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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少被驯服 优美文案

布封《自然史》中《动物史》全文

内容太多了,很难看到网上有免费下载的,不过有一些相关资料,给你参考一下吧

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

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

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

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

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代表作:天鹅 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

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

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

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

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

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

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

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

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

它叫谁看了都顺眼。

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

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

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

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

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

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

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

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

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

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

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

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

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

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

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

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

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

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

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

”狮与虎前言: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所有动物截然不同,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比较轻微:欧洲的白人、非洲的黑人、亚洲的黄种人、美洲的红棕种人只是属于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气候是是赋予人类不同的肤色。

人生来就是自然的主人,整个大自然都是他的领地,似乎他能适合各种环境:无论是炎热的南方,还是寒冷的北方,人类都能生存和繁衍。

然而,气候对动物的影响要大得多,生活在不同气候下的动物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因此它们的种类是如此繁多。

比起人类,动物之间的差别更明显,而这种差别似乎取决于气候的不同:一些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另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驯鹿从不居住在南方地区,狮子从不在北方地区生活。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自己的乐土和天然王国;每一种动物都出于生理需要而待在它应该呆的地方,因此可以说,动物之间物种的不同是气候的原因造成的。

炎热地区的陆地动物比寒冷或温和地区的动物要高大强壮(注:指肌肉),也更勇猛凶残,它们的这些品质源自炎热的气候。

生活在非洲或印度烈日下的狮子,比其他狮子更为凶猛、更为强悍、更为可怕,其他食肉动物远不是它的对手,只配做它的食物。

生活在时常被大雪覆盖的阿拉斯峰峰顶的狮子,不像生活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的狮子那么矫勇、凶猛、残忍。

在灼热的沙漠中生存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肉中刺,是邻邦的祸害,幸好这种狮子不太多。

甚至日趋减少。

据那些走遍这一地区的人们证实,现在那里的狮子远没有从前那么多。

这种强大、勇猛的动物猎食其他所有的动物,自己却不是任何动物的猎物,因此这些狮子数量的减少,是因为人类数量的增加。

必须承认,这种百兽之王的力量敌不过霍屯督人或黑人的机智计谋,他们常常敢拿着轻型武器正面袭击狮子。

人的数量和技术的优势不仅能摧残狮子的力量,也能瓦解它们的勇气。

在那将黑人和摩尔人隔开的广袤的;在塞内加尔和边境之间;在霍屯督地区北面荒无人烟的大地等人们不愿居住的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南部地区,狮子依然为数众多,并且依旧保持着自然造就的本色:它们习惯于攻击遇到的所有动物,并且都能战而胜之,获胜的习惯使它们顽强和凶悍。

由于它们不了解人的力量,因此不会畏惧人;它们没有验证过人类武器的厉害,似乎想与人类抗争,受伤可以使它们发怒,却不能吓倒它们,就算看到大批人马也不慌张;这些生活在沙漠之中的狮子,单枪匹马就敢袭击整个商队,经过一场顽强和激烈的战斗,它感到疲惫时,却不掉头逃跑而是继续坚持,一边后退,一边搏斗。

相对,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城邦或小镇的狮子,在领教过人类的力量后,已经丧失了勇气,甚至听到人类的威胁性吆喝时就会顺从人们,不敢袭击人,只敢扑向小牧畜,最终逃之夭夭,任凭女人或儿童在后面追赶,被棍棒击打后便放弃猎物,不光彩地作罢。

狮子天性的这种变化和驯服,相当清楚地表明,它能够记住人们留给它的印象,而且能够被驯化到一定程度,接受一种训练。

因此,历史故事中会出现牵引凯旋之车的狮子、被迫作战或狩猎的狮子,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只把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用于对付敌人。

可以肯定地说,年幼的狮子被捕获,和家畜一起生活,很容易和家畜打成一片;它对其主人表现得十分温顺,甚至十分亲密,在幼年时更是如此,即使偶尔会暴露出凶猛的天性,它也很少冲那些有恩与已的人来。

它的动作太勇猛,食欲极强烈,我们不应该说对其驯养就可以消灭其野性。

因此,让它过久地挨饿,或者无缘无故地折磨它、使它气恼,将会十分危险,它不仅为受到虐待而发怒,而且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似乎要蓄意报复。

它也会记着人们对它的好处,并时刻心存感激。

我可以引用大量具体事实,我承认这其中有某些夸张成分,但它们还是相当可靠,这些事实是如此之多,足以证明它的愤怒是高贵,勇气是崇高的,天性是重感情的。

我们经常看到它蔑视那些卑微的敌人,无视它们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宽恕它们的放肆行为;我们也见过它沦为俘虏,厌烦却并不变得乖戾起来,反而养成温和的习性,服从于主人,舔供应它食物的主人的手,甚至有时候会拯救那些被人们当作猎物扔给它的食物。

而且,仿佛出于自己的这种慷慨之举而与猎物产生了感情,以后继续这样保护它们,平静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分享食物,甚至有时让它们全部拿走,宁愿挨饿,也不愿失去它最初的善行。

狮子的外貌与它内心的伟大品质完全相衬;它相貌威严、目光坚毅、举止豪迈、吼声震天;它并不象大象或犀牛的身材那样大得过分,不像河马或牛那样笨重,也不像鬣狗与熊那样又矮又胖,也不像骆驼那样因为驼峰的高低不平而显得身体畸形。

恰恰相反,狮子是那样的匀称和协调,身体好像是力量与灵活巧妙结合的典范,既有力又矫健,身体没有过多的肉和脂肪,更不会有任何多余的赘肉,它肌肉发达,遒劲有力。

这种巨大的雄健力量体现在:它轻易而神奇的跳跃;猛烈摆动的尾巴,摆一下就足以推倒一个人;容易让表皮和前额皮肤灵活活动,这大大丰富了它盛怒的表情;最后还表现在它摇动鬃毛的能力上,愤怒时,鬃毛不仅能竖起,而且还会向各个方向摆动。

饥饿时,狮子会从正面袭击遇见的所有动物,但由于它非常令人畏惧,动物都尽量避开它,它常常不得不隐蔽起来,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

它潜伏在草木茂盛的地方,从那里奋力扑出,抓住猎物。

在沙漠和森林中,它通常的食物是羚羊和猴子,当然只有当猴子跑到地上时狮子才能捕捉它,因为它不能像老虎或美洲豹那样爬树。

(注:狮子和老虎一样,会上树)它一次吃很多,大饱口福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它牙齿那样坚固,能轻易嚼咬骨头,和肉一起吞下去。

据说它能长期饥饿,但是由于它体温很高,所以不耐渴,见到水就大饮特饮。

它喝水方式像狗一样,但是狗喝水时舌头向上卷,狮子的舌头则是向下卷,因此它喝水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还漏掉很多水。

它大约每天需要吃15斤生肉,喜爱鲜肉,尤其是它刚杀死动物的肉,它不喜欢扑向散发腐臭气味的尸体,而是宁愿去追赶新猎物,也不想返回去享用前一个猎物的残存尸体。

(注:狮子有时食腐)尽管它通常以新肉为食,但它的体味仍很重,尿味也非常难闻。

狮子吼声很大,在沙漠的夜里,它的吼声如同雷鸣般地震响四周。

它愤怒时又会有另一种叫声,这叫声突然而短促,而不像吼声那么轰鸣。

它每天都要吼五六次,雨天时更为频繁。

它愤怒时的叫喊比吼声更加令人颤栗:这时它尾巴两边直摆,击打地面,舞动长鬃,面部皮肤急剧抽动,粗大的眉毛上下抖动,亮出令人惧怕的牙齿,伸出硬尖刺的舌头,不用牙齿和爪子的协助,就足以剥皮破肉。

爪子是仅于牙齿的最凶残的武器。

比起后半身,它的头、颌、前腿要强壮得多。

夜晚,它同猫一样能够看清东西;它睡眠时间不长,且易醒;但若说它睡觉时眼睛是睁着的就不确切了。

虽然狮子的日常步态总是斜着的,但却十分高傲、庄重、缓慢,它跑步的姿势并不是平稳均匀的,而是以跳跃的方式奔跑,它的行动是那样迅猛,不能立即停止,几乎总是越过猎物。

当它扑向猎物时,一下跃出10来步,扑到猎物身上,用前爪撕裂它,然后用牙齿咬并吞食下去。

只要它还未年老,行动就非常敏捷,它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因为那里有充足的野生动物供其猎食;但是,当它年老不适合捕捉猎物时,就经常接近人类居住的地区,这时就会对人和家畜构成相当大的危险。

只不过,当狮子看见人和动物在一起时,总是扑向动物,绝不扑向人,除非人攻击它。

如果这时它能认出刚刚伤害它的人,就会丢掉猎物,进行报复。

有人说,比起别的肉,狮子喜欢骆驼肉,它也很喜欢吃幼象;幼象的牙还未长出来时不是狮子的对手,除非母象来救它们。

除了大象、犀牛、老虎、河马,其他动物都不是狮子的对手。

无论狮子怎样可怕,人们总是骑马并带着高大的猎犬来猎捕它,人们将它撵走,使它后退,但是,前提是必须让狗或马事先经受训练,因为没受过训练的动物一闻到狮子的气味就颤栗并逃跑。

狮子的皮毛尽管坚实,但是仍抵挡不住了弹,甚至投枪都抵抗不住;然而,人们几乎从不能一枪使它毙命;人们常常设计捉住它,就像捕狼一样,使它落入有诱饵的陷井。

狮子一旦被捉,就变得温和了;趁它吃惊或犹豫的时刻,就可以缚住它,给它套上嘴套,想牵到哪儿就牵到哪儿。

狮子肉气味重又难吃,然而,黑人和印度人还觉得不错,经常食用;狮皮从前用来制作英雄的长衫,作他们的大衣和床毯;狮皮上的油脂,有很强的渗透性,在医药方面有些用途 在食肉动物中,狮为首,老虎次之。

为首的,即使是恶兽中,也是最大的而且常常是最好的;次等的,倒通常是所有动物中最凶残的。

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狮子经常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是所有动物中的最强者,它以安祥的步伐前进,从不主动攻击人,除非它被挑衅,只有受到饥饿时它才加快步伐,才奔跑狩猎。

老虎则不然,就算吃得再饱,也总是显得噬血如命。

它的暴戾只有在需要设圈套时才会暂时收敛,刚刚狂暴地抓住并撕咬头一个猎物,却不满足,又扑向另一个猎物。

它横行一方,既不怕人也不怕武力;它咬死和洗劫家畜群,杀死所有野兽,袭击小象、小犀牛,有时甚至敢冒犯狮子。

体形通常与天性一致。

狮子仪表高贵,腿的长度与身体长度正好成比例;密而长的狮鬃盖住肩部,遮蔽面部;目光坚定,举止庄重,一切都在宣告着它的高贵、威严和勇猛无畏。

老虎身体长,四肢短、脑袋光秃秃的,目光茫然,血红的舌头总是伸到嘴外,表现的总是卑鄙邪恶和永不满足的残暴特性;它的全部本能只是一种无休止的狂怒,一种无理智的狂怒,六亲不认,为些往往吞噬其亲生骨肉,甚至撕碎想要保护小虎的母虎。

这种噬血的本性达到了极点

只有在它们刚出生时就毁掉它们,才能消灭这种嗜血的天性。

所幸,在大自然的成员中,这类物种为数不多,它们在东印度地区生活,似乎生来就适应炎热的气候。

老虎生活在马拉巴尔海湾、等象和犀牛生存的地带,它经常出没于江、湖岸边:这是因为嗜血的本性不断浸蚀着它,它需要经常饮水来平息能使它精疲力竭的躁热;况且它在水边也方便狩猎。

炎热的气候迫使那些动物每天来饮几次水,就在那里老虎选择猎物,更确切地说,它反复地捕杀猎物。

因为,它往往丢下刚杀的动物再去屠杀别的动物,它好像只是为了尽情吸食动物的血,沉迷于这种快乐的享受。

它撕开猎物,扯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喝着溢出的血。

然而,它将马、牛等大动物杀死的时候,如果觉得那里不安全,并不当场开膛剖腹,为了能自在地把它们撕成碎块,老虎非常轻捷麻利地把它们拖拽到森林中,但是,它的奔跑速度并不会因为拖着庞然大物而放缓。

老虎是仅有的不能改变天性的动物,武力、威逼都不能制服它们,无论对它们善意对待,还是凶狠对待都会使它们激怒。

人类温和的举止能感化一切,唯独对它这种铁石一般的性情无能为力;气候能缓解其他野兽的兽性,却不能缓和它的性情,只能稍微减轻它的狂暴。

它撕咬喂它食物的手,认为这种手会袭击它;它看到任何生灵都会咆哮;每一种动物在它看来都是其猎物,它先用贪婪的目光盯着,然后抖动身体和牙齿威胁它们,继而猛冲过去。

尽管铁链和栅栏能阻止它的愤怒,却不能将它平息。

布封的 自然史 里有哪些精彩片段

春景 春天。

枯原野变绿了。

新绿的叶枯枝上长出来。

阳柔地对着每个人,鸟儿在歌唱飞翔。

花开放着,红的花,白的花,紫的花。

星闪烁着,红的星,黄的星,白的星。

蔚蓝的天,自由的风,梦一般美丽的爱情。

窗户大开着,阳光带笑地爬进来。

花在窗外对蝴蝶微笑。

蜜蜂和苍蝇在房里飞舞。

寒冷的冬天过去了。

和熙的东风吹遍了原野上的每一个角落,和暖的阳光照耀在大地上,唤醒了大地的万物,给大地带来无穷的希望。

原来和暖的春天来临了。

堤上的杨柳,岭上的树木,都长出了新枝嫩叶,呈现着无限的生机。

在春水绿波上自由自在游泳的白鸭、天鹅在欢乐地嬉戏。

原野上的花儿也纷纷盛开了,艳丽的桃花更是争先开放。

万紫千红、群芳竞艳。

蜂蝶在花间飞舞,鸟儿在树上歌唱,首首都是迎春曲,赞美着春天的明媚,歌唱着春天给大地带来的希望。

春天给大地换上了新的衣裳,使人恢复了清新的感觉。

田间的农人们,随着春天的来临,为春耕忙碌起来了。

他们一边耕种,一边高声地歌唱,整个田野都洋溢着欢乐的歌声和气氛。

春光是这样的美好,春天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因此,我们一定不让它虚度,要好好地珍惜这明媚而又短暂的春光。

夏景 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

盛夏,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好像怕阳光伤了自己的翅膀。

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七月盛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

烈日当空,道路两旁,成熟的谷物在热得弯下腰,低着头。

蚱蜢多得像草叶,再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

秋景 九月一到,就有了秋意,秋意在一个多雾的黎明溜来,到了炎热的下午便不见踪影。

它踮起脚尖掠过树顶,染红几片叶子,然后乘着一簇飞掠过山谷离开。

再过一两夜,秋霜在月下布满山谷,然后退回到北面群山那边稍作停留,好让金黄的初秋温柔地抚慰大地。

轻微的茴香气息弥漫在天空中。

还有金菊的芬芳气味。

雾气翻腾,被九月的月色冲破,露出一片蔚蓝色的天空。

秋天,那永远是蓝湛湛的天空,会突然翻脸而露出险恶的颜色,热带台风夹着密云暴雨,洪水潜流着,复苏的草原又泛起点点苍苍的颜色。

然而,台风暴雨一闪而过,强烈的气流依然抖动着耀眼的波光。

这时,只有北来的候鸟知道这张温暖的床眠,那飞翔的天鹅、鸿雁和野鸭,就像一片阴深的云朵,使这儿显得更苍郁了。

不知道从多久起,仿佛一场紧张的拼搏终于渐渐地透出了分晓,田野从它宽阔的胸膛里透过来一缕悠悠的气息,斜坡上和坝子上有如水一般的清明在散开,四下里的树木和庄稼也开始在微风里摇曳,树叶变得从容而宽余。

露水回来了,在清晨和傍晚润湿了田埂,悄悄地挂上田间。

露岚也来到了坝子上,静静地浮着,不再回到山谷里去。

阳光虽然依旧明亮,却不再痛炙人的脊梁,变得宽怀、清澄,仿佛它终于乏力了,不能蒸融田野了,也就和田野和解了似的;……秋天来了

扑入车窗的景色,使我生发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触。

那碧天的云,蛮荒的山,被秋霜洗黄的野草,俨然像一位饰着金色丽纱的处女,裸露着奶黄色的胴体,在萧瑟的秋风中婆娑起舞,展现着消魂的倩姿。

伫立在山颠的秋阳,宛如一尊威武的战神,抖落血染的战袍,溅在草丛中,渗入山下的小溪,泛着数不清的涟漪,呜咽地向外流淌,从古流到今,从辽远的过去流向那茫茫的未来。

秋,不是常说是金色的吗

的确,她给大自然带来了丰硕的果实,给包括人在内的众多生物赏赐了无数得以延续生命的食粮。

内蒙古有什么风俗习惯

蒙古族自称“蒙古”蒙古”这一名称较早记《旧唐书》和《契丹国志》,其意为“永恒之火”。

别称:“马背民族”。

蒙古族发祥于额尔古纳河流域,史称“蒙兀室韦”、“萌古”等。

  全世界蒙古族人约为1000万人。

【风俗禁忌】  (1)礼仪往来  献哈达:哈达是蒙古族日常行礼中不可缺少的物品。

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礼节。

献哈达时,主人张开双手捧着哈达,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词或赞词,渲染敬重的气氛,同时将哈达的折叠口向着接受哈达的宾客。

宾客要站起身面向献哈达者,集中精力听祝词和接受敬酒。

接受哈达时,宾客应微向前躬身,献哈达者将哈达挂于宾客颈上。

宾客应双手合掌于胸前,向献哈达者表示谢意。

  敬茶:到牧民家做客或在旅游点上,主人或服务小姐首先会给宾客敬上一碗奶茶。

宾客要微欠起身用双手或右手去接,千万不要用左手去接,否则会被认为是不懂礼节。

主人或服务小姐斟茶时,宾客若不想要茶,请用碗边轻轻把勺或壶嘴一碰,主人便即刻会明白宾客的用意。

客来敬茶是一种高尚的蒙古族传统礼仪。

在蒙古历史上不论是富贵之家还是贫穷之家,不论是上层社会还是平民百姓,也不论在交际上或在家里,在旅途,或在其他一切场合,莫不以茶为应酬品。

家中有客来,茶是必不可少的款待物。

因此,牧民们招待客人,照例是先向贵宾献上一碗奶茶,接着主人又端上来炒米和一大碗一大碗的奶油、奶豆腐和奶皮子等奶制品。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

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最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人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通常主人是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的敬酒歌,客人若是推让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对主人瞧不起,不愿以诚相待。

宾客应随即接住酒,接酒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

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

接着穿戴民族盛装的家庭主妇端来清香扑鼻的奶酒款待客人,这也是蒙古族的传统礼节。

主人会用诗一般的语言劝酒:“远方的客人请你喝一杯草原佳酿,这是我们民族传统食品的菁华,也是我们草原人民的厚意深情”。

  敬神:蒙古民族的礼宴上有敬神的习俗。

据《蒙古风俗鉴》描述,厨师把羊割成九个相等的肉块,“第一块祭天,第二块祭地、第三块供佛、第四块祭鬼,第五块给人,第六块祭山,第七块祭坟墓,第八块祭土地和水神,第九块献给皇帝”。

祭天则把肉抛向蒙古包上方;祭地则抛入炉火之中;祭佛置于佛龛前;祭鬼置于包外;祭山则挂之于供奉的神树枝上,祭坟墓即祭本民族祖先。

置于包外,祭水神扔于河泊,最后祭成吉思汗,置于神龛前。

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古老的萨满教崇拜多种神祗,尔后蒙古族信仰的喇嘛教又吸收了其古老的民间信仰,把众多的神祗入了喇嘛教的轨迹。

  待客:蒙古族自古以来以性情直爽、热情好客著称。

对家中来客,不管常客还是陌生人,都满腔热忱。

首先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

饮过奶茶,主人会敬上醇美的奶酒,盛夏时节还会请客人喝马奶酒。

有些地区用手扒肉招待客人,还有一定的规矩。

例如用一条琵琶骨肉配四条长肋骨肉进餐;牛肉则以一根脊椎骨肉配半节肋骨及一段肥肠敬客。

姑娘出嫁前或是出嫁后回娘家都以羊胸脯肉相待,羊的小腿骨、下巴颏、脖子肉都是给晚辈和孩子吃的。

接待尊贵的客人或是喜庆之日则摆全羊席。

  尊老爱幼:蒙古人长幼有序,敬老爱幼。

到蒙古包牧民家做客,见到老人要问安。

不在老人面前通过,不坐其上位,未经允许不要与老人并排而坐。

称呼老人要称“您”,不许以“你”相称或直呼其名。

见到牧民孩子不要大声斥责,更不能打孩子。

不要当着家人的面说孩子生理上的缺陷。

对孩子和善、亲切,被认为是对家长的尊重。

  唱歌:蒙古民族的劝酒往往通过情真意切的歌唱表达出来,唱歌与劝酒是同时进行的,往往一人主唱之后,大家举杯合唱,然后大家一起干杯,如此数遍,酒意酣畅。

歌唱有礼仪性的,也有即兴尽兴的,有一人或数人的,也有合唱的,其歌唱往往痛快淋漓,通宵达旦。

热情好客:蒙古民族有重情好客的传统美德,这种习俗从古代一直流传到现在。

  选猎狗:蒙古族有猎狗打猎的习俗。

因此,他们非常重视选留一只好猎狗——“台格”,也就是经阉割的短毛细狗。

选留猎狗要注重好的品种,即从良种小狗崽中挑选腰身长,尾巴长而匀称,听觉灵敏,视力敏锐,动作敏捷,跑起来快的小狗作猎狗。

  问候:蒙古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见面要互致问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平辈、熟人相见,一般问:“赛拜努”,若是遇见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则要问:“他赛拜努”。

款待行路人,是蒙古族的传统美德,但到蒙古族人家里做客必须敬重主人。

进入蒙古包后,要盘腿围着炉灶坐在地毡上,但炉西面是主人的居处,主人不上坐时不得随便坐。

主人敬上的奶茶,客人通常是要喝的,不喝有失礼貌;主人请吃奶制品,客人不要拒绝,否则会伤主人的心。

如不便多吃,吃一点也行。

  (2)蒙古人起名习俗  其男子起名的特点有:  【第1句】:按民族心理习惯起名,如:帖木儿、格斯儿、巴特尔等;  【第2句】:按长辈的期望起名,如:吉雅赛音(好运)、巴雅尔(喜悦)、 白音(富足) 、吉日格勒(幸福)等;  【第3句】:按婴儿出生时,长辈的年龄起名,如:宾塔(五十) 、吉仁泰(六十)、 达楞(七十) 等;  【第4句】:以勇猛的禽兽名称起名,如:少布(飞禽)、 巴拉(虎)、 赤那(狼)、 阿不尔斯郎(狮子) 、部日固德(鹰)等;  【第5句】:按自然万物名称起名,如:朝鲁(石头) 、阿古拉(山)、 牧仁(河) 、塔拉(原野)等;  女子起名的特点有:  【第1句】:以明亮的星辰为名,如:娜仁(太阳) 、萨仁(月亮)、 敖敦(星辰) 、娜仁高娃(太阳般美丽) 、萨仁高娃(月亮般美丽)等;  【第2句】:以美丽的花草树木为名,如:萨日朗花(山丹花) 、其其格(花儿) 、娜布其(叶子) 、海棠等;  【第3句】:以珠宝玉器为名,如:哈斯(玉)、 塔娜(珍珠)、 阿拉坦高娃(金子般美丽) 等;  【第4句】:以理想为名,如:斯琴(聪颖)、 乌云(智慧) 、高娃(美丽)、 斯琴高娃(美丽聪颖)等。

  按此方法,蒙古女子的名字还可以分出很多种。

现代蒙古人的名字,最大特点是不带名字前缀,因而它只是名字,不应理解成姓名,有极个别带姓氏前缀的,那只是个别现象。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

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

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

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水忌: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

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

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

所以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

  (3)婚礼习俗   献哈达 蒙古族青年男女结婚,要选择吉日,男方要给女方家送彩礼。

彩礼有现金、衣服、布匹、首饰、稻谷等。

女方家陪嫁的东西有柜子、被褥、衣服、首饰、电器、自行车、大米、瓜子等。

钥匙由女方家送亲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后,由新郎的母亲拿钱来赎钥匙,再交给新娘。

结婚前一天,男方要把贴有红纸的猪肉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为礼物又让女方家用于招待宾客。

  结婚这一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随下来女方家迎亲,同时要挑点青菜送新娘家。

按习俗,迎亲过程中新郎不能说话,一切由陪郎应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

到女方家后,新郎被安排独席吃饭,并不能动手,只能由陪郎夹菜喂新郎吃。

当男方来的人们把嫁妆挑、抬出门的时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门了。

  新娘梳着少妇的发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穿着崭新的衣服。

服饰尚青、黑色,衣裙的花边图案与上衣的高领,都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相近。

新娘穿的一件小挂,由送亲队伍中一孩童保管。

新娘由舅舅抱进轿子,并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

新娘上轿后要哭泣,表示不忍离开家,且要一路啼哭,直至进洞房。

  新娘进入男方家大门之前,要烧喜神纸,进入大门后要劝新娘停止哭泣,进入洞房后要揭去新娘的红头巾,并供到堂屋中。

吃饭时让新娘在洞房内吃独席,由新郎为新娘添饭。

当晚,姑娘和小伙子要来庆贺,家里一片欢笑声和歌声。

  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到女方家回门,同时在女方家拜天地和祖先,岳父母同时给新郎一个银镯子。

从女方家返回男方家的路上,不管碰到什么人,新婚夫妇都要作揖。

返回男方家后,他们还要拜天地和祖先。

  第三天去上祖坟。

新婚夫妇在姑娘和小伙子的陪伴下,挑着猪头等供品和食品去上男女双方家的祖坟。

回来后,新娘烧火,新郎挑水,给长辈和同伴烧洗脚水。

婚礼至此即告结束。

  婚后7天内,新娘不能回娘家,也不能到其他地方住宿。

历史上,蒙古族有男子可以另娶,而原配妻子却不能改嫁的习俗。

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已成新风,但蒙古族的离婚率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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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句子第4句】:

【宗教信仰】   宗教:萨满教是蒙古族古老的原始宗教。

萨满教崇拜多种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灵。

成吉思汗信奉萨满教,崇拜“长生天”。

直到元朝,萨满教在蒙古社会占统治地位,在蒙古皇族、王公贵族和民间中仍有重要影响。

皇室祭祖、祭太庙、皇帝驾幸上都时,都由萨满教主持祭祀。

成吉思汗和他的继承者对各种宗教采取了兼容并蓄的政策。

流行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萨满教等。

蒙哥汗时期,蒙哥汗和皇族除信奉萨满教外,也奉养伊斯兰教徒、基督教徒、道教弟子和佛教僧侣,并亲自参加各种宗教仪式。

元朝时也采取同样的政策。

元朝时期伊斯兰教徒的建寺活动遍及各地,基督教也受到重视和保护。

国师八思巴曾向忽必烈及其王后、王子等多人灌顶。

佛教取代了萨满教在宫廷里的地位。

但佛教的影响仅限于蒙古上层统治阶级,蒙古人大多信奉的仍然是萨满教。

  16世纪下半叶,蒙古土默特部阿拉坦汗迎进了宗喀巴的藏传佛教格鲁派。

1578年阿拉坦汗和达赖三世索南嘉措在青海仰华寺会面,召开法会,在法会上索南嘉措被阿拉坦汗封为“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达赖喇嘛称号由此产生。

此后,在明、清两朝的支持和提倡下,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兴盛起来。

但萨满教在东部地区以祭祀、占卜、治病活动形式不同程度地幸存了下来。

  在清政府倡导下,整个蒙古地区大造寺院,雕刻佛像,绘制壁画,铸造神像以及各种金属工艺随之发展起来,宗教气氛,风靡一时,喇嘛教在蒙古地区成了麻痹人民,驯服人民的力量。

  祭祀:  祭“腾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天”。

蒙古族萨满教观念之一。

指上层世界,即天上;又指主宰一切自然现象的“先主”;还包含“命运”的意思。

祭“腾格里”是蒙古族重要祭典之一。

祭天分以传统奶制品上供的“白祭”和以宰羊血祭的“红祭”两种祭法。

近代东部盟旗的民间祭天活动,多在七月初七或初八进行。

  祭火,蒙古族的牧民、猎民十分崇拜火,这是因为他们的祖先笃信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认为火是天地分开时产生的,于是对“渥德噶赖汗·额赫”更加崇敬。

祭火分年祭、月祭。

年祭在阴历腊月二十三举行,在长者的主持下将黄油、白酒、牛羊肉等祭品投入火堆里,感谢火神爷的庇佑,祈祷来年人畜两旺、五谷丰登、吉祥如意。

月祭常在每月初【第1句】:初二举行。

此外还有很多有关火的禁忌反映蒙古人对火的崇敬,如不能向火中泼水,不能用刀、棍在火中乱捣,不能向火中吐痰等。

  祭敖包,祭敖包是蒙古人自古流传下来的宗教习俗,在每年水草丰美时节举行。

敖包是石堆意思。

即在地面开阔、风景优美的山地高处,用石头堆一座圆形实心塔,顶端立系有经文布条或牲畜毛角的长杆。

届时,供祭熟牛羊肉,主持人致祷告词,男女老少膜拜祈祷,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

祭祀仪式结束后,常举行赛马、射箭、摔交等竞技活动。

敖包祭是蒙古人为纪念发祥地额尔古纳山林地带而形成,表示对自己祖地的眷恋和对祖先的无限崇敬。

这一信奉萨满教时最重要的祭扫仪式,现已演变成了一年一度的节日活动。

  宗教音乐,也叫萨满教歌舞,由蒙古族萨满巫师表演。

使用圆形单鼓伴奏,鼓柄环上套有 铜钱等金属物,摇之沙沙作响。

以鼓鞭敲击鼓面,按鼓点节奏而舞。

祭祀歌曲、巫术歌曲等,则以吟诵及祝辞为主,舞蹈成分较少。

表演形式多为独舞,亦有集体歌舞,可吸收围观群众参加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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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句子第5句】:

【优美服饰】    那达慕 蒙古族服饰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

但因地区不同在式样上有所差异。

以女子长袍为例,科尔沁、喀喇沁地区的蒙古族,多穿宽大直筒到脚跟的长袍,两侧开叉,领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贴边;锡林郭勒草原的蒙古人则穿肥大窄袖镶边不开叉的蒙古袍;布里亚特妇女穿束腰裙式起肩的长袍;鄂尔多斯的妇女袍子分三件,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为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而青海地区的蒙古人穿的长袍与藏族的长袍较为相近。

除了青海以外,男子的服饰各地差别不大。

春秋穿夹袍,夏季着单袍,冬季着棉袍或皮袍。

蒙古族平时喜欢穿布料衣服,逢年过节或喜庆一般都穿织锦镶边的绸缎衣服。

男装多为蓝、棕色,女装喜欢用红、粉、绿、天蓝色。

腰带是蒙古族服饰重要的组成部分,用长三四米的绸缎或棉布制成。

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

蒙古族靴子分皮靴和布靴两种,蒙古靴做工精细,靴帮等处都有精美的图案。

佩挂首饰、戴帽是蒙古族习惯。

各地区的帽子也有地方特色。

内蒙古及青海等地的蒙古族的帽子顶高边平,里子用白毡制成,外边饰皮子或将毡子染成紫绿色作装饰,冬厚夏薄。

帽顶缀缨子,帽带为丝质,男女都可以戴。

呼伦贝尔的巴尔虎、布里亚特蒙古,男带披肩帽,女带翻檐尖顶帽。

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蒙古族的首饰富丽华贵。

男子的颜色多为蓝、黑褐色,也有的用绸子缠头。

女子多用红、蓝色头帕缠头,冬季和男子一样戴圆锥形帽。

  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族相似。

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 蒙古族传统服装——蒙古袍 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纽扣,格外醒目。

  蒙古族服饰具有浓厚的草原风格。

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

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

夏装多布类。

长袍身端肥大,袖长,多红、黄、深蓝色。

男女长袍下摆均不开衩。

红、绿绸缎做腰带。

  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

喜穿软筒牛皮靴,长到膝盖。

农民多穿布衣,有开衩长袍、棉衣等,冬季多毡靴乌拉,高筒靴少见,保留扎腰习俗。

男子多戴蓝、黑褐色帽,也有的用绸子缠头。

女子多用红、蓝色头帕缠头,冬季和男子一样戴圆锥形帽。

未婚女子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

还有比较有特色的是蒙古族摔跤服。

  蒙古族摔跤服是蒙古族服饰工艺。

摔跤比赛服装包括坎肩、长裤、套裤、彩绸腰带。

坎肩袒露胸部。

长裤宽大。

套裤上图案丰富,一般为云朵纹、植物纹、寿纹等。

图案粗犷有力,色彩对比强烈。

内裤肥大,用10米大布特制而成。

利于散热,避免汗湿贴于体表;也适应摔跤角力运动特点,使对手不易使用缠腿动作。

套裤用坚韧结实的布或绒布缝制。

膝盖处用各色布块拼接组合缝制图案,纹样大方庄重,表示吉祥如意。

服装各部分配搭恰当,浑然一体,具有勇武的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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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句子第6句】:

【节日庆典】   传统节日有“白节”、祭敖包、那达慕、草原上勇敢者的游戏:打鬃节等。

  蒙古族民间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是相当于汉族春节的年节,亦称“白月”,传说与奶食的洁白有关,含有祝福吉祥如意的意思。

节日的时间与春节大致相符。

除夕那天,家家都吃手把肉,也要包饺子、烙饼,初一的早晨,晚辈要向长辈敬“辞岁酒”。

  在锡林郭勒盟民间除过年节外,还在每年的夏天过“马奶节”。

节前家家要宰羊做手把羊肉或全羊宴,还要挤马奶酿酒。

节日的当天,每个牧民家都要拿出最好的奶干、奶酪、奶豆腐等奶制品摆上盘子里,用以招待客人。

马奶酒被认为是圣洁的饮料,献给尊贵的客人。

  鲁班节,是云南省通海县西城的一带蒙古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二举行,为期一天。

居住在这里的蒙古族人民从其他兄弟民族那里学会了建筑技术。

他们修建的房屋,不仅造型别致、美观,而且经久耐用,颇受附近各族人民的称赞。

为了纪念和庆祝在土木建筑方面取得的成就,他们就把农历四月初二定为鲁班节。

节日这天,外出修建的泥、木、石匠,无论路途远近都要赶回家里来欢度节日。

各村寨都要杀猪宰羊,搭台唱戏。

人们还把檀香木雕刻的鲁班像拾着,敲锣打鼓,游直各村寨,然后,大家汇集场上,唱歌跳舞。

他们最喜欢的舞蹈叫“跳乐”。

跳时,先由男青年作为先导,他们怀抱龙头四弦琴,边弹边跳,后面的人群群分成两行,有时围成圆圈有时互相穿插,队形多变,且歌且舞,场面十分活跃。

  燃灯节,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待夜幕降临,家家点燃酥油灯,以示欢庆。

现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额敏县多数蒙古族已不过燃灯节;乌苏县蒙古族在燃灯节的—天多不燃灯,代之以各种娱乐形式。

  节日后,各村寨忙着收小麦、油菜籽,犁田插秧。

干完这些农活后,工匠们又成群结队外出承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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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句子第7句】:

【美食佳肴】    奶豆腐 蒙古族富有特色的食品很多,例如烤羊、炉烤带皮整羊、手抓羊肉、大炸羊、烤羊腿、奶豆腐、蒙古包子、蒙古馅饼等。

民间还有:稀奶油,蒙古族常备奶制品;奶皮子;煺毛整羊宴,是蒙古族传统宴客菜,祭祀活动时也常用;熟烤羊,内蒙鄂尔多斯地区风味菜肴;白菜羊肉卷;新苏饼,蒙古族民间传统糕点;烘干大米饭,蒙古族风味小吃。

  蒙古族牧民视绵羊为生活的保证、财富的源泉。

日食三餐,每餐都离不开奶与肉。

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得”,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以肉类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乌兰伊得”,意为“红食”。

  蒙古族除食用最常见的牛奶外,还食用羊奶、马奶、鹿奶和骆驼奶,其中少部分做为鲜奶饮料,大部分加工成奶制品,如:酸奶干、奶豆腐、奶皮子、奶油、稀奶油、奶油渣、酪酥、奶粉等十余种,可以在正餐上食用,也是老幼皆宜的零食。

奶制品一向被视为上乘珍品,如有来客,首先要献上,若是小孩来,还要将奶皮子或奶油涂抹其脑门,以示美好的祝福。

  蒙古族的肉类主要是牛、绵羊肉,其次为山羊肉、骆驼肉和少量的马肉,在狩猎季节也捕猎黄羊肉。

羊肉常见的传统食用方法就有全羊宴、嫩皮整羊宴、煺毛整羊宴、烤羊、烤羊心、炒羊肚、羊脑烩菜等70多种。

最具特色的是蒙古族烤全羊(剥皮烤)、炉烤带皮整羊或称阿拉善烤全羊,最常见的是手抓羊肉。

蒙古族吃羊肉讲究清煮,煮熟后即食用,以保持羊肉的鲜嫩,特别是在做手把羊肉时,忌煮得过老。

但内蒙东部蒙汉杂居地区的蒙古族也喜食煮时加佐料,并把肉煮成酥烂的手把羊肉。

有些地区的蒙古族还喜将羊腰窝的肉切成大片,挂糊油炸成炸肉片,民间称为“大炸羊”。

牛肉大都在冬季食用。

有做成全牛肉宴,更多的是清炖、红烧、做汤。

还食用骆驼肉和马肉,油炸驼峰片蘸白糖,视为上肴,有经验的厨师还善于把牛蹄筋、鹿筋、牛鞭牛尾烹制成各种食疗菜肴。

为便于保存,还常把牛、羊肉制成肉干和腊肉。

  在日常饮食中与红食、白食占有同样重要位置的是蒙古族特有食品──炒米。

西部地区的蒙古族还有用炒米做“崩”的习俗。

用炒米做“崩”时加羊油、红枣、红、白糖拌匀,捏成小块,就茶当饭。

未经蒸炒的糜子多用来与肉丁煮成粥,糜粉可以烙饼;面粉制作的各种食品在蒙古族日常饮食中也日渐增多,最常见的是面条和烙饼,并擅长用面粉加馅制成别具特色的蒙古包子、蒙古馅饼及蒙古糕点新苏饼等。

西部阿拉善、鄂尔多斯的蒙古族也有用面粉做成馓子状的“章汝”的习惯。

东部的哲里木盟盛产荞麦,用荞麦粉烙制的煎饼是当地较有特色的一种食品。

  蒙古族每天离不开茶,除饮红茶外,几乎都有饮奶茶的习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煮奶茶,煮奶茶最好用新打的净水,烧开后,冲入放有茶末的净壶或锅,慢火煮2—3分钟,再将鲜奶和盐对入,烧开即可。

蒙古族的奶茶有时还要加黄油,或奶皮子,或炒米等,其味芳香、咸爽可口,是含有多种营养成分的滋补饮料。

有人甚至认为,三天不吃饭菜可以,但一天不饮奶茶不行。

蒙古族还喜欢将很多野生植物的果实、叶子、花都用于煮奶茶,煮好的奶茶风味各异,有的还能防病治病。

  大部分蒙古族都能饮酒,所饮用的酒多是白酒和啤酒,有的地区也饮用奶酒和马奶酒。

蒙古族酿制奶酒时,即先把鲜奶入桶,然后加少量嗜酸奶汁(比一般酸奶更酸)作为引子,每日搅动,3—4日待奶全部变酸后,即可入锅加温,锅上盖一个无底木桶,大口朝下的木桶内侧挂上数个小罐,再在无底木桶上坐上一个装满冷水的铁锅,酸奶经加热后蒸发遇冷铁锅凝成液体,滴入小罐内,即成为头锅奶酒,如度数不浓,还可再蒸二锅。

每逢节日或客人朋友相聚,都有豪饮的习惯。

马奶酒是鲜马奶经发酵制成,不需蒸馏。

  『奶酒扒肉』 马奶酒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

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

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

勤劳的蒙古族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

随着科学的发达,生活的繁荣,蒙古人酿制马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

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

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蒙古八珍”之一。

曾为元朝宫廷和蒙古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

忽必烈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方法之一。

做法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

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

白求恩的英雄事迹

圣诞节吃火鸡!情人节送自己心爱的人巧克力!万圣节开PRETY,大家可以穿上各种恐怖怪异的服装!在美国一般不能问女人的年龄!

关于环境描写的段落(不是句子)400——600字加赏析

《红楼梦》内容梗概 《红楼梦》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

一条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贯穿全书的全线。

它以贾、林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主和个性解放的思想同封建制度、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为线索,以贾、林最后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彻底背叛和爱情的悲剧结局而告终。

这条线索从第【第3句】:四两回,林黛玉和薛宝钗接踵来到贾府,与宝玉的爱情纠葛开始形成,并在矛盾中向前开展。

直到第【第97句】:九十八两回,黛玉和宝钗在“哀”“乐”截然不同,“悲”“欢”强烈对比之下,一个“魂归离恨天”,一个“出闺成大礼”,终成悲剧结局,是主线的高潮,也是实现全书主题的集中所在。

后二十一回,则是在高潮的余波中,情节的下降、结尾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贾家被抄而又赢得一个回光反照的局面。

最后宝玉遁入空门, 《红楼梦》的全部故事情节是在贾府的衰败史上展开的。

欲写其衰,先写其盛。

小说开头的十几回,写刘姥姥初入荣国府的见闻,写宁国府为秦可卿出殡时的声势,写元春选妃、省亲,层层推进地表现出贾府特殊的社会地位和令人目眩的富贵豪奢。

这个大家族最后终于不禁外力的一击,而彻底崩溃,反映出整个社会的衰败气氛及其统治力量丧失生机的萎靡状态。

读后感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第3句】:有一回中秋夜里,黛玉和湘云两人在凹晶馆联句 湘云:寒潭度鹤影 黛玉:冷月葬花魂 此一段既悲且愁,不知如意否? 详情参见<红楼梦>第七十六回 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纵观历史朝代,前尘滚滚、后世硝烟,我们历代经历生存都逃脱不了情感的洪潮。

然后红楼,则成了历史中的一叶典型的情感扁舟。

它成为了古代情感的终始递接到现代情感的开端,成为了情感史的递接桥梁。

现在有多少人都在研究红楼,但是仍然参悟不透其中的高深与妙绝。

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也许爱情的悲剧存在于每个时代。

痴也好,傻也好,所有一切的轰轰烈烈和遗憾惋惜都成为了历史潮流中的一点飞灰。

樯橹灰飞湮灭般的痴缠恩怨都在历史的前进中被我们叹颂。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不同的际遇和悲剧,歌功颂德和情感悲剧 都是历史中不可少的一个点缀体。

〈红楼梦〉在我看来是一部复杂、高深、抽象的文学巨作。

书中的痴男怨女都在爱情 光芒的笼罩下演绎着自己人生的悲和喜。

然而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悲剧,只是情感悲剧的方式会过去,可是情感与悲剧却 不会流失,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空间,也有自己的情感悲剧与体验。

转眼看看我们自己,也许我们也有自己的悲剧 历史可以观看,也许在发生,也许已经发生,只是我们都没有完全的看到红尘中情感悲剧的颗粒的漂移。

纵使黛玉和宝玉生存在了一起,但是也许他们过不了历史考验的每一天,在不同的历史角度观看也有着不同的结局。

注定在一起的情感也许是在给予机会给他偿还,缘分就是这么微妙不可言,无论前生前世是谁欠了谁,今生今世是谁来报答谁, 情感的冲击和铭刻都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烙印。

文中语言的精细、优美、哀怨,让我们不但体验了书中人物的凄凉与哀伤,也让我们体验到了文中描绘景色的华丽唯美 和书中字里行间的古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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