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1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以下是专栏小编为您准备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相关内容。规章制度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些规定需要及时调整。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个公司都有必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我相信这篇文章将帮助您在某些领域取得进步!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部分)
第一节员工招聘、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在公司任职时,须年满18周岁(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公司职务时,必须已依法解除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合同解除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者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应当在七日考察期满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公司对新聘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一年至三年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为0-3个月。
第十一条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内容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或者员工提前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部分特殊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期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并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按公司规定程序获得批准。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五条职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赔偿或者处理,并可以按照规定幅度扣除员工的工资。
第五节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公司在员工任职当月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依法分别承担。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二部分)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个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为每位员工创造发展的机会,需要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本手册将公司员工规范、奖惩规定汇集为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认真遵守,确保我们共同事业的成功。
第二条公司信念
1. 热情——热情地对待你的工作、客户和同事。
2、勤勉——勤奋、吃苦、负责、恪尽职守、诚实做事。
3、服从: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的指示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4、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清洁、美观。
第三条效力及解释
5、本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公司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的,应当在公告栏上公告。
7、本《员工手册》成册印刷,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培训和教育
1、员工应聘企业职务时,一般应年满18周岁(须年满16周岁),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2、员工应聘企业职务时,必须已依法解除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者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四、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
5、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拔职工进行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关事项,应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中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1、企业招用员工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企业对新聘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或者劳动者提前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4、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对某些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期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5、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给职工,作为职工请补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6、年假、婚丧假及其他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节工资福利
1、职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员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后应得的工资报酬。
2、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此外还有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3、企业安排员工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
4、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或者终止的,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五日内全额支付职工工资。
5、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者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以按照规定幅度扣除职工工资。
第四节社会保障
1、企业应当为职工在就业当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依法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
(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本人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者代他人打卡;
因出差、漏打卡、误打卡等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须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后方可有效;
(3)因公、生病请假须报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申请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病假须经医院证明)。不得已请假的,应当打电话或者委托他人请假,并在下班后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四)未办理请假、续假、补假手续,擅自旷工的,按旷工处罚;
(五)员工辞职必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第二节奖惩
为了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三种类型:认可、晋升和奖金。
(一)提出生产技术或者管理制度的具体方案,实施后确实有效,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节约材料,或者有效利用废旧材料,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四)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格执行厂规矩纪,公司对违纪违纪、表现不佳的员工实行处罚制度。处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减少劳动者相应的报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给予警告:
(一)委托他人打卡或者代他人打卡的;
(二)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的;
(三)擅离职守、旷工的
(四)工作中不积极活动、私自劳作的;
(五)携带危险品进入超市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七)利用工作或者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天的;
(五)盗窃、贪污、挪用或者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职工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照规定给予警告、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三部分)
1、公司每位员工均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所使用的身份证应唯一、有效。
2、员工备案时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管理人员还应提供简历、专业证书等。
3、公司应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与员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要求。不得将公司的个人意愿强加于人。员工有义务自愿配合。
4、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体现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实能够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5、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加班超过8小时的,按照国家劳动法支付加班费。
6. 员工每月工作时间必须超过26天。 26天后才考虑加班。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合理安排休假或者加班补贴。
7、公司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公司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无任何隐患,机械设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9、公司按月向员工支付工资。每月6日至10日支付上个月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支付方式有两种:现金和银行卡。
10、职工因工受伤的,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车间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或超出职责范围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11、员工有权接受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加强员工自救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创造学习、培训条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学习。
12、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对于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工作的特殊岗位,公司必须给予相应补贴。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不能强迫员工从事可能危及生命的工作活动。
13、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补贴以工龄工资形式支付。
14、开展人文管理,改善员工精神生活,对家庭困难人员进行救助,对患病员工进行看望和关怀,节假日组织员工开展党的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四部分)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让员工了解公司概况、工作要求、奖惩情况;第二条是制定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职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政策;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家。确立“第七条从业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得;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使员工了解公司简介、工作要求、奖惩等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制定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队伍。员工队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职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法律。
第六条员工必须像爱家一样爱厂,树立“我就是公司,公司就是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品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任何意见,在执行制度指令的前提下,可向厂长级相关部门提出。
第九条员工有权对在本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批评和建议,有权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失职行为进行投诉、控告、检举。
第十条员工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享有劳动、工资、福利等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职工本人签订。员工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劳动合同文件并同意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应当根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立即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提出辞退或者公司辞退员工的,除因违纪、违纪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立即辞退的情况外,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携带档案、财产、财产等资料。技术数据等必须一字不漏。交出。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异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农民工》、《计划生育》证件。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的指示。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集中,认真负责,保证工作质量,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产。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规章制度,时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当对公司忠诚,保守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由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化确定,并发出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负责考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人员必须对考勤的准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数据包括:出勤、病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出差等。
第二十六条考勤人员每天应当按时核对考勤记录表,上班期间和下班后应当检查考勤情况。记录表应准确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于次月2日前与各类请假单或单据一起提交。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作为核定资本、扣除罚款的出席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或因公请假,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有急事或紧急情况,可事后办理请假手续)。节假日期间不发放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的,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书面报告。须经厂办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并报厂长批准签字后,按工伤有关规定办理。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罚。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五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及其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工享有领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企业依法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企业职务时,一般应年满18周岁(须年满16周岁),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到企业任职,必须依法解除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者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拔职工进行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关事项,应当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九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聘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和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内容可以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或者劳动者提前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给职工,作为职工请补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五条年假、婚丧假及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职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员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后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或者终止的,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五日内全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九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向职工要求赔偿或者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以按照规定从职工工资中扣除损失。规定的范围。
第五节社会保障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在职工就业当月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依法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考勤、辞职制度:
(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者代为打卡;因外出、漏签、误签等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须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后方可有效;
(3)因公、病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申请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病假须经医院证明)。如实在不得已,只能提前打电话或联系公司、委托他人请假,并在下班后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四)未办理请假、续假、补假手续,擅自旷工的,按旷工处罚;
(五)员工辞职必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工作规则和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二)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做私事,不旷工,不吃零食,不贪玩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五)保护公共财产,不得盗窃、贪污或者故意损坏企业财产;
(六)提倡开源节流,开源节流,节约水、电、气,严禁浪费公物和私用公物;
(七)同事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八)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九)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惩
第二十三条为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三种类型:认可、晋升和奖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酌情给予表彰、晋升或者奖金:
(一)针对管理体系,提出具体方案,实施后确实有效,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节省材料,或者有效利用废旧材料,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四)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格执行厂规矩、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不佳的员工实行处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减少劳动者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的,给予警告:
(一)委托他人打卡或者代为打卡的;
(二)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的;
(三)擅离职守、旷工的
(四)工作中不积极活动、私自劳作的;
(五)未经允许携带外来人员留在生产车间的;
(六)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构成严重违纪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
(三)将公司内部文件、会计账簿供公司外部人员查阅;
(四)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五)盗窃、贪污、挪用或者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八)给予两次以上警告两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九)具有同等学历的其他情形。
职工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照规定给予警告、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规定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六部分)
为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秩序,规范选矿厂员工的工作行为,根据选矿厂的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选厂工人必须严格遵守交班制度,提前30分钟到车间会议室报到,并参加班前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不足10分钟,每分钟罚款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或不足30分钟,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职工旷工一日,处工资50元罚款。矿工连续缺勤3天且每月累计缺勤5天的,将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实行每天50元的罚款。
第四条车间工人的考勤由班长统一检查和管理。月底由厂长负责总结、审核。核实后,将公布名单。若与员工无争议,将报告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因事需要请假时,必须提前4小时办理请假手续,以便车间安排接替人员,否则不予请假。 (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企业完成下列工作:无故推诿或者不履行职责义务的,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或者开除的处分。
(一)岗位空缺时,配合车间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2)参加工厂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
(3)参加工厂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员工请假时,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3天以下,须经班长签字并经分管副主任批准;
(2)请假超过3天但不超过7天须由班长签字并经厂长批准;
(3)请假7天以上,须经班长签字,厂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四)未按程序办理的请假无效。
第八条员工逾期未休的,必须向厂部说明原因,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职工享受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时,符合休假要求的,可以按照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事假、病假相同的,按基本工资标准扣除缺勤工资。
第十条选矿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班组长和厂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车间生产指令。不服从管理的员工,立即停职检查,并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延误生产的,可提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要求、认真操作,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处10元以下罚款:
(一)工作期间使用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
(2)工作期间阅读杂志、电子小说;
(三)聚众闲聊、谈笑风生,擅自离岗的;
(四)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严禁徘徊、旷工。时间超过10分钟不足20分钟的,扣10元罚款。时间超过20分钟不足30分钟的,扣20元罚款。如果时间超过30分钟,当天的出席将被取消。工作期间用餐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作业,否则罚款100元。酗酒影响生产的,罚款500元。若造成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一切后果由您自行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严禁打架、斗殴、侮辱他人,或影响厂整体形象和团结。否则,将视情节处以适当罚款。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的;
(二)无故辱骂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殴打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严禁损坏公共财产、
设施,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设施的员工,除处以最少50元罚款外,同时承担修复费用。 第十六条凡是有盗窃公司财物或勾结外人倒买公司材料的行为者,一经查处,立即做除名处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第十七条严禁上岗期间睡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睡岗在3次以上的,给以严重警告,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十八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有下列行为的,处以50至1000元的罚款: (1)违章、违规操作不加改正的; (2)若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金属流失的; (3)因检查不到位和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停车停产的;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的。 第十九条碎矿岗位人员开车前必须上下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岗位人员必须按车间工艺要求,保证矿石粒度,否则每次扣罚当班破碎班长50元,相关岗位工每人30元。 第二十条磨矿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车间工艺规定掌握好磨矿浓细度,若因跑粗造成浮选沉槽的,每次扣罚当班球磨工5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金属流失,若因下列因素而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罚款20至50元。 (1)不按规定加药; (2)长时间脱岗,因操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二条药剂配比人员必须按浮选要求配好药剂,有下列行为时罚款50至100元: (1)因药剂内杂质未清理干净而堵塞管道的; (2)因药箱内断药造成管道冻堵的: (3)造成浮选断药的。 第二十三条水隔离泵工、砂泵工、清水泵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巡回检查,保证泵的正常运转,有下列工作失职行为时,处以50至100元罚款。 (1)不按时给设备加注润滑油造成设备高温的; (2)设备卫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3)电流、电压不正常不及时上报而致使泵跳闸的; (4)违章、违规操作的; (5)安全防护设施不完整的; (6)不按设备管理要求来进行日常维护的。 第二十四条选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整齐穿戴劳保用品,否则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五条各种设备操作及机电值班人员,必须巡回对设备进行检查,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否则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全厂员工必须讲文明,懂礼貌,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条各班组必须按要求搞好车间卫生及所属区域卫生,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班长50元。 第二十八条车间运转设备,必须按时进行润滑,定期进加注润滑油脂,否则每查处一次罚款50元,若因润滑不到位而形成事故时,除罚款外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追究其他责任。 第二十九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要求字迹工整、事项条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员辨认,否则每次罚款20元。 第三十条主要设备操作人员要经常观察电流、电压和主要部位温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选矿厂各岗位人员对于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的,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开除厂籍。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制度相抵触时,按公司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7)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XX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8)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务必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能够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一样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贴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职责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6)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9) 一、劳动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炊事班师傅、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酒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财产物资管理: 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酒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五、学习管理制度: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六、卫生管理制度: 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七、奖惩责任制: 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15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5元,不合格者罚款2元。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10) 总则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适逢公休日出差(制度大全:),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工作时间的; (5)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一、国庆、春节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 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11) 为了规范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所有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所有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贯彻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和交流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二、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准备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准备PPT、LED;院办公室准备开水、纸杯等。根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准备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准备盆栽等;宣传营销科准备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采取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准备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始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止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普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根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根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准备。 3、会议结束,待宣布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处罚。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haojudaquan/show-611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