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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范文(合集12篇)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报告第一部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足额计提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企业机械化。要继续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在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应用,推广使用机械铲挖、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推广非电动等安全性能良好的起爆设备。起爆系统;积极推广矿山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技术;鼓励采用尾矿充填、尾矿干排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和引导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应用,牵头在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实施示范。强化安全管理手段现代化,推广应用视频系统、e安通等先进设备设施。同时,要加强政府部门与科研院所在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测、地压监测、通风系统完善、露天边坡监测管理、安全先进开采技术研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救援体系建设等,通过联合攻关,早出成果,做好转化应用,提高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矿山安全隐患报告样本第二部分(一)加强管理工作落实和改进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和完善非煤矿山分级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名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动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训、市场引进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水平。

2.加强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实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探,摸清资源状况。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开采、矿渣综合利用“三化”模式,创建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整体意识,消除矿山安全先天不足。审批矿山建设项目时,应当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存在状况、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等因素,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利用。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1. 维持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使用寿命标准控制准入门槛。

2、加大整改关闭力度。未达到国家或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使用寿命标准,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限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违反“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拒绝逾期落实安全监管指令、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已提请县政府列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并实施“三+N”清单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有色金属。根据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班组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人人有责。负责任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各级人员的职责真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出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标准化合规体系,推动合规升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企业实施员工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充足的员工特别是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考核管理,促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工作。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员工安全素质的抽查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标准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印发的关于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减员”工作,提高矿山机械化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等级。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论证是否可以采用充填采矿法,并优先采用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将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

(四)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公司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清单化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商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贯穿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始终,同步实施。按照县级部门相关规定,对非煤矿山企业逐项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报告。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第三部分(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改过程中的突出矛盾,研究完善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执法。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将进行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落实清单化管理工作,构建以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现代化非煤矿山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及时报告。调动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报告第四部分。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三个行动”。同时,部署并组织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无正规设计、系统缺陷的采场、没有两个独立、直接通向地面的矿山和隧道、行人安全出口、顶板不稳定等问题。未采取监测方法和处理措施,采用国家指令的吊装设备设施陈旧,未落实地下防洪、防渗水和排水措施,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风质量、空气质量风量、风速不符合规定要求,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通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包括采空区、烟火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可靠等9项。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点整治一侧坡和顶棚开采,不实行自上而下阶梯(分层)开采。边坡有变形、滑动迹象,堆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未建立堆场监测系统、对堆场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造成潜在威胁等五方面安全隐患。

尾矿库:要强化危险库、安全库、病库管理,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不合格、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缺乏正式法规。设计、尾矿超量排放、堆存、私自堆放乱建、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等。没有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险仓库未停止生产应急救援、危险仓库未限期消除险情、病害仓库未按照规定处理的。规定对七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油气生产储运:重点无井控设计,无配套防喷、节流压井管汇,未落实油气层钻前检查验收制度,石油钻井过程中井控措施不完善和气层,以及井涌。溢流处理等防喷措施不完善和不落实,含硫油气井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布置、井控装置、硫化氢检测报警、点火程序等、点火设备不达标。不落实,包括不符合标准,未落实防火间距、泄压泄压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漏电监测系统、防雷防静电装置等措施等重大隐患油库、地下储气库等源头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

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停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令、私采乱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层和边界跨越。

矿山安全隐患报告样本第五部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分级监管机制。通过调查,对各类企业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工作体系,细化执法责任、执法内容、执法形式,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违法行为查处数据库,实现企业违法记录信息监管部门共享;通过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跨部门行政执法移交制度,让违法企业无处藏身。

三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落实各级目标管理、领导干部安全述职诫勉谈话、定期考核、重大事故“一票否决”等方式,强化绩效考核,推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创新投资机制。通过完善安全成本切片、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等制度,确保安全投入渠道畅通、资金充足。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技术、安全设施、隐患整治等方面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企业自主投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是创新事故调查处理机制。通过制定事故调查组工作细则,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调查组权威,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提高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有效性。

矿山安全隐患报告样本第六部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个行动”与加强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加强中小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监管通则)监发[2009]4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发[2009]1号) 】80号)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要逐步将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减少企业检查频次等都是鼓励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的鼓励措施。

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重点抓好“设计施工合法、安全出口畅通、起重运输可靠、通风系统完备、防火防水充分、顶板和边栏稳定、规范安全管理”。露天矿山要围绕“设计建设合法化、开采技术先进、排土有序规范、安全管理到位”四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尾矿库企业要围绕“规范建设、合理建设、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置到位、排洪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从五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石油企业要深化HSE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领导承诺制度,完善各类操作文件和程序文件,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落实防止井喷失控、防止硫化氢中毒、防止恶劣天气等措施。加强灾害应急管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工作更加深入,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第七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5月31日至6月2日,安徽省矿山安监局监察大队对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公开、秘密检查,指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层面:采矿权不合理设置、非煤矿山安全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停产停建矿山监管不细致。其次,在企业层面:圣马矿业有限公司鞍子山铜多金属矿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不具备NO2检测功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主水泵房两名排水工人未按要求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主通风机安装在地下+75m中段,备用电机放置在1#主井井口附近的空压机房内。满足快速更换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池州市九华金丰矿业铜木坑磁铁矿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只能检测CO一种气体,不符合监管要求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和池州市政府立即实施改革。现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

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海歌要求:诚心接受,按命令接受,迅速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工作,一一整改,不折不扣地消除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同时,我们注重举一反三,建立规则制度,通过整改问题、补短板、攻坚克难,继续聚焦非煤矿山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踏实的作风。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委办公室及时向池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列名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督查通知》,要求全市认真组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治理工作排查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挂牌督办通知中相关事项全部整改落实后,向省安委办公室书面报告,省安委办公室终止督办。

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制定了《省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查工作》 《重大隐患及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决定由市级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单位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县要按照“三管理、三必须”的原则,充分发挥好这两项任务。级安委会办公室每十天协调实施一次调度。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矿区开展大面积隐患排查整治。

二、立足当前,切实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省应急部门立足当前非煤矿山实际,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突出重点。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矿务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预防顶板塌陷等十二个方面的检查、中毒窒息、火灾、水渗透。计划。采用聘请专家、“解剖式”检查等方式,对32个重点矿山出具现场检查记录32份,责令4处相关设备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有非煤矿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共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检查919次。检查发现一般隐患2673处,重大隐患3处。下发各类执法文件878份,对28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责令12家矿山停产整顿,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2台,暂扣2家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抓住重点。以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为重点,印发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矿业公司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进行一一审核、登记,确定检查组。 51个地下矿山实现全覆盖检查。合肥、池州、黄山市局各淘汰1个外包项目施工队伍。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要求,印发《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完成53个尾矿库注销工作,并保证尾矿库的安全。全省尾矿库基本情况在责任体系上发生了变化和注销。三是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国家矿务局对霍邱县、贵池区作为攻坚克难重点县的要求,认真做好矿山整合关闭、尾矿库排水系统测试、“架空水库”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筑及其他工作。四是齐心协力、共同管理。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互查工作。 13个市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聘请18名专家,对38个非煤矿山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隐患133处。下发各类执法文件52件,有效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为防范台风“烟花”影响,全省139个尾矿库全部实行市县领导负责人保障制度,加强巡查和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期间停产、疏散要求。大雨。 7月25日至28日,合肥、淮北、宣城、黄山、蚌埠、马鞍山、滁州、苏州等城市矿山企业暂时停产。全省非煤矿山未接到重大险情报告。

三、着眼长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推动“重点县”集中发力。针对贵池区、霍邱县被列为全国30个非煤矿山重点县,我们将把其作为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指导,以点带面,重点攻关解决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迈上新台阶的关键问题。二是推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层层推进落实两个清单,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质量和效果。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动企业各级人员根据岗位学程序,大力推进“学程序、落实、强化管理”常态化。督促企业严格比对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标准,认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行动”,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以《修正案(十一)》和《矿山重大隐患排查处理办法(试行)》为抓手,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持续推进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因地制宜、因矿施策,推动固定矿山设施无人值守作业,推广应用遥控机械设备和无人驾驶技术,加快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止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发生。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 年7 月29 日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报告第八部分一、尾矿库隐患治理取得有效成效。通过专项整治,我县唯一的郭家村硫铁矿尾矿库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已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于9月份通过了市安监局的检查。

2、“阶梯式”工作面实施进展顺利。专项整治前,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采作业面“高坡”、“一堵墙”甚至“采矿”等现象突出,安全隐患严重。通过治理,这些不安全的采矿方式已基本消除。采煤工作面“台阶”已初步形成,采煤工作面坡度趋缓。只要坚持这项工作,不安全的开采方式就可以彻底杜绝,逐步达到“分层剥离、阶梯开采”的水平。

3、机械化铲土作业实施成效明显。通过专项整治,我县65%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了机械化铲运作业,改变了以往人工装石的方式。这不仅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也更好地提高了安全性。生产运行环境。

4、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已开始。专项行动前,企业因投资压力、技术实力、销售市场等因素,不愿实施中深孔爆破。专项行动开展后,局领导亲自带头深入企业,通过详细核算、比较安全系数、比较经济效益等方式与维宇谈心,打消了顾虑业主并充满信心地进行投资。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我县两家企业采购了中深孔爆破设备,开展了中深孔爆破作业。结果很好,在同行中形成了良好的声誉。影响。相信这项先进、安全的技术将逐步在全县推广。

5、安全管理档案建设趋于完善。今年,县政府改善了我局办公条件,给我局设立了专门柜台。为此,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方案》要求,为各矿山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基本实现“一企一档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搞好档案工作,使档案发挥最大的管理作用。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第九条:通过三年整改行动,健全落实了以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的责任链、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和防控体系。非煤矿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健全以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实行“清单制”管理,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点任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第十条我局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主要采取“三步走”和“两个协调”的方式。

“三步走”第一步是由主任、副主任带队深入全县130家非煤矿山企业,从矿产资源等多方面逐矿全面检查。许可证状况、体系建设、现场管理。除立即现场整改的隐患外,所有隐患和问题均予以登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通过全面调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第二步,各乡镇安监站将根据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深入企业加强监管整改。我局矿监单位将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对于隐患严重、问题较多的企业,有的重点监管,有的责令停产整顿。对于个体企业,县安委办公室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下发监管通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第三步,企业完成整改后,报乡镇安监站初审,我局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过程中,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我局要求他们继续整改。同时,也要求有条件开展中深孔爆破的企业开展中深孔爆破。

“两个合作”的第一个合作,就是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大力支持。也就是说,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各部门将停止审批烟火供应。须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确实已按要求整改。我局将出具书面文件,限制烟火。确认产品数量后,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此次合作不仅有效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安监部门的执行能力。第二个合作是获得中介公司的支持和配合。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进行安全评价,我局趁换证之机,要求安全评价中介公司至少一名工程师长期驻我县配合我局现场检查并及时提供信息。技术指导有效弥补了我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在中介部门工程师的现场指导下,消除了许多长期无法根治的隐患,极大地提高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

矿山安全隐患报告样本第11部分经过几个月的专项整治,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充分暴露,导致一些本应及时开展的工作没有及时有效开展。当然,我局已就目前人员、设备等实际困难进行了书面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我局正在研究解决人员、设备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非煤矿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分层剥离、阶梯开采”的生产现状尚未完全形成。三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延期手续相对缓慢。四是不少企业安全意识低,安全投入不足。五是员工安全知识匮乏,铤而走险、鲁莽行为时有发生。今后,我们将积极想办法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定会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样本第十二部分将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安排。

(二)调查整改(2020年8月至12月)。我镇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排查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隐患问题“两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化管理制度,并上报及时。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2021年)。动态更新列表管理系统中的各种列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以风险分类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为重点的防控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巩固提高(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梳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制度,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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