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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太多读后感100字收集60句-读后感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

或许是因为他自己的原因,又或许是因为难以捉摸的命运,生活剥夺了福贵的亲人、朋友。可生活从未剥夺他活下去的勇气和意志。他的苦难不过是当时大千世界的一个缩影,但仍旧让人感叹不已。

面对命运的打击,当时很多人都像春生那样屈服了吧,没有勇气熬过去,就只能痛苦地死去。他们是善良的,却不如福贵的坚强。因为坚强能让人战胜打击,善良却不一定能行。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2

谁都在追求幸福,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幸福。就现在来说我并没有经历过和福贵一样的悲剧,所以不可能会有和他相同的感受,对活着这件事也并没有认识的很清楚,很到位。只能通过文字进行一种猜测。我真实地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活着的意志,一种对生存的渴望。

当他经历了这么多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之后,或许早就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对他来说仅仅就是因为自己要活着,要生存,这一切都是有道理的。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3

回首《活着》,是长久的无言与寂寥,那书中承载的东西太多太多,而我们背负的东西也似乎太多太多了。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的一生,是好好的活着,安安稳稳的活着。不求福贵奢华,不求权倾一方,但求活着。

花若离枝随莲去,搁开已经无同时。叶若落土随黄去,搁发已经无同位。愿将魂魄交给你,此时望你在彼时。世间冷暖情为贵,寒冬亦会变春天。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4

余华想告诉每一个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的人,生命没有幸福和不幸福,生命仅仅只是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

是否在那已逝的十几年青葱岁月中,年轻的心所追求的幸福崇尚的荣誉只是一个笑话,或是一场梦境?是不是所有的追求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都是一个不可能的存在?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5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相似的经历的原因,便想关注一下你,听听你的故事。我小你几岁,但同你一般,生病+学生记者。

大学尚未毕业,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不太敢想,生病之后我深知活着是多么重要,健康是多么重要,但我仍不甘心,想像个正常人一样考研毕业工作结婚生子。你所写的《活着》不同于余华的《活着》,但同样令我感动,我希望把最好的祝福送给你也送给我自己,愿你平安愿我平安,即便你我素不相识,但希望能够给彼此力量。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6

为了宠物村美好的未来,布袋长老号召20级以上的年轻Q宠一起 去寻宝冒险,“冒险岛”故事由此展开。这是由多个连贯的故事贯穿起 来的冒险解谜游戏,游戏中有耐人寻味的寻宝故事、有神秘刺激的游 戏场景、也有轻松幽默的游戏任务、还有充满惊喜的游戏奖励!

在“冒险岛”第一集《出航》中,勇敢的QGG登上出航的帆船。船 上有脾气古怪的船长,还有新鲜有趣的任务,更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完 成一系列初级任务后,帆船终于正式启航,向神秘的冒险岛出发。接下 来还会发生些什么趣事?只有等待新版本的推出咯。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7

如果哪天在聊天时发现一只小企鹅荡着秋千来到你的桌面,你可千万别惊讶,一定是好友的Q宠通过“Q宠伴侣”来做客了(如图1)。“Q宠伴侣”是在QQ20xx beta2中加入的新功能,它能让你的Q宠出现在好友的桌面上,你说的话能通过Q宠头上的“气泡”显示出来。

点击聊天窗口中“娱乐”标签里的“Q宠伴侣”,即可启动“Q宠伴侣”功能。对方可 以抚摸你的Q宠,Q宠害羞的样子一定会博得好友的喜欢,而且,Q宠的心情值也会大增哦。当然,如果你的好友惹怒了你,你也可以在他的Q宠身上撒气。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8

几个月前得知沿伟的故事,一直酝酿着采访,上周真正接触他时,才感觉到难度——他不能说话,听力也不好,通过文字的交流总是不够直接……

回来编片时,我只能不断回想他的表情,判断他的意图:谦卑,敏感,善待万物,可以想见对生活的态度。

沿伟说,对我们而言可能只是一次工作,对他来说是宝贵的生命旅程。不是的,对我们来说,能认识并采访他,荣幸之至,这是可贵的`一次修行,让我们审视自己内心。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9

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0

其实福贵自己的命挺大的。虽然败光家产,却因祸得福,逃过枪毙地主一劫;被抓去做壮丁,几经生死还能得好好的;受过饥荒,受过文革,他老人家都撑下来了。虽然生活苦点儿累点儿,但毕竟活下来了。虽然就他而言,一个人的生活已经不仅只有孤单寂寞和空虚了。

亲人的一个个逝世是最疼痛的记忆,福贵的一生都饱尝疼痛,却还是选择活着。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1

QQ宠物已经诞生一年了,腾讯公司也特别推出了“Q宠一周年,宠 爱升级”的活动。下载新版的Q宠客户端后,就能看到在Q宠社区中多 了好多地方。“宠物寻宝乐园”就是新增地点之一,名字很有诱惑力,赶 快去看看吧。

要进入“寻宝乐园”,首先要求你的Q宠达到10级,并且需要支付 50元宝购买门票(如果是在周末,而且你是首次进行游戏,就可以免 费哦)。进入后,会获得10粒骰子,然后会进行一个类似《大富翁》的小 游戏,如果运气够好,就能获取各式好礼!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2

我表弟王沿伟出书了,他面对重疾和残疾双疾打击,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怨天尤人,把上天对他的不公转化成了抗击病魔,乐观生活,积极工作的动力,以超出常人百倍的毅力,有感恩,有尊严的活着。他这种百折不挠,顽强拼搏,努力工作的精神,值得敬佩,尊重,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

请各位亲朋好友也支持一下我表弟,买一本读读。我表弟也实现一下人生的梦想,不是为了赚钱,只是为了把积极的心态和正能量流传人间,把你不好的心态产生改变。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3

我的同事,一位励志、感恩、积极、认真、负责的小伙子,用自己的经历,写成《活着》一书,诠释着生命和生活的真谛。这本书已经出版发行,大家可以静下心来读读,倾听一下一个十年抗癌抗残的小伙子的心声,感悟生命的意义。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4

收到了,已经看了一半了,感触很多。之前去利津真是见过你,但却一直没太关注,没想到这样平凡羸弱的外表下面竟蕴藏着这么巨大的能量。

通过你的经历,真切感受到人没有高低之分,在命运面前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你的坚韧和毅力、积极和乐观在所遇到的艰难困苦面前都熠熠生辉。

真心祝福你每天开心快乐。

活着的读后感100字15

“欢乐谷”也是“宠爱升级”活动的一部分,里面提供了专门为已 婚Q宠准备的游戏。

美丽的Q宠欢乐谷受到害虫的侵害,谷内环境受到极大的破坏。现 在,是该Q宠们联起手来杀灭害虫、改善环境的时候了。 现在,就邀上你的“老公/老婆”,进入“欢乐谷”中的“宠爱森林” 去植树造林吧。QGG播种,QMM浇水,只要种完所有的种子就可以过关并获得积分。另外,据说这些积分将会在后续开发的游戏情节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书籍简介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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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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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毛泽东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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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孔乙己》续写

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要下雪了。

清晨。孔乙己从睡梦中冻醒了。他用双臂环住身子,紧紧地一颤一颤的抖动着靠在土地庙里的柱子上。呼——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藏身在这个破旧的土地庙里。因为几个月之前,他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他还记得那日被扔出门外时的落魄。遭人围观。他抱着头等人家离开,才用双臂费力的撑着身子走开。

可是,谁也不知道,他藏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他是在丁举人家的桌子角里发现的,一支陈旧的珠钗,镶着一颗很小的珠子。他想大概是哪个女人落在那里了。丁举人也没有发现。于是这几个月,他便一直藏身在那里,为的是等人家都忘了这件事,去当铺把这珠钗给当了,换点钱来。

没人知道他这几月的苦。早晨,他去庙外吃几棵泛苦的野草,有时若是有毒还要上吐下泻几天;上午,他便从庙里翻出几本佛经,或是在柱子上刻上几个字。下午,他便睡觉,睡到傍晚出去再吃几颗草。久而久之庙门口的草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这一切苦吗?当然苦。可是每当他想起那珠钗,每当他想起也许珠钗价值不菲,能换好几顿饭,他便有了精神。到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想,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用手拍了拍衣服,拿起庙里的旧蒲包挂在身上。拖着疲惫的双腿撑着双臂一步一步的向镇里爬。等爬到了镇上,已是半下午了。他把珠钗当了。他没想到那珠钗那么不值钱。老板说,四文钱。他愣了,然后张了张嘴,本想说这可是丁举人家的东西,怎能值这点小钱?可是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四文就四文吧。

他揣着那四文钱,爬到了酒店。

“温一碗酒。”他听见掌柜的说,“呦,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他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他又听见掌柜的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抬头望望看到掌柜的正差人往酒里兑水。于是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要取笑。”

等他喝完了酒,就撑着双臂离开了。半路上,他忽的听见从后面传来一阵声音,他回头,模糊的看见是丁举人家的家丁追来了,边上还跟着那个当铺老板。他抬起头,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了雪。他看着那雪,一阵眩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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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孔乙己》读后感50篇

第1篇:《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书笔记.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第2篇:《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第3篇:《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第4篇:《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5篇:《孔乙己》读后感800字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第6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第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第8篇:《孔乙己》读后感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第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第10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第11篇:《孔乙己》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第12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第14篇:《孔乙己》读后感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第1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第1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第1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8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第19篇:《孔乙己》读后感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

第20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第21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22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2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第24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第25篇:《孔乙己》读后感

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第2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第27篇:《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狼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体,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摊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第28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第29篇:《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第30篇:《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第31篇:《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第32篇:《孔乙己》读后感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3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向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透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我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之后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我怎样照顾自我。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明白,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之后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第34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第3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第3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第3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第38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节实录,在《孔乙己》这一课中,让我确实感受到了李老师的课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感到李老师的课是他自己的课,是他的心灵、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对课文的理解、他对生活的认识与学生碰撞之后而生成的课,他的课带有他鲜明的个性特色。

如在讲《孔乙己》这一课时,他的导入就非常有特色。在他提前几分钟来到后台准备的时候,前面的一堂课还没结束,那位老师讲的是闻一到的《最后一次演说》,李老师受到了启发:一会他的课有了切入点。他的导入是这样设计的:同学们刚才也上了一堂公开课,学的是《最后一次演说》是闻一多先生,在本世纪中叶,向全中国人民发出的摧毁旧中国的呐喊!而这声‘呐喊’是本世纪初,鲁迅‘呐喊’的延续。鲁迅为什么在本世纪初把他的第一本小说取名叫《呐喊》呢?这也许是同学们想知道的。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呐喊》呐喊中的《孔乙己》,来找到答案。

看,导入的多么巧妙和自然。从这里不难看出李老师的课上得多么随意、有太多的“不期而遇”和“无法预约的精彩”,看李老师的课让我感受到了李老师字课堂上那份挥洒自如的从容,那些、灵光一闪的机智和幽默,看这样的课确实是一种艺术享受。反思我们的课堂,为了准备一节所谓的‘好课“,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刻意的去雕琢,努力的追求一种所谓的模式,结果使我们的课堂缺少了”悠然“和”潇洒“,那是因为我们缺乏丰富的文化储备和文化内涵,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环节、流程、节奏的艺术等。

让我们也象李老师那样努力去追求理想的课堂境界吧:那就是”举重若轻,行云流水。

第3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40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第41篇:《孔乙己》读后感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第42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第4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第44篇:《孔乙己》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第45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第46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第4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第48篇:《孔乙己》读后感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第49篇:《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第50篇:《孔乙己》读后感

其实,孔乙己的形象,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存在,而且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还残留着孔乙己的气息。虽然这与封建科举制度远远拉扯不到关系,可他却与考试制度的不完善相联系着。想现在的高考制度,难道一点而都没残留封建科举制度的气味儿吗?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的心态。这部小说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

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中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自强不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闪烁着崇高的理想光芒、洋溢着炽热的革命激情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作者生活史为原型写成的,但又并非作者本人的自传,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典型化的文学珍品。小说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成长的历程,真实而艺术地反映了从十月革命、国内战斗到恢复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苏联社会特点和时代气氛,热情歌颂了为祖国而战的苏联年轻一代,展示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精神风貌。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内战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地拼搏,活出了生命的真正价值。1927年,保尔完全瘫痪,继而双目失明。这对一个人来讲,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一生坎坷,还要经历病情的折磨,虽然保尔想放弃过,但是他还是站起来了,用另一种武器与命运抗争。那就是写作。他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下来,激励着那些同他一样的人们。我们怎能不说保尔的一生富有多少的传奇色彩。

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有这样的人生了。可我们不得不说保尔的故事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遇到打击时,就该像保尔一样。保尔遇到的是打的困难,而我们的困难远不及他的。既然那么大的困难保尔已经战胜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小困难呢?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在我们面前低头的。在不断地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

从另一角度看,保尔的经历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人生,不是虚度光阴。既然世界给了我们生命就该好好利用生命中的时间。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长又短的人生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平平淡淡的就这样过期吗?尽管不可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那么我们还不能身边的人付出吗?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来很长的人生其实会很快就过去。所以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吧,至少不会辜负这个生命的存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含有太多的道理。只有慢慢去体味,才能找出它给我们带来的意义。我真诚的感谢它,教会了我人生的意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烈日炎炎的午后,空调“呼呼”的吹着。杯中的冰块时不时的发出崩裂的声音,手指在杯口一圈又一圈的摩擦着。时间怀着恶意从我头顶流逝,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一分钟。无所谓了,反正我无事可做。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开始读并读完了《第一次看世界》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对这本书怀有什么精彩、有趣之类的期待,完全只是打发时间。我是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的,所以从窗帘褶皱里流泻下来的些许阳光,被切割成了薄片,落在书中的文字上,细细碎碎,亮亮晶晶。当我细细读完最后一张合上书本时,才发觉阳光已变得昏黄,太阳也已经悬在山头,甚至有几户人家亮起了灯了。

书已看完,有些感想想与汝等分享一下。这本名为《第一次看世界》的书中记载的只是些普通却蕴藏着美好精神和趣味的儿童文学故事,例如:

《四季的风》作者从四季结构开始,以巧妙地方式说明了风在四季各不相同的缘由。同时风的动和苦孩子常年躺在床上的静形成流动的和谐,其间丰沛的感情震撼了我的心。

《“歪脑袋”木头桩》写的是一个老木头桩,顽固又自以为是。但女孩们跳皮筋的旋律却震撼了老木头桩的心,并唤醒了它的回忆。作者用心设计女孩们和老木头桩的两次相遇,从而传达出 童心的魅力。且文中的描写都极富有诗意:“皮筋老想缠住那些腿,可就是缠不住,那些腿在飞”。这样的语句清浅而深刻,简单却富有诗意,我们会自然体悟到作者巧妙蕴藏在诗意语句里的哲思。

《南南和胡子爷爷》围绕着小男孩南南和胡子爷爷相遇前后,发生了许多离奇却有趣的事情,如:南南要去看戏、狼要去吃南南、胡子爷爷保护南南、南南演戏……

事件的连接似乎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反而有些混乱,但这却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是梦呀!呈现了梦的自然形态。不过本文却没有教育意义,只是一个纯粹的孩子的梦。但这种艺术手法和理念都十分新颖。

这本书是今年新出版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是书中的文章都不是简单的选用已有的名著名篇,而是从当代儿童文学的纯粹艺术出发。挑选的是那些在审美趣味和艺术价值上更加体现经典性、持久性作品,在审美和人文层面,是温暖、大气、纯粹、美好的,这些一直潜藏在文学遗产的深处,并一直都是无比珍贵的部分,需要我们用心发现,品读这些作品蕴藏的美好精神和趣味。

因为这本书是一种全新并且新颖的儿童文学书籍,所以难免会有一种世界观的颠倒,会有一些历史的距离,也难免会产生某种审美的隔膜。但它们那些永恒的魅力和力量确是怎么也让人忽视不掉的。

这是一本既富有经典感,又具有当代审美意识和人文趣味的儿童文学读物,我推荐当代儿童去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仍记得那是一个慵懒的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米白色的书柜变得更加迷人,轻轻抽出那本《城南旧事》——这是我女儿的书,之前虽没读过,但“英子”这个人物却早已通过女儿的小嘴巴,走进了我的生活。翻开书本,走进故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一件件娓娓道来的纯朴“旧事”。第一次,我走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真实人性世界的善恶、冷暖;也是第一次,我触摸到了“小英子”那颗纯真美好的童心……一出精彩绝伦的活剧在我面前隆重上演!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的一家。我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婉转的诗,如一幅恬静而含蓄的画。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在最使小英子感到好奇的惠安馆里,她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竟还发现与自己快乐嬉戏的小伙伴妞儿,原来是秀贞失散多年的女儿,于是英子促成了她们的母女相认;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与“小偷”结识,她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并与“小偷”共同许下了最美的承诺----我们看海去;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无奈、伤心、难过;爸爸病危,骊歌响起,落花静默,而此时的英子却前所未有的镇定,一如“小小的大人”……

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部部电影,发生在小英子的生活里,有开始,亦有结局,有相识,亦有别离。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从容容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诉说它自己。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许多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老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英子更是从这一部部电影中,从自己的生活中慢慢体会,悄悄成长。

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部诉说成长的童话,它在无声地讲述着英子成长的历程,成长总与离伤相伴,在一次次相识与离别的过程中,英子也从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了“小小的大人”。“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其实我们也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也和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恍然惊觉自己已经长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读了《简·爱》这本小说,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感受吧。

《简·爱》这本小说虽然历时长久,但影响深远。主人公简·爱虽然平凡,不出众,却最终一样得到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她身上具有一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她在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下,仍然骄傲地活出了自我。

小说的一开始,交代了简·爱家庭背景的黑暗,简·爱在表哥约翰的欺辱下和他扭打起来。但这在当时是不被接受的,简·爱被关进了红屋子。她抱怨过自己的身世,却没有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她坚信里德太太是错的,违背了里德舅舅的遗愿。这不禁令人感到震撼,简爱还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孩童,最初的她通过行动争取地位的平等,以及受到惩罚后的挣扎,反应了她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性格。

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在劳渥德学校的经历揭露了社会残酷的教育制度以及满口道德的伪君子形象。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也反映了当时她的宽容,忍让并不被社会所接受,最终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它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当她以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而又想把她留在桑菲尔德的时候,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通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展现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每一个人。

结局是美好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这种从一个寄人篱下遭人嘲讽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蜕变,绝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简爱像那跌跌撞撞跋涉长空的海燕,在风雨中拼搏,敢于向外界种种不公拼出一份倔强,挫折和磨难使她更加坚强,意志更加坚定。风雨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迎来了明媚的曙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有歧视的言论也不在少数,例如男生比女生智力发达,比女生聪明;女孩姣好的容貌能提升面试成功率等。在这之前,我也曾认为自己在创造方面比不上男生,读了《简·爱》后,我才明白:一切的舆论,理所应当,都应化为虚幻,没有什么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绝对。

每个人都是待放的花朵,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能够阻止他们绽放。我们在成长路上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公,都不应选择妥协,而是像简·爱那样通过拼搏证实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春天,尽情地开出应有的色彩。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6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著《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因此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而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己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现在只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面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终于,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己的信念见到了希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快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快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快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曾经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但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8

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这是罗曼。罗兰说过的一句话。正如在太平洋上那个海豚样的小岛上顽强生活着的那个女孩一般,她用自己坚强的生命,在奥台尔的笔下谱写了一部《蓝色的海豚岛》的传奇。

《蓝色的海豚岛》一书向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太平洋上,有一个岛屿,它形似一只躺卧的海豚,故名“海豚岛”。海豚岛上有野狗,有小鸟,有印第安人生活着。岛的周围有海狮,有海豚。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岛上。可有一天,一群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杀害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决定逃走。可一名十二岁的小女孩卡拉娜和她的弟弟却因没赶上离开的船而被留在岛上。一天夜里,一群野狗的首领叼走了卡拉娜的弟弟。卡拉娜在愤怒之下用箭射中了那只野狗的胸口。几天后,卡拉娜再次找到那只野狗,发现它还活着,便收养了它。后来卡拉娜又收养了两只狗,两只鸟和一只狐狸,他们一同而对危险,一同寻找食物,在危机四伏的海豚岛上活了下来。直到十八年后,卡拉娜才等到救援的船只,离开了海豚岛。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好好反思:如果我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我能活下来吗?如果是我遇到危险,我能战胜恐惧,冷静面对吗?这些我多半是做不到的。再想想那次我“丢脸”的经历,便觉得更加惭愧……。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刚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我提着一只篮子到离家不远的水果店去买水果。刚付完钱,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感觉脸上被打到了一滴水花,接着两点、三点……下雨了!可当时我的反应却不是赶紧往家跑,而是像缩头乌龟样的,转身往水果店里钻。要知道水果店离我家还不到四百米,可我却就这样在水果店里站着,站了四十分钟,等雨停了才转身往家走。现在再想想,当时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幼稚,更多的是我对生活经验的缺乏以及我遇到困难时不敢面对而是逃避的事实。这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最忌讳的一点。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青少年,即使不用面对海豚岛那样的危险与苦难,也不能因此失去我们面对困难的不移的信念与决心。卡拉娜正是有了这样的心态,才能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最可怕的永远不是外界的风吹雨打,而是自己内心的冰雪风霜。战胜自我,要独立自强。也要坚定信念。不能永远依靠身边的人,也不能在任何时刻丧失信心,更不能一碰到难题就畏缩不前,自暴自弃,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战“敌人”,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战胜自己内心那个胆小怕事的自己。

合上书,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叫卡拉娜的女孩,向我招手,对我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0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1

思考一切无人问津的未知,可能可以发现无人知晓的桃源。

——题记

它们在纸页上狂舞,昏黄的光的透视下,下一层地狱的恶魔墨色的身影放声欢唱,隐约可见它们寂然而狂暴的眼神。

我百般无奈,坐在屋内,几粒光从窗间的缝隙飞奔而来,金色的光束里细小的尘埃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升腾。我知道那层薄薄的窗外是什么——奔放的云拥抱着高耸的楼房顶部,光的河流自天而下,灿烂的阳光中隐约的笑声将欢乐抛上诸天……

我烦躁地不停翻页。

只是忽的,我发现了一句话:

“兄弟不知,我是心腹兄弟,现在舍命前来救你……”

这是在“宋公明义释晁天王”中宋江见到晁盖时所述的第一句话。

我霎时间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吸引力。

我又用眼瞟了一下前文,吴用询问晁盖要不要让宋江进屋,晁盖反问宋江是否单身前来,吴用回答是,晁盖迟疑了一伙儿才同意了。

吴用是谁?晁盖的真正心腹弟兄,可他居然不认识“晁盖的心腹弟兄”宋江。

“心腹弟兄”到访,晁盖居然询问是否单身前来,且迟疑了一伙儿才让他进屋。

可见晁盖对宋江尚有戒备,绝非宋江所述“心腹弟兄”。

事实上,以晁盖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本事,即使没有宋江向晁盖告密,恐怕也能逃出官府之手。且这样,晁盖还欠下宋江一记人情。

我思考着,有了些什么发现。

淡黄色的书页上,它们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为一只只天使,圣音缭绕指引迷途的羔羊走向圣殿。

再翻看下去,我便看见了柴进落草的事情。

殷天锡仗着自己亲戚的本事,来柴进庄上闹事,便被当时暂住在柴庄的李逵一斧子劈死。

而事后李逵为了“保护柴进的家当”,连夜把柴进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往梁山泊上搬。

可是,事实上,柴进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忙”呢?

要知这天下,本应是姓柴的,只是宋祖占了这地位。因为心中有愧,便为后生留下了遗嘱,大意是说,若非造反,柴家人做什么都可原谅。

这大致就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有这“金牌”加身,柴进何须畏惧殷家人的报复呢?

而且,李逵将其家产搬上了梁山,便是让柴进坐实了“造反”的名头,他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得依着他意,乖乖上了这土匪窝。

以李逵那脑袋可绝想不出这聪明绝顶的好办法,而他又最听谁的话?

答案不言而喻。

在这浑身散发着水墨清香的仙女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如痴如醉。

这“一百单八好汉义聚”的梁山泊,或许绝非那般光明。

发现未知,思考未知,可能可以打开一番新的仙境。

思考一切,有良多收获。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2

每当有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翻开《西游记》时,心中总抱着不同的感想。它在四大名著中,似乎更易懂,更生动有趣些。尽管小时候读它认为刺激又有趣。但今时今日,永远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悟性似乎又深了一层。

齐天大圣——孙悟空。

或许“斗战胜佛”这个天上人间的称号更适合他一点儿。但是,“齐天大圣”却是我们唯一一提起他就会想到的孙悟空的名号。天依旧,云依旧,先不谈它的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就先说它的面对妖魔鬼怪时依旧分毫不减的勇敢志气吧!但这种人如今在街上并不是随意就可以遇到的。因为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的指出,而只是一味地逃避、闪躲、“踢皮球”,又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金钱或利益,放弃了每个人在最初都拥有的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初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权杖。他们输给了谁?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正义!

天蓬元帅——猪八戒。

猪八戒,法号猪悟能,名号净坛使者,本名猪刚鬣。如果说悟空是一心为朝的老臣的代表,那猪八戒就可以说是在皇帝面前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胡说八道的奸臣的代表。说奸臣是有点过火但是也毫不夸张,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他那让人大为烦火的表现,让我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他不断地在旁边煽风点火,虽说猪八戒没有火眼金睛,但怎么也是上过天庭的神仙,倘若你当时仔细分辨,孙悟空也就不用委屈了!

卷帘大将——沙悟净。

老实到没法再老实的一个形象,其实沙僧扮演着的应该是一个阶级底层的农民代表,而在《西游记》中,他似乎是除唐僧外唯一一个人形徒弟,而作用呢?似乎只有通风报信的功能。

旃檀佛——唐三藏。

在《西游记》中,他向来以慈善为怀。或许是出自家人一些缘故,他耳根子软,心肠软,心也软,往往就是这三软把他害得险些被吃掉。虽然他很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但是,不知怎,我几乎把这书吃透了,还是对这个和尚不太满意。因为他太偏执,还三番五次和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的悟空闹别扭,我相信,只要孙悟空愿意,完全可以一棒子打死他。有一次,他竟立下誓言:今后再要见你,我就堕下地狱,不得超生!但后面在他在此遇难时,悟空还是依旧来了!

天朝所有神仙——腐败代表。

你可能会疑问:“这天朝怎么可能是腐败代表呢?”其实作者吴承恩就是特意用天朝所有神仙,竟然被一只小猴子打的东倒西歪的事实,来讽刺当时朝代的腐败。

在为《西游记》的匠心臣服的同时,也为现今文化的肤浅而感到惋惜。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从而使我的人生现有了定位。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能够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应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刻。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期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应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应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正因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这天的繁荣?崇高们的烈士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应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4

“人生的价值在于何处?生命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地思考着。终于,当我读完《中学生报》后,我才知道《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中告诉了我这一切。

原来,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就会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风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趣味的。

老师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起初我还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认为是老师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罢了。当我看了《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这一栏目,才明白: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追寻你的梦想,做一个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又想起以前我种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不禁后悔万分。我终于知道时间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既然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生命的价值,即人生的价值。那么人生的价值又在于何处呢?我依旧追寻着答案。

在“美文专列”中,我还感悟到其实人生的价值在于超越自我。人生路漫漫,到处都是坎坷。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把攻破困难比作超越自我,那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应该光看攻破困难的多少,还应该看他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如果他攻破的困难大大超过他的能力限度,那便是超越自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同一根火柴,只要充公燃烧了,就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而一块优质煤即使放出的热量千百倍于火柴,只要它没有充分燃烧,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想到我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未曾超越自我,成绩平平,我很惭愧,决定往后要努力学习,超越自己。

人生之路,坎坷莫测,一步走错,后悔莫及。有时困难是否能攻破并不在于自身能力的强弱,而只是自己内心的魔障在作怪罢了。所以,在人生之路上的众多困难之中,很多都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自己能勇于尝试和探索,不垂头丧气,没勇气,就能攻破困难,勇往直前。成功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们周围的那些成功者,都是在横冲直撞的尝试中寻找机会的。虽然经常被撞得头破血流,失败得更多,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空间。大浪淘沙,百炼成金,雕琢能让玉器更趋于完美,忍受雕琢之苦方能成大器。所以走过苦难经过锤炼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可思议的光彩——这,就是我在“美文专列”中的最大感悟之处。

现在我才明白,有多少老师为了把我们培育成才而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这是多么有利的学习条件啊!我要珍惜这分分秒秒,发奋努力!超越自我,勇于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5

《习惯的力量》是由美国畅销作家杰克霍吉撰写的一本励志图书。书中剖析了“习惯”在每个人生活和事业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并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力量,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潜能。阅读了本书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本书中有一篇名为《我是谁?》的小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是你的最好的帮手,我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负担。我会推着你前进,也可以拖累你直至失败。我完全听命于你,而你做的事情中,也会有一半要交给我,因为,我总是能快速而正确地完成任务。我很容易管理——只要你严加管教。请准确地告诉我你希望如何去做,几次实习之后,我便会自动完成任务。我是所有伟大人们的奴仆,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伟人之所以伟大,得益于我的鼎立相助,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我的罪责同样不可推卸。我不是机器,除了像机器那样精确工作外,我还具备人的智慧。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抓住我吧,训练我吧,对我严格管教吧,我将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的脚下,。千万别放纵我,那样,我会将你毁灭。我是谁?我就是习惯。”这一字一句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过去,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什么在意。对于成败,常常归结于自己运气不佳,而从来不去考虑为什么会失败。事后想想,和自己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人本来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我也是如此。比如我一吃完饭,便坐在电脑前,从来不考虑那样长期会使自己的身体走样;平时不爱运动,出门也常常打出租车,这样既浪费又会养成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强加管教自己的习惯。

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也常常是习惯造就工作效率。如有的人在做事的时候,总喜欢拖拖拉拉,把工作放到最后来赶着做。万一有时候事情多了,常会忙地不可开交,甚至完成不了任务。而有的人习惯就很好,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做事,常常把工作做到前面去,而不是拖到最后才来做。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做事总是有条不紊。有的人做事很粗心,而有的人很仔细;有的人做事很有毅力,而有的却常言放弃,对于总总的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习惯的力量对我们的影响是如此之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是要做好表率的作用。要不断地鞭策自己,强加管教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克服不良习惯,把自己的理想付之于实际行动,这样才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使自己不成为空想家,让我们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6

阅读了黄蓓佳的倾情小说《艾晚的水仙球》,我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讲述了艾晚长大的故事,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很多孩子长大的故事。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艾晚活的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清水就心满意足。

主人公艾晚,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艾好,十四岁就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有一个有聪明漂亮能干,成绩名列前茅的姐姐艾早。哥哥姐姐都是爸爸妈妈的宠儿,而艾晚是一个被有时爸爸妈妈冷落、有时被姐姐哥哥看不起的平凡女孩。艾晚平时很用功,但成绩只能保持中等,老师来家访时总是对妈妈说:“你家这个小的,跟哥哥姐姐相差太远了。”就连在搓汤圆的时候,艾晚搓的汤圆,芝麻馅也总是被捏破,白汤圆变成了花汤圆。平庸的艾晚,永远都不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但,艾晚是乖巧的,她知道隔壁小九子有八个凶神一样的哥哥,所以她从小就躲着小九子,从不去沾惹麻烦。艾晚又是勤劳的,帮妈妈打酱油,买纽扣,洗碗扫地,她打心里为自己能帮妈妈做事而感到开心,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大了,能够派上大用场了。艾晚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吸收了成长经验。

艾晚还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爸爸从福建出差回来,带回来了三个水仙球给孩子们养,面对这三个形状怪模怪样,面容脏兮兮的水仙球,天才哥哥和厉害姐姐无动于衷,只有小艾晚欣然接过水仙球,给它找来海螺盆,精心地养在清清的水中,在每晚睡觉之前,怕水仙球受冻,都要用绒围巾把那养水仙的海螺盆一圈又一圈地裹起来。艾晚发现燕子的窝巢很浅,担心燕子妈妈叭在窝里孵蛋时,一不留神会把蛋宝宝蹬落在地上,打碎。于是艾晚从外面抱来一堆稻草,铺在窝的下方。她认为万一蛋宝宝或者小乳燕掉下来了,有稻草接着,就不会摔死了。

平凡的艾晚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虽然她第一次养水仙失败了,但艾晚一定会把爸爸第二次给她带回的水仙养得更繁茂。将来有一天艾晚长大了,拥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她的一切美好品质都会成为她的财富,助她一鸣惊人、鹏程万里。

是啊,长大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虽然我也和艾晚一样平凡得如一棵小草,但只要和艾晚一样勤劳乖巧、懂事、有爱心,我一定会成为水仙花一样充满芬芳的人。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童年中的故事,体会着那时候的孩子。它展现出的是平淡而悠闲的,但在这平静下却有一种力量快要喷薄而出,不论是在艾早和陈清风事件中,还是在艾好高中名校的巅峰时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不必说《三国演义》中激烈的战争,也必说《红楼梦》中柔情似水的话语,更不必说《西游记》中艰辛坎坷的旅程,单是《水浒传》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那“忠义”二字,便可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回味无穷。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宋江这个梁山第三任首领,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具有高超的管理,组织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行者武松这一形象,更有他那传奇的魅力,无时无刻都在显示着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当然,《水浒传》这个民间巨作向我们诠释的并不光是“忠义”二字,还有的——便是“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9

前两年,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便对《论语》产生了兴趣,

南怀瑾《论语别裁》读后感。家中有一套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闲时便翻看起来,哪知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全书,虽理解不深,但也颇有些感悟。

学问究竟是什么?读了《论语别裁》开篇对“学而”前几句的诠释,才发现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三句话,原来根本没能正确理解。以前学到的解释是“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是很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南怀瑾老先生用幽默的话语对古人的注释进行了反驳,指出正是这些已成为教条的误解,导致了年轻人对“四书五经”的反感。

南怀瑾先生在此书中诠释了孔子所指的学问不只是读书、文字和知识,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从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正如孔子所言“观过而知仁”。看见人家犯了错误,自己便反省,我不要犯这个错误,这就是学问。

反观现在,学生八小时在课堂上,接受着课本上的知识,回家后又是一大堆的作业,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有学问的人。实际上,这种与社会脱节的做法,恰恰堵塞了学生从社会吸收学问的渠道。从实践中得来,通过自己的体会得到提高,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而这个获取学问的过程,才能使人“不亦说乎”,

尊师重道当今过时吗?《论语》中提倡要“尊师重道”,南怀瑾先生说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他列举了七十年代台湾社会状况,学识越高,越没有尊师重道的精神。念小学的孩子,总把老师的话挂在嘴上,张口闭口老师怎么说;到了中学这便淡化了;到了大学,学生老师成了陌路人,在路上见面如同不认识。这样的问题近几年我们身边也出现了——也许是受急功近利环境的影响。作为学生,我出钱,老师为我讲课天经地义;作为老师,学生付多少钱,我就讲多少课。如此的商业行为,不是与尊师重道传统相违背吗?

读完此书,我感到说来说去《论语》主要讲了“为人、处世”两件事。通篇论语都在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而现在学生学习的目的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虽然社会一再强调素质教育,却偏偏对人文缺失现象视而不见。这本书则告诉我们:一个人思想所在的高度决定一个人的宽度,决定着这个人的思想、心境、眼界,“为人”则恰恰是决定一个人一切的根本。

读过《论语别裁》,使人不由赞叹孔子思想中闪现出的人性光芒,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言“孔子学说与《论语》这本书,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它的原文本意只要不故加曲解,始终具有不可毁的不朽价值,后起之秀,如笃学之、慎思之、明辨之,融汇有得而见之于行事之间,必可得到自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0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成人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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