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通用10篇)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一部分复核请求:请求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派出所依法出具的20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于20__年3月25日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20__B号》认定的事实有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工厂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500米。
南门路口为十字路口,设有红绿灯和“门”字形人行天桥,道路中间设置隔离栅栏。
事故发生的富士康东门路口为“T”字路口。该十字路口没有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或红绿灯。路口以南十多米处没有隔离带。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是路口南端隔离带末端设立的两根人行横道引导柱,引导人们谨慎过街。
富士康东门路口和龙华东环二路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淆。东门路口没有人行横道设施,但路口南端设有两个人行横道引导柱,可供行人过路。申请人当时正按照人行横道导向柱的指示,面向导向柱由东向西人行横道行走,被答辩人一辆超速行驶的汽车撞倒。
出租车、私家车、“蓝牌”车以及多条线路的公交车日夜停靠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侧。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申请人的十字路口过马路,去搭乘对面的公交车。
《交通事故认定书》得出的结论是“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横道设施的道路上没有按照规定过马路……”与客观事实不符,完全错误!
2、3月20日某日9时40分左右,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全部由被申请人徐某某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应保持安全车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在没有红绿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情况下通行或在交警指挥下穿越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给行人和优先车辆让路。
被诉人徐某某驾车通过路口时,不但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给行人让路”,而是继续高速行驶,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法。申请人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事故不承担责任。
综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作的20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责任认定上存在错误。特向贵局申请复审,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申请人:贾某某
20年3月28日__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二部分申请人:吴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地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3队电话:_______
答复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徐某,职务:秘书
地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号,电话:_______。
请求复议:
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市土地管理局的“市[ ]号文件”,即《关于未经批准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吴元是水县xx乡xx村三队村民。 xx年1月,根据国家通过兼并、租赁、承包等方式谋求企业发展的政策,他承包了农业工商总公司下属的机械厂,担任该厂的承包期为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公司名称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房面积xx平方米。 xx年xx月xx日,我们领取了xx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于当时工厂与少年管教所之间存在土地边界纠纷,部分土地证没有办理。合同由武汉承包后,该公司依法向县国土管理局申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月、年。
吴当上厂长后,为了让公司摆脱困境,经班子、村里、农工商总公司同意,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由于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正准备建设一些新工厂。 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用地申请,并由组长签署协议办理。此时,村上与公司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报告未盖章,土地使用证被骗,导致建房用地手续不全。
为了使企业正常运转,重振公司,公司租赁了部分土地,盘活土地资产。总体而言,符合国家盘活土地资产的相关政策。但市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并非“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是考虑客观现实和后果,而是一棍子将企业打死。有悖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是不恰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恰当之处主要有: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的【 】号文件涉及吴阳,但实际上吴阳只是继宏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混合体。主体错误,刑罚不能成立。
2、法律适用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决定处罚的依据首先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本条针对的是非法转让土地,而不是出租集体合法使用建设用地。决定第二项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和《中央中[ ]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与《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问题。此外,中央文件发布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实施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非常明确,那就是“切实保护耕地”。 ”、“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不是土地管理局在2017年行使的“收回承包地和使用权,重新安排第三村集体使用”。文件的第二项:法律依据。
该决定第二项“收回承包地使用权,重新整理为第三村小组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首先,继红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与第三队签订了合法的企业承包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企业的承包当然包括企业的土地;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的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者转让,严禁购买、出售、废弃。生产经营停止后,土地必须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仅没有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以供第三队使用。
3、事实不清
(一)该面积平方米的房屋是公司建造的,并非吴某个人行为。其中,“ ”字形的房子,地基是原团队打好的,是合建的房子;
(二)建造房屋须经集体土地所有者、村、队同意;
(三)因与村方因支付承包费发生纠纷而未开具房屋产权证,且无印章无法领取申请的;
(四)村将原土地使用证骗走,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
(5)本案的举报人是该村。导致此案立案调查的真正原因是该村在承包费官司未能胜诉后(见法院判决书),立即以严厉的方式向国土局举报吴某。事实上,该地块上建房是经过村组和团队批准的,但公司法人吴某在2016年收取租金时,村里已与该地块上的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的协议,收取房屋和土地。租金,从而形成房屋或一块土地。土地有两份租赁合同,村里与公司竞争收取租金;
(六)该地块仅出租面积一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部分空地出租。市国土局将房屋出租行为视为租赁土地。显然,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而言,其前身为机械厂时,所用土地大部分为闲置土地。已经废弃多年,连集体租金都交不起。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并合理利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划拨给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的单位使用。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划拨给个人使用。” “依法使用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保障和扩大的权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企业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如果刻意追求看似合法的特赦,既不利于企业,也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形式。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件决定,允许该公司在一天内自行拆除该平方米房屋,并在第二项中规定“如果土地继续出租设立合资企业,必须先转让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这意味着该土地允许用于工业或建设用地,并且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其作为建设用地。市国土局不让其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先拆除后办理手续才能建房,这是不合理的。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中央11号文件《通知》第四点第二款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确需用地的,必须办理用地手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并不要求将它们全部拆除。
综上,综合本案客观事实和所涉法律,市国土局[ ]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不当。显然不妥当。根据四项第(一)、(二)、(五)、(五)项规定,请上级机关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号市土地管理文件,维护土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
申请人:吴某
_____年月日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三部分申请人李某,男,汉族,1952年xx月xx日13日出生,地址:山西省xx县xx镇三元村;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山西省娄烦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所:娄烦县南街
法定代表人尹建军,职务:董事。
请求复议:
被申请人作出的撤销第20xx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1、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5日作出错误的处罚决定。李某于1999年3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韩秀珍所有。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该是韩秀珍,而不是李某。
2、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申请人占用林地的行为是错误的。 20xx年,县政府批准申请人获得集体建设用地0.3亩。土地批下来之前,这块土地上没有树木(政府修路的时候把所有的树都砍掉了),所以不是林地。政府批准申请人取得建设用地,但处罚决定认定申请人占用林地,与事实不符。
3、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为申请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于1995年在三元村滨河北侧、涧河一号桥北侧建房,实际面积1003.08平方米(占用时间、地点类别,含三元村) 。集体建设用地3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建筑面积355.6平方米。 20xx年县政府批准占地0.3亩,超额占地803.08平方米(占土地类型,其中三元村集体建设用地175.62平方米,县林地627.46平方米)三元村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这一认定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李贵堂、李京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建了一家板材厂,申请人于1997年8月10日购买了该板材厂。当时签订的一份合同,由李建峰撰写,李存怀作证(见证据5、6),该制板厂长27米,宽21米,共计567平方米。20xx年,县政府批准申请人再取得0.3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见证据7),申请人在此建房(见证据8)。购买并批准用于制板的土地面积0.3亩厂房面积已达767平方米,不包括堆场面积。但处罚决定认定申请人违法占用土地803.08平方米,与事实不符。该认定错误,应当依法撤销。
综上,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并请求你局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申请样本第4 部分申请人:___
受访者:张__
行政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_____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左右,我将车牌为陆____的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交叉口东十多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当我开车离开时,被一辆交警车拦住了。当时,一名警察没有表明身份,直接说道:“驾照,驾照,你有保险吗?”我把证件递了过去,上前的两个警察二话不说接过证件,转身就走。我赶紧上前询问原因,并说我需要开车回农村老家吃午饭,希望能拿回证书。警察随后说我违章停车要交罚款。争执中,我强烈表示愿意立即开车离开,并建议这种情况我应该先警告,但警察说:我不能给你警告。当我指出路口拐角处附近另一辆违停汽车上为什么没有警察时,警察回答说:他太忙了,没时间处理。在我的借口被忽视后,我不得不缴纳罚款才能拿回我的证书。该警员虽未对违法车辆提出任何异议,但以工作繁忙,没有管理违法车辆为借口,驾车向东孤山路方向行驶。
(另外,警察从来没有要求我开车走开道路,拿走我的相关证件只是迫使我把车停在原处。警察的警车就在我的面包车前面几米处。停止驾驶,交罚款时,该警察说自己无法在副驾驶座位上交罚款,于是他要求靠近路中心主驾驶位的第三名没有下车的警察交钱。 (警察原话:从南边交不了罚款,就到北边交)。去)。交警没有考虑自己和其他车辆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程度。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警察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警察执法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项、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1) (2)。
2、民警出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拟程序处罚决定书》填写的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第九条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停放机动车。并责令立即驾车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拒不立即离开现场,阻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车地点。”处罚是《道法》第九十条,警察同志没有警告我就开车离开,并用我的相关证件威胁我交罚款。
3、具体比较方面:
一、干警违反《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根据民警出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填写的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司机在场并愿意离开的情况下,我被拦下并罚款。处理不基于事实;
二、交警违反《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仅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索要身份证件时还极其傲慢;
3、交警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交警检查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的姓名、住址、出生日期,并与驾驶证记载的内容核对;检查您驾驶执照上的照片。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员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验。
警察拿了他开具的证明后,没有检查就转身离开了;
四、警务人员违反《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口头告知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以及其享有的权利依法;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该警察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解释他的非法身份。他以“你有保险吗?”为借口索要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后转身离开。同时,他们不顾我的辩解,对我的违法行为代码10390下达了《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尽管我强烈表达了驾车离开的愿望,严重违反了《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条例》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即使在场并表示愿意立即离开,仍坚持出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符合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道法》第二款的规定前后不一致,违背了立法的初衷。
综上,申请人认为,警号086632、姓名张__的民警于20__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左右,将申请人停在大寺街的车牌为鲁____的汽车截停。育才街路口以东违章停车的处理程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执法依据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缺陷、适用执法依据不当。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希望复议机关能够查明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复议机关依法复议。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五部分申请人:__X有限公司地址:__市__镇__村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访人:__X市社会保障局地址:__X市__大街168号
行政复议请求:
1、被申请人出具的《X社保工伤认定证书第GSRD号》被吊销。
2、请求复议机关依法认定张__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事实与理由:
20__年10月29日,申请人决定对在工作中打架斗殴的员工张__进行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张__不服该决定,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院于20__年12月4日作出仲裁裁决,支持公司依法辞退张__的决定。后,张__因打架受伤向__社社保局谢岗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__年1月8日,__社保局向该公司发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张__因打架斗殴受伤为工伤。这有悖常理,也不符合《__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同时,也会使企业陷入混乱的管理局面,不利于企业投资环境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首先,张__因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与对方打架而受伤。不服从主管的合理安排,已经是一种错误的行为;随后的争吵证明张__当时的态度不好;而最终升级为打架事件,也表明张__等人无视厂纪、厂规。这证明了张__在本次事件中的主观性。
其次,本《工伤认定决定书》中的“申请人”是__有限公司,而不是张__个人。事实是:20__年11月1日,张__以个人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申请人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申请人了解事件及真相。试想,申请人已经将严重违反厂纪违规、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的张__开除。他的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人认为:张__的受伤是因车间斗殴造成的。其行为违反了公司厂规矩。更严重的是,他违反了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法律。这种行为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支持!__社保局将非法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不符合正常社会价值观和公平正义原则,也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这应该是《工伤保险条例》立法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为此,公司特请贵部:依法查明事实,重新界定“X社保工伤素养证明第GSRD号”,取消张__的工伤认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让《条例》健康发展。
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X有限公司
20__年月日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六部分申请人: 姓名: 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电话: 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国籍: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
受访者: 姓名: 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我因对_______(单位)____月__日____年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条件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真挚地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并盖章)
____年月日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样本第七条申请人:性别:女年龄:岁单位:职业:地址:X市X区X社区120号楼35号被申请人: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市X路号法定代表人申请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及理由:我丈夫王某是X市XX公司的员工。 X年X月,被借调到X市X区X单位任职。 2019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我在单位办公室突然病倒:多发性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表明脑死亡。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单位领导出具证明,死亡原因:脑干多处大出血。 XX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向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王某在工作中突然患病,经155小时抢救无效死亡,未予受理。作为工伤。范围。我认为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是不正确的。原因:一是王某在单位工作时生病,送往医院后,医院评估其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经过医院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被推迟,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抢救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认为:王某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因公死亡。王某的去世给家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贫困。我的母亲70多岁了,年老体弱,没有收入。作为我的妻子,我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也很低。我的孩子只有5岁。如果王先生在48小时内没有积极治疗而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治疗就会得到补偿。然而,王某之所以在抢救48小时内没有死亡,是医疗机构的积极抢救、家人不离不弃的努力、单位领导的全力照顾才耽误了他的生命。并延迟了他呼吸和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王某发病155小时后死亡并非死亡,因此我们无法得到应有的治疗。我们无法理解这一点。劳动法律法规体现了立法倾斜、保护弱者的原则。请求重新考虑。
符号:
日期: 年月日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第八部分申请人:XX县中板厂,住所:XX县XX镇。
负责人: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
负责人:职务:主任
因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9年12月2日作出的XX号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请求复议:
1、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对X劳务公司工伤认定的决定;
2、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视为工伤的认定。
事实与理由:
1、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
(一)非工作时间造成的伤害。申请人的生产工人按计件工资支付。开工受天气、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不确定。它们只能在机器打开时启动。起始时间为生产队工人的工作时间。如果机器没有打开,则不是工作时间。 2018年10月8日上午,他受伤时,他所在的生产队因队长去维修机器而将旋切机彻底关闭,并没有开始工作。他住在工厂里,还在休息。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发生。
(二)工厂工伤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伤。他的吃住行都在工厂里。只要他留在厂里,他受的任何伤害都是在厂里的。如果不区分具体情况,认定伤害发生在工作场所,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也是极其不公平的。公平且极不科学。
(3)非因工受伤。
1、工作是指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的劳动,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应聘者有严格的分工,任何人不得超越岗位操作。这项工作是锯木头,而不是切板。刚到申请人工厂工作20多天时,他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也不知道如何操作。将安排操作旋转切割机。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该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相反,这是一种破坏申请人作品的行为。
2、打开电脑并不是主观上为了工作。申请人各制作团队需要相互配合。尤其是队长不开机的时候,生产队根本无法工作。没有工作安排,擅自开机器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也不是为了给老板加工木材。出于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非法打开计算机。
2、被诉人认定其工伤的认定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被诉人所依据的证据仅为多名身份不明人士的证言。所有的见证都是一样的。据申请人调查,证人与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他们完全是故意捏造事实、编造虚假言论、恶意串通。该证言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
(2)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进行任何调查,甚至没有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在看到被申请人的决定书后才知道申请人已被申请。对方已经开始工伤认定程序,被诉人却根据对方的话贸然认定工伤,严重违法。
(三)被诉人经常与他人单方面调查核实,严重违反《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该伤害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或者视为工伤。这次伤害完全是他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他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被诉人认定其工伤的决定没有事实依据。依据及法律依据,该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一方当事人,应予以撤销并提请复议机关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中板厂 二OO年月日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第9篇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乡村三队村民,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平方米,年月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年月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 __市土地管理局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 __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_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_土地管理法》和_中央中发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举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_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第10篇申请人:__,男,20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__省环境保护厅,地址:__省__市__号。 法定代表人:__,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_月_日得知,被申请人于20__年_月_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_林权证》(编号:c),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_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20__年_月_日,律师到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所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而律师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政务公开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出示批复却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文号,同一时间,却是名称不同的两个批复。事实不清,依据不明,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_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本案中的离子膜烧碱及pvc树脂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情形,而被申请人忽略审批应有的要件,依法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事实不清,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撤销。申请人根据《_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行政复议。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fanwen/show-541818.html