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梦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好 狼王梦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好段感受-经典语录
【第1句】: 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第2句】: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
【第3句】: 天渐渐地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蓝色的夜空中散发着白皑皑的光亮。
狼王梦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狼王梦》 好句:
【第1句】: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第2句】: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第3句】: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4春天随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 好词:
朝晖灿烂 灿烂朝晖 灿烂光辉 朝晖满地 金色阳光 金光耀目 金光万道 金光万丈 光芒四射 光芒万丈 万道金光 霞光万道 晚霞夕照 艳艳阳光 放射光芒 金辉斜照 余辉灿灿 令人目眩 色彩斑斓 一缕阳光 一团红光 一丝亮光 金盘滚动 读后感: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
欲罢不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狼王梦读书笔记。 摘抄加赏析四五百字左右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读了《狼王梦》后有感_1100字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狼王梦》读后感_500字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那终究是一个梦_《狼王梦》读后感_1100字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很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在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紫岚和黑桑有一个狼王梦,打倒洛戛登上王位,可黑桑却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把整门心思扑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期望塑造新一代狼王。
可惜,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虐,自卑。所以,紫岚唯有把狼王梦延续到狼孙身上。
或许紫岚的野心太大,古人云:一心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而紫岚便不是一个好士兵,因为它一心想当将军。牺牲了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了。或许,这就是“狼道”。
紫岚其实是为了延续黑桑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直至连一直追求自己的卡鲁鲁都低吼赶自己离开狼洞时它才知道自己已不再风光。
何必呢?有时安分不代表无能,沉默不代表妥协,给予不一定会获得。
或许紫岚应对所有狼仔一视同仁,不应过分宠溺某一狼仔,让他们去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那才有助于攀登上狼王的宝座。
换一个角度想。紫岚的爱同时也是伟大的,她放弃了优秀的卡鲁鲁的追求,一心牵挂着蓝魂儿;她牺牲了4颗门牙,满口狼血,含糊着,为了成就蓝魂儿逃出捕狼夹;她连脚都瘸了,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浇熄双毛的奴性;她甚至甘愿卑贱到偷洛戛的食物放到古古身上,引洛戛到古古和莎莎偷情的地方,只为了挑拨古古和洛戛,为双毛战胜洛戛减少阻碍;她最后为了她可爱的狼孙们不再重蹈覆辙,走上黑仔的黄泉路,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梦,那终究是一个梦,无论多具王者风范,命运之轮一转,造物主一弹指,星位一移,一切重新洗牌,所有天资天赋皆为空谈。
曾经多宏伟的蓝图,曾经多美好的幻想,曾经多精密的计划,一但走错一步棋,一切便成为远离我们而去的梦。
紫岚唯一走错的一步棋是未曾一视同仁,那个梦,是毁在紫岚手下。
紫岚,她确实是一代王者,她是一匹为战斗讴歌的狼,她是一匹孤傲的狼,她是一匹永远虎视眈眈着狼的王位的狼。
一切,都只因她太爱黑桑,不顾一切都只想补足黑桑的遗憾。
猛然觉得紫岚太傻,忍不住仰天长叹,“紫岚,那终究是一个梦啊!”所有的梦都是奢华而美丽的,但也往往是纸上谈兵的。每一个梦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彩虹,泡泡一破,一切回归原来的轨道,历史更不会因此而改写。只有自己会呆站在原地,垂头丧气而已。因为那终究是一个易碎的梦啊!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某某中学初二:赖琳
读了《狼王梦》有感_500字
爱读书是一种美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智慧之窗的钥匙;书,是一位益友。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创作了许多作品,如:《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红奶羊》等连续三届获中国协会儿同文学优秀作品奖;《狼王梦》获第二届全国优秀读物一等奖……沈石溪现为中国作家协委会会长,全国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闵行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社会文化科主任科员。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同归于尽。这说明了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宁可与金雕同归于尽,也要保护好狼孙,使其成为狼王。
是呀!紫岚具有了只有母亲才有的毅力。可她,只是一只平庸的狼。说明了紫岚为了使她的狼崽和狼孙们成为一只狼王,竟不惜一切代价地放弃一切。就说媚媚吧,紫岚为了使媚媚的孩子当上狼王为了消除狼崽们生存的障碍,本来是让老雕飞下来,再杀了他。不料,狡猾的老雕竟不上当,宁可与紫岚同归于尽,也不肯退让一步。这一系列做法,说明紫岚是一只具有巨大母爱和为了实现大公狼黑桑的遗愿而付出一切的狼。
是呀!《狼王梦》这本书不仅深受别人的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读书,使人聪颖智慧!
《狼王梦》读后感_50字
读完《狼王梦》,有种人人皆有的感动。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它所幸存的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狼王,与天空中的金雕同归于尽。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无比硬的。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读了《狼王梦》有感_650字
在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
《狼王梦》读后感_400字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死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三
《狼王梦》读后感_400字
“嗷—嗷—”一声声嚎叫,凄惨而荒凉,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想到了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是什么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着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富饶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孤独的狼,名叫紫岚。她的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了却它伴侣黑桑在世时未完成的遗愿:将一只狼崽培育成狼王。在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它生出了五只小狼,可是生下来没多久一只就被倒春寒冻死了。也许是造化弄狼,或者是紫岚培养“超狼”心理太急切,一只又一只的小狼离她而去:“黑仔”因为胆大被金雕吃了;“蓝魂儿”被捕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不幸被咬死,最后一只“媚媚”是只母狼,母狼不能当狼王,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可她却发现又有金雕想吃狼孙,为了保护它们,紫岚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因为梦,狼敢和天敌金雕对抗;因为梦,紫岚过早地献出了青春;因为梦,所有困难都被它克服,让我们朝着梦想努力吧!
三思而后行_又读了《狼王梦》有感_350字
自从上次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今天再拿起它,上面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再度读它,又有了别样的感受。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叫紫岚,生了四只小狼崽,小狼崽逐渐长大,紫岚想让自己的一只小狼当狼王,所以,开始了自己的狼王梦。可是,四只狼三只死了,一只和自己的老情人成对了,自己也变成了一只瘸腿狼。
刚开始,我读时,觉得是紫岚把自己的孩子给逼死的。但是,在精读了一遍后,我觉得,紫岚的出处是好的,想让自己的孩子是一匹正直的狼,当狼王,造福狼群。但是,不能培养这个,那个就不管了。他这样做,只能让孩子们认为,紫岚有倾向行为。所以,才会最后捞的一个这样的下场。
紫岚是一匹有梦想的狼,她自己是匹母狼,不能当狼王,却想让自己的孩子当狼王。选择没有错,但是有没有人想过。如果这本书的结果是有一个孩子当上了狼王。那就注定了有三个当不上。何必呢?
所以说,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说事先的选择就是错误的,那就打消念头。否则,如果一切都发生了,那么做什么都晚了。
跪求狼王梦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 内容为: 好词,好句,读后感......
梦——已消逝 ,爱——还在流连。
狼王梦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它把不一样的爱播撒到你的心田,他不需要金钱,财富来回报,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段特别的——母爱,狼王,是每个狼都想争取的,狼有欲望,给我们人一样,他们的欲望无休无止,狼王梦讲述一段传奇的爱,紫岚是一个母狼,它的伴侣是黑桑,因为抢夺狼王,死于非命,留下了正怀孕的的母狼——紫岚
紫岚是一个苦命的母狼,那时正处于隆冬,紫岚因为饥饿迫不得已冒险抢了马鹿场的一个马鹿仔,被一个凶猛的白狗追杀,等把白狗吓跑,紫岚已深受重伤,在恶劣的环境下生下5个狼崽,因为大雨连绵,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一个狼崽一命呜呼,紫岚因为要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培养出顶尖的《超狼》所以狠下心,把这几个狼崽培育成恶狼,第一个黑仔因为被大金雕吃掉所以紫岚不得不重新培养出从小就有叛逆心理的蓝魂儿,但因为猎人的陷阱,蓝魂儿也死于非命了,最后它培育出的双毛也因为争斗狼王之位,死去了,紫岚不得已把希望指向了它的女儿——媚媚,希望她生出顶尖的狼,得到狼王位,但是因为金雕要吃自己的小狼孙,紫岚牺牲了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扣人心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另一面,从生到死,紫岚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自己的狼孙和女儿媚媚,到最后落到了家破人亡,落寞收场
这里面有一段我没提到,他的女儿本来喜欢一个叫吊吊的狼,但因为吊吊太懦弱,紫岚一狠心把吊吊咬死,强迫女儿和别的狼结合,终于女儿同意,但要紫岚走出这个家。
狼和人一样有情,有欲望,紫岚这样做是让儿女活的华丽,活的更好,可是紫岚的办法过于偏激,导致最后凄惨的结局,其实每个父母都爱儿女,只是爱的不一样,有种爱是偏激的爱,虽然偏激但是无时无刻的让我们知道母爱是不言说的。
当今社会我们会普遍见到有老人流落街头,他们没儿女么?,不,不是这样的,他们用一生来养育儿女,到最后换来的却是儿女的冷漠之情,如果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还不能表达母爱,那父母的眼里就会流下岁月的与悲伤所交杂的眼泪。
《狼王梦》好词好句和读书心得
好词摘抄:
威风凛凛 撕心裂肺 野心勃勃 心急如焚 趔趔趄趄 桃红柳绿 饥肠辘辘 铤而走险 桀骜不驯 低眉顺眼
好句好段摘抄:
【第1句】: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
【第2句】:紫岚又稍稍抬高了些臀部,眯起狼眼,做出一种正在暗中凝聚力量,觊觎时机,随时准备跳跃起来给对手致命的一击的架势。
【第3句】: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乜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仔,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
【第4句】:紫岚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形,简直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像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算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着担任岗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第5句】: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它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
【第6句】: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
【第7句】:要不是石洞角隅传来狼崽们凄婉哀怨的叫声,紫岚也许就会失魂落魄地守在死去的狼崽身边度过漫漫长夜。是活着的四只狼崽的叫声使它从悲痛中惊醒过来。它瞪起蓝幽幽的眼睛,透过黑暗,看见四只小狼崽正在石板上扭成一团。它们既在靠对方的身体取暖,又张着小嘴在互相啃咬。
【第8句】:完全是出于一种动物求生的本能,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挣扎动作,就在紫岚的狼牙触碰到大白狗喉管的一瞬间,大白狗两条后腿在紫岚的腹部猛蹬了一下。
【第9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第10句】:它像一阵风似的蹿到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地往后仰躲。紫岚趁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的鹿仔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第11句】: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第12句】: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sè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
【第13句】: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压盖住了。
【第14句】: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
【第15句】:大公鹿终于呦呦吼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sāo乱之中。紧接着,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尕玛尔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第16句】:大白狗吓得尾巴耷落在两胯之间,惨嚎一声,掉头就逃。逃出十几丈远,看看没有动静,这才惊魂不定地蹿到一道石坎上,远远观望。
【第17句】:大白狗是聪明的,它看出形势在朝自己不利的方向逆转。刚才恶狼在身心瘫软的分娩过程中自己尚无法置它于死地,此刻自己恐怕更难取胜了。
【第18句】: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望着紫岚在地上打滚,它还以为这是诡计多端的恶狼的一种欺骗战术呢,引诱它上钩。
【第19句】:从古河道到它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它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
【第20句】:暴雨越下越猛,狂烈的山风像一把把尖刀在无情地宰割着狼崽脆弱的生命,沉重的雨粒像一把把钉锤在狠命敲击着狼崽稚嫩的躯体。
关于《狼王梦》的好词好句和读书心得有哪些?
【好词摘抄】:
威风凛凛 [ wēi fēng lǐn lǐn ]
威风:威严的气概;凛凛:严肃,可敬畏的样子。形容声势或气派使人敬畏。
出 处:元·费唐臣《贬黄州》:“见如今御台威风凛凛;怎敢向翰林院文质彬彬。”
撕心裂肺 [ sī xīn liè fèi ]
形容极度悲伤
例句:那小孩痛得乱蹦乱跳,发出撕心裂肺般的惨叫。
野心勃勃 [ yě xīn bó bó ]
勃勃:旺盛的样子。形容野心非常大。
出 处:清·陈天华《狮子吼》:“这一位大帝野心勃勃;就想把世界各国尽归他的字下。”
心急如焚 [ xīn jí rú fén ]
心里急得像着了火一样。形容非常着急。
出 处: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我越发觉得心急如焚;然而也是没法的事;成日里犹如坐在针毡上一般。”
趔趔趄趄 [ liè liè qiè qiè ]
立脚不稳,步履踉跄。
出处:两个人共提着一桶水,一手撩着衣裳,趔趔趄趄,泼泼撒撒的。[2]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24回
桃红柳绿 [ táo hóng liǔ lǜ ]
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色彩鲜艳的春景。
出 处:唐·王维《田园》诗:“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春烟。”
饥肠辘辘 [ jī cháng lù lù ]
饥肠:饥饿的肚子;辘辘:车行声。肚子饿得咕咕直响。形容十分饥饿。
出 处:清·蒲松龄《聊斋志异·西湖主》:“而枵肠辘辘;饥不可堪。”
铤而走险 [ tǐng ér zǒu xiǎn ]
铤:急走的样子;走险:奔赴险处。 指在无路可走的时候采取冒险行动。
出 处:《左传·文公十七年》:“铤而走险;急何能择?”
桀骜不驯 [ jié ào bù xùn ]
桀:凶暴;骜:马不驯良,比喻傲慢。性情强暴不驯顺。
出 处:《汉书·匈奴传》:“其桀骜尚如斯;安肯以爱子而为质乎?”
低眉顺眼[ dī méi shùn yǎn ]
低着眉头,两眼流露出顺从的神情。形容驯良、顺从。
出 处:晋·王隐《晋书》:“人或说之使仕;仲御勃然作色;谓之曰:‘我安然随俗低眉下意乎?’”
【好句好段摘抄】:
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
紫岚又稍稍抬高了些臀部,眯起狼眼,做出一种正在暗中凝聚力量,觊觎时机,随时准备跳跃起来给对手致命的一击的架势。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乜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仔,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
紫岚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形,简直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像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算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着担任岗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它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
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
要不是石洞角隅传来狼崽们凄婉哀怨的叫声,紫岚也许就会失魂落魄地守在死去的狼崽身边度过漫漫长夜。是活着的四只狼崽的叫声使它从悲痛中惊醒过来。它瞪起蓝幽幽的眼睛,透过黑暗,看见四只小狼崽正在石板上扭成一团。它们既在靠对方的身体取暖,又张着小嘴在互相啃咬。
完全是出于一种动物求生的本能,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挣扎动作,就在紫岚的狼牙触碰到大白狗喉管的一瞬间,大白狗两条后腿在紫岚的腹部猛蹬了一下。
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它像一阵风似的蹿到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地往后仰躲。紫岚趁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的鹿仔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sè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压盖住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
大公鹿终于呦呦吼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sāo乱之中。紧接着,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尕玛尔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大白狗吓得尾巴耷落在两胯之间,惨嚎一声,掉头就逃。逃出十几丈远,看看没有动静,这才惊魂不定地蹿到一道石坎上,远远观望。
狼王梦读书笔记130字左右,要求有,主要内容,好词好句,读书心得,急需 ,谢谢
读《命运》有感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读《永别了武器》有感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哈姆雷特》读后感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释梦》读后感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一只狗,一生情——读《再见了,可鲁》有感(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黑色的背景。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作文点评: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名人传》读书笔记《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读书笔记范文>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范文>二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语文短评·顾此失彼》<读书笔记范文>三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读书笔记范文>四读《命运》有感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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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古代封建社会,有实力的人都喜欢称王称帝,动物也同样如此,比如:豺王、豹王等等,在凶狠的狼群当中,狼王也是一个受人觊觎的地位,狼王在一个狼群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掌握着狼的生死大权,我以前以为狼是一个冷血动物,是一种凶残的单纯生命体,可读了沈石溪伯伯撰写的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的想法改变了。
这本书以一只母狼紫岚为主轴,整本书中穿插了4只小狼崽的成长故事,所展示的是母狼紫岚一颗被渴望权利所膨胀了的心,母狼紫岚一直都在培育着自己的狼崽,希望他们有一天可以超狼,成为狼王,可事不由心,看着狼崽无法成为狼王,看着狼崽在自己为她精心细算的路上一次次地摔倒,大自然的偶然终究敌不过人类的行为,看着自己的狼崽一只只的死去,看着自己的狼王梦一次次的破灭,紫岚摆出一副高傲的态度来迎接,这是多么的可歌可泣的一只狼啊,她依然不甘心,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渺小的未来,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就像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就像张国荣先生所唱的那样: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要学习紫岚的为梦想豁出性命的勇敢,我要学习双毛的忍辱负重,我要赞美紫岚能忍受在绝境中分娩的巨痛,那是来自于母爱,我要悲叹,悲叹双毛的逝去,他的逝去留下了一种种令人歌颂的品质与精神,那就是一颗善待他人的心。
读了这本书,我才认识到以前我们对狼的认识只是片面的,是,狼是凶残,但面对步步杀机的森林,真的真的情非得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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