古籍,多看外国书,其认为读似懂非懂的古书是糊涂的来源。本人在此借用先生的这句名言,感叹在现代社会里有时这人生识字还真的就是糊涂始呢。
中国的成语只有“人生识字忧患始”,这一句是我翻造的。
孩子们常常给我好教训,其一是学话。他们学话的时候,没有教师,没有语法教科书,没有字典,只是不断的听取,记住,分析,比较,终于懂得每个词的意义,到得两三岁,普通的简单的话就大概能够懂,而且能够说了,也不大有错误。小孩子往往喜欢听人谈天,更喜欢陪客,那大目的,固然在于一同吃点心,但也为了爱热闹,尤其是在研究别人的言语,看有什么对于自己有关系——能懂,该问,或可取的。
我们先前的学古文也用同样的方法,教师并不讲解,只要你死读,自己去记住,分析,比较去。弄得好,是终于能够有些懂,并且竟也可以写出几句来的,然而到底弄不通的也多得很。自以为通,别人也以为通了,但一看底细,还是并不怎么通,连明人小品都点不断的,又何尝少有?人们学话,从高等华人以至下等华人,只要不是聋子或哑子,学不会的是几乎没有的,一到学文,就不同了,学会的恐怕不过极少数,就是所谓学会了的人们之中,请恕我坦白的再来重复的说一句罢,大约仍然胡胡涂涂的还是很不少。这自然是古文作怪。因为我们虽然拚命的读古文,但时间究竟是有限的,不像说话,整天的可以听见;而且所读的书,也许是《庄子》和《文选》呀,《东莱博议》呀,《古文观止》呀,从周朝人的文章,一直读到明朝人的文章,非常驳杂,脑子给古今各种马队践踏了一通之后,弄得乱七八遭,但蹄迹当然是有些存留的,这就是所谓“有所得”。这一种“有所得”当然不会清清楚楚,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为通文了,其实却没有通,自以为识字了,其实也没有识。自己本是胡涂的,写起文章来自然也胡涂,读者看起文章来,自然也不会倒明白。然而无论怎样的胡涂文作者,听他讲话,却大抵清楚,不至于令人听不懂的——除了故意大显本领的讲演之外。因此我想,这“胡涂”的来源,是在识字和读书。
例如我自己,是常常会用些书本子上的词汇的。虽然并非什么冷僻字,或者连读者也并不觉得是冷僻字。然而假如有一位精细的读者,请了我去,交给我一枝铅笔和一张纸,说道,“您老的文章里,说过这山是‘*'膀’的,那山是‘?岩’的,那究竟是怎么一副样子呀?您不会画画儿也不要紧,就钩出一点轮廓来给我看看罢。请,请,请……”这时我就会腋下出汗,恨无地洞可钻。因为我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膀”和“?岩”究竟是什么样子,这形容词,是从旧书上钞来的,向来就并没有弄明白,一经切实的考查,就糟了。此外如“幽婉”,“玲珑”,“蹒跚”,“嗫嚅”……之类,还多得很。
说是白话文应该“明白如话”,已经要算唱厌了的老调了,但其实,现在的许多白话文却连“明白如话”也没有做到。倘要明白,我以为第一是在作者先把似识非识的字放弃,从活人的嘴上,采取有生命的.词汇,搬到纸上来;也就是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至于旧语的复活,方言的普遍化,那自然也是必要的,但一须选择,二须有字典以确定所含的意义,这是另一问题,在这里不说它了。
四月二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五号“文学论坛”栏,署名庚。
〔2〕“人生识字忧患始”宋代苏轼《石苍舒醉墨堂》一诗中的句子。
〔3〕指林语堂、刘大杰等。当时出版的刘大杰标点、林语堂校阅的《袁中郎全集》、刘大杰校点的张岱《琅嬛文集》等,其中有不少断句错误。参看《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和本书《“题未定”草(六)》等。
〔4〕《庄子》、《文选》参看本卷第46页注。
〔5〕《东莱博议》宋代吕祖谦著,是一部取《左传》中史事加以评论的文集。旧本题为《东莱左氏博议》,共二十五卷,一六八篇。后来通行的是明人删节本,只十二卷,八十六篇。《古文观止》,清代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读本,共十二卷,收自先秦至明代的文章二二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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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人生难得“假”糊涂
引导语:司马迁的《史记》。他倒霉就倒在世人皆醉而他独醒,也就是世人皆真糊涂而他独必须装糊涂,假糊涂。
什么叫真糊涂什么叫假糊涂 文 / 季羡林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20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内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
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难得糊涂
清代郑板桥提出来的亦书写出来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在中国,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的。一直到今天,二百多年过去了,但在人们的文章里,讲话里,以及嘴中常用的口语中,这四个字还经常出现,人们都耳熟能详。
我也是难得糊涂党的成员。
不过,在最近几个月中,在经过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的脑筋有点开了窍。我逐渐发现,糊涂有真假之分,要区别对待,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什么叫真糊涂,而什么又叫假糊涂呢?
用不着作理论上的论证,只举几个小事例就足以说明了。例子就从郑板桥举起。
郑板桥生在清代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的下一半。所谓盛世历代都有,实际上是一块其大无垠的遮羞布。在这块布下面,一切都照常进行。只是外寇来得少,人民作乱者寡,大部分人能勉强吃饱了肚子,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了。最高统治者的宫廷斗争,仍然是血腥淋漓,外面小民是不会知道的。历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人,有这两个条件的只是士这个阶层。所以士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眼中钉。可离开他们又不行。于是胡萝卜与大棒并举。少部分争取到皇帝帮闲或帮忙的人,大致已成定局。等而下之,一大批士都只有一条向上爬的路——科举制度。成功与否,完全看自己的运气。翻一翻《儒林外史》,就能洞悉一切。但同时皇帝也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兴文字狱,杀鸡给猴看。统治者就这样以软硬兼施的手法,统治天下。看来大家都比较满意。但是我认为,这是真糊涂,如影随形,就在自己身上,并不难得。
我的结论是:真糊涂不难得,真糊涂是愉快的,是幸福的。
此事古已有之,历代如此。《楚辞》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醉,就是我说的糊涂。
可世界上还偏有郑板桥这样的人,虽然人数极少极少,但毕竟是有的。他们为天地留了点正气。他已经考中了进士。据清代的一本笔记上说,由于他的书法不是台阁体,没能点上翰林,只能外放当一名知县,七品官耳。他在山东潍县做了一任县太爷,又偏有良心,同情小民疾苦,有在潍县衙斋里所作的诗为证。结果是上官逼,同僚挤,他忍受不了,只好丢掉乌纱帽,到扬州当八怪去了。他一生诗书画中都有一种愤懑不平之气,有如司马迁的《史记》。他倒霉就倒在世人皆醉而他独醒,也就是世人皆真糊涂而他独必须装糊涂,假糊涂。
我的结论是:假糊涂才真难得,假糊涂是痛苦,是灾难。
现在说到我自己。
我初进301医院的时候,始终认为自己患的不过是癣疥之疾。隔壁房间里主治大夫正与北大校长商议发出病危通告,我这里却仍然嬉皮笑脸,大说其笑话。在医院里的四十六天,我始终没有危急感。现在想起来,真正后怕。原因就在,我是真糊涂,极不难得,极为愉快。
我虔心默祷上苍,今后再也不要让真糊涂进入我身,我宁愿一生背负假糊涂这一个十字架。
在301医院于大夫护士嘈杂声中写成,亦一快事也。
选自季羡林《人生边上的智慧》
读鲁迅的散文
17岁那年,我第一次感觉心里存在一个属于自己的上帝,虽然面目还不怎么清晰,却不妨碍其神圣,她正在从书本里向我走来,我也迫切地想要迎上去。因此,1972年,我终于花了【第1句】:12元第一次买书了,买的是印着“内部发行”四个字的二册《鲁迅杂文书信选》。当时我的学徒工资是【第17句】:84元,这就意味着要省下两天的饭钱。之前已经通过自学文言文,通读过了《史记》等一些古籍,而从此读鲁迅,其力透纸背,一针见血的见解,让我对现实、历史都有了深入探索的浓烈兴趣。从那时起,【第4句】:五十年来读来读去,仍然觉得还是鲁迅有味。
知道有人不喜欢鲁迅我还要这么说,不仅因为他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喜欢看到争的人就不会喜欢他;讽刺他留学时成绩不好的人,也肯定是没有学过多少外语的人,不然不会知道,鲁迅才学了两年日语,却在同样听日语讲课的日本学生中,成绩达到中上水平的不容易了。更重要的正如西班牙作家乌纳穆诺所说:“那些对什么都满意的人,才是祖国最大的敌人。”鲁迅要呐喊,他不能睁着眼睛看到人们堕落于瞒和骗的泥沼里,还在自以为得计地自娱自赞。罗斯福说过:“你带领人们往前走,回过头来一看,一个人也没有。”鲁迅不但不怕一个人也没有,他还要侧着身子前行,一边拿着他的投枪,与身前身后杀过来的刀枪格斗。从鲁迅那里,我也懂得了读诸子百家不仅在于接受知识,还要像盗墓者那样,透过厚厚的土层和伪装,探究里面究竟埋了些什么,直至带着敬意地打开历史的棺材盖,获取一点新的发现,从此读书就变得更有趣了。
传统的儒学之中,瞒与骗的线索俯拾即是,比如宋末人罗璧的`《识遗》一书就提供了不少。其中有段孔子装糊涂的事很有意思,《论语·述而》中有陈司败问孔子鲁昭公是否知礼一事,孔子立即做了肯定的回答。结果陈司败对孔子的学生巫马期说,听说君子不党,现在看来不是那回事。鲁昭公娶了吴孟子,可是吴国是泰伯之后,和鲁国一样都是姬姓,同姓结婚可以算知礼吗?言下之意当然是孔子有为鲁君讳护之嫌。巫马期把陈司败的话告诉孔子时,孔子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罗璧和不少人都以为孔子承认自己错了,是“今得司败见非,受以为过,则他人不谬,所以幸也。”可是孔子真的那么容易承认错误吗?叫吴孟子,说明她是商人子姓的后裔,很可能是流落到了吴国的宋国贵族之后。和姓姜的孟姜女一样排行老大,而且来自吴国,并非和卫灵公夫人南子一样来自子姓的宋国,《左传》开篇也还有个鲁隐公元妃孟子,也已经证明其非姬姓。
还有孔子删定《诗经》之说,《诗经》中诸侯国都只有“国风”,天子的商周才有“颂”,可是唯独诸侯的鲁国有“鲁颂”,这岂不是僭越?可是孔子真的删定过《诗经》吗?《史记》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只说孔子以六经教他的三千弟子而已,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孔安国才说:“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撇去诸子百家和消失了的三坟五典,余下的都被他揽作孔门遗产了!如果他真的删定了《诗经》,那也应该是返回鲁国之后的事,可是他之前就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鲁国、齐国都有盛德之举,都有可能有过“颂”,只不过后来其他“颂”不见了而已。还有人发现,《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国公子季札到鲁国观周乐,鲁国乐工为他演奏了十五国风和雅颂各部分,其分类篇目、先后次序和今本《诗经》基本相同,而其时孔子才8岁。这么多诸侯国,经历这么长年月,采集来的诗只留下极少数是很自然的,根本不用劳烦孔子去删。
孟子提供的线索是,“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孔子,居然作了《春秋》?既然是孔子用来教学生的教材,又何以《论语》中只字未提?《春秋》是未曾解密的国家档案,设立史官,也是贵族们各种势力平很制约的制度,连国君都无权篡改,孔子怎么可能随便拿来笔削?
这些问题其实前人也有不少论述,但这些私生子般的历史遗留问题,看上去好像谁也不去关心,实际上暗中一直有人在有意无意地照看着。一般大学的教科书也中还是老一套,这更加刺激起我探究的兴趣。就像当时我不少认识的人,极想有所为而找不到途径,结果把乒乓打得无敌一样,我却因为生命的困顿,带着难以言说的寂寥,装作潇洒地转身而钻进了故纸堆,结果,不想有为而一边工作一边读书,也让我在周围的人群中,也把历史玩到了无敌的境界。最后也使我这个真实学历只有小学五年级的人,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学士学位,并在作协和师大举办的业余硕士班修完了修学。特别自豪于我的业余性质,从工作到退休,从工人、教师、科员,到当专职翻译去走完万里路,我居然没有中断过工龄,还既没有付出过高额的学费,也没有妨碍养家糊口。应该说,我成为日语翻译也和鲁迅有点关系。工作关系去了日本无数次,每次都会饶有兴趣地去寻找几处他的踪迹,也读了不少他提起过,或者交往过的日本作家的著作,这也引导我关注起了中日交往的历史。
前几天朋友聚会,谈起老后如何过的问题,我以为只要有书读就好,朝闻道,夕死可矣,其他都不必挂心,随缘就行了。我们也谈到了鲁迅,《鲁迅杂文书信选》中的具体内容则已经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淡去,但从这二册书中开始体会到的鲁迅精神,却一直督促着我努力去不废耕读,使我不敢懒惰也不想偷懒,乐此不疲于求索,每天不读点书就觉得不踏实。历史其实也确实很有趣,只要深入一点就绝不会枯燥,反而会像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女排打球,可以挥洒出积蓄了太久的精神力度。特别要感谢香港《文汇报》给予我不少发表的机会,加上一些内地的一些刊物上的零星文章,从2006年起,至今我也有【第5句】:六十万字,自以为并非泛泛而谈的所谓国学著作了。自然,按照我一贯的办法,有所成功,说声“惭愧!”也就完了。
至于我心中的上帝,记得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金枝》中说过:“我们叫做真理的,也不过是最有成效的假说而已。”那是一个新假说覆盖了另一个旧假说的过程,真理这个上帝对我而言,至死也是个未能确定的存在,我相信她是有无数的内容所组成。而鲁迅那种如今被有些人看来不知变通的迂腐,以及那一份热切而执着的哀悯,却无疑地向历史长河里注入了温情和希望。
鲁迅的散文基本特点
鲁迅的散文
杂文是鲁迅(1881--1936)一生运用最多的文学形式。通过杂文,鲁迅显现出他不屈不挠与旧势力战斗到底的革命者形象。他的杂文多收于《三闲集》、《二心集》、《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和《且介亭杂文末编》中。
鲁迅杂文所含甚“杂”,主要内容有两大特点:【第1句】:它反映的中国社会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从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历史面貌。如单从某一篇看,他的杂文所评述的多是具体、细小、平常之事,但汇在一起却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形象。因此,他的杂文又很具概括性和代表性。
【第2句】:鲁迅的一生关注中国的国民性改造问题,这一工作主要是由他的杂文来完成的。
鲁迅杂文形象性很强,他文章中的说理、论辩、批判、驳论等逻辑力量都是透过鲜明的形象来体现的,因而他的杂文具有浓郁的艺术色彩。鲁迅杂文的文体自由多变,短评是他常用的形式。他的文风或严峻凛然,或清新隽永,或锋芒毕露,或泼辣犀利,或意味深长,多姿多彩不拘一格。他的杂文是现代文学中有重大影响的一种文体。
鲁迅还是现代散文诗的重要的开创者,这部分作品收于《野草》集中。《野草》所含内容:1,是对世俗世态的嘲讽和对黑暗政治的.抨击,如《狗的驳诘》、《复仇》、《淡淡的血痕中》;2,是寄托自己在黑暗中摸索的苦闷与挣扎,如《秋夜》、《过客》、《影的告别》等。
《野草》是一部象征主义的艺术精品,其中最具艺术特色的是运用象征方法而创造的各种形象。
鲁迅的回忆散文收于《朝花夕拾》集中。部分散文较多地继承了传统散文的特点,写人记事均于平淡质朴的笔墨间蕴藉着深邃的思想,而且在对旧日情怀的回顾时,还常常发表议论,抒发对现状的某些不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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