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倾述林首页
  2. 优秀范文

公报格式模板及范文(通用4篇)

通报格式模板及样本文章第1部分,我国旅游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基本持平,出境旅游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全国国内游客达1亿人次,收入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亿元;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增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1000万人次,旅游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全年旅游总收入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

1、国内旅游

全国接待国内游客——人次,比上年增加。其中:城镇居民1亿,农村居民1亿。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3335.4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农村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

全国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为1元,农村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为1元。

——春节、国庆两个“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亿元。

2、入境旅游

入境旅游人数——人次,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外国人1万人,增加;香港同胞减少1万人;澳门同胞减少1万人;台湾同胞增加1万人。

过夜游客——人次,比上年增加。其中:外国人1万人,与上年持平;香港同胞减少1万人;澳门同胞增加1万人;台湾同胞增加1万人。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335.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3、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1、国外市场

20.我国入境外国旅游市场小幅增长。全年入境外国游客1万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

—— 亚洲市场仍是主要客源市场,入境人数1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入境外国游客人数的10%。其中:韩国是最大的入境游客来源国。

—— 除美洲市场小幅下滑外,其他各大洲市场均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具体情况是:欧洲市场到港人数为1万人,持续增加;美国市场入境人数为1万人,呈下降趋势;大洋洲市场入境人数1万人,持续增加;到达非洲市场的人数为10,000人,并且还在增加。

——名外国过夜游客在我国平均停留时间为天,比上年增加3天,人均日支出为美元,比上年增加1美元。

2012年主要旅游客源国入境旅游情况

全国入境旅游人数序号与上年比较

(万人)(%)

1 韩国

2 日本

3俄罗斯

4 美国

5马来西亚

6越南

7新加坡

8 蒙古

9 菲律宾

10澳大利亚

11加加拿大

12德国

13泰国

14 印度尼西亚

15 英国

16印度

17 法国

18哈萨克斯坦

19意大利

20 缅甸

2、港澳台市场

2012年,作为入境旅游市场主体的港澳台市场中,香港市场小幅下滑,澳门市场下滑明显,台湾市场小幅增长。

——2012年进入香港市场的人数为1万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过夜游客1万人次,减少,占入境人数;一日游游客数减少1万人次,占入境人数比重。

—— 2012年,访澳旅客为1万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过夜游客增加1万人,占入境人数的比重;一日游人数减少1万人,占入境人数的比例。

——2012年进入台湾市场人数为1万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过夜游客增加1万人,占入境人数的比重;一日游人数减少1万人,占入境人数的比例。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旅游接待和收入

—— 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接待过夜游客1万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国家包括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福建、辽宁、山东、云南、广西、陕西、安徽、湖北、四川、湖南、重庆、黑龙江、河南、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北、吉林等23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入境过夜游客突破万人次,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 2012年,全国各省区市共接待外国过夜游客1万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国家有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辽宁、山东、云南、陕西、黑龙江、湖北、广西、安徽、福建、重庆、内蒙古、四川、山西、河南、河北、吉林。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东省接待外国过夜游客突破万人次,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 2012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福建、辽宁、山东、天津、云南、陕西、安徽、广西、湖北、重庆、湖南、黑龙江、四川、内蒙古、山西、河南、新疆、河北、吉林、江西、海南、贵州、西藏等28个省(区、市)。广东省旅游(外汇)收入达1亿美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按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排列,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为:

序号地区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比上年(%) 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万人次)比上年(%)

1广东

2江苏

3 上海

4浙江

5北京

6 福建

7辽宁

8 山东

9 天天津

10 云南

11陕西

12 安徽

13 广西

14 湖北

15 重庆

16 湖南

17黑龙江

18 四川

19 内蒙古

20 山西

21 河南

22新疆

23 河北

五、主要城市入境旅游接待及收入情况

—— 2012年,接待入境过夜游客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有:深圳、广州、上海、北京、杭州、珠海、苏州、重庆、厦门、桂林、南京、黄山、成都、武汉、大连、青岛、宁波、西安、昆明、无锡、泉州、福州、沉阳、天津、长沙、洛阳、温州、中山、延边、烟台、三亚、威海、南通、太原、郑州、合肥、乌鲁木齐、长春、承德、漳州、济南、南宁、九江、秦皇岛、大同、哈尔滨46个,与上年持平。

—— 2012年接待外国过夜游客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为上海、北京、广州、杭州、苏州、深圳、重庆、成都、武汉、大连、桂林、南京、西安、黄山、青岛、昆明、厦门、无锡、天津、宁波、沉阳、珠海、延边、福州、洛阳、温州、威海、烟台、南通、三亚、乌鲁木齐、太原、长沙、长春、合肥、承德、秦皇岛、郑州、大同、南宁、济南等.比上年增加3个。

—— 2012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城市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杭州、苏州、厦门、南京、福州、珠海、泉州、大连、武汉、青岛、西安安、桂林、宁波、无锡、沉阳、成都、重庆、黄山、烟台、南通、昆明、温州、长沙、三亚、威海、太原、合肥、漳州、长春、中山、乌鲁木齐、秦皇岛、延边、洛阳、济南、郑州、连云港、承德、哈尔滨、南宁、大同46个,比上年增加2个。上海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达1亿美元,位居全国城市之首。

6. 出境旅游

2012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继续快速增长,旅游目的地持续增加。

——2012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到1万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出境经商人数1万人,减少;出于私人目的出国的人数为10 000 人,有所增加。最先出发的目的地按照人数排序。排名前十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台湾、泰国、日本、柬埔寨、美国、马来西亚和越南。

—— 2012年,旅行社组织出境游总人数1万人次,增加,其中:出境游1万人次,增加;赴港澳旅游1万人次,增加;赴台旅游人数增加1万人次。

—— 2012年,新增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为: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哥伦比亚共和国、萨摩亚独立国、喀麦隆共和国。

2012年中国公民前往主要出境国家(地区)的首站

序号国家(地区)出境旅游人数(首站)与上年比较

(万人)(%)

1香港

2澳门

3 韩国

4 台湾

5泰国

6 日本

7柬埔寨

8 美国

9马来西亚

10越南

七、旅行社规模及经营情况

—— 截至2012年底,全国纳入统计的旅行社24944家,比上年末增加。

—— 2012年末,全国旅行社总资产1亿元,比上年增加;各类旅行社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比上年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1亿元,比上年增加。

—— 2012年,全国旅行社共接待入境游客1万人次、1万天,比上年分别增加1万人次和1万天;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分别为1万和1万天,比上年分别增加1万和1万天。

—— 2012年,全国旅行社共组织国内过夜游客1万人次、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和增加;旅行社接待国内过夜游客数分别为1万和1万天,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增加。

八、全国星级饭店规模及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12807家星级饭店纳入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其中11367家已完成201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并通过省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根据11367家星级酒店的财务数据:

——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1367家,客房数1万间,床位1万张;原有固定资产1亿元;营业总收入1亿元;缴纳营业税1亿元;以及年平均客房入住率。

11,367家星级酒店中33,354家:五星级酒店640家; 2,186家四星级酒店;三星级酒店5,379家,二星级酒店3,020家,一星级酒店142家。

—— 全国有国有星级饭店3315家。 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缴纳营业税1亿元。

全国有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兴建的星级饭店——467家。 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缴纳营业税1亿元。

2012年全国星级饭店经营状况

酒店类型及星级客房数量床位数量客房入住率

(%) 营业收入营业税固定资产

(座位数) (万间/万套) (万张) (亿元) (亿元) (亿元)

1、酒店经济型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有合资企业

集体合资企业

国有、集体、合资企业

其他同事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人合伙企业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

港澳台商投资

与港、澳、台商合资

与港、澳、台客商合作

港、澳、台商独资

港澳台投资有限公司

外来投资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

2. 酒店星级

五星

四星

三星级

两颗星

一星

九、旅游教育培训

—— 截至2012年末,全国开设旅游系(专业)的高等学校有1097所,比上年末减少18所;在校生1万人,减少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139所,比上年末减少18所。年末新增学校46所,在校学生1万人,增加1万人。旅游院校总数为2236所,在校学生1万人。

—— 2012年,行业在职人员培训总数达到1万人,比上年增加1万人。

公报格式模板及样本文章第二部分,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国内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入境旅游市场稳步推进,出境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国内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收入达1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入境旅游人数1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亿美元。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旅游支出1亿美元;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万亿元。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综合贡献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0%。旅游业直接就业1万人,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就业787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总数。

1、国内旅游

全国接待国内游客——人次,比上年增加。其中:城镇居民1亿,农村居民1亿。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3335.4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农村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

全国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农村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

——春节、国庆两个“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亿元。

2、入境旅游

入境游客——人次。其中:外国人1万人;一万香港同胞、一万澳门同胞、一万台湾同胞。

入境过夜游客人数为33,354人。其中:外国人1万人;一万香港同胞、一万澳门同胞、一万台湾同胞。

国际旅游收入达3335.4亿美元。

3、出境游

——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

——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总人数1万人次,增加,其中:境外旅游1万人次,增加;前往香港、澳门,增加1万人次;赴台旅游人数增加1万人次。

—— 新增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为:乌克兰。

出境旅游支出3335.4亿美元。

4、旅行社规模及经营情况

—— 截至年末,全国纳入统计的旅行社26650家,比上年末增加。

—— 截至年末,全国旅行社总资产1亿元,比上年增加;各类旅行社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比上年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1亿元,比上年增加。

—— 全年全国旅行社共接待入境游客1万人次、1万天,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增加;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5600人次、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增加1万天。

全年全国旅行社共组织国内过夜游客1万人次和1万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和增加;旅行社接待国内过夜游客数分别为1万和1万天,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增加。

5、星级饭店规模及经营情况

截至年底,全国共有12803家星级饭店纳入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其中11180家已完成20项财务状况表并通过省旅游行政部门审核。 11180家星级酒店财务数据显示:

—— 全国有星级饭店11180家,拥有客房10000间,床位10000张;原有固定资产1亿元;营业总收入1亿元;缴纳营业税1亿元;以及年平均客房入住率。

11180家星级酒店中,有——家:五星级酒店745家,四星级酒店2372家,三星级酒店5406家,二星级酒店2557家,一星级酒店99家。

全国有国有星级饭店——家、3057家,年营业总收入1亿元,营业税1亿元。

全国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兴建的星级饭店——家442家,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上缴营业税1亿元。

6、旅游教育培训

—— 截至年末,全国设有旅游系(专业)的高等旅游院校1122所,比上年末增加163所,在校生1万人,减少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933所,比上年末增加163所。新增学校60所,招生1万人,增加1万人。旅游院校总数为2,055所,在校学生10,000人。

—— 全年行业在职人员培训总数达到1万人,比上年增加1万人。

注:《2014年中国旅游统计公报》修订及新增数据说明

根据《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评价体系”和评价体系》、《2014年中国《旅游统计公报》的编制,完善了原旅游统计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国际旅游收入”及其相关的“旅游总收入”、“境外入境停留人数”过夜游客”、“人均日支出”等数据,新增“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出境旅游支出”、旅游业就业人数及其占全国就业人口比重等数据。相关修订及新增数据解释如下:

1.关于国际旅游收入。根据《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口径与出入境统计口径对等的原则,入境游客停留3个月至12个月的支出与游客在华停留1个月的支出短期内(纯旅游除外)得到补充和完善。根据相关调查,对外国入境过夜游客停留天数和人均日支出进行了修订,“国际旅游收入”由原来的1亿美元修改为1亿美元。

2、关于出境旅游费用。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外汇局公布的旅游服务贸易支出实际上是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支出总额。计算我国“出境旅游支出”时,按照联合国《国际旅游统计建议》,各类境外人员在目的地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差旅费除外)应从“出境支出”中扣除世界旅游组织。中国学生及其家人在海外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导致2014年出境旅游支出达1亿美元。

3、关于旅游总收入。根据“国际旅游收入”修正数据,增加1亿美元,纳入“旅游总收入”,“旅游总收入”由原来的万亿元修正为万亿元。

4、关于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20个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根据现有国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数据,结合投入产出法,测算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2014年被添加到计算中。

5.关于旅游就业数据。基于恒等假设,即特定旅游行业向游客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比例等于该行业从业人员中旅游就业的比例,计算加上2014年全国旅游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数据。

6、关于历史同期数据比较。由于2014年国际旅游收入计量方法和统计口径的调整,数据无法追溯、不具有可比性。公报并未计算或表述“国际旅游收入”、“旅游总收入”等数据的同比数值。

通报格式模板及样本文章第三部分20xx年,我国旅游业平稳较快发展。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入境旅游市场企稳回升,出境旅游市场放缓。国内旅游人数40亿人次,收入1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亿元、1亿元;入境旅游人数1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亿元和1亿元人民币。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旅游支出104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0%;全年旅游总收入1万亿元,同比增长11%。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直接贡献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30%;综合贡献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0%。旅游业直接就业2798万人,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就业7911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总数。

1、国内旅游

全国接待国内游客——人次,比上年增加。其中:城镇居民1亿,农村居民1亿。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3335.4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农村居民旅游消费1亿元。

全国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农村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支出元。

——春节、国庆两个长假期间,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亿元。

2、入境旅游

入境旅游人数达——人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外国人1万人,减少;香港同胞增加1万人;澳门同胞增加1万人;台湾同胞增加1万人。

过夜旅客——人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外国人1万人,减少;香港同胞增加1万人;澳门同胞增加1万人;台湾同胞增加1万人。

国际旅游收入达3335.4亿美元,同比增长。

3、出境游

——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同比增长。

——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总人数1万人次,增加,其中:境外旅游1万人次,增加;前往港澳地区1万人次,减少;赴台旅游人数增加1万人次。

出境游客——人次,消费1045亿美元,比上年增加。

4、旅行社规模及经营情况

—— 截至年末,全国纳入统计的旅行社27621家,比上年末增加。

—— 截至年末,全国旅行社总资产1亿元,比上年增加;各类旅行社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比上年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1亿元,比上年减少。

—— 全年全国旅行社共接待入境游客1万人次、1万天,比上年分别增减;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数分别为1万、1万天,比上年分别减少和减少。

全年全国旅行社共组织国内过夜游客1万人次、1万天,比上年分别增加1万人次和1万天;旅行社接待国内过夜游客数分别为1万和1万天,分别比上年增加1万和1万人。

5、星级饭店规模及经营情况

截至年底,全国纳入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的星级饭店共有12327家,其中完成财务状况报表并通过省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的有10550家。 10550家星级酒店财务数据显示:

—— 全国有星级饭店10550家,客房1万间,床位1万张;原有固定资产1亿元;营业总收入1亿元;缴纳营业税1亿元;以及年平均客房入住率。

10550家星级酒店中,有——家:五星级酒店789家,四星级酒店2375家,三星级酒店5098家,二星级酒店2197家,一星级酒店91家。

全国共有国有星级饭店——家、2426家,其中实现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有20家,上缴营业税1亿元。

—— 全国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兴建的星级饭店383家,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亿元,上缴营业税1亿元。

6、旅游教育培训

—— 截至年末,全国开设旅游系(专业)的高等旅游院校1518所,比上年末增加396所,招生1万人,增加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789所,比上年末增加396所。学校减少144所,招生1万人,减少1万人。旅游院校总数为2,307所,在校学生10,000人。

—— 全年行业在职人员培训总数达到1万人,比上年增加1万人。

公报格式模板及样本第四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总体部署,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依靠党的领导。”中国党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反对党的领导和法治,认为两者是矛盾的。他们强调,法治“掏空”了党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就无法落实法治。这种对抗党的领导和法治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需要彻底澄清。

“悬天平,方知平衡;立规则,方知圆。”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不是相互排斥、对立的关系,而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守法者强,则国家强;守法者弱,则国家弱。”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它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依法治国,在党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依法治国,才能有序推进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施法治。没有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失去方向,就不可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本质。

其次,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有法治国,有法则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带领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保证一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走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只有正确破解这一重大问题,才能真正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任务,取得实效。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fanwen/show-523216.html

联系我们

15932669617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381046319@qq.com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