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报告
社区矫正报告。
我们将带您了解“社区矫正报告”的故事和文化底蕴。请阅读它。感谢您的喜欢和支持。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在生活中,行动是知识的开始,知识是行动的完成。报道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可以通过报告获取相关信息,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
社区矫正报告第1章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不断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管理格式化化、教条化倾向。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经得到服刑人员一定程度的了解。渐渐地,“犯人今天去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又犯罪”的现象逐渐出现。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转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年初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所谓网格化管理,是指将区域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单位网格内的管理和检查,建立监督与处置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区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层入手,通过社区网格化划分,完善稳定的社区矫正监管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和社区民警在街道辖区内xx社区警务接待室增设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实行基层办公地点。各社区一把手是本社区社区矫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村官担任社区矫正网格区管理者,与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一起开展网络监控。开展网格内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和定期检查。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中涉及的关键人员和重大问题,司法所会同社区网格化管理负责人、社区民警,共同对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社区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和网格管理员应当每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和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监督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区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和安全检查。加强对服刑人员和重点人员较多的社区的巡查,认真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制定社区网格化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网格化管理负责人严格遵守并切实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针对城市社区规模大、人口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网格。这些区域分为不同的级别。一级区域由社区书记全面管理,二级区域由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域细化到各社区各栋楼,由社区管理社区矫正志愿者,让督导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去真正的地方吧。
1、实行分级负责和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社区负责人、社区综治主任应当定期对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区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司法所惩教负责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综合管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总结汇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研究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工作阶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和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各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和社区内社区矫正负责人要切实了解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基本安全情况,并定期向街道司法所主任或者社区矫正负责人报告。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负责人及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每月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和生活情况情况,了解服刑人员心理状况,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发现重大监管安全问题的,要及时向司法厅报告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成效显着的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再次违法等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取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中获得一级资质。
3、落实管理者组织社区服务。
社区网格区根据各社区监狱服刑人员具体情况实行网格化负责人管理,建立由司法办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等组成的“五帮一”社区。家庭成员。服刑人员帮教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社区服刑人员到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群众服务。人,走进各个社区为公众提供服务。除了为社区居民做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外;对于城市社区的服刑人员,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挨家挨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指定一名服刑人员定期走访困难家庭。帮助。这个方法让很多犯人觉得很有意义。他们还可以在刑满释放后主动继续帮助指定家庭。这些多元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观。重视并提高矫正管理的有效性。
4、联合司法办公室入户询问。
司法办和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约谈,走进社区服刑人员家中,了解其本人、家人或邻居在服刑期间的生活状况,消除不安全因素。对个别有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问题的原因和困难,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确保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有保障的生活。挂步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和社区网格负责人登门拜访,并向他寄去了慰问金。孙先生很感动,表示自己会服从管理。康复后,好好工作,不要给国家和组织带来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者宣传。
格子影视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中增加法律法规教育和学习,保证学习和教育形式多样化。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等宣传法制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建立法制学校和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组织作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标牌、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加强对骨干人员的多元化帮扶教育。
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其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相关帮教措施,要求其每月两次、每周两次口头报告活动情况,并对其进行xx小时的手机定位监控。他们。对每位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者利用社区的便利,时刻关注相关情况。司法厅每月至少两次走访其家属、村民、民警等,了解他们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确保他们认罪、遵纪守法、积极生活。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此外,还对重点人员单独进行专题法制学习,定期进行检查,使他们牢记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管理模式与司法所日常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开展,对固定化管理模式起到辅助管理作用。只有实行多元化管理,把司法机关和基层的力量结合起来,社区矫正工作才能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刚刚进入应用阶段,雄州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才刚刚开始。我们希望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实践中检验,提高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社区矫正报告第二章
20xx年,我县被洛阳市法制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成立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颁布《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局各单位和公安机关的任务与司法部相互合作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人,其中95%处于缓刑状态。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了第一批转移工作。四个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人,占总数的23%。
到目前为止,接手的社区矫正对象未再犯罪,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
1、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县级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ZF133.com
二、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协调多方,联系综治办、司法办、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办、财经办、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优化资源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社区矫正工作。
三、出台指导具体工作文件
《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颁布。两个文件细化完善了全县社区矫正相关制度,重点关注矫正对象衔接、矫正实施、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期满等内容,以及责任的明确和相互衔接。各会员单位。各方合作,在实践中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在县各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纠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我县共查出社区矫正对象117人,其中95%处于缓刑。
五、组织学习
组织基层司法所长到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较早、较先进的省市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其他地方的单位。
六、加强宣传
社区矫正仍然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话题,对社会和广大群众来说还比较陌生。为扩大认识,让各行各业和基层干部群众知道、了解、参与、支持,我们利用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发县、区、镇社区矫正宣传材料。
7、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制定了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各类法律文件,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各类标准文件。
8、运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为了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活动规律,我们积极与电信部门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电子通讯管理模式。社区矫正所投入5000余万元,为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司法电子通讯系统的开通,为我们向惩教对象下发通知书、上传图片、汇报思想等提供了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工作也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
2、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不足,交通、通讯设施配置有待加强。从事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短缺。
3、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薄弱,特别是法律及相关专业人才数量较多,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
这四名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身份尚未确定,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四、提出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门的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涉及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配备专业人员。
2、本工作业务量较大,工作经费应列入政府财政部门预算。
三省市要结合相应政策和辖区实际,出台社区矫正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更好开展社区矫正。
4、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持有上级颁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证、服装、交通等。
社区矫正报告第3章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我们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等方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关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将研究报告如下:
一、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自2月份以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和管理体系。截至9月底,全区8个社区矫正试点街镇,未发生漏判、不服从管理、再违法案件。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一是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配备工作人员2名。二是8个街道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为每个矫正对象成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道、乡镇广泛动员和吸纳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通过培训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119人。
(二)加强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8个街道镇专门配备了5名专职社区矫正协调员,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层分类培训。今年1月,我区一名司法助理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为期4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获得证书;今年9月,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的培训;每季度,各街道、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会志愿者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培训,全年累计培训354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安、检察、司法等相关部门如何指导、支持、教育、管理社区囚犯。二是全面推广“13589”重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评估。目前,建胜司法所、灞桥司法所共评估了87名社区服刑人员。四是创新惩戒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挑选了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实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把关”,即严把接收、离开、矫正、教育、释放,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分类、委托制度,制定个案。灞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收押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状况、心理评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其分为三类:严格管理、四类一般管理、五类宽大管理。针对不同类别采取收养措施。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报、周报告、月度学习、月度劳动、季度总结考核”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守法、思想道德伦理、法律知识、禁毒除恶、心理健康、政策未来”“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考察。今年5月,对全区8个街镇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信息、档案齐全,不存在泄密、再犯情况。
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加大。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面临许多新情况、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法律责任与教育管理责任脱节。
1、立法滞后。经过五年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正逐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两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仅有两份。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则存在困难的过程。
2、目前工作内容不适合。按照两院两部通知精神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前线工作有利于社区矫正事业发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一线工作。但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并没有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权利。这与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现有权利产生了法律冲突。一些社区服刑人员很容易不参加惩教活动、不服从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考核奖惩不重视的现象,使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处于尴尬、低效的境地。
3、程序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和管理,由各街道、乡镇派出所直接通知辖区司法机关接收。各司法机关按照“两个要素”(法律文书齐全、人员充足)的要求受理。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惩教对象已登记,但相关法律文件、材料未送达或丢失的情况。司法所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拒绝受理,派出所认为应归司法所管辖。不管现象如何,最终都会发生两件事。
4、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机构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部门缺乏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对于那些不接受矫正或者矫正表现不佳的社区服刑人员,往往会因为自己的责任而受到处罚。但对于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由于程序过于繁琐、规定相对原则性等因素,执行难度较大,奖惩结合的矫正政策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
(二)就业安置难,需要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
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置渠道狭窄、资源匮乏。我区81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工作59人,失业22人。
1、缺乏针对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需要社区矫正的人员,尚未纳入困难群体救助。低保、住房和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基层司法所与相关部门的反复协调,落实到实际。更加困难。
2. 社会包容还不够。一些居民认为,将大量犯罪分子安置在社区服刑,会给社区居住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增加社区不稳定因素,也难以招募志愿者。社会歧视和排斥社区囚犯。当90%的就业社区服刑人员申请每月学习假时,他们担心雇主会发现他们是服刑人员并被解雇。这使得申请学习假变得困难,这对社会不利。开展整改工作。
3、移民技能较差,就业困难。一些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低、缺乏劳动技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我区目前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有2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5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4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人在校学习。他们基本上没有技能,找工作非常困难。有些人找工作的愿望并不强烈,只是等待政府救济安置。
4、教育管理方式比较陈旧。公益劳动形式简单,教育方式依靠交谈、品格培养、法律法规阅读等。教育的效果很难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影响。
(三)专职班子人员不足,基层劳动力薄弱
1、人少,任务多。司法办公室担负着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救助教育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光是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开学习、思想报告、组织公益工作等多项任务,有时还承担着街道镇拆迁、安保、综合治理等临时任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量大。
2、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日常监管、跟踪动态外,司法所还需要引导、纠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引导他们解决生活、就业等问题。目前,我区各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律学历9人,其他专业21人,具有心理咨询师证1人; 30%的社区(村)矫正人员具有法律专业。体制机制、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三、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把宣传工作重点放在有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处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及时报道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范例等,紧紧抓住社区(村)平台,用好用好。通过橱窗、海报、光盘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真正让每一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建议在全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让群众逐步接纳社区服刑人员。相信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
鉴于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现实,建议首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两院试点工作意见和通知开展和部门,以及市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规范实施《纠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在工作流程、监督管理措施、公益性工作、日常奖惩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指导我区工作,为即将出台的《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和衔接
开展犯罪嫌疑人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信息沟通工作,建议建立“核查泄漏管理专项行动组协调联席会议”平台,互通多种接收渠道,完善档案和基础他们没有的社区囚犯。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人民检察院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把涉及社区矫正案件,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确保社区矫正顺利过渡和严格监督检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再犯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法律;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对社区矫正主体进行监督,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化为救助、教育、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救助的无缝衔接、教育安置工作。最终形成了政法部门共同管理的格局。
(四)整合资源,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举措
建议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体,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重视发挥职工、青年和妇女,详细分解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级心理矫正模式,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正工作室。建议区民政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帮扶工作延伸至低保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正在上学的孩子、亲属面临就医等困难时,我们帮助他们稳定家庭,安心接受转变。各类群众组织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治、法律、文化、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组织专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性岗位,适当安置社区服刑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后勤等工作。为公众提供支持、清洁、绿化等。通过从事服务工作谋生。
(五)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建议各街道、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2-3名具有扎实法律知识和一定心理知识的人员。建议财政部门保障财力,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临时救助基金,为无家可归、失业、无经济来源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建议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建专职社会工作队伍,聘请部分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充实志愿者队伍,聘请律师、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加入社会志愿者队伍。弥补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短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邀请法学、心理学教授授课、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法律政策水平和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程度,提高社区矫正水平工作能力。
社区矫正报告第4章
六个月来,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分管党委委员担任,成员分管乡司法所、综治、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由同志组成。明确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 11个行政村均设有矫正联络点。
二、多项措施并举,保证矫正质量。
(一)规范接待流程,夯实整改基础。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接受是落实整改的第一步。我们始终坚持“材料交接——面谈——家属走访——公布仪式——纳入纠错”的验收工作思路。收到上级交给的材料后,我们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交谈,并择日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日常生活。根据其表现和实际工作、生活情况,安排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
(二)丰富活动载体,教育与劳动并重。
开展思想教育和公益工作是社区、县矫正的重要举措。通过思想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自觉端正矫正态度。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公民道德教育、时事政治、治安管理和刑事等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等。形式上讲主要每月进行一次讲座和教育。
(三)注重谈心谈话,定期检查。
谈心谈话的主要作用是在谈话过程中了解矫正对象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深层心理。定期谈心,及时了解被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工作生活状况、心理变化以及对矫正工作的想法和意见。
意见,从而选择合适的切入点,制订有效的矫正帮教措施,有着积极作用。 (四)开展解矫教育,做好帮教衔接。 社县矫正,同样需要做到善始善终,因此,每一名矫正对象的期满解矫,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解矫宣告仪式和解矫教育,鼓励其珍惜矫正得来的新生活,继续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今后的生活,并从即日起将其列入归正人员帮教,与综治干部及帮教人员签订好帮教协议书。保证了矫正成果的延续。 (五)严格落实考核,完善台帐资料 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制度,既是对矫正对象矫正成果的检验,也是对我们自身工作的检验。对于矫正对象平时的报到,汇报、请销假和参加劳动等情况及时进行仔细登记,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三、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打好基础。我们一方面紧紧依靠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除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外,参加好上级组织的各种工作例会,学习好各级有关社县矫正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加强日常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同时还加强与兄弟司法所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使我们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存在的不足。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虽然使一部分矫正对象得以顺利期满解矫,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由于我乡的矫正对象分布较散,给走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次是由于我们自身心理学知识的不足,在工作中面向矫正对象未能有效地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公益劳动的内容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创新。针对这些不足之处,我们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使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矫正报告 篇5 【提要】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关键字】xx县社区矫正现状建议 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使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逐渐暴露的一些问题,成为我们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面临的新的挑战,更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的三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认知程度低。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立法滞后,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三)工作人员不足,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55.5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经费不足,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监狱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监狱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监狱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监狱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公安部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五)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影响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社区矫正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协作不够。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二)及时完善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 首先,要形成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沟通通畅、左右互通信息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实行不同处遇,通过强化刑罚的惩罚性和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再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严肃性、有效性。 (三)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 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需要专职的工作队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考核、教育需要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的参与,矫正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估需要专业的工作队伍实施。人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手段,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与监狱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不同,社区矫正监管的是罪犯的思想动态,管理难度更大。因此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组建可以通过安置转业部队干部、招录政法体改生、培训优秀的本系统优秀公务员来组建,而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充实。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矫正队伍。 (四)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 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是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前提。除此而外,应当采取一些办法鼓励和接受民间捐赠。如捐赠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捐赠者,在税收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形成以政府主导,以各级财政为主体,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新局面 (五)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 要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以计分考核为依据,表扬先进、惩处消极改造人员。首先,要认真做好入矫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使矫正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在社区中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这一法律身份。社区矫正尽管执行的是非监禁刑,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活动必须受到管束,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法律惩罚的体现,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他们就必须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有效性;再次,应赋予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抗拒矫正时,可以行使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严肃性;第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宽严并济的刑罚制度时,必须要以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为前提条件,对矫正人员在管理时态度的蛮横强势、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要积极上报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提起原判决法院收监,没有“严”做基础,“宽”的刑罚执行政策将会严重损害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六)通过立法,明确权责,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做好衔接、管理等各项工作。 首先,法律应将社区矫正人员社保、生活救济及其它非刑罚执行性质问题直接纳入民政局、人社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其次,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展总体规划,并上升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通过细化、量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xx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做好xx县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报告 篇6 ,我县被洛阳市政法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议。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于缓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缓刑人员。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社区矫正还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课题,在社会上和广大群众中还比较陌生,为扩大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e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5000多元为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司法e通系统的开通,为我们向矫正对象下发通知、矫正对象上传图片、思想汇报提供了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 (二)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工作经费紧缺,交通、通讯设施配置还有待于加强。从事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缺乏。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弱,特别是学习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较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 (四)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地位没有确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门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涉及人员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增加编制,配备专业人员。 (二)此项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三)省市应根据相应政策和辖区实际情况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以便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有上级配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服装、交通工具等。 社区矫正报告 篇7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共6人,没有1人脱管、漏管,没有1人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报告 篇8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XX带领下,于8月下旬-9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及X司法所等,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从20xx年开始试点,20xx年在全国全面试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是安徽省第一批试点县,自20xx年开始试点。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筹推进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xx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办理集中宣告X场次,期满解除矫正X人,目前在矫对象X名,其中假释X人,缓刑X人。共完成社区影响调查评估X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人被特赦,X人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X人被书面警告,X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X场次,入监警示教育X次,集中点验X场次,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工作人员X名,其中公务员X名,辅助人员X名,挂职民警X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用X名社会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个司法所均配齐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村(居)委会干部、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X人担任志愿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多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出“管控式、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惩、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准”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完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一是规范入矫衔接。及时、高效、规范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报到登记和入矫宣告等工作,从源头上把控符合社区矫正人员条件的入口关。二是规范矫正执行。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8小时学习、8小时公益劳动、每月思想汇报、请销假、考核奖惩等日常监管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依法给予警告、行政拘留、撤销缓刑等,确保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规范矫正解除。按照社区矫正规定依法开展解除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账,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强化矫治功能,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加强教育矫正。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开展思想、法治、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敬老院、物业小区建立社区服务基地,制定《XX县社区矫正服务菜单》,推行“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服务令”,实行“一法、一令、一书、一簿”式管理。二是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县司法局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子女就学、低保、临时救助等问题,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心理矫治辅导。与XX县心理咨询协会签订“心理服务社会化合作协议书”,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效结合。 三、存在问题 1、社会认知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发动不够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作用知之甚少,导致群众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忧虑、恐惧、排斥、防备、歧视等心理较为普遍,对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不配合不支持态度,给矫正社会化增加了难度。 2、组织机制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涉及职能部门多,目前县级层面还缺少有效的组织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的交接及监督管理等衔接上,有时还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的现象。 3、工作力量严重匮乏。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主力军,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所事务繁多、职责广泛,不但承担着社区矫正任务,还要承担法治宣传、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综合治理及乡镇其他中心工作等,而我县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严重不到位,全县X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X人,其中:X人所X个、X人所X个、X人所仅X个,全县平均每所X人,与全国平均每所X人的差距较大,现有司法所工作力量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 4、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整整十四年了,但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至今仍未有属于自己的固定场所,一直靠租赁民房度日,场地面积和内部设施均达不到上级规范化要求,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 5、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培训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我市《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中“县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1500元标准落实”和《社区矫》第六条“各级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预算。”等规定亟待落实。 6、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一是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实践中,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志愿服务意识和激励机制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作用发挥有限。二是帮困扶助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服刑人员能否平稳融入社会,但当前,我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救助、职业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就业、亲情维护、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帮扶亟需加强。 四、意见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社区矫正工作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矫》已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县要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设立XX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清理和修订社区矫正现有规章制度、依法做好社区矫实施时的工作衔接,努力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社区矫的相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经费等保障,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一是县应依法设立XX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司法局应提出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县要妥善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固定场所建设问题,依法规范刑事执行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一人所”问题;以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量。四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县要严格按《社区矫》的规定,将社区矫正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3、不断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一是不断优化工作制度,全面梳理现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时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接收入矫、考核奖惩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社区矫》在XX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推进社会化建设。创新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改变以往社区矫正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社区矫正报告 篇9 我叫x××,现年54岁,家住昆山市千灯镇前进村6组(北七千湾)。我因犯抢劫罪于1986年5月8日被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无锡市监狱服刑改造。在服刑期间,我认罪服法,认真改造,先后5次被减刑,20xx年6月20日被假释出狱。我终于可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千灯。 在回家的路上,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这哪是我的家乡啊,宽广的马路,汽车川流不息,到处都是工厂。回家后,看着以前的领居、朋友们家家都住楼房,有的已经到镇上、市里生活,开着汽车,生活多么幸福。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还要低着头生活,怕被人家说三道四,心里非常痛苦,真正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在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去千灯司法所汇报眼前的生活情况及一些想法,假如不理我的话,准备再去犯罪,到监狱去一天三顿还有保障的。到了千灯司法所,计所长热情的招待了我,请我坐,帮我到茶,一下让我感到了温暖。在听完我的情况后,计所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希望我放下思想包袱,要相信政府一定会帮我渡过难关。随后,计所长自己拿出50元让我先去用。两天后,计所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支部书记陪同下,到我家里进行走访,讲了地方的安置政策,又给我送上300元救济金,这让我万分感激。后来,司法所又帮我落实了责任田,.办-理.了农村低保,使我生活有了着落。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走上了正轨。司法所成了我心灵的港湾,我有什么困难或想法就去司法所矫正办说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总是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人员平时还会找我谈心,引导我走好正道,把握人生。我的思想也慢慢有了变化,对将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暗自决心好好做人。我相信政府、依靠政府、感谢政府。我愈干愈有劲,真正体会到党和人民政府的胸怀宽大,如此善待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员,是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做不到的,只有中国*才能办到。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再次以人格:一定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矫正部门的各项规定,服从矫正部门的安排;自觉做到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有事外出请假,回来主动销假;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踏踏实实做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努力为社会作出我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社区矫正报告 篇10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小失大 社区矫正报告 篇11 在20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 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报告 篇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我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就不断探索适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新方法,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人,累计解除18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无再犯罪现象。目前在矫19人,其中缓刑1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我所截止目前为止暂无脱管漏虚管现象。 二、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信息表、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基础性台账。 三、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是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我所每月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八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确保他们在思想上、行为上进行改造。 四、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在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下,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监督。对非重点管理对象,只要适时的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时参加公益活动,按时报到。 五、我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足,为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化。档案的建立应将矫正工作中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记录在案,突出每各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上的表现,同时,尽量避免重复记录的情况发生,做到档案简洁,内容充分。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为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还是罪犯,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加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实行检查是否做笔记的方法,检查矫正对象是否有认真进行学习,必须在思想上深刻的认识。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haojudaquan/show-592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