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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精选13篇)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样本第1部分。实践中,有人认为追缴或者责令赔偿与罚款、没收财产不同。追回或责令赔偿不是处罚。因此,判决正文内容确定追偿或者责令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持这种观点的人也认为,追缴或者责令赔偿是司法机关依据职权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种方式。这种处理方式既适用于侦查程序,也适用于审判程序。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在事实部分对违法所得的情况进行说明,本院认为,部分认定其违法所得的违法所得已经被发现。 2 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实是有误解的。既然刑法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释都规定了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违法所得,那么如何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只是一个技术问题。至于是在判决正文中明示,还是在判决说理部分确定,主要根据判决前应当责令追偿或者赔偿的情形来确定。例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违法所得全部追回,被害人的损失也得到赔偿,就可以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作出认定。而且,《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追缴、退还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因此,量刑前,追回或者返还赔偿金可以视为量刑情节。如果判决前没有追回或者赔偿被害人,不仅量刑时不考虑情节,而且违法所得仍要追回(不能免除),被害人的损失仍要追回。补偿了。这时可能涉及刑事判决生效后实际执行追缴违法所得或者责令赔偿被害人损失,即要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责令赔偿被害人以弥补损失。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例如,已查明被告有违法所得,且有明确的受害人,但被告拒不承认违法所得的去向、用途,也不退还赔偿金。对于这种情况,司法机关该怎么办?当然,这不能导致不定罪、不处罚,也不能允许被告人长期非法占有这些违法所得。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必须继续追偿,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如果要继续追偿或者赔偿,则判决必须包含在判决正文中。它必须清晰、具体且可执行。否则,在进入追偿执行程序时,会因没有具体的追偿内容而产生争议。因此,刑事判决正文中追回或者责令赔偿的内容不仅具有法律依据,而且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3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产,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回被害人的财产。依法给予财产或者责令赔偿;第二款规定,经追偿或者赔偿仍不能弥补损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从该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逻辑关系来看,“无法通过追偿或者退还赔偿金来弥补损失”应当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否则,可以直接规定为选项,如“人民法院应当追偿损失”或责令赔偿,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或者退还赔偿金,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的刑事判决应当在刑事判决书正文中予以确定,否则将影响受害人后续可能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有这样的前提条件的解释,可能是基于刑法强制修复受损关系的需要,同时考虑到此类财产侵权案件往往涉及众多受害人,对于此类案件,如果忽视刑事追偿或者责令返还赔偿金的救济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仅效率很低,而且对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资源。两种程序的结果和目的是相同的,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追偿或者责令赔偿的刑事救济措施。 综上所述,仅仅因为追偿或者责令赔偿不是刑罚就否定判决的必要性,确实是不够的,而且也违背了现行法律规定和立法的初衷。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样本第二部分4 刑事判决中是否需要追偿、判令赔偿的问题已经解决,那么生效判决中的追偿、判令赔偿如何实施呢?实践中也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追偿或者责令赔偿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法院执行。刑事判决书中“追回或者责令返还赔偿金”的内容显然是指财产。根据该规定,追回或者责令返还赔偿金,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反对者认为,如果被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事追偿判决,那么执行的标的就是赃款(违法所得),而赃款不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标的。因此,受害人要想有效赔偿损失,只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可,而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解释》),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一)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反对者认为,根据该规定,刑事追偿判决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同,不属于执行依据的范围。因此,受害人不能申请法院执行,但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权利救济。 审视那些反对申请法院执行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反对意见并不是受害人的利益不应该得到保护,而是不能通过刑事追偿或者责令返还赔偿金的方式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是认为受害人的利益不能得到保护。应通过民事诉讼提供救济。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5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释》规定法院应当追偿或者责令赔偿。这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启动追偿程序是法院的依职权行为。至于追回的财产到底应该上缴国家还是先用来返还或者返还给受害人。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先返还被害人。可见,将追回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也是受害人权利得到救济的一种方式。从本意来看,追偿是法院依据职权启动的程序。它不需要受害者提出申请。只要有违法所得,就应该追缴。受害人可以从追回的收入中返还其合法财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为何受害人提出申请,钱款却无法追回呢?这可能与履行责任意识有关,也可能与缺乏财产线索有关。如果财产不知去向而无法追回,这与民事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一样的情况。即使我们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我们仍然会面临寻找财产的问题,因此执行困难不能成为受害人无法申请的理由(本来,受害人不需要申请追偿,但受害人申请追偿不仅可以监督法院履行职责,而且既然判决是将追偿所得返还给受害人,那么追偿行为符合法院的规定。受害人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受害人要求赔偿当然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借口; 其次,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破坏的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当然也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此时,受害人的角色已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派对。其利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因此,法律规定对受害人利益的特殊救济也是理所当然的。追回或下令赔偿反映了刑法的严厉程度。 6、强制力和高效率是为了尽快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保护受害者。这就是刑事保护和公民权利补救措施之间的区别。这里,民事救济是对刑事追缴、责令赔偿的补充,而不是否定刑事追缴、责令赔偿的可执行性; 第三,违法所得是追缴的标的,也可以用于返还被害人,但责令返还的财物不一定限于违法所得。当犯罪分子非法处分受害人的财产后,已经无法返还或追回原来的财产,那么如何支付赔偿呢?当然,必须责令犯罪分子用其合法财产进行赔偿。当损失无法通过追偿或者责令赔偿来弥补时,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损失。这里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包括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的财产,超过占有、处分数额的行为。超过财产原值损失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范围。刑事命令或追偿令不适合直接判定。因此,超出部分不能在刑事诉讼中直接判令赔偿。因此,受害人享有民事救济的权利。此时,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当受害人的被侵权财产以货币形式表现时,由于货币是物体的一般类别,因此无法区分属于受害人的财产和属于犯罪人本人的财产。因此,这里对于混合财产的情况,无需区分是违法所得还是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可以直接根据查明的违法所得数额进行追偿。可见,追偿或责令赔偿与民事诉讼在权力救济上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最后,《执行解释》第二条第(六)项有一揽子条款,表明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也具有执行力。如果您认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够具体,必须在7个执行解释中寻找执行依据,则可以将该条款作为执行依据。而只有这样理解执行解释,才能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一致,否则,行政解释将与上位法相冲突。当然,由于追偿或者责令赔偿没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具体如何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但如果正确理解了法律的初衷,仍然可以根据现有的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如果对方认为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根据民事判决申请执行,这实际上是在循环。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判决书中的财产内容由法院执行。至于如何实施,在现有基础上,可以按照通常的民事执行模式进行。这既符合法律的初衷,又避免了在刑事判决的基础上再次作出民事判决(因为两者查明的基本事实是一致的),从而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受害人的诉讼负担。 综合上述分析,在被告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受害人不能申请法院执行赔偿判决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这也违背了立法的初衷,是不可取的。 一、温馨提示1、退赔是指出口单位收到全部或部分出口货款后,同意退还或补偿进口因退货、短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终止进口造成的损失。合同和相关贸易诉讼。商家的货. 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在跨世纪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高举xxx理论伟大旗帜,用xxx理论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工作。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始终. 合同终止申请表第一部分:合同终止申请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我是太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11级本科毕业生LM科技大学,2010年. 经费申请第一部分:经费申请经费申请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不再主张集中审批机制,而是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多级审核、全方位监督。据中央. 加入共青团申请表(一)尊敬的团组织: 我是一名普通的青年。和每一个年轻人一样,我有理想、有抱负,也向往美好的未来,我需要一个指引者从一开始就引导我。航标灯,团组织是年轻人前进道路上的灯塔,所以我. 申请人:XX,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济南市历城区,系犯罪嫌疑人XX的父亲。 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男,汉族,1994年某日出生,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强奸罪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被关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案于2011年6月20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出生于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参与抢劫案件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也较轻。如果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意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提请批准本申请。 申请事项: 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我是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不足,且其被捕前有合法职业。他个人并不危险,也没有主观恶意。在侦查阶段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态度良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本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策划了本次犯罪。 三、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全部规定,本人愿意作为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和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纪守法和检察院规定。 综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具体申请将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请批准。 被申请人在刑事案件审查申请范例第三部分的复议中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侵占单位财产的主观故意并实施该行为。 . 综上,申请人恳请贵局撤销浦行公(精知)案第202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上海市公刑罚字[2021].《刑事复议决定书》 ”责令有关办案机构依法立案调查。 上海警察局 申请人:____(指纹或印章) ___年月日 __________ 本申请的副本。 《不予受理立案通知书》原件__________。 刑事复议决定书原件__________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件。 附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审查申请样本第四条申请人:颜某斌,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乡施庄院6号,身份证号:410482x1553x。 受访人: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 申请人对20xx年7月25日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汝公交立字[20xx]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重新确定责任。 要求: 1、汝州公安交警大队20xx年7月25日出具的汝州公安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证明》[20xx]771号依法予以撤销; 2、依法认定刘某军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严某斌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1、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第771[20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发现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不正确。 汝公交智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证明》认定,“严某斌在道路上驾驶伪造车牌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原则,未佩戴安全头盔”。严某斌驾驶的河南Dke8xx两轮摩托车的车牌是真实的,可以通过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背页》予以确认。西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原件)进一步证明了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延期》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如何认定严某斌驾驶的Hendke8xx两轮摩托车的车牌是伪造的。 2、认定申请人与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不妥。相反,刘某军应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应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主要原因是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未观察车道内车辆的通行情况,未本着确保安全的原则超车。平滑的流动。他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严某斌虽然没有依法取得驾驶证,但其驾驶的机动车号牌并非伪造,而是真实的。严某斌未佩戴安全帽,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戴头盔不会造成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及故障的严重程度。”严某斌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影响,不能成为申请人承担同事及其他人责任的理由。据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严某斌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四项违法行为负有同等责任。其中两个不能成立。现在只剩下两个了。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何某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军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20xx年7月25日出具的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函》[20xx]771号;依法认定刘某军对事故负有责任。申请人严某斌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平顶山市公安交警大队 申请人: 李律师 2014 年7 月26 日 刑事案件审查申请样本第五条申请人:xx 性别: 年龄:xx岁 国籍: 出生地:xx镇 地址:现居住于xx。 受访人:xx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出具的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者杨曼干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出具的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请重新认定责任。事实及理由如下: xx应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行为人xx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未保证安全,夜间行驶至危险路段时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第42条的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诉人某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 1995年6月20日《交通事故案件侦查起诉条例》第二条规定:肇事逃逸案件,是指当事人故意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逸的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后的交通事故现场。案件。 “逃亡”是指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下列规定: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避法律追诉的行为。车祸发生后,肇事者杨某深知自己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为了逃避事故责任,他弃车逃跑,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获得终身执照。 2、××某某在××市拆迁工程敷设电缆时,无证驾驶施工车辆在维修道路上行驶。其并未违反《机动车交通规则》相关规定。 xx在驾驶时没有过错。他无证驾驶。该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 xx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的责任认定没有法律依据。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存在矛盾。由于xxx在驾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因此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公司在此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请××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分级,确定依法追究事故原因的责任。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x市公安支队 申请人:xxx 日期: 刑事案件审查申请样本第六条xxx条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事宜:申请人xxxxx

x 是对的

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_《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xxxxxx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9篇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_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_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x日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10篇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地址; 复核请求: 事实与理由: xx市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 申请人:刘x(死者宗xx之妻)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沿滩区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宗增强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过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过程技术分析报告》第101201号的分析意见及结论可以得知,宗增强所驾驶的川cf80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在碰撞前瞬间的计算速度为,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宗增强没有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该交叉口允许由自贡向太源井方向左转,且设有左转标志,宗增强完全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沿滩大队对该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二、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超速行驶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造成的 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在碰撞前的瞬间速度为,且其没有按照规定车道行驶。s305道路的限速为60km/h,其超速行驶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并且承办本案的交通警官在组织事故双方座谈会的时候,在座谈会现场,承办警官向参加座谈会的家属谈到:“丰田驾驶员罗广国在事故发生前并没有注视前方,而是在看旁边。”该事实有双方家属在场为证。丰田汽车驾驶员罗广国在驾驶汽车时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但该内容在交通责任认定书上并没有体现。 综上所述,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宗增强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过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不能成立,宗增强完全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安全行驶。丰田汽车驾驶员罗广国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和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望贵支队查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事实和真实原因,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公交(沿)认字【20xx】第c01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认定川ca8444号丰田tv7250spd驾驶员罗广国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11篇申请人:曹x,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 ,住址:xx县xx镇太坪 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x公交认字【20xx】第7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2、依法认徐x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14日,辉驾驶湘gc65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xx镇开往y市方向,7时50分,当车行至s306线519公里加327米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黄刚驾驶的湘g16905号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辉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xx年8月25日,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永公交认字【20xx】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徐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违章超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认定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申请人提出以下几点异议: 1、徐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事故承担负主要责任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 2、违章超车,存在疑点,没有两轮摩托车徐x所超的车辆基本情况记载(如所超车辆类型,牌号,车主等情况的证据)。仅凭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而确定辉违章超车,证据不足。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本次事故两车的碰撞点位置没有确定,事故的形成原因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报告和交通事故车辆撞击痕迹来判断事故的形成,为何我方也没有收到关于两车痕迹鉴定报告书以及技术鉴定报告书。更没有解释两车碰撞现场无大车刹车痕迹的原因,现场大车无刹车痕迹,为什么还要定摩托车司机辉主要责任。 4、xx县交警大队在处理此次事故过程中,在程序上存在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同时,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但从事故发生起到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申请人至今未收到此次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他任何关于此次事故的证据材料,系违规行为。 综上,申请人对此次x公交认字【20xx】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而向贵支队申请复核。请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xxx年xx月xx日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12篇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_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刑事案件复核申请书范文 第13篇申请人:xxx,男,42岁,住xx县xx镇先农街x号楼xx号,身份证号:51052419xxxxx,川exxx号车驾驶员,电话:xxx 复核请求: 撤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20xx】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责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新作出认定。 理由: x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20xx】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认定该次事故中申请人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理由为申请人所驾驶的机动车超过了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申请人认为,该认定结论不正确。理由如下: 一、认定申请人超速缺乏依据。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申请人所驾驶川exxx号超速行驶系依据《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报告》作出的结论,但该作出鉴定报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并不是符合_常委和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其作出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且该鉴定报告并没有科学依据,仅能作为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材料,但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却只依据该鉴定报告的结论,在没有其它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申请人所驾驶的川e**号车超速行驶,明显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证据。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认定结论不符合规定。 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本案中,即使申请人驾驶川exxx号超速,但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xxx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就已经侵犯了申请人通行权利,且转弯时的速度超过了30km/h,其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xxx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在无充分证据证实申请人超速的情况下,xxxx更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重新认定结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重新作出认定。 此致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xxx 二○xx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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