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选5篇)
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样本第一条委托代理人:张英,女,1978年11月18日出生,现住沉阳市沉河区万寿寺街222号,张凤的妹妹。
被投诉人:沉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法定代表人复议请求: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和工治决字[2009]第0690号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不服。该决定违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事实及依据: 1、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证据不足。根据被申请人查明的事实,卖淫者为门海清(男,身份证号:210105198006304433)。申请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无法辨认门海清的性别。申请人亦无同性恋行为习惯。
因此,申请人不可能实施针对门海峰的行为。
另外,被申请人认定,双方已谈好价格,准备在沉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与北汽马路交叉口附近进行卖淫活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地区是一个繁华地区。即使案发时凌晨0:00左右,人流依然络绎不绝。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如何准备发生性行为呢? 2、被申请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程序违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处罚决定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发表意见和辩护的权利。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收容教育决定书的认定,申请人的行为发生在20日零点左右,被申请人于20日作出处罚决定。被申请人作出拟处罚决定。通知程序和作出处罚决定并不保障申请人的举报和申辩权利。
此致沉阳市公安局
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样本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暂缓行政拘留申请书和行政复议申请书第一部分:暂缓行政拘留申请书和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申请人:
申请理由:
我因涉嫌殴打他人,被xx市xx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但根据本案事实,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已向你们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本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在审查期间继续这样做,审查结果将毫无意义,给本人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挽回的。为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我向区公安局申请行政拘留、罚款。但根据本案事实,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已向你们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本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在审查期间继续这样做,审查结果将毫无意义,给本人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挽回的。因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我申请
审查期间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本人愿意依法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请批准。审查期间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本人愿意依法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请批准。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
授权代理:
案由:因不服公安局年月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我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条件及理由:
申请人认为
公安局制定了《
“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2、本案违法行为轻微,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申请人持有的器具没有用于非法用途,也没有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违法行为。这完全符合情节特别轻微的事实。情况。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申请人持有该设备。没有用于非法目的,也没有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违法行为,完全符合情节。极其轻微的情况。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申请人给予“极其”严厉的处罚,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情节特别轻微的,公安机关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该行政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合理性原则,也不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该行政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合理性原则,也不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本案中,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申请人作出处罚,该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并与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相适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本案中,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给予的“严厉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不相称,也没有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精神。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本不相称,也没有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精神。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合法、合理。申请人在深圳市有固定住所和工作场所,实际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值得指出的是,申请人是一名自愿反黑钱活动人士。在经历了自身及周边朋友的多次财产、人身侵害后,申请人多次主动志愿帮助维护深圳的治安,制止小偷、抢劫的违法行为。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合法、合理。申请人在深圳市有固定住所和工作场所,实际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值得指出的是,申请人是一名自愿反黑钱活动人士。在经历了自身及周边朋友的多次财产、人身侵害后,申请人多次主动志愿帮助维护深圳的治安,制止小偷、抢劫的违法行为。
本案中,申请人因参与制止盗窃行为过多,被联防人员误会行为可疑,并被联防人员人身伤害。于是,他被迫中断防盗,以受害人身份到公安机关请求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申请人作为受害人反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对于热爱深圳、关心社会治安的人们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打击。本案中,申请人因参与制止盗窃行为过多,被联防部门误认为行为可疑。结果,他被联防人员打伤,被迫停止反扒活动,以受害人身份到公安机关请求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申请人作为受害人反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对于热爱深圳、关心社会治安的人们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广大群众的热情。社会保障需要综合治理,也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考虑申请人的具体行为和具体情况,确保执法的合理性和社会效果。广大群众的热情。社会保障需要综合治理,也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考虑申请人的具体行为和具体情况,确保执法的合理性和社会效果。
综上,申请人认为AA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复议,请求撤销AA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撤销。请求撤销AA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真挚地
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
第二章申请行政复议——对环保局罚款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工厂经营者位于##城市###########,地址########## ############。
受访者:
#####市环保局,住所####################。
合法代表:
申请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不服,依照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更换受访者。东环刑字[2014]###行政处罚决定由本人作出。
原因如下:
1、申请人开办的####市#######工厂已于2011年完成环保手续,并经####市环保局批准,颁发环保证书。申请人高度重视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并已获市环保局批准颁发环保证书。申请人在运营过程中非常重视环境保护,花费了大量资金
我们购买、安装和使用污水设施,并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们的生产经营中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我们购买、安装和使用污水设施,并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们的生产经营中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工厂被征拆前所有生产设备均符合环保要求。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工厂被征拆前所有生产设备均符合环保要求。
2、因莞惠城际铁路谢岗段开发建设,需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面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并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了被征用的厂房及其他建筑物。与此同时,工厂内的生产设备也被拆除。由于时间限制,拆除后并无工地。停工三个月后,在原厂房旁边搭建了一个小型临时金属房,用于打样和小规模生产,以应对之前未完成的少量订单。生产设备由五台改为两台。在此期间,作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 2、因莞惠城际铁路谢岗段开发建设,需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面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并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了被征用的厂房及其他建筑物。与此同时,工厂内的生产设备也被拆除。由于时间限制,拆除后并无工地。停工三个月后,在原厂房旁边搭建了一个小型临时金属房,用于打样和小规模生产,以应对之前未完成的少量订单。生产设备由五台改为两台。在此期间,作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
因此,申请人在简易工厂临时小规模生产是由于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并非申请人的主观过错。因此,申请人在简易工厂临时小规模生产是由于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并非申请人的主观过错。
3、申请人已尽最大努力,积极消除和减少临时生产造成的环境危害。 3、申请人已尽最大努力,积极消除和减少临时生产造成的环境危害。 1
影响。申请人已在被拆除厂房旁边尽快重建了厂房。影响。申请人已在被拆除厂房旁边尽快重建了厂房。环保设备于2012年8月重新安装,安装完成后立即要求环保部门重新检查督导。同月,环保设备重新安装,安装完成后立即要求环保部门重新检查督导。同年9月,我们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环保部门同年向市环保局申请受理。环保部门于同年10月完成现场验收,目前已进入书面审批阶段。 3月份已完成现场验收,目前已进入书面审批阶段。
综上可见,申请人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已及时纠正。
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1998年11月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98年11月全国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2000年,从制定机构和法律法规顺序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申请人应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制定的法律。从制定机构和法律法规顺序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而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的处罚,并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的“十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的法律不正确。被申请人依据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的法律不正确。被申请人处罚申请人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规定的,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进行建设。”本条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应当责令限期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应当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在需要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情况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已通过验收。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负责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在期限内办理手续;逾期未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但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报告或者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二)拒绝报告环境保护事项的
护理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护理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或者不遵守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的。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 (四)煤炭、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砂石、粉尘等物料存放在人员密集区域,未采取防火、防尘措施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 (四)煤炭、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砂石、粉尘等物料存放在人员密集区域,未采取防火、防尘措施的。 “两者对处罚幅度有不同规定,应当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两者对处罚幅度有不同规定,应当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综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处以罚款5万元。与申请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相称,明显情节极其严重。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还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万元,与申请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相称,明显数额过重。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还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应用程序.
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样本第三条申请人黄正民是被害人黄正友的兄弟。出生于1971年9月1日,汉族,浙江XX县人。现住浙江省温州市XX县滕阳乡滕中路40号。手机号码13819786713。
申请人曾仁文是被害人曾树春的弟弟。 195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浙江省XX县人。现住浙江省温州市XX县滕阳乡玉藤湾地村。
被申请人为新疆XX区XX县公安局。
请求复议:
1、依法撤销2009年9月21日托工行部理字[2009]001号公告;
2、依法侦查黄正友、曾树春被害案,对犯罪嫌疑人黄晓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09年9月29日,申请人收到XX县公安局对黄正友、曾树春杀人案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
一、2008年6月16日晚,黄某夫妇、曾某夫妇在XX县陈氏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博古特8号金矿工地住处失踪。经搜寻无果,终于于2009年7月15日11时左右被找到。他的尸体是在矿井抽水时被发现的。尸体发现:黄峥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有明显刀伤,左手掌骨折,面部有钝器击打痕迹,颈部有伤痕,右上肢骨折,以及他的右小腿骨折。有钝器外伤。曾淑春的两只眼珠子被挖掉,额头上有两处明显是被棍子打的伤痕,后脑勺头皮上有一道10厘米的裂痕,头骨裂开,右太阳穴旁边有一个洞以及身体其他部位被殴打的痕迹。两具尸体体内没有腹水,腹部也没有胀大,尸体表面的皮肤上有被击打的痕迹。可以得出结论,死亡是由机械暴力造成的。
2. 尸体在现场被发现。矿井口大约是
吊篮口表面米,吊篮与井缘之间的空间仅或有两块铁板覆盖在矿井入口处。两块铁板用铁丝拉紧,并用铁锁锁紧。矿井里的人说,井是锁着的,不可能有人不小心掉进井里。可以断定,这不是“溺水自杀”,也不是第一次死亡现场。
3、黄正友、曾树春不存在“溺水自杀”的主客观因素。黄和曾结婚已近20年。他们的经济条件非常好,关系也一直很好。他们有80岁的父母和一个17岁还在上学的儿子。 2008年6月16日白天,两人打电话回家关心儿子的转学考试。黄、曾在异国他乡,忽视了父母和儿子,没有给家人留下任何言语,突然双双“自溺”身亡,这是不合理的。此外,黄晓敏承包的湖南铅锌矿还投入了165万余元股本,目前尚未结算。如果没有绝望的主客观因素,他们怎么会失去理智,抛弃巨额财产“投河自尽”呢?
4、黄正友、曾树春的死因应重新评估。他对XX县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并于2009年8月6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但未获准。法律规定,身份证明可以补充或者重新身份证明。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重新身份证明。
5、黄晓敏系重大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黄晓敏,男,45岁左右,浙江省XX县滕阳乡人。他长期从事承包商工作。他行为恶劣,本性恶劣。他拥有数千万资金。他很阴险。他善于利用金钱去结识当权者。他会开车。 2006年黄小民承包湖南铅锌矿时,黄正友担任矿区总经理,拥有股份165万余元。两人有着复杂的经济关系。由于矿山证件不全被查封,黄正友要求撤回股份,但黄晓敏拒绝,由此引发矛盾。 2008年4月,黄正友、黄晓敏来到黄晓敏承包的新疆金矿后,黄晓敏与黄正友因退股问题矛盾升级。最后,黄晓敏同意黄正友退出,并要求将湖南铅锌矿相关账簿、股权合同、票据、欠条等文件带至新疆。 2008年6月上旬,黄正友委托妻子曾淑春将上述文件寄往新疆。黄正友到新疆才两个多月,曾树春到新疆也才十多天就被杀了。两人被杀后,黄晓敏花了三天时间才通知申请人。 2008年6月23日,申请人赶赴矿区。事实上,黄正友拥有165万股黄金。黄晓敏表示,黄金只有13万股。其账簿、股权合同、票据、欠条等文件均被黄晓敏销毁。黄晓敏言论漏洞百出,行为神秘且撒谎,有作案条件、能力和时间。
综上所述,黄正友、曾树春是被黄晓敏等人杀害后扔进井里的。他们并没有“淹死”。矿井并不是第一个场景。 “溺水身亡”缺乏事实依据。嫌疑人正是黄晓敏。中央多次表示“人命案件必须破”。两条生命危在旦夕。 XX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应迅速组织警方立案调查。兹请重议,请予批准!
真挚地
新疆XX县公安局
申请人:xxx
2009 年10 月5 日首页12 末页
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表第四部分公安行政复议申请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_____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1._______________申请表复印件;
2. 有______________份证据。
派出所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五期《公安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写得很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是为了方便大家阅读。
第一章行政复议公安局
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人:唐树石,男,汉族,贵州省黔西县人,住黔西县城关镇清碧路716号,身份证号:522423198111270019,电话:13984771600。
复议申请人:黔西县城乡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李晓复议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贵州规管办(20XX年,我在城关外镇员林路17号盖房子,面积平方米及广场建筑一座,于20XX年10月12日取得房产证,字号为(10009048),申请人审查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1、标的处罚违法,被申请人撰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代表人为唐国民,基本房屋所有权为唐树实,被申请人捏造事实并对其进行违法处罚,其行为违法。
2、申请人建造的总平方米包括一个平方米的车库。当时车库漏水,给申请人带来不便。因此,申请人对车库进行了修缮,并利用修缮成果将车库扩建至三十平方米左右。后复议申请人认定原面积1平方米的车库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为此,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
复议不影响市容市貌的,申请人有权处置、修缮、更换其产权。
综上,被诉人没有根据事实和理由任意处罚。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思想报告专题提出复议申请。希望上级给予公正、合法的裁决。谢谢你!这就是毕节的城乡。规划局申请人:唐树实2011-11-16
第二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姚媛媛,女,33岁,1981年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041981020XX 2020年6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申请行政复议向郑州市公安局提交复议,请求郑州市公安局撤销其处罚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郑州未来路分局于20XX年6月17日作出对郑功伟罚款的决定【20XX年4月29日下午一点左右我在公司上班,刘建国、刘延凯在公司外面大吵一架。我当时什么也没说。突然马吉虎给我打电话,说刘彦凯的麻烦会影响公司其他同事的工作。他说他不方便叫刘彦凯出来,让我劝他。我正要说话劝他不要在公司里大声喧哗。毕竟,我们在这里。
她一点也不领情,骂我,还说“你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为什么关心我”之类难听的话。然后我就想把她拉进电梯,让她不要影响公司其他人。实在动不了了,才请刘建国和马吉虎帮忙。公安机关并未全面调查真相。他们只看到我打刘延凯,但并没有真正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过错认定上,他们只找了我的错,根本没有找刘彦凯的错。不仅如此,她还咬了我。最全的文字站,公安机关也有伤害报告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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