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五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五篇
第一章:读完《福尔摩斯》后的感想
《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花了三个多小时读完,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事实上,这是我第二次读它。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我就有一种强烈的阅读欲望。为什么这本书如此吸引人?
我喜欢这本书,我可以完整地复述其中的许多章节。记得在《推论》中,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说他来自阿富汗,福尔摩斯这样推理:这个老师既有医务工作者的风范,又有军人的气度。嗯,他显然是一名医生。他刚从热带回来,肤色黝黑。不过,他看上去面容憔悴,这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经历了很多磨难。他的左臂受了伤,现在还有些不便。问题是,在热带地区历经千辛万苦、手臂受过伤的英国军医还能在哪里呢?当然,只有处于战争状态的阿富汗。几句话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变得如此简单。是的,吸引我的地方之一就是这种严谨而完美的推理。
我对侦探福尔摩斯的推理非常佩服。在《劳瑞斯顿花园街大屠杀》中,福尔摩斯的推断是,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一名男子,身高六英尺,中年。他和受害人一起乘坐马车而来。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较长。真正的凶手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样。在他眼里,现场的任何线索都不应该放过。在他的精准推理下,悬案的真相被层层揭开。这个精确的推理依靠什么?福尔摩斯以其细心的观察力、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聪明的头脑向我们展示了侦探的风范。当我们在生活中不断犯错误时,我们会有什么感觉?我们经常忽视它。就像新建的大楼的柱子歪了,或者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可能是一件小事,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让我着迷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的写作方法。别人讲的一个小笑话很好笑,我讲起来却别有一番滋味;同样的案件,从作者的笔下来看,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这难道不是《福尔摩斯》唯一吸引我们的地方吗?
第二章:读完《福尔摩斯》后的感想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很精彩。该剧讲述了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与侦探福尔摩斯合作侦破一系列错综复杂、神秘案件的故事。
书中,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住一所房子,两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华生在与福尔摩斯一起破案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是一段惊险而又有趣的旅程。正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和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念的迷雾时,线索却突然被切断,让人面无表情。然后福尔摩斯总会发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这个时候,人们总会发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正是这些秘密,让真相一一浮出水面。最终,聪明人找到了这起奇怪案件的大门钥匙。就这样,一个又一个案件被他们踩在脚下。
书中对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的描写非常详细、准确。读完之后,感觉一个人就活在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老师。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案却一丝不苟。他有着一张冷峻英俊的脸,目光锐利,目光凶狠。 “他知识丰富,同时又很穷。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他对哥白尼的讨论和太阳系的构成一无所知。他精通英语法律知识,专注于实用性。他对地质学的关注就是实用性。”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他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揭露了人性的罪恶。例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庭的成员。他是一名逃亡者,隐姓埋名地住在他家附近。为了争夺传承,只要不继承传承的人,他都会杀掉。最后,他被自己杀死,掉进沼泽里,死了。这就是人性的丑陋,人心的自私。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都能领略福尔摩斯这个最好侦探的迷人风采!
第三章:读完《福尔摩斯》后的感想
已经远去的夏天的音乐,在秋天翱翔,寻找它的旧巢。秋天蝉鸣,阳光披上绚丽的裙摆。办公桌前,我心静如水,正在和书里的福尔摩斯对话。
我翻阅了书本,坐在了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和华生聊天。他正在摆弄他的烟斗。桌子上堆满了杂乱的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感到惊讶,我解释了我的目的。并开始与大侦探聊天。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以冷静、理性、博学着称。很多人都很钦佩你。您能跟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从何而来吗?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在于我经常对自己说,恐慌在现实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在危机时刻会让我面临崩溃。还不如静下心来,坦然地面对眼前的一切。平静可以带来平安。只有相信“前途一片光明”的智慧,才能在危险面前转身。就像我在处理皇冠珠宝案时一样,当我被一个想要刺杀我的伯爵跟踪时,我才得以逃脱。作为一名侦探,我需要谨慎和理性。
我站起来:那你真的把破案当成你的工作吗?即使你每天都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道:这是我的爱好。孔子说:“好学的人不如好学的人,好学的人不如好学的人。”只要你把一个职业当作一种爱好,你就会在这个领域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你不急躁,不盲目应对,你的心自然能沉浸其中。现代有位钢琴家叫郎朗吗?他钢琴弹得很好,有些人被迫学习某种乐器。结果是扭出来的瓜不甜。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只会让自己迷失方向。只有选择自己喜欢的爱好,才能取得进步。
我:嗯,就像我一样,我喜欢吹笛子,所以考试不会心急,可以沉浸其中。我练跆拳道的时候,那些水平高的前辈、练得好的前辈都喜欢,但是有些孩子就不像大人了。在大人的责骂下讨价还价或者勉强学习都是不好的。一尺为短,一寸为长。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与他人打交道。与其试图改变自己的缺点,不如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平凡走向不平凡!
我告别了两位老师,回到了那个绿树成荫的下午,让我的全身沐浴在书香中。
第四章读完福尔摩斯陆润泽后的感想
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有责任心的人物,肯定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角福尔摩斯了。他用自己敏锐的眼光、聪明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罪犯绳之以法。我不仅为他的能力喝彩,他的品质和精神也让我感悟到很多。
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位令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沃森遇到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案例。和读者一样,他一开始也很困惑,但他从不拒绝案件中的困难。他以百折不挠的精神、不放过任何现象的眼睛、善于思考的头脑,解决了每一个案件。整个犯罪过程被清晰地触动,仿佛亲眼所见,让罪犯无言以对。
虽然他是一个令我羡慕的人,但仔细想想,他的精神和品质并不能被成就所抹杀。他的精神应该被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来说,他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想想自己,我们通常会觉得写作没有题材,这个社会太无聊了,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但我们想一下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待这个疑点的呢?他只是用自己锐利的目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这美丽的大自然中,我们看到了一切美丽的事物:茂盛的草,萧瑟的秋风,晚霞的星星,海市蜃楼。这些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主题吗?只要我们用心用眼睛去发现它!
再想想,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有时我们会选择退缩,甚至抱怨很多。想想福尔摩斯吧,他破案时充满了疑惑,但他从不退缩。相反,他善于思考,冷静应对,冷静地解决了很多问题。我们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面对学习中的问题吗?
他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和冷静的思考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第五章读杨其军的《福尔摩斯》后的感想
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惊心动魄。一个案件的幕后隐藏着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你读一页,你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每次看这本书,我都会读至少一个小时。有时妈妈叫我吃饭,我还是爱不释手。
作者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具正义感。他破案时精力极其充沛,甚至睡觉都在思考如何破案。他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严谨的逻辑推理。无论案件多么复杂,只要他叼着烟斗,盘腿,闭上眼睛,转动大脑,一切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马、灰面人、证券行职员、不祥的信、青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仪式案……其中我最喜欢青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讲的是一个小偷,但最重要的是他的兄弟情谊和爱国精神。但他为什么想当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没有吃过一顿饭的生活。此外,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只有他的父亲在外面打工,每个月只能挣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更好的食物,他们只能每三个月吃一次。为了不让全家人挨饿,他被迫当了小偷。的。他的爱国精神非常感人。当他偷走绿玉冠后,他感到非常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为自己毁了国家的荣誉。这顶绿色玉冠,乃是一等国宝!我最好去自首!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到后非常感动。
同学们,还有很多福尔摩斯故事等你来读,赶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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